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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思路
1、明确建司投融资的主体地位。建司是阜阳市政府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也是市政府利用组织优势,调控、整合城市资源,加大投资力度,完善城市功能的操作平台。其主要宗旨是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创新市场融资方式,将政府行为变为企业运作。建司的设立,使“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司经营”的新机制、新理念有了明确的载体。
2、明确建司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地位。为加强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决策,必须首先从机制上进行完善和规范。为此,市政府专门成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资委),作为决策机构,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指导。投资委下设投资办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机构,直接领导、督促建司及时把投资委的决策贯彻落实,具体实施。形成了宏观(投资委)、中观(投资办)、微观(建司)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确立了建司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地位。
3、明确建司的主要职能和任务。建司作为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运作主体,从设立之初,就明确了职能和任务:一是融资,依托政府有效资产,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满足城市建设资金需求;二是投资,投资重点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同时选择有全局带动性和有较高收益的项目进行投资,增加收益,壮大实力;三是还贷,建立债务偿还机制,高效运作城市资产,促进城市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和土地资本的不断增值,确保债务按期偿还。
4、明确工作思路。在明确定位、职责和任务的基础上,建司明确了2005年的工作思路:服从服务于阜阳经济发展的大局,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全方位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抓好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积极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增强公司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完善机制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开行贷款资金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切实完成承贷建设和还贷职责,建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成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200*年8月18日召开了公司重新组建后的第一次董事会,标志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步入正常运行轨道。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者按各自分工,充分发挥职能,切实做到决策民主化、监督制度化、管理规范化,形成了决策机构(董事会)、监督机构(监事会)、实施机构(经理层)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完善了组织架构。
2、完善规章制度。进入实质性运转以后,为开好局、起好步,切实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开行贷款的政策安全和资金安全,建司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阜阳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阜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12个规范性文件和实施细则。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建立,为开行贷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法律依据。
3、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运行机制是建司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行为的重要环节。为此,公司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经多次讨论、酝酿,先后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大纲》、《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廉政建设规定》等24个基本管理制度(已编纂成《文件汇编》),明确了内部分工和职责,建立了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团结协作、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此外,公司还把企业文化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和加强法制学习等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管理,增强了责任意识,使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成为员工的自觉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运作
1、规范20**年投资计划编制工作。根据投资委领导的意见,在市投资办的悉心指导下,建司本着把握政策,摸清情况,认真编制,规范操作,逐级上报的原则,精心组织编制了20*年投资计划,并在第一次投资委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完备的投资计划,增强了工作的目的性、主动性和可操作性。
2、规范项目工程招投标。招投标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建司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程序和规定,积极推进招投标工作:一是在首次运作开行贷款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标选择招标机构和预算编制机构,同时组织现场勘察和招标文件答疑,采取弱化标底、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使项目工程平均中标价比预算价降低20%;二是在对颍州路人行道改造标段和阜临路道路改造的6、7标段,采取了国家最新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投标,开创了阜城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投标先河;三是在南城河拆迁过程中,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进行拆迁评估,制定拆迁方案,并向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了颁发拆迁许可证所要求的全部要件,如期举行了拆迁听证会,此举首开我市城市公益事业行政许可听证会记录。
3、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为确保开行贷款项目顺利推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司相应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细则》、《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运作流程》、《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等一系列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细则,规定了严格的项目操作和资金拨付程序,保证了开行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规范使用。
