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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内容抽象,缺乏可执行性我国已出台的法律法规由于涵盖范围广、包容性强,对于解决劳动保护措施方面的问题针对性不强,很多都只是笼统地提出对策或者努力方向,缺少实施细则等配套的法规来辅助提供一种具体、可行性的操作机制,使得一些法律条文还停留立法层面,真正由纸上法转化为活法的微乎其微。如卫生部和原农牧渔业部1987年颁发的《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所有乡镇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卫生部门的劳动卫生监督。凡新建、改建、扩建的乡镇企业,劳动卫生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已建成投产的乡镇企业,劳动条件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逐步达到国家或地方卫生标准。《办法》还强调指出,乡镇企业不得安排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者从事有害作业和繁重体力劳动,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胎儿和婴幼儿健康有影响的有害作业。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的乡镇企业,应建立定期监测制度和劳动卫生档案。违反本办法,造成职业危害加重或严重后果的企业领导及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本办法从宏观上对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但在微观有待完善。其未能有针对性地对乡镇企业职工这样特殊的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保护,为他们提供便捷有效的保护措施和手段。2.行政部门和工会对劳动保护工作监督不力《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第10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履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等职责。这里所说的检查是指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还是抽查?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导致该项职责运作起来没有形成固定的检查周期。举报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劳动者积极检举揭发用人单位的不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对检举揭发的劳动者进行专门保护,部分劳动者害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可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实际状况不令人满意。用人单位内部的工会组织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企业因劳动保护措施不完备而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未及时进行有效的监督。工会不是执法机关,没有足够的权力,且其成员大部分本身就是劳动者,受制于用人单位,现实生活中还大量存在着工会主席被用人单位收买的情况,从而导致工会这一重要的监管机构形同虚设,不仅降低了工会组织的权威形象,也使得工会在保护劳动者方面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3.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薄弱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没有社会责任感。企业在逐利天性的驱使下,追求利润最大化,势必会尽可能减少成本,从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设备下手,能省则省,或者选择较为劣质、便宜的用品和设备,弱化了劳动保护工作,没有承担其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缺乏相应的知识。劳动者在利益上受制于用人单位,经济上不独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保护方面的问题,不敢检举揭发。加之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意识不强,对于用人单位侵害其劳动权益,不会据理力争,拿起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4.技术不达标,存在潜在危害当前社会新兴产业飞速发展,由于劳动防护措施不完备而导致的潜在的职业危险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有时很难发现和检测,容易诱发一些劳动安全事故。比如在电子厂中的核辐射、化工厂中的尘毒危害煤矿的粉尘危害等等。一桩又一桩的职业危害事件无不在向我们敲响警钟,必须加强技术发展,提高检测水平,及时淘汰劣质防护用品、设备,更新、引进先进劳动器具,使得劳动保护措施真正有保障[1]。
完善乡镇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劳动保护立法,强化企业法律责任尽快出台与已有立法相配套的细则、条例,弥补法律法规的漏洞,使其更有可操作性。建议制定狭义上的劳动保护法,专门调整劳动保护问题,规定可涉及劳动防护用品、设施的配备与监管,劳动保障监察的运行程序和强制措施,劳动卫生安全工作环境监管等等方面。在这方面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比如德国,在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中,原联邦德国也于1974年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法》。两德合并后于1996年修改完善并颁布了《劳动保护法》,该法规定详尽具体,规定了企业是劳动保护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建立由雇主代表、工人代表和企业医生及劳动保护专业人员组成的企业劳动保护委员会,并对该委员会的任务做出了规定[2]。现行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轻微,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为了惩治对待劳动防护用品能省则省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3条明确了处罚力度:对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目前相比较企业收益而言,很多企业会选择接受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对整改意见置若罔闻,究其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这无形中助长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所以必须尽快调高惩罚基准,同时相对明确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使处罚落到实处,给违法者以警示。