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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容管理精细化。严格按照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和城市形象设计提升工作要求,整治市容环境,规范形象设计,打造亮点品牌,不断提升市容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重大活动提供优质的市容保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奠定基础。
1、提升城市形象。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提升报刊亭档次。2014年,市中心城区要完成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完善《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改造升级安东路、跃进路等5条路户外广告,规范设置高品位报刊亭。制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密闭改造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准入、处置核准,源头治理建筑垃圾污染路面“顽症”。
2、规范市容秩序。根据“禁止、控制、规范”要求,制订专项市容整治方案,实行分层管理,着力解决非机动车乱停、摊点乱摆、垃圾乱倒等突出问题,推动市容管理长效化。依法履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和乱扔乱倒餐厨垃圾专项整治。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犬类管理等治理工作。
3、依法控违拆违。坚持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村镇违建、项目区违建、主次干道两侧违建、党员干部违建、顶风违建等五个重点,落实领导带队指导督查、部门协调联动、违建案件集体审议、控违拆违宣传教育、拆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管辖区域内无新增违建,历史遗留违建有序清理。
4、推行网格管理。按照统筹协调、相对平衡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量,划分市容监管、清扫保洁网格,建立片区管理、定人定岗等制度,细化责任分工,实现市容环卫管理全覆盖。推进城管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定城管GPS定位管理方案,对市容环卫管理作业行为及城管巡查执法、环卫作业车辆轨迹进行实时定位和视频监控,及时掌握路况、车况和人员作为情况,提升市容环卫管理效能。
二、环卫作业现代化。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意见》,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5、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推广使用新型环卫作业车辆、压缩收运设备,确保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以上。2014年,市中心城区要继续组织实施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工程,新建2座、改造4座垃圾中转站,新建旅游生态环保公厕5座(含2座星级公厕),建设环卫基地。制定《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014年,祁门县要完成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市中心城区要实施市污泥、餐厨和粪便垃圾综合处理工程,排污管道,建筑垃圾处置场等项目建设。
6、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制定《市2014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考核评分办法》,强化区县无害化处理工作指导督查。各区县及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要认真对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物定期监测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确保全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治理东关垃圾填埋场、歙县老垃圾填埋场、黟县艾峰老垃圾堆放场、休宁县秀阳村长坞垃圾填埋场和区老垃圾填埋场等5个存量生活垃圾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
7、深化环卫事业改革发展。逐步建立完善管干分离的环卫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收费,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环卫作业服务。细化完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和中转站管理等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卫作业督查,确保垃圾落地不超过15分钟、清扫保洁达到“六无六净”标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等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创新举措,拓宽渠道,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2014年,区、黟县要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8、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保障市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实现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增幅;充分利用公厕、中转站等管理房,引导鼓励沿街单位、商业、银行储蓄网点免费为环卫职工提供休息场所,逐步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环境。
三、依法行政制度化。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创新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构建法治和谐城管。
9、创新体制机制。出台《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推进城管相对集中处罚权向乡镇延伸,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城市管理责任体系,推进城管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加强处罚权与管理权有效衔接,建立城管综合执法信息通报、工作协调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0、创新执法模式。坚持“一区一品、一县一策”,开展城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工作亮点,推广典型经验、促进行业依法能力水平提升。继续推行说理式执法、恳谈式执法、首违不罚的执法模式,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一次性告知、全员办案和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实现和谐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目录、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利运行流程,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探索实施网上办案,健全城管信息公开机制。
