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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联络工作
1、做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按照省、市、区残联的要求,加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力度,开展新一轮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对照中国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完成街、村(居)两级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任务,并于上半年完成检查、验收上报工作,认真组织完成街道残联换届选举工作。为新招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2、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核发工作。
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核发第二代残疾证的工作程序和办理时间,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有申请意愿并符合评残标准的残疾人都能及时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
3、做好志愿者助残工作。
认真落实和中国残疾《关于“十一五”期间继续做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工作的意见》,鼓励和组织更多青年志愿者投身助残工作,各村、社区要完善志愿者助残服务网络,扩大志愿者助残服务队伍,创新志愿者助残服务内容和方式,将志愿者助残向日常化、实用化方向推进。
二、维权工作
4、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
加强残疾人维权意识和维权知识学习,组织各级残联(协)工作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残疾人工作制度,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5、搞好“助残日”活动。
围绕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主题,制定详实的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各村、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次大型的“我为残疾朋友服务、残疾朋友回馈社会”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街道残联。
三、康复服务工作
6、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管理网络。工作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实施康复业务指导和管理,街道要配有残疾人康复工作指导员,村、社区要配有残疾人康复协调员,各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建档率要达到85%。鼓励并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机构。
7、切实加强康复保障工作。要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医疗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助视助听、精神病长期服药、中风瘫痪、肢体残疾列入康复范围。
8、完成区残联下达的6岁以下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三助一”项目,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合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等康复救助的任务。
9、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建立残疾报告制度。
四、社会保障工作
10、按照中央7号和省政府11号文件精神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给予特殊困难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为无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提供资金补贴。
11、贯彻落实省残联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全面开展逐户调查,核实补贴对象等工作,完成全街年龄在16-60周岁生活明显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任务。
12、积极配合区残联继续做好重残无业人员全额享受低保金的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加强跟踪问效,杜绝虚假、瞒报,完善监督体制。
13、加大组织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补贴落实到位,力求全街持证残疾人参保率达50%以上。
五、扶贫就业工作
14、以朱庄敬老院为依托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探索残疾人扶贫工作专业化合作形式,促进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向高水平、广覆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15、对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实施救助,城镇残疾人住房困难的。按市房管局要求,落实廉租房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农村残疾人住房困难的,由街、村两级负责,解决残疾人住房问题。
16、对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进行资助,确保有就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协助做好残疾考生高校录取工作,对考取中专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奖励和补助。
17、继续广泛开展和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的结对帮扶工作,确保全街帮扶10名残疾人脱贫致富。
18、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方法》,加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
1、 年初残联走访慰问了社区重度残疾人张紹明,并送去300元慰问金。对社区其他特困残疾人,社区阳光超市不定期为他们开放,发放衣物,为他们的子女发放学习用品,我们社区还搞了党员一对一结对子活动。帮助那些比较困难的残疾人,不定期接济他们。
2、 在“爱耳日”到来之际,社区门前挂起了“佩带助听器,享受新生活”的标语。走访了听力残疾人张立会,董长发。为他们送去专项康复择卡和宣传单,并留下照片,为以后残疾人工作打下基础。
3、 3月6号是妇女同胞最高兴的日子,大家又聚到一起,在活动室举办了别开生面的联欢会,欢度自己的节日。残联领导和市委领导亲临现场和大家欢聚一堂。社区杨春丽、孟昭华、王忠海等参加此次活动。
4、 今年5月16日,我们社区举办了首届残疾人才艺展,展出作品100余件。刘宝华和吕强国现场书写他们的作品,博得了残联领导的一致好评。
