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范文第1篇

一、重点任务

(一)坚决纠正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保尽保”,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防返贫防致贫助脱贫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坚决纠正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防致贫”,将《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劳动能力非贫困低保对象就业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关于建立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对非贫困低保对象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动态监测,建立防致贫机制,明确人员对防致贫信息系统致贫风险信息进行预警、实施综合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实施就业产业帮扶,将帮扶政策落实到位,消除“零就业”家庭,将有劳动能力的非贫困低保对象有效就业。

(三)坚决纠正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救尽救”,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转发《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返贫人口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申请低保、特困救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视情先给予临时救助,并适当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临时救助额度。

(四)坚决纠正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养尽养”,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的通知》(邯民〔2018〕50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通知》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将有集中供养需求特困人员及时安排入住供养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以及委托照料服务,并定期开展探视巡访服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是否达到50%的目标。

(五)坚决纠正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镇围绕“应兜尽兜”,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24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邯民传〔2020〕32号)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镇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结合各村各社区疫情监测开展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六)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事项的办理。镇认真落实办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有效落实属地部门责任,稳妥化解重大风险。领导批办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建立台账、坚持“事要解决”原则妥善解决事项,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镇持续做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严肃查处农村低保经办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公平问题,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案件,以及农村低保助力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七)进一步强化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落实。镇认真梳理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逐一对账销号,确保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二、工作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工作台账。按月更新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二是完善工作制度。镇定期排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二)加大查处力度。一要快速响应。镇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明确群众投诉举办电话、群众,形成快速响应机制。二要完善台账。对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台账管理,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置,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指导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及矛盾困难突出、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和社区加强实地指导,查找原因,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深化治理成效。镇狠抓整改落实。把专项治理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回头看”、集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大整改力度。深入分析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镇并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将整改的问题按时解决。并深入查找和解决专项治理工作的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的政策措施,以制度形式进行规范,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实现农村低保兜底脱贫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的重要抓手。镇切实履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我乡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有效有序开展。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由镇党委书记王威任组长,主任科员刁孟湖任副组长,镇民政工作人员为成员。成立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范文第2篇

我受区教育局委托,就我区教育收费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教育收费的基本情况

教育收费政策性,涉及广泛,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根据省市物价行政部门的文件精神,教育收费有规定性收费、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三类。规定性收费是省市物价部门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数额,有杂费、借读费等;代办性收费是省市物价部门明确规定的学校为学生代办必需学习用品的费用,有课本费、簿本费、制作材料费、课本配套练习册费等,每学期结束,按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是学校根据教育活动的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代为收支的费用,有班级活动费、春秋游费、卫生防疫费、校服费、保险费和其它合理必办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年全区小学根据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按每生每学期70元的标准共收取杂费195万元,该项费用由各学校收取后作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代办费目前各小学按省规定每生每学期预收150元,学期结束时根据年级和学生实际支出结算至每名学生,一般中低年级退费为多,高年级基本持平。服务性收费由各学校在期中期末两次根据实际支出补收。

除上述三项教育收费以外,部分学校根据《教育法》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第四款“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助学”的精神,在家长完全愿意的基础上接受了捐资助学款,年共接受808.53万元,该款主要用于学校设备添置、基建维修、体育卫生、图书报刊、教育研究、用水用电等各项公务支出以及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师的奖励。

二、教育收费的专项治理

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精神,近两年来,我们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要求,就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认真学习,统一部署,落实组织领导

教育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的高度,坚决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教育局专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在“教育”网站设立了“市区教育行风建设专栏”;提出了《市区教育局政风建设公开承诺》,就实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态度、严格学籍管理、规范教育收费、加强师德建设、依法廉洁行政、完善公示制度、重视工作、设立投诉电话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向社会进行了承诺公示,接受群众网上咨询和投诉的电话从原来的一个增设到四个,并将其分为综合类举报投诉、违规补课投诉、师德师风投诉和学校乱收费投诉,作出了对署名来信和来访,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的承诺。

