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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财政监督理念,推动监督检查工作
提升财政监督理念,完善财政监督是财政管理的延伸,是新时期财政监督发展的需要。从几年来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看,违规违纪问题产生的原因,大体可以概括为:一是由于政策滞后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而造成的违纪。如招待费问题,按国家现行的财务制度规定招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但这一标准已很难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造成单位招待费超支,有的单位私设“小金库”来满足自己需要。二是财务人员政策观念淡薄,业务水平低造成的违纪。如一些单位在财务处理上出现白条列支、固定资产不入账、违反控购采购规定、截留国家预算外收入等现象。三是财政财务管理和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违纪问题。由此看来,如果我们还用就检查论检查、就违规论处罚的财政监督理念来统领我们的检查工作,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财政监督理念不能停留在原有的状态上,而是要提升到新高度,用新的理念来谋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即财政监督要以检查为手段,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为目标,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同时,应与审计部门共建一个监督检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以便进行现代化的、有效监督,构建科学高效的财政监督机制,从而达到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保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内强素质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保障。只有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的监督检查队伍,才能出色地完成监督检查任务。在内强素质上,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强化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督检查干部队伍,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我们一抓学习。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对监督检查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强化学习,就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学习上,我们采取自学和统一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抓工作作风。财政监督是一项严谨而又艰苦的工作,必须有求真务实、坚持不懈、热忱服务的工作作风。每当被检查单位有抵触情绪或提出问题时,我们就不厌其烦地讲解有关政策法规,保证圆满完成检查任务。三抓廉政建设。建立一支清正廉洁的监督检查干部队伍是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质量的先决条件。因此,在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上,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教育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二是要求检查人员不许在被检查单位吃请,不许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纪念品,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正是如此,几年来我局从未发生过违法违纪现象。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为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保证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我们先后制定了《*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市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纪律准则》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而且提高了监督检查机构的整体素质,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外树形象是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保障。检查与被检查本身是一对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取得被检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做法一是执检部门要端正态度,以服务之心来实施检查,将检查工作寓服务之中,以缓解被检查单位的抵触情绪。二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待查出的违纪问题,充分考虑问题的成因、违规程度,按照财政法规做出公正的处罚。与此同时,执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政监督检查人员纪律准则》,严禁吃拿卡要,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公正的平台上进行,真正树立起财政监督检查干部公正廉明、热忱服务的工作形象。几年来,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坚持财政监督寓财政财务管理之中,寓服务之中。我们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规范行为的关系,也取得了被检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由于我们依法行政能力较强,执法形象较好,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可,市政府指令我局对20*年中国*国际矿泉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拓宽财政监督检查领域,深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一)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根据《*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规定,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为的是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降低监督检查成本,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我们着重解决监督检查一口出的问题。首先,在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前,向局内各科室印发“关于各科室拟报年度财政专项检查的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各科室将拟定的专项检查计划,报监督检查局。其次,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再次,根据局党委意见确定内部审计单位。最后形成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法制局批准。20*年,我们将省局安排的工商系统、药监系统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我们计划安排的天然林保护资金专项检查结合起来,用一个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年我们又将省厅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检查和“双清”检查合并在一起,一次性完成两项检查。这既节省了时间、人力、物力,又减轻了被检查单位负担,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二)完善监督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检查质量。财政监督不能就检查论检查就违规论处罚,而是通过财政监督检查发现财政财务管理的漏洞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达到完善管理的目的。这就要求监督、处罚与管理有机结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求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注重解决监督检查中的热点问题,不断深化监督检查工作。
1、强化内部监督,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在认真总结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据此,不断拓宽内部监督检查领域,实现了内部监督由单纯的财务收支审计,向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法规政策和贯彻执行情况的拓展。20*年3月,我们对局属农发办进行了检查,发现在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上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就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农发办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同年6月对所有农发资金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管理,保证农发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2、查管结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到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因此,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几年来,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我们始终坚持以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为目标,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规范行为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第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寓财政财务管理之中。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手段,完善财政财务管理是目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一要发现财政内部管理上的问题,二要寻求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方法,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我们对本地区技术监督系统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各县区的年末经费超支一律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导致各单位的会计报表资产虚增、结余虚增,会计信息不准确。我们为其纠正了这一错误,使各单位能正确地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处理各项帐务,从而规范了财务管理,维护了财经法规。