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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和组织体系决定了我国农村存在着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导致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我国的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失衡。针对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特点,提出推行金融深化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变化是金融地位的显著提升,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命脉。由于我国特殊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式,在城市金融深化改革程度日益提高和金融改革逐渐显现功效的同时,农村金融却问题颇多。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农村金融发展满足不了农户的基本需求,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不规范问题等亟待解决。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农村金融存在问题,对认识和解决农村金融抑制,推进金融深化改革有重要意义。
1农村金融市场的组织体系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成存在两大格局,即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机构,前者为主导,多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共存。正规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批准成立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机构,如我国的中央银行、政策银行、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典当业等。非正规金融机构是指非法定的金融组织,即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组织,如农村合作基金会和自发的乡村组织等。
2农村金融抑制
2.1融出资金抑制
融出资金是指经济主体从金融机构和其他渠道借入资金,农户实现资金融出,只有增加资金供给才能让农户真正受益,而事实却非如此。
2.1.1农村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从农村资金供给的主体来看,有乡政府、村集体、乡镇企业和农户,而乡镇企业由于管理落后、效益低下,资金积累十分有限。因此,对于农村每一主体,他们的储蓄能力都十分有限,且急需外部资金供给。受长期以来的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农村资金一直是游离农村,进入城市,而且农村资金离农倾向愈加严重。
2.1.2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村的资金在以各种途径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农村还在向城市输血,商业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每年吸收的农村资金为5 000~6 000亿元,这笔巨款资金由此内部系统注入城市。2003年12月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为7 679亿元,全部转存中央银行,其中65%来于县及县以下乡镇及所辖农村,占34%;1978~2000年间通过农村信用社和农村邮政储蓄机构造成的净流出资金高达6 157.9亿元,仅2000年1年农村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就流出4 639亿元。可见农村资金流出态势还在加剧。
2.2融入资金抑制(资金需求受堵)
融入资金是指经济活动主体从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借入资金。融入资金抑制的问题就是资金需求的问题。
2.2.1农村融入资金主体细化。虽然在农村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供给服务的机构多种多样,但这些需求服务对象只有3种,农户、农村企业和政府部门。三大农村资金需求主体的层次再细分类又是一个资金需求的方向,是资金需求渠道的细分系统。
2.2.2农户融入资金受堵原因。农户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也是农业生产的投资主体,农户的投资行为直接决定着农产品和市场的有效供给,决定着农户的经营收入。农户贷款是农业信贷的基本形式,农户对借贷资金的需求与农村金融部门借贷支持存在较大差距。
(1)主体因素。农户、乡镇企业和基层政府部门是农村金融市场中经济活动的主体,在三者之中农户占有绝对大的比例。农业生产周期长、收益小、季节性强等特点,直接影响农业的资金周转和回收。
(2)客体因素。由于正规金融服务的缺位和不完善直接造成非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壮大,农村正规金融服务急剧萎缩。农村信用社一直被当成中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经历了20多年不断改革和发展,农业资金投入短缺,农户和农村中小型企业贷款难问题仍然突出。
3推行金融深化战略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存在着金融抑制。金融抑制直接导致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我国的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的失衡。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分别对经济发展起着抑制与促进的作用,推行金融深化战略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金融深化理论是指政府放弃对金融体系的过分干预并在有效地控制通货膨胀之后,推行金融深化战略,以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及利率市场化,使利率真实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变化,刺激社会储蓄总给水平的提高,从而便于资本的筹集和流动,有效地解决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提高融资效益。