4、规范人员招聘程序。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决定和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建司会同人事部门制定严格周密的人员招聘方案,在市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下,对参加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查;精心组织笔试和面试,最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了公示。经过严格把关,层层筛选,最后经批准公司录用了五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公司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四)抓住重点
1、向开行申贷取得重大成果。200*年12月上旬,开行信用评审委员会通过了我市的信用评审,确定了10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200*年初我市申贷进入了最关键的贷款评审阶段,而开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基本停止了新增城市基础设施贷款项目审批,致使申贷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根据刘庆强市长的有关指示精神,市财政局、建司有关人员不辞辛苦,七上合肥,八下北京,采取“死看硬守”的方式,经过艰苦不懈的努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贷款于200*年4月1日正式通过开行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落实我市城市基础设施贷款为8亿元人民币,至此,申贷工作取得重大成果。
2、精心组织开行贷款的签约仪式。根据投资委6月19日会议精神,为做好开行贷款签约仪式的筹备工作,建司在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下,对签约活动所涉及到的仪式议程、领导讲话、致辞、现场新闻采访、答记者问等一系列事项进行了精心策划。由于准备充分,运作有序,开行与阜阳市政府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签约仪式于7月10日在我市开发区隆重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
3、融资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根据借款协议,8亿元开行项目贷款资金将分四年逐步到位。考虑到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资金需要,经过公司努力,开行在2005年用款安排一个亿的基础上,又给我市增加了2亿元用款额度;同时在开行的协调、支持下,采取联合贷款方式,又从工商银行争取到3亿元贷款额度。一系列融资成果,有力保证了我市今、明两年的建设资金需求,超额完成了投资委下达给建司200*年的融资任务。
4、推进项目建设。受国家土地政策调整影响,今年我市开行贷款项目拟新建道路征用土地报批暂无法落实,为此,建司及时调整投资计划,提早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老城区道路和人行道改造工程。颍州路、文峰路、清河路、颍河路四条道路的人行道改造已全面展开;青年路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春节后即可着手实施;南城河综合治理一期拆迁工作,经多方协调,正稳步推进,现已完成50余户的拆迁,占应拆迁户数的58.8%。
5、做好开发区中小企业贷款试点工作。此次中小企业项目贷款试点是我市继8个亿城市基础设施贷款之后,与开行展开的新一轮金融合作,在整个贷款试点过程中,建司精心搭建平台,建立偿债机制,增强信用建设,制定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首批3000万元中小企业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到开发区园内7家中小企业手里,并于200*年12月8日在建司举行了贷款签约仪式。
(五)搞好协调
1、积极做好向各级领导的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为保证开行贷款项目顺利实施,争取各级领导支持,公司分别于今年4月20日、5月28日向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了开行贷款项目有关情况汇报,会议对此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8月4日,市人大柴修连副主任、市政府王改林副市长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11月3日,根据领导安排,公司就开行贷款项目情况和已实施项目进展情况向市人大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汇报,市人大各位领导同志对公司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开行贷款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偿债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12月11日,公司就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2006年工作思路向市政府有关会议作了汇报。通过汇报,取得了各级领导对建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公司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开行贷款项目运作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搞好协调配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司积极和建委、土地、房产、规划和辖区政府等部门加强协调,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主动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从而保证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六)加强监督
1、成立监督机构,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为贯彻落实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确保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建司成立了审计监督室,并从市监察、审计部门抽派专人办公。审计监督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和《审计监督室工作意见》,对工程建设程序、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监督到位。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是实行阳光操作的关键环节。审计监督室积极参与开行贷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制定和审核、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和评标定标工作,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
2、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为了加强对公司资产运营的监督管理,健全公司监督机制,监事会制定了《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试行)》,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及公司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存在问题
