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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在南宁设主会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教育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全区各市教育局局长和基教科科长参加主会场会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学校校长代表参加分会场会议。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秦斌作工作部署,自治区高校工委副书记秦敬德主持会议。
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5部门联合印发了《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大通铺”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从2015年起,要用6年时间,即到2020年,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实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国家标准(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全面消除寄宿制学校“大通铺”,实现所有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据介绍,目前,全区共缺学生宿舍388万平方米,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超标学生达66.5万人,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0.6%。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方案》列出了各年份消除“大班额”“大通铺”的具体工作目标(详见文末“时间表”)。
秦斌在讲话中强调,各地要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打赢这场攻坚战。为此,他提出了“加减乘除”4种“战法”。
“加”即加快标准化建设,有效增“加”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统筹用好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学校布局规划,要严格落实新建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政策,严格规范撤并学校的程序和行为,坚持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避免盲目撤并学校导致“大班额”“大通铺”。各地要统筹用好“全面改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补专项等项目资金,集中力量优先解决“大班额”“大通铺”问题;积极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前期工作经费,落实项目建设土地、配套资金,切实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实现开工竣工。
“减”即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学校压力,通过全面实现阳光招生,科学均衡编班,严把转学入口关等方式缓解择校问题。坚持就近入学,禁止跨区域招生,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加强寄宿生资格管理,逐步提高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分配到辖区初中的比例;按照“学生均衡编班、教师均衡搭配、先学生编班后配教师”的原则,对起始年级所有学生进行均衡编班;同年级教师均衡搭配,随机确定教学班级,禁止举办重点班、特长班;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坚持“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无正当理由不能转学的规定,严格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
“乘”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乘”数效应,通过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化。要科学划分学区,促进学区学校管理一体化,构建学区教学研究和评价共同体,逐步实现学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差异互补。加强区域特色资源库建设,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城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组织好“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强校本资源建设,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应用。认真落实新课标,确保国家课程开齐开足;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除”即均衡配置教师,逐步消“除”教师资源差距,通过落实教师编制政策,大力补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加强教师培训等方式均衡配置教师资源。要优先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所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清理规范教职工编制,千方百计解决教师编制不足问题。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和民族双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中小学支教走教计划,研究制定农村教师的招聘、福利待遇等方面倾斜政策,逐步缓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因师资不足引发的“大班额”问题。抓紧制定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逐步引导城镇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积极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深化教师培训模式改革,采取送教下乡、送培上门、对口支援等多种培训方式,为农村教师提供针对性培训;推动置换脱产研修,将院校集中培训、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实践和师范生(城镇教师)顶岗实习支教相结合,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培养骨干教师,逐步提升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教学水平,逐步化解因“择师”“择校”引发的“大班额”问题。
秦斌指出,消除“大通铺”“大班额”是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中之重,自治区将陆续出台、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强协调、制定方案、改革创新、强化督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2015年7月底前制定本县(市、区)攻坚实施方案并报市里审核备案,各市教育局要在2015年8月底前制定本市攻坚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备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初步实现域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2、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3、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就读城区小学的条件为: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就读城区初中的条件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年的小学毕业生即可。
(1)监护人具有浠水城区户籍;
(2)监护人在浠水城区有固定房产;
(3)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 450人;
