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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Mostoftheruralmenwenttofindjobsinthecity,sothewivesleftathometodothefarmingwork.Anewworkdivisionisgoingtoarise.Theleft-at-homewivescontributetotheruralmodernizationbutalsosupporttheurbanization.Thenumberofleft-at-homewivesestimatedismostly47million.Thisarticlereviewsthelifeconditionofthemdependedonmediafilesandotherprofessionalresearch.
KeywordsLeft-at-homewives;Women;Agriculturalizing
一、国内相关媒体报道的综述
(一)负担沉重:农业生产、赡养老人、抚养子女
杜菊瑛家住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芦马岔村,丈夫长年在外搞装潢,家中有3个孩子和两位80多岁的老人。杜菊瑛说,她家种了7亩半马铃薯,她一人犁地、播种,到了收获季节,她又一人挖、捡,然后用架子车一车一车拉回,一共收获近两万斤马铃薯。家中20多亩牧草也是她一人收割回来的。杜菊瑛深有感触地说:“说实在的,我现在就是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我,这家就转不动了”[2]。
(二)文化水平较低:教育力不从心,致富无门
“不知道做什么能挣钱。只有看电视剧、打牌打发时光。”6月17日,记者在青神县罗波乡龙泉村采访时,丈夫在上海打工的欧明蓉这样说。欧明蓉今年33岁,丈夫每年回来一次,家中只有她和她的女儿。“丈夫寄回的钱,够女儿学费,家庭日常开支还得自己挣。”“我原来在棉织厂工作。就二三百元一个月,关键是三天两头没活儿做。”她辞了职。“看到别人养猪有得赚,我去年就喂了一只母猪,哪曾想猪价一路走低,饲料还贵。”说起刚下的15只仔猪,她又是心疼又是心伤,“真是不知道如何办”[3]。
(三)安全无保障,心理负担沉重
由于“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对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于是成为农村案的主要侵犯对象。调查显示,农村害案件中有70%的受害者是“留守妇女”4。
(四)婚姻安全受到威胁
“过年也不愿意回家,总是推说没有挣到钱。就是回来了,也拉着个脸,还常背着家人打电话。问他还死不承认。”丈夫在昆山打工的“留守妇女”肖红(化名)向记者述说时语气里充满了无奈。肖红不停地用一条毛巾擦眼泪,“我整晚睡不着觉,不是孩子我连死的心都有了!”[5]。
(五)文化生活匮乏
农村“留守妇女”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匮乏,“留守妇女”们常常因为空虚而从事赌博、迷信等活动[6]。
二、国内相关学术研究的综述
(一)农村留守妇女的家庭地位
妇女的家庭地位界定为,妇女在家庭中享有的威望及拥有和控制家庭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
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主妇相比,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妇女的权力空间扩大,增加了妇女公共事务参与的机会,为农村妇女提高自主意识、展示和锻炼自己提供了条件,而且收入边界清晰化使得妇女的重要性得以体现,留守妇女的价值得到了更多的体现。但是,留守妻子对于主要的收入来源的物质基础责任田只拥有使用权但是重大事务的控制权仍然由丈夫决策[7]。再者,由于农业收入远远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下降,其地位并没有因此提高[8]。
朱梅等认为留守妇女日益加重的劳动带来的不是更多的现金收入而是更大的对家庭的隐形贡献,从而与外出就业的丈夫创造的相对较多的显性收益形成了巨大反差,妇女的经济地位反而有下降的趋势,如果政府不进行干预,从长期来看妇女的家庭地位将进一步下降[9]。
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自己认为丈夫对家庭的贡献率高,还有一部分留守妇女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不能做主[10]。留守妇女承担起家庭生活的重担,但是这些家庭责任并没有赋予她们对等的权利,留守妇女家庭还是遵循着丈夫的权利大于义务,而妻子的义务大于权利的不公平的处境。
(二)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方式
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方式仍属于传统型。安徽妇联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妇女承担起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动,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访谈中,大部分女性反映由于劳动负担重,基本上没有什么时间照顾孩子,特别是在孩子的学习和教育上,没有精力去管,有疲于奔命的感觉,留守女性也反映出劳动之余的休闲娱乐活动内容单调无味,常感到寂寞。
安徽妇联调查发现,外出务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但是自1996年后,外出打工的主要工资呈下降趋势,加上现今消费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和农产品价格的相对下滑,农民的实际收入减少,其消费水平仍然停留在以生存资料消费为主体的层次上[11]。女性作为家庭生活的主要策划者,其消费更是在综合考虑的情况下进行,所以其消费水平很难提高。
农村留守妇女娱乐休闲方式单一落后,社会交往关系仍以血缘和地缘为主。
(三)农村留守妇女的心理状况
通过在河南省341名留守女性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量调查,利用心理学上SCL-90症状自评量表进行测量调查,结果表明由于受社会传统观念、教育程度、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多种角色的困扰以及多种标准的评判,农村“留守女性”心理上的压力加重,引发了各种心理问题[12]。
(四)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状况
男工女守分工的直接后果一是夫妻的长期分居引起夫妻共享时间的减少和夫妻的异质性增强,婚姻的稳定性受到威胁;二是农业效益比较低下造成的留守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功能的下降,使得留守妇女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
(五)农村留守妇女与农业生产
大批男性农民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妇女日益成为农业生产和发展农村地方特色产业的主力军,学术界出现了关于从农业经济角度出发的农业女性化和从女性发展角度看的女性农业化的讨论。
1.关于女性农业化对妇女发展的影响,学术界大致有两种倾向性意见
(1)女性农业化对妇女地位改善有进步意义
丈夫的外出客观上赋予了留守妇女生产自和生活自由度,并且拓宽了发展自身潜能的空间。可能会给她们带来生产和生活的能力提出挑战但是无疑也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在国家倡导的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政策及农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向给农村“留守妇女”的发展提供了发挥的平台[13]。
