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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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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论文

冶金行业论文范文第1篇

中国经济依托改革开放的国策长期快速发展,这也促成了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分为两个阵营:一方是具有海外成熟风投经验的合资基金,另一方是国内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虽然两个阵营都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快速发展,但是行业的主要问题也存在于两个阵营的成员之间。首先,本土基金的资金容量较小。据《2014年中国风险投资年检》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共有本土风险投资基金501家,外资背景风险投资基金223家。在本土基金中,除了中投、陕西高新、吉林亚东等具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以外,大部分本土基金的管理资金数量在5亿元人民币以下,甚至有的基金管理的资金数量仅为几百万元。与之相对应,具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比如:IDG、软银亚洲)大部分管理的资金数量在20亿美元以上。管理资金规模的不同,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和外资风险投资基金所处的风险等级不同。外资风投基金偏向于投资处于快速成长期并且资金量需求较大的创业企业,这类企业通常风险低,投资回收期短。本土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期的企业,这类企业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这样一来,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其次,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服务上无法与外资竞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大多依托具有多年历史的大型风险投资机构,它们在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丰富,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能够提供资金支持、财务顾问、危机管理、战略股东引进、资本市场运营等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在这种竞争态势下,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现存客户面临着大量流失的风险。再者,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再融资能力较弱。风险投资公司需要不断地融资以补充资金。在国际上,对于一些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往往会组建专项基金进行投资。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具有大量成熟的客户资源,再融资能力极强。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较短,积累的客户资源较少,因而在大型项目的投资中资金捉襟见肘,往往会失去投资机会。最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背靠的资本市场环境不利。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背靠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这些资本市场政策稳定,法律法规健全,具有极强的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背靠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政策不稳定,甚至出现了暂停IPO上市的政策决定,这严重地阻碍了本土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内部所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本土基金和外资基金的竞争格局,还关系到资本市场话语权的问题。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优质上市公司资源的流失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弱势具有直接关系。中国资本市场正呼唤着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变大、变强。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现行的市场环境

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法律环境。与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相关的主要法律已经颁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最近一次重新修订中,取消了企业对外投资规模的限制,这为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则详细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有限合伙式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式和有限合伙式的组织模式,采用信托式组织模式的风险投资基金较少。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较高。自2013年开始,风险投资行业出现了一种新的“众筹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普通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参与企业投资。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采用‘众筹模式’完成风险投资1.56亿元,完成投资430起。‘众筹模式’的规模正在快速成长,2014年6月份的投资额超过了前5个月的总和。”上述情况表明,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极高,但是投资渠道明显不足。

(二)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及优缺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可行的组织模式。第一种是公司制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种模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来组建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股东就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他们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第二种模式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依照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第三种模式是信托式风险投资基金。这类风险投资基金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设立。通常情况下是以信托公司为依托,以信托合同为主要标的,集合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上述三种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是国际上的通行模式。在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而信托式的基金由于有合同期限的限制,这种组织模式主要用来设立“阳光私募基金”,用来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很少被采用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从各个组织模式的特点来看,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所有权及关系清晰,属于现在世界通行的企业制度,可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它的最大的缺点是资本扩张的手续较为繁琐复杂,还面临着着重复征税。有限合伙制的优点在于便于资本扩张,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意味着合伙关系确立了,因而有限合伙企业有着灵活、快速的优点。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缺点在于它不是法人,在进行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需要另行申明,这不利于投资那些具有复杂股权关系的风险企业。另外,有限合伙人只有利益分配权,没有企业的管理权,无法约束管理人的行为,存在着重大的治理缺陷。契约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产权关系明晰,可以随时扩张规模,也避免了重复征税。它的缺点是具有确定的期限,这个缺点可以通过事先设定长期契约或新设契约的方式来解决。

(三)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来看,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急需改善环境和扩大规模,以便最终能够在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拿到更大的话语权。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达成上述目标。由于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能够在大型项目投资中快速地实现规模扩张,能够便于投资者监督人的行为,还具有清晰的产权结构,因而它是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发展的不二选择。也只有选择契约型的组织模式,才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大量的具有较大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的本土风险投资金群,才能掌握资本市场的话语权,才能改变优质上市公司资源流失的不利局面,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来看:首先,契约式基金的法律基础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制定,为契约式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中国这种契约式的资金管理方式较为普遍,所以在法律环境上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是可行的。其次,契约式基金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以契约方式设立的,投资者普遍认同这种管理模式,这为契约式风险投资资基金的筹资带来了便利条件。再者,契约式基金的组织模式有助于风险投资基金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风险投资基金的盈利期往往在三年以后,这与沪深交易所的挂牌制度相矛盾,但是契约式基金不受“连续三年亏损摘牌”这个规则的制约,这使得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地利用交易所的良好环境实现快速发展。

三、发展契约型风险投资基金的政策建议

冶金行业论文范文第2篇

回首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世界金融发展历史,其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金融创新风起云涌,新的机构、新的工具、新的市场、新的交易方式和管理方法不断推陈出新,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效率,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内生推动力量。但与此同时,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全球性、地区性的金融危机和银行危机此伏彼起,金融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如何兼顾安全与效率,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重要研究课题。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始终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一方面两者具有统一性:金融监管能支持和引导创新,能消除创新的负面效应,金融创新则包含和促进了金融监管的创新;另一方面两者又是对立的: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监管则可能抑制金融创新的效率。这种矛盾的发展过程,在现实中表现为两者之间的一种博弈。

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博弈能否达到均衡,与监管当局对待金融创新的态度和监管方式密切相关。哪一个阶段金融监管支持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银行业就会取得快速的发展;哪一阶段金融监管抑制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和银行业的发展就明显偏缓。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也是这样。