师范附小: 3**人;
实验二小: 3**人;
实验三小: 360人;
实验中学:750人;
思源学校:小学225人,初中550人;
望城中学:400人;
麻桥中学:300人。
四、施教区划分
1、小学施教区:
实验小学:浠水河以北、四桥北路以东、新华正街以西、车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东、清泉路以北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师范附小:丽文路老转盘至金谷园路段以东、车站路老转盘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厦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东、清泉路老清泉镇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厦路口以北、新华正街以东、浠水河以北、红烛路金谷园至人民医院路段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环城、莲花池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二小:浠水河以南、闻一多大道以北、安时大道以东、双桥路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南岳庙等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道人桥社区的适龄儿童。
思源学校:安时大道体育中心至铁路桥路段以东、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儿童,以及闻一多大道以南、双桥路以东的南岳庙、云路口等社区的适龄儿童。
实验三小:浠水河以北,与实验小学的施教区以四桥北路、车站路为分界线,与师范附小的施教区以红烛路、丽文路为分界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树等社区和北城新区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施教区:
实验中学:浠水河以北,安时大道以东、红烛路以南、红烛路人民医院至闻一多纪念馆路段以西,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宪司坳、莲花池、环城、关帝庙、四口塘、凤栖山、白果树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思源学校:浠水河以南、安时大道三桥至铁路桥路段以东、双桥路以西、安时大道铁路桥路段至丁司垱镇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垱镇行政区划部分。涵盖在该地理区域内的南岳庙、云路口、翟港、青云、道人桥、洪山、马铺、人形地、长形地、姚家岭等社区(村)的适龄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双桥路以东的云路口、南岳庙、道人桥等社区的适龄少年。
五、招生办法
(一)施教区招生
1、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具有施教区房产、户籍两项条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学前教育但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要求入小学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权利九项规定》,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申请学位。
(4)继续实施城区小学招生整体联动机制,实验小学、师范附小与实验三小结对,实验二小与清泉镇河东街小学结对,思源学校与清泉镇云路小学结对,加强教师交流,强化联校教研,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5)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幼儿园离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2、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房产和户籍均在施教区内的20**年毕业的小学生;第二类为施教区内房产、户籍两项条件有其一的20**年毕业的小学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摇号派位、调剂派位三种,按照先派位第一类、再派位第二类的顺序进行。第一类招生对象属直接派位对象,第二类招生对象视招生学校空余计划情况选择派位方式。
第一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
第二类招生对象:第一类招生对象派位结束后,若招生学校没有空余招生计划,则第二类招生对象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若招生学校有空余招生计划,且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属招生学校;若第二类招生对象的登记人数超过招生学校空余招生计划,则通过公开摇号确定入学对象,通过摇号没有入围的,由县教育局调剂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3)户籍和房产都不在施教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学位。为缓解城区初中就学压力,清泉镇望城中学、麻桥中学在保障各自片区内适龄少年入学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长意愿的基础上,面向城区小学招生。
(4)登记需提供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水电气等生活费用发票(近三个月)、学生的学籍号等。
(二)城区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转插生,确因特殊情况转入的,按《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浠水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四)城区雨露、创新等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按计划招生,招生过程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监督检查,招生方案与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招生程序
(一)申请登记(8月上中旬)
1、登记:县教育局在各学校设立入学申请登记核查窗口,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进行入学登记。登记时间为:初中和小学均为8月1日——5日。
2、初审:学校登记人员应当场审验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如实填写《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学位申请登记表》,并和学生监护人共同签字确认。审验结束后,各种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与申请登记表一起装订,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学材料档案。
3、汇总、统计:登记人员对所有登记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汇总与统计,并填写《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汇总表》和《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入学申请登记统计表》。
4、复核: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逐一审核登记人员汇总的新生信息,对学生实际居住地的认定按照《浠水县城区学校新生入学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执行,对学生的户口、房产、年龄等重要信息,会同公安局、房产局等职能部门进行细致核查和深入社区、深入居民户实地调查核实。
5、上报:学校上报通过复核的招生对象名单。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审核派位。县教育局审核各学校上报的招生对象信息,并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对象采取直接、摇号、调剂等方式派位,确定新生名单,同时下发《20**年秋季城区学校新生派位登记表》。公开摇号由县教育局监督,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新生分班。收到县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单后,各学校及时做好编班工作。做到学生随机电脑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不得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班额严格控制在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3、公示招生结果、发放通知书。县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新生详细信息和分班结果,同时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