5、 在第19个“助残日”来临之际,创业社区联合其他几个社区在活动室门前,挂起了“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助残风尚,构建和谐社会”标语。为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单,并播放脑瘫康复影像资料。
7、 9月27日集中为姜玉、张永义、李宇新、刘宝华等人送去铝合金腋拐和手杖等康复器械。
2014年,是实现“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的最后一年,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残联《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精神,继续深化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三助一给”、康复服务“四进家庭”以及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便于各镇(区)统筹部署,抓好落实,现就今年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提出意见如下:
一、0-6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
逐一调查全市所有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对其中家庭困难的给予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标准分别是:肢体残疾5400元/人.年,智力残疾4400元/人.年,孤独症7600元/人.年,听力语言残疾7400元/人.年,低视力2200元/人.年,综合残疾8000元/人.年。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同时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登记在册的0-6岁残疾儿童逐一调查康复需求,填写《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2)。重点了解残疾儿童有无康复价值,家长有无康复意愿,对有价值且有意愿的视为有康复需求;对有康复价值但不愿进行康复训练的家长要耐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经思想工作后仍无康复训练意愿的也须在登记表上逐一注明原因。二是对本镇新增(市残联未登记反馈)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需求调查。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残联汇总调查结果,并将《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根据调查上报的情况,向有康复需求且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发放《省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审批表》(工作用表1),残疾儿童家长申请并经村(居)委员会审核后连同户口薄复印件及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一并交镇残联,镇残联审核批准后,将上述材料统一报市残联进行复核审批。
4、康复训练阶段(含矫形器安装及辅具配发)(5月20日后)
市残联根据全市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人数,结合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承训能力分批输送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康复训练,此阶段由市残联分别另行通知。
5、总结评估阶段(12月20日前)
市残联分期到各训练机构,对每一批输送的残疾儿童训练情况进行期初、期中和期末评估,努力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年终形成评估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向上报告和向下反馈。
二、免费赠送成人助听器工作
向全市20名特困家庭的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赠送助听器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在低保(五保)户中对有助听器需求的成年人进行筛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3),原则上登记18-45周岁有残余听力的听力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不在调查范围。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按照家庭困难情况确定一名救助对象并填写《市助听器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2),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附救助对象低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4、验配发放(6月底前)
市残联确定定点机构,组织被救助对象开展助听器验配及发放工作。
三、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在全市全面开展白内障患者拉网式筛查、诊断、登记、转介服务等工作,为其中150例贫困患者开展免费复明手术。
1、筛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会同镇卫生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本镇疑似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登记。
2、确诊上报(4月26日-5月10日)
各镇(区)将筛查结果以村(居)为单位汇总后,邀请指定的定点医院(见附件10)到镇(区)对所有疑似患者进行集中诊断,对确诊的白内障患者逐一开展转介服务,并填写《市白内障患者筛查信息登记表》(附件4),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术前检查(5月11日-5月20日)
各镇(区)残联、民政根据诊断结果,按市分配的免费手术例数(附件1)及患者家庭收入情况确定免费手术对象,并组织他们持《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到各定点医院做术前检查,预约手术时间。
4、救助申请审批(5月20日-5月30日)
患者术前检查后,持定点医院填好的《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及一张一寸照片到镇残联填写《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工作用表3),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残联将上述材料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批准后下发免费手术通知书。
5、免费手术(6月10日-7月10日)
患者按预约时间持市残联下发的《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到定点医院施行手术。
6、手术汇总上报(7月11日-7月20日)
各定点医院免费手术任务完成后,将手术情况汇总表、白内障患者手术登记表及《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一并报市残联康复部。
7、数据录入阶段(7月底前)
