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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相结合,深入开展“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建设,巩固、提升“清洁家园、美丽乡村”活动,紧密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农房改造建设等活动载体,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总体目标
至2014年底,实现全县村庄整治覆盖率9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卫保洁“三有”(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机制和“五个一”(即一个财政预算作保障的投入机制,一支保洁员队伍,一套保洁管护制度,一支监督队伍,一套基本的环卫设施)措施全面落实,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基本实现“日产日清”,群众环卫意识明显提升。
垃圾清理。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基本实现全覆盖,村级保洁员职责明确、工作到位,村级环卫主体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并运行正常,并做到垃圾收集不滴漏、存放不暴露、清运不延误,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污水治理。积极探索建设符合各地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推进截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护制度,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良好运作,确保生活污水得到及时处理。
“六乱”治理:紧紧抓住“三改一拆”活动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着力整治各类乱搭乱建现象。加强对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贴等现象的整治工作,做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美观”。
村庄绿化:以“四边三化”活动为契机,全面实施城乡绿化,按规划、有重点地开展增绿行动,在继续抓好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建设的同时,推进公路边、河边、山边、海边绿化工作,并重点做好村庄绿化工作,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
三、进度安排
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做到村村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污水沟、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
巩固提升阶段(2013年5月2014年9)。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农房改造建设等工作载体,深入实施“十百”工程和“清洁家园”活动,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将清洁乡村专项行动纳入“康居工程”建设、新农村建设考核范畴,与“清洁家园”活动同步实行考核。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对策,进一步提升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工作水平,逐步形成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村庄整治建设。按照“广泛覆盖、全面惠及、提升水平”的要求,深入实施“十百”工程,对全县尚未整治的规划保留村开展村庄整治建设。以整乡整镇整治为重点,对照村庄整治建设标准,实施以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偏远村、薄弱村拓展、延伸。2013年度要完成省级整治村建设任务20个、县级整治村建设任务17个。要配套推进“农村道路联网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民安全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要突出抓好村庄绿化和生活污水治理。要实现村庄绿化与村道硬化同步实施,绿化质量与数量同步提升。要按照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明确每个村庄的处理模式、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快实施和指导;对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村要提高户接入率,同时要建立村一级管理机构,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作用。要扎实推进中心村与农房集聚建设,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口集聚的重要节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二)巩固提升“清洁家园”活动。不断深化“三有”机制和村级“五个一”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区域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大力推广“属地监督管理、村域立体保洁”的垃圾清扫模式,配足村级专职保洁员,做好保洁员培训、监督、奖惩,因地制宜开展环卫保洁“网格化管理”,做到区域、职责、人员“三定”,推进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化。充分发挥村级妇联、老人协会等组织监管作用,做到农村环卫保洁监管常态化,提升保洁效果和质量。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环卫经费筹资机制,积极筹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已建设施的正常运行。积极开展“美丽农家(家庭)”评比工作,引导群众提升环卫意识。
(三)全面推进“六乱”治理行动。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全面拆除各类房屋乱搭乱建现象;全面整治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泼洒、车辆乱停放、墙面乱涂画现象。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谁生产、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重点整治在公共地带堆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行为。深入开展城中村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清洁家园”活动,把“清洁家园”活动作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双清”专项行动,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工作,突出抓好农村治乱、保洁监管、群众环卫意识提升等工作。要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合力共建的推进机制。镇、村一级要专门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实施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把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全面建立以县、乡镇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分级负担的环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地要将“清洁家园”活动专项资金列入政府预算,全面提高保洁员报酬水平并实现按月发放。积极探索垃圾有偿收费制度,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出资出力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同时,要广泛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建设美丽乡村。
为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XX县2019年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X办字〔2019〕XX号)要求,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八乱”整治工程,有效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农村整体环境卫生质量。到
2019