(三)报到注册(9月份)
9月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9月25日前,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组(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城区各学校和清泉镇教育总支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20**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完善、落实招生工作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县教育局将通过电视公告和“浠水教育网”专栏,及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广大群众咨询。各招生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张榜公告、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将整个招生工作置于阳光下,让学生了解、家长明白、社会知晓,严禁封锁信息,杜绝虚假宣传。
3、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组织考试进行招生;严禁跨服务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项费用;严禁拒收县教育局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格招生资格审查,杜绝徇私,对伪造、使用虚伪造的证件申请入学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县教育局把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与“三化三改”推进、履职尽责检查、年终绩效考核、公用经费拨付等工作相结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和个人,将严厉问责追责。
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二: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小学,松涛、附小,特教学校,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2、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3、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小学
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统筹安排学校详见附表三)
户籍要求:户籍迁入截止至20**年12月31日,要求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在20**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
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农村小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三)民办学校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于20**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学生花名册录入招生系统软件,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将不在我区其他小学登记建档。对于未在我区公办学校登记建档的适龄儿童,可适当放宽报送时间至8月20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应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证截止时间20**年6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建档(见附表二)。《暂住证》或《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时间不符合规定的,到龙门开明小学、铁山外洋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建档。
20xx年起,将逐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新罗城区居住、务工、缴交社保等年限情况进行量化,实施积分入学招生办法。
五、有关事项
(一)登记建档时间
1、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25~26日。
2、农村适龄儿童:7月25~26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
2、农村适龄儿童:⑴户口簿;(2)儿童预防接种证。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4)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罗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提供(1)、(2)、(4)项材料)
(三)其它说明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辖区内小学登记建档, 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者,将不再安排学位,返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2、持“二手房”房产证入学者,此住房必须无该校在校生记录。
3、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含民办学校),重复登记建档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入学。
六、政策性照顾
(一)照顾对象
1、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被授予20**~20**年度“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新罗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近三年年纳税均达**0万元以上,个人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2、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1、企业类: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
2、现役军人:⑴军官证;⑵结婚证;⑶家属户口簿;(4)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三)登记建档
1、登记时间:7月21~22日。
2、建档方式: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所申请照顾小学隶属关系,分别到市教育局初等学前教育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有关材料,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
经初步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25782。
一、培训目标
立足甘肃实际,借鉴先期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课程改革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增强实施新课程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了解和掌握新教材的编写思路、体例特征、结构特征及各学科之间的关系;了解和掌握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情况,促进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逐步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指导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完善高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体系,为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支撑和保障,为各普通高中学校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对象