一、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乏力:来自监管的滞后约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机构发生了重大变革,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陆续建立,并在90年代后期开始引入了外资银行;在业务交易方面,除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外,创办了个人消费信贷、中间业务、同业拆借、银行债券和外汇交易活动等等。这些实际上都是金融创新。通过这些创新,我国银行业的金融资产品种逐步走向了多样化,不断满足居民、企业和金融机构追求利益和规避风险的需要。

但这只是自我从纵向上比较的结果,若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横向比较,就不难发现我国的金融创新水平还是十分低下的。

(1)目前国际金融衍生品工具已发展到1200种,外国银行大部分已从传统银行业务转向现代银行业务,但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和创新产品都非常之少,传统的存、贷款和结算业务仍然是中国金融服务业的业务主体。

(2)西方国家中间业务收入在银行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已普遍超过25%,而我国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在其全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仅为1.15%、0.9%、3.94%和1.08%。

(3)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已基本形成表外业务同表内资产负债业务各占一半的发展格局,不少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收入已超过总收入的一半以上。而我国银行业的表外业务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结算和业务上,其总量不足银行业务总量的5%。

(4)我国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规模非常有限,1999年末在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仅为2%,而西方发达国家银行的占比达到20%以上。

(5)我国外汇市场仅开设美元、港币和日元兑人民币的即期交易,而且只开上午场。西方国家的外汇市场则是全天候、全球性的市场,绝大多数货币都可进行交易,开有即期、远期、期货、期权等多种交易方式。

关于中国金融创新落后的原因,一些学者已进行分析,如受到体制制约、环境制约、管理制约、技术制约和观念制约;由于市场机制问题、管理体制问题,金融主体创新的意识不强等等,这些方面对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确具有重要的影响。但是,从深的层次分析,则是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滞后,导致了中国银行业金融创新乏力,制约了银行体系向更高级阶段发展。

其一,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所谓合规性监管,就是把监管的重点放在金融机构的审批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上,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要求金融机构只能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则要受到严厉处罚,处罚对象包括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这种合规性监管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种安全是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特别是由于处罚时掌握政策及把握尺度的差异,同时各金融机构在理解法规和执行时的差异,导致这种监管方式极大地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

其二,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金融管制的放松是金融创新至少需要的两个金融环境之一。从我国来看,在诸多方面仍存在严格的金融管制,这种管制压缩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首先,在业务范围上,实施严格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抑制性金融监管政策。其次,利率水平还没有市场化,银行存贷款利率基本上是由中央银行确定的。第三,外汇管制十分明显。此外,由于政策把握力度不准,将强化监管等同于加强管制的现象也十分突出。

其三,缺乏创新的消极监管约束了金融创新的发展。所谓消极型监管,就是注重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批评、训斥、处分、处罚,而不是对金融机构的合法有益的经营行为进行表扬、奖励;对金融机构各种超出现行规定的创新行为不是结合实际地进行具体分析,加以疏通和引导,而是不加研究地予以堵截和取缔。

其四,金融监管对创新的保护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监管激励是金融监管当局通过保护产权和推动相关制度措施来推动创新。如制订金融创新专利保护法律,维护金融创新成果的独立性;制订创新的相关条例,明确金融创新的有关程序和有关优惠政策;制订金融安全条例,引导金融机构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过程中安全与效率的关系。我国目前这些都是不完善的。

其五,被动的事后监管突出了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监管部门总是在出了金融风险以后再去充当“消防队”,而不是在风险发生前,积极主动加强监管去控制风险。这种情况之下,金融创新的风险效应无疑被放大了,引致监管部门“急刹车”,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大规模的整治和规范,从而限制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创新活动。

其六,忽视效率的单一目标监管创造不出竞争性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是金融创新需要的第二个方面的金融环境,金融市场的竞争有助于培育创新的主体——熊·彼特意义上的金融企业家。但是在我国,四家国有银行仍然处于垄断地位。而且近年来,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更加突出了金融安全,安全已几乎成了金融监管的惟一目标,在防止金融机构之间恶性竞争的同时,一些合理的、有助于增进金融体系效率的竞争也遭到人为的遏制。

其七,监管当局自身能力不足,难以充当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按照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的观点,创新的首要步骤是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由监管当局担当“第一行动集团”是可行的。但是金融监管当局的创新能力却相对不足,由其主导的金融创新供给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创新需求,而且带有明显的政府“偏好”,降低了金融创新的市场针对性。

二、加速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几个现实问题的思考

(一)金融创新:中国银行业竞争力提升的主要途径从国外银行业的发展看,80年代以来,传统的银行业务已逐步进入衰退期,通过创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提供新的金融服务,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增强竞争实力、稳定和开拓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银行业虽然尚未进入衰退期,但目前传统存贷款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利润比重已在逐年下降,必须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随着我国加入WTO,银行业市场将逐步对外开放。因此,中资银行只有加速金融创新,才能增强中资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而立于不败之地。

(二)金融创新:新世纪中国金融发展的动力之源

从世界各国金融业的发展来考察,金融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改革推动;其二就是创新推动。我国银行业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加速发展,主要归功于体制转换和改革政策的推动。但是,在新的世纪里,金融发展中改革政策因素、体制转换因素的推动力将逐渐减弱,中国金融发展必须依靠新的动力——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内生推动力量,通过金融体系内部各种要素重组或创造性变革所出现的金融创新,可以不断地创立更为合理的金融制度、更为先进的组织管理形式、更为全面和优良的金融业务、更为丰富的金融工具和更多类型的金融机构,由此推动整体金融业不断向前发展。