市残联将手术数据录入省白内障数据库。
四、免费安装假肢工作
为全市贫困家庭的下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35例。
1、调查登记阶段(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对下肢缺失残疾人进行调查并填写《市贫困家庭下肢残疾人安装假肢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5)。调查登记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小于70周岁(2)无糖尿病、脉管炎等疾病(3)近两年未接受过假肢安装救助。对免费安装假肢超过两年且已经损坏的可一并上报,但须注明损坏情况。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市安装假肢需求情况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处。
3、筛查建档(5月4日-5月14日)
市残联请南通市假肢站对各镇上报人员逐一进行筛查,建立筛查档案。
4、救助审批(5月15日-5月20日)
各镇对确诊符合安装条件的,在名额范围内按照低保、五保及一户多残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免费安装对象,填写《市免费安装假肢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4),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5、取样安装(时间待定)
市残联与假肢站确定具体时间后,直接通知救助对象到市残联取样,制作完成后由假肢站直接通知救助对象进行安装训练。
五、精神病人免费给药工作
向全市894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发药。各镇(区)在不突破现有免费服药人数前提下,实行服药对象动态管理。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低保、五保户及一户多残家庭中需服药但仍未享受免费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填写《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需求登记表》(附件6),二是对已持免费服药卡人员的服药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市免费服药对象服药情况调查登记表》(附件7),重点调查09年度的领药及服药情况,对未定期领药、服药的要了解原因,属于监护不力的要对监护人加强宣传教育,属于医嘱停药的要动员其定期复诊,收回已死亡及病情稳定无需服药人员的免费服药卡。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将上述两种调查表及收回的免费服药卡一并交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年终)
各镇(区)根据收回服药卡的数量办理新申请服药对象的救助审批手续。由监护人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医疗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5),并经村(居)、镇逐级审批后,由监护人持审批表、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市残联按各镇(区)免费服药控制数予以审批。
4、办卡领药
监护人陪同精神病人持市残联出具的《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通知单》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免费服药卡体检领药。
六、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工作
为全市150个贫困家庭的肢体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为450个贫困下肢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按照分配指标,在贫困肢体三级以上残疾人中物色救助对象,参照《适配辅具及无障碍改造目录》(附件9)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需求情况调查表》(附件8),每名救助对象选择一种最需要的辅助器具。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可相对集中在镇区、集中居住点或相邻的几个村,不宜过于分散。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结果按村(居)汇总后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阶段(5月4日-5月20日)
组织救助对象填写《辅具配发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6)、《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7),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区)残联携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
4、器材采购、施工招标(6月15日前)
市残联汇总辅具需求情况,组织采购器材和无障碍改造项目定价,各镇(区)残联参照市残联的定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招标。
5、发放辅助器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阶段(6月底前)
市残联集中发放辅助器具,各镇组织施工单位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施工。
6、汇总结帐(8月底前)
市残联组织人员对各镇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定价标准进行结帐。
七、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各镇(区)要抓好示范社区的残疾人康复站建设,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和指导员参加市级组织的康复知识培训班,充分发挥好康复训练器材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要继续抓好精防随访、特困精神病人住院救助等工作。
——全县产业扶贫工作总结
近几年以来,崇义县按照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崇义县农业实际,按照“村村有脱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的指导思路,以贫困户发展产业就业和行政村产业基地全覆盖为目标,狠抓特色产业培育,注重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扶贫产业发展情况
崇义县农业产业扶贫主要包括刺葡萄、南酸枣、养蜂、脐橙、毛竹、油茶和蔬菜等特色种养业扶贫等方面。以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为核心,打造了过上线万亩刺葡萄产业示范带,辐射带动全县发展刺葡萄9000多亩,其中4000多户贫困户直接参与发展。全县蔬菜播种面积20000多亩,每年直接参与发展蔬菜种植的贫困户4000多户、面积4000亩左右。另外,在脐橙种植、南酸枣、油茶等特色产业方面发展迅速,在产业发展壮大发面也基本实现了逐年增长,确保贫困人口在收益稳定的前提下,逐年增加。