(一)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二)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各学科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有关重要内容的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培训;有关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的辅导;教学评价方法的指导;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等。
(三)培训对象:2010年我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各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民办高中,下同)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分学科参加)、省市县高中学科教研员,共计约1.5万人。
三、培训时间
(一)准备阶段:6月5日—7月20日,各市(州)完成各学科班级组织工作,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配发课程资源,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各项准备。
(二)培训阶段:7月28日—8月6日,组织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13个学科教师学习。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其中学习视频课程2小时,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三)总结阶段:8月7日—8月17日。各市(州)培训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本次远程培训工作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项目管理小组,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省教育厅基教处、师范处、财务处、民教处、督导室,省教科所、省电教中心负责人以及十四个市(州)教育局负责人。省教育厅成立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执行办公室),执行办公室设在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项目执行办公室在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项目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我省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组织新课程省级骨干培训,组织培训者培训,加强与教育部相关部门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省教育厅成立巡视督查组,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与督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二)网络培训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挂靠在中央电教馆)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工作。通过招标机制遴选有关专门网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北京今日园丁科技文化有限公司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和培训光盘制作,协助专家团队进行教学,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指南,配合培训者培训的实施,组织在线研讨和提供培训信息交流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三)各市(州)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化我省的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针对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市直高中的培训工作;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省教育厅上报本辖区辅导教师、班主任、联络员、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审核各县、区呈报的学员培训成绩报表;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并对本地区培训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本县(市区)学校、教师分布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县(市区)集中学习点(以下称为“学习中心”);做好本县(市区)各“学习中心”班主任、指导教师、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的遴选工作;及时向所在市(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本县(市区)班主任、指导教师、联络员、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制定本县(市区)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的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做好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选派辅导教师的接待和在各学习中心的分配工作;做好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培训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存档、上报工作。
(五)普通高中的校长、“学习中心”配备的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是培训的具体组织者、管理者、指导者,对顺利实施和完成本次远程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全面负责该中心培训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工作;对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所有参加培训的教师按时参加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班主任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各地要选择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担任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聘请已进入实验省区的高中课改优秀教师承担辅导工作。同时,要切实发挥教研部门的力量,要求各市(州)教研部门积极总结和利用在“甘肃省基础教育网络教研教师教学远程研修”平台中开展的两次研修经验,保证本次培训的顺利实施。
(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网络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协助行政部门、班主任、辅导教师进行管理与辅导,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做好本地的技术保障工作。