11、创新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解决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全市城管系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法律文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统一执法程序。规范内部办件衔接制度,完善户外广告并联审批方案,压缩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报材料,力促行政许可提速增效。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审查、专家论证机制,完善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办结机制,实现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率100%。
四、队伍建设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创先争优、作风整治长效机制,优化政治生态环境,强化队伍执行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12、强化教育培训管理。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案例剖析会、法律知识竟赛、案卷评查等活动,继续推行法律法规“月学季考”,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城管队伍依法管理城市水平。制定实施《市容环卫管理督查考评办法》,切实提升管理效能。
一、除《指导意见》第二部分关于会议议程第7条规定的“在发审委委员对复审公司形成审核意见之前,请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或其代表(不超过三人)到会向委员陈述公司的情况、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之外,在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会议(以下简称“发审会议”)对公司发行申请进行初审、再审时,也请公司或主承销商代表(不超过三人)到会接受委员的询问。
二、未获发审会议通过的公司应及时落实发审委审核意见,并在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审委提出复审申请。未能按时提出复审申请的,中国证监会将直接对公司发行申请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三、通过发审会议的拟发行公司的会后事项监管按照《关于加强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指导意见》附则第一款“发审会议表决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如果在财务会计资料有效期内未能发行股票,公司应当补充新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信息并修订招股说明书,有关职能部门初审后提请发审会议重新审核表决”的规定废止。
四、根据《指导意见》附则第二款、《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对已通过发审会议审核但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需提请发审会议重新审核。此类发审会议(以下简称“会后事项发审会”)将按照证监会关于召开发审会议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并遵守以下特别规定:
(一)会后事项发审会的参会委员不受是否审核过该公司的限制。
(二)会后事项发审会应对公司完整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三)会后事项发审会上,如果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可请公司或主承销商代表(不超过三人)到会陈述公司情况、回答委员的询问。
(四)会后事项发审会对公司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时,委员只投同意票和反对票,不设暂缓表决。公司获得的同意票达到出席会议委员人数2/3的为通过。
(五)会后事项发审会只召开一次,其结果为最终审核结果,证监会根据审核意见依法对公司发行申请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六)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坚持群众路线,破解城市管理难点。让社会各界了解城管、理解城管、参与城管,增强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不断提高遵守城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城管理念。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城市管理“大走访”活动,掌握城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征求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采取“三位一体”的走访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树立城管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全力推进我市城管工作实现科学、和谐、快速发展。
三、主要走访对象
1、我局联系村和社区的群众(贵池区乌沙镇乌沙社区、贵池区杏花村街道秋江社区);
2、各大队辖区内的重点单位(如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和临街的经营户;
3、各大队辖区内以经营流动摊点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居民户;
4、各类建设工地;
5、各中队结对社区内社居委工作人员和居民。
6、环卫处走访对象主要以从事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的环卫工人。
四、主要任务
要充分利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这一“零距离”的接触方式,把了解基本情况、加强宣传引导、征求意见建议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进行。
一是了解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临街单位和经营户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了解流动摊点业主的家庭情况;了解社区内孤寡老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目前的生活来源和急需解决的困难。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走访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有利时机,加强城管法规宣传,做到城管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法制意识,更加了解、支持和配合城管执法工作。
三是征求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临街经营户对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合理规划摊群点的位置以及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活动形式
(一)开展集中调查研究活动。市局领导严格按照市活动方案要求开展两个联系社区的调研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总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5天,走访不少于20户。
(二)继续扎实开展中队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向社区居干、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倾听、收集联系的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建议及意见;努力解决联系的社区在实际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继续落实好结穷亲制度。按照县级领导干部每人帮扶困难群众2户,科级干部每人帮扶困难群众1户,每年上门看望帮扶困难对象不少于2次,每年资金支持不少于600元,每年必须为帮扶对象做2-3件实事。