与此同时,教育局在暑期学校领导干部会议,作出了工作部署,提出了目标要求,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治理重点。开学初,结合开学工作检查,教育局还对各校教育收费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建立情况、教育收费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方案进行了检查,以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排查,自查自纠,规范收费行为

在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学校能认真学习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建立学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了收费制度,并认真按照要求对本校从年春季到2003年秋季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回顾检查,在自我排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填写了各校《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表》。9月22-23日,区政府组织物价局、监察局、财政局和教育局联合组成检查组,抽查了5所学校。抽查的基本情况是:

(1)各校能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中小学代办费管理办法》(修订),认真执行收费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前能在校务公开栏里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或向家长分发《告家长书》;收费以后,能将现金收据或使用结果在公示栏内公示。

(2)各校都能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使用票据。检查中未发现单位或个人截留、挪用学校收取的杂费、代办费和捐资助学费现象。各校教育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义务教育的杂费收入,全部安排用于学校公用经费的支出,未出现挪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项开支现象。学生的代办费由学校直接用于购买课簿本等,没有单位挤占挪用。

(3)各校能认真规范收费行为,规定性收费能做到执行物价政策,服务性收费和代办性收费能坚持事前公示、家长自愿的原则,做到“收之有法,收之有理,收之有序,收之有情”。对属于“低保家庭”的孩子和外来民工特困家庭的孩子,有关学校均按不同情况给予了减免杂费、减免活动费、捐赠学习用品等照顾。各校在学期末按照代办费的规定开支范围,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实行多退少补,学期结束都有告家长书和结算清单;未发现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用书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强制为学生代办保险的现象。

(4)外省市借读生的借读费基本上都能按照物价政策收取,外学区学生的捐资助学费也能按照自愿的原则(有家长亲笔签署的自愿捐赠书)予以接受,并都能出具正规的票据。年全区学校共接受各类捐赠800多万,用于了改善办学条件及校园硬件建设。对中途转学的外省市或外学区学生,也能按照要求和规定,给予退费。

3、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执行收费制度

在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年春季到2003年9月,我们共接到有关反映教育收费问题的来信有8件,来访有5人次。根据反映的情况,我们按照“实事求是”和“依法治教、依法收费”的原则,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沟通交流,切实做好工作。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失实的,我们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是属实的,我们则根据政策及时整改处理:对发现多收的借读费或其他不符合教育规范收费要求的费用,及时给予清退,并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谅解。年,连元街小学、崇宁路中心小学、风雷新村幼儿园共清退以实验班、兴趣班、建设费等名义收取的现金812580元;2003年,锡北路等三所小学的违规收费得到及时纠正,纠正金额为22378元。

4、巩固成果,积极申报,争创规范学校

为使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做得更好,一方面需要赢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向广大群众宣传教育收费政策的“四个区分”:即正确区分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界限;区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界限;学校正常收费与自愿捐赠的政策界限;校内因素与社会因素导致的乱收费的界限。另一方面,各学校通过认真自查自纠,不断增强了规范收费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进程,现连元街小学和广勤路实验小学两所实验小学已提出“关于接受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估验收的申请报告”,其他5所中心小学也在积极准备,力争在年底前接受并通过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评估验收。区教育局争取在明年全部学校能通过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评估验收。

三、教育收费的几点建议

1、加大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教育必须先行。目前,基础教育现代化目标要求已基本明确,设备添置、设施要求、师资培养、布局调整需要教育经费的投入为支撑,各级财政必须加大对教育投入,满足学校正常开支,稳定学校教师队伍,特别市财政必须把教育附加费的大部分投入到基础教育上,以适应特大城市建设中城区中小学的同步发展。

2、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筹措教育经费的主要措施中提出,要鼓励和提倡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根据自愿、量力原则捐资助学、集资办学。各级政府要在社会积极倡导“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和捐资助学的精神,切实解决目前客观上存在的捐资助学和择校入学难以脱钩的状况。