五、培训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进入新课程的高中一年级各学科教师进行系统的全员岗前培训,原则上各学科任教教师都必须接受不低于50学时的系统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二)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组班方式以县为单位,分学科组班(网上虚拟班级)。每个班不超过100人,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组织学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集中参训。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学习中心”,组织学员集中培训。
各市(州)、县(市区)高中学科教研员、各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相应学科组班进行学习。
(三)学习方式:由市(州)、县(市区)集中安排学员在“学习中心”学习。其学习形式主要包括:通过多媒体投影在线或离线(dvd光盘播放)集体收看专家主讲的视频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员针对专家授课内容结合各自教学实践开展网下的研讨和交流;学员个人借助可上网的计算机自学网上的拓展性课程资源和相关学习资料,参与网上的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提出问题或咨询,接受专家的问题解答和教学指导;按要求完成相关作业等。
(四)辅导方式: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本地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六、培训实施及流程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工作从2010年6月启动,分阶段、分学科逐步推进。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6月10日前,各市(州)应负责将参加本次培训的不同学科的教师人数(含高中学科教研员、各高中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学校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等设施设备的数量及技术状况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邮箱。另外,各市(州)对各县(市区)学校上报的上述信息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按照参训学员的数量和分布状况,设立和确定“学习中心”。(注:“学习中心”在冠名时可以其所在学校为基础,冠以“xx高级中学学习中心”、“xx学校学习中心”等),确定学习中心负责人与技术保障人员。指定“学习中心”所在学校的一名校长和两名副校长担任“学习中心”的主任和副主任,负责培训期间该“学习中心”培训的具体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二)6月11日,省教育厅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组织进行对管理者进行培训,一是部署我省“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工作;二是对各市(州)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学习中心”负责人、技术保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培训流程,各级培训管理者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6月20日前,各市(州)按附件2的信息上报要求(相关表格请在省科所网站下载:),完成统计参加培训相关信息:
1.将各县(市区)应接受培训的教师按学科进行编班,原则上每个学科为一个班,并确定每个培训班级培训期间所在的“学习中心”。对于学员人数超出50人以上的较大班级,可再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学习组,便于组织网下的交流、研讨。
2.为每个培训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和培训辅导教师,对人数较少的小学科,可二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
3.各市(州)指定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与“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接洽工作。
(四)7月1日前,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将帐号分配到我省;7月10日前,完成辅导教师、班主任的注册报名工作;7月20日前完成学员注册报名工作,以便学员及早体验网络平台操作。7月22日班主任在各学校校长的配合下完成审核确认工作,7月24日之前,“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将确认信息(线下)上报给平台,7月25日完成用户调整工作。
(五)7月 15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全省培训者培训,届时邀请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及网络平台教学管理和技术人员对我省班主任与指导教师进行培训。
培训者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介绍培训组织流程、培训辅导者工作职责、课程主要内容、讲解课程特点、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和技巧、教学教务管理与技术操作办法与流程、学习简报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及信息反馈形式与办法。期间,组织学员做好学习前准备。
在此期间网络服务平台应完成的主要工作有:
1.相关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将向市(州)教育局送达各学科网络视频课程的dvd光盘,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县区上报的“学习中心(学校)”数向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送,最终逐级配送给辖区内各“学习中心”的培训点。
2.完成计算机网络检测、dvd光盘播放测试、学员网上注册、分班、预览相关课程资源等工作。
(六)7月28日至8月6日,培训工作正式实施。在此期间,各“学习中心”负责人(校长、副校长)、班主任,应认真组织本中心的教师按照网络远程培训课程表的安排到指定的培训点集中进行培训;班主任负责对参训学员集中培训的考勤和日常管理。辅导教师在业务上具体指导参训学员的网上学习和组织网下集体研讨、交流等活动。
(七)网上远程培训工作结束10天内,辅导教师应根据有关规定,综合评定出学员的培训成绩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经审核无疑义后应将学员培训课程、课时、成绩等信息呈交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归档保存,作为学员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和颁发结业合格证书的凭据。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习中心”对培训工作做出认真的总结,对培训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纳入本年度“教师培训年”评选表彰活动中。
七、培训考核与发证
对成绩合格的学员,省教育厅颁发由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合格证书,同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了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省教育厅成立了项目管理小组,并在省教科所成立了项目执行办公室,由省教科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当地的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管理、辅导人员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确保远程培训各个环节落实到位。各普通高中校长要特别重视本次培训工作,保证每位教师完整参加培训全过程,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
(二)质量保障。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分赴各地检查、督促培训工作。省教科所要组织省级专家团队深入培训现场指导培训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培训结束时要提交高质量的评估报告。