(三)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与发展方向

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金融业效率的同时对安全却产生了诸多的负面影响。要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银行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而将其负面作用降至最低,主观方面要求我们从增强金融创新的规范性入手,在创新来临之前,确立正确的创新原则和方向。

1.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基本原则。

(1)收益与风险对称原则。金融创新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实现风险与收益均衡的条件下,既规范稳健,又灵活大胆地进行。

(2)满足金融需求原则。金融创新是为满足现实的金融需求,没有需求的创新是毫无价值的。

(3)国际通用性原则。随着中国加入WTO,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考虑到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2.银行业金融创新的发展方向。

其一: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的创新方向。金融与经济存在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金融产业的基本功能就是满足实质经济运行中的投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性需求,脱离了实质经济运行,金融创新也就失去了实质性意义。因此,必须以开发和强化金融产业基本功能为立足点,以满足实质经济运行中的金融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为实质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才能使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具有坚实的基础和真实的动力,才能使创新具有实质性意义。

其二:追赶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方向。戈德·史密斯和爱德华·肖等人认为,各种类型国家的金融发展大致沿着一条道路前进,只不过在不同的时间序列上处于不同的阶段。按照这种观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会逐步向发达国家靠拢,但是很缓慢。而金融创新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它使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有了一条相对的捷径。只要发展加强追赶发达国家水平的原创性创新,加快对发达先进金融领域的吸纳性创新,就能使发展中国家金融产生跳跃性的发展,从而缩短赶超发达国家水平的时间。

开放趋势下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与监管制度创新(下)

2002-01-14

根据上述两个基本方向,从现阶段我国的具体实际来看,我国银行业应在以下领域尽快取得突破和发展。

网络银行。网络银行是运用信息技术及现代通信技术打破传统的银行组织界限,以网络为基础进行银行业务活动。它通过构建电子的“虚拟银行”,让人们从网络渠道取得、利用金融信息资源,从而提高银行的工作效率以及对客户服务的效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网上银行业务,不仅可以突破传统银行服务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而且可利用这次难得的发展机遇,降低业务成本,巩固和扩大客户群体与市场份额。

金融控股公司。全能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拥有若干家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独立金融子公司控制权的金融集团。其优点是:控股母公司能运用组合理论、协同理论和能力理论对子公司进行战略协调和管理,子公司作为经营实体独立从事经营活动。因而金融控股集团在整体上可视作全能型银行,在分业经营体制下,提高自身整体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混业经营的挑战。

中间业务。随着商业银行从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的转变,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资产重组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中间业务将成为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主流,也是商业银行竞争的“聚焦点”和经营利润的增长点,特别是外资银行进入后,将在这一领域形成严峻的挑战,中资银行如不加速金融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在与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中将会迅速败下阵来,丧失这一新的利润增长点。

消费信贷。消费信贷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发达国家信贷消费在消费中的占比一般达40%以上,消费信贷在银行贷款中的占比在20%左右,形式多样;而我国目前仅有2%左右,形式非常单一,必须通过创新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国际金融业务。随着金融经济时代的来临,金融已逐渐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办理信用证、款项划拨及各类国际融资业务时都处于劣势,无论是清算服务还是结算业务,其速度和质量均不如外资银行。如不加速创新,迎头赶上,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将丧失这一规模不断壮大的业务领域。

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是近年来世界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创新和发展的业务领域,它的兴起是银行业开始向规模化、全面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我国银行大力发展投资银行业务,对加快经济改革步伐,促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有重要意义。

三、监管制度创新构想:提供促进金融创新的监管制度安排

(一)监管制度创新的原则

1.效率与安全相结合的原则。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要将安全与效率同时兼顾,不能重此轻彼。

2.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规范的监管标准是维护金融业公平竞争的前提,但是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机构按单一的标准进行规范,则很可能会给一些经营情况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发展形成桎梏。

3.短期性与长期性相结合的原则。既应注重在短期内维护金融安全,又要注意在长期内盯住发达国家的金融水平,鼓励追赶发达国家的金融创新。

4.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放松管制,鼓励创新,又要针对放松管制和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加强监管,保持金融稳定。

5.适度监管的原则。监管过严即金融管制会抑制金融创新,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是如果对金融创新活动不加监管,则会增加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危害金融安全,反过来也阻碍金融创新和金融业发展。因此,从促进创新的角度来看,把握适度的监管是极其重要的。所谓适度监管,如下图所示,就是使监管的收益——成本之差尽可能最大化的监管区域。

(二)适应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需要的监管制度创新构想

1.加快监管理念创新步伐,建立适合和支持金融创新的监管模式。

(1)在监管目标模式上,由合规性监管向目标导向型监管转变。金融监管应该是目标导向的,即监管者规定明确的目标,但不规定具体的做法,只要能够达到相应监管标准,商业银行便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行为。目标导向型监管是实现由中央银行外部监管为主向商业银行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为主转变的必然选择。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易于获得相对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

(2)在监管内容上,由全面监管向重点监管转变,突出加强对资产风险和创新业务的监管。即由支付风险监管向资产风险监管转变,由传统业务监管向中间业务等创新业务监管转变。

(3)在监管方式上,由直接的监管检查向间接的考评监督转变,由普处向监测考评转变。变简单的检查和处罚为间接的监测监督和评价,变单纯的行政制裁为自发的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变一味的经济和行政处罚为将机构升降格、业务种类增减、高管人员准入退出等方面结合起来实施综合治理。通过这种诱导式、监测式监管,变较为直接和严厉的金融管制为间接和相对宽松的市场化监管,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创新空间。