3、适度调整教育收费的标准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精准认定对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务,为圆满完成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任务。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提前实施任务,并强化措施、科学组织,确保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安居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主导、农民主体。各村主导工作实施,要加强领导组织,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使其主动、积极建设美好家园。

二是坚持对象精准、重点突出。补助对象必须精准识别,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坚决甄别剔除,切实帮助真正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安全保障问题。重点支持有脱贫任务的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特困户在总量明确前提下,统一规划、分批实施、兜底解决。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经济节约。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广低成本建造和加固改造技术,提倡就地取材,提升改造住房的经济性。在建设标准上做好管控指导,引导农户量力而行,摒弃攀比、浪费陋习。

四是坚持资源整合、提升成效。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实现安全居住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房屋结构和功能设计,统筹整合基础设施投入和项目配套,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整体效益。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农村地区。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标准

补助对象必须是户口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住房困难的居民。具体是:

1、根据经济贫困程度分为四类。指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分别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2、根据住房情况分为危房户和无房户。危房户是指农村住房经技术鉴定为C、D级危房、且无其他自有房屋的农户(D级为整栋危房,C级为局部危房)。房屋危险程度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认定,并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相关内容。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可居住的农户。无房情况由农户自报、“三榜公示”、房管部门核查等多项措施相结合认定。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拟改造的农村危房经鉴定为D级危房农户和无房户的应安排新建;鉴定为C级危房的必须维修加固(拆除新建的不得安排补助)。新建房屋坚持就地就近建设,并以分散分户改造和以农户自建为主,也可选择在集镇建房。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较多的地方可规划集中建房。自行实施改造确有困难的,可通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代建或“交钥匙工程”,或者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安全的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等特别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持购买城镇商品房,不得用于敬老院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城进园区集中安置。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政策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改造标准。C级危房改造,必须在对危房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切实解决其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加固改造后房屋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D级危房拆除重建,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不得超过相关规定。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米;原址重建宅基地面积不足60平米的可建两层,但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10平米。超出此范围的不得享受补助政策,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兜底保障解决特困农户安居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帮扶力度。对于完全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不能自建房屋的特困户,政府必须切实担负责任、实施兜底保障。一是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机制。各地可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如“交钥匙”工程、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切实可行的多种措施,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帮助特别困难农户解决安居问题。保障房屋农户无偿享有“使用权”,村集体要加强管理。二是严格兜底保障标准。兜底保障措施应解决农户的基本安居需求。对政府或集体实施“交钥匙”工程要明确建筑面积要求: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米,3人以上户不得超过60平米。同时,要有住宿和生活功能齐全的独立空间,水电安装到位,达到基本装修标准。盘活利用集体闲置公房和的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要做好修缮加固和功能改造,确保质量安全和使用需求。

(四)资金拨付

1、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况,参照我省2020年度四类重点对象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对于新建房屋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确无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要列为重点帮扶对象,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必要时采用“交钥匙工程”等兜底保障方式,切实解决其最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不低于5000元。另2020年省出台危房改造标准后以省定为准。

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其他风貌管控重点区域的维修户,补助标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标准安排资金后仍有结余的,应将其追加安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别困难农户,不得结转用于其他项目或下一年度任务。

2、资金拨付。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规范补助资金拨付。新建房屋的,补助资金要明确分阶段拨付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资金拨付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到户。在拨付程序上,应由建设部门定期将核定的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进度款数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由村委会和补助对象签订协议实施“交钥匙”工程或代建(加固维修)的,补助资金可由县财政拨付至协议指定的第三方账户。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一)明确任务、分解计划。市里下达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和实施方案后,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村、组。