(三)应急保障。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的准备工作,对突况要做到快速有效应对。对黑客、病毒攻击等导致培训无法进行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尽快恢复正常;对培训过程中出现停电、设备故障及其他突况等,要有应急措施,确保培训的顺利实施。
(四)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经费采用分级负担:
1.本次培训的课程资源开发、教学组织、网络平台支持服务及管理等费用由教育部安排专项经费;
2.省教育厅负担本次培训中管理者培训费用,班主任与指导教师培训费用(不含交通费),督查指导工作、省级管理组织费用以及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的工作补助等费用;对于在培训中获得优秀的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3.各市(州)承担本次活动中各县(市区)班主任与指导教师的集中培训费用,市级管理组织以及督查指导工作等费用;
4.各县(市区)及各校承担本次活动中对各“学习中心”班主任与指导教师集中培训费用,县级管理组织以及督查指导,场地、设备使用维护及其它费用(上网费、电费等)。
本次活动不向培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省教育厅“甘肃省普通高中课改试验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如需咨询相关问题请与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俞雪山 张会曼
关键词:内地中职班;教育管理;人才培养模式;对策
自2010年9月以来,江西省部分优质中职学校接受了内地中职班的办学任务。三年来,自治区、江西省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从思想上、学习上和生活上给予班多种形式的帮助,为同学们茁壮成长、顺利成才创设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各中职学校通过全员齐抓共管,全方位周到服务、全时段安全管理,中职班学生各方面均取得不小的进步。生活环境已经适应,思想上较为稳定,学习积极性大幅提高,自信心进一步增强,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升。第一批入学学生已经实现顺利毕业,办学取得较好效果。
一、办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生活环境不适应。中职班学生从入校时到第3个月,是各种疾病易发高发期。由于时差反应以及江西持续高温酷暑、湿度大等气候差异及环境的不适应,学生中常发性疾病有:一是易患部分传染性疾病。如腹膜炎、外耳炎、水痘等疾病。二是易患部分急重症。如阑尾炎、胃穿孔等。三是易患部分气候性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晕厥等病症。四是外伤频发。如膝关节损伤等。个别学校学生累计患病率甚至达到15%。五是饮食方面不适应。对当地风味饮食有个适应过程。
(2)教学实施难度大。通过对入学新生调查发现,中职班生源质量不高,文化基础不牢固、特别是语言障碍难以一时攻克,是关系到办班成败的关键问题。尽管班入班学生的入学信息均显示为初中以上学历,但从实际现状看,有的基础教育薄弱,从小未接受汉语教育,不会说甚至听不懂普通话,这给日常管理及教学计划的统一实施带来较大难度。
(3)班级管理难度大。班来自同一地区的同学容易抱成团,有时与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同学之间发生矛盾。
(4)实习期间管理难。中职班学生由在校学习转向医院实习后,学生角色和学习环境发生转变,学生应该要有心理和学习方式的适应期,在此期间,容易出现不稳定因素和隐患。
二、内地中职班教育管理对策
(1)加大医疗保障支持力度,加强对学生疾病的预防。尤其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在食品的花色品种方面适合班同学的口味和习惯。
(2)加大教学支持力度。一是应开设最基础的语言课。由于缺乏语言培训教材及藏语老师,学生难以尽快突破语言关。可根据学生汉语水平的差异,专门编写各级别教材及教学实施大纲。第二年和第三年为专业学习阶段,第四年为实习顶岗阶段。二是教师及班主任的安排。挑选责任心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和班级管理。三是延长学制为4年。考虑到学制短,时间紧,基础差,任务重等特点,原定第一学年开设文化及医学基础课程,第二学年开设医学专业课程,第三年到医院临床实习的课程安排,值得重新考虑。为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效果,参照汉族班同专业四年学制的安排,因此,中职班学制应由“2+1”延长为“1+2+1”,第一年专门为补习语言的预科阶段。四是实行课程优化设置。为了更好地让学生学以致用,承办学校的教学管理人员应适时深入到基层卫生机构,了解医疗服务内容、服务对象需求和卫生类毕业生就业情况,就医疗、就业等进行调研,摸清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等医疗服务项目的特点,并及时修订教学计划,针对性安排教学。
(3)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生的安全教育是中职班日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要成立由校级领导、中职班学生管理小组、班主任、寝室辅导员、中职班带队教师等组成的多级管理体系。二是要健全管理制度。举办学校要在参照汉族班学生的管理制度上,制定了《中职班值班老师管理制度》《中职班一日常规》等精细的管理制度,尤其要制定学生外出、请假、安全等管理制度。三是要加强饮食卫生、心理健康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教育,从而达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效果。四是加强日常养成教育。为促进班学生养成积极向上、爱国爱校的良好学风,建立良好行为习惯,要开展 “扬正气、树新风”主题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分段教育,分层实施,每位学生针对自身思想、学习、生活、守纪等方面进行总结。同学们开始学会关心时事、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的发展,能自觉地听团课、上党课,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团结互助的精神进一步得到发扬,班风、学风得到进一步提升。
(4)加大实习就业前的管理力度。一是加强纪律和心理调适教育。应严格遵守医院的院纪院规,服从学校和实习医院的统一管理,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未经医院带教老师和学校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医院。二是制定应急预案。学校协同医院制订维护医院和学校安全稳定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医院安全稳定的各项措施,确保正常实习秩序。三是加强协调与沟通。学校和医院要专门成立学校领导及实习医院领导组成的实习管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学校实习科和实习医院科教科负责。实习前要开展理论、操作培训和考核,强化学生专业水平。实习期间安排要分片轮转,专人跟班管理。
区域情况
海曙区现有小学16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其中民办学校1所),初中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41所(其中民办幼儿园18所)。从2006年9月起,我区所有公办义务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国有民办幼儿园开展首轮发展性评价,每三年为一轮,2012年9月起开展第三轮发展性评价。每轮发展性评价有制定规划―实施规划―督导评估三个重要环节,每学年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校长年度考核和学校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指标,并作为学校、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主要做法
1.学习培训,提高认识
要实施学校发展性评价,首先要让全体校(园)长们认识、了解、掌握发展性评价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要领、操作流程等,要达到这个程度,学习培训是首要环节。2011年4月,海曙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海曙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正职领导干部和部分专兼职督学赴华东师范大学进行了为期3天的全封闭脱产培训,培训的内容有“学校发展性评价理论讲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构建依法自主办学的现代学校制度的策略与方法”“学校发展性评价务实操作培训”“先进学校参观考察”等。
