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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实践,是深化“平安余姚”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危机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延伸。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把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模式延伸到最基层。结合村(社区)的工作实际,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方法,推进村(社区)一级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推进“平安余姚”创建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及时、科学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必须着力于提高人的素质,重点要提高公众的应急知识水平和自救能力。
(二)公众参与原则。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涉及每个家庭、每个人,必须人人参与。要针对全体村(居)民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实现全面预警、全民动员,提高应急管理的公众参与度,提高应急管理的整体水平。
(三)务实原则。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要结合村、社区的各项实际工作开展。特别是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要结合“小康示范村”、“治安安全村”、“民主法治村”、“文明村(社区)”等各类创建工作,做到相互推动,相互促进。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先试点、后推开原则。应急管理工作处于初创阶段,基层的应急管理更无现成的经验可借鉴。为此,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先选择条件较好的1-2个村(社区)进行试点,探索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应急管理工作小组。村(社区)要成立负责本辖区应急管理任务的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并在村(社区)相关组织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本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内部明确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同时,要建立村(社区)的应急小分队,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任队长,队员由村(居)民中的党(团)员青年、民兵、志愿者等组成,承担本村(社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对邻近村(社区)的应急援助工作。
(二)制订应急预案。根据所在乡镇、街道的应急预案体系,结合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村(社区)应对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适时进行演练。
(三)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按要求把《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发放到每户家庭,并组织村(居)民学习;通过宣传窗、黑板报、广播、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村(居)民宣传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乡镇及街道有关预案;通过企业、学校、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工作,把应急知识送进家庭;利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居)民的应急自救能力。
(四)落实避灾场所。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辖区突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掌握规律,摸准突发事件可能涉及的人数,并据此落实临时避灾场所,一般可利用学校、敬老院、会堂、地下公共车库等。落实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施和应急物品。
(五)建立社会安全信息联络制度。各村(社区)要落实1名社会安全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并及时向上报送,必要时快速传递到相关的村(居)民户;负责组织做好相关安全隐患的排摸,向村(社区)应急管理工作小组或上级提供预警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重视应急管理进村(社区)工作,落实1名领导负责抓好这项工作,及时选点,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在2007年3月20日前落实试点村(社区),报市政府应急办内网邮箱(联系人:洪波,电话、传真:62702593)。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联系沟通,进行必要的指导、督促,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市直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涉及到本部门的业务性工作,主动参与,上门指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保障工作经费。应急管理进基层工作必要的经费必须保障,采用“村(社区)筹一点、乡镇(街道)拨一点、市里补一点”的办法解决。提倡节俭办事,注重实际效果。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06年和2007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初,我局将重点优势专科建设、科研、人才引进与人才培养、继续医学教育等工作内容纳入到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属各医院下达的工作任务书中,落实到每个单位,并制定工作任务书考核细则,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通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定期督导,年终考核,确保卫生科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切实加强医学优势专科建设
积极申报了自治区级医学优势专科建设项目,积极推进了市口腔医院优势专科建设,接受并顺利通过自治区对市口腔医院口腔种植优势专科建设工作的评估。组织开展了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确定了我市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的目标、内容以及具体实施和管理方式,并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市级医学优势专科建设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了讨论评估,研究确定了市级医学优势专科建设项目。通过加强医学优势专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进科技进步,全面提升了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带动了全市相关学科的进步与发展。
三、努力推进卫生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
