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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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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质量安全

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第1篇

认真贯彻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解决深层问题”的方针,以饲料兽药质量安全、畜禽养殖生产、加工环节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瘦肉精”为重点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着重查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清除非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行为,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乃至今后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饲料环节整治。

1.组织开展饲料生产、销售企业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取缔无证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督促其完善饲料产品进、出、使用台帐,建立饲料质量追溯体系。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

2.加强对饲料的监管和监测力度。加大饲料中“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认真开展违禁添加物检查检测工作,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严禁使用“三无”饲料产品。

(二)加强兽药环节整治

1.重点查处禁用兽药。严厉查处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及人用药品、非法企业及合法企业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以及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

2.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

3.加强兽用抗菌药物整治。逐步完善执业兽医师制度,促进养殖业在兽医指导下安全用药。

(三)加强养殖环节整治

1.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日常监管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进货台账记录。

2.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对生猪、肉牛养殖企业使用的饲料抽检工作要常态化,及时报告发现的可疑产品,禁止使用农业部公布的明令禁用的物质饲喂动物。

3.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等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的违法行为,养殖场(户)直接使用原料药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弃乳期等有关规定。各乡、镇站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监管,对规模养殖户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

4.加强收购贩运环节的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户的监管,建立管理档案。各站要将本区域内的贩运户摸清底数并登记备案,包括贩运户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畜禽调运来源和去向、车辆档案和调运台账、质量管理措施等信息。要与贩运户签订质量安全承诺责任书和《无“瘦肉精”承诺书》。搞好动物检疫和畜产品流通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户兜售“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严厉查处收购贩运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5.加强定点屠宰环节的整治。全面排查畜禽屠宰企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建立定点屠宰单位档案记录。畜禽定点屠宰要严格执行查证验物制度和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各屠宰场要建立和完善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和档案,严厉打击经营、加工和运输病死畜禽行为。督促屠宰场按规定进行“瘦肉精”自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的,立即向县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完善记录记载。

(四)加强生鲜乳专项整治

加强对奶牛养殖场的指导。随时了解本辖区奶牛养殖场的生产经情况,从奶牛养殖环境、品种、数量、养殖场用药、饲料等养殖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与指导。加大奶牛养殖条件的监管,把是否具备基本的鲜奶检测手段作为能否生产销售的硬指标。严格鲜销奶质量的监管。要求企业对每日销售的鲜奶制品做到批批检测,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或疑似不合格的要求质检部门介入,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定养殖场、奶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坚持不具备奶牛养殖条件的坚决不准养殖。

三、时间安排

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为期1个月,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20日,各站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仍然由2014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局各中层单位、乡镇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畜产品安全工作,确保“回头看”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明确监管职责,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各站站长为第一责任人,对监管不力引发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抽查。县生产科教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制定“瘦肉精”和各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的监督抽检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提高抽检频次。针对饲料、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和奶牛场加大抽检力度。对检出的动物和病死、病害动物要及时上报,搞好无害化处理,。要强化“检打联动”,发现违法生产、销售“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线索和饲料、尿液、肉品等样品检出“瘦肉精”等情况,要立即进行追查。

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第2篇

关键词:动物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作用

对畜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比较多,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动物疫病,一旦动物感染疫病,并且没有及时被检查出来,那么用这些感染疫病的动物生产出的食品携带有病菌,食用之后就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1]。面对疫病的危害,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动物疫病检查工作,及时找出感染疫病的动物,以此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1动物检疫理论内容概述

1.1动物检疫概念

所谓的动物检疫,就是指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检疫工作人员根据当前先进的技术以及兽医知识,按照规定的检疫程序来对动物进行检疫,并作出有法律效力的结论。

1.2执法依据

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并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有一定事实根据的,我国出台的《动物防疫法》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之一。在此法律中,对动物检疫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其他相关的法律中,也涉及动物检疫这一方面内容。所以说,动物检疫是有执法依据的,此检疫工作的开展属于强制性行政管理手段。

2动物检疫在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分析

2.1产地检疫作用分析

在进行动物检疫中,需要开展产地检疫。所谓的产地检疫,就是指检疫工作人员需要在畜禽出栏之前按照相应的规定以及规范的程序来开展检疫工作。在这一阶段的检疫工作中,工作人员可以将比较常见的动物疫病检查出来,当确定了动物疫病之后,就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加以处置,这样就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带病的动物进入到畜禽市场,从而实现源头动物疫病的控制。在产地检疫中,工作人员可以将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等常见疫病检测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2]。同时,开展产地检疫工作,还可以确保感染疫病的畜禽不会进入到下一个环节中,这样其他健康的畜禽感染疫病的几率就大大降低,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就会得到保障。