2.科学规划,准确定位
学校发展性评价必须以学校发展为目的,而学校间又是千差万别、独具个性的。为了引导学校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三年发展规划,并以规划来统领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对各学校、幼儿园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规划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校(幼儿园)发展背景分析(学校概况、发展优势、发展困难等);二是学校(幼儿园)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三是学校(幼儿园)发展目标:三年总目标(含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分学年度具体目标(管理创新目标、教学质量目标、队伍建设目标、办学特色目标、校园文化建设目标等。具体目标描述要求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四是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后勤保障等);五是规划实施的评价及达成标志。
我们引导学校在制定规划过程中要在“四定”(确定起点、设定目标、选定路径、拟定达成标志)上下功夫。
3.督导评估,提供服务
至2013年7月,我区已实行两轮发展性评价工作,并已完成第三轮的三年发展规划的制定和2012学年度的目标任务的实施。在发展性评价工作中,对各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实施情况的过程监督指导是督导部门的主要任务,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
评价指标体现多元。我区的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包括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两大方面。基础性指标由督导室制定,主要针对学校基本条件、学校管理和办学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发展性指标是由学校依据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办学特色选择提出。各校的发展性指标都不尽相同,体现了“一校一标”的多元化特点。
评价方式体现多样。学校规划实施前两年的督导评估,我们采用学校自评、随访督查、专项督查与学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学校一般按部门分解目标任务,开展规划的实施和目标达成自评工作。随访督查由责任区督学负责,重点监测学校的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由督导室牵头,联合教育局其他责任科室进行。我区近三年开展的专项督查主要有师德师风建设、“减负”工作、师训工作、初中科学实验教学、初中新年级均衡编班等几个方面。
第三年为三年发展规划的终结性督导评估,我们采用学校自评与督查组督评、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由督导室组织协调。学校在开展自评工作时要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程序,要充分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并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社区等多方意见,使自评工作更加真实、客观。学校的自评报告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并经教代会或教工大会审议通过。督评程序一般包括校长简要汇报、评估组观察课堂、察看校园环境、查阅相关资料、师生访谈等。督评组对发展性指标的评价重在学校的现在与过去的纵向比较,凸现学校自主发展成效的价值判断,激励不同条件背景、不同层次学校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使学校获得成功的体验,增强学校发展的内驱力。
评价网络体现多维。我区建立了自主评价、政府评价和社会评价的评价网络。自我评价由学校自主完成,政府评价由督导室牵头完成,社会评价由督导室组织实施,对学校的“办学满意度”进行第三方测评。
督导室牵头的政府评价主要靠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作用。我区把义务段学校划分成4个督学责任区,把幼儿园划分成3个督学责任区,责任区督学有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学科督学组成,共有14名兼职督学、5名特约教育督导员、19名学科督学参加了督学责任区的督导工作。
第三方测评内容包括办学行为是否端正、育人环境是否良好、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是否稳定、收费行为是否规范、家校关系是否融洽等。参与测评的对象主要有家长代表、教育议事会成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主要成效
1.构建了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
我区建立了三年一轮的学校发展性评价机制,评价范围包括义务段学校和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以“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为基本框架,符合我区学校实际。从规划制定、过程实施到督导评估,各个环节都有比较明确的要求,发展性评价工作做到了“有序、规范、务实”,促进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2.转变了督导人员的督导理念
通过发展性评价,督导人员建立了学校是发展的主体,督导评估工作要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服务的理念。我们充分发挥“督学责任区”的职能,加强督导评估的过程监控,克服了以往传统督导评估重结果轻过程的弊端。
3.更新了校长队伍的办学理念
发展性评价的实施,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办学理念和办学行为的转变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督导评估的过程成为了培训学校管理人员的过程,促进了学校的规范办学,提高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意识和能力。
4.促进了学校的特色创建
我区坚持深化特色学校创建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相统一、学校管理规范化与个性化相统一、特色育人与学生全面发展相统一,积极思考和探索学校主动发展,培育富有个性特征的特色教育项目,提升创新意识,弘扬办学特色,不断促进学校内涵特色发展,逐步形成了“一校一特色,校校有特色”的格局。
存在问题及解决举措
学校自主发展力有待加强。个别学校由于对“家底”没有摸清、“定位”不够准确、“路径”没有摸清,导致发展规划内容空洞,缺乏个性和特色,目标任务的可操作性和检测性不强。
教师的参与度有待提高。个别学校由于在规划制定期间师生、家长、教育议事会成员的参与度不高,导致规划不接“地气”,因此规划的号召力、凝聚力、执行力受到影响。
督导队伍专业化有待加强。发展性评价对督导人员的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专职督学人数少,兼职督学督导时间难以保证、督导专业知识比较欠缺等多方面的影响,对发展性评价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带来一定制约。
为了高质量地开展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我们要继续加强对发展性评价工作和督学责任区的领导,认真研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寻找对策,不断完善评价的内容、方法,让发展性评价工作促进学校自主内涵发展。主要在以下三方面下功夫:
在督导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加强督学的业务培训,引导督导人员充分尊重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加强督学的督导评估水平,规范督导评价行为,提高督评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度,不断提高督导服务水平。同时,要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督学责任区,明确责任区督学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