2.加强劳动保护执法监督,严格依照法律进行监察,强化执法监督功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严格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履行自己的职责,完善检查和检举揭发机制。确立日常检查制度,定期对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实施状况进行监督。同时明确检举、揭发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勇于揭发的劳动者的保护,消除劳动者的顾虑。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协助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进行定期、全方位的检查与监督,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提出一定的整改意见[3]。对置若罔闻、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置职工安全于不顾的企业应建议有关部门对其采取惩罚、整治措施。3.加强法制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加大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劳动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于乡镇企业而言,要提高其安全意识,自觉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提供质量合格与种类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积极主动接受工会组织和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职工而言,要提高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综合运用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各种途径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4.设立行政许可,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生产的监督政府对于劳动保护器具的生产许可应从严把关,将许可证颁发给真正有资质的生产商。并由具有国家资质的社会检验机构对器具进行强制检验认证,质量合格的颁发认证标志[4]。在投入企业生产过程中,政府也不能放松监督,采取抽查或者定期检查的方法,保证劳动保护器具的质量。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说明及相关标准中的要求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制定并实施适宜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职业、工种要求发放不同种类的、质量合格的防护用品。职工也有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和责任[5]。
关键词:女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01
随着新时期女职工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价值观等的转变,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是女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整个企业劳动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持稳定、实现安全发展、创建和谐企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新时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产过程中,女职工没有形成主动维护自身安全与健康的意识,没有“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的自觉行为。由于女职工的生理机制和社会的传统观念,她们在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同时,还承担着生育子女和操持家务的重任,相对男职工来讲其竞争力处于弱势地位,这就导致女职工对劳动保护的意识不强,甚至是缺失。只有改变观念,提高认识,调试好两种角色的转换,才能切实做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
二是忽视了女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女职工劳动保护与企业安全生产息息相关,而安全生产的重点是设备和人身安全。以本公司为例,女职工虽然为数不多,但其独特的生产运行方式和艰苦复杂的工作环境,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以及保持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心态,对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如何使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在公司的安全生产中发挥作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
一是加强女工组织建设,为女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是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保护女职工的劳动安全健康不受侵害,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由于受公司点多、面广、战线长等地理环境所限,公司女工工作开展的不是很好,组织的女工活动也是索然无味,无法调动女职工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如何使基层女工积极响应工会开展的女工活动,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首要问题。在这方面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鼓励女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如:在广泛深入开展争当巾帼建功示范岗和争创三八红旗手活动中,引导女职工克服家庭和工作中的种种困难,比学习、比技术、比干劲、争一流。帮助女职工掌握岗位技术,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展示女职工立足岗位、奉献成才的崭新形象。选树“巾帼示范岗”等先进模范,利用各种媒体和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增强女职工敬业精神,以此不断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加大宣传,增强法律培训教育。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职责。女职工由于其生理机制,必定要经过经期、怀孕、生育、哺乳、更年期等特殊时期,企业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女职工的生理机制而制定的特殊保护,如生育有产假等,都是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增强的具体体现。加大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是各项政策法规得以有效实施的保障,是强化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的有效手段。