3.1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规范农村合作金融
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农村合作金融支农服务和自身发展的双重目标需要依赖于三个方面:一是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规范股金管理,改善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转换经营机制,加大信息披露,强化社会监督和制约,逐步培育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二是坚持商业化支农方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论采取何种产权形式,都需要自己能在农村建立起稳定增长的信贷资金供应机制,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若被迫牺牲商业利益去实现社会责任,则不可能持续发展。三是坚持区域发展。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自然条件又不一样,因此,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应充分调动各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同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发展战略。东部地区要按商业化取向,中西部地区要向市场化、商业化方向发展,西部地区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3.2推进农村民间金融合作化,重构农村合作金融
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就必须让已存在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活动合法化、公开化、规范化、重构在农村居民自愿基础上的新合作金融组织,推动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化,为农村合作金融提供有益补充。通过制定和完善《民间融资法》等法规体系,给予民间借贷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使其充分发挥对农村融资的补充作用。对民间金融进行规范化公开化管理就需要,一方面,规范民间借贷协议,明确民间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立必要的资金借贷登记,使金融监管当局能准确地掌握民间借贷活动,介于进行宏观调控。另一方面,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根据市场化原则,结合区域小额贷款机构的实践经验,建立及时有效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引导民间金融进入正式金融。此外,建立灵活的民间金融监管体制、完善的破产保护制度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机制,保护和补偿中小规模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3.3强化农村信贷管理,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关键词: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研究现状、评述
一、研究现状分析
1. 关于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整体研究方面。这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较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成果是万振凡、吴小卫著《近代江西经济研究》,系统的探讨了江西农村经济发展的历程、近代的江西农业生产、近代江西农业科技发展、近代江西农业的赋税、近代江西农业发展的手工业、近代农村阶级关系的演变、近代农业的自然灾害、近代江西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缓慢的原因多个层次的问题。
2. 关于近代江西农、副产品贸易的研究。这方面研究的主要学者有万振凡、胡水凤、吴赘、周海华等人。万振凡、吴小卫著《近代江西经济研究》对这一问题也有所涉及,探讨了农产品的贸易,对农产品的贸易量、商品率、农产品市场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其商品率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胡水凤对近代江西茶叶、夏布两种农产品进行了一个研究,探讨了江西种茶面积的变化、茶产量的增减、茶价格的变化及夏布的生产和销售等具体问题。关于江西茶业研究,比较重要的还有周付华的研究,他从中长时段出发对九江开埠后,九江茶市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九江开埠后带来的九江茶市的发展与衰落。吴赘、周海华等对近代江西渔业进行了研究。吴赘重点探讨了民国时期,鄱阳湖湖区的渔业发展变迁以及鄱阳湖渔业发展与地方经济、社会、政治的关系。周海华则主要对江西的渔业进行了简单的述论,包括主要渔场分类及其区域、捕鱼方法、鱼产量的加工与贸易。此外,许金华还对近代江西的木材的外销进行了初探,分析了江西木材的外销情况。学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但主要仍集中在茶叶、渔业的研究上。