(二)精准识别、确认对象。有农村危房改造意愿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村评议、乡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县乡村“三榜公示”程序,对其贫困类型和居住房屋危险等级等情况进行核查,筛选出初步名单,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其中,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四类困难群众补助对象的相应身份类型进行认定,住建部门要对申请改造对象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中分别予以确认。各地要规范简化危房鉴定和对象认定程序,经核查初步符合相关要求的,由县级政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联审,确保对象精准。名单确定后,需与建房对象签订协议,明确自觉履行遵守规划审批要求和拆除危房、腾退宅基地等责任义务。

(三)科学施工、狠抓进度。对象确认后,要督促农户抓紧确认施工方案、进入开工阶段。期间,县级建设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将进行施工的组织调度和质量安全巡查指导,4月7日前全面动工,5月31日前必须全面完工,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入住。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各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在6月30日前组织验收,按照工程检查情况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验收合格并完成资金拨付的房屋,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有“政府援建”字样和“民心图案”的长方体标识牌。标识牌尺寸为28cmx20cm,材料为铜质或钛金,字体及图案为红色,在标识牌右下方标注“二○一九年”,挂牌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春节后,省直部门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省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省级绩效评价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象认定管理。各地要在此前建立四类困难对象台账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认定程序,对补助对象进行核定把关。农户有鉴定房屋要求的,住建部门要主动上门鉴定。对老幼体弱、知识水平低下的特别困难农户,乡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不漏一户。在县级认定环节,县级政府要牵头协调公安、房管、车管、工商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补充联审,并由县级审计部门进行事前审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名单。将享受过其他住房政策、另有自有住房的取消补助资格,对四类对象中发现名下有非小型生产用车辆、拥有规模以上工商企业产权或注册其法人的农户商请相关部门核定其对象身份类型,精准确认补助对象。年度脱贫的危房改造户,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需向扶贫部门提交《退出贫困对象住房情况审核认定表》。

(二)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各地要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补助资金运行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是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编撰图集、技术推广、工匠培训等方式引导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水平,重点加大对加固改造技术的技术推广和监管指导,切实提高农房加固改造后质量水平、确保达到15年安全年限。另外,各地要加强农村建房管理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农村建筑工匠执业资质和质量安全责任终身负责制,维修房屋要鉴定报告中主要危险部位、构件等内容在房屋显要位置挂牌公示,以备检查工程维修加固情况。通过加强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实现全面覆盖、精准到位、便捷高效的质量安全检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新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检查情况要填写《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并归入农户档案。抗震设防烈度较高地区,市、县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四)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加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将农村危房改造等与乡村振兴战略、传统村落保护、客家民居建设、村庄治理等相结合,并从规划层面合理配置道路、供水、沼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另外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水利、交通、农业等项目进行统筹整合,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在农房单体建设上,要做好户型和外观设计引导,体现特色家园、致富田园、生态庭园、文化乐园、和谐乡村的良好风貌。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审批管理上,要出台包含规划选址、建筑朝向、外观结构、层数面积等审批内容,体现风貌管控要求。县、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相关情况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登记手续,建立审批发证台账,规划审批内容要在现场挂牌公示并做好后续规划实施监管。此外,要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新房建成后原有旧房要限时拆除。

(五)加强工作信息公开。各级要主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实施结果等信息。要编撰政策宣传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主动宣传。要建立公开省、市、县、乡四级农村危房改造专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咨询、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通过多措并举,积极营造阳光透明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农户档案管理。要按照国家部委和省里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2)、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附件3)、《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附件4)、《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5)、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附件6),农户(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残疾人等四类对象身份证件复印件,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含信息公开、拆旧还基等条款),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和其他要求所需资料等。档案资料要逐级管理、专人负责、规范齐整。在此基础上,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化录入,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至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民政部门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做好灾后倒房重建资料收集管理和信息录入,之后再移交建设部门存档备查。各地要加强对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检查,提高录入数据质量。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办公室要配备工作人员与办公设备,落实工作经费。要强化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责任,镇实行蹲挂点班子成员和干部责任制,责任分工见附件1,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组织邻里相帮、结对帮扶、投工投劳等措施帮助困难农户改造危房。对文化程度低、残疾、老幼体弱等困难农户,由乡镇脱贫攻坚工作站和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村“两委”人员主动上门做好有关申请事项及后续相关审批、建房、验收和报账等事项。