年底,实现镇、村乱停乱放现象基本遏制;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线、晾衣绳等乱拉乱接基本杜绝;圩镇店外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基本遏制;基本没有违章搭建,集镇、村庄危旧房、土坯房、铁皮棚(屋)等基本拆除(改造)到位;“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整治到位。打造一个“清净整洁、精细秀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车辆停放。在圩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庄选择适宜停车路段设立临时停放点,设置停车标识线,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二是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各乡镇圩镇居委会、交警中队、城管中队,通过下发宣传单、劝导教育等方式引导车主养成良好停车习惯;集中力量,每月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对劝导教育无效车主,加大罚款、拖车等执法力度,共同营造“停放有序、道路通畅、管理到位”的良好交通秩序。
(二)乱堆乱摆整治行动。
一是规范临时经营摊点管理。对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的临时摊点,要按照“便民、有序”的原则,严格管理,做到控制数量、划定范围、限时经营、有序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其他摊点,由各乡镇(城管中队)参照《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整治。二是加大圩镇居民和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庭舍院落环境卫生和杂物乱堆乱放整治力度,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房前屋后、庭院内外干净整洁。引导农户家禽圈养,实现村居生活区、公共场所、农户庭院四周环境清洁。加大乡村文物保护点柴毛、杂物乱堆整治力度,落实专人进行管护。三是每季度开展村庄“文明户”“卫生户”“清洁户”及“美丽庭院”等评比活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三)乱搭乱建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危旧房屋、违章建筑拆除力度。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铁皮棚”、私搭乱建“两违”建筑、违规搭建等进行全面拆除。二是全面整治菜园围挡乱批乱挂、电力、通讯、广电、晾衣线、横幅等乱拉乱接现象。组织力量,三是全面整治临街陈旧破损的遮雨遮阳棚、店铺招牌、广告招牌,清除乱贴乱画和各类小广告。
(四)乱埋乱葬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整治镇、村“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乱建的活人墓、豪华大墓及散埋乱葬坟墓,应迁坟墓全部迁入公益性公墓。全面整治擅自占用林地、耕地建造坟墓行为。二是对散埋乱葬加强日常巡查,引导群众主动拆除违法违规坟墓,凡在“三沿六区”范围内出现新增坟墓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对辖区乡镇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村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实行约谈和问责。三是各行政村要引导农村居民文明节俭办丧,文明低碳祭祀,推进移风易俗。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八乱”整治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等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治理村镇生活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为主要内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美化农民居住环境为基本手段,强化农村节能减排,实施农业清洁生产,组织和动员全县上下相关力量,形成纵横交错的推进网络,集中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实现全县农村环境面貌的显著改善。
(二)基本原则
1、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基本解决农村环境及农村环保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条块结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协同配合的推进态势。
3、创新机制,突出重点。不断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
4、以人为本,造福农民。通过开展联合行动,维护农民群众环境权益,使广大农民喝上干净水,呼吸到新鲜空气,吃上放心食物,生活在整洁优美的环境中。
二、行动目标、范围和完成时限
(一)目标及指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环境意识显著提高,严重影响农村和农业生产的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格局初步形成,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到2015年,全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0%;具备条件的乡(镇)完成污水处理及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清洁能源使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在每公顷1.2公斤以下;生态乡(镇)达到100%。
(二)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各乡(镇)、村、屯。
(三)完成时限
联合行动从开始,到2015年结束。5月前完成方案制定、工作协调和工作部署。各乡(镇)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乡(镇)的实施方案。2012年5月至2015年为全面推进阶段,纳合行动范围内的各单位将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铺开,完成综合整治的基本工作任务。2015年年末进行总结验收。未达到《黑龙江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标准》的,要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水安全。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体系,不定期对饮用水水质进行卫生监测。
(二)逐步解决生活污染,改善村屯环境质量。在农村各类人口聚居生活区域,制定生活环境保护制度,做到柴草出村或合理有序堆放,沿街植树绿化,边沟清洁整齐。建制镇按国家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居住分散、经济落后村庄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在人口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村庄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
(三)加强畜禽污染防治,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水平。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要在2013年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开展禁养区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要进行畜禽粪便清运处理,确保在发展生产时不污染周边环境。生产者不能实现处置的,实行指定代为处置的方式解决污染问题。推广利用畜禽粪便制作有机肥料和生物质燃料试点。到2015年,全县6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工业污染,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农用土壤的污染。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推进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大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五)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生物肥料、低毒农药、可降解地膜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份额比例。
(六)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环境准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环境有破坏或有影响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加大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开展草原保护、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扩大造林绿化面积。严禁坝内开荒。
