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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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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范文第1篇

执业机构名称 北京超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团队成员人数 851人

团队建立时间 2002年

主营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管理咨询等全方位、立体化、一站式法律服务

团队介绍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团队隶属超凡知识产权,超凡知识产权始创于2002年,是一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资格的一站式全产业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超凡已成为中国领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一,在众多知识产权服务领域中处于行业的最前沿。超凡已在北京、成都、杭州、深圳、重庆、广州、长沙、武汉、苏州、南京、天津等地设立了10余家独立机构。超凡旗下除了商标机构外,还包括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事务所(主要负责国内外专利及法律服务)、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国内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及法律咨询服务)。

超凡作为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会员、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华商标协会副会长单位、北京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等诸多组织的成员,被评选为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被北京清华科技园指定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连续多年被评为世界“千佳”事务所(WTR1000)、全国优秀商标组织,也是国内少数几家受邀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修改商标法座谈会的组织之一。2015年8月,超凡股份在新三板成功挂牌(股票代码:833183),成为中国知识产权行业上市第一股,在业界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

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

1.“Darjeerling”商标异议案及“苏菲麻莎SOPHIEMARCEAU”商标异议案被中华商标协会评为2014-2015优秀商标案例;

2.“锦竹”商标争议及行政诉讼案(2013年被评为十大商标事件)、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银国窖”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本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深圳大使箱包公司诉北京天意新商城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本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舞东风”商标行政诉讼案、“WOWO”商标撤销复审案、“最粮液”商标行政诉讼案、“伟迪捷”商标侵权案等百余件国内商标、专利行政诉讼及民事诉讼案件;

3.五粮液集团韩国维权案、张裕集团制止“张裕”商标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恶意抢注案、纳爱斯集团制止“FAST CLIN LOI?A”商标在安哥拉的恶意抢注案等国际商标案件;

4.五粮液集团知识产权发展规划(2012-2016年)项目、攀钢集团商标发展规划(2011-2015年)项目、泸州市商标兴市战略规划(酒类行业)、海南省水产品品牌战略规划等知识产权咨询项目;

知识产权服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际服务外包;知识产权;制度

[中图分类号]F752.6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1)07-0039-03

服务外包按照发包方和接包方所在国是否相同,可以分为国内服务外包(即在岸外包)和国际服务外包(即离岸外包)。国际服务外包可以在人力资源、经营管理理念、市场竞争等方面产生技术外溢效应,使承接国可以通过人力资本的流动、示范模仿效应、竞争效应、关联产业的带动等快速提升本国的服务业水平[1];同时服务外包主要发生在信息产品生产部门及信息技术密集使用部门,包括金融、电信、软件等。而这些行业恰恰是多数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重点发展的服务业领域。

一、我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现状

我国的服务外包正在经历一个快速增长的阶段,但目前我国的技术水平仍然较低,承接的业务多数处于国际分工体系价值链的中末端,对我国的服务业发展带来很不利的影响。改变这一现状,提高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的服务企业真正能够参与到高端服务业中,必须加快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在竞争中求发展,实现我国服务业自身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2005年以来我国的服务外包年平均增长率都超过了全球的平均增长率,正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服务外包中心。据商务部统计,2010年,全国新增服务外包企业3,756家。全国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合同金额274.0亿美元,合同执行金额198.0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7.0%和43.1%;其中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98.3亿美元,合同执行金额144.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4.3%和43.1%。

然而,与全球服务外包业“龙头老大”印度相比,中国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据统计,包括软件和服务外包在内的外包产业产值占印度国内生产总值的7%,占印度出口总额的近四成。目前,印度已承接全球65%的离岸软件外包业务和46%的服务外包业务。