三是加强女职工培训,提高女职工综合素质。面对科技高新化、信息网络化的发展态势,提高女职工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增强业务本领和竞争能力,是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因此,女工组织应对女职工开展以健康保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护和素质提升能力。如:组织开展一些妇科疾病知识讲座、评选一些优秀家庭教育经验论文、让家庭教育突出的女职工进行经验分享等等。以此激发女职工自觉接受教育,提高素质的主观能动性,确立起女职工自强不息,追求出类拔萃,充分实现自身价值及高成就的主体意识。使女职工继承和弘扬中国妇女的优良传统,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更重要的是可以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女职工的学习、应对、竞争、决策和创造能力,从而推动女职工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有利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是加强源头参与,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工作条件,适时保证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环境的通畅。依托职代会提出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决议和提案,努力实现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的源头维护。认真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确保女职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必要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关心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的改善情况,研究与探索更深层次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问题,立足实际,从制度上解决设备、工作环境、外部环境因素等对女职工身体的伤害以及女职工心理健康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五是突出维权职能,是积极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根本所在。维护女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不仅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不可推卸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把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与切实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与水平,改善女职工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企业女职工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就能够有新的突破,达到更高的水平,就能消除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的许多问题,从而对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可通过建立女职工温馨驿站等多种形式,使女职工工作更加细化、规范化、人性化,进而增强女工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充分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对女职工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女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关注涉及到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和方案并维护其权利。在为女职工办实事上,定期组织女职工进行妇科普查,使广大女职工能有健康的身体,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只有扎实开展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就能够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进而激发广大女职工投身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企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英文名称:Journal of Mining & Safety Engineering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主办单位:煤炭工业矿山压力情报中心站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16开
国际刊号:1673-3363
国内刊号:32-1760/TD
邮发代号:
发行范围:
创刊时间:1984
期刊收录:
EI 工程索引(美)(2009)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中文核心期刊(1996)
中文核心期刊(1992)
期刊荣誉:
Caj-cd规范获奖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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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人力资源会计是对人力资源进行价值核算和管理的一种活动。一般包括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和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前者是以会计原则为准绳,提供有关人力资源的货币信息,后者是利用人力资源的货币性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对人力资源的选择、使用、开发、配置。保护、评价等的管理活动。本文拟对人力资源会计中的人力资源投资效益及其评价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人力资源投资的范围和内容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将人力资源投资的内容概括为五个方面:①医疗和保健支出。②在职人员脱产、不脱产培训支出。③学校教育支出。它包括学生直接用于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的费用和学生上学期间所放弃的收入(机会成本)。④企业以外的组织为成年人举办的学习项目。⑤个人和家庭为适应就业机会的变化而进行的迁移活动的支出。
企业的人力资源投资是企业单位为获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进行的投资。它可分为企业对人力资源的原始投资和人力资源重置投资两种。前者是指为了获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必须进行的投资。包括:①取得新职工必须的支出,包括薪金、广告费、费、差旅费等;②增强员工的技术、管理、社交等方面的能力而进行的开发投资,包括用于培训的学费、差旅费、材料费、咨询费和学员必要的薪金、补助等。后者是用能够在某既定职位上提供同等服务的人来代替目前在该职位工作的人所必须的投资。包括:①取得能提供同等服务的新人所进行的投资;②培训新人使他能在既定职位上达到预期业绩水平所进行的开发投资;③原任职者离开其岗位的遣散费用和组织所需要的代价。
二、人力资源投资效益的分析与评价
(一)从投资主体看
对于人力资源投资,不同的投资主体有着不同的考虑,从而就有着不同的投资动机与投资行为,并具有以下不同的效益内容。
l.国家即政府所关心的是通过该项投资能够达到综合效益,并注重投资的产出率。从国家角度看,投资的效益包括:①满足社会成员的有关需要,如办公立学校、医院等,这是政府的基本责任;②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增加人力资源的生产动力;③有利于实现社会平等,促进社会进步;④与国家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相配合,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国家的经济目标,促进国家财政收入的提高。
2.企业是具有独立权益的经济实体,它所关心的是通过投资增加经济活动的效益。从企业角度看,投资的效益包括:①满足自身业务活动对各种人力资源的需求;②为企业长期发展的目标服务,即保证企业不断成长的持续性适用人力资源的供给;③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增强个人发展的实力,提高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与竞争力;④有利于树立企业的公共形象,从而有利于吸引人才、壮大企业的实力,并能获得社会人力资源的回报。
3.作为社会劳动者的个人,所关心的是经济支出为自身的生活目标服务,取得人生生涯发展的效益。从个人的角度看,投资的效益包括:①促进自身劳动能力的形成,获得立足于社会的“资本”;②能具备特定的职业技能,有利于个人的择业和就业;③获得发展创造条件和机会,有利于晋升和事业的发展;④使学识、观念、修养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促进人的自身全面发展;⑤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回报,即一定时期的投入,可以转化为以后较高的工资收入。
(二)从投资的具体内容看“从企业人力资源投资的具体项目或内容上看,由于在企业内人力资源的流动,一般不涉及人力资源的迁移投资问题。企业人力资源投资的项目不同,其效益的评价亦有所不同,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员工本身生产投资效益评价。企业员工本身生产投资的含义是用于形成员工正常健康人体的生活消费的费用。劳动者通过生活消费维持了健康的体质,通过供养家属生产出未来的劳动力。这方面的投资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各种报酬。这是对人的生活的投人,也有人的生产产出。但是某个时期的人的生产费用的投入,并不导致即时劳动人口的生产产出,同一时期的投入与生产产出之比,不能准确反映真实效益;同时在计算上也存在困难。因此,评价公式可以表述为:企业员工自身生产投资效益。人口预期生产量。人口生产费用。
2.教育投资效益评价。教育的对象是人,教育的基本功能是培养社会劳动者。这样,教育就具有了“生产性”,其支出就成为一种投资。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源投资中的最主要部分。
企业人才教育的投资是企业自行支付的教育、培训费以及向社会的教育捐助支出等。反映在企业账上的是职工教育基金、学校经费基金以及营业外支出中与教育相关的部分。作为企业,可通过计算某人因学习培训而少为企业创造的收入来进行确认和估计。
教育投资的经济效益,可通过以下途径判断和估算:①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出各种类型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不断发展。②通过教育,促进科技的进步,并将其成果物化到企业生产中,使得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③通过教育,提高劳动力资源质量,并通过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企业产出率大大增加,经济效益大大提高。④通过教育,提高了劳动力资源的质量水平,并促进了人的各种能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加劳动力的流动性和进一步自我开发,减少结构性失业。
教育投资效益公式可表示为:教育投资效益二教育投资收益现值之和、教育投资成本现值之和。
3.保健投资效益评价。人力保健是对劳动力资源采取各种措施,以保持其健康水平。人力保健投资,包括卫生保健投资和劳动保护投资两部分。前者是通过对患病者的医治和健康者的预防措施,来减轻或消除疾病对人类的侵袭,维持人的劳动能力。卫生保健投资包括医疗卫生部门人员的工资、医疗卫生设施、药品等。通过这些投资,可以取得下列效益:①延长人口的平均寿命,以增加人的劳动年限;②保持和提高人们的体力和智力,提高同量活劳动的产出率;③提高企业员工的健康水平,减少患病导致的工作日下降的经济损失和患病后的治疗费用。后者是通过投资改进生产设备、增加防护措施,以保护人力资源。劳动保护投资主要包括:生产技术、安全技术装置,劳动环境监测和治理装置,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有毒有害劳动的保健补贴等。通过劳动保护投资,可减少用于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各种医疗费、补贴费等和由此损失工时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保护了人力资源,使之可以增加产出。
【关键词】我国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效益
