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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局业务科:
根据区卫生局“关于转发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血液安全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卫业[2009]1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09年输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检验科依法开展医院输血工作,无非法自采自供现象,我院使用的血液无非法定供应渠道。
二、我院检验科下设输血室,输血室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有24小时服务能力,保证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储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输血室从业人员专业资执符合要求。
三、检验科输血室有专用储血冰箱和储血低温冰箱。
四、检验科输血室制定有应急用血管理措施。
五、检验科输血室制定了《用血管理规定》,受血者血标本采集与送检符合《区县级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的相关要求。
六、检验科制定了《血型鉴定、交叉配血操作规程》,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符合《区县级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的相关要求。
七、检验科输血室有相关血液入库、核对、储存管理规程,符合《区县级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的相关要求。
八、检验科输血室有血液发放管理规程,符合《区县级医院输血科(血库)督导检查表》的相关要求。
九、检验科输血室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的培训。
不足与整改措施:
一、输血室设有工作区和生活区,但无半清洁区,布局不完全符合院感要求。
整改措施:将对输血室进行改建。
二、输血室无血小板保存箱,融浆机。
整改措施:将申请购入以上设备。
三、输血室未参加室间质评。
整改措施:将向市临检中心申请输血室相关项目的室间质评。
四、输血室未开展抗体筛选试验。
(一)健全规章制度,安全防范到位。*省文化系统各单位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吸取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强化了各项安全措施。一是尊重民声民意,完善地方法规。各市(州、地)文化局结合本地实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倾听百姓呼声,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如:*文化局在“开展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中,针对群众反映“少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时间太晚、音量太大,影响休息”的事实,制定下发了《*关于接受未成年人上网的处罚规定》和《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时间规定》,规范了经营行为和娱乐时限,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二是加大经费投入,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年初冰冻灾害情况,省文化系统各单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对冰冻灾害受损严重的图书馆、文化馆(站)等人群高度聚集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进行了彻底的隐患排查和整修。如:*县图书馆,因冰冻灾害造成地基浸水严重,对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构成了危害。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先后协调资金160万元、县政府投入100万元重新修建了“*文化活动中心”,有效解决了单位领导操心、工作人员担心、人民群众烦心的难题。三是提高管理水平,增强防范能力。加强了对文化执法人员、市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省文化厅先后举办了一期“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培训”和两期“文物管理人员培训”,各级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和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等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同时,要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文物保住单位等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消防知识培训和参加“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全省文化系统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统一思想认识,组织保障到位。5月4日,厅党组专题召开了“贯彻落实《文化部办公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通知》精神”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副厅长*等9名副厅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文化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市(州、地)文化局下发了《*省文化厅关于在省文化系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组织分工。会后,厅党组书记、厅长*同志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深刻理解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现实意义,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文化部办公厅《通知》精神上来,为“平安奥运”站好“文化岗”。二要居安思危,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督查标准,确保此次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要常抓不懈,以文化部办公厅安全工作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各级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和谐发展、平安发展、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全省各市(州、地)文化系统也相应的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模范带头、靠前指挥,三个多月来,共检查图书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203个;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子游戏室等630家;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州、地)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民俗陈列馆(室)等1200多个。
(三)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到位。站在社会长期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发挥文化系统的宣传优势,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观看奥运安保专题片”、“文化遗产日”、“文化市场奥运保障”等活动,强化全体文化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观,增强革命事业心,以事业强责任、以责任保安全,自觉成为维护文化生产安全、建设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的模范,并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文化发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大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的处罚、整治力度,保证重点突出、查有成效。如:六盘水市对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发生违规行为的经营业主除采取“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外,还与水电等部门联合,实行“停水、停电、停业30天”等重处重罚。三是把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和有违规行为的业主当作“危险源”建档,实行信息共享,坚持全程、全境、全方位的监管。同时,省文化厅对分赴市(州、地)进行专项行动督查的工作组,除书面材料、口头汇报外,还采取“电话回访”、“定点复查”等方式,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各督查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四不放过”,即安全隐患查不清不放过;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违规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确保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质量和效果。