3. 关于近代江西农村市场的研究。主要的代表性学者有谢庐明、孙桂珍、游海华、白沙、万振凡等。谢庐明研究的重点在赣南,对明清赣南地区农村墟市的兴起、发展、特点以及与地方社会经济变迁关系进行了研究,也探讨了清代时期赣南地区独特的庙会市场、客家文化影响下的赣南农村市场,对赣南庙会市场的地域分布以及客家文化中的庙会、习俗在赣南农村市场中起的整合作用进行了分析。孙桂芳通过对江西农村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江西近代农村市场的嬗变过程、市场体系的特点,得出江西农村市场呈现出商品量及规模增大、市场网络日益形成并逐步完善、商品市场结构开始由传统向近代转型、土地市场形成、供求关系及竞争机制发育并其作用的一种复杂态势。游海华则主要研究了赣闽粤边区的市场及市场网络的传承与嬗变。白沙、万振凡分析了农村集市的发展,得出民国时期的农村集市设施普遍增加、规模扩大、周期变短、布局日益合理,并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关于20世纪30年代江西乡村建设的研究。这方面研究是近代江西农村研究的热点之一,主要研究学者有温锐、魏本权、曾志文、吴小彬等。温锐分析了近代赣闽边区的传统乡村民间借债、时期沿海人口、企业的入迁等因素对这一地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魏本权则分析了1931至1949年江西农村的合作运动,江西农村合作运动是农村建设运动的主要内容。它担负着江西农村经济自治和社会自治的双重功能,是江西农村近代化的重要尝试和努力。经费的不足、理念的背离、环境的恶化制约了江西农村合作运动的开展。曾志文、吴小彬的硕士论文都把研究重点放在了民国时期的江西农村建设上来,曾志文分析了20世纪30年代的江西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江西地方政府在危机预防、危机应急、危机的恢复等机制;吴小彬则分析了20世纪30年代的江西出现的严重“三农问题”以及针对这一问题江西地方政府为此开展的农村合作运动、设立省农业院、建立农村实验区等一系列措施。曾、吴二者的研究具有许多相似性。
二、 评价与展望
通过上文对近代江西农村经济问题研究现状的梳理,我们可知,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丰富,研究的领域得到扩展。21世纪前,学界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度还较低,主要的研究人物就是万振凡、胡水凤,主要研究成果为1998年出版的《近代江西经济研究》。进入21世纪后,游海华、谢庐明等一批学者投入到这一问题的研究,有一批硕士研究生也以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相关问题作为研究论文选题,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队伍得到壮大。研究队伍的扩大,也必然产生成果的增多,领域的扩展。现如今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涉及金融、市场、实验区研究等各个方面;从从时段来看,研究重心主要集中在民国时期。
虽然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取得非常不错的成绩,但仍有许多需进一步加强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1. 研究的视角急需扩展。关于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研究,大多是从社会史的视角进行分析,虽有谢庐明从客家文化视角出发对赣南农村市场的研究,但总体仍是研究视角不够全面,更缺少多视角、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学界关于这一问题还需引进经济史、政治史等其他的视角来扩展其研究。
2. 研究时段上忽略了晚清江西农村经济的研究。学界一直将研究时段集中在民国,而往往忽略了其他时段的研究。晚清,受外来经济的冲击、商路的变化、清政府为近代化而实行的改革,其必然也对江西农村经济产生影响,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不足。
3. 关于这一领域的研究,虽研究成果多,但有影响力的成果少。关于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的研究取得很大成绩,成果虽多但普遍缺乏分量,启发性小,在学界影响力小。对这一领域的学者仍需深入研究,提高成果的质量,出几篇有影响力、高水平、有启发性的学术论文,甚至产生几部相当有分量的大作品。(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参考文献:
[1] 万振凡、吴小卫著:《近代江西农村经济经济研究》,江西高校出版社,1998年版;《论近代江西农业经济的发展》,《中国农史》,1998年第3期。
[2] 胡水凤:《近代江西茶叶的种植与加工》,《农业考古》,1998年底期;《近代江西的茶价》,《农业考古》1996年第2期;《略论近代江西r麻业》,《中国农史》,1989年第4期;《近代江西夏布的产与销》,《江西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
[3] 周海华:《近代江西渔业述论》,《古今农业》,2002年第4期。
[4] 许金华:《近代江西木材外销的历史初探》,《农业考古》,2010年第1期。
[5] 孙桂芳:《近代江西农村市场研究》,江西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毕业论文。
[6] 白沙、万振凡:《民国江西农村集市的发展》,《南昌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7] 万振凡、宋青红:《民国时期江西农村发展实验》,《古今农业》,2005年第1期。
[8] 刘白杨:《近代江西乡村实验运动中的人物群体研究》,《农业考古》,2014年第4期。
[9] 万振凡、林颂华:《江西近代社会转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 吴燕等:《战争对近代江西传统农业社会转型的制约因素分析》,《农业考古》,2009年第6期。
[11] 魏本权:《近代江西农村合作运动述论》,江西师范大学2003年硕士毕业论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合作社;原因;防范对策
引言
控制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在促进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以及确保农村金融健康发展等方面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1.农村信用合作社风险的特殊性
1.1 农村信用合作社风险的特点
(一)涉及面广涉及到信贷、存款、投资、融资、结算、财务会计等业务的方方面面,几乎每个业务领域均有违规、违章以致违法现象。信贷业务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资产业务,也是操作风险多发部位,造成的危害也最大。
(二)危害性大,以侵占资金为目的由于农村信用社操作风险涉及面广,发生的频率高,而且大部分操作风险是主观性的以侵占资金为主要目的的道德因素引起的,因此对农村信用社危害性相当大,从而大大降低了贷款的质量。
(三) 基层违规操作较多,涉案人员低龄化从案件发生的层级看,县级联社和基层机构发生操作风险较多。过去由于农村信用社多级法人体制,一些县联社及基层农村信用社负责人权利很大,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比较普遍,很少甚至没有监督制约。
1.2 农村信用合作社性质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其实也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1.3 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特殊性