一是制定下发了《市卫生教学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对卫生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卫生科技成果引进等都提出了具体的奖励措施,为进一步规范、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鼓励和支持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升我市卫生教学、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和科技竞争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奠定了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和组织广大卫生科技工作者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提升我市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研立项项目督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科研任务。同时,还积极协调做好区、市科技进步奖申报和卫生科技成果登记推荐等工作。三是组织专家对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2010年度医疗卫生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评出的6项市级医疗卫生技术创新项目进行了表彰,为提高我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卫生科研及创新的积极性、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广泛深入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等单位利用与全国著名院校联系密切的优势,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学者讲学,提高本单位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交流工作经验,培育优势学科、特色专科及相互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分别与阿拉善盟中心医院、阿拉善左旗蒙医医院、陕西定边县妇幼保健所、内蒙古前旗妇幼保健所等单位建立长期交流协作关系,每年接受上述医院的进修医师,并不定期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市中医医院作为陕西省中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每年接收陕西省中医学院实习生20余人进行临床实习、培训。
五、强化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共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8名,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254名,对40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乡镇卫生院医生和村卫生室先后有1500人次参加了基本公共卫生培训。县级医院共选派58名技术骨干支援乡镇卫生院。全市完成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20名,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40名。同时,还组织开展了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班对卫生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年度质量考核标准、卫生统计与医疗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共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300余人次,提高了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和业务素质。
六、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市共组织开展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1项,培训2.74万人次。按照《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规定》,我局每年都对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严格把关。同时,还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使医务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强化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认识,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
七、继续做好卫生科普宣传工作
在全国爱耳日等活动日期间广泛开展了健康宣传、咨询活动。共在各个媒体举办卫生健康栏目6个,邀请专家做客交通音乐台直播间,完成急救专题节目14期,举办健康大课堂188场次、11280课时,受众居民约100万人。配合自治区“行动办”演出健康知识大戏进社区进农村95场次;演出“健康进基层大戏”12场次。组织制作了“健步行”公益广告,在市各大影院播映4000场次。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宗教场所共建各类健康教育咨询点522个,发放健康教育服务包11万个。积极开展了控烟工作。完成了创建无烟行政中心和无烟宗教场所健康教育基地启动等工作。制作和印刷“无烟办公楼创建指南”500本、“珍惜生命、远离烟草”宣传折页4万张,为20家宗教场所健康教育基地制作控烟知识宣传栏20个,发放《控烟60》教材100本。全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完成率100%。
八、2012年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科研课题立项工作,积极组织课题申报,严把科研立项关,加强对立项科研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做好科研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2、进一步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对象和范围,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可及性,扩大继续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办学质量。
3、加强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工作,努力提升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辐射力和竞争力,推动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上台阶。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培训,依托市全科医学临床培训中心,对100名全科医师和100名社区护士进行适宜技术培训。
1、大力加强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全体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求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2、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针对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安全、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大力宣传促进中心工作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把中心工作推进所涉及的乡镇、村组、社区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创造的法制环境。4、坚持学法制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组织开展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县法建办配合县委中心学习组在今年上半年邀请法学专家组织全县副局级以上干部举办《侵权责任法》专题法制讲座。县级部门、乡镇要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集中学法。继续办好县法学会,深化干部学法用法。县级执法部门要结合部门执法实际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教育部门要围绕创建省、市、县“依法治校示范校”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各乡镇要围绕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抓好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5、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创新思路,加强策划,做大做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县电视办法制专题节目、在《今日**》开办法制宣传专栏、办好城区法制宣传专栏和法制读报栏,印制法制宣传纸杯向社会发送。继续印制普法光碟,在农村(社区)建立普法光碟播放点,向基层群众开展以案说法。继续办好“**普法网”,整合普法资源,丰富网页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二、普治并举,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6、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听证公示制度等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开。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将创建活动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活动的实惠。