二、存在问题
近几个月来,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我们发现全省部分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等都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集中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受经济瓶颈制约,排除安全隐患力不从心。部分图书馆、文化馆(站)、民俗陈列馆(室)、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群等,房屋年老失修、安全设施损坏,再加上今年年初冰冻灾害的影响,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急需大量资金加以维修和重建。
(二)受经济利益驱使,规范经营行为有法难依。部分歌舞娱乐厅、网吧、电子游戏城、影剧院等经营单位和业主,安全意识淡化,忽视安全生产规定,“安全通道堵塞”、“室内易燃物品多”、“消防设施不全、损坏”等,急需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和手段加以管制。
(三)培训机制不健全,杜绝安全事故任重道远。在这次督查中发现,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经过正规的消防、自救、应急处置等安全培训,急需开展行业整治,规范从业人员资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杜绝重大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今后打算
安全生产工作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如何解决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求、保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与生命财产安全之间的矛盾,是我省各级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者必须勇于面对和认真思考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在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以下三点打算:
(一)必须依法行政,讲究安保细节。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化行政许可审批范围,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和业主进入文化市场,严禁出现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不买票的现象,对一些非法经营、违规经营的单位和业主,要从源头查起,该谁管理,该谁审批,该谁许可,一查到底,坚决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另外,要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把握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细节,一次疏忽、电线短路、一颗烟头都会引发火情,导致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范文
××区是一个农业大县(区),也是全国著名的粮食产区和制种基地。全区有18个乡(镇),245个行政村,有农业人口346435人,土地面积424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8.62万亩,近年来农业主要以玉米制种为主导产业,种植面积达42万亩。至XX年底,全区拥有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34800台,其中拖拉机12727台,农机总动力达54.5万千瓦,农机总值达4.35亿元。去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随着农用运输车移交,农机安全监理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是目前摆在广大农机监理人员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我区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至XX年上半年,全区有注册登记的拖拉机4883台(大中型161台,小型4722台),联合收割机3台;拖拉机驾驶员3966人(g658、 h3308)其中有497人持g照驾驶农用车。拖拉机入户率(占拥有量1XX台的)为38.3%,驾驶员持证率为39%,
从XX年到XX年,平均每年动员拖拉机入户200台,拖拉机检验900台,驾驶员审验1200人,入户率、检验率、审验率、持证率平均为30-40%。XX年上半年完成拖拉机入户108台,拖拉机检验500台,换旧牌242台,动员组织驾驶员参加持证培训83人。检验率为10.2%,入户率为49.9%、持证率为39.6%。从XX年至XX年全区共发生农机重大事故18起,死亡18人;一般事故36起,重伤28人,其中拖拉机重大事故8起8人;一般事故21起重伤20人。今年上半年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的农机事故,事故率呈下降趋势。
××区每年新购置拖拉机200台左右,拖拉机增长速度为2 %,新车入户率为50%。从我们掌握的情况表明;近三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从购置拖拉机到农三轮,逐步更新换代,发展到目前基本以中、大型四轮农用运输车为主,农村运输基本被农四轮所替代,拖拉机变为耕、耙、播等农田作业的工具。
二、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
随着《道交法》、《行政许可法》、《农机促进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以及温总理签发的412号令、农业部的《两规定》、《两规范》的颁布实施,明确了农机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理顺了拖拉机管理的关系,农机监理机构的行政执法地位得到了认可。然而,农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在张掖市乃至全国普遍存在,在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农机安全生产,影响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生存和农机监理事业的发展。
1、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为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农业机械特别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如果管理不严和操作不当将会对周围人员、财产、环境造成伤害。××区在80-90年代,农机事故年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不但造成农民家破人亡,而且引发农户之间、家庭内部的矛盾与纠风,也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拖拉机经营户相对都是比较贫困、家庭条件普遍较差,也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无力承担因事故造成的巨大的经济负担。近年来安全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农机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目前引发农机事故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有三分之一的拖拉机常年失修,安全设施残缺不全,无灯光喇叭、制动不灵、方向盘间隙过大、连结不牢等技术状态较差,再加上无照开车、违章作业等,农机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农机事故依然是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农机监理责任重于泰山,任重而道远。
附:农机事故监管调查报告
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农机事故的定性、管辖、处理都做了详细规定,《条例》实施半年多来,我市未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农机作业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态势保持平稳,为深入了解农机事故发生及处理的真实情况,我们开展了《条例》贯彻回头看活动,全面调查全市农机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利于更好的做好农机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