六、时间安排
全市城管系统“大走访”活动时间,从2011年9月30日至2012年2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
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动员开展“大走访”活动。各单位要全体动员部署,细化方案要求,深入思想发动,教育队员深刻领会活动目的意义,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社会面宣传报道,扩大社会效应,为“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2012年1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工作情况,排定具体时间,确定走访重点人员,明确具体任务,划定走访区域。要把开展“大走访”活动作为贯穿当前我局中心工作的一条主线,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抓住重点、展现特点、形成亮点,扎实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2月底)。
要把开展这次“大走访”活动作为构建和谐城管的重要切入点,不断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切实把这次“大走访”活动上升为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城管,促进城市管理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
七、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局成立以局长盛建国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参加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包志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纪检监察室负责检查、考核。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单位走访活动的开展。
全体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大走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活动的开展作为进一步了解辖区情况、强化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与联系、增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的重要举措,切实按照局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走访工作要责任到人,做到“应访尽访”,确保走访活动取得效果。
1、每个中队要走访一个结对社区;
2、每个城管执法队员要走访一个管理、服务对象(店主、摊贩等)。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胸有成竹、了如指掌;要学会做群众工作,懂得群众心理、懂得群众语言,掌握沟通技巧,提高沟通能力。走访时,首先,要表明身份和意图,并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争取当事人对走访活动的理解与配合。对于当事人工作和生意较忙时,应另选时间再次走访。其次,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对于走访对象提出或在走访中发现的、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应立即予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想办法帮助解决,直到问题落实或者对方满意为止,以实实在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支持。第三,结合日常工作开展走访活动。不能为了走访而走访,要把走访活动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要把走访活动作为促进和谐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四是严肃纪律,严格奖惩。
在走访活动中,所有人员要按规定统一着装,做到队容严整、语言规范、行为得体、态度诚恳。严禁酒后进行走访,严禁与当事人发生争执,要虚心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足岗位、讲求奉献、广泛参与、共建文明”的服务主题,以城管流动服务站为平台,建立市局牵头、局属各单位负责、“热心市民城管”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志愿者参与体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系列活动,建立一支甘于奉献、乐于助人、关心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的城管志愿者队伍,以实际行动实现服务社会、共建文明、创建和谐的目标。
二、活动主题
“热心市民城管”志愿者是城管志愿者的实践主体,在市区大街小巷、居民生活区,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号召、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参与到强市名城建设中来,并以维护、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实际行动,影响周围的群众、身边的亲人,自觉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进行劝阻或举报,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当好宣传员、义务员、监督员,增强公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主动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坚决抵制影响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不良陋习的社会管理新氛围,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城市文明文化”。
三、具体部署
(一)健全志愿者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城管志愿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宣教科,负责管理和指导城管志愿者工作,做好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和重大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等。
(二)建立城管志愿者队伍
通过在广大市民,重点是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退休老同志、城管社会监督员、社会热心人士等市民中招募身体健康、热心文明城市创建,支持文明创建工作,自愿参与城市管理的公民组建志愿者队伍,并举行城管志愿者启动仪式。局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单位的城管志愿者活动。
(三)扎实开展志愿者活动
坚持依托基层、因地制宜、积极扶持的原则,根据志愿者的不同特点,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重大活动与日常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全年安排1至2次集中行动,由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志愿者参加。市局根据志愿者人员情况和工作需要,将志愿者划分到局属各单位,原则上由局属各单位自行安排志愿者活动。日常活动由各单位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并结合辖区实际,根据局总体工作思路和各自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可与文明城市创建、泰山先锋、工人先锋号创建等各类创建活动以及组织参加所在区、办事处、街道社区组织举办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有机结合,并制定出相应管理办法,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活动有记录,信息有存档。
