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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帮扶县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
二、考核时间
从2015年起,每年12月上旬开展干部驻村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内容,分类制定考评细则,详见附件1—6。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年终,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扶贫移民局等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五个一”落实情况和干部驻村工作开展情况,采取自我鉴定、实地考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将涉及干部个人的考核评分反馈干部派出单位。
(一)自我鉴定。由考核对象根据履职情况、工作实绩等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认真填写《考核登记表》和《自查打分表》,与相关佐证资料一并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实地考评。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和自查报告等资料;看,即实地查看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即由考核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县级联系部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联合总支书记代表分别进行述职;评,即考核组结合查、看、听的情况和分类考评细则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
(三)综合评定。考核采取日常工作和年终实地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结合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日常工作情况和年终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结果运用
(一)县级领导干部要把对口联系帮扶乡镇、贫困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优势,立足实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其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述职,贫困村不脱贫,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不脱钩。
(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乡镇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目标绩效考评的内容,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中央、省、市驻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结果,由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三)第一书记考核等次不占县年度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反馈选派单位,由选派单位登记完善《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记入贫困村第一书记人事档案,作为对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的,撤销贫困村第一书记职务,由原单位重新选派。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形成工作合力。实行首长负责制,镇长负总责;领导班子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包组、承包业主包林块的层层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人、到山头地块,在春节期间对重点林区路口安排专人值守,杜绝火源进入林区。各村也成立防火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负责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分别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对护林防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强化舆论宣传,切实增强防火意识。利用各种会议、制定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切实加大对《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禁火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确保宣传覆盖面,专门组装了宣传车,每天进行不间断宣传,在重要山场入口涂刷标语口号,全镇共粉刷各类标语口号余份(幅),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在全镇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防火巡逻,构建动态防火网络。专门配备防火值班车辆,对镇内重点林区和山场进行不间断巡逻。坚决杜绝人为纵火毁林或孩童、“特殊人群”在森林附近玩火现象的发生。各村成立由村三职干部轮流带班,村民小组长和护林员轮流值班的防火巡逻机制,有效地确保了防火安全。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进一步提高防火能力和预警水平,镇财政累计投入10余万元防火资金主要用于各类防火宣传、设施配备、防火巡逻等工作,先后购进油据5台、吹风机5把、电筒100支、喊话筒10把、铁扫地100把、铁铲50把、砍刀100把、防火衣帽50套。全镇防火经费和物资得到有效保障,为全面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群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意识仍然淡薄,对火灾发生预警和火情火险重视程度不够,发生火情后主动扑救意识不够。
(二)镇域面积大,人口多,森林防火工作面宽量大。林区公路修通后,上山旅游休闲锻炼的人员增多且时间不定,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
(三)体制上的难度。林场业主主体责任不明确,村组干部职责不明确。
(四)资金不足。相关森林防火经费未列入各级财政计划,造成有挤占其他经费之嫌。
(五)林业站机制上的问题。人员看似多,分到乡镇就少了,基本属于“两不管”人员,经费难以保障。
三、整改措施和办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抓紧、抓好防火宣传工作,适时在重点林区砌筑宣传墙体,粉刷大型标语口号,做到不留死角,形成干群联防的工作局面。
根据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客观公正评价本单位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实绩的同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现将“七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加强对“七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活动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级各单位、各部门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党政办负责“七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还要求每个部门针对其工作业务相关法律知识开展普法工作。
二、制定规划,措施到位
为适应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管理,根据县“七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我们制发了《关于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制订了具体实施工作步骤,切实
做到部署、措施、监督、总结“四落实”,真正做到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有计划,年度普法工作有总结,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有序,保障"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学法、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法制培训等制度,每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完善考评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镇上设有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有法制宣传栏。构建完善镇村法律服务网络,镇上设有法律援助站,并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小分队每年定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深化“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广大村民依法建立《村规民约》,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全面普法宣法,通过“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逢单赶集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实现“四个一”建设: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活动。并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开设法制课,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义务教育、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同时加强教师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广大教师进行以《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文明执教的自觉性。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不断提高经营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等方式,在建筑工地、零售批发门点、镇集贸市场等场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与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生产和保障权利的意识。
六是带头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按照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提高各单位领导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继续推行月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镇镇、村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求各单位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
四、深化法治示范创建
一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法德”教育,定期对农村常见婚姻、赡养、邻里等纠纷进行梳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调处,并扩大群众参与面,以案释法的同时进行警示教育,鼓励和带动群众自觉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不断凝聚发展的正能量,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是切实加强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义务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力量,鼓励党员干部担当普法志愿者,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走访调研,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是加强专项依法治理建设。结合“平安”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禁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治理活动,以“三防一反”为内容的节前安全防范和以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为内容的节日文明出行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学校、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
“七五”普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可否认的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总体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流动人口密集区和个别行业法治教育还有待加强;二是宣传方式有些单一、片面、覆盖面不广;三是法治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难免有时候顾此失彼,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通过法律进乡村、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