二、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影响

服务外包市场是一个不断动态变化的市场,外包产业的范围也随着社会需求在发生着变化。服务外包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 以及国际服务外包市场出现的一个新的外包服务类型,即知识流程外包(KPO)。信息技术外包是指IT流程的外包,例如信息系统维护和运行,以及软件研究和开发等;业务流程外包(BPO)是指由专门的服务提供商提供并管理特定类型业务的服务,如企业内部的管理、业务的运作、供应链的管理等;知识流程外包(KPO),一般定义为高端外包服务,包括合同研究组织(CRO)和其它基于知识和技术的服务,例如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工程设计等。专业的服务机构毕马威国际预计KPO正逐渐成为现实的、主流的外包选择之一,它的市场规模将在两年的时间内达到100亿美元到170亿美元。

从低端的ITO信息技术外包到目前高端的KPO,服务外包中的技术含量和知识承载度越来越高,如KPO就是一个基于知识和技术的服务。因此在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涉及到知识产权及其相关的制度体系。

1. 对承接国的影响①

知识产权制度不仅要发挥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应该能够通过制度的建设大力提高我国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能力,从而加快我国的技术进步,最终提高我国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家核心竞争力。承接高端服务业,进而提升我国的服务业技术水平,并最终在国际服务业中取得立足之地,是我国发展本国服务业的最终目标。能否承接到高端服务业,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目前信息技术外包(ITO)仍是中国服务提供商首要的收入来源,占2009年收入的2/3强。有专家指出,印度之所以能在20年里成长为世界的IT 外包中心,除了劳动力的高性价比和规模效应,就是因为知识产权得到了政府和企业的多方保护,给发包方提供了充分的安全感。相比印度自1856 年诞生第一部《专利法》至今100多年的知识产权发展,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不完整,执法力度不足,国民整体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等,而这些问题将削弱我国在国际服务外包中的竞争力。

2. 对承接企业的影响

在服务外包中,发包方一般都拥有相当数量的可能关系到企业生死存亡的知识产权产品,在外包过程中,发包方必须将部分知识产权产品移交承接方使用,因此对于发包方而言,外包项目中包含着很大的技术外泄的风险。因此在选择合适的承接国家和承接企业时,除了承接方的技术基础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以外,承接企业的信息和技术安全是发包方首要的考虑因素。基于此,发包方在选择目标国家时,会首先选择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备的国家,对目标企业则会优先选择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企业。对于承接方而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在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的竞争力和企业自身利益保护。企业在承接服务外包业务过程中,必然会使用发包方、甚至第三方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商业秘密等,这其中就涉及到承包方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的能力。如果承包方不能很好地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就很难取得发包方的信任。同时,在承接外包过程中,承接方还可能需要利用自有的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将伴随完成的产品或服务被移交给发包方,从而出现知识产权转移的风险。

三、国际服务外包中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

服务外包与其他的服务业相比,在产品特征和行业分布上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如产品一般应具有可数字化和模块化的特点等,行业一般以蕴含一定知识含量的软件开发、管理咨询等为主。相应地,与服务外包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也具有自身的特点:

1. 经济性

和其他产业相比,服务外包行业技术含量高,甚至一项技术就可能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知识产权的制度设计对外包各方,包括发包国、目的国、发包方和承接方都具有很强的经济性(利益相关性)。在知识产权方面占有绝对优势的发达国家对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极为关注,甚至在世贸组织的谈判中,不惜以其他方面的让步换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入对自己有利的条款。

2. 利益平衡性

“知识产权制度在人类的法律进化史上得以产生并发展,就在于其确认了涉及知识产品保护的各种利益,并予以合理分配。”[2] 利益平衡性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但在国际服务外包中,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不仅体现在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和社会对知识产品的合理需要之间的矛盾关系上,还体现在离岸外包的相关国家之间以及发包企业与承接企业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上。

3. 复杂性

由于跨国服务外包发包方和承接方分属两个不同的国家,同时外包过程中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还有可能来自第三方,甚至第四方,因此与国内企业之间的业务承接相比,国际服务外包中的知识产权制度具有更高的复杂性,它可能涉及到多个国家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如发包方、第三方、承接方等。此外,同一国家的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4. 层次性