实践证明,我们通过检查找出共性和个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财政管理,促使被检单位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国家财政法规的正确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第二、正确处理行政执法与规范行为的关系。在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势必涉及对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行政执罚,而行政执罚的目的在于增强被检单位遵章守法意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完善财政财务管理。我们对*市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2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整个系统的事业单位都未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原因是财政局在印发相关文件时,只发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没有及时转发,而财政部门本身宣传又不到位,导致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均未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购。我们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此问题做出了从轻处罚并责令改正。由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目的在于规范行为,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为此我们建立了回查制度,对责令改正的问题和应补缴的税金等事项进行回查,该调账的调账、该补缴的税金要补缴,维护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严肃性。
3、拓宽专项检查内容,提高专项检查质量。为了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在认真总结多年来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我们认识到:专项资金检查如果只对账面检查,就不能全面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水利建设专项基金为例,20*年我们受省局委托对本地区水利建设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为了能够客观公正地检查和评价我市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情况,我们从市基建审核中心抽调了一名水利工程技术人员与市监督局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从工程立项、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编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详实的检查并对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查出违纪金额2,200万元。其中: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挤占挪用工程款、超批复概算范围支出、未按规定取得票据、无原始票据列支等,违纪金额2,058万元,占违纪总额的94%。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工程招标形同虚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非中标单位,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程预决算审查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等,违纪金额142万元,占违纪总额的6%。如果扣除尚未取得原始发票列支的违纪金额1,765万元,那么财务违纪金额占违纪总额的67%,工程管理方面的违纪金额占违纪总额的33%。这说明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除了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违纪问题,工程管理方面的违纪问题也相当严重,因此,专项资金检查除了账面检查外,还必须延伸检查相关内容,从而达到客观公正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几年来监督检查工作的体会
一是加强领导是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督机制的关键。建局初期,财政局党委不仅十分重视机构编制和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配备,还协调县区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了较为精干的专职人员。随着监督工作的发展,市财政局精干整化了监督检查局和监督检查办公室的力量,以财政局文件形式印发了监督检查局制定的《*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等多种工作制度和规范,要求各科室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局开展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在抓典型案例出“精品”工作中,或遇到较大阻力和繁重任务时,财政局领导都及时帮助我们解决。实践使我们感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始终贯穿在整个监督检查运行机制之中,特别是关键性的工作。
二是建设高素质的队伍是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市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这支专职队伍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较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已基本适应了监督检查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高素质队伍是解决时间紧任务重的重要举措,我们在广泛深入开展全市的监督检查工作中,采取临时抽调专业人员加之上岗前培训的办法,来组建兼职检查队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增强财政监督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计划性,避免重复检查,根据《财政部门内部检查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区财政局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财政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
2013年,我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十精神,立足长远,服务大局,紧扣财政中心工作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构建事前参与、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和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财政监督机制,不断推进财政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
二、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及重大支出项目的专项检查。重点选择资金量大,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项目,如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民政救灾救济、公共服务事业等领域,在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的同时,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同时提高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开展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对区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部门预算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进度等作为检点,同时在检查中注重对“三公经费”的检查,严查资金混用现象。今年,将着重开展非税收入征缴、银行账户监管、国库集中支付审核等方面的检查。
(三)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及财政性收入缴纳情况检查。继续开展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长效监督机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开展以税收为重点的财政性收入检查,大力整顿和规范财税征管秩序,严格税收征管,加大对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监督力度。2013年选择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大户、高新技术企业和享受财政补贴项目的企业开展税收征管质量的检查,通过检查和分析,进一步加强收入监管。
(四)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政国库资金的银行对账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及其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市财政国库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对本区财政国库资金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五)案件检查。关注党和政府重大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民生政策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这些与问题引发的人民来信来访,在规定时间内查处并答复举报人,各级回应社会关切。
(六)开展财政改革监督及绩效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国有资产管理、镇财镇用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等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各项改革深入开展。同时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根据财政部令第58号“财政部门每年对本部门有预算管理职能的内部各业务管理机构的重点检查数不得低于该类机构数的30%”的要求,结合法制财政建设考核点,开展对乡镇财政所、内部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三、财政监督检查的要求
1、严格计划管理。按照《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稽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财政监督检查科要及时跟踪各有关科室对今年检查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政策。强化对我区重点工程监管,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协调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重点工程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扩大内需保增长及重点工程的工作落实,按照区政府的部署,成立区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林耀中任组长,成员由区纪委、监察、发改、建设、财政、审计、效能办等单位人员组成。