一、建筑企业施工与安全效益
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水平,经济问题是产生安全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由此产生的安全经济学就是研究安全的经济(投入、收益、效益)形式和条件,企业通过对安全活动的合理组织和控制,实现最合理的安全投入,达到人、技术、环境的最佳安全效益。
安全的目的首先是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病残,减少财产损失及环境危害。所以,人们不仅关心哪一方案或措施能获得最大安全,而且关心哪一方案或措施的实现最省时、投入少,以求综合的最佳效益,实现系统的最佳安全性。
对安全与经济进行合理调控,宏观上要避免只顾局部不顾整体,只顾当前不顾长远效益的现象;微观上既考虑到先进性也考虑到适用性,既考虑到企业自身的、内部的和直接的效益,也考虑到社会的、外部的和间接的效益,使社会总体的安全得到合理的规划和发展,调动社会各方面安全的积极性,使其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安全效益是指安全条件的实现,对社会(国家)、对集体(企业)、对个人所产生的效果和利益。安全的直接效果是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保障和财产损失的减少,这是安全的减轻生命与财产损失的功能。安全的另一重要效果是维护和保障系统功能(生产功能、坏境功能等)得以充分发捍,这是安全的“价值增值能力”。对安全效益的评价,不仅要重视经济效益的方面,也要重视非经济效益的方面,在讲求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
建筑企业安全效益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利用其有限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对企业工程项目进行投入后,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损失,而产生的一种效益,这种效益既有经济方面的,也有社会方面的。
安全措施的作用和效果往往是长效的,不仅在措施的功能寿命期内有效,在措施失去“功能”之后其效果还会持续或间接发挥作用。如安全教育措施的功效,不是当时当事的作用,如受安全教育者获得的知识、技能和意识,将会使教育者受益终身。从层次上,安全效益分为企业的安全效益和社会的安全效益。对企业生产与销售等经济活动产生的作用和影响,反映了安全的企业经济效益,即内部效益;安全活动对社会投入与产出的影响和作用,对国家、社会发展及企业或集体生产的稳定、家庭或个人的幸福所起的积极作用,体现其社会效益,即外部效益。
二、我国建筑企业施工安全效益实现及发展
安全的非经济效益指对人的安全与健康的保障,对社会安定、环境污染和危害控制的功能等。对于安全的非经济效益的实现,是通过安全技术的、管理的、教育的手段,把事故发生量、危害事件发生量减少,即能达到目的。社会长期以来对安全的要求一直是建立在这种思路和认识的基础之上。由于安全的最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因此这种对安全的认识及其实现过程的请求和指导,是自然与合理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的日益增长,一方面,事故或灾害所带来的不仅仅是人的生命与健康的问题,由此带来更为严重的是经济损失对人类的影响,人类的科学技术在对人类自身的安全实现了一定保障的基础上,应考虑的是经济的发展和高效;另一方面,当今的文化和经济条件使人对安全的要求大为担高,安全的实现手段在当今的生产、生活方式下,其经济的消耗与过去相比,负担大大加重,国此,安全的成本向安全科学技术提出了挑战。基于这种背景,对安全的要求,只考虑其非经挤效益的实现过程就显得极为不够了。
建筑企业安全经济效益的实现在于“减损”和“增值”。为达到这个目的,首先保证事故或灾害得以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实现“安全高效”的目标;同时要进行安全过程的优化;实现“高效的安全”。前者是从安全的目的出发,表明了对安全的“结果”的要求;后者是从安全的过程出发,是对安全手段的要求。
建筑安全的活劳动消耗是指建筑安全活动中所消耗的安全专兼职人员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可用安技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率”、“年均完成安全投入量”、“人均保护工人数”等指标来反映安全括劳动消耗的水平。显然,从降低安全活劳动消耗的要求出发,安全专职入员的配备量是越少越好。在进行安全活劳动消耗或投入的决策时,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价,使安全人员的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和利用,在安全工作和任务得以较好地完咸的基础上,在安全生产的水平得到可靠保证的基础上,尽量降低安全活劳动的消耗。
学习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做好安全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是指用安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管理。它是劳动保护工作发展过程中长期积累发展起来的,是劳动保护管理的一个质的飞跃。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就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其基本条件就是不发生或少发生事故,所以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础,而科学的安全管理是防止事故必不可少的手段。所以,施工企业要加大安全投人,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建立现代企业安全效益计算、考评体系,以此对企业及其高层领导进行考核。把系统工程原理、控制与信息技术运用到安全管理上,对系统的各个要素和各个环节实施过程监控,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安全信息的处理和信息的跟踪,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达到事先控制和预防的目的。把现代安全管理与传统的安全管理结合起来,研究、分析、评价、控制以及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有效地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旎工企业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超,刘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操作实务.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7
[2]冯斌.建筑工程安全效益的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3]蔡心田.建设工程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评价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