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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臭氧层被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态失衡等一系列世界性环境恶化问题,特别是涉及全球环境的臭氧层耗竭与生物多样性缺失,以及环境污染对食物链的危害等,使人类认识到环境污染、自然生态系统失衡,最终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由于环境所具有的外部性特点,使得某一地区的环境破坏产生的污染,可通过空气、河流、贸易以及人员的流动而造成地区性和全球性环境外部性问题。因此,自1970年代以来,全球聚焦环境生态保护,并演化为当代全球绿色浪潮,主要表现在:
——国际性组织高度重视。1950年代之前,涉及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才6个,目前已制定签署了180多个,其中20多个含有贸易条款。这些成就的获得,得力于联合国、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GATT/WT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推动。联合国于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届环境大会,发表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从此拉开了全球环境合作的序幕。1992年6月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有全世界178个国家的118位国家首脑和万余名政府官员参加。会议通过了《21世纪议程》、《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等重要文件。这次大会是人类发展史上有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里程碑。GATT/WTO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在其《1994年关贸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农产品协议》、《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等一系列文件中,均包含相应的环境政策。在WTO宗旨中,增加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同时,在WTO组织结构内设立“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直属总理事会。许多国际环境公约对以往国际贸易中忽视的环境问题进行了规范,增加了贸易在内的制裁条款。
——政府组织大力推动。生态政治化与政治生态化是推动政府组织重视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动力。在许多国家,特别在发达国家,生态环境问题不只是生态环境问题,而是政党政治问题。在选择政党特别是执政党时,选民往往以该党的生态理念、环保政策为重要考量标准。因而各国政党、政府或首脑日益重视环保问题,在执政中更加重视培育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这种背景之下,许多国家的政府积极推动环境立法,实施绿色技术,倡导绿色消费,制定绿色贸易壁垒。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运输、绿色贸易、绿色消费、废物绿色回收处理的法律法规。
——民众环保意识提高(发达国家尤甚),消费心理、消费行为偏好“绿色”。同时,企业顺应民众“绿色”偏好,生产“绿色”产品。据有关机构调查,67%的荷兰人、77%的美国人、94%的加拿大人、82%的德国人以及多数日本人在购物时,会选择“绿色”产品。另据统计,1990年新产品中,只约有5%的“绿色”产品,到了1996年,这一比重上升到60%左右。
——ISO14000系列标准的颁布、实施与推广。由于许多国家的环境管理标准是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的,在跨境使用时常易引发纠纷与摩擦。这点在国际贸易领域体现尤甚。国际标准化组织为了统一全球环境管理标准,缓解、消除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摩擦,1997年实施了国际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包含环境管理系统、环境考核、环境标志、环境行为评估、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等广泛领域。全球环境管理标准的统一与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世界性环保运动的深化。目前,许多国家已经或正在着手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表现类型
所谓绿色贸易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进口国以保护环境、资源以及维护人类健康的名义,凭借其经济、科技优势,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高标准的环境技术标准以及利用国际社会已制定的环境与经济、环境与贸易的国际性公约,对来自外国的产品或服务进行限制、制裁的手段和措施。绿色贸易壁垒本是协调环境与贸易两者关系的共生物,但其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却被某些发达国家所滥用,越来越发展成为取代关税壁垒而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并成为新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频频引发贸易纠纷与冲突。
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具有名义合理、内容广泛、形式合法、方式隐蔽、手段灵活等组合特点,从而为发达国家借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提供了方便。实施以来,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冲突、贸易摩擦日益增多,越来越激化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环保-贸易问题利益上的矛盾。目前,绿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理论和实务中,主要呈现以下7种类型:
1、绿色技术标准。绿色技术标准是各国根据本国经济技术发展的水平制定。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发达、技术水平高、消费购买力强、市场容量大,其他国家都想把产品和服务打入发达国家市场,以谋求更多的贸易利益。而发达国家凭借其上述优势,在环保、人类健康的旗号下,通过国内立法或其控制的国际性、区域性组织立法,以限制国外产品或服务的输入。如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是由发达国家控制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环保现状较难达到。虽然这套标准是一种自愿性的标准,但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不符合这套系统标准的产品很难进入发达国家市场。
2、绿色环境标志(标签)。绿色环境标志是依据有关的环境法律和标准,由政府部门及其指定的认证机构,按照严格的程序确认并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的一种标志。这种标志向消费者证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生产、消费、回收处理的各个环节均符合环保要求,对环境或健康无害或危害极小。它是国际贸易中的“绿色通行证”。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在取得发达国家颁发的绿色环境标志的情况下,才能比较顺利地进入发达国家市场。1978年原西德率先实行环境标志制度,推出“篮色天使”的标签。随后,北欧四国、欧盟、加拿大、日本等推出了相应的绿色环境标签。