(4)在监管程序上,由风险事后控制监管向风险过程控制监管转变,建立实时监管制度。实时监管与事后监管的区别在于实时监管是对金融业务处理全过程的监管,不仅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实施实时监管有利于对各商业银行的金融活动及时进行规范和引导,支持和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5)在监管组织架构上,由单向被动式监管向双向互动式和联动式监管转变。加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进行沟通和交流,促使监管人员对商业银行作出更切合实际的评价,有利于被监管者充分了解相关的监管政策和标准,从而抵消和抑制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

2.逐步改革现有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框架,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创造空间。打破“渐进式改革”的常规,实行“跨越式改革”,目标定位在世界金融业发展和监管的最新走势上,实施统一的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框架。这不仅符合未来混业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且即使是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统一监管也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和加强对各种类型金融创新活动的监管。

3.建立并启动经营绩效考评和差别监管体系,逐步构造支持商业银行优化发展、加速创新的激励机制。一是建立金融机构市场优化制度,形成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二是建立商业银行业绩综合考评体系,形成良性竞争、汰劣扶优的市场化监管机制。三是扶优限劣,建立差别监管制度,鼓励发展快、管理规范的机构加快创新。

4.建立并启动金融创新支持体系,逐步构造银行业良性有效发展的生长机制。一是规范金融创新业务市场准入制度。对有意逃避金融监管、转移风险和投机性强、潜在风险大的创新业务要严格限制,实行审批制度;对有利于增加有效利润、有利于增强竞争实力、有利于改进服务的创新活动要积极鼓励,实行报备制度。二是加强引导,建立金融创新目标导向制度。由中央银行《金融创新指导意见》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指南》等,对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给予窗口指导,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三是建立创新业务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分析各类创新业务的成本利润率、相关业务支持率、资产风险度、内控管理等指标,形成考评机制,真正扶持那些有效益或有潜力的创新业务。

冶金行业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外资银行信贷可得性中小企业融资社会福利

一、导言

由于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是有益的[1][2]。因此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来,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摒弃金融管制或者金融抑制政策的做法,加快对本国金融部门的改革和开放,以促进金融发展。这些努力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外资银行进入管制的逐步撤销,从而使得外资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进入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理论与政策争论。

在关于外资银行进入利弊得失的众多争论中,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一国总体信贷水平尤其是对东道国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水平的影响的争议格外引人注目。当然,这一方面是由于外资银行在这些发展中的东道国信贷市场上不断提高的市场份额所引发的人们的推断,正如表1所示,在2000-2004年外资银行的信贷增长率在除泰国等受东亚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国家以外的主要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都保持在高位水平;另一方面是由于东道国的中小企业的确在这些发展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现实中在发展中国家融资困难恰恰是制约这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障碍,如表2所示,通过对国际金融公司针对80个发展中国家的问卷调查的分析,发现融资困难在制约各类规模企业成长的11个关键障碍排序中排名都非常靠前,针对中小企业的情况更是如此,其排名仅次于税收和管制因素处于第二位。

支持外资银行进入的人认为,外资银行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监管手段,有助于增进国内银行市场的竞争进而增加信贷的可得性,并能够比国内银行能够更好地实现规模经济和风险的分散化[3][4]。而反对者则认为,由于距离等方面的缘故,从经营策略上看,刚刚进入某国的外资银行往往将其经营对象瞄准东道国的三类目标:跨国公司、本土大公司和本土高价值人群,即所谓的“摘樱桃”效应就是对这种经营特点的最好概括[5]。进而,东道国国内的中小企业是难以获得外资银行的信贷服务的。与此同时,东道国国内银行也不能够弥补这一不足[6]。因为国内银行此时正面临着外资银行的巨大竞争压力,自身正经历着经营成本提高,盈利空间缩小的困境,从而使得这些银行很难抽出精力去给那些经营规模不大、贷款需求零星分散、信用不健全,且抵押品不足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由此,外资银行的进入并没有解决长期以来就存在的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相反,却有可能加剧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而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对外资银行仅仅将其经营对象瞄准高端消费者是否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还尚无定论[8]。实际上,只要国内银行能够继续贷款给信息更加不透明但获利颇丰的企业,就不会存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损失,并且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导致一个福利增进型的市场分割格局。而另一方面,如果外资银行进入的结果是将一部分国内银行驱逐出国内信贷市场,导致很多信息不透明企业的融资受到约束,总的信贷总额就有可能下降,能够获利的投资机会将会丧失,社会福利就有可能恶化。

对上述情况做出理论解释正是本文的工作。本文在拓展的Stein[9]和Detragiache等[10]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解释外资银行进入和国内信贷供给水平的模型,从市场均衡结果、社会福利、成本效率等几个角度对外资银行进入发展中国家的综合影响进行分析,以期对中国今后的银行部门进一步的开放改革有所启示。

二、相关文献综述

在一个信息完全的完全竞争市场上,外资银行在发展中国家的进入无疑具有福利增进的效果。这些银行拥有先进的技术、更多的分散风险的机会和良好的公司治理,因而能够以更加优惠的利率向企业提供信贷并增加整个市场的信贷容量。然而如果银行对借款者质量的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银行就必须对各个借款者进行甄别和监督。如果外资银行仅仅在监督信息披露较好的借款者方面拥有优势时,外资银行进入对信贷可得性、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可能就是混同的。