与服务外包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应该包括以法律形式存在的和以非法律形式存在的内容,法律形式包括我国通过立法制定的旨在对知识产权的资源配置和财富创造等行为做出制度安排的各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条例等,还包括我国已经核准的相关国际法的条款和我国已经签约的国际协议如TRIPS协议的规定等。非法律形式则包括法律形式以外的对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进行指导和规制的配套措施,如国家层面和各个地方层面的政策体系以及企业层面的规章制度等。

四、相关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完善

服务业的发展在我国起步较晚,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更是近几年才开展起来的,因此我国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立法、司法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从宏观到微观层面促进服务外包领域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完善,提高我国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1.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以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战略为导向,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知识产权的法律属性使其比其他的经济活动具有更强的政治色彩,但同时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又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角逐不仅存在于企业的微观层面,更体现在国家的宏观层面。“历史已经表明,只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保护方式、保护水平适应国家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并能随着未来的发展需要而变革,才能真正促进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否则,会产生负面的作用。”与此相对应,我国与服务外包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应该服务于我国现阶段的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尤其是未来五年 “十二五规划”中对服务业发展的目标,使我国服务外包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最大程度保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如在我国已经加入的TRIPS协议规定模糊而弹性空间较大的部分,调整相关国内立法,使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的法律形式成为符合政策选择需要的“硬工具”;利用非法律形态政策调整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弥补法律制度的滞后性和保守性,在TRIPS弹性空间较小的部分发挥作用,成为符合政策选择需要的“软工具”;[3] 针对不同类型知识产权采取相应的保护标准,建立以促进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制度。同时,在承接服务外包中,我国的不同地区之间在拥有的资源和发展重点等方面各有不同,各个地方可以在国家统一的法律制度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通过各种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加快自身知识产权的创新,增强承接服务外包能力。

2. 充分发挥相关的行业协会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的作用

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可以整合企业在承接服务外包中存在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运用和创新中的问题,为政府在制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时提供可行性报告、法律法规草案或建议等,尽可能为服务外包企业争取更多的支持。此外,在避免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提高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行业协会可以制定行业内自律规则共同遵守的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准则,建立行业内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机制。

知识产权服务范文第3篇

1852年,英国政府颁布《专利法修正法令》,并设立英国专利局(UKPO)。1990年,英国专利局正式成为政府机构,隶属于英国贸易和工业部(DTI),并于1991年10月1日取得贸易基金地位(Trading FundStatus),从而实现自收自支。2007年4月2日,经英国政府批准,英国专利局正式更名为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其总部设在南威尔士的新港。2007年6月28日以后,因政府机构变化,英国知识产权局改为隶属于英国创新、大学与技能部(Depamnent forInnovation,Universities and Skills)。

作为管理知识产权的官方机构,英国知识产权局责任重大。其职责不仅包括专利、设计、商标和版权等方面的申报、审核和批准,还负责协调政府决策者、执法部门、企业等各方面共同对付知识产权领域的犯罪行为。英国知识产权局十分重视客户服务,成立了专门的部门面向公众提供咨询和检索服务。

咨询服务机构

1.客户关系管理处

2006年,作为英国知识产权局21世纪计划的一部分,英国知识产权局同意增加创新部(newCustomer and Innovation Support Services Directorate,CISS)。2007年4月新部门中设立了客户关系管理处(The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Unit,CRM),将原各个独立部门关于客户工作的单位整合在一起。成立客户关系管理处的目的在于:了解现有和潜在客户的需求,了解客户对其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认识情况;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重要的是,满足客户提出的要求,对工作加以改善。

2.中央咨询单位组

中央咨询单位组(central enquiry united,CEU)会回答关于知识产权的普遍性问题和关于英国知识产权局工作方面的问题。

3.检索咨询服务处

作为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商业机构,帮助企业和政府资助的机构作出知识产权决定。可提供专利数据检索服务和专利侵权纠纷的调解服务。

咨询服务方式

英国知识产权局面向公众的咨询服务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公共开放、网站,英国知识产权局还会对公众进行法律普及和培训活动。其网站contact us版块公布了多种咨询方式。