由于绿色环境标志是各国国内环境政策的产物,在国际贸易中容易构成潜在的贸易歧视和现实的贸易冲突。尤其当环境标志起到诱导消费者的选择,并影响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时,它就起到了贸易壁垒的作用。目前,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实施了环境标志制度。
3、绿色卫生检疫制度。GATT乌拉圭回合通过了《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该协议规定了一整套有关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的国际标准。规定成员国人畜食物为免遭污染物、毒素、添加剂影响,确保人类健康免遭进口动植物携带疾病的伤害,有权采用相应的管制措施。但该协议同时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做到提高透明度、非歧视
、遵循科学原则,保证对贸易的限制不超过环保目标所需程度。明确规定各国在制定本国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检疫标准时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在实际操作中,发达国家往往将它用来控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入境的重要工具。
4、绿色包装制度。指规范商品包装(物)、包装材料要符合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易于回收使用或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要求的有关包装方面的法律、规章。在发达国家,为推行绿色包装,各国纷纷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赋予“绿色包装”以强制约束力。例如,日本颁布并强制推行《回收条例》、《废弃物清除条件修正案》;德国颁布了《德国包装废弃物处理的法令》;英国包装材料重新使用的法令要求2000年前使包装废弃物的50-75%重新使用;美国规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的减量、重复使用、再生、焚化、填埋5项优先顺序指标;丹麦要求所有进口的啤酒、矿泉水、软性饮料一律使用可再装的容器。一些国家为推行绿色包装,还利用税收优惠或处罚等经济手段鼓励回收使用再生包装材料。
5、绿色关税和市场准入。绿色关税是指进口国以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为由,对其认定的污染环境、危害健康的进口产品,除了课征正常进口关税外,再另外加征环境进口附加税。市场准入是指进口国以污染环境、危害人类健康以及违反有关国际环境公约或国内环境法律、规章而采用的限制外国产品进口的措施。1993年7月,德国颁布了第一个禁止在纺织品上使用20种偶氮染料等致癌化学品的法律。从1998年4月1日起在德国境内禁止出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含违禁物质染料的纺织品。美国、欧盟也出台了禁止纺织品、服装进口中含有害物质的规定。1994年美国环保署规定,进口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质必须低于有关标准,否则禁止进口。
6、绿色补贴与反补贴。指一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财税上补贴出口企业,或在出口产品成本中末包含环境与资源消耗成本(环境成本外部化),或在国际贸易中实行较低的环境标准,从而使产品价格明显低于进口国同类产品价格,影响进口国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招致进口国采取反绿色补贴措施。2001年初,美国就以绿色补贴为由,对来自巴西的人造橡胶鞋和来自加拿大的速冻猪肉提出了反补贴。
7、绿色贸易制裁。指对违反国际环境保护、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保护公约等,而导致环境污染、野生动植物多样性缺失的行为,所采取的一种贸易制裁措施。如1994年,克林顿援引美国国内法《培利修正案》,以台湾使用犀牛角与虎骨等野生动物器官做中药材而认定其保护野生动物不力,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为由,对台湾农产品进行贸易制裁,限制台湾的鳄鱼皮、珊瑚等产品进口,造成约2500万美元的损失。
三、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对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出口商品结构不合理的缺陷。出口商品中劳动、资本密集产品比重高,大多技术含量、档次不高。虽然近年来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在我国出口总额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出口商品结构。但从具体出口产品类别分析,出口的机电产品大多是低附加值产品,供给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角多为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结构的现状,决定了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容易受到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和冲击。我国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和冲击的出口商品主要涉及农产品和食品、轻纺(服装)产品、医药产品、机电产品等类别。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法规中规定的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陶瓷产品的含铅量,皮革的PCP残留量,机电产品、玩具的安全性指标,烟草中的有机氯含量,包装物的可回收性指标,汽车废气排放标准,纺织品、服装染料有害物质指标,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等标准使中国的冻肉、茶叶、保鲜蔬菜、纺织品、服装、油漆、涂料、建筑材料、清洁用品,纸张、纸制品、电池与保护臭氧层的受控物质及其产品(如含氟里昂的空调、冰箱等)、机电产品、鞋类、橡胶制品等出口商品遭受较大的冲击。1989年中国出口日本的绿茶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而被退货,蘑菇罐头因存在葡萄球菌肠毒素污染而被美国扣留。
(二)对出口市场的影响
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注意出口市场多元化的问题,也取得一定的成效。像2001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比2000年增长6.8%,但对拉丁美洲却增长了14.6%,对非洲增长了19.1%。由于这两个区域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购买力不高,实际出口总值却不多。目前,我国出口重心仍然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地域。2001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2661.5亿美元,其中:出口美国524.8亿多美元,占出口总额20.4%;出口日本449.57亿美元,占16.9%;出口欧盟409亿美元,占15.37%。以上三者共18个国家就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52.67%。国家是全球环保意识最强、环保标准最高、环保执法最严,因而其绿色贸易壁垒种类最多,限制与惩罚性措施最严。仅欧盟1996年禁止进口的非绿色产品价值就达22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占90%以上。因此,随着绿色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领域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而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优化非一朝一夕就可达到,中短期内必然对我国产品的出口市场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出口市场产生严峻的冲击,如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我国在发达国家的出口市场份额就可能停滞不前甚至出现萎缩。像2001年我国家用陶瓷器皿、玩具、合成短纤与棉混纺机织物的出口即受绿色贸易壁垒影响,出口值分别比2000年下降22.1%、7.4%、10.6%。