(二)落实管理措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凡涉及到的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不能减免的外,要尽量予以减免。要组织好建筑材料的生产、供应和调度,防止发生建材乱涨价现象,并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严把建材质量关。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范文第4篇

一、上半年财政工作完成情况

至6月底,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8255万元,占年度预算13050万元的63.3,同比增收2365万元,增长40.2,比均衡进度超1730万元,超13.2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958万元,占年度预算6342万元的62.4,同比增收1032万元,增长35.3%,比均衡进度超787万元,超12.4个百分点,增幅比上年高16.4个百分点。分部门的收入完成情况是:国税系统完成1580万元,占年度预算4400万元的35.9,同比减收558万元,下降26.1,比均衡进度短收620万元;地税系统完成3478万元,占预算5890万元的59,同比增收797万元,增长29.7,比均衡进度超收533万元,超9个百分点;财政系统完成3197万元,占预算2760万元的115.8,同比增收2126万元,增长198.5,比均衡进度超收1817万元,超65.8个百分点。

全县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0171万元,占变动预算的61.8,同比少支4433万元,下降18,其中:县级支出完成16306万元,占变动预算的63.6,同比少支5022万元,下降23.5;乡镇级支出完成3865万元,占变动预算的55,同比增支589万元,增长18。

二、半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增强财力,全力落实各项增收措施。紧紧围绕年度财税目标任务,积极与国、地税局沟通协调,建立了全县重点企业、税收大户及其他纳税人税源信息数据库,密切注意重点税源变化趋势,实行动态管理,税收征管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精细化。并深入全县重点纳税企业,调查企业生产经营及税收情况,加强收入情况分析,建立健全收入增长激励机制,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管,做到了应收尽收。通过采取“培财源,严征管,多争取”三管齐下,收入征管力度不断加强,实现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突出科学发展,全力支持城乡经济建设。一是狠抓财源建设,加强项目争取力度。按照年度国家投资重点,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做好项目的申报和项目库建设工作,建成了临泽县2010年财源建设项目库,上半年共储备各类项目223项,总投资24.26亿元,申请资金8.81亿元,上报项目74项,已下达批复的20项(其中续建项目11项),下达资金5925.52万元(其中续建项目1081.59万元)。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上半年全县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147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田水利建设、人畜饮水工程、新农村示范点和农村能源及现代农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村公路、农村沼气池等支农、强农、惠农工程。三是企业基础数据分析评估,落实贷款担保政策。完成了全县24户国有企业类、1户城镇集体企业类、1户集体金融类等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并对不同行业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了分析评价。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完成了雪莲乳品公司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雪晶公司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等13个项目申报工作,申请资金2407.3万元。上半年共3家企业办理了贷款担保,担保金额达1500万元,进一步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

(三)突出强农惠农,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上半年,共发放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4221.48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632.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783.8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305万元,水稻良种补贴377.8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51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34.68万元,抚恤金364万元,其他社会救助45万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两女结扎户养老储蓄6.1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266万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万元,家电下乡补助253.42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助375.07万元。整合支农资金,完善支农方式,形成支农合力机制。

(四)突出改善民生,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通过调优支出结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民生之基的教育,民生之本的就业,民生之保的卫生,民生之安的社保,民生之盾的维稳,民生之助的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基础产业。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县上半年教育支出完成6213万元,增长35.8%。进一步巩固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享受免费教科书,享受生活补助学生达7940人,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使义务教育充分体现了公益性。二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县上半年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163万元。全面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为3855保群众报销新农合保险住院费用392.6万元,人均1016.83元;积极稳妥的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力支持健全城乡医疗救治制度,支付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费802.14万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费105.01万元,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10.36万元,城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全县上半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536万元,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提高的低保补助标准,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上半年共为24490名城镇居民发放低保金441.18万元,为746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03.89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152.85万元,发放五保对象供养资金34.86万元;积极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上半年共为941名企业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631.33万元,为77名企业职工发放失业金13.38万元;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共为符合条件的13392名农村老人发放养老金431.43万元。四是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实现我县社会安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全力支持和谐平安临泽建设,确保全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上半年全县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29万元,增长8.2%。五是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廉租房制度。全县共争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79万元,已为1054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补贴资金76.2万元。

