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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薄弱,从源头上给舞弊,腐败行为予可乘之机。同时造成了单位资产的流失,影响了利润水平,从而降低了其市场竞争力。为适应加入WTO的客观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制度建设的首要课题。2000年国家先后了《会计法》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试行)》,从法律的角度对内部控制作出规定。意在规范会计行为,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提升单位内部经营管理效果,杜绝经济违法行为于未燃。
内部控制是保证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的政策和程序。其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存在经济行为,就需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就是在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责任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管理制度中,都应具体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得是否科学、完善,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影响重大。
一、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必要性
内部控制制度划分为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两大类。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没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企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指那些对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有直接影响的内部控制。如由非出纳人员每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具体规定,其基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控制,可提高现金交易的会计业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组织机构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运用,提高经济核算的正确性与可靠性,推动与考核单位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原则
1、全面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单位必须对所有的财务收支进行全面控制。所谓全面是指三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的控制,不仅包括经济活动各个环节中涉及支出类业务的审批,还包括如销售单、供货合同等收入类业务的审批;二是全员的控制,包括单位领导在内的所有职工;三是全要素的控制,包括办公费、投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另一方面,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对诸如基建投资、兼并等重要的财务收支项目,应实施重点控制,严格审批。
2、事前审批和事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制度作为控制财务收支的一种重要途径,不仅包括事后的审批控制,还应该包括事前的预算审批。特别是对于一些发生金额较大或者重要的财务支出,必须进行事前预算。
3、不相容职责划分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原则。这也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计法》明确规定,“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对一些小型单位因为职工人数少,绝对的职责划分困难很多。但是应通过更严密的监督和复核,以弥补划分的不足。
4、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坚持科学性原则,尽量做到理论上的完善性;另一方面,应该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使制定的审批制度尽量切实可行。如果重视科学性而忽视实用性,设计的制度只能作为“花瓶”而不具有可操作性,或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相反,如果重视实用性而忽视科学性,设计的制度虽然简单易行但却“漏洞百出”,同样达不到内部控制的目的。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
依据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中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明确审批人及对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根据授权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2、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单位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一般先由经办人员在取得或填制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然后再据以向规定的审批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交会计部门审核入帐或报帐。这种审批模式有许多不足之处。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即使会计人员发现疑问已是“既成事实”,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3、财务收支审批内容。财务收支审批的内容主要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具体包括:(1)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计划或合同规定;(2)财务收支是否符合《会计法》、有关法规和内部会计管理制度;(3)财务收支的内容和数据是否真实;(4)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效益性原则;(5)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4、财务收支审批人员的责任。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必须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在审批制度中,必须规定审批人员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具体包括:审批人员应该定期向授权领导或职工代表汇报其审批情况;审批人员失职应该承担的责任等。