2.2屠宰检疫作用分析

将畜禽做成畜产品,需要经过多个工序,其中对畜禽进行屠宰就是非常关键的步骤之一,在进行畜禽屠宰之后,动物疫病检疫工作人员就应该进行检疫工作,此部分的检疫主要是病理检疫,通过严格落实的检疫工作,可以确保进入生产加工环节的畜禽是没有感染疫病的,畜产品质量就会提高。反之,若是此阶段的检疫工作草草了事,那么就会导致感染疫病的动物进入到加工环节,进而加工出带有病菌的产品,从而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的检疫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进行这一检疫中,需要对猪链球菌以及口蹄疫病菌进行着重检疫。一旦感染此病菌的产品被人们食用,那么就会导致人们出现眩晕、发热等症状,因此,在屠宰检疫过程中,必须严格检疫,把好每个关口,这样才能确保市面上出现的畜产品质量有保障。另外,针对屠宰环节的检疫工作,国家在相关法律规定中明确提出了不得屠宰有恶性传染病,或者是因病死亡的动物,对于这样的动物,必须要开展无害化处理,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放心食用畜产品。

3做好动物检疫工作应采取的措施

3.1进一步宣传检疫工作

为了确保动物检疫工作可以更好地落到实处,政府部门就应该提高对动物检疫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政府部门还应该进一步宣传检疫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检疫的重要性,从而促使相关人员能够配合检疫部门的工作,共同来完成检疫工作。同时,政府部门除了要加强宣传之外,还应该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检疫工作的开展若是没有充足的资金做后盾,是无法有效落实的。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在此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帮助检疫部门购买更多先进的检疫设备,并协助检疫部门构建完善的市场机制,以此来确保动物检疫工作顺利地落到实处[3]。

3.2加强处罚力度

在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国家除了要为检疫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之外,还应该加强处罚力度,从而打消很多违法人员的侥幸心理,通过增加违法人员的犯罪成本,来促使更多的人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能够在法律的警示下改正自我,避免一些扰乱畜产品市场的不法行为出现。

3.3对检疫人员进行培训

要确保动物检疫的作用可以充分发挥,动物检疫部门就应该对检疫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来促使检疫人员能够认识到自身肩负职责的重要性,能够在培训中学习到更多先进的检疫知识,提高自身的检疫水平。同时还应该对检疫人员进行职业素养的强化,只有这样检疫人员所开展的工作才能是高水平的、高效率的,检疫工作价值才能得以体现。

综上所述,在我国畜产品市场发展中,质量存在问题的畜产品不仅使得市场发展受到了阻碍,同时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面对这样的情况,动物检疫部门就应该提高对自身工作的重视程度,并严格落实产地检疫以及屠宰检疫工作,以此来减少感染疫病的畜产品数量,维护畜产品的市场稳定,促使人们能够放心地食用畜产品。

作者:年梦 单位:甘肃省迭部县畜牧兽医动物检疫站

参考文献:

[1]王杰玉.动物检疫对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分析[J].甘肃畜牧兽医,2016,46(8):38-39.

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第3篇

关键词:畜产品;质量安全;对策

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令人担忧。笔者认为畜禽饲养环境恶劣、饲料品质不良、不规范使用兽药、非法使用违禁药品、畜禽疫病、养殖方式落后和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不健全等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建议从养殖场选址、大力推进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强化畜牧业投入品监管、加强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提高国民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等方面来破解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1]。

1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分析

1.1饲养环境恶劣

某些饲养主出于减少投资,降低养殖成本考虑,不注重对饲养环境建设和改善。饲养场场所简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足,饲养环境恶劣。主要表现在:通风采光效果不佳,舍内空气质量不达标,且饲养空间狭窄有限,而饲养密度过大,造成畜禽活动空间不足,容易滋生空气中的病原微生物和细菌病毒,使畜禽感染上呼吸道疾病或者其疫病。某些饲养主所选用的饲养场所极不合理,将饲养场地建设在工业污染区,对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环节的空缺,导致了畜禽每天都被迫吸收大量的污染气体和尘埃。长此以往,有毒气体通过呼吸、饮食和饮水等途径长期停留在畜禽体内,一旦人们食用了这些畜禽产品,极易吸收畜禽体内的毒素,引发和感染上疾病[2]。

1.2饲料品质不良

饲料作为畜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料,与畜禽生产能力和畜产品质量息息相关,紧密相连。饲料品质状况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现阶段,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某些饲料生产者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压低生产成本,在饲料生产过程中,非法使用激素、镇静剂、催眠药等,欺诈性生产和销售劣质饲料,为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而且饲料抗污染能力弱,容易受到重金属污染、农药污染、霉菌污染,甚至工业三废也会引发饲料污染。畜禽如若食用了劣质饲料,定会使畜产品中残留下有毒物质,进而危及到人体健康[3]。