1、理论研究方面。

Stein[9]建立了一个理论模型,用高层管理者和基层信贷员之间的距离约束(包括文化和地理两个方面)对外资银行在信贷决策上的谨慎行为进行了解释,认为正是这种距离约束导致了对信息更加不透明的中小企业的贷款的减少。Detragiache、Tressel和Gupta[10]的理论模型认为在监督高端借款者上拥有优势的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使该部分借款者获益,但其进入可能恶化其它借款者的境况并且导致整个社会福利的降低,另外该模型还表明如果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越大,则该国对私人部门的信贷就越少。Petersen和Rajan[11]从关系型信贷的角度研究了外资银行进入对总信贷水平的影响,认为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市场竞争会加剧,以往建立起来的关系型融资关系会受到破坏,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会降低,社会的总信贷水平也会下降。但Dell’Ariccia和Marquez[12]通过建立一个理论模型却得出了恰好相反的结论,认为当国内银行面临着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时,国内银行会通过向建立了关系型借款关系的客户提供更多的信贷支持,使得市场的总体信贷水平上升,所有借款者都将从外资银行的进入中获益。国内王博[13]根据转型时期我国银行和企业的基本特征,建立了一个包括家庭-企业-银行的三部门两期模型,讨论了单纯的贸易部门开放以及贸易和金融部门的同时开放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不同效果,认为允许外资银行的进入会增加总体信贷水平和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

2、实证研究方面。

一方面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会直接增加一国的信贷水平,另一方面由于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国内银行信贷影响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国内总信贷水平的影响呈现混同性的特征。一项关于企业家的调查研究表明,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企业的信贷约束水平将会降低[14]。Giannetti和Ongena[15]对东欧国家的研究同样表明,外资银行的进入使得所有的企业都会获益,虽然信息透明度较高的大企业的获益更为明显。Papi和Revoltella[16]的研究发现,外资银行的信贷主要是提供给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子公司,因为对当地私有部门信息的评估非常困难,很多企业缺乏透明性甚至无法得到相关信息,外资银行通过“摘樱桃”行为,挑选最优质的借款人,尤其是来自母国的公司.Clarke等[17]对拉丁美洲国家信贷行为的研究表明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相比在平均水平上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更少,虽然这在拥有较大外资银行份额的国家并不是事实。Weller和Scher[18]利用BIS的银行业统计资料,对107个发展中国家1985-1997年间的外资银行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理,结果发现,虽然有些国家在外资银行进入后,其国内信贷有所增加,但另一些国家则相反,与外资银行的进入并行的现象是东道国国内信贷的减少。在最近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中,Detragiache、Tressel和Gupta[10]表示在一些贫穷的国家,外资银行参与程度越高,对私人部门的借贷愈少。外资银行渗入愈多的国家,信贷增长愈慢、信贷的可获得性降低。但是,他们没有发现外资银行在新兴市场经济中存在这种负面效应。其它关于外资银行和国内银行借贷行为的国别研究包括Bhattacharaya[19]研究了巴基斯坦、土耳其和韩国的国内银行市场,结果表明允许外资银行进入能够增加国外资金对国内项目的资金资助。Goldberg,Dages和Kinney[6]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在阿根廷和墨西哥等新兴市场国家中,外资银行的信贷资金供给行为(包括在金融危机中)的作用。Haber和Musacchio[20]对20世纪90年代墨西哥经验的分析表明,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信贷尤其是私人信贷水平将会下降。Mian[21]通过对巴基斯坦8000多份商业贷款的调查研究表明,国内银行同外资银行相比对信息不透明企业的贷款更多,并且在收回违约债务方面的成功可能性更大。Gormley[22]通过对存在外资银行的地区和不存在外资银行的地区的借贷行为的比较研究发现,处于顶端的10%的企业将会从外资银行的进入中获益,而其它企业将经历大约7.6%的信贷可得性的下降。

本文将发展一个理论模型以解释在监督高端客户方面具有优势的外资银行的进入、对借贷市场均衡、信息不透明的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以及社会福利、成本效率的影响。

三、基本模型分析

1、基本模型构建

假设市场上存在两类行为人,一类是银行,另一类是企业,时期仅有两期。并且假设银行市场是充分竞争的,银行拥有充足的资金供给并且资金的供给成本被标准化为1。企业风险中性,并且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拥有好项目的企业,其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hE,另一种类型是仅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sE,第二类是仅有坏项目的企业bE,并且我们假定这三类企业的在全部企业中的占比分别为,,hsbλλλ,则1hsbλλλ++=。同时我们假设企业类型是私有信息,也就是说每个企业都知道自己的类型,但市场上的其它参与者都不知道,且企业除了能在银行获得融资以外,没有其它的私人融资来源,银行可以提供无限的资金供给。拥有坏项目的企业在第一期拥有一个初始投资为1的项目,该项目在第二期会以概率bE1g>1>π获得收益bRE,假设,同时假设该项目具有负的净价值,即1bR>gRbgR==1bRπ<。由于企业的有限责任性质,则企业为其投资项目积极获得融资就极富吸引力。拥有好项目的企业、bhEsE都能获得收益相同、风险相同且从社会角度来看是有效的投资项目,项目在第一期的初始投资也为1,并且在第二期以概率1获得收益,R。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假设好项目和坏项目在获得成功时的收益相等,即假设①RR,但二者在获得成功的可能性上存在差别。

假设银行存在两种在事前监督企业类型的技术:一种是银行通过检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抵押品等会计信息来识别的硬信息监督技术,此时要花费成本,通过该技术银行可以将企业同企业hEhCbhEsE和企业区分开来,但该技术无法区分企业bEsE和E。为了识别sE和,银行还必须监督诸bE①假设好项目和坏项目的收益相等仅仅是为了分析上的方便,放松该假设不会改变模型的基本结论。如企业家才能等软信息,此时要花费成本sCbλ==ppr,且shCC>11(1)(π+.sEbE。