咨询服务内容

英国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了详细的服务标准和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服务标准:态度和蔼友好,乐于助人;答复专业礼貌,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到答复。80%的咨询电话会在20秒内接通。

要求答复内容清楚明了,有针对性,并一视同仁。

对反馈意见采取行动,解决问题,并确保它们不会再次发生。

1.电话咨询

回答关于知识产权的普遍性问题和关于英国知识产权局工作方面的问题。客户也可与中央咨询单位组联系,索要英国知识产权局其他形式的出版物,例如扩大打印版、录音带或盲文版本,中央咨询单位组会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但中央咨询单位组不提供注册意见、侵权建议和检索建议。

中央咨询单位组不仅提供了普通电话服务,还提供了方便聋人使用的文字电话服务,网站页面的右侧有各种宣传电子书供客户下载,例如关于交通路线、为残障人士提供的便利设施的宣传等。以上问题也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普通信件方式提出。

2.投诉与反馈

细分为“表扬与建议”、“投诉”、“以前的回馈记录”、“客户来访”4个版块,并且网站页面右端给出了相关链接,例如2009年公众满意度调查、客户服务标准和回馈的章程,章程中详细列出了服务标准和答复客户回馈的时限。同时在电子书的最后给出了主要部门的地址和电话联系方式。

网站“关于我们一客户回馈”版块有相应的链接。

点击“表扬与建议”。可在线留下反馈意见,留下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建议内容,进行提交。

点击“投诉”,进入投诉页面,客户可以阐述在与英国知识产权局交流过程中遇到的不满意的地方,并写明接待人员的工号。客户的投诉会在10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如果得到的回复仍不满意,客户可以向部门管理人员投诉,管理人员会及时处理客户的问题。如果客户仍不满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普通邮件的形式向局长投诉。接到客户的投诉,相关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如果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会及时向客户确定答复期限并解释延期原因。

点击“以前的回馈记录”,可以下载2006至2009年度(每季度1期)英国知识产权局公开的所有回馈信息,包括客户的投诉和表扬,以及英国知识产权局对投诉情况的详细回复。

点击“客户来访”。英国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会拜访专利方面的客户,调查英国知识产权局的服务和工作是否得到客户的认同。工作人员会询问客户的建议,以期提高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工作和服务能力。如果客户希望工作人员与自己联系,可与专门负责“客户来访”的部门联系,其公布了联系地址。

3.网站咨询

登录英国知识产权局网站可以下载申请表格。英国知识产权局在各类项目的审批和保护程序方面制订了一系列细则,尽可能公开透明,按期发表季报、年报和计划。首页导航条有“patent”(专利)项,点击进入后,在中心位置有专利方面的简要介绍,包括:①什么是专利;②什么不能获得专利保护;③什么可以获得专利;④专利授权后的维护与管理;⑤如何申请专利。这5部分已基本涵盖专利申请中所遇到的一般问题。通过链接,申请人可以自行了解所需要的内容。更深入的内容可通过页面左侧的链接进入进行了解,对于专利信息、流程介绍、侵权纠纷均有涉及。

网站中还提供了多种知识产权介绍材料(PDF格式),可供免费下载,例如《专利申请指南》《专利基本情况》《专利初步读物》等电子书,语言简洁,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并且在每本书的第1页都给出了网站网址和咨询热线。

不同的版块都有多个介绍材料与之对应,可下载相应电子书。如果仍需要其他资料,则可通过网站链接在页面提供的选项中选择自己需要的知识产权材料并留下个人信息:姓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24小时之内可得到中央咨询单位组寄出的客户索要的材料。如有其他疑问,也可通过发邮件获得告知。

英国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2月底在其官方网站上推出了一项名为“知识产权健康测试”(IPHealthcheck)的免费在线服务,为公众提供知识产权确权、保护及商业化利用等方面的建议。该服务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导用户完成一份在线问卷,即时根据