监察的主要内容
专项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一是有否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三是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区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四是招投标、施工队伍管理、工程(包括主要材料和设备)质量、设备采购、工期进度、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及工程竣工验收和投入使用情况等;五是有否行政不作为,有令不行,效率低下等问题。
监察的主要方式
根据各个重点项目工程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按照“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组织实施,采取“提前介入、计划备案、突出重点、全程监督”的方法,对各个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投资立项、审批等重点环节跟踪问效入手,进一步深化重点项目工程投资监管措施落实。一是强化领导,落实项目责任制。对照项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强化督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对项目实施单位均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三是强化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监察工作,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于推动重点工程进展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执法监察的重要意义,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日常沟通与协调。
注重餐饮服务监管,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及亟需加强的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一是主动履职,顺利交接,稳步推进。月份,局与县卫生局进行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与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交接。职责顺利交接完成后,局积极适应角色转换,派出100多人次对县城480多家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印发《致全县餐饮企业和全体食堂业主的公开信》,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餐饮食堂监管工作。局承担了县“两会”、高考、广东省()龙舟锦标赛三个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出动车辆100多台次,监管工作人员280多人次,深入开展餐饮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活动期间,没有出现一例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事件,得到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积极开展各项食品专项整治。局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巩固安全基础,提升安全水平,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首先,开展罗丹明B火锅底料的清查工作。分别于“元旦”、“春节”期间及四月中旬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罗丹明B火锅底料清查工作,共检查了88家以火锅为特色的餐饮单位,未发现含罗丹明B的火锅底料。其次,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黄志明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对大型餐馆、集体食堂、经营火锅、麻辣为主的餐饮店、饮品店及含凉菜、烧卤熟肉、糕点制作项目的单位进行检查,对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进行登记备案。签订承诺书180多份,收缴各种过期变质调味料、添加剂、着色剂约25公斤。此次行动,共发放画报1000余份、有400余家餐饮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不非法使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查处餐饮违规行为2宗。第三,开展清查清缴问题乳粉整治。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共出动387人次,检查396家餐饮单位,未发现有使用问题乳粉的违法行为。第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2010]36号)文件精神,局成立了餐饮服务环节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托幼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等集体食堂、中小餐馆、火锅店、快餐店、小吃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用油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13人次,全面检查了县城及周边的学校食堂共90余家,宝龙工业园、南山工业园厂矿食堂7家,餐饮服务单位267家,现场查封无标签标识、无有效购进票据的散装食用油大约1000公斤及其他过期食品一批。
三是严把行政许可关,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切实把好行业准入关,增加透明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截止目前已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90余家,选址项目审查75余家,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65家。根据《关于开展更换<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通知》要求,局高度重视,召开会议部署我县400多个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统一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工作,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换证工作。同时,为提高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餐饮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不断更新知识,促进我县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7月下旬,局对全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参加人员共1200余人。10月22日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有500多人参加,培训结束后进行相关知识考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注重保健食品监管,让百姓用的放心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它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保健食品的需求持续增加,虽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十分重视,但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为净化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让百姓用上放心保健食品,局积极做好保健品发证、换证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按程序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保健品市场准入关,有序开展保健品发证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程序,逐一做好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关、验收关和审批关。共核发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9家,换发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3家,变更6家。制定了日常检查工作计划,对经营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出动车辆35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0家,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25家,发出整改通知21份,进一步提高了保健品企业管理水平。
同时,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化妆品非法添加和化妆品违规标识监督检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组织人力,深入到经营企业进行监督专项检查,查处有关非法添加药物的“e脂果俏妹牌减肥胶囊”等假冒保健食品,依法查处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抽查化妆品89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9种,已按相关规定责令整改。另外,努力做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建设工作,加强节日前后、大学生运动会、龙舟赛期间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注重药械监管,提高药械安全保障水平
局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药械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尽最大努力避免药品安全隐患演变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优质高效的就医环境。
一是严格实施GSP认证,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为切实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GSP重新认证工作,局起草印发《县年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和GSP重新认证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及时告知各药品经营企业按规定要求提交认证和换证材料,做到早计划、早动员、早部署。深入经营企业认真开展现场帮促指导工作,解决企业在认证换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动员经营企业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申请GSP认证和换证,严格对规范GSP申报材料的初审上报,遵循“帮促到位,坚持标准”的原则,有15家药品零售企业顺利通过了GSP认证并取得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的规定办理相关药品行政审批事项,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新开办4家零售药店,领取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已全部通过了GSP认证。另外,局对全县8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后跟踪检查,有效规范了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