2、仅有国内银行的均衡分析

在项目开始融资的第一阶段,银行将为其潜在客户提供一系列利率和监督战略的组合契约,例如银行可以提供一个利率和无监督成本的组合契约、一个利率和仅监督硬信息的组合、一个利率和监督软信息的组合契约等等。而各个潜在的借款者可以选择一种银行提高的契约组合或者拒绝借款。此时将形成四种可能的均衡结果。

第一种结果为混同均衡结果。此时没有任何监督并且所有企业都接受这个结果。此时银行为了实现盈亏平衡所要索取的利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为了让所有的企业都接受这个混同均衡结果,项目的收益必须足够大,即满足条件pRr>。并且没有其它更具吸引力的利率,由于监督企业硬信息比监督企业软信息的成本更低,因此满足该情况的一个充分条件就是:

1hhrc=+>(2)

当监督硬信息的成本相对于由于借款给拥有坏项目的企业所造成的潜在损失足够大时,该条件自动满足。

如果该条件不被满足,混同均衡将不是最终的均衡结果。银行将监督大企业的硬信息来吸引企业,并索取利率。而在企业能够将自己成功的分离出去的情况下,银行既可以通过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hEhEhrsEEhE并仅借款给sE企业,形成第二类均衡结果——分离均衡,也可以通过不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s,形成第三类均衡结果——和混同的准混同均衡。而在项目的收益不弥补银行监督软信息的成本或逆向选择的成本时,形成第四类均衡结果——借贷约束均衡,此时仅有企业获得融资。

当且仅当条件条件.1ssrC=+<sE满足时,银行监督软信息的均衡严格占优于sE和的混同均衡,其中表示银行同时贷款给bE.pr和企业的情况下为维持银行自身盈亏平衡所索取的利率。bE11.(1)(1)psbsbsbrλλλπππλλλλλ==++.++.(3)

对比式(1)和式(3),并且注意到0,10hhsλλλ>..>hE的事实,易证1shshλλλλ+>.,因此混同均衡的利率水平总是小于,因为在非混同均衡下类的企业被甄别出来并且被排除在混同均衡之外,此时银行必然要面对一个更加恶化的借款者的集合。pr.pr四种均衡的结果总结如下:A.混同均衡,如果pr>R且hrr此时为混同均衡,所有的项目都获得了融资,并且没有任何监督成本被支付。>B.分离均衡,如果并且.,hpsrrrr<<sEsrR<,此时均衡便是分离的,银行既监督拥有硬信息的企业又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hE,并且仅为这两类企业提供融资,企业在该情况下无法获得银行贷款。C.准混同均衡,如果,并且.,hpsrrrr<>sEsrR<,此时均衡是准混同的。银行仅仅监督企业并以利率借款给类企业,企业hEhrhE和则以混同利率从银行借款。D.借贷约束均衡,如果,并且,hprrRr<>.min[,]spRrr<,此时均衡为银行仅监督拥有硬信息的并向其提供借款,企业hE和都不能从银行获得任何融资。

3、允许外资银行进入的信贷市场均衡分析

考虑外资银行进入的情况,假定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相比由于拥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因此在监督拥有硬信息的企业上具有成本优势,用hEhCδ.表示,但由于关系型贷款、地理、文化、习俗等原因而在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sE上存在劣势,其成本用''''hCδ+表示,其中0,''''0δδ>>。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定当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提供服务方面不存在差异时,企业会选择到本国银行借款。很明显,前面提到的四种均衡结果的结论依然成立,除了在的定义中将银行监督拥有硬信息时所花费的成本替换为hrhChCδ.,相应的其它情况亦是如此。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拥有硬信息的企业以更大的概率被分离出去,混同均衡变得更加不可能。在仅有国内银行的非混同均衡中,由于结果不依赖,因此当这三个可能结果出现时参数取值并不发生任何变化。

下面让我们考虑信贷在本国银行和外资银行之间的配置。如果均衡结果依然是混同均衡,此时没有任何监督成本发生,则外资银行拥有的良好的监督硬信息的技术则是无关紧要的,所有企业将仅从国内银行那里借款,形成国内银行供给所有市场份额,而外资银行不提供任何信贷的结果,此时总的信贷总额为1。而在其它情况下,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由于在外资银行处能够获得更好的贷款条件,将在外资银行处借款,而其它企业则在国内银行处借款。在准混同均衡条件下,总的信贷总额为1,外资银行所占份额为hEhλ;在分离均衡的条件下,总的信贷总额为hλλ+,外资银行所占份额为;而在信贷约束均衡D下,信贷总额为hλ,外资银行所占份额为1。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借贷市场的总体信贷水平呈下降趋势。实际上由于和hEE在各国比例上的异质性,这会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至于一个国家究竟处于上述讨论的四种均衡结果的哪一个,则主要取决于监督成本的大小。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外资银行的份额越大的国家,国内的私人信贷就越少。

四、外资银行进入的成本效率和社会福利分析

1、成本效率与外资银行的进入

如果我们用管理费用(overheadcosts)来表示成本效率的指标,在外资银行的进入导致经济的均衡从混同均衡向其它均衡演化时,管理费用必然上升,然而这种上升却不一定是福利恶化的。考虑成本效率和外资银行进入的关系,该模型的结果仍然是模棱两可的。不同均衡类型下的成本效率与外资银行进入状况的关系可详见表3。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如果经济的均衡是从准混同均衡向分离均衡演变,则监督成本就会上升。而随着外资银行的份额的不断提高,均衡将由分离均衡向信贷约束均衡演化,相应的监督成本则会出现下降。实际上,由于各个国家所处的均衡位置的不同,我们无法就成本效率和外资银行进入份额的得出任何一成不变的确定关系。