1)隐蔽性。因为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着国家信用这个坚实的后盾,所以不管存款者经营业绩如何,总是能通过充足的信息来应对难关,即使有部分的支付危机出现,也完全能够拨云见日,这样就降低了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在金融风险面前的警惕性。2)相对独立性。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一般规模比较小,彼此之间的关联程度也较小,因此引发大范围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也较小。3)收益与风险的逆向波动。由于我国金融机构的政府垄断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往往会出现农村金融交易所呈现出来的高资本投入与低资本回报的异常状况。况且在实际运行中,像农村信用合作社这类小型金融机构等,在面对某些较大的贷款需求面前,往往迫于行政压力,会给予贷款者存款利率,这样就不难解释为何 “高风险,低收益”这类现象普遍存在农村信用合作社。
2.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金融逐步成为我国经济的核心,但同时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潜在的金融风险成为摆在政府面前挥之不去的难题。因此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既是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要求。
2.1 内部原因(企业原因)
企业和农村信用社管理存在漏洞以及体制上有缺陷。由于农信社法人机构臃肿且经营的规模过小 ,导致在金融风险面前抵御能力小,从而整体优势得不到发挥。一、系统资金调剂的优势不能发挥,有的社会资金闲置然而有的社会资金却不足。二、不通畅的结算渠道。由于发展滞后,大部分农信社并没有成立结算系统,仅仅只有县辖结算等业务开办,并且只有小部分的信用社能够办理全国性的特约电子汇兑业务 。三、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缺陷。上岗竞聘机制没有得到引入,不健全的员工培训制度都导致了员工的责任感较低。四、激励机制的缺失。由于员工的工资参照了银行的工资分配条款,在收入分配上并没有借鉴收入激励制度 ,因此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往往较低。经营管理体制发生偏差 。对于管理层而言,不健全的决策机制以及员工层的信贷人员权责模糊,都会导致经营管理体制发生严重偏差。
2.2 外部成因(社会原因)
外部环境不够宽松。一、政府偶尔的失灵。由于某些地方政府过于追求政绩,对金融机构盲目投资,部分投资项目管理不善以致于信贷资金难以回笼。二、金融风险形成的潜在原因还在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远远滞后于企业资金的需求,导致企业融资渠道狭窄,企业对银行机构信贷形成了严重的惯性依赖。三、最后是企业往往利用资产重组以及破产等方式来逃避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的银行债务。
3.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解决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根本方法是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体制改革。而改革的具体实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
3.1 外部运营结构的优化
一、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农信社的金融风险,需要本着“多予、少取”的方针,加大对农村经济建设的投入,而且还要增强农村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力。二、为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需要在增强农户信用意识以及提高失信者的失信成本等方面着力下功夫。三、为了减少信心的不对称性,需要打造农村经济主体信息征集体系。四、深入加强银行监督部门对农信社的进行风险监督,一来着力化解已暴露和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控制住新的风险的产生。
3.2 通过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督
人民银行从监管内容上要处理好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这既有利于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金融新产品,增加收益,也有利于中央银行营造繁荣稳定的金融市场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这对范畴其实是对立统一的。金融创新是推动监管制度创新的主导力量。通过持续不断的创新,创新主体获得收益,对监管部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监管部门应励和推进农信社的中间业务创新,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网络银行等新业务.同时,还要随时防范金融风险。
3.3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一、以合作金融为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一、大力扶持农信社。由于我国目前的农村经济现状非常不乐观,分散而且规模很小等因素都制约其发展,所以进行农村金融合作这一举措无疑对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来说是最优化的选择,而像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等举措只能作为有效果的辅措施。建设农村合作金融必须坚持合作化原则,坚持“一人一票”的制度,才能保证合作金融发挥应有的制度绩效。
二、放宽金融的政策。在市场经济环境中, 农村的合作金融需要按照商业原则开展业务,第一要克服运行成本,第二要扩大贷款资本金来源,而且为了达到降低资金成本和克服运行成本这两个目的,农村合作金融一方面需要通过直接吸储、吸收股份来融入低成本资金,另一方面可以适当提高资金贷出利率。因此国家的银监机构需要为农信社创造一个更为宽松的融资和利率浮动政策环境。