四、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总会计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符合《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原则。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督失控或审批标准掌握不一等问题。但是,其缺点则是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容易导致腐败。特别是有些单位负责人把“一支笔”审批错误的认为是一个人说了算,更是难有约束。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经营管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应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对于大型投资应经过领导集体会商,涉及职工利益事项应通过职代会表决等。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人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人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人员一般是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提高审批质量。
关键词:资金;内部控制;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01
财政部于2012年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并定于2014年实施,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水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成为了财务人员重要的研究内容。实现资金的控制才能保证事业单位其他工作的顺利进行。那么怎样保证资金风险的防范?怎样更好地控制单位资金的使用?这些都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资金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岗位工作划分理
目前,事业单位财务管控中关于人员配置以及工作分配上还存在诸多不足。例如在收付款印章中出现的问题,某事业单位财务专用章以及负责人个人签名章均由王某同一个人保管,后来发现王某数次挪用单位公共资金用于私人赌博。两章归同一人使用,互相之间的监管便形同虚设,起不到任何的制约管控作用,真正的持章者王某享有的权利过大,才会出现挪用公款等情况的发生[1]。由此可见,财务工作职责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权利的分配与制衡。另外,当项目出现一定问题的情况下,由于职权不明,具体是谁的责任就很难判定,找不到确定的责任主体,单位的权益必然会收到损失。因此,财务工作中切忌出现兼管性工作,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等工作现象是不能发生的。如果财务的工作职责分配不够明确,实现资金的系统化控制管理就存在很大的阻碍。
(二)授权审批制度存在缺陷
事业单位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是保证资金合理合法使用的重要方式,因此审批制度的建立健全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内部资金的安全防范问题。审批制度通过其多层级的审核方式来监控资金使用的正当性,因此多个层级之间的关系以及流程问题是审批最重要的问题。然而,部分事业单位存在领导一人审批或者上下级审批但下级完全服从上级等现象。例如某事业单位采购专员林某在进行单位物资采购时,原本需要三千元资金,但由于并无明细列表,其向领导李某申请了五千元的资金,李某工作繁忙不顾细查便签字批准。那么多余的两千元资金自然流失到了林某手中。这种由于审批不仔细导致的单位资金流失主要是由于审批制度不够完善引起的。所以审批的流程以及层级分配还是有待完善与加强[2]。当然,如果一项资金的审批前前后后要经历十几个部门显然也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虽然保障了资金的安全,但严重影响到其他工作效率的下降。那么,到底怎样的审批才是合理适度的,还是有待商榷的。
(三)事业单位资金风险意识不够
事业单位作为公益性政府机构,主要从事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的事务管理。不像企业从事盈利易,事业单位是非营利性机构,因此部分负责人及单位财务人员存在资金风险意识不足的问题。那么欠缺资金风险意识的情况下对资金风险的预测机制就不够完整。在市场经济以及金融危机的情形下就会出现闭着眼睛过河的现象,往往身处危险还尚不自知。出现财务漏铜等情况无法弥补。
二、事业单位资金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的措施
(一)合理进行岗位分配
合理的岗位分配能够均衡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有利于各部门在资金利用上彼此制约,也为事业单位未来的资金风险增加一道屏障。进行岗位分配要从三个方面做起,第一,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单位要学会“识人”。事业单位作为国家供给财政的单位,难免会有一些工作人员会因私心而通过财务手段将公款公物据为己有。我国古代“伯乐识千里马”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伯乐与马。事业单位只有结合工作人员的品性、能力、优势,对其进行全面了解,才能进行合理的岗位分配。第二,将岗位分配与绩效分配相结合。单纯地结合个人综合能力与素质进行岗位分配,不一定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资金控制。将岗位责任落实到部门、个人,将成绩成果落实到具体主体,那么各岗位人员的行为都将与自己的工资挂钩,资金控制与风险防范也在运筹之中。
(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
授权审批关往往关乎不同部门、不同层级,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可以防止不同层级、不同部门间的利益纠纷,避免相互串通的牟利行为。完善授权审批制度包括程序与实质两个方面,二者协调统一才能推进合理授权审批制度的有效运行。程序方面,首先要解决资金运行由谁审批的问题。笔者认为,各部门使用的饮用水、笔墨等日常运营资金由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报单位备案即可;部分人员出差经费、工作人员培训经费等必要性经费须单位专门部门审查批准;特殊项目经费、单位面积扩增等数额较大、重要性强的经费,应由所在单位集体讨论审查进行批准后,报所属政府及上级政府审批。实质方面,主要解决哪些事项不进行授权审批不会影响国家、社会利益。笔者认为,在事业单位内部一些私营性质的项目不需要进行授权审批,例如单位食堂由谁承包、费用多少之类不需要进行审批。
(三)加强风险预测,建立预警机制
事业单位虽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代表,但其居于市场经济这一大环境下,难免会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因此不能以静态的方式去看待事业单位的发展,从长远来看,还应当进行风险预测,建立一种长效预警机制,才能强化资金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的资金风险防范。风险预测与预警机制是一项专业性较为明显的活动,单位只有聘用专业性人士,进行合理分析,才有可能让风险预测准确、预警机制有效[3]。做好风险预测与预警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做好资金运行统计与市场相关事业运行状况统计,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才能让预测贴近真实,最终建立长效预警机制。
加强事业单位资金内部控制是事业单位更好运营的重要手段,切实贯彻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文件的要求就要做到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相结合。根据自身不足与其他事业单位互相学习借鉴,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梅林.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安全的内控建设和风险防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06:165-167.