四、“热心市民城管”志愿者职责
(一)宣传城管理念
以各种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号召、动员社区群众、亲人、朋友,积极响应、参与全市“文明城市从我做起”行动,向城管部门传递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向群众传递城市管理信息,当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员。
(二)开展劝导活动
适情参与大型集中执法整治行动、专项执法活动及日常城管执法活动管理活动,在重点时段、重要区域公共场所等进行文明劝导、文明创建、为民服务、配合执法等活动,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发现举报和纠正城市管理领域的违规违章现象。
(三)实施建议监督
本着“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原则,开展城管志愿者“献金点子”活动,对城管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与对城管执法队伍执法工作、纪律作风和队伍形象等的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城管志愿者工作是我局落实以人为本理念,提高社会参与水平,打造“爱民城管”,体现亲民化执法、互动共创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民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城管执法工作的一个窗口和平台。开展好这项工作对提高执法效能、提升队伍形象,提高群众对城管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可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各单位、各科室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志愿者工作,务必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并抓出成效。
(二)规范运作,注重实效。要加强对城管志愿者日常活动的领导和管理。开展志愿者活动时,城管志愿者须佩戴醒目统一标识;在提供志愿服务和开展执法劝导时,各单位、各科室要抓好随机性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规范化引导,树立亲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认真抓好志愿者骨干队伍建设,精心设计符合志愿服务的载体,并加强各单位、各科室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将城管志愿者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为确保各项志愿者活动顺利开展,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组织好城管志愿者的相关业务培训。
首先,我代表市城管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各位监督员朋友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今天举行这个仪式,主要是通过对话交流,达成共识。借此机会和大家谈谈我们的工作思路。
一、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问题和原因分析
在当今城市中,没有城管执法队伍,城市的容貌、环境、秩序可想而知。但是,说实话,这支队伍在市民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度不高,尽管近年没有发生明显的负面个案,但我们深有“痛感”。思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历史形象所致;二是管理执法对象多为弱势群体,易引起社会的同情所致;三是粗暴执法、滥用权力所致;四是一些舆论媒体同情弱者失去法律底线所致。
二、“双提升”是创建有威望、有能力的城管执法队伍的金钥匙
经过不断探索,我们认为,要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必须着力“提升执法效能、提升市民满意度”,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和谐执法”之路。如何做到“和谐执法”,达到“两个提升”,我们根据实际确立了“亲情+帮扶+执法”的执法模式,并设想通过数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在全国创出示范。目前我们主要在抓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转变认识,树立“为人民管城市”的意识。引导全局上下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宗旨和“亲情执法、热情服务”的理念,组织干部职工签订“和谐执法”承诺书,通过思想教育和日常自律,增强执法人员“和谐执法”的认识和能动性。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制定了“八条禁令”、“文明和谐执法规范”、“文明和谐执法三项基本标准的语言肢体动作要求”等制度,将其作为“高压线”。实行了“三次违章处罚制”,第一次劝导,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处置,努力让管理相对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对违法建设,坚持严格依法查处,体现执法刚性。
三是以人为本,依法运作。首先,开展了“大走访”活动。主要对流动摊点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搞清每个流动摊主的姓名、住址、经营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达到底子清、情况明,做到熟知每个摊主姓名、称呼亲切。其次,亲情帮扶。本着方便市民、扶危济困、规范上档的思路,对常年流动经营、家庭生活困难、身体残疾的本地市民,尽力帮其解决实际困难,促其纳入规范化管理,达到“不影响交通、不影响正常秩序、不影响环境卫生”的标准。第三,强化执法权威。坚持严处违建、速处扰民、力处顽疾,增强执法保障力度。
四是监督考核,形成内外合力。考核,主要是抓内部网格式管理和绩效考核,提升执法效能;监督,主要在外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包括上级领导、各级部门、各种举报投诉热线以及社会舆论、社会监督员的监督。通过实施内部考核和外部监督,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对违法违章行为、市民反映问题的处置效率,以提高市民满意度。
三、社会监督员是“双提升”的直接促动者
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一是对执法人员态度“粗、冷、横、硬”、、办事效率低等问题进行监督;二是将市民群众的意见反馈给执法局,对执法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三是做好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员。社会监督员凡发现执法人员在作风、纪律方面以及执法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可以当面向相关人员指出,也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向执法局提出意见、建议。
四、执法局向各位社会监督员的承诺
在今天的聘请仪式上,我代表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向各位监督员郑重承诺:
1.不图虚名、不闹形式,定期回访,坚决将各位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同时也请各位积极履行职责,每人每年提出建议不少于4项。
2.创造条件让监督员充分履行监督职责:(1)适时邀请监督员列席执法局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听取意见和建议;(2)邀请监督员参与重要执法行动,见证执法现场,监督执法行为。
3.优先落实监督员的提议,凡涉及对监督员的行政处罚,须经分管局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