三、必须逐步建立专业的合作金融监管或者行业管理机构,并从一开始就重视行业自律。农村合作金融始终坚持合作制原则而非过度的商业化对于发挥其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制度优势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外部监管或者行业管理对于其相当重要。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能力很弱,专业监管中还没有合作金融监管,所以首先应该有一个行业管理机构对其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管理,并且要重视行业自律,以节省管理成本。
四、需要进一步做好富余资金的营运工作,从而提升经营效益。由于信贷规模的控制可能将导致富余资金明显增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了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需要对资金营运工作进行科学部署的重新梳理,还有工作重点和方向必须明确,而且确保资金营运工作能够高效、稳健的运行。还有准确匡算资金和关注资金动向,尽量降低非生息资金的挤占,通过委托存放、购买债券、存放同业等方式,来积极营运富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努力实现农村金融合作社资金营运效益的最大化。
4.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深化农村信用社金融体制的改革,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的形成。(作者单位:湖南先锋信用社)
参考文献
[1] 朱宏谋.国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M].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论文,2002.4.15
[2] 陈永跃.农村金融[M].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
[3] 何广文.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M].国金融出版社,2001.
引言
从我国的城镇化率水平中可以看出,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数目依旧较大,因此农村集中了我国数量多、潜力大的消费群体,它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地基”、也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
一、金融惠农政策研究概述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1)农业信贷补给理论
Anjini Kocha指出,印度正规信贷市场的运行显著地影响了农村经济,通过分散地参与曾由大农场享有的农业信贷改变了收入水平和收入不均等,并且认为是通过土地租借市场起作用的。Adams, DW指出在发展中国家,低利率的农业贷款导致资源配置的无效、收入的集中和农村金融市场的不良运作。他们主要是关注与农村居民这一低收入低消费群体,通过更低的门槛,给予农村居民借贷上更多的便利,以促进起自身的发展。
(2)金融服务理论
这一观点站在金融服务的视角来阐释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John Richard Hicks认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可以缓解理性经纪人对于流动性风险的顾虑,促进资金的最优配置,提高经济效益。Diamond、Greenwood等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对交易成本的降低来论证金融的发展对整个社会福利的提高作用。
2.国内研究现状
(1)农村金融主体研究
邓海英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分类为农户、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供销社以及粮食企业,具有浓厚的时代色彩。韩俊认为,农村金融需求按照主体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农户金融需求和乡镇企业金融需求两类,分类比较清晰简便。赵德旺则是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分为了五大类:一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一般农户和种养专业户;二为医生、教师等智力型职业者以及乡镇企业务工者;三为初具规模的农村个体工商户。
(2)金融惠农的整体性与区域性研究
惠农政策是一个体系庞杂、历史深远的系统结构。目前相关学者将我国惠农政策作为一个政策整体研究对象的成果还比较欠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整体角度,例如薛恒的《国家“三农”政策的制度化建设》建议稳定惠农政策的目标取向和行为导向,强化政策落实监控制度;包括硕士学位论文陈燕妮《取消农业税后我国惠农政策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等也给予了关注
(二)本文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1.均衡研究与非均衡研究相结合
虽然本文是做实证研究,但是研究的是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状况及其对农村经济实实在在的影响。本文采集了诸多数据进行均衡分析研究,同时又借助于一些科学理论对经济现象进行研究与解释。既从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了解了重庆农村发展的情况实证分析,又从区域特点上加以解释。
2.文献研究是实地考察相结合
在论文撰写之前,本文作者查阅了诸多资料,来完善论文的内容。同时抽样考察了荣昌县、永川区、潼南县、黔江区等地区的农村,对其基本状况做了记录与分析。
(三)本文的不足之处
1.由于重庆市是1997年才正式挂牌直辖,本文选择了重庆市1997年至2012年的农村经济数据,所以数据的选择样本较少,时间范围较窄。因此在模型设计的时候由于样本较少而带来的误差可能会有所增加。
2.理论知识与学术能力的不足给予论文的撰写增加一定的难度,因此造成论文质量缺陷请老师指正。
二、重庆市农村金融主体与基本结构
据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数据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界定是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重庆市农村金融体系基本上形成了以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新型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银行为生力军,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为辅助,民间金融为补充的格局,在具体金融机构上包含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民间借贷机构。