(2)女性的农业化对妇女地位的提高和生存状况的改善明显不利
男性的逐步非农化,农村妇女则正在逐步地农业化。这个过程将给农村妇女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比如农村妇女的收入边界虽然清晰了,但在家庭收入中的比重却下降了;虽然获得了更多农业生产的机会,但却加重了其劳动强度和生理负担;女性的农业化加重了她们对男性的依赖,固化了农村妇女的不利地位[14]。
2.关于农业女性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由于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普遍比男性要低,获得培训的机会少等原因使得农业女性化对农业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农业女性化将导致农业劳动力的结构性文化水平下降;导致农业劳动的结构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下降等不利影响[15]。
三、总结
以上的研究给我很多启示,也存在如下一些不足:
(一)研究文献很少,描述性居多,深入分析少
与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相比,目前对于农村留守妇女的研究过于笼统、表面化,缺乏代表性研究成果。关于留守妇女的文献大多没有把留守妇女作为一个独特的群体来研究,无助于深入了解留守妇女群体。
(二)单一研究多,综合研究少
从研究视角来看,目前已有的文献大多数都是从社会学、经济学等单一的学科视角出发进行讨论,缺少从综合的角度进行的研究。
(三)主观判断多,实证研究少
涉及留守妇女问题研究的文献缺少实证分析,在为数不多的调查报告中也多为生存状况的描述,而且调查地区选取比较局限,样本量太小,容易忽略了各地的文化、地区资源等差异,以偏概全。对于农村留守妇女没有严格的分类,大多数学者都关注负担沉重的留守妇女,把她们看成弱势群体,可能还有部分赋闲在家属于剩余劳动力的留守妇女,由于缺乏实证研究,这些都还是未知。
(四)对于农村留守妇女的界定不够
留守妇女所出现的问题中比如消费方式低下、社会交往范围狭窄、心理状况差等可能不是留守妇女所独有,而是存在于广大农村妇女之中的普遍问题。另外,有的学者认为留守妇女的家庭地位需要提升,可能非留守的农村妇女付出的劳动和其家庭地位更不相称,所以需要相对于非留守妇女的视角来研究留守妇女,真正把留守妇女这个群体研究清楚。
农村留守妇女肩负着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家务以及赡养抚养等家庭责任,她们似乎不再只是半边天。家庭生活“单亲”化,使得农村出现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比如留守儿童的问题,妇女的人身安全、婚姻不稳定等等。农民工问题因关联着城市的稳定而引起了广大的关注,相对而言,农村留守妇女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却是双重的,她们被掩盖在农民工的背后,支撑着城市发展也维持着农业生产,然而她们在我们的视野里却是那么模糊。这种忽视违背了社会的公平,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也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农业生产的女性化,给她们带来的是独立发展的机遇还是建立在传统分工基础上的再次不公平的倾斜?在政府大力倡导新农村建设、培育新农民的背景下,留守妇女会不会因为男性的缺席而获得更多的发展的机会,成为新一代农民?政府会不会给与留守妇女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社会保护呢?这些问题的答案似乎都是模糊的,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对这个群体没有给与充分关注和深入分析。
探讨农村留守妇女问题对于妇女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社会的和谐以及农民工家庭和谐等等问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新华网/politics/2005-11/10/content_3759062.htm,2005-10-30
[2]青神“留守妇女”说无奈,四川在线,2006.06.20/nsichuan/msxw/20060620/200662085003.htm
[3]性骚扰七成指向农村留守妇女?新华网,2006.06.30/legal/2006-06/30/content_4770673.htm
[4]苏北“留守妇女”:守住家庭丢了爱情,新华网,2006.11.24
/society/2006-11/24/content_5369285.htm
[5]乡村“留守妇女”现状调查,河南报业网,2006.06.07
/xwzx/rdtj/jdt/t20060607_537124.htm
[6]孙琼如.农村留守妻子家庭地位的性别考察[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2006(02)
[7]彭娟.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对留守妇女的影响分析[J].青海师专学报,2006(3)
[8]朱梅等.农村“留守妻子”家务劳动经济价值的社会学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06)
[9]魏翠妮.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6
[10]李洁.试论农村社区中留守女性生活方式的转变[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2)
[11]朱桂琴.农村“留守女性”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与思考[J].天中学刊,2006(8)
[12,13]周全德等.论农村“留守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和作用[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10)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
妇女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自觉地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思考和推进妇女儿童工作,切实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好《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支持,做到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一次妇女儿童工作,解决一个妇女儿童发展突出问题。要将实施两纲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妇女儿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形成妇女儿童工作合力。要按照调整后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和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共同突破贫困妇女儿童健康和教育、婚前医学检查、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两纲实施中的薄弱环节。
二、着力攻坚克难,推动两纲实施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加大农村两纲实施力度。加大对农村妇女的科技培训帮扶和农业服务引导力度,促进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农村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公共服务能力,对“降消项目”实施和爱婴卫生院创建进行专项督导,为农村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提供保障。