(八)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各乡(镇)要在做好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基础上,将各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COD(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纳入全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科学核算减排基数,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方案。建立、完善和严格实施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的领导,成立泰来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喜福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信息,编况通报,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工作落实。
(二)各部门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编制并实施本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农村环境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预算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编制、立项与审批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县科技局负责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组织拟定农村科技奖励政策和成果推广;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开展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推进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组织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植物保护和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推广种植养殖业废弃物沼气发酵利用技术;县林业局负责植树造林和村屯绿化,突出抓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生态防护林建设;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水系整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划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并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防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组织农村未利用地适度开发、土地整理复垦;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修编,指导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改造;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指导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处置医疗废弃物,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村间村内道路硬化建设的行业指导;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教育工作;县广电局负责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广播、电视宣传;县法制办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例会,根据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或联络员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研究部署今后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实用技术,推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
一、优化服务,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为切实做好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更好的为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服好务,在工作中我们本着“服务中体现管理,管理中注重服务”这一原则,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实效。一是环保政策宣传到位。在招商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传环保相关政策,在筛选项目过程中环保局积极参与,提出节能减排建议。二是环保服务落实到位。积极协调市环保部门,为企业做好项目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解决了企业后顾之忧。2011年至今有15家企业顺利通过了“三同时”竣工验收。三是环保技术保障到位。通过对企业进行技术支持,保障了企业有序建设。
二、专项整治,着力促进治污工作落实
通过开展对园区企业的烟尘及污水管网等专项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促进了难点、重点问题的快速整改。一是加大对污水管网的对接力度,园区污水管网建成使用,有效解决了水环境污染的问题,在入管过程中,我们坚决做到严格准入制度,对有生产废水的企业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达到入管标准方可入管。二是加强对烟尘的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控制烟尘的排放,同时,对新上项目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
目前,园区正式运营企业中产生生产废水企业共6家,在我们的督促下,有4家(曦强乳业、康宏园食品、新惠康商贸、通用食品)建设了污水治理设施,已正式投入使用,有2家(浩大淀粉、徽香昱原)已拿出治理方案并签订协议。在我们的大力宣传和积极倡导下,新建企业已有3家购买了天然气锅炉,为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严格监管,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我局坚持把加强环境执法作为保障区域环境优化、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手段,多频率、大范围的开展各类环境执法检查,不断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按月、按季对企业进行巡查,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完成企业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二是严格执行“四关”制度,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以及正式运营全过程,我们严把“初审关”、“落实关”、“验收关”、“监督检查关”。
四、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
畜禽养殖污染一直是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因素,为着力解决畜禽养殖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加大了对我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126个,具有一定规模的7个,在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环评和申报工作的同时,强化污染防治监管,推广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利用沼气池将畜禽粪污厌氧消化后,把沼液、沼渣作为有机肥还田利用,畜禽粪尿还田用作肥料是一种最经济有效的处理方法,可以使畜禽粪尿不排向外界环境,到达零排放。实现了种养区域平衡一体化,促进了畜禽养殖环境的清洁、卫生,也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消除了粪便污染。
五、专项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为解决城市规划区锅炉烟尘、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区环保局在市区开展油烟整治专项行动,依法进行集中整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扰民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油烟污染整治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促治”的形式,对于规模以上的餐饮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一年来,对城区规模以上饭店给予资金补助达5万元。以资金补助的形式大大提高了排污者治理油烟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辖区范围的环境质量。