(三)对出口贸易增长速度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出口贸易保持了近20年的两位数持续增长速度。1978-1996年,我国外贸出口以年增15%以上的速度增长。1997年以后,外贸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其原因除了出口基数、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冲击外,主要因素就是绿色贸易壁垒日益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新的重要工具而被广泛应用。2001年,我国外贸出口总额增长6.8%。这个速度的取得,在一定程度上是靠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拉动,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尤其如此。不难预见,今后影响国际贸易的环境规则将日益增多。贸易与环境问题将是未来国际贸易谈判中最棘手的议题,在当前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由富国制定的背景下,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国际贸易中环境条款的最大直接受害者将是不争的事实。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已经深受绿色贸易壁垒之累,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期待我国出口贸易重现1978-1996年的辉煌是不现实的。
(四)对出口成本和经济效益的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涉及产品本身和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从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到销售、废弃物回收处理等。由于我国出口商品中,劳动密集型产品比重较大,其竞争优势在于成本低、价格便宜。绿色贸易壁垒的实施,使出口商品的研制开发成本、生产成本、包装成本、流通成本、认证检验成本等开支提高。出口商品环境成本内部化(出口商品成本中包含环境成本),大幅度地提高了出口商品成本,换汇成本提高,改变了以往的贸易条件和比较竞争优势,影响了外贸出口的经济效益。仅以出口商品包装为例,我国出口商品包装与发达国家标准相差较大。从1998年开始,美国、加拿大、英国、欧盟单方面对我国出口商品的木质包装进行严格的检疫处理或实施新的苛刻的检疫标准,其中木质包装仅经过熏蒸处理这个环节,出口商品成本就将增加20%左右。
(五)对国际贸易关系的影响
1990年代中期以来,发达国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屡屡打着环保的旗号,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产品的进口,频频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与纠纷。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明显的。出口商品经常受到进口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冲击。许多出口商品被销毁、退货、禁止进口,不仅使我国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引发我国与进口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与纠纷,严重的引发贸易战,对双边、多边贸易关系甚至外交关系产生消极影响。
但是在看到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负面影响的同时,也要看到其推动产业技术结构升级,保护环境实行可持续发展积极影响的一面。
四、我国外贸应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首先,要认真组织对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建议由外经贸部牵头,全面搜集、整理、分析全球绿色贸易壁垒,特别是我国主要出口市场绿色贸易壁垒的资料。在对国际环保公约、国际贸易协议条款的研究中,要充分挖掘某些公约、协议条款内针对发展中国家国情而附加的免受发达国家贸易歧视的保障条款(如给予发展中国家达到标准的过渡期、非歧视原则、补偿原则等),建立绿色贸易壁垒资料库,并与各省市外经贸厅连网,细化主要出口国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具体出口商品影响,提出相应对策。
其次,积极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等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基础性工作。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是我国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必须跨越的环境标准,也是我国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门票”。它不仅有利于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且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环境整体水平上升。自1996年开始进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的试点,到2000年4月通过认证的企业仅有263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比重很低。我国环境标志认证制度则从94年5月17日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开始的。笔者认为,今后我国推广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制度,重点应放在:
(1)变等待为主动。宣传动员企业实施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和进行环境标志认证。(2)与国际接轨。我国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要与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接轨。我国环境标志中产品生产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等应与国际接轨。(3)抓好我国环境标志的双边、多边国际互认。目前,环境标志产品还没有国际统一的标准,通过环境标志的双边、多边国际互认,可以增强我国环境标志认证的国际有效性,使我国通过认证的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第三,完善法规,绿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外贸发展模式。以国际标准为标准,调整和修改我国某些不合时宜的外贸政策法规、环保政策法规,使其适应国际市场绿色贸易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并充分体现我国要履行的国际环保公约的义务,综合考量贸易活动中环境影响、环境成本内部化等问题。外贸发展模式要从粗放型模式向集约型、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转变。要从环保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来更新生产设备,改良工艺技术,强调污染预防、全过程的环境管理与控制,最大限度地改善产品设计、生产、使用、废弃回收对环境的影响和对消费者的危害。要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鼓励绿色产业、绿色产品的发展,促使企业以国际标准为标准,提高产品环保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绿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