8、紧紧围绕“重点建设突破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创造稳定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调处经济纠纷,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秩序;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良好法律秩序。
9、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县法建办将与县教育局积极推荐部分学校申报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良好氛围,促进学校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的形成。认真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履职工作。与县民政局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带动全县所有基层行政村和社区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为建设和谐平安新农村和社区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做好全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工作
10、对照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检查考核,查漏补缺,确保“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起草《**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二是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今年6月前各乡镇、县级部门完成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三是下半年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
11、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组织集中宣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2、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力求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
13、加强社会联动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机关单位普法的横向联动、上下配合的工作网络,整合资源,真正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问道:两员选聘制度化
针对调查人员较多、且来自不同岗位,加之调查指标多、质量要求高等情况,区乡两级调查机构既要保证调查队伍的稳定性,又要对调查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笔者认为以下三个方面值得注意。
明确选聘方式。选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要充分体现政府行为,采取逐级落实的方式,区级负责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落实。例如,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印发《关于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选聘、培训和管理规则的通知》,明确选聘原则、配备数量、条件要求、工作职责和管理等,以加强选聘工作的针对性,更好地对两员选聘进行规范指导,确保选聘人员质量。
乡镇(街道)在选聘过程中,则要拓宽选调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既可以从村(居)委会干部、教师、大中专学生及离退休人员中选调,也可从社会上招聘。通常,调查指导员要先于调查员提前选聘。同时,为保持调查员的相对稳定性和调查质量,尽量选用熟悉本地区情况的人员担任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
建议配备数量。建议乡镇(街道)按照选聘原则配备调查人员。一般情况下,抽样调查需要按照每50户左右的登记工作量配备一名调查员,两名调查员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
选聘指导员主要考虑人员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和沟通能力,尽可能由社区居(村)委会负责统计或会计的人员担任,以便指导调查员开展工作。选聘调查员则主要从责任心和业务素质进行考虑,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参加过历次普查并有经验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以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负责调查小区的调查任务。
选聘人员还需要注意三个关键点:第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机动调查员,防止出现因调查员人员不足影响工作进度的现象发生。第二,要根据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陪调人员,协助调查员入户调查。第三,要尽量挑选参加过人口普查的人员作为调查员,这样既能借鉴大型普查的经验,又能熟悉工作流程。
细化选聘条件。细化选聘条件也很关键。主要以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社会工作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水平为标准,从文化水平、思想态度和年龄结构等方面进行把关。具体表现为:选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能为被调查户保守秘密,熟悉本地区及建筑物分布情况的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选聘调查人员要慎重选聘高龄人员。由于部分村委会的统计人员大多为65岁以上人员,他们有着丰富的普查经验且为村委会业务骨干,但鉴于年龄因素,不在调查保险参保范围内,因此乡镇(街道)要尽量为其安排劳动强度小的工作。同时,也要发挥他们经验丰富的优势,多安排他们从事室内审核调查表的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危险。
论道:两员管理规范化
加强对调查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注重有法必依,规范流程,掌握入户技巧,约束和规范调查行为等措施,有利于消除调查对象的顾虑,取得调查对象的信任,从而获得真实准确的调查资料。而这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对调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强调有法必依。普查与调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涵盖内容复杂,数据质量要求高,加之调查对象配合程度低,给调查人员入户登记带来了难度。俗话说:“打铁需要自身硬”,因此,新形势下调查人员只有坚持依法普查,全面履行职责,认真学习调查知识和技能,学习各项法规、政策和制度,严守保密承诺,诚信调查,才能严格把控数据质量,以确保各阶段调查任务的高质量完成。例如:在培训时首先要引导调查人员学习《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提高调查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使调查人员不断增强依法调查、实事求是的责任意识,做到不修改调查资料,不编造虚假数据,强调有法必依,知法守法,只有这样才能得到调查对象的理解与支持,使调查登记顺利实施。
规范入户流程。入户登记期间,区乡两级调查机构要将掌握规范的入户流程作为调查员的一项基本技能进行严格要求。每一名调查员入户登记时需要佩戴统一的证件,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热情亲切,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向被调查对象出示《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发放入户纪念品,并向调查对象承诺,对申报的资料予以保密并承担相应责任。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房山区人普办在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与调查对象接触时必问的五句话发放到普查员手中,作为入户登记的座右铭。即在家常住的几个人,在登记时点有没有临时外出?有没有户口不在家里,但在本户居住的人?近一年家里人口有无变化?家里直系亲属有没有在国外定居的?是否已通知住户转告家人,已入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