2、均衡的福利分析

由于存在逆向选择,初始均衡必然并非社会最优,那么外资银行的进入能否减轻市场扭曲,增进社会福利呢?结果是未定的,主要原因是在外资银行进入的情况下,拥有软信息的企业sE的境况不但不会变好,而且有时会变坏。

如果我们将社会福利定义为:社会福利=总产出-投资成本-监督成本。那么考虑非混同均衡的情况,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监督硬信息的成本由下降到hChEhCδ.,使得混同均衡对于不再具有吸引力,此时均衡结果是非混同的。那么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均衡结果能否发生变化呢,比如从分离均衡变为准混同均衡呢?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当混同均衡被排除掉以后,均衡结果将不再依赖于参数,所有最初的均衡结果是分离均衡的将依然是分离均衡,其它情况亦如此。对于企业hEhCsE和来讲,均衡支付并未发生任何改变,而对于企业而言,由于其支付了更低的利率,因此其境况会变好。所以如果初始均衡不是混同的,则外资银行的进入具有福利增进的效果,但福利收益的分配不是均匀的,它将被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所独吞。

如果最初的均衡结果是混同均衡,且监督企业的成本非常低,则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混同均衡将不再是最终的均衡结果。在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hEsE的成本也较低的情况下,均衡将由混同均衡变为分离均衡,此时类企业将不再获得融资,总的信贷水平下降,但其对总的社会福利的影响是模糊的。其大小取决于不借款给类企业的收益同监督其它企业所花费的监督成本的大小的比较。其中社会福利会下降的一个可能原因是监督成本可能会小于通过较高的成本对类企业的bEbEhEbE补贴。由于成本还包括了监督sEsEE类企业的的成本和考虑到类企业的项目获得成功后的租金所形成的机会成本,在条件下所发生的由混同均衡向分离均衡的变迁如果是社会最优的,那么就必须要求在监督硬信息方面的成本有一个较大幅度的下降。

在监督拥有软信息的企业的监督成本非常大且逆向选择的成本却非常小的条件下,均衡将由混同均衡演变为准混同均衡。此时将sE和类企业相分离将是无利可图的,总的信贷水平不变,而由于增加了额外的监督类企业的成本,致使社会总体福利水平下降。

在监督软信息的成本和逆向选择的成本相对于项目的总收益R都较大时,均衡结果将由混同均衡演变为信贷约束均衡,此时由于s和类企业都将不再获得融资,总的信贷水平必然下降,然而此时对社会总体福利的影响却是模糊的。其大小取决于不再为融资所获得的收益同监督的成本以及失去为bEhEsE类企业融资所获得收益的比较。实际上在监督拥有硬信息企业的成本很高时,将会导致社会总体福利的下降。

五、结论和相关政策建议

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外资银行倾向于借款给拥有硬信息的大企业而不是拥有软信息的中小企业[14]。在本文,我们构建了一个解释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的模型,结果表明:由于外资银行在监督硬信息方面具有成本优势,但在监督软信息方面处于劣势,伴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总的信贷水平、成本效率和社会福利有可能得到改进,但这种结果并不是自然而然就一定成立的。对于模型的某些参数而言,外资银行进入的“摘樱桃”效应可能会非常明显,而该效应会减少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增加银行的管理费用并最终有可能造成社会福利的降低。

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东道国的国内信贷水平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它既可能带来信贷紧缩,也可能带来信贷扩张。在信贷紧缩情况下,外资银行进入在促进东道国国内银行改进经营管理技术,提高效率的同时,又很好的抑制了这些银行的盲目投资和信贷,因此,是有利于东道国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的。相反,若外资银行的进入仅仅导致更多信贷扩张作用和市场的过度竞争,则外资银行和东道国的国内银行必将一起陷入“扩大贷款—违约风险增加—不良贷款增加”的恶性循环中,使东道国的经济、金融领域出现过热现象,相应的金融体系则走向脆弱。

据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要解决在金融开放尤其是外资银行进入过程中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不仅要从增强中小企业实力、建立完善的担保和社会征信体系等增强中小企业自身资信水平的方面出发,还要考虑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背景,解决银行尤其是外资银行不愿给中小企业贷款的问题。不能仅仅采取国家信贷政策指导、政府政策鼓励等短期的强制性、半强制性方法,更重要的是要采取治本的策略,从解决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成因入手,通过经济的或半经济的综合手段,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的外部市场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主动向中小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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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行业论文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航空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以及首都机场航空运输能力的日渐饱和,北京新机场的建设迫在眉睫。2011年11月北京市政府、民航总局和军方签订三方协议,解决了制约新机场建设的重大问题,新机场的选址及建设方案研究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国家相关部委、民航部门及北京市政府等纷纷组织开展了新航城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北京市政府还专门成立了新机场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对新机场建设前期的主要工作进行部署,统筹协调各部门,确保新机场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规划,未来北京新机场将承担1亿人次以上的客流量,机场占地面积超过40km2。如何围绕新机场更好地发展临空经济,进而建设北京新航城将是规划工作者面临的重大挑战。综观荷兰史基辅、韩国仁川、迪拜国际中心等全球知名航空城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一个具有国家战略高度的、统一完整的综合性发展规划是推动航空城发展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北京新航城发展规划依据我国临空经济区(航空城)的规划体系要求,结合新机场及区域的特点,以综合性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引,对战略定位、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生态建设和交通体系等专项规划展开研究。