企业的反馈为其量身制定一份保密报告,帮助发明人及企业主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为其提供知识产权确权、保护及商业化利用等方面的建议,并指导企业如何将这些建议付诸实践,为企业在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等领域提供支持,从而帮助企业牢牢把握开发自身知识产权的良好时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4.检索咨询服务

(1)免费检索方式

英国知识产权局网站主要提供4种专利检索途径:Using esp@cenet、By patent number、By SPC number和By publication。UK-esp@cenet系统中的数据库除了包括esp@cenet系统中的Worldwide、EP和WIPO外,还包括AT、BE、GB等欧洲专利局(EPO)成员国的数据库。

数据库与《专利公报》的处于同步状态,每周进行及时更新。检索主页面右端还会显示最近录入的专利号码和公开日期。点击某专利文件可得到专利号码、文件类型(即公布文本或者公告授权文本)、公报卷期号、公布日期、在线查看、打包下载、欧洲专利局数据库版本查看等多种案卷信息和服务。

《专利公报》下载:可以打包下载最新一期的《专利公报》,并可下载2008年3月至今的所有《专利公报》,也可以选择公报卷期号进行在线查看,内容包括2006年10月至今的《专利公报》信息。

(2)付费检索方式

检索咨询服务处作为英国知识产权局的商业机构帮助企业和政府资助的机构作出知识产权决定,可提供专利数据检索服务和专利侵权纠纷的调解服务。

专利检索咨询业务可提供给客户一个保密性高、效率高并且高质量的服务。通常全面检索需要10个工作日。下面是对各检索项目的介绍。

①查新检索(patentability search)。检索发明是否具备专利前景,例如技术是否新的或者是否明显为现有技术。检索结果会对客户决定如何撰写专利申请书的权利要求提供帮助。

②专利实施自由度检索(freedom-to-operate patentsearch)。检索结果会帮助客户确定是否产品或方法的实施可能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③专利有效性检索(patent validity search)。提供一个全面的检索帮助客户确定一个已授权专利的有效性(即专利三性判断)。

④基金评估检索(grant assessment search)。这是针对那些负责为研发资助项目提供资金的机构的一项订制服务。根据客户需要,提供该项目或任何拟议中的工作可能产生的专利创新水平的报告。这些信息可以协助客户确定该项目或某确定领域是否还有研究的必要。

⑤调解服务(mediation service)。在调解过程中提供认可的调解员和/或环境,使各方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了一个快速的、有更好成本效益比的可替代诉讼的解决方式。

⑥其他服务(other services)。数据检索和过程服务虽然没有在上面列出,但根据需求也是可以提供的。这些服务的费用因其本身性质和问题的规模以及资源的需求量不同将有很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价格将在评估工作开始之前与客户商定。

5.公共培训

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英国政府还划拨巨款用于执法行动,2007年专门成立了“反知识产权犯罪小组”。这是一个集合了政府、执法部门、企业等各方面代表的专家小组,目的是协调各方能力,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与此同时,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英国知识产权局意识日”活动以及举办各种论坛、研讨会、培训班等,为企业和大众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咨询服务量及效率

英国知识产权局十分重视客户服务,每年进行客户服务标准的统计和公布,接纳来自公众的评价和建议,以期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英国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有相应链接公布每年的客户服务标准统计,供公众查阅。网站右侧有相应链接,公众可自由下载满意度调查表,在线填写并提交。

英国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特色

1.人性化设计

为残障人士提供相应的便利设施,例如,英国知识产权局设置便利设施,提供方便聋人使用的文字电话。人性化设计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让客户感受到工作人员服务的贴心与细致。

2.检索咨询服务全面及时

除提供英国本土的专利文献信息外还提供各国的数据库信息,并及时更新数据库文献量。提供在线查看与打包下载服务。

世界范围内的数据库检索与及时的更新,满足客户最大限度地了解本领域专利技术发展方向、自己专利申请的授权前景以及避免陷入不必要的侵权纠纷之中的要求。及时更新数据库内容,使专利权人能更快地了解到本专利的状态,使公众能及时查阅到专利信息,对专利技术产生兴趣,便能及时与专利权人沟通,间接地对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和转让自己的专利获得经济效益提供了便利。

