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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安委[]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提出的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及局属各单位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使全市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年,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三项制度”和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
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年”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扩展医疗卫生单位承诺范围和内容;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进一步加强“三项建设”,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其覆盖每一个员工、每个工作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以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为主要内容,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干部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定期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医院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加大整改治理力度。强化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毒麻药品、放射源以及各类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项整治,严防丢失、被盗、泄漏等事故的发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治理监控力度,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施行登记建档、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
(三)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建设,严格准入标准,强化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强化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四)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素质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三级培训”为重点的医疗卫生单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改进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及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以“三项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缺位、不空位。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专业队伍。依据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大力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专业队伍人员轮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动各医疗单位开展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年”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年”重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4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整体推进阶段(年月至月)。各单位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中攻坚阶段(年月至月)。各单位对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确保攻坚克难取得实际成果。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抓紧“补课”,确保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围绕构建“平安海曙、和谐海曙”为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继续以落实国务院、宁波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主线,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整合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源,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年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目标任务。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使辖区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平安社区、安全企业建设,预防和减少因安全知识不足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年6月1日至6月30日。街道安全生产咨询日定为6月8日。
四、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姚珂军同志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徐飞军同志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安监所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迎奥运,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主流媒体宣传教育。
1.联系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海曙通讯》、《数字海曙》等媒体,宣传*街道安全活动月活动开展情况。
2.6月5日前各社区负责落实辖区的重点工商贸企业1-2家,在各自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安全标语和警示标语。
3.以社区为单位,制作固定和流动的广告牌进行宣传,组织各小区、居民点负责人,向辖区居民发放生产、生活自救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各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到各自辖区进行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解疑释惑。
4.各社区要认真组织安全文化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宣传专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利用辖区建筑工地围墙,策划、制作安全生产宣传画、漫画、常识等进行宣传。
(二)安全培训
1、集中辖区重点商户、工商贸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做到有学习资料、有培训记录。有组织的开展区“百店千卷万人”安全知识问答竞赛。此项工作由各社区负责督促辖区相关单位落实。
2、组织辖区重点商户、工商贸企业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消防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三)排查安全隐患
1、由街道安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等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对查出隐患分级、分类建档,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并按要求督办及时整改。
2、由街道安办组织,机关干部参与,用10天时间对街道社区的重点商户、工商贸企业进行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并认真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由企业、社区机关干部签字后存档。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将及时上报,督促整改,以绝后患。此次隐患大排查与全区开展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六、工作要求
1.各社区、各企业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力求注重实效,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肯定成绩。
2、*年是“隐患治理年”、“奥运年”,开展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宣传奥运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有着十分深远意义,各社区和企业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带要头抓、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各部门层层落实,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月”期间事故单位的重点督查制度,确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取得阶段性的胜利。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原则,按照两个《通知》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气、地下空间、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物品、船舶、冶金、有色以及各区县、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着重打击或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职责分工
本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区县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市级层面重点行业(领域)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道路交通: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市交通港口局
水上交通:**海事局、市交通港口局
铁路交通:**铁路局
民用航空:民航华东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船舶、冶金、有色:市安全监管局
建筑施工:市建设交通委、市安全监管局
燃气:市建设交通委
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市消防局、市安全监管局
特种设备:市质量技监局
地下空间:市民防办
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市农委
民爆物品: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规划国土、工商、文广影视、卫生、教育、旅游、水务、环保、国资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15日前)
1.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两个《通知》和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
2.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执法行动(5月至9月)
1.由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范围和本行业(领域)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2.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区县、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对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国庆**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以及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2.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本区县、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各区县政府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经济信息化、行政监察、公安、建设、工商、质量技监、民防、消防、规划、文广影视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在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违章搭建的建筑、非法设立的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气、地下空间、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民爆物品、船舶、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近年来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意义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进行举报。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四)统筹兼顾,加强检查。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在“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检查,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认真研究,及时总结。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明确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的部门,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搞好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注意分析把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9月底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全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结合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专项督查前,对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1.4月底前,报送本区县、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2.每月月底前,报送本区县、本部门当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和执法统计表;
前面十三个专项整治小组牵头单位就1-3月份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报,安监局田敏同志还就“五一”黄金周安全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赞同。后面,县安委会主任、县长杨建光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
一、一岗双责制效果明显,一季度安全运行平稳
一季度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较为平稳,同志们做了大量的、非常积极的工作,对隐患排查比较具体,整改的措施也比较得力,县委、政府建立的一岗双责制和以十三项专项整治小组为平台的安全工作机制已经显现了它的明显成效。近期,在全国、全省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情况下,我县能够保持比较平稳的态势,是和一岗双责机制的健全分不开的,是和同志们的艰苦努力分不开的,同志们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重点思路清晰,形成了一些非常好的、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卫生局将食品卫生安全定期检查的情况在电视上进行公示;公安局在爆炸物品的管理上,重点监控五个环节,工作非常到位;相关责任人积极牵头和协调相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
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日常监管、隐患排查、重点整治、事故倒查的有效运行机制。
1、对刚才汇报排出的重点隐患,请党政责任领导牵头研究一次,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具体的责任人,限期办理,及时化解。
2、在十三个专项整治小组为平台的安全整治基础上,还要结合当前雨季即将来临的特点主动抓好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洪安全等工作。地质灾害安全由救灾办、国土局负责;防洪安全由水利局负责;森林防火安全由林业局负责,要认真总结以往森林管护的经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25年无森林火灾。
3、抓好“五一”黄金周前的安全检查,十三个专项整治责任人要牵头负责,确定重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制订了预案,排查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黄金周安全。
4、煤炭安全是重中之重。随着煤矿的复产,目前要抓好复产企业的复查,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日常监控,特别是瓦斯管理,大力推进技术管理、技术改造等工作。具体要抓好(1)按期实现瓦斯监控系统全县联网。(2)强力推进采煤工艺改革,推行后退式和壁式开采,确保年底前验收达标。(3)加强顶板管理,推行金属支护。(4)加大技术支撑力度,积极引进技术人才。
三、认真落实重点隐患点的防范和整治措施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为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党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协调和统计汇总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范围
1.本局重点是针对春运、春节期间人流车流大幅度增加的特点,周密部署春运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危桥、道路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影响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对安保设施要进行完善,切实加强整修及维护工作,做好春运工作的部署,做好雨雪冰冻低温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杜绝发生一切追责事故。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作好巡查记录,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及时加强整治和维修,把事故隐患消除在源头。加强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生,保护公路桥梁的安全运行。
2.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辆超载、超限、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协助相关单位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及时纠正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以及不按专区存放、无消防设备、无警示标志等突出问题。特别要加强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检查,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储存“窝点”,切实防范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
3.检查机关办公场所、站场、宿舍、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火灾隐患。查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落实,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防范火灾和踩踏事故发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准备工作。
4.加强公路工程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排查道班房、公路等工程建设中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问题,严防较大以上施工事故。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2日)。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及时动员部署,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2016年1月13日至1月31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路段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领导干部要带队深入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以备省、州、县安委办综合督查组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督促整改和总结阶段(2016年2月3日至2月29日)。督查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对隐患自查整改和隐患排查治理上报情况进行督查;二是突出对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迅速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营造浓烈的活动氛围;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精心筹划科学安排。单位要根据上级通知及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