三、重庆市惠农政策实施困境与解决
(一)重庆是金融惠农政策实施面临问题
1.农村发展面临资金匮乏问题
由于农村资本的边际效率对农村经济的影响较为严重,因此,农村其实面临着资金匮乏的危险。虽然我们看到重庆市对于农村的投入不断增加,惠农政策也在不断地颁布实施中,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仍旧不容乐观;
2.重庆农村居民消费观念有待提高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发现,储蓄率对于农村经济增长率的影响也较高,由此我们可以断定,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有待提高,落后的消费观念只会抑制经济的增长。
3.农村金融体系亟待完善
金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大纽带,只有资金流动起来,才能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由于重庆地区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金融产品较少,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素质普遍不高,信息对称严重失衡,进一步导致了农村经济瓶颈的出现。
(二)重庆市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的几点建议
1.由被动的金融惠农政策到积极引导的金融惠农政策
我们可以发现,重庆市为了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做了许多努力,但是这过程中我们发现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因为这些政策普遍是被动情况下,是对农村经济发展瓶颈的消极应对。要从根本上解决瓶颈问题,就必须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对金融惠农政策的谋划能力,不能消极盲目地投入资金等方式来提高其经济的发展,应主动引导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引导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
应该把传统的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手段转化为引导农村居民消费观念的上来,从上述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储蓄率对于农村经济增长率的影响较大,因此,在制定和实施金融惠农政策的过程中,政府和政策性促农经济发展银行因注重对农村居民消费挂念的转变。实现从资金投入到观念引导的转变。
3.积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的完善首先应该从主体出发,主体是体系中的最活跃因素,也是关键因素,因此,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应该注重发展多元化、规范化的金融主体,以期提供给农村给多的更多的金融产品。只有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才能使农村资金高效有序的运作起来,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充分有效的沟通反馈,能够有效地促进惠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因而必须重视和加强我国惠农政策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也是目前惠农政策建设的当务之急。
4.注重基层人才培养
基层人才是贯彻落实金融惠农政策的纽带,通过他们,可以更好地将惠农政策的理念传达给基层老百姓,是他们更加了解惠农政策的细端末节,乡土精英通过自身特有的信服辐射力对公共事件进行信息整合、传播,实现着对公共事件导向的影响和控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惠农政策体系健全落实的战略角度出发,乡土精英在村民自治体制内部发挥着落实、传达政府惠农政策,引导农民对惠农政策的信息反馈,提高农民与政府政策对话能力的综合作用,且具有低成本、效果好的特点。
5.谨慎实施金融惠农政策,避免陷入补偿性回馈陷阱
补偿性回馈是指善意的干预引起了系统的反应,但这种反应抵消了它所产生的利益。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不是政策愈多愈好,而是应该集合实际恰到好处,太多太繁杂的金融干预,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途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要尊重规律。物极必反,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也是如此,因此应该尽可能避免金融惠农陷入补偿性回馈陷阱。
论文摘要:新农村建设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下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其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在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安排下,金融业对农业支持缺口较大,农村金融改革明显滞后。作者分析认为,创新农村金融机制,优化金融组织,以形成适应新农村发展的融资环境和制度支持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中国农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农村发展对资金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大,而融资渠道不畅通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压抑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原因。农村贫困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资金缺乏,而资金缺乏归根结底是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因此,如何构建合理的农村金融制度,对于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关重要,也是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下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之一。