200*年建司上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取得了一系列融资成果,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投资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偿债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根据市人大有关决议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偿债机制的许多政策已经制定,但尚未得到很好落实,这种状况发展下去,势必影响开行贷款的本息偿还。
(二)部门关系尚待理顺。城市基础设施开行贷款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才能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从前期工作情况看,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项目资本金没有完全到位。按照我市200*年工程建设用款计划和与开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明年将到位贷款资金3.9亿元。根据有关合同约定,我市需按比例配套项目资本金约1.95亿元,而现在项目资本金尚有很大资金缺口,如不能得到解决,势必影响开行贷款及时提取使用,加大财务成本。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改制是国有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要求,最终目的是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产权是经济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问题和切入点;企业债务沉重;劳动力资源过剩,几个方面对经贸局国企改制工作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国家转产权、职工转身份、改制的目的是建立崭新的经营机制—公司制、具体材料请详见:
国企改制势在必行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积极推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和方向。这也就是我们日常说的“改制”。
一、改制是国有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内在要求,最终目的是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体制是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和条件,经营机制是企业的内在核心。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特点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国有经济。国有经济不在量多,而在其经济控制力。随着我国经济布局的调整,国有经济总量将进一步降低,目前发达国家国有经济在其经济总量中一般只占5%—10%。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有经济将从其不具备优势的一般竞争性行业中逐步退出,国有企业要么兼并、破产、资产重组,要么放开、搞活、转制。新兴铸管集团所属企业均属一般竞争性行业,这也是国有资产将退出的领域。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目前最为科学的企业经营机制,也是企业最具生命力的运行模式。以往我们企业进行的改革都没有涉及到核心问题,劳动、人事和工资三项制度改革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计划经济时期残留的种种弊端,大部分企业目前的经营机制还不适应市场经济,还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国有企业亏损,所以,国有企业股份制公司制改革势在必行。这也体现了国家八部委859号文件精神。
二、产权是经济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核心问题和切入点。现代企业制度把“产权明晰”列在第一位。我们很多企业搞不好,根本原因就是产权不清。国有即全民所有,似乎每个人都有,其实大家都没有。如果把国有企业比作一棵果树,企业职工就是果农,因为果树是大家的,所以人人都有权去摘,树上的躺在树上吃,站在下面的拼命往上爬,吊在树上摘,果子吃完了,树也压断了。为什么没人去多栽几棵?其原因很简单,吃的反正是大家的。国有企业经营缺乏活力,生产成本高,生产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市场竞争力低,就是因为产权关系没有理顺。由于资产所有者和资产经营者关系含混不清,双方权益都得不到有效维护,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十六大提出要进一步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有效性和多样性是完全符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国有企业推行改制正是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以往我们常说帝国主义是垂而不死的,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经济上讲产权,他们的经济细胞有健康的运行机制—公司制。
三、解决计划经济时期残留的历史问题是国企改制的重要任务。国有企业历史包袱沉重集中体现为:一、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单一;二、企业经营机制僵化;三、企业债务沉重;四、劳动力资源过剩。这些计划经济体制的后遗症都要通过改制来解决。通过学习859号文件和其它企业改制经验,对改制的认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国家转产权。国家通过企业改制解决国有资产流动与配置,国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退出,而以货币、社会保障体系、国防以及各种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等形式存在,国有企业完成其历史使命,国有资产实现形式达到多样化;二、企业转机制。通过改制,企业实行股份制公司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成为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三、职工转身份。以往职工生老病死,企业都要管,职工一辈子都靠在国家身上,企业也因此背上出沉重的包袱。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职工走向市场,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的条件已日渐成熟。改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手段,应着力解决好企业内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剥离企业不该的负担。如核消企业呆坏帐;二要剥离不该由企业承担的人员。例如离退休、提前退休和内退职工都要进入社保,由社保局统一管理;三是剥离辅业,突出主业。剥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如企业自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等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且具有社会职能的部门都要剥离,以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发挥其主业优势。改制是一项法规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一定要按程序进行,并且要把握好三个原则: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务不落空,人员安置妥善。集团所属企业都属一般竞争性行业,在改制中,国有股所占企业股权比率不应过高,因为国有资产迟早要退出。国有股10%—30%比较合理,最高不要超过30%,国有股一股独大,不利于企业发展。当然,改制也不能搞平均主义,应鼓励管理层多持股,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出资人的权益,经营者的积极性才能有效地调动起来。四、改制的目的是建立崭新的经营机制—公司制。我们也不要把改制视为神丹妙药,认为一改就灵。企业改制后,必须严格按《公司法》要求运作,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施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约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