二、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从2016年以来,根据“产业全覆盖”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崇义县对全县发展传统种养业、刺葡萄、蔬菜、养蜂、脐橙、油茶、毛竹、南酸枣等特色产业的贫困人口进行了产业奖补,兑现补助资金2500多万元。用奖补政策鼓励贫困人口发展农业产业,促进经济收入,确保收入可持续,为贫困人口早日脱贫,提供政策扶持。
三、产业扶贫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协同配合推进。崇义县成立了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果茶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崇义县产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2016年来,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调度等形式安排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进产业扶贫落实。
(二)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出台《崇义县精准扶贫攻坚战2016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发展我县特色产业推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崇义县2017年精准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崇义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崇义县乡村产业振兴五年推进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编制了全县农业产业扶贫规划、特色农业产业扶贫规划,明确了崇义县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培育发展的七项特色扶贫产业。各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县要求并结合规划,制订了年度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分解任务,制订配套工作措施。各乡(镇)和省级贫困村也编印了乡(镇、村)产业扶贫规划方案,明确了近三年来产业扶贫具体工作任务,推动产业扶贫工作扎实落实。
(三)完善政策,助推产业发展。制定下发《崇义县精准扶贫产业帮扶实施办法》《崇义县2016年精准扶贫农业产业扶持办法调整方案》等政策措施,同时针对2016年、2017年产业扶贫扶持办法执行情况,在反复听取贫困户、基层干部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健全了《崇义县2018年精准扶贫农业产业奖补办法》,增加了中药村、特色水果等补助项目,提高了人工造林补助标准,统一了甘蔗、莲子、西瓜、雪莲果等传统种植项目补助标准,严格了产业扶贫奖补验收要求。
(四)多措并举,确保任务落实。
一是推进产业到户。按照传统与特色产业相结合、长期与短期产业相结合、集中发展与分散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对有劳力有资源的贫困户,引导他们在发展传统产业同时,重点发展刺葡萄、蔬菜和油茶、毛竹林低改等产业;对劳力能力较差的贫困户,到扶贫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务工就业,或者由政府(集体或企业)投资、农户领养、合作分红;对无劳力的贫困户,通过资产入社托管、作价入股获得股金分红、光伏分红等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全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直接发展产业,基本实现了产业全覆盖。
二是完善利益联结。围绕刺葡萄、南酸枣、养蜂、脐橙、毛竹、油茶和蔬菜等七大农业扶贫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扶贫产业基地和经营主体,按照“合作社+基地+贫困户”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等方式,按照“四有两好”,即:有规模、有特色、有看点、有牌子,经济效益好、带动效果好的要求建立健全与贫困户的利益利益。全县124个行政村均有产业扶贫基地,行政村产业基地和经营主体实现全覆盖。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年初,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区民政局XX年工作要点》,从十个方面系统进行了规划: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7月初召开了全区民政工作会,进一步推动了民政工作的进程。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6月份至7月份,开展了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并于7月25日至6月25日,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从XX年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XX年,我区城市低保率达6.8%,而农村低保率仅3.38%。按保足要求农村低保率应在5%左右。农村低保保障线应适当提高,达到150元左右。针对以上现状,我们今年上半年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达到动态管理,保准保足。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从XX年1月起,我区农村低保线已调至130元/月,缩小了城乡保障差距,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从XX年起,市局已将农村和城市低保审批权全部下放区局,为统筹城乡低保创造了条件。全区已批准农村低保5190户8724人。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未超过低保标准两倍的家庭。通俗说是边缘户或夹心层。以往,既不能享受低保系列政策,又难以抵御生活风险,难以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能掌握困难家庭的分布情况,与低保工作相衔接、补充、转化,也是解决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困难而开展临时救济、助学救济、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的基础。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后,将社会上的各个家庭可区别为一般户、低收入户、低保户,利于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分类救助框架,改变救助工作随意性。对于低保户,可享受低保金、临时生活救助、教育救助、无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大额补助。对于低收入户,可享受因灾、因病、因学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低门槛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小额补助。对于一般户,只能享受因大灾、因大病导致的临时生活救助,高门槛大病救助。目前,我区初步认定低收入家庭约3300户,为低保动态管理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也为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