一、我国现行农村金融制度的缺陷
历经几十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村逐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层次、多渠道提供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农村金融问题突出,商业性金融远离农村,政策性金融支农济,合作社金融名存实亡,非正规金融活动频繁,但管理缺乏规范,资金供给渠道不畅,与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极不相称。
㈠涉农金融制度安排不合理
第一,商业银行的趋利性动机使其支农功能严重弱化。近年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和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转变,信贷业务重点逐步向大城市倾斜,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大量撤并,对农村的信贷业务逐步减少。同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普遍上移贷款权限,县域营业网点逐渐演变成“多功能的储蓄所”,只吸收存款,不发放贷款。随着国家行政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政府机构精简,实行乡镇撤并,原来设立的乡镇商业银行网点也将不复存在,银行信贷资金也将退出这些农村市场。
第二,农村信用合作社支农功能发散,势单力薄,而且存在结构性的矛盾。许多地方农信社功效失灵,形成大量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以短期融通为主的资金供应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周期长的资金需求,经营的商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大量资金流向收益率相对较高的城市和非农业部门。另外支农乏力,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筹,对大规模的农、项 目资金投入能力不足,并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业务创新能力和市场化程度不高。
第三,政策性金融支农严重不足。政策性金融机构仅农业发展银行一家,而且基层的机构设置到县域,远离农村,无法为农村建设提供,泛的支持。目前农发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来源渠道和资金应用方式不规范。
第四,非正规的金融供给操作与管理混乱。其形式有自由信贷、典当业信用、民间贴现等,在正规金融支农不足的情况下,非上E规金融为满足农村资金需求发挥重要作用。但现行的金融制度不承认其合法性,非正规金融的法律地位及身份缺失,只能在广大农村开展“地下活动”,其支农效能受到严重限制。
㈢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协调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农村存在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但这些金融组织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农业银行作为国家商业银行,市场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业务范围已与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无异,而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属于非正规的金融部门,不受政府政策上的鼓励与保护,且具有较高的金融交易成本,如今在农村农信社“一家独大”,其它涉’农的金融组织难与其竞争,农村金融组织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各为其事,造成较高的信息成本和资源浪费。
㈢农村金融信用建设滞后,道德风险高 由于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对欠账、赖账的个人惩处力度不大。许多农户受教育程度不高,信用意识淡薄,法制意识薄弱,严重影响了信贷资金的安全。一方面,居住于农村的借贷人通常居住分散,生产手段简单、生产规模小、信贷需求不大的特点,使得金融机构的规模效益难以发挥;另一方面,农村的信贷往往难以严格用于生产性用途,非生产性需求仍是主要的金融需求,为仅实现低小康水平的农户借贷人具有较强的刚性生活融资需求,足出现婚丧嫁娶、疾病、子女上学等问题。
金融品种单一,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多样化资金需求 收入较低的农户阶层在出现资金缺口时,向亲朋好友寻求无息和贴息贷款的居多,互助信贷为其首选。对于收入较高的农户来说,需要的是大额农资信贷,但是又苦 j:寻找到担保对象和抵押品,因而获得正规贷款的机率较低,而散户人际信贷所能提供的信贷规模又极其有限。目前农村金融业务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汇为主,信息化水平低,缺乏信贷服务品种创新,农村金融结算以手工为主,银行汇票、本票等结算工具使用很少,支付结算票化程度低。
二、我国金融制度安排的战略取向与对策
㈠对涉农金融机构支农功能重新定位
建立多层次金融安排,以金融和止规金融优势补的农村金融体系。 第进步加强和完蒋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支农功能。首先,将原属农 银行务范的如于人贫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划归农业发展银行为这些业务由农行承办将向商业化靠拢,难以得到支农的效;其次,调整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晕点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础设施建设领域,以提高农资贷款的利 川效 率,实现 资金优化配 置;冉次,完善政策性金融机构体系,将其机构设置下放到乡镇,可以设一级机构,走进群众,倾听使其成为躬剐其实的支农助农开发银行。
