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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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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州区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暨违建治理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的拆除和治理力度,根据《北京市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违法建设拆除攻坚行动,不断提升治理违法建设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按照“集中拆除+持续治理”相结合模式,实现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持续消减和妥善处理,对新生违法建设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提升违法建设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按照区政府提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清底账、拆存量、控新生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一季度完成拆除总量54.8%,面积1369.56平方米;二季度内完成拆除总量的70%,面积1750平方米;8月底前完成全年拆违任务。

(二)完成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按照区两违办工作要求,2021年9月底完成通州区存量违建手续待核查图斑深化分类、信息核实、汇总及上传工作。上述图斑总数为2547条,建筑面积共计1025612.06平方米。现分为五大类,即:1.不纳入创建范围类,共468条;2.有证类,共107条;3.待完善类,共1336条;4.持续治理类,388条;5.无手续类,共248条(此类图斑已完全拆除)。

(三)完成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持续加大新生违法建设的管控力度,实现玉桥街道辖区内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玉桥街道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钢城   玉桥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世忠   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王小东   党群工作办公室主任

孟轩昂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主任

薛美丽   民生保障办公室主任

王春玲   综合办公室主任

吕正波   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刘明晨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主任

王立成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志刚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严雪松   玉桥派出所所长

刘亚军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赵晓明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  雷   城市管理办公室一室副主任

孔春晖   城市管理办公室二室副主任

张  颖   民生保障办公室副主任

            吴国英   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楚  萌   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德杰   玉桥司法所所长

顾  杰   玉桥市场监管所所长

文  良   玉桥消防工作站站长

各社区   社区主任、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明晨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调度违法建设治理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志刚同志兼任,负责各类日常工作事务的处理。

(二)职责分工

1.2021年“疏整促”2500平米拆除违法建设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年度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拆除及违建任务的上账销账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消防工作站:负责对拆除工程中涉及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协助综合执法队对违法建设中存在的重大消防隐患依法予以处理。

玉桥市场所:负责对认定的违法建设中涉及无证无照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取缔。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媒体和社会舆情的管控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12345市民热线的分析、研判、拦截、协调等工作,负责拆违资金和后勤保障工作。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社区舆情动态。

2.街道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存量疑似违法建设图斑核查的取证、资料收集、分类上报等工作

七办、三中心: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对本部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存量违法建设图斑所需的佐证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并积极配合查阅本部门所保存的各类历史档案资料。配合执法队积极协调上级业务对口部门完成举证任务。

各社区:负责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图斑所涉及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动员责任主体配合核查举证工作。

3.新生违法建设的动态清零任务方面。

玉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新生违法建设任务的核查取证、政策宣讲、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玉桥派出所:负责对违建治理工作中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阻挠执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治安处理。

玉桥司法所:负责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的监督指导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制工作。

七办、三中心、各社区:对本部门、本社区分管范围内发现的新生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反馈综合执法队,协助综合执法队摸排违法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是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落地的重要基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究部署、协调推动落实。

(二)周密部署,细化压实责任

七办一队三中心、各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对属于职责内的工作,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综合执法队要主动担当负责、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协调统筹,严格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确保责任、人员、措施、进度“四落实”,高效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整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宣传以国家《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我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法规。加大学法用法力度,继续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理,为加快推进“新、新创业”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单位”创建,加大“守法家庭”创建力度,努力提高我委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用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高效透明、群众满意,无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无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三、实施方案

(一)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工作

1、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201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提出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人事科

2、完善补充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由人事科牵头进一步补充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内部考核评估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

实施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法规科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对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做出预算,并与机关经费同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法规科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人事科牵头组织、法规科配合全年安排两次法制讲座:5—6月份一次,9—10月一次。讲座内容以行政法律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为主。②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法规科牵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请本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委公务人员举办两次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开展“庭审旁听”学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③继续开展无纸化普法学习与考试活动。法规科牵头,督促全委公务人员积极使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普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2、普法宣传活动。①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办公室和农经科负责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宣传月活动;②特定活动日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由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农经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本委联系的社区、乡村、企业活动。法规科遴选普法宣传标语、口号、法律书籍和其他宣传内容。农经科组织法律进乡村,针对农村“两委”和村民开展《婚姻法》、《土地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办公室组织法律进社区,对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交科组织法律进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宣传,助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法规科、办公室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利用本委网站“法治建设”专栏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法制夜话”等主题活动。