1.内部控制岗位职责不明确
现在,我国的很多企业内部控制的岗位设置不恰当,岗位职责不明确,这直接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不能完整的完成。我国的《会计法》明确规定,某些工作岗位是不能兼容的,比如:会计记录人员与经办人员、经办人员与授权人员、稽察人员与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等。就铁路能源公司而言,岗位的人员设置相对来说不是特别明确,就财务岗位来说,岗位有空缺,就会出现一人多岗的现象,这是很多企业都出现的问题,日积月累就会导致不兼容的岗位很难分离,不利于明确岗位职责。另外,重要岗位的财务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逐渐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另外,明确了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后,铁路能源公司还要做到做好稽查工作,真正把财务工作做到真实完整。这样在接受检查的时候就能规范完整了,充分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严肃与规范性。
2.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
目前,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制度不是很完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工作的全面开展。铁路能源公司财务工作的不扎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相关财务制度的缺失。铁路能源公司虽然有一些相关的财务管理的制度,但是没有形成明文规定,而且在处理财务问题时,财务人员习惯按照惯例处理,使财务管理制度丧失了原有的作用。其次,审批制度的不完善。一般来说,铁路部门的相关企业要有明确的审批制度,审批人员,还要有规范的审批流程以及审批的金额。但是,很多能源企业还存在一人审批制度,这就是审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企业要注重这一问题,完善审批制度。再次,财务核算制度的不完善。铁路能源公司的核算制度不完善主要是在年终结转时,财务人员不按照正规的顺序结转,使收入以及支出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有的财务人员故意掩盖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使财务核算制度不能真正落到实处。最后,原始凭证审核不规范。铁路能源公司有时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不规范,导致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甚至还存在一些自制的原始凭证。
3.财务会计内部控制与日常运营结合不密切
在很多企业都存在资产流失的现象一方面,这主要是由于企业只重视物品的采购与资金的管理,但是忽视了资产的保管工作。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在企业的采购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比如购入一些日常使用的固定资产时,财务人员不能及时入账,导致资产的记录不完整,就会出现企业资产流失的现象。另外铁路能源公司还存在乱收费现象,这样会导致企业内部的腐败现象。
4.监督机制的严重缺失
长久以来,企业评判经营业绩的标准就是企业经济利益,没有把长期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这项标准纳入其中。甚至有些单位的管理层为了达到一定的业绩,指使企业的有关财务会计人员做假账。铁路能源公司也存在相关的问题,因此,企业不能只追求业绩,还要注重管理的质量,不能弄虚作假,相关的财务人员也要遵守职业道德,不能只听领导的命令,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只有加强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制度与考核制度,内部控制工作走向规范化,才能使铁路企业更好的发展。
5.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未达到会计信息化的要求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很多工作都逐渐趋向信息化。财务工作也开始运用电脑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的一项能力。会计电算化使数据信息的处理速度更加迅速,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完整、真实。但是有的铁路能源公司没有完善信息化的相关要求。另外,即使信息化完善的企业也会出现营私舞弊的现象,因为数据的输出与输入人员在很多情况下是同一个人,这就为一些内部人员提供了营私舞弊的机会,使相关的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
二、铁路能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内部控制应该采取的措施
1.明确个人的岗位职责
在铁路能源公司,企业的每个工作人员都有自身的岗位职责,管理层要做的就是明确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相关的奖惩制度,这样员工才能提高工作的积极性,更好的履行自身的责任。另外,各个部门不仅要做到相互配合,也要相互监督。这样不仅能增进部门间的交流,还能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的纠正,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2.详细记录每项资产,做好资产的保管工作
企业要想详细记录每项资产,做好资产的保管工作,就必须把资产的保管工作进行合理分配,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首先,相关财务人员的责任要合理分配,企业的铁路能源公司的记账人员不能涉及出纳的工作,出纳人员也不能涉及审核工作;其次,票据的签发人员与审核人员不能是同一个人。如果相关的记账人员和出纳人员有离职情况的,要及时做好人员的上岗培训,按照人员上岗的具体流程走,不能因为急切需要工作人员就不按照规范进行,这会导致财务工作的缺失。
3.财务会计人员做好基础工作
随着财务行业的不断发展,相关的会计报表的形式也在不断变化,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报表的形式。但是铁路能源企业应该明确,每个企业的财务报表所呈现出来的格式应该是相同的,比如财务报表的版式、相关的签章以及规格。另外,财务报表要与相关的会计凭证要相符合,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关键词:通信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问题及策略
一、通信企业实施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必要性
(一)通信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第一,从通信企业的经营特点出发,大多数通信企业的经营规模都比较大,在总部之下还设立多个分部,在分部又设立多个门店。各个门店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限,可依照自身的经营状况,构建自身的财务系统。所以,这就使得各个门店之间的财务数据信息比较分散,很难形成对比。同样,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中,通信企业也无法制定一个统一的考核标准。在这样的管理现状中,通信企业的上级部门很难及时的了解到各分部门店的最新财务和经营情况,对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第二,从财务管理方式的角度来分析,当前通信企业的财务机构比较繁杂,企业各部门的效率比较低,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在以前的财务管理机制中,各个分部门店都需要配备一定的财务会计人员。但是,对于整个通信企业而言,这样的人员配置使得企业的财务部门略显臃肿,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同时工作的效率也不是特别的高。
(二)实施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必要性
第一,在现代企业管理的工作中,最主要的一个发展方向就是实施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在国外,已经有大部分的企业都在实行财务会计的集中核算。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已逐渐领略到国外先进管理技术的风采,这就极大促进了我国通信企业加快实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步伐,进而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第二,通信企业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资金运转的需求,科学合理的实施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传统的核算方式不能对企业的总资金进行合理的调度,也不能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一定的控制,因此企业需要引进集中核算机制,通过这样的方式,将各分部门店和企业总部的资金进行统一调度,确保企业资金的高效运转,进而减少相应的资金成本。