(一)对我国的食品出口市场的影响
绿色贸易壁垒是国际上一种新型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缺乏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因此绿色食品产业起步相对较晚,如今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是复杂的、苛刻的,我国的许多出口食品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标准,结构不合理和产品质量低也因此使我国的食品出口市场逐渐缩小,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食品贸易发展的速度。例如,在2001年,欧盟因食品安全问题对我国我国动物源性水产品的进口实施全面禁止,我国的水产品出口直降70%;第二年,欧盟又对我国许多动物性产品的出口实施禁令,直接经济损失l亿多美元。
(二)不利于双边或多边食品贸易关系
我们都知道,绿色贸易壁垒是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国际贸易游戏规则,这种规则根本上是为他们自身的利益考虑的,他们希望世界其他国家都遵循这种规则,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加入WTO后,一直遵守国际贸易规则,不但没有很大程度上享受到国际环保问题的优惠倾斜,西方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反而提高了我国产品的出口门槛。他们以看似合理的理由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食品排斥在市场之外。长此以往,中国将不可避免地因为环境问题与发达国家产生双边食品贸易摩擦,进而影响到双边的食品及其他贸易关系。
(三)削弱我国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绿色贸易壁垒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食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一方面,过去我国的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如今发达国家的绿色贸易壁垒使我国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等方面的附加成本升高。而且为了达到环境的要求,有关食品环保方面的检测及鉴定程序也会增加出口的成本。另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的出口食品征收反补贴等税,而对于本国的食品,政府却进行相应的补贴,这直接削弱了我国食品在当地的竞争力。
二、食品贸易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具体措施
(一)增强食品企业的国际竞争意识
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许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对绿色贸易壁垒的认识程度是不够的,缺乏一定的国际竞争意识。对国际食品安全的生产及安全的标准不了解,导致我国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在绿色贸易壁垒中的竞争力下降。为此,食品企业应按照相关的食品标准,及时地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将绿色食品贸易思想作为企业的进行国际贸易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则,最终实现出口产业生态化。
(二)加大对食品生产的科技投入
我国要发展绿色产业,升级产业结构,就必须要提高我国生态技术和绿色环保科技水平,提高产品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及环保标准等,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这样才能够有效地降低产品的成本,增加相应的的附加值,进而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除此之外,我国政府一方面要建立自己的相应法律,建立和完善属于自己的绿色贸易法律制度,比如完善食品召回制度、推行绿色环境标准制度等,另一方面要加强国际间的贸易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贸易竞争和国际食品贸易市场规则的制定。
三、结束语
关键词:绿色贸易壁垒对策WTO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世界各国,特别是技术水平较高的国家限制他国产品进口的主要和常用方式。随着其行为日渐激化,研究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并寻求应对之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
1973年GATT曾尝试对所有缔约方的非关税措施分类,制作了一个包括各国采用的800多项措施的目录。从其提供的数据看,在美国市场上,使用较多的非关税措施是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而实行的测试、检验和检疫要求;出于保护人类生命健康目的而实行的产品性质要求;为确保人类生命安全而实行的产品性质要求;商标要求;反倾销税;为保护植物健康而进行的授权许可,上述六种措施的使用占总量的75.9%。在欧盟市场上,使用最多的非关税措施是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而进行的授权许可;其次是为保护人类生命健康而实行的禁运;排在第三位的是出于保护植物健康目的而实行的产品性质要求;排在第四位的是为确保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授权许可,上述措施合计占比达84.5%。
1.全球环境的恶化
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原有的环境问题,如水环境污染,植被破坏等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的同时,新的问题又不断产生。环境问题不断出现不仅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巨大损害,也加速了绿色贸易的发展。
2.贸易与环境的密切联系
各国为使环境成本达到最低,都想通过各种手段使一部分内在化环境成本向其他国家转移。发达国家则选择绿色贸易壁垒将此成本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这样,它不仅降低了自己产品成本,增强了竞争力,同时还实现了本国环境保护,可谓一箭双雕。
3.经济全球化
在这个前提下的非歧视原则使发达国家失去了以往一统天下的霸主地位,他们不得不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公平交易。因此,非发达国家在与发达国家的贸易交往中获得了相对更多的利益。不过,发达国家并不甘心就这样与别人分享其成,他们不仅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实际优势地位,而且利用一种更隐蔽的手段来维护其经济利益。
二、绿色贸易壁垒现状