(五)突出科学理财,全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进一步巩固财政各项改革,注重改革的实效性和连续性。

1、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细化支出项目,完善支付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在预算编制形式上,按部门预算要求,结合我县财政运行实际,科学编制了《临泽县2010年财政收支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编制了全县9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实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将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自有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统管,统筹使用。在预算资金安排上,严格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努力保证人员工资经费和重点支出需要。部门预算的推行,不仅细化支出项目,统一支出的口径,而且对提高单位预算约束力、节减支出起到了积极作用。

2、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认真做好财政工资统一发放工作,积极与人事部门衔接,严格审核人员工资增减变动情况,严把财政供养人员经费关,保证了工资统发系统正常运行和工资的按时发放,目前,全县纳入工资统发的部门92个,每月直接支付工资达3638.6万元;进一步推动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用款单位,对支付流程、直接支付、授权支付的审批审核及支付范围做了明确规定,完善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质量,同时在公务网财政局网页上开设了国库集中支付动态专栏,尝试性地对国库集中支付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支付的透明度,上半年财政集中支付资金达7657.8万元,其中直接支付6202.8万元,授权支付1455万元;全力做好以国库集中支付为核心的软件系统建设,目前已完成了基础信息的补充、各预算单位银行和财政业务人员的培训、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的模拟训练,7月份将正式上线运行。

3、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一是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将专项资金、国债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今年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延伸到第四中学垫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村改厨改厕工程、烈士陵园陈列馆装饰装修、天鹅湖防渗工程、大沙河防护栏、音乐喷泉、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工程项目。二是规范管采分离。将采购方式审批、信息、标书制作、确定供应商、采购项目实施、货物验收、资金支付、监督检查分别交不同岗位负责,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严格的运行程序,杜绝了暗箱操作。三是严格采购程序。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大宗采购项目都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采购公告,并同时在临泽电子监察网上进行了,对限额标准以下的审批项目根据县监察局的要求全部登录电子监察网,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全程监督。邀请县监察局、审计局、公证处部门对采购信息、专家评委组成、供应商资格审查、投标文件送达、开标、评标过程、中标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采购程序及行为合法合规。上半年完成采购预算3062.68万元,实现采购合同金额2781.32万元,节约资金281.36万元,资金节约率达9.2,采购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58.19万元,增长37.5。

4、深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作为,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完善以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审核,收费票据核发、审验、核销,收费资金的收缴为核心内容的征管制度,督促各执收单位将组织的非税收入按照征管制度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和财政汇缴专户,努力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上半年,政府非税收入累计完成64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738万元,增长138.6。

5、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有效机制,把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关、处置关。为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凡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车辆等单项性国有资产的处置,一律采取由县国资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拍卖。成功对临泽县文化体育中心一层商铺、临泽县总工会一层门面进行了公开拍卖,通过这次拍卖,为我县今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上半年共收回处置收益1614.2万元。对2010年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了登记,共登记国有企业30户,登记国有资本10875.2万元。办理注销登记6户,注销国有资产375.2万元,变动登记5户,增加国有资产536万元,

(六)突出依法理财,全力加强财政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部门、企业的财务、资产监管,不断拓展财政监督领域,提高监督效率。上半年以“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对全县92个预算单位进行“小金库”自查自纠“回头看”,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查检,查出县农村能源工作站存在“小金库”问题,涉及资金40.7万元,资金来源是上级下达的农村能源沼气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因大部分资金已作支出,经过落实整改措施,已将“小金库”资金40.7万元全额上缴国库,根据相关规定已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有力地维护了财经程序,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收支行为。