3.提供多种知识产权出版物,满足不同类型公众的需要

不仅提供《专利公报》,而且网站上有多种电子书格式的知识产权宣传读物供客户下载,拨打客户服务电话,还可以索要出版物的其他形式,例如扩大打印版、录音带或盲文版本。如果需要其他读物,也可以通过在线填写相应联系方式和要求,得到英国知识产权局免费寄出的公开出版物。

通俗易懂的各类出版物满足了不同类型客户的需要,客户可通过自行了解的方式对专利申请与保护有大致的了解,避免不必要的致电咨询。提供不同版本的出版物,同样满足了不同客户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了便利。

4.投诉与反馈机制,加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知识产权服务范文第4篇

执业机构名称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团队成员人数 300余人

团队建立时间 1997年

主营业务领域

万慧达可根据客户的权利情况,为其量身打造不同方式、不同层面的综合服务。除了客户进行商标、专利、域名的注册申请,版权登记,以及其他相关的基础申请外,万慧达还擅长为客户的复杂案件提供灵活多样的解决方案;能够综合各种法律手段运作知识产权保护案件、为客户提供综合维权服务;也可以提供商标稽核、驰名商标申报、专利侵权分析和规避设计、专利应急和预警等特色服务及其他延伸服务。

团队介绍

“万慧达知识产权”是综合性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体系,它由位于北京总部的万慧达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万慧达律师事务所,位于上海、广州、宁波、苏州、泰州、天津、重庆、厦门、深圳、香港十地的分公司/办事处,位于上海、广州、深圳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以及位于广州的专利办事处共同组成。万慧达在商标、专利、版权等各个知识产权分支领域均保持行业领先,在知识产权诉讼方面更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万慧达知识产权服务团队的成员大都毕业于国内及欧美的知名法学院,法学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首席合伙人、知名知识产权人士白刚、商标法专家黄晖、资深知识产权人士任海燕,苏亮、资深专利人士李森、唐铁军、段晓玲,资深知识产权律师苏和秦、,资深知识产权和公司法律事务人士姚、知识产权专家袁真富、欧盟商会知识产权工作小组联康保罗、英国律师米彼得等等拥有丰富学识和行业影响力的顶级专家和外籍顾问聚集万慧达,在他们各自擅长的领域里,为公司的案件办理和理论研究提供指导。凭借专注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万慧达在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成绩受到了国内主管机关、国内外媒体、客户及同行的高度评价。

主要成果及获奖情况

LEGAL 500,中国知识产权业务第一梯队,高级合伙人白刚当选年度杰出个人,2012-2016 年

《知识产权管理》(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中国区商标确权业务第一梯队,商标诉讼业务第一梯队,2011-2015 年;高级合伙人白刚、黄晖、任海燕当选为中国区“知识产权之星”

《世界商标评论》(World Trademark Review),中国区商标业务第一梯队,高级合伙人黄晖当选年度杰出个人,2011 -2015年

《智力资产管理》(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全球专利1000强,全球专利许可领域250强;中国区专利诉讼及交易铜奖,2015年

《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中国知识产权业务第一梯队,高级合伙人白刚、黄晖、任海燕当选年度杰出个人,2012-2013 年

《中国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年度卓越律所,2013-2015年

《亚洲知识产权》(Asia IP),中国区商标、专利确权及诉讼业务第一梯队,2012-2015年

International Law Office,中国区知识产权业务客户评选优胜奖,高级合伙人任海燕、李森获个人优胜奖

《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中国十佳成长律所,2015年

《中国法律与实践》(China Law & Practice),中国区知识产权类年度最佳律所,2015年

《亚洲法律评论》(Asialaw Profiles),中国区知识产权领域推荐律所,2015年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China IP Magazine),中国杰出知识产权诉讼团队,2013年