2003年2月13日,欧盟出台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规定了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以及禁止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
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并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志。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等6种有害物质。
2004年9月起,日本再次提高进口蔬菜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从中国进口的蔬菜实行更加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2004年日本通过了《食品卫生法》及其修正案,新的《食品卫生法》对不合格的进口食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将全面禁止从多次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地区进口货物。临时标准的实施将目前现行的制度所涉及的130种农作物、229种农药、9000个农残标准扩展到135种农作物、涉及724种农药19000个农残标准,几乎覆盖了中国现在种植的所有农作物。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目前已经更多地运用高技术标准避开关税壁垒和关税配额,以抵制外国商品的进口,以环保为名义的“绿色壁垒”成为一种较为突出的、更为隐蔽的贸易保护新壁垒。
三、我国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
我国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迅速崛起以及贸易大国地位的确立,打破了原有的国际经济和利益格局,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错综复杂的国际矛盾和冲突,笔者认为,我国出口的产品是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1.贸易伙伴的技术要求
目前,我国最大的三个贸易伙伴是美、日、欧盟。而据统计,包括经香港的转口贸易在内,我国出口商品近75%销往美、日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同时这三大经济实体也是实施技术贸易壁垒的积极倡导者,绝大多数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发源于这三大经济实体。产品出口的地理方向决定了我国将不得不直面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威胁。
2.我国出口产业的弱质性
随着全球质量水平和档次的不断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性门槛也随之提高。仅就德国为例,目前应用的工业标准约有15800种,大多数等同于国际标准,而我国技术标准约有70%~80%低于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而且我国标准体系混乱,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低下,使企业产品出口不畅。
3.我国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视不够
由于我国宏观管理层次上存在巨大的漏洞,对国际通用的国际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知之甚少,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我国出口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再加上绿色贸易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得我国出口在改进宏观层次上的指导方面面临着更大的困难。
四、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由于受国际环境意识的影响,中国的贸易伙伴的生态保护意识愈来愈强。中国政府需要通过法律、行政进行疏导,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应用ISO系列
1995年4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实施《国际环境检查标准制度》,要求企业产品达到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欧盟也启动了名为ISO14000的环境管理系统,没有达标,就不予市场准入。由于该系列标准具有保护环境和消除绿色贸易壁垒的双重作用,因此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我国应通过立法程序将该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推广使用。制订实施ISO标准的管理法规,使工作规范化,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绿色认证。
2.企业应开展绿色理念学习
绿色管理把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融于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以追求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最优化为目标,以获得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协调发展,它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如绿色战略、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营销、绿色教育、环境会计与环境审计制度等。绿色管理是现代企业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这不仅是外经贸企业应对国外环境壁垒所必需,亦是新时代任何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3.绿色产业与产品的创新
政府与企业应形成共识,采取有力手段,增加科技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发展绿色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开发和生产优质的绿色产品,以冲破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扩大在国际市场的贸易空间。国家应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产品给予扶持,实施优惠政策,鼓励其加入国际竞争行列。
以环境和资源保护为核心的绿色产业正推动着绿色产品的开发与绿色市场的形成。据预测,绿色产品在未来的10年内将主导世界主要工业市场。开发绿色产品应重点抓好四个环节:进行绿色设计、实施绿色生产、铸造绿色品牌并实行绿色包装。
4.政府部门的宏观政策
【论文文章摘要】近年来,我国产品不断遭到国外绿色壁垒的拦截,绿色壁垒已成为继反倾销之后又一阻碍我国产品出口的障碍,并呈现出进一步增强的趋势。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绿色壁垒措施都对我国不利,善意的绿色壁垒能促进一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只有恶意的绿色壁垒才是要防范的。本文对恶意绿色壁垒进行了分析和认定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对规范和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前言