提高妇女参政和就业水平。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妇女参选参政的水平。加强对妇女创业就业的技能培训,扶持女性创业带头人,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管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全力实施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就学权利,探索建立有利于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长效工作机制,将“十百千”行动落到实处。
履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责任主体职责。妇儿工委作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安徽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职能,强化法律督促职责。认真落实《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法规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妇儿工委组织和制度建设。各县区妇儿工委要在确保机构单设、编制到位的基础上,做到经费专拨、人员配强、机制完善、运作规范。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考核办法、评估机制,做到协调有力,督办有效。市妇儿工委将适时对各县区(乡镇)妇儿工委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状况进行检查。
加大示范工作指导。要坚持“示范先行”的原则,根据《合肥市实施两纲示范点工作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示范点工作,总结推广示范工作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妇儿工委将依据《标准》对示范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评估合格的示范单位予以挂牌。
探索工作新途径。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市妇儿工委将开展成员单位与两纲示范点、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结对帮扶活动。扩大“六一”儿童节慰问范围,组织、协调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各成员单位深入学校、社区、福利机构特别是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慰问留守流动儿童、贫困儿童和孤残儿童。
四、健全监测网络,加强和改进监测统计工作
完善指标体系。在巩固两纲中期评估成果的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认真完成2008年度两纲数据采集任务。
一、留守儿童建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和家长制度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放学后,生活上无人照顾,学习上无人辅导等问题,该镇成人教育中心经过认真调查,做了两手努力:一是积极利用学校现有资源,利用节假日、放学后等空余时间,动员现有教师资源,以及聘请社会一些志愿者,开设了乒乓球、象棋、绘画等各种无偿辅导班。一方面让学生假期有了好去处,让成人教育中心填补学校、家庭的空缺,成为留守儿童的另一个家;另一方面也能让资源、设备不再闲置,发挥应有作用。
当然最为根本的还是建立家长制度。成人教育中心积极利用身边资源,发动有名望的社会五老做家长与留守儿童牵手。与此同时,成人教育中心与这些志愿者一一签订了协议,规定必须做到五个一:每周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辅导作业一次 ;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任课教师、托管人联系一次 ;每两个月到留守儿童家走访一次 ;每学期初制定一份帮扶留守儿童工作计划书 ;每学期末撰写一份帮扶工作情况总结或留守儿童教育经验文章。家长制度实施几年来,针对留守儿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以前经常在外游荡,夜不归宿,逃学的孩子成了乖宝宝,重新回到了课堂。
二、留守妇女、无业人员联系单位,建立职业培训制度
很多时候,留守妇女、无业人员无事可做,表面上看是由于自身原因,更多的却是受限于知识水平层次,缺乏技能,导致无事可做。要脱贫,真正帮助他们,首先必须加强教育,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一方面积极对农村弱势群体无业人员、留守妇女登记造册,积极动员做思想工作,安排一些知识学习 ;另一方面,也积极联系企业,有针对性开展各种技能培训,积极为留守妇女在家就业,无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一年多来,丰利镇成人教育中心共组织几十轮次技能培训以及再就业职业培训,有效帮助上百位无业人员、留守妇女等在家门口找到了岗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帮扶了弱势群体。
三、空巢老人开展娱乐活动,增加亲情交流
针对空巢老人精神空虚等问题,成人教育中心制定了对策。一方面对这些空巢老人进行信息采集,与其子女详细交流,另外,还利用春节期间,组织他们培训 ;平时积极与他们电话、QQ 联系,鼓励他们积极与老人沟通,要求他们路远的每个季度回来一次,路近的每周回来一次,让老人心里有盼头,有希望,不感到空虚与寂寞。去年重阳节,成人教育中心积极牵头,组织一些空巢老人赴子女那里过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残疾人加大社会照顾力度,协助做好服务工作
相对而言,残疾人由于身体等原因,成为农村弱势群体最底层,也是生活最困难的弱势群体。针对他们,成人教育中心重点是做好帮扶,解决生活困难等。一方面联系社区医院,定期给残疾人检查身体,对特殊困难,行走不便的残疾人,中心专门安排人接送,以便把温暖送给他们。另一方面针对他们实际情况,积极联系残联和社保部门,给他们残疾定级,给他们争取社保,以便解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困难。
五、社会矫正人员以心换心,真诚相待
社会矫正人员有心理障碍。一方面社会对矫正人员有看法,有偏见,总带着一种歧视、提防的眼光去看待;另一方面社会矫正人员相对冷漠,对一切都表示无所谓。对此,成人教育中心采取各种措施。一方面多搞活动,让社会矫正人员参与其中,同时开展一些心理健康讲座,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 ;另一方面背后多做工作,让周边居民改变观念,争取早日把社会矫正人员改造过来,只有早日让他们融入社会,社会才会早日多一分安全。
2012年度全市妇联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常规工作和创新工作两项。
(一)常规工作。重点考核各县区围绕建设和谐的主题,大力实施“一法两纲”,抓发展促进和谐,抓维权巩固和谐,抓创建推动和谐,抓基础服务和谐,团结带领全市妇女为加快崛起、构建和谐等方面的工作成绩。
认真抓好“巾帼示范村”创建。围绕五项具体标准,争取将“巾帼示范村”建成妇女参与面广、影响力大的新农村示范村和妇女工作示范点。