第一,发抨比较优势 ,深化衣信社改革。要奇:足 于农村 ,服务农厂应该牢牢抓住农村这片沃土,,发挥其在乡村 点多、与农户联系紧密的优势:构建独特的企业文化,加强自己业务效率建设,促使内部产,L集聚效应,对外产生辐射效应;创新金融产品,以效益为导向,实施有效的业务创新,在农户中培养一批黄金客户,注意拓展信贷领域,扩人支农范围,加大农村运输业、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电算化建没步伐,发展 兑结算、租赁、咨询、投资理财等中介业务。
第三,积极 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非规金融 已经成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日益活跃。应尽快 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 ,承认其 市场 主体地位 ,给予其合法 的身份 ,同时允许非 公有制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并对其给 积极疏导,规范其操作降低法律成本,搞活民问金融市场。
(二)宏观调控农村金融市场 促使农村金融主体在竞争中谋求合作,在合作中谋求发展,优化资金配置,实现功能互补。
第一,重新整合现有金融体系,明确各自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职责和分工,并尽可能强化合作,信息共享。积极开拓市场,在保证基本重组的情况下,加强监管,规范风险,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尝试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主体,配置新的竞争力量,如建立农业互助组织、互助保险机构和农村基金等,设立乡镇农行、社区信用合作社。
第二,加强协调机制的系统化建设,催生协同效应,减少组织运转的交易费用。通过对各成员、各环节、各要素的功能磨合和能力整合,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生的整体功能远远超出各成员、各环节、各要素的功能之和的效应。由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进程,所以应以动态发展的眼光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推动农村金融机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将农村金融机构置于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中,通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协调机制的建设,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新农村建设的贡献度。
㈢加强农村金融信用制度建设
第一,通过创建信用户、信用村镇活动,引导广大农户增强信用意识,推动农村地区信用建设,逐步在农信社和农户间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和诚信桥梁,对高信用用户在同等条件下简化手续,服务优先,刺激更多的农户遵守信用。
第一,加强对 内授权、对外授信的管理,合理界定信贷授权授信限度,以效益性和风险性原则为标准,根据经营规模、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实施不同程度的授予权。同时,授权、授信应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定期调整和期间调整。把好贷款审批关、正确选择贷款投向是新增贷款风险管理的关键,农村信用社应该不断加强信用社班子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贷审会职能,对贷款决策进行集体审批,减少决策失误,严禁搞“一言堂”[4]。
第三,扣‘击金融欺诈和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行为,保护金融债权。对在清理整顿农资金融机构的 良资产过程中,地方政府要予以帮助和清收,盘活和变现,减少农信社的资产损失。建立科学的网络体系,使信用社和银行同业之间联合起来,利用人民银行的信贷琶记查询系统相互配合,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停止对其发放贷款并清理结算户,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呼吁尽快出台《金融债权管理条例》和《金融债务行为处罚办法》,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
㈣完善农村金融配套设施建设
第一,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由于农业固有的高风险,必须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直接或问接支持农业保险。根据农业保险面厂‘量大、风险高与赔付率高等特点,政府应给与财政税收、贷款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由农户、农村经济单位自愿出资形成非赢利性的合作保险组织,承担理赔范围主要是农户的养老、家养牲畜死亡及乡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等。
第二,开发多样化的贷款担保形式。除传统的担保方式、保证和不动产担保外,应探索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在担保机构上既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和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拓农村市场,还要积极探索吸收民问资本进入农村担保信贷,推进其市场化。
第三,提供优惠的金融财税。人民银行给一些低息长期再贷款,中央财政分期拨款给信用社补充由于保值储蓄的贴补支出:降低农信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对西部地区试点的农信社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政府承担部分农信社的坏账,再由农村信用社利用自身积累冲销部分坏账;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实行灵活的利率政策。
参考文献
[1]黄成莲,温智良.从农户融资看农村金融制度安排的取向[J].武汉金融,2 006,(12).
[2]黄丽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新的农村金融制度 [J].金融与经 济,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