近年来,国内牛流观点把绿色壁垒定位为发达国家专门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定的一种贸易歧视措施,是“某些发达国家借环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限制或禁止外国产品进口的贸易障碍”。因此,多数学者对绿色壁垒持否定态度,强调其“歧视性”、“不公平性”。因此在实践中,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的确使我国不少行业饱受其苦。
一恶意绿色贸易壁垒的特点
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或安全,保护生态或环境为由而采取的直接或接限制甚至禁止贸易的法规、政策与措施。这一概念的界定基本上立足f以下两点:一是绿色壁垒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各同采取的法规、政策与措施;足绿色壁垒的性喷,即以保护生态环境或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贸易壁垒,是非关税壁垒的一种形式。如果进口国是以保护生态、人身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等进步为动机,制定与实施相应的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则被称之为善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应提倡和遵守的。如果进口国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目的在于利用其拥有的技术优势阻止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笔者认为就是恶意绿色壁垒,是在贸易中要加以抵制和防范的。一般来说,恶意绿色贸易壁垒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1)虚假性。恶意绿色贸易壁垒一般都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实则是为限制进口、不合理地制造贸易障碍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2)不平衡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已呈现极大的不平衡性。而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吲家的现实情况,以其先进的技术、雄厚的资金提出过高标准,把发展的不平衡导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发达国家甚至提出远高于国内标准的标准,搞双重标准,这更加剧了不平衡性。
(3)隐蔽性。种种恶意绿色贸易壁垒借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规定、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核武器”。
(4)广泛性。恶意绿色保护的内容非常广泛,他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销售方面的规定和限制,且对那些需要达到一定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l业制成品亦产生巨大的力。这些绿色保护措施,还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在具体实施时容易受发达国家的刁难和抵制。对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涉及面就更大、更深。
(5)坚固性。绿色贸易壁垒抓住人们把高消费质量关注生态环境的心理,根据本国市场和消费者的情况超高标准制定,先人为主,制造进El产品的消费障碍,具有坚固的限制进口的壁垒作用。
二、恶意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
1、对特定国家的相同产品实施歧视性标准
如果进口针对特定罔家的产品或特定宋的特定产品实施歧视性环保标准,有别于他闰搞一会,木能做到一视仁,么这一歧视忡环保标准的动机便有很大的主观恶性,其真用意可能在于以严格的高标准阻止特定国产品的进入,它的实质是贸易保护主义。这显然是违背wTO景惠同待遇这一非歧视原则。
2、对国内与进口产品实施双重环保标准
如果进口旧针对国内与进f_==I产品分别实施两种高低同的标准,即双重标准,没有用同一个标准无差别地对待国内与进口产品,那么这种双重标准的实质也是阻止国外产品的进入,这显然是违背非歧视的围民待遇原91lJ0
3、在产品检验检疫方面不断增加项目、扩大范围、提高苛刻程度
发达国家利用其繁杂的绿色技术标准、先进的技术手段,在产品检验检疫方面不断增加项目、扩大范围、提高苛刻程度,来自于广大家的出口产品往往因受制于多项指标技术参数而顾此失彼。除以上措施外,发达国家可能还利用一一些其它方而的措施来限制商品进口。
三、恶意绿色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首先,标准繁琐、苛刻,增加贸易成本,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其次,容易引发贸易争端和相互报复。由于各国实施绿色壁垒的目的不同、对国际标准的理解小同以及必然涉及到经济贸易利益的得失,由绿色壁垒引发的贸易争端在所难免,甚至形成激烈的贸易冲突。第三,污染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环境上,发达国家采取了双重标准,一方面设置绿色壁垒,防止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另一方面鼓励本国企业将污染较重和破坏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中国家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并且环保标准很低,这就使得发达国家有机会将一些高污染、高消耗的产业,甚至将有毒废弃物和污染性产品转移到发展中国家。
发达国家通过推行绿包壁窜,但削弱r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扩大了自己的市场份额,提高r竞争优谤,还可以获得保护世界资源和环境的美誉。因此,许多发达国家在设置绿色壁垒方面总是乐此不疲。佩是恶意的绿色壁垒严重违背了WTO的基本原则,极大地破坏和扭曲了公平贸易的行为硼念。凶此,应该受到世界范围的抵制干u讨伐。
四、应对恶意绿色壁垒的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顺应绿色潮流,提高环保意识
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必须充分认识到,低环境怀准围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剐,评最终导敛竞争力的进·步_卜降。而高环境标准围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陔全面客观地认识绿色贸易的性喷,既要认识绿色贸易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恶意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
2、积极推进环保产业的发展,并将环保纳入外贸发展战略
环保产业的发展,必然提高介业防治污染的能力,为其产品冲破国际贸易中的恶意绿色贸易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商品生,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1J口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j二作如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强化环保执法,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同时,制定钳’对绿色壁垒的国际市场开拓计划和发展策略,改变大量消耗资源、能源、污染环境的传统发展模式,推行以生态环境为中心的绿色增长模式,发展低碳经济。
3、严禁国外不符合环境标准的产品、废旧物质和污染产业流入国内