深入推进“两牵手、一扶持”工作,大力实施小额信贷,为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提供科技、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积极开展“百岗联百村”结队帮扶活动,为促进城乡妇女的互惠共赢搭建人才、技术、信息、资金互动平台。
巩固、发展、壮大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能人、女经纪人队伍,建立和发展一批以妇女为主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其对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带动、服务作用。
继续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切实加强对妇女创业带头人的培训,着力培养有较强市场意识、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新型女农民。
深入实施“百万妇女创业行动”。继续协调和联合有关部门,为女性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技术等扶持。积极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进社区、进乡镇、进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女企业家队伍建设,提高女企业家管理能力。有针对性地为城乡妇女劳动力就业提供一体化服务,促进更多的妇女实现就业创业,做大做强家政服务品牌。
大力实施“维权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妇女利益协调机制、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妇女群众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抓住《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热潮,不断提高妇女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平安家庭百点万户行动计划”,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全市的“大平安”。
扎实推进“两纲”目标的落实。积极协调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巩固中期评估成果,加强“两纲”数据库建设,深化示范工作,加强妇儿工委组织建设。
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调研和宣传,推动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发挥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长效工作机制。
认真做好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促进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的不断提高。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引导妇女。灵活多样地开展“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主题活动和各种道德实践活动,促进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积极探索妇女思想动态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准确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着力做好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消除消极因素的工作。
加强社会化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一法两纲”,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和妇女工作的新成就。推动完善妇联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联络员、新闻宣传工作评比表彰等制度。
推进和谐家庭创建工作。以和谐家庭统领各类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同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十星级文明户”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有机整合起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进农村和谐家庭建设。
实施“双合格”家庭育人工程。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责任,不断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继续发挥春蕾计划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的扶贫助学作用。
拓宽妇联组织的覆盖面。按照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的要求,巩固和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积极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建立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推进妇联执委工作制度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妇联阵地和实体建设,改善设施条件,完善服务功能。
加强妇联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妇女工作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多出、快出对党和政府决策有参考价值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成果。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价体系,努力使妇女工作越做越有成效。
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妇联干部驾御市场经济的能力、推进自主创新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社会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创新工作。贯彻落实省妇联十届六次执委会精神的创新思路、得力措施和工作成效。
围绕构建和谐的主题,在“百万妇女创业行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创造性地组织开展的有影响、有特色、见成效的工作;或在当地影响较大,得到党委、政府肯定的经验做法。
贯彻落实省妇联2012年工作部署,推动常规工作的深化发展效果显著或得到省妇联、市妇联推广的经验做法。
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难点问题方面具有独特性、首创性、突破性并取得明显效果的工作。
围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妇联工作新机制,改进妇联机关作风,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成效的经验做法。
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在拓宽妇女组织覆盖面、增强基层妇女组织活力、配齐配强基层妇女干部方面有新举措、新进展。