实施时间:2014年4月—10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农经科、工交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三)法治创建工作

1、“法治单位”创建。法规科依据本委《2013-2017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法治单位”创建的方案,提出目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对照“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办法和标准,抓好创建活动的检查督促,搞好考核验收自评工作,并将考核成绩记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科室评先的重要依据。

2.“守法家庭”创建。人事科牵头,法规科负责在全委所有干部家庭中开展反“”、“全能神”等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地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处置各种矛盾纠纷、优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①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健全和完善本委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公开评案、晒案活动,自觉接受外界监督。②人事科负责认真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本委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防止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等问题的发生。

实施时间:2014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发挥协调作用,搞好上下沟通协调,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保障、考核和奖惩等工作机制。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发挥充分。制定印发了《关于成立县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依法防控病毒感染肺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方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要点,转发了《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6月16日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全县第二批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向依法治市办上报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情况汇报、依法治国办对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问题县整改报告和法治建设调研报告。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以民法典为内容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了《疫情防控攻坚、方言神曲》微视频,得到上级部门认可,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采用并报送至中央依法治国办。

(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次。协助县编办对拟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和县档案馆、社保中心等21个涉改参公事业单位重新认定进行法制审核。对县机要和保密局、档案局、交警大队、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等16个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制定下发《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公布第一批13个单位46项、第二批10个单位38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裁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各部门对照省上公布的行政裁决清单,及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机制,审核《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7份、通告6份、协议3份。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拟定的《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等11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各部门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评查范围、标准、方式、步骤及时限要求,对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关事项进行了要求,并将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进行了公布。开展行政复议调研,下发《关于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份。对各部门、单位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统计,并督促在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布2019年度数据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制定《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等4个办法,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制度规范,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公告,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投诉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情形,并对全县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进行了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6月12日圆满完成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创建项目评审。

(三)“七五”普法扎实开展。以“法律八进”为主渠道,广泛开展各类普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了《关于在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县“七五”普法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开展了覆盖8个乡镇、65个部门单位的全县法治建设暨“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工作,拍摄“七五”普法专题片一部。6月16日成功迎接了全市“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司法”公众平台作用等形式,充分利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国家安全教育日”“进村入户走访帮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了宪法、疫情防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参加了6月5日全县举行的环保集中宣传活动,印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单行本5000册。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设立法律咨询点70多个,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多人(次),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20000余份,其他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在“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各类信息、资讯240余篇,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育才中学新建法治文化走廊1处,设立了法治文化奇石9块、法治宣传牌和法治展板23块。

(四)人民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紧盯“四个突出”,积极化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农业农村、复工复产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中存在的矛盾纠纷。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排矛盾纠纷。按照“普法+调解”的模式,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562件,成功调处544件,调解成功率96.8%。

(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三中心一网格”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资源,升级改造建成了集公共法律服务、乡镇便民服务事项为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公共法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办理“所有事”的目标。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了清泉、陈户、大马营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问题,为司法所改善了办公环境,统一了标识和内部设置,司法所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截止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件,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接待来访来电法律咨询310人次,提供法律意见210余条。

(六)特殊人群管控得力。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及时督促各司法所落实“双八任务”,提升了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和帮扶成效。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电子监管,实现了在册列管90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1名社区矫正对象“手机+腕带定位”,1名精神病患者社区矫正对象未进行电子监管。利用“法律八进”等载体,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工作,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1000份。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10场次,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名,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5人,撤销缓刑1人。严格落实“七回访”制度,多方面多渠道了解刑满释放人员动向,实现了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摸排全覆盖,真正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2020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4人。

(七)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监管得力。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五项制度》。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企业律师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举办法治讲座1场/次,提供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8条,为企业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61人/次,办理案件2件。深入县矿山企业、工业企业、农牧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档案,并帮助用工企业修改、完善劳动合同10余份。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了126个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消息200余条。2020年以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585件,解答法律咨询860人次。