近年来,我国陆续发生进口工业垃圾和有害废物的事件,这不仪严重违背了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干¨我国的有关规定,还给我国,{念环境带来r严重破坏。同时,一些外商为r获取高额利润和逃避昕存国严硌的污染治理规定,利用我国环境标准低和环保意识淡薄的缺陷,木月在我国投资设污染防治费用高、处难度大的农药、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企业。大量污染项H进入我国,在绿色壁垒下对我国的出门构成了潜在危险。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应对现有的三资企业进行认真调查和汗估,对不符合我国环保规定的要限期治理;对新没立的资企业项日避免国外新的污染产向我国转移。
4、充分发挥“环境外交”的营销作用
(1)积橄参与围际环境公约和刚多边协定巾环境条款的谈判。巾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存际环境公约和固际多边协定环境条款的谈划中,发达同家往往提出过高的环境标准和环措施,发展中国家则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大]此,为了维护水国的经济利益,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同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环境条款。
(2)以国际规范为依据反对进口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于进口同以环保为借口方面设置的绿色肇垒,或进口同将其国内环保法规实施到境外,或进口围以隐蔽形式表现出的各种贸易歧视,我国要通过外交途径与进【_l罔谈判,或向世贸组织的争端斛决机构(DSB)提。
5、注意国际动态,打破绿色贸易壁垒认真研究国际贸易壁争的动态,把握其发展趋势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打破恶意绿色壁垒,扩人出口创。(1)加强对同外绿色擘垒的研究。JJ口强刈‘同际及外国绿包准标准的研充,7支时收集、整理、跟踪外的绿色贸易垒,建立绿色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反复认真研究主要贸易对象国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采取积极措施,打破壁垒,扩人出口。(2)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打破恶意绿色贸易壁牟,主要靠绿色产品的喷量和水平。因此,应该依靠科学管理和科技进步,提高绿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争取通过国际标准绿色认证或出口市场的绿色标志相互承认、相互协调,许通过签汀条约、协议等从法律卜保证该制度的顺利实施。(3)根据出口商品的特点和拟进入目怀市场的要求,制定打破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4)对发达曰家违反非歧视原则提起抗辩。
关键词:绿色壁垒OEKO—STANDARD100ISO14000绿色审计
随着世界范围内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传统的直接非关税壁垒的作用被逐步削减,绿色壁垒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日益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绿色壁垒将凭借其合理性、灵活性、隐蔽性和复杂性成为发达国家实施保护贸易主义的主要手段之一。目前我国每年因绿色壁垒而受阻的出口商品价值近100亿美元,这种影响将随着绿色壁垒地位的不断提升和我国出口的增长而不断扩大。作为WTO成员国和发展中的大国在国际多边贸易中如何应对日益苛刻的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引论
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绿色壁垒,含义是有所不同的。有些研究认为,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评定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而一些研究则强调了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指出: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进口商品设置的准入限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的单方面贸易限制,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非关税壁垒,其实际是把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以保护环境为由,而实施贸易保护主义。事实上,尽管关于绿色壁垒这一概念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但不难发现,这些认识大同小异。它们都强调了隐含于绿色壁垒背后的贸易保护主义本质。在狭义上,绿色壁垒可以被视为一个国家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以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为目的,对海外商品进口所专门设置的带有歧视性的或对正常环保本无必要的贸易障碍;在广义上,绿色壁垒可以视为以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促进地区和全球可持续性发展为理由而在国际贸易中形成的对海外产品进口的限制。
二、绿色壁垒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绿色壁垒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给中国产品的出口构成了极大的障碍,另一方面,为我国转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提升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提供了机遇。
1.正面影响。(1)推进中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随着全球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人们对环境问题日益重视。绿色壁垒效应的凸现和扩大将无形的迫使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采取强制措施,探索建立绿色贸易制度,构建资源节约型出口结构,推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主要依靠规模扩张和数量增长向主要依靠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转变,实现对外贸易与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有利于提升我国科技创新水平,实现专利与标准的融合。绿色壁垒的实施,促进了世界各国重视与环境相关的科技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的普遍提高。从实质上说,环境贸易壁垒就是绿色高科技壁垒,技术壁垒的后面是专利,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学、卫生学等学科的原理全面运用到工业品和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的全过程中,从而形成一个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的无公害的管理体系。因此,谁拥有新的技术、新的专利和新的标准,谁就拥有新的、更大的贸易领地。
(3)强化本土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由政府出台强制执行法规,能有效引导国民经济进入绿色通道。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制定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而且法律执行很不力。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环境标准过低。联合国与农业组织至今已公布了相关限制标准2522项,美国则多达4000多项,其他发达国家的控制标准达数百项甚至上千项,这些都会促进我国不断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与环保产业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标准,强化本土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