二、通信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问题探讨
(一)对会计集中核算的认识程度不高
从目前通信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来看,多数企业对财务会计集中核算认识还不够深刻,主要表现在:(1)通信企业不清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价值,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人员的积极性不够。与此同时,通信企业对财务会计的集中核算方法了解得还不够透彻,因此在制定相关条例时往往会存在很大的不足。因为通信企业没有及时的引进最新的集中核算方法,降低了集中核算的效率也降低了集中核算的质量。(2)通信企业的各分部门店对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了解程度不高,普遍认为集中核算是总部对自身经营情况的一种干预,由此产生了比较强烈的抵触行为。消极的开展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这极大程度上影响了财务会计的集中核算的质量和效率。严重阻碍了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进行,从而无法产生一个积极的效果。
(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多数通信企业在实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时缺乏相应的保障。主要就是因为通信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还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缺陷。从而导致通信企业无法顺利开展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难以发挥相应的作用。主要表现在:(1)通信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没有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这就使得财务会计人员没有发挥出财务管理的功能,在现存的一些会计核算工作中,只是简单的开展核算工作,对于一些特定的经济活动,缺乏一个正确的判断。当然,企业在进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时,不能及时的发现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而是任由这些问题发展下去,从而严重影响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质量。(2)通信企业对财务会计人员、企业各单位和各分部门店的财务会计核算的权责分配不够明确。在执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会受到相应部门领导的影响,在问题发生时就会出现相互推脱责任的情况。(3)通信企业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行为不够规范,主要就是由于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的集中核算专业技能比较薄弱,无法有效的执行财务会计的集中核算工作。
(三)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通信企业监督机制的构建,主要就是为了确保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执行,并对财务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及时的探讨与分析。但就当前而言,我国大部分通信企业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第一,通信企业的监督部门不够独立,在监督过程中企业的其他部门不能积极的配合财务会计人员的核算工作。第二,监督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部分监督人员对企业的发展现状了解得不是很透彻,因而就无法对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进行正确的评价,根本就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三、通信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改进策略
(一)完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第一,通信企业必须对各分部门店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权责进行明确。任何分部机构都必须服从通信企业总部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控制。同时,通信企业在符合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前提下,将集中的权利进行细分,适当的授权给分支机构。在这样的制度下,通信企业不但可以达到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而且还能提升各分支机构的积极性,提升他们的责任感,使得全体员工积极的参与到财务会计的集中核算工作中去。第二,健全且完善的监督制度,能够对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财务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从而不断完善通信企业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第三,成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通信企业应对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和是否达到预定的核算目标进行评价。运用考核结果对财务员工实行奖惩措施,以此提升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人员的积极性,改善了财会部门的氛围,完善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平
第一,促使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人员对通信企业的结构和业务进行充分的了解。在这个过程中,财务人员需要及时掌握企业财务的实际状况,也需要了解企业各个收支环节的标准,从而避免在执行集中核算工作时出现问题,并能及时发现企业在各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第二,企业需定期开展集中核算工作的专业素质培训活动,构建符合自身的培训机制,不断革新培训内容,以此满足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需要。同时,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人员的法律素养。第三,合理的安排人员,改变传统的财务会计人事任免制度。采用最新的“能者上”的用人原则,从而提升相应职位的竞争力,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健全企业的授权审批制度
企业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执行,集中了通信企业的财务管理权力,虽然强化了企业对各分支机构财务的控制,但还是给通信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了诸多麻烦。要改善这样的现状,就必须得健全通信企业的授权审批制度。具体措施如下:(1)构建融资方面的授权审批制度。在授权审批制度中,对各主体单位和责任人的权责进行明确分工。并依照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对审批流程进行规范,从而确保授权审批工作有序进行。同时,通信企业也应该做好相应的管控工作,加强对授权审批流程的监督,防范出现一些不利的问题。(2)健全投资审批制度,对企业的投资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促使企业的投资具有科学合理性(3)健全成本费用的授权审批制度。对各分支机构的职位权责进行明确,增强各人员的成本控制意识,从而加强通信企业对整体成本费用的控制,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四、结束语
通信企业在实行了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后,极大提升了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总会遇到多多少少的麻烦。因此通信企业需构建一套科学健全的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不断提升财务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健全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财务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实行,进而促进通信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