(七)突出以人为本,全力提升财政干部素质。结合“肃纪、治庸问责”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狠抓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根据财政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充实和规范了公文处理、公务接待活动、财务报帐管理、车辆管理、财政信息编报等内容的管理制度,以执行制度为基础,用制度管理财政干部言行,用制度规范财政部门理财行为,提升财政队伍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制定下发了《财政局2010年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安排意见》,组织干部加大对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了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市财政系统第十一届职工运动会,共参加了7个项目的比赛,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中心,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思想,深入基层办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制定出台了《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群众提供热情服务,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提高机关服务质量和水平,把为民理财、科学理财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低保专项治理阶段工作范文第5篇

一是完善园区基础设施。临津工业园临津工业园投入资金145万元,新修公路600米,新增绿化2500平米。

二是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目前园区一期14个项目,已有10家投产达效,其余4家全部完成了厂房建设,正在订制安装设备。二期投资1.5亿元的津华五金建筑门窗生产加工项目已于六月份试运营;投资1.2亿元的东航电力设备制造项目正进行厂房基础建设,预计年内将投产达效。

三是推进谋划项目落地。全年共落实超亿元项目3个,分别是投资5.5亿元的鹏顺利发红木制品生产项目、投资1.1亿元黄骅市昌炜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项目和投资1亿元的华俊五金配件生产加工项目。这3个项目已全部缴纳了土地保证金,做好了进场的前期工作,待土地指标落实后可马上开工建设。另外,投资18亿元的七星庄园项目、投资2.5亿元的垃圾发电项目正在洽谈中。

镇区以“六个一”工程为着力点,突出“五抓”,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镇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变农村老百姓生活习惯的一场革命,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最终目的要全覆盖,惠及全体百姓。__全年共有4个省级示范村、17个连线扩面村和205国道、李杜路、李官路、北大堤路4条主干公路,面广活重,工作中坚持五个原则:

1、完成了同西、齐西、前韩三个村的卫生室建设。

2、完成全乡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基本需求情况调查摸底工作、春季救灾救济资金发放工作,对全乡811户低保户逐户进行了核实清理。争取和发放春季救济救灾款4万元,发放冬枣受灾补贴20万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7.6%。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2户。

3、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全乡前韩、德庄等12个村新修公路20公里,造面3公里。北排河齐东桥建成通车。

4、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培树了大科牛孝老爱亲模范夏恩升、同西干群接力救助迷路老人等一批先进典型,邀请“小草爱心团”到__开展感恩教育,社会正能量得到进一步弘扬。

5、计生工作成效显著。新增奖励扶助人员做到了无一例错报、漏报。共免费检查育龄妇女6312人,占全育龄妇女总数的89%,查出各类疾病158例,占接受服务总人数的25%。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严格落实规定动作,积极推进自选动作。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学习了群众路线的相关文献,做到人人有笔记、人人有心得。活动中注重联系实际,开展了“六个一”活动、深化“五项”教育。在听取意见、对照检查阶段,乡党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张贴启事、设立意见箱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征求班子成员在“”方面意见建议82条,乡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在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完善了机关管理的八项制度,积极推进整改落实工作。设立了阳光政务大厅和接待大厅,便民服务,高效运转,截止目前,接待群众来访24次,解决各类问题30件,整个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带好三支队伍,构建坚强组织保障。一是村班子队伍。重点推行村级 “三议一行一监督”工作机制,打造阳光权力。加强村干部坐班制,打造便民平台。积极做好了村“两委”换届前期的准备工作。二是党员队伍。开展了以“星级管理”、“党员承诺制”、“志愿者服务”为载体的活动,做到设岗定责。乡党员干部与 60余户贫困户建立了帮扶对子。三是大学生村官队伍。建立村官干事档案制度,加强村官在岗履职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给村官压担子,调动了他们为村想事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