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范文第1篇

一、存在问题

XXX分公司党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文件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原著、原文较少,学习研讨内容流于形式。

2.党委会记录不够规范,未对每个议题做到痕迹化管理。

3.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定了年度、季度计划,但活动落实不够,大部分仅限于学习资料、观看视频。

4.在党支部建设方面存在有“重表象、轻质量”倾向,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时,有仅学习文章、资料,没有深度学习原文、原著等情况。并且在执行4+X学习时,未能全部到位。

二、工作亮点

一是厘定责任清单。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五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清单,从带头开展学习教育、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做好问题整改、带头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方面量化细化为5项具体任务,同时履行指导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学习教育,并结合《将改革进行到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在分管部门和班组进行1次党课辅导。强化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和组织推动作用,组织落实“”、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加强问题整改逐项列出支部书记承担的责任和应当做好的工作,明确抓学习教育责任。

二是加强督导考核。通过采取党支部交叉检查、党群部门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有针对地提出指导意见。同时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党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及时纠正。

三是注重分类指导。注重层次性,区分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学”“做”“改”的目标、内容、方式和载体等方面要有区别,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更高标准、体现更严要求。注重针对性,根据普通党员、党员干部等不同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办法,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受教育、有提高。注重灵活性,鼓励基层党支部创造性开展工作留出余地和空间,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地开展学习教育。凡是有利于调动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积极性的做法都要予以鼓励,凡是有利于提升学习教育效果的措施都要予以倡导。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一)强化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分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创新学习方式、增强上下联动、和互动,进一步加强对原著原文学习研讨,通过开展中心组成员主题发言、相互交流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政治理论知识水平。

(二)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记录管理,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在党委会上进行讨论和表决,每个议题完结后,再进行下一个议题,便于在进行党委会记录时留下现场痕迹。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范文第2篇

一、安全责任及落实:

1、建筑施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都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完善所有建设手续;

2、施工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3、施工方需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4、施工人员施工时一律佩戴安全帽,没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转承包;

6、施工单位或个人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警示标志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并保证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质期内,施工区域应严格落实安全设备,确保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8、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禁无证作业;

9、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牢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重要指标控制:

1、杜绝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数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0.03%以内;

3、安全教育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无火灾、电伤事故发生;

6、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三、事故处理:

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和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程序及时、如实报告;杜绝瞒报、迟报现象。对于情况严重的,将由上级安监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并进行相关处罚。

监管单位:

责任主体: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范文第3篇

第一批:企业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下同)均为籍的企业可申请复工,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优先安排复工复产;少数岗位确需县外员工(不含湖北籍、温州籍)返岗的,需安排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或企业设定点监督医学性观察14天以上,确认无症状后,方可返岗。

第二批:部分关键岗位确需县外员工(不含湖北籍、温州籍)返岗才可复工的企业,需征得属地乡镇同意后,安排县外员工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或企业设定点监督医学性观察14天以上,确认无症状后,申请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安排复工复产。

第三批:企业主要投资人为温州籍和有聘请湖北籍、温州籍员工的企业,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重申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延迟复工,具体复工时间视情况而定。具备条件确需复工的企业需报市工信局审批。

二、复工前准备

1.复工企业需提前3天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工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同意后,报备县工信局。企业复工申报材料及流程:①填报《企业复工申请表》;②制定复工方案。复工方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返岗员工来源地及人数、分批返岗复工人员及时间具体安排、员工来的准确时间、所乘交通工具、到后集中观察14天的场所准备、返岗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员工个人隔离措施及防疫应对办法、企业疫情防控承诺。每个员工需如实报告来之前的14天生活轨迹,并承诺如有隐瞒,愿意承担最严法律责任。

2.企业应暂缓聘用湖北籍、温州籍员工,具体返工时间另行通知。员工所居住的小区、村庄出现确诊病例的暂缓回。

3.企业需配备体温检测设备、消毒药品、口罩等有效防疫物资。并在复工前对厂区进行一次无死角的消毒,加强疫情存续期的日常消毒。

4.企业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观察室,及时掌握员工健康信息,建立健康档案。

三、复工后管理

1.复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相关要求。开展每天两次以上体温测量和动态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态蔓延。在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的,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切实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2.企业复工后,确需省内县外员工返岗的,企业要自行安排员工居厂(家)观察;对湖北籍、温州籍员工返岗的,要到属地乡镇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以上;对其他省外员工返岗的,要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14天以上。

3.县园区管委会和复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疫情督查指导组要每天深入到企业进行疫情防治督查指导,重点督查《工业企业员工健康防护手册》落实等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态蔓延。

4.企业在疫情存续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群体性活动,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防止交叉感染。

5.企业复工后,指定专人,于每日15:00点前将相关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属地乡镇和县工信局联络员,内容包括员工人数、省外返岗、省内返岗、已返岗观察员工详细信息及每日体温测量异常情况等。

6.企业在复工过程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的,由所在乡镇政府协调解决。

7.企业主要投资人为温州籍或有聘用湖北、温州籍员工的企业复工经属地乡镇同意后由县工信局审核并报市工信局审批;其他企业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同意后,报县工信局审批。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范文第4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方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按照“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稳步建立简明、高效、实用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有效整合基础信息统计、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督查督办等各种监管功能,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市社是分管社有企业实施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社有企业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对象和落脚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部署、进度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登记、重大危险源普查、隐患自查自纠、整改指令落实、信息更新维护和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科室、班组、岗位,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完善网格化监管运行工作机制。

1.领导定点。在每个网格确定1名挂点领导的基础上,上一级网格的领导到下一级网格挂点,强化对责任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检查和指导。

2.全员定责。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和生产经营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

3.监管定位。对每个企业、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实施有效监管。

4.排查定级。根据隐患和风险的辨识标准,确认等级,确定治理方案。

5.应急定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体制、机制,落实队伍、装备、物资器材,强化演练,及时处置事故。

6.配置定量。明确各级网格,落实资金、装备、物资器材。

7.培训定岗。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8.信息定时。将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发生事故时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

9.奖惩定格。通过督查、检查、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完不成控制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三)稳步推进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基础信息统计、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督查督办等各种监管功能,加强统一指挥和调度,实现网格监管的体系化、常态化和规范化。强化对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督,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重要批办件及群众举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纳入监察、督查范围,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动的原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一)网格化定责阶段(2012年5月―7月)。按照《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明确的原则,以及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网格,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范围、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

(二)网格化立制阶段(2012年8月―9月)。制定上下级网格、同级网格、网格内部的运行规则、程序、制度及措施,确保网格有序运行。部署试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重大危险源普查。制定落实方案和措施。

(三)网格化试点阶段。(2012年10月―12月)。加快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数据交换机制,平台运行机制基本落实到位,网格化监管取得初步成效。

(四)网格化推进阶段(2013年―2015年)。逐年制定推进计划,逐步将社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录入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围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运行、保障等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网格化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市社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社有各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落实人、财、物投入,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进提供支撑。市社安统科负责社有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平台建设、督查督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

主体责任落实报告范文第5篇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