2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几点对策

2.1优化畜禽饲养环境

饲养环境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优化饲养环境的建设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首先,要科学合理选取饲养场地。尽可能地选取地势高、通风向阳,采光效果良好,水质充足的场地,养殖场要远离工业生产区,与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保持一定距离,确保饲养场设在无有害气体、烟雾和灰尘地带,环境幽静且空气新鲜最佳。其次,对于场内环境而言,要对整个饲养场进行合理规划,将其划分为生活区、生产区和隔离区三个领域,并将三者用围墙或者绿化带隔开,并根据上风向到下风向进行生活区-生产区-隔离区顺序建设。饲养场内必须设有粪污染处理、污水处理和病死畜禽处理设施。定期对饲养场所进行消毒杀菌卫生清洁活动,保证舍内通风顺畅,畜禽活动空间充足[4]。

2.2保证饲料安全

饲料是畜禽生长的必不可少的物质材料,必须确保畜禽饲料品质安全,提高畜产品质量。农业部及其相关部门就饲料生产品质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文献,严控饲料生产和销售的准入门槛,明文规定不得添加使用激素、兴奋剂、防腐剂等,并对其违法行为制定严肃的处理措施,大力打击非法生产和欺诈销售行为。另外,制定饲料生产监管机制。有关部门要定期对企业的生产流程实施检查,并对饲料成分进行技术鉴定,对生产工艺不规范、成品不达标的企业,勒令停产整顿,不合格饲料一律不允许出厂销售。情节严重者,取缔生产经营资格,要求赔偿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了保证饲料用粮的安全,还需要加大对饲养主饲料识别、鉴定等常识普及,提升饲养业主的文化素养等等[5]。

3结语

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不言而喻。结合当下我国规模化、标准化的畜牧生产养殖模式尚未形成,很多是采用传统的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养殖为主。养殖习惯传统,饲养方法落后,许多饲养主的养殖活动具有很大随意性,存在滥用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现象,还需要大力鼓励和扶持农户建设规模饲养场,引进先进的饲养技术,摒弃传统的饲养方法,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的养殖模式,健全饲养管理标准体系,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安全[6]。

作者:李清晖 单位:河南省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参考文献:

[1]高霞.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J].农民致富之友,2014,(6).

[2]赵鑫鑫,张云涛,李莹.关于提高哈尔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J].农民致富之友,2014,(17).

[3]吕春燕.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J].福建农业,2015,(7).

[4]热孜万古力•吾甫力.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现状与对策[J].江西农业,2016,(5).

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第4篇

1、环境污染即从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工业“三废”中带来的氟、砷、镉、铅、汞、锰等难以杜绝的有害物质。

2、人畜共患病包括畜禽在饲养过程中遭受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侵袭。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探讨

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的问题,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做到标本兼治,要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监管。

1、加强饲养环节的监管优质、安全的畜产品必须有优质的品种和安全的饲料作保证。从养殖场审批、建设开始都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畜牧法》等规定执行。养殖过程中要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的管理,严格按照饲养技术标准,所使用的添加剂、兽药要符合使用规范和休药期规定,牢固树立健康养殖的理念。安全的食品是靠养殖者用科学的方法、优良的环境、优质的饲料养殖出来的,不是靠媒体宣传检疫人员检验出来。监督机构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做深入细致地了解,全面掌握饲养规模、饲养方式、饲料、兽药、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并对经营销售兽药的门店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2、加强屠宰加工环节的监管要规范和不断完善畜禽屠宰场建设标准。屠宰场的选址和建设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屠宰场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屠宰工艺流程要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根据县城人口、地理面积、屠宰规模及国家相关规划要求,每县应完善审批保留生猪定点屠宰场一处,牛羊定点屠宰场一处,家禽定点屠宰场一处。对屠宰场选址不合要求,屠宰量低,管理问题多的要进行取缔。对确定的屠宰场要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检疫检测设施的配套以及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3、加强检疫环节的监管首先要搞好产地检疫,产地检疫的实施,是把各种疫病及有害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的有效手段,做到责任到人,全程监控,科学检疫,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全程监控与安全卫生质量的对等,检疫的内容包括划区分片,责任到人,依法行事,定期巡回,详实记录,科学检疫,注重证据,健全档案,综合判定和责任追究。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杜绝有害因素的产生。其次是屠宰检疫关口,检疫手段目的应与时俱进,不仅要针对传染病、寄生虫病,更要加强对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的检查。制订详细的方案,科学的取样程序,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固定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扎实的人员开展检疫工作,使得检疫质量和可信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4、加强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定点屠宰、同步检疫,从源头上抑制了病害肉流入市场,但肉品作为特殊的食品原料,易在运输、储藏、加工、销售等环节受到外来生物因素和化学因素的污染。如清洗剂、蚊蝇等,另有一些不法商贩在加工分销过程中随意添加其他物质,如“牛肉精”、“保水剂”,达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目的。还有一些不法商贩将私屠滥宰的病肉直接进到集体食堂、饭店、宾馆及肉品加工作坊等肉品消费比较集中的地方,这些加工场所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置国家利益不顾,与不法商贩串通一气,坑害了消费者,因此,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刻不容缓。由于这一环节的隐蔽性随意性,检查起来无头绪,操作起来较困难,监督机构更要对本辖区饲养的畜禽全面掌握,准确了解养殖场(户)畜禽出栏头数,中途死亡的要查清原因,做好无害化处理。