中华商标协会,优秀商标组织,2009-2015年

最新成功案例

法国赛博公司广东旗峰公司专利侵权并获得胜诉,该案被最高院收入2014年度50件典型案例。

赛博公司诉浙江两公司专利侵权获得一审胜诉,法院不仅认定被告侵权,判令被告支付侵权赔偿,还责令两被告向赛博公司支付专利

临时保护期内的适当费用。

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实现首次在民事程序中认定并保护“香槟”地理标志。

斯蒂尔公司使其链锯橙灰颜色组合作为知名商品特有装潢得到终审判决支持。这是中国首例对纯粹的颜色装潢进行司法保护的案例。

此外,还斯蒂尔公司使该橙灰颜色组合获得商标注册。

在望莎公司等诉莱雅公司及百度公司商标侵权案中,莱雅公司作为被告获得有利判决。法院充分考量了域外市场与中国大陆市场文化和

地域的关联性、被告在域外市场的使用情况、上述使用对中国大陆市场造成的认知上的客观影响以及被控行为的具体特点,认定侵权不成立。

绝对有限公司他人的立体瓶形侵犯其平面瓶形商标并获得胜诉。

法国拉科斯特公司的鳄鱼驰名商标在最高院再审程序中成功维权。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行政诉讼,成功对抗他人的商标异议,使欧普公司已经注册并通过使用获得一定知名度的基础商标的商业

信誉延续保护到其在后的商标申请。

华素制药公司成功阻止他人在牙膏上注册和使用“华素”商标。

美国通用磨坊公司成功撤销他人三年不使用的“湾仔码头”商标。

美国明尼唐卡公司成功阻止他人恶意抢注“MINNETONKA及图”商标。

知识产权服务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管理 托管 诊断 布局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7-0065-01

“托管”即委托管理。所谓知识产权托管即指知识产权所有者将拥有的知识产权委托给一个专门的机构或系统进行保护、管理、经营和操作。接受知识产权委托的机构或系统称之为知识产权托管系统。

以自行车行业为例,我国曾是自行车的生产大国,有很多知名的自行车品牌,上世纪90年代以后,原有国营的自行车生产企业纷纷被新发展起来的民营小企业所取代,形成了目前企业数量众多,但规模不大的局面。我们课题组曾就我国的自行车行业进行过专门产业分析和专利信息跟踪分析。分析发现:在中国专利主要申请人中,国外品牌占半数,国内企业申请专利仍在少数,且多以外观专利为主。即使是以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为主的信隆和车中宝,其专利申请也主要集中在转向装置等低端技术领域,而车架、传动装置、变速装置等高端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基本全部由禧玛诺、坎培诺洛等国外企业占据,而且以技术含量更高的发明专利为主。在这些高端技术领域,国外企业基本已经实现了在中国的专利布局,而国内企业在这些领域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完全的劣势。分析这一现状的形成原因,除了我国企业专利意识尚浅,还有就是我们对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专利信息情报的利用不过准确和充分。只是国内一些本可以通过专利申请进行很好保护的技术,由于撰写前参考专利信息过少,撰写水平较低,致使权利保护范围较窄,技术保护的层次感较差,很难获得授权或者在专利无效阶段很难有回旋余地。

基于这样的市场需求,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应运而生,通过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而中小企业实行知识产权托管的目的在于提高自身创造、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1]。对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而言,我们认为主要应当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 托管服务-诊断是前提

对企业进行调研诊断,了解企业现状和需求是开展托管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需求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安全经营、成本控制、获得利润、战略整合和谋划未来。[2]

企业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价值目标不同,加上知识产权管理状态不同,一定对知识产权工作有着不同的预期目标。通过诊断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有全面的了解,明确与企业发展目标的差距,从而提供有针对性和适宜性的服务,是托管服务的特点所在。