战略定位是北京新航城本质特点的体现,也是其未来发展方向的指引,在发展规划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北京新航城的定位研究中,详细分析了世界航空城的典型案例,剖析了新航城在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背景下担当的角色,总结出新航城在未来发展中应承担的角色:不仅是世界交通枢纽,更是以拥有科学有序的产业体系、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优美舒适的生态环境及中西结合的时尚氛围为特色的,世界科技、信息、资本、人才、物流的枢纽,以及中国对外交流的门户和区域发展的增长极。为此,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新航城的定位为“世界枢纽、中国门户、区域引擎、生态新城”。这种宏大的战略定位承载着国家的战略意图。新航城的建设发展将对“首都经济圈”乃至整个京津冀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促进区域经济、城镇化、社会事业及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新航城产业发展的重点是解决临空经济区产业“发展什么、怎么发展”的问题。“发展什么”重点解决产业体系、产业定位、产业发展类型和发展方向等方面的问题,其中,产业体系的构建是重中之重。新航城产业发展规划须充分依托枢纽机场,重点发展临空产业,并结合国家战略及区域自身特点,发展国家和区域战略导入的特色产业,从而构建既能体现国际化、高端化特点,又有鲜明的临空指向性和区域特色的科学合理的产业体系。新航城产业发展主要在四个产业领域展开,分别是枢纽机场自生产业、典型临空经济产业、世界城市战略产业和都市生态配套服务产业(表1)。“怎么发展”重点解决新航城产业提升和产业发展时序的问题。通过实施高端化的国际产业发展、产业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产业与文化驱动发展等措施来提升新航城产业的竞争力。新航城产业发展时序结合新机场的建设进程及北京世界城市整体战略部署,从初期的临空典型产业、衍生临空产业到形成成熟的产业链集群,进而发展壮大新航城,从而使得新航城临空产业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在新航城产业发展规划中,特别注重从全局出发,整体把握新航城在京津冀经济圈中的功能定位,协调与区域特别是北京与河北环首都经济圈的产业分工,形成良好互动。积极发挥新航城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新航城产业、人才及经济向区域实现“正外溢”,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上与其他区域实现产业联系与协作,营造新航城与区域双赢的发展环境。

根据临空经济不同单元与机场之间联系紧密程度的不同,不同产业在机场周边空间中表现为不同的区位选择,使得产业空间布局呈现出一定的空间圈层结构特点,通常包括四个圈层区域,即空港区、紧邻空港区、空港相邻地区与空港交通走廊沿线区、辐射区。但该结构图2北京新航城空间布局结构图3北京新航城功能分区会随着机场周边交通干道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和变化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形,从而形成圆形模式、偏侧模式、线形模式和星形模式等不同的空间分布形式(图1)。新航城的空间布局规划遵循航空港发展的基本规律,以发展临空经济为基本要务,结合产城融合、建设生态宜居新航城的理念,合理地将临空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提出了“一核、一轴、环状组团”的“中”字形新航城空间发展战略空间结构,形成了“点轴布局、星状模式、圈层结构、组团发展”的空间布局模式(图2)。“一核”,指新航城中心城区,包括新机场以及新机场北侧的临空产业区、保税加工区、航空物流区、国门商务区、国际居住城、榆垡镇和礼贤镇。“一轴”,指北京南中轴,通过新航城的建设,加强北京南中轴的世界城市职能—国际交往职能、文化与传媒职能、国际性金融职能、国际性商贸职能和洲际交通枢纽职能。“环状组团”,指围绕新机场,按照职能分工合作建设的多个组团,包括庞各庄镇、安定镇、魏善庄镇、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和涿州市等。在具体空间布局上,北京新航城临空经济区既要立足产业理想布局,又要坚持区域统筹,强化北京与河北区域的联动与协调发展。根据各产业对机场的需求程度以及区域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分工,在整个区域内进行合理的功能布局(图3)。

当前,全球低碳生态发展渐成趋势,机场作为一个高碳排放的区域,应在保证“发展是第一要义”的前提下,提高区域的生态容量和碳汇能力,建立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从机场运营安全及新航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新航城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不仅包括机场噪声、电磁环境保护和鸟害防治等诸多方面,还包括基本农田、河流水系、绿地走廊、林地和湿地所构成的生态环境。这就要求新航城的建设要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重,遵循“低影响开发”的理念,维护区域生态基础设施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为此,本研究在新航城区域生态环境本底调查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新航城发展的资源环境禀赋,并依据生态适宜性分析的结果,提出了区域生态建设的重要任务(图4)。首先,在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提炼生态敏感要素,进行生态敏感区划分,对生态网络进行连接修复,尽量拉长生态网络长度,以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在保证现状廊道和斑块连通的基础上,将新航城划分为禁建区和功能区。其次,在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新航城功能区的生态格局,建设生态新航城。通过类比目前国内较具示范意义的生态新航城,以及根据国家对于生态城市的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新航城建设用地与生态城市用地比例的关系,在满足生态资源承载力的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新航城建设用地的选择。最后,在新航城建设用地内,采用生态、低碳的规划设计策略和技术方法,创建以人为本的生态宜居城市,如基于TOD创建紧凑的城市形态,建设步行优先、多功能混合的邻里社区,优先发展自行车网络等慢行交通等。

冶金行业论文范文第5篇

英文名称:Ferro-Alloys

主管单位:国家冶金工业局

主办单位:吉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吉林省吉林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1-1943

国内刊号:22-1145/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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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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