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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我局各方面力量,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平安”创建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努力提高化解征地农民矛盾的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化解不和谐不安定因素;二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的满意度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三、工作步骤
平安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0日—4月20日)宣传动员阶段。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平安创建工作。要认真组织召开平安创建宣传动员安排部署会,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创建活动迅速展开。
第二阶段(4月21日—11月30日)组织实施阶段。要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由局机关牵头,负责安排部署、方案制定、工作督导、验收考核等工作。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督促检查阶段。年底,局机关将组织考核检查组,深入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社会综合治理考核。
四、工作职责
1、执法大队负责全局系统的工作和全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理;
2、矿产资源管理站负责全县非煤矿山的安全工作;
3、地质环境监测站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土地收储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协调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把平安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总体规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2、着力打造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领导要定期检查指导创建工作,协调、督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要注重培养创建典型,大力推广创建经验,全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把“平安”创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共同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努力形成全民动员、共建平安的工作局面。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及县综治委、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对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强化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推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开展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范围和目标
2016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范围:县区房屋建筑施工在建工程。
2016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重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临边洞口、预留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防护,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等事故多发部位,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多发类型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特殊工种持新证上岗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现象”的查处,现场人员集中管理、集中居住,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工地要采取必要的防噪声、防灰尘扬尘整改措施、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现场消防制度及设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环境卫生及食堂卫生管理。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是:塔吊装拆、脚手架搭设、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等。
2016年,平安工地创建目标: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合格率达到市级标准,平安工地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31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对县区在建工程各项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定期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逐步巩固平安工地创建成果。
第二阶段(5月31日-10月31日),全面开展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切实做到消除隐患,做好县区各在建工程申报平安工地的准备工作,积极准备迎接市文明工地验收小组。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对照方案和上级相关文件及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及有关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治安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集中管理、集中住宿,强化法制教育,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现场的消防管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坚持便民爱民的施工措施,实现“五个不发生”目标。
(二)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小组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检查与监管力度,定期召开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安全联络员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对事故多发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共同研究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地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现场管理机构,确保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成果的巩固。
(三)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明确建筑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科室在检查中认真落实责任,强化检查。
为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2014年度“平安企业”创建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去年“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成效,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发动,精心培植典型,强化督促指导,拓宽覆盖面,2014年街道规模以上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非煤矿山全部列入创建对象,达到“平安企业”创建标准和要求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发展。
二、工作步骤
2014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报送备案(即日起-2014年4月底)
为了进一步做好“平安企业”创建准备工作,街道安办将本
辖区、本系统(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名单进行汇总,并送区安办备案。
(二)第二阶段:宣传、培训、发动(至2014年5月底)
街道安办及有关部门召开动员会议,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所有参评企业能了解“平安企业”建设的目标、内容和具体实施细则,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围。
(三)第三阶段:企业自评(2014年6月1日-8月底)
街道安办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区政府安委会将开展不定时的督促及协调工作,促进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参评企业要成立自评机构,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并进行申请创建验收。
(四)第四阶段:街道初评(2014年9月1日-10月底)
街道安办及有关部门根据企业自评和申请情况,及时对创建“平安企业”进行初评,并汇总上报区安办和行业主管部门。
(五)、第五阶段:区创建办复核确认(2014年11月底)
街道安办及有关部门将邀请区创建办进行对创建企业进行复核确认,并形成复核确认意见,区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将对其进行通报并颁发“平安企业”牌匾。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明确创建职责。各村居、各企业要按照《关于2014年“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履行创建职责,加强对创安活动的领导,给予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定期召开布置工作会议,及时总结汇报典型经验,协调解决企业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今年街道的工作要求,制定各自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考评,确保完成今年创建任务,工作计划于5月份前上报街道安办备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断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努力创造平安和谐校园及良好的周边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县综治委及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多方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大力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形成多个部门参与,实施综合治理的联动机制,使学校及周边安全防控措施明显加强,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不断完善,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校园周边的交通、治安、食品卫生、文化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创造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社会和群众满意的校园周边环境。
三、具体工作任务
1、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学校认真落实上级要求,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安全工作常抓,安全警钟长鸣、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落实、强化内保安全、重点设施安全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活动安全。
2、主动联系,积极配合,形成长效联动机制,共创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一是加强与交警大队、南城派出所和消防大队的沟通与联系。对涉及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反映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二是与城管、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学校门口小商店进行检查,整治占道经营,预防食物中毒和各种传染病发生。三是密切配合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集中治理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净化校园文化。四是与建设、环保等部门联系,解决教学楼后面私人养猪问题。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坚持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今年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隐患排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完成隐患排查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6月30日)。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我校特点,要求学校行政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班主任包学生,经常深入年级,跟班级督办检查,针对排查出的路队安全、体育课及大课间活动安全、课间玩危险游戏安全等突出问题,分清类别,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成整治工作。同时,联合相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综合整治。一是联系交警大队、南城派出所等单位,解决学校门前至县劳动局路通秩序混乱的问题。,排除安全隐患;二是学校协助城管、工商部门清理门口的小商贩、小摊点,协助卫生防疫部门清除校门口商店的“三无”食品;三是协助南城派出所打击校门口欺骗敲诈学生钱物的不法分子;四是协助建设、环保等部门,取缔教学楼后面私人养猪场。
3、检查验收和“回头看”阶段(7月1日-8月30日)。学校将对照 “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完善档案,形成自查报告。并接收各级组织的专项整治活动及“平安和谐校园”的考核检查。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班子,确保组织工作到位。
2、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学校在检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各班要对班内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和工作任务,全校总动员,大家起行动,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3、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学校将通过红领巾广播、专题板报、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班队会课等形式,大力开展以“校园及周边安全”、“学生和儿童平安”、“综合治理确保平安”、“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全体教职工和全校学生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学校安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力争在2013年达到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标准,力争省卫生厅向卫生部推荐我县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辖区内的村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县卫生局要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协调。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县卫生局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的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
(三)预案体系。县人民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县卫生局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各乡镇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初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处置经费。县卫生局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按计划落实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完善相关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以迅速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县卫生局要建立完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要达到100%。
(六)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乡镇要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要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大众媒体及时经授权可由其的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并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卫生局和专业机构应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直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到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总结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各乡镇或县卫生局应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或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八)社会动员。县卫生局应当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应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4月~6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创建活动申报工作;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结合示范县考评标准,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工作培训班,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传达创建任务;做好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2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及物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局;迎接市卫生局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3年1月~4月)
做好示范县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迎接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评组的检查验收;根据省级评估验收组的评审结果,认真做好总结,抓好整改,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作为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任务财政补助,加大投入,明确工作进度,保障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