畜产品质量安全范文第5篇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是当前社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着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而且与社会的文明进步、公共卫生、和谐稳定都具有紧密的联系。近年来国家通过立法,先后制定实施了《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我们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从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质量安全监控体系,注重源头监管。通过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不断探索前进。笔者结合自身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浅谈两点体会。

一、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漏管现象较多。一是源头管理点多面广。尽管近年来规模化养殖发展迅速,但“千家万户”家庭养殖模式还普遍存在,给源头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对规模养殖场监管率较高,对散养户监管还不到位,还有一些经营者对畜产品安全意识不够,不理解嫌麻烦,对养殖档案记录意识不强。二是调入调出畜禽及产品的监管还存在缺陷。经营者不主动报检,完全靠基层监管人员巡查督促检疫。据统计,全县每年从县外调入商品肉猪5万头以上,家禽10万只以上,家禽产品上百吨。由于畜产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管理,难以对外地调入畜禽及其实施源头监控;分散性较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值得我们深思。三是投入品监管困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具有多重性和特殊性。畜产品生产过程是多行业、多领域共同生产的过程,其中包括养殖行业、兽药生产行业、饲料加工行业、兽药饲料经营行业。每个行业的经营者都要从畜产品生产中力求获得最大利益,于是就有了伪劣兽药、伪劣饲料、禁用添加剂;养殖者有意无意选用这样的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危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而基层畜产品安全监督机构所能监管的范围只能是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屠宰环节、畜产品流通环节和产地检疫环节,简言之,只能监管伪劣兽药、饲料不能卖,问题猪不能宰,问题猪肉不能上市,但是当检出问题猪时,只能使肉品消费者免受其害,而畜产品生产养殖者的损失后果已经造成。

2、基层监管人员素质不高。例如在动物及其产品检疫上,一些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只注重收取检疫费用,不严格执行程序,对检疫工作敷衍塞责。个别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不高,表面虽在开展监管工作,但对监管知识一知半解,不能达到预期的监管效果。基层站对规模养殖场监管力度不够,督促养殖业主规范建立养殖档案上不尽力,认为是养殖业主自己的事,导致养殖场养殖档案不规范,一但发生事故无法追根溯源。

3、畜产品安全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特别是乡镇动物检疫设备、技术落后,基层检疫设备仍然停留在依靠体温计、检疫刀、检疫钩和感观的原始时期,特别是碰到违法案例时,由于缺乏足够的取证设备,现场无法立即进行取证,导致因证据不足而无法立案,从而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随着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日俱严格及动物疫病的频繁发生,原有的检疫技术和设备已不能适应当前检疫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对动物检疫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和检疫设备更新。

4、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宽量大,责任重大,目前“瘦肉精”监测、兽药残留检测等尚未列入财政经费,现有的工作经费难以支撑当前越来越繁重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迫切需要各级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

5、综合执法体系不够完善。畜产品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和力量分散,很多时候需要多部门协作,但基层执法机构和体系不健全,各执法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和配合不力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舆论宣传。特别要建立覆盖县乡村的宣传网络,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交流各地先进经验,多途径多形式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努力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理解、有利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养殖户和经营者认识到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使他们能够学法、懂法、守法,严格行业自律,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2 、强化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素质,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责任制和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增强执法监管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技能。做到不让违法行为在我手上溜过,案例评判不在我手中错过,症状诊断不在我手上误过;二是充实力量。有的乡镇仅落实一个人具体负责,难以适应量大面广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和执法程序的要求,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形成空档,产生畜产品安全监管的漏洞。因此,应/!/及时充实加强基层畜产品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技术精湛的畜产品安全卫士。

3、调整工作思路。按照畜产品质量安全重源头的特点,畜产品安全监管的指导原则应是立足源头,抓好监管保安全,管住生产加工企业,监督市场流通环节。对畜禽养殖环节、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动物屠宰加工企业,按照标准开展全面整治,符合标准的给予备案挂牌,按管辖区域由同级职能部门监管并予以公示;市场流通环节对公示名单以外企业的产品按违法惩处:公示名录企业的产品检查出质量问题实行责任追溯制,产品返回、承担损失责任,追究法律责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生产、加工企业给予取缔关闭。斩断畜产品安全隐患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