(八)公证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证社会服务能力,及时公布《关于县公证处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的通告》,引导群众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不见面”方式咨询、预约公证业务,确定专人负责解答咨询,及时开通公证云在线申办系统,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申请办理公证。开通公证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事项以及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军人、武警官兵、企业等的紧急需求,为其优先办理。助力脱贫攻坚,办理精准扶贫合同公证,为小微企业及时申请精准扶贫贷款提供便利。强力推进赋强公证办理,与人民法院、各商业银行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减轻法院受案压力。为破解银行催收难题,为农业银行甘州支行和民乐县支行办理了送达公证。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423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2亿元,解答法律咨询15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33件,电话预约服务284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法律服务规范化服务水平不高。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以局长董宁任组长,副局长胡建平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局长负责“四项制度”的全面工作,各科负责人协助配合办公室完成行政问责办法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四项制度的协调、统筹、督促、收集整理实施过程的资料、信息并及时上报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制定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准确把握“四项制度”的本质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四项制度”具体化、实施计划化。工作方案包括:实施“四项制度”应达到的目标;对社会和具体承诺的事项及内容;首问责任制的具体设计和安排;具体工作业务限时办结的规定;实施“四项制度”的具体部署和保障措施等。并成立峨山县审计局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领导小组。

三、加大力度,认真开展学习培训

认真学习和掌握“四项制度”的内容和规定,制定“四项制度”的学习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训工作,培训率达到100%;每个星期五,组织全体审计干部进行学习,学习内容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和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等内容,并及时传达贯彻省、市、县有关“四项制度”工作的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达到人人熟悉“四项制度”,人人遵守“四项制度”,人人执行“四项制度”。

四、依法审计,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审计手段。以维护民生为重点,做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等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维护经济秩序。

我局制定《峨山县审计局服务承诺书》,贯彻落实审计机关服务承诺制的情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审计项目计划和审计程序,完善审计听政和审计复议制度,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公开审计机关办事指南和信息目录,公开政务值班电话和举报电话,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社会问卷调查,维护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五、针对审计机关实际,作好梳理工作

按照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要求,我局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方面制定了诸如行政执法、普法依法治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制度,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对推进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四项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涉及“四项制度”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补充和完善;对与“四项制度”有冲突的,予以纠正。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遵循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对审计部门的职能进行科学分解,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职位,对每个岗位的职责按照实施“四项制度”的要求,予以明确,建立部门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执行与监督并举的责任追究体系,科学制定《峨山县审计局行政问责办法

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六、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制度

我局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紧紧结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实际,把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办法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在审计过程中,任何审计项目必须做到严格遵循审计程序,实行审计责任过错追究制。每位审计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做到文明审计,实行审计组长(主审)负责制,并与副局长及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明确了行政工作职责和行政执法职权、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要求和违规违法责任追究。对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情况,由被审单位书面报送局办公室,对审计组是否公正执法、廉洁自律和文明审计情况得到了有效监督。至20__年9月初完成的各项工作,能够按照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四项制度”,按时上报信息资料。审计工作在维护财经秩序、促进增收节支、维护群众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峨山县审计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等,为推进“四项制度”工作奠定了基础。由于“四项制度”的推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四项制度”作为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在各行政机关长期实行,我局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各项制度,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不断完善、丰富和发展“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四项制度”的科学性和生命力。

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信息披露、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着力提升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全市商务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31日前):一是局成立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史勇虎为主任。二是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行政指导依据,制作任务分解表,分发各相关处室。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4月1日-10月31日):根据局实际情况,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确定实施行政指导的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环节、具体项目、指导方法、实施对象和程序。依托管理职责,围绕行政权力依据,全面认真地梳理相关法律规范中涉及行政指导的内容,作为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依据。同时,要重视从“总则”、“附则”等概括性条款中查找实施行政指导的原则和精神,作为具体依据的重要补充。在全面梳理行政指导依据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补充相关管理制度、执法程序和规范、执法文书格式、行政权力公示内容(包括实施行政指导的依据、自由裁量基准、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并重新予以公布。确定的实施行政指导的领域、方式、要求和程序等,也将一并予以公开,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在充分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已有工作实践基础上,制定完善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包括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程序规定、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和评估办法等,逐步扩大行政指导实施范围,制定行政指导项目法律文书样本,汇编成册供执法人员使用,在具体管理事项办理过程和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中,融入行政指导的内容,相关办理流程、裁量标准、执法文书、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节点、案卷材料等要有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体现,使行政指导工作成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益补充。各处室指导项目表于3月25日前报送局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月份组织的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