二、考核办法
各县区妇联在总结全年工作时,要分常规工作和创新工作两方面分别总结,进行汇报交流。综合考评继续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的办法确定考核档次。其中常规工作占60分,创新工作占40分。参加考评人员为市妇联正副主席、各县区妇联主席、市直妇工委主任和市妇联各部室主要负责人。
一、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我县两纲全面如期达标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对全县今年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根本利益的高度;从服从服务于“保增长、保发展、保稳定”工作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新闻、专题、专栏等多种节目形式,大力宣传我县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两纲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以及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成就。提升妇女的社会地位,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县“两纲”全面如期达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以促进两纲达标为重点,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
1、按照县委全力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扶贫救助网络,加强农村妇女现代适用技术,妇女创业带头人等培训。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和上门服务,引导、帮助农村妇女学习现代农业知识,掌握生产技能,更新生产理念,实现增收致富。
2、积极配合抓好“贫困母亲救助行动”、计生“三结合”等扶贫项目的实施,不断拓宽项目引进渠道,发挥项目辐射作用,提升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与贫困妇女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贫困妇女增收脱贫。
3、以灾后重建推进改善民生为契机,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灾后重建,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的文化生活条件,拓展农村妇女儿童接受科技、文化、艺术教育渠道。
4、加强与女干部、女知识分子联系,切实掌握妇女人才发展动态,引导女干部、女职工投身于科技创新实践,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岗位成才。
5、配合有关部门继续为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帮助和引导妇女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进城女农民工的技能、职业道德和文化素质培训,推动她们真正融入城市,在城市安居乐业,成为新市民。
6、结合“五五普法”宣传活动,以宣传《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综合治理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教育引导妇女增强法制意识,强化公民责任意识,提高妇女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能力,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7、充分发挥妇女组织作用,认真履行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职责,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关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反映妇女诉求。
8、积极参与妇女利益诉求机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依法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典型案件的力度。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引导妇女通过合法、有序、理性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
9、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平安。全面推进妇女“面对面”预防艾滋病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妇女防止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切实维护艾滋病感染者和致孤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女性健康保护,积极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妇科乳腺疾病普查普治活动,增强妇女防病、治病和自我保护能力。
10、积极参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共享蓝天”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以支持、维权、关爱、宣传为重点,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1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妇女及家庭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系列道德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引导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系列活动,充分展现广大妇女及家庭崇尚和谐文化、廉政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风貌。
12、深入开展和谐家庭创建工作,以家庭和社区为载体,将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置于和谐社会建设之中,以开展“巾帼共建和谐”,推进和谐家庭道德建设为切入点,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认真做好两纲实施的总结评估
要按照两纲监测与评估工作要求,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制定终期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通过两纲终期评估自评,认真总结两纲达标情况、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措施。
四、着力开展新两纲编制工作
成立新两纲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两纲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针对重难点和热点、焦点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讨论、论证,着力抓好新两纲的编制工作,确保新两纲具有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