一、我市农业机械动态运行情况
随着农用运输车管理的汽车化,我市的农机管理总量呈下降趋势,20-30马力左右的中小型拖拉机保持在3000台左右,主要从事短距离道路农产品或者建材运输,基本不用于田间耕播作业,近几年来,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推动,加之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等政策的引导,我市的农田作业机械逐渐向大型拖拉机发展,50马力以上的农用动力机械已逾2019台,大型自走式小麦及玉米联合收获机械总数已达2019台,其他手扶型拖拉机主要分布在吴村镇、董庄乡、防山乡,数量在3000台左右,主要用于山地农忙季节农业生产。
二、农机事故处理法律法规贯彻情况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已于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历程,《条例》明确了农机事故的预防、安全防范及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有关问题,这是全国性法规第一次规范农机事故处理工作。为全面贯彻《条例》及《山东省农机事故处理办法》,市农机监理站制定了《市农机事故处理预案》、《市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市农机事故责任倒查及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农机事故处理实战演练,增强农机事故处置能力,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农机事故的预防及处理工作。
三、《条例》实施以来农机事故处理及统计情况
年上半年,我市农机监理机构所接到农机事故报案为0起,但也要同时看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部分农机事故根本没有掌握。
1、轻微农机事故,轻微事故在交通事故处理上提倡双方协商“私了”处理,在农机事故上也基本是“私了”,比如山东省农机办年曾颁布《十项便民措施》第十条:对未造成公共和特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单方农机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处理;为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类轻微农机事故,当事人从减少麻烦的角度出发,大都选择自行处理。
2、单方面农机事故,笔者所说的单方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启动、使用、存放、保养、维修过程中由于机手自己操作不当发生的未涉及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农机事故,比如常见的“摇把误伤”、“陡坡行驶翻车”、存放时或倒车时造成一些车辆损害等,这类事故因为不涉及他人,没有他人责任,加之发生这类事故的多为无牌无证机车或濒临报废机车,没有任何保险手续,当事人根本不会报案。
3、应当报案没有报案的农机事故,实事求是的讲,农机事故不同于交通事故,由于车辆行驶密度的原因,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大都发生在不熟悉的人之间,而农机事故基本是分散作业,本地作业较多,发生的事故大多在本乡本土熟人之间,一旦发生农机事故,只要不是恶性的、责任不清的,大部分人选择自行协商,或者选择村组织调解解决。
4、宣传不到位,部分机手报案意识不强或者不知道农机部门的报案联系方式,笔者曾询问一些机手发生农机事故怎么办?大部分人选择拨打122,也就是说发生农机事故后,一部分人采取自行处理,一部分寻找交警处理,较少的部分才选择农机部门报案。
由此可见,农机事故零报案并不是农机事故零发生,随着农机机械化程度的提升,全市农业机械的保有量大大增加,拖拉机、收割机机械总量在万台以上,农机事故零发生是不太现实的,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预防各类农机事故是必须长期坚持、不容半点麻痹松懈的工作,只有认真细致地落实好预防措施,才能少发生或不发生农机事故,才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农机事故安全隐患的薄弱环节
分析当前我市的农机安全管理情况,有三个方面存在较为突出的不安全因素:
(一)中小型拖拉机超期服役情况较为严重,因缺少对报废机车的强制管理规定,大多数运输用的拖拉机使用几年后,机手就会转手卖于一般农户用于“轧地头”,这种机车不常出来,只在农忙时运输农副产品,操作者多数无证,加之机车已超期限,也无法年检,管理难度较大,安全隐患最为突出。
(二)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由于该类机械是近几年才大规模普及使用的机械,机手的安全意识、牌证管理意识较为淡薄,操作水平、驾驶技术不高,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三)部分耕作机械的安全管理急待加强,这其中包括秸秆还田机、免耕播种机,农作物种植覆膜机等机型,该类机械操作技术要求较高,且是配套悬挂使用,较为分散,管理难度较大。
五、下一步的预防及整改措施
保持农机安全生产的良性发展,继续强化“平安农机”、“和谐农机”建设,提高农业机械的“入户率、持证率、年检率”是我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着重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舆论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六个一”活动,不断提高机手的安全操作水平,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二)按照开展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年的有关要求,严查事故苗头,狠抓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把农机事故预防工作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纠建并举
我局局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制度创新工作的开展,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安排部署并强调抓好制度的落实,把制度创新工作以及制度落实的自检自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工作抓好抓牢,局办公室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做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力求最大限度地用制度来规范、管理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创新工作初见成效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开展制度创新工作,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督办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安监局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备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年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领会,确保制定出的制度和管理办法能够及时贯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各科室、各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均能很好地按照《市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整改指令等执法文书。市政府、市安委会在重点时段,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节前均组织开展了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市政府和市属相关部门主要(或分管)领导做到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
根据我局制定的《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市政府对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奖励,极大地鼓舞了奋斗在安全监管战线上的干部职工的热情,充分有效地调动起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了以灵活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和灵活的改革举措把被束缚的职工思想解放出来,把潜在的职工斗志激活起来,把全市的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安全监管水平,为我市顺利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翻身仗”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