如果经诊断托管企业处在知识产权管理阶段的最基本的启蒙阶段,相当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的“生存需求”和“安全需求”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是“创造”和“维权”,大致可以将下述几点定为服务的目标:首先,是协助企业完成知识产权数量的积累,准确识别需要申请专利的技术以及需要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采取恰当的保护方式;同时适时注册商标,扩大品牌影响力。其二,在完成数量积累的基础之上,围绕企业自身的核心技术进行专利布局,扩大申请量,从而保护企业的核心利润;其三,通过知识产权预警或培训等手段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预警能力,并且当发现企业遭遇侵权或被侵权的状况时,能够为决策者提供处理意见;其四,通过维权援助或者培训使得企业具备能够处理一般知识产权纠纷的维权能力。

作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外部援助力量,托管的职责就是帮助企业将知识产权工作引领到降低成本以及创造利润等更高的阶段。这不仅仅是帮助企业获得高新认定、入围试点等这些看得见的利益,而是帮助企业建立适应自身发展的一种工作机制,让知识产权在企业内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

二、 托管服务-布局是王牌

业内有种提法叫做“企业应对专利战争,专利布局是王牌”。从字面上理解有如下几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当企业遭遇专利战争的时候,要去进行专利布局,此时的专利布局是亡羊补牢,虽然有时候还来得及但是效果毕竟较差;第二层含义是,为了避免卷入到专利战争中进行一种提前的谋划布局,或者说此时企业已经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专利战争中,要做的是如何利用已有的专利布局进行应对,此时的专利布局是未雨绸缪;第三层含义,进行专利布局,为了发起一场战争,这时候的专利布局是主动出击。专利布局的这三层含义也突出了运用专利策略的三个层次。因为布局的核心和精髓就是提前谋划,所以后面讲到的专利布局也主要侧重于诠释第二和第三层含义。

专利布局是对中小企业专利申请的周密规划和统筹的安排,通过对专利申请时间、地域和途径的选择、专利保护内容的谋划等,有策略地部署形成专利格局。[2]

中小企业实施专利布局可以实现很多经营目标,例如,通过布局式的申请专利,形成专利保护网,使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得到全面的保护,以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再例如,通过形成专利布局,建立包括核心专利、专利、替代专利的保护网,使产品或技术的保护更为全面,使竞争对手无法绕过我方设置的专利障碍,也无法通过申请专利寻求交叉许可的可能性,从而可以通过许可或者转让直接获益。

对于托管服务机构而言,企业在不同的经营阶段对于专利的价值需求不同,专利布局的策略也因此不同。例如,在安全经营阶段,企业需要积累一定数量的专利作为保护手段和准入筹码。在专利的数量积累阶段,专利撰写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一般的做法是:专利发明人有个想法表达出来,受到委托的中介服务机构帮忙填写相关材料,包括专利特点、技术背景等,形成专利文件,然后答辩直到取得专利证书和维护专利。

对于受托后的中小企业而言,企业在某一阶段需要积累一定专利,但是专利最终的目的是要是要落在利上,是要变现。而专利能否变现以及变现大小取决于:一、专利本身品质;二、专利的技术价值高低;三、专利对应的市场大小。三个因素是乘数关系,其中一个不好,结果都是零。托管服务机构只有在撰写的阶段有目的性、针对性地布局,而不是锁定在一个点上,才能实现覆盖产业链的最大化,以及覆盖到利益的最大化。

专利布局,归根结底,是为企业整体发展战略服务的。为此,企业专利布局需要与其整体战略相协调,其体现在专利布局的数量和结构应该与其所掌握的技术资源相匹配,满足其不同时期的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市场的发展以及竞争等需求,满足企业未来专利运用的考虑。[3]

目前的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还处于初探阶段,前文述及的几个环节是目前开展托管工作的重点,相信随着托管服务深入企业,与企业实际情况不断结合,托管服务内容会不断丰富、调整和完善,托管服务能力也能得到不断的积累和提升。

参考文献:

[1] 论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委托管理.于希萌 经营管理.77-78.

[2] 海外专利布局实务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