通过油烟、烟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市区范围内的餐饮、娱乐、洗浴、住宿等产生油烟的服务行业,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对新、改、扩建饮食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我们积极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减少烟尘和油烟污染。近几年来,市区空气均达到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六、抓好农村连片整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生活污染,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没有排水、排污等设施和垃圾收运清理系统,生活垃圾和废弃杂物乱堆、畜禽散养,形成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生态保护能力薄弱的问题,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刻不容缓。为此,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制定《区农村连片整治设施计划》并成立农村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力举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广大干群,集中对全镇19个行政村、1个渔业社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发生明显变化,努力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市场保洁区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理大街小巷垃圾,落实临街门店“三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标准:达到《区五乡镇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承包合同》的养护保洁要求,具体作业标准详见《区五乡镇道路保洁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扣分标准》;动态保洁时间内,保洁责任道路(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各种明显杂物路面废弃物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街道两侧无出店经营、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临街建筑立面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无乱写乱画和牛皮癣广告。
2、村庄环境卫生整治。
(1)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按标准配足配好各类环卫基础设施,全面清理村庄内外垃圾,清除村(居住小区)及居民庭院内外零乱堆放、乱搭乱建、乱挂衣物等现象,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实施绿化、亮化工程。
整治标准:达到8小时保洁标准;村内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村内无卫生死角,无乱扔乱吐现象,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白色污染,无收运不及时的垃圾;无残垣断壁、无私搭乱建、乱摆乱放、乱停乱靠现象;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和居民庭院绿化。
(2)街巷路弄环境卫生整治。整修街巷路弄路面,集中清理村内道路两旁垃圾和杂物,整治村内主要道路两侧私摆乱设、乱停乱放现象,实施绿化、美化工程。整治标准:达到8小时保洁标准;路面整洁,无破损,无积水、无积泥、窨井沟槽畅通干净;街巷路弄及两侧无垃圾、无卫生死角;主要道路两旁有绿化苗木,绿化带内无果皮、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3)公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做好对村内现有公厕设施的检查、维修,开展公厕除臭、除污垢、除四害“三除”行动,落实公厕保洁员公示制。整治标准:达到一日三洗保洁标准;现有公厕设施完备,指示标识醒目清晰;专人管理,保洁员上墙公示;内外环境整洁,无臭、无蝇、无溢渗、无污渍、定期消毒。
3、镇村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抓好镇区重点市场(五乡集贸市场、宝幢菜场)、村级菜场及市场周边的环境整顿工作,加强市场内外秩序和环境卫生的动态管理。整治标准: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理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市场及周边环境无乱停放、乱张贴、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乱倾倒等不文明现象。
4、河道环境卫生整治。通过市场化运作,全面清理镇区河道内外的垃圾,拆除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标准:镇区河道水面清洁、岸坡整洁,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物、沿岸无垃圾。
三、方案实施
(一)组织准备、宣传发动(3月1日—3月15日)。制定五乡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参与的活动热潮。
(二)调研部署、组织实施(3月16日—3月22日)。各行政村(社)做好辖区内环境卫生的调查摸底工作,集中对村庄内外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汇总梳理,逐一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落实各村(社)环境卫生责任包干相关事宜,做到区域划分明确、人员职责明确、奖罚机制明确(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召开村级动员会议,对各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三)集中力量、综合整治(3月23日—4月22日)。根据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日程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镇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确保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消除,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得到明显改善。
(四)整改落实、完善提高(4月23日-4月30日)。镇环境卫生督导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各行政村(社)的“自查”、提前通知的“明查”、不定期的“暗查”的“三查”形式对各村进行督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真正做到环境卫生无盲点、无死角。
(五)考核巩固、长效管理(5月1日-12月30日)
镇政府组织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对各行政村(社)进行考核、评分和排队,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此后,按照《五乡镇各行政村(社)环境卫生检查标准》,镇政府每月组织1-2次明查暗访,年底汇总后确定村级目标考核中环境卫生最终得分。同时,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镇村两级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
各行政村(社)、农村工作指导员根据《五乡镇各行政村(社)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日程安排表》(见附表一),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行政村(社)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把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行政村(社)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制定方案,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深入工作一线,督促所联村和村干部开展工作,确保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村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环境卫生主体责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