2.负面影响。(1)影响我国的出口市场。因为我国贸易方向很不合理,主要集中在美、日、欧盟这三个地区。例如2005年中国对外出口,美国占了21.4%,日本11.0%,欧盟18.9%,香港16.3%,香港大多是转口贸易,很大一部分是出口到这些国家的。而这些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与环境委员会成员”,也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最为盛行的地区。由于我国长期忽视环保产业的发展,出口商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标准。
(2)影响我国外向型出口产业的发展。绿色壁垒不断影响农、畜、水等产品的出口、纺织品服装的出口、机电产品的出口以及医药产品的出口,且有加重趋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90亿美元的出口机电产品受到有关臭氧层保护国际公约的限制而被禁止生产和销售还有80亿美元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绿色标志。
(3)加大了我国的就业压力。由于国外绿色壁垒的限制,一些企业限产或破产,造成职工下岗或失业。2002年,仅2亿美元的冻肉鸡出口受国外绿色壁垒限制就影响了105万人的就业。由于受限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大了我国的就业压力。
(4)恶化了我国的贸易条件。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商品的进口,由此引发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化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的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随着世界经济组织因为环境问题产生双边或多边的贸易摩擦,恶化了我国的贸易条件,不利于我国外贸的稳定发展。
(5)加剧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由于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低而数目少,环境保护和管理体系不健全,环境保护门槛较低,以及缺乏对环境因素的评估。一些外商投资者为了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和逃避本国高额的成本内部化和绿色贸易管制,将一些污染密集型企业转移到我国境内生产,这在化工、造纸、印染、电镀、农药等行业尤为明显。污染产品和污染产业向我国的转移,一方面损害了我国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对我国的环境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
三、针对绿色壁垒,中国的对策
由于绿色壁垒的影响,使中国陷入了资源压力大、环境压力大的两难境地,所以消费者、企业、行会、政府要相互协作,使其向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中国可以以消费者为核心,通过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引导企业生产绿色产品,推动政府和行会督促企业生产绿色产品,使我国产品顺利进入国外市场,同时将国外不符合我国要求的产品拒之门外。
1.消费者要增强绿色消费意识,增强对绿色商品的需求。据有关专家预测,绿色消费将是21世纪的消费主流。当前国际市场上绿色产品涉及的范围和领域十分宽广,从绿色汽车、生态住宅、生态旅游、生态时装到有机食品,其开放前景十分广阔。所以提高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需求,这会直接刺激企业发展绿色产业,生产绿色产品。
2.从企业来说,要积极发展绿色产业,主动申请国际绿色认证,扩大出口市场,实施绿色营销。由于绿色产业涉及范围广,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应立足当前,放眼未来,面向国际市场,确立绿色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只有通过ISO9000产品质量、ISO14000环境保护双绿色认证、HACCP认证、ECO-TEXSTANDARD100等等认证,才能取得国际市场准入证;改变出口商品对某些发达国家的依存度,例如纺织品可以向中东发展;发达国家构筑的绿色壁垒涉及范围广泛,几乎无处不在。发展中国家唯有采取适当有效的对策,推行绿色营销战略,才能让自己的产品大大方方“走出去”,实现顺利出口。3.行会要起到协调、预警、服务的作用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虽然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将不得不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向我国更大程度地开放市场,但对我国大量廉价产品的进入,一些国家为保护本国市场,必将采取一些措施例如绿色壁垒对我国产品进入设置障碍,同时,我国也将按照承诺进一步向国外开放市场,国外产品可能以技术和管理优势趁机挤占我国市场,我国一些行业、企业和产品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强烈冲击。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专门搜集信息,建立网站,改变目前出口企业“信息孤岛”的局面。国外有操作规范、作用强大的行业协会,但目前我们的行业协会力量很弱,企业基本上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建立行业协会,为企业搜集和研究信息,为企业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
4.从政府来说,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加快推行环境标志和环境管理体系绿色认证,同时按环保的标准对企业加强监管力度,实行绿色会计与绿色审计制度,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和全民的环保意识。
政府机构应充分发挥部门的技术、信息、人才优势,加强对国际及外国绿色认证标准的研究,及时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建立绿色贸易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鼓励企业积极申请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双绿色认证”,例如在食品出口方面,要进行HACCP体系认证等等;通过开展绿色会计和绿色审计制度,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品结构,采取清洁生产工艺,遵守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推行清洁生产可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节约利用能源和资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政府应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这将有利于帮助国民树立绿色经济意识与绿色经济预期,迫使企业转向绿色产品的研究开发,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绿色产业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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