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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民族中学679200
我校是一所农村民族学校,学生生源主要来自本乡的各个小村寨,傣族学生居多,还有景颇族学生、阿昌族学生、德昂族学生、汉族学生等。在一个多民族学校当班主任,工作辛苦、复杂、责任重大、工作难做,特别是在农村的初级中学,由于住校生多,班主任工作更困难、责任更大,所以很多老师都不愿当班主任。我认为班主任工作虽然难做,但只要全身心的投入去做,跟学生心与心的交流,也一定能做好。
在具体工作中,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了解学生、 记住学生名字
在一个多民族地区从事教育工作的班主任,从接班的第一天起,应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既要了解每个学生的文化基础、家庭情况,个性、爱好、能力等特点,也要掌握全班同学的民族构成情况,了解班上每种民族学生基本的民族特性及经济状况,这是制定切实可行的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前提条件。
其次班主任还应较快的记住学生的名字,并利用有民族特性的话或鼓励性的话叫出学生名字,例如:你是性格温和的傣族"小卜少"(小少女)×××;你是勤劳勇敢的傈僳族小伙×××等等。想像一下,在课堂,在校园,我们能清楚地叫出学生的名字,我们能亲切地和学生聊天,学生心中会是怎样的自豪和惊喜!对一个人来说,名字,是与自己关系最亲密的符号,也是最能够引起自己重视的字眼。新到一个班级,学生渴望得到班主任的注意和关心,而让学生觉得自己确实得到班主任的注意的,自然莫过于第二次见面时班主任就能叫出自己的名字。哪怕是违反了纪律的学生,我们能点出他们的名字,指出他的错误,他心中也会受到触动。记住学生的名字是教育公平的表现,也是顺利开展教学工作的前提,所谓"亲其师,信其道也"。
2.班级组建——选拔和培养一批优秀的班干部
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级管理搞不好,学校的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要建设一个积极向上、团结友爱的班集体,仅靠班主任的力量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有一个得力的班级助手,这个助手就是班级干部。班干部队伍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班级的好坏。在组建班委时,除考虑有工作能力,肯积极负责,品学兼优等条件外,还要注意班委的民族构成及各民族人的性格特征,例如傣族学生性格温和细腻、爱干净、喜爱歌舞,适合当卫生委员、文艺委员;景颇族学生热情耿直、坚强刚毅、骁勇强悍,适合当班长、体育委员、劳动委员,阿昌族学生性格开朗、厚道,适合当生活委员、组长等。当然不能只选择民族学生当班委,只是注意引导学生选举有能力的少数民族学生担任班委。班主任应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干部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这样才能够建立起一个讲团结、有威信的班委,使每个学生都感受到自己的民族在班上是受同学尊敬的,是受教师重视的。这样才能激发起每个学生关心班集体,热爱班集体,维护班集体荣誉的热情,积极主动完成班集体的任务。
3.思想教育——树立民族学生自信心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培养人就是培养他对前途的的希望,中学是一个学生学文化、长知识、学做人的重要阶段,关系到一个人将来成长为什么样的人。
民族班的学生大多生活在僻、平困的山村,由于受生活和传统观念的影响,他们性格较内向,不善交流,兴趣、情感被一些思想所禁锢,入校前,多数在乡村学校就读,由于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一般表现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较差,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不灵活,致使学习成绩不佳,学习信心不足,学习兴趣淡薄,一些心理素得不到正常的发展,长此以往,形成一种自卑心理,认为自己脑筋不够用,难以学好。因此在多民族学校和班级中,班主任除了加强思想、政治、品德的教育外,还注意向民族生进行国情、省情、州情、县情教育,介绍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人口大国,在各行各业都有民族人才,而且国家鼓励、提拔和重用少数民族干部。从历史上看,也有许多少数民族人才名垂青史,如郑和等。并不断告诉他们少数民族与汉族从生理上、智力上基本是一样的,不要被"民族生,脑子笨"的假象迷惑。所谓"笨"、"落后",其实主要是受教育程度的差异,现在有了较好的学习条件,只要自己振奋起来,努力学习,就能改变"落后"的状态,就会有出息。当他们认清了自身的价值,就会充满自信,积极主动学习。
4.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 营造一个团结友爱的班集体
平等对待每个学生,这是对班主任的起码要求。在多民族班级中,平等对待每个学生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原因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长期落后于汉族。有的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时甚至听不懂普通话,这时如果老师强制要求他们来校不准说他们的民族语言,要学会说普通话,他们会认为老师歧视他们的民族,他们会闭嘴不说话。作为班主任,首先鼓励各民族学生间相互学习各种语言,告诉他们多一种语言,多一条路子,班主任也学一些各民族的日常用语,适当和他们交流,他们会非常高兴,并和你很亲近,然后再慢慢鼓励他们在学校应多用普通话交流,因为普通话是通用语言。其次应该从思想上、感情上对每个学生都一视同仁,在工作和教学中平等对待每个学生,而不能厚此薄彼、喜此厌彼。有必要时对少数民族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帮助和爱护,在安排各种活动时,要充分照顾少数民族的特点,注意发挥少数民族学生的长处。例如傣族学生、景颇族学生喜爱歌舞,元旦晚会时尽可能提供条件让他们发挥其潜能等。只有对民族生更多的关爱,才能有助于我们的教育工作,班级才会更团结。
教育学生相互尊重。融洽、和谐的同学关系,温馨、欢悦的班集体生活,良好的班风,是学生求学和生活的理想环境,也是班主任追求的目标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同时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实施教学计划和管理的基础。在多民族班级中,班主任应十分重视教育学生相互尊重其他民族的语言、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坚决制止不利于团结的语言行为和有违民族风俗习惯的事发生。记得有一次两个学生打架,我赶到时有一个学生已被打得流鼻血,哭得很伤心,我一看很生气,抬手就打了另一个学生一巴掌,他握着拳头一副不屈服的样子,第二天就不来上学。那次我当班主任一点不成熟,后来我才了解傣族人忌讳别人叫他们"摆邑",那是对他们民族的不尊重,那个学生犯了他们的忌讳被打,我没有了解情况全部把责任归给了那个傣族学生,对他批评有些过分。后来我和那个学生去他家赔礼道歉才解决了这事。通过此事我很注重学生之间语言,风俗习惯的了解,在表扬、奖励或处罚时,注意把握恰当的分寸,也注重沟通各民族学生之间的感情,利用各种活动有意识地培养他们之间的友谊,化解各种矛盾隔阂,努力营造一个奋发向上、团结有爱的班集体。
5.做好家访工作,多与家长沟通
班主任作为学校全面负责班级教育工作的教师,处于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中心,是联结三方面教育力量和影响的核心。众所周知,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家长是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师的得力助手。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的根本利益和愿望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把学生教好,使学生成才。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家庭教育的有利因素,避免或克服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主动地争取和依靠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趋于一致,这就需要班主任与家长的沟通。班主任与家长沟通时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召开家长会、打电话、家访、来校面谈等。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不管学生有没有犯错,作为班主任首先得尊重家长,应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用征求意见的态度与家长进行沟通,用爱心感化家长。
少数民族学生家长,不少人因自己的孩子学习不理想,家庭经济困难,难于考上中专、大学,即使考上,也读不起,另外很多少数民族家长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因此,对供孩子读书并不热心,甚至很不情愿,这是造成少数民族学生辍学率高的重要原因。所以,民族班主任更应该经常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争取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了解支持。要多向家长通报学生的成长情况,使他们理解孩子接受基础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而愿意送子女学,乐于供孩子读书。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综述
中图分类号:G12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3-0035-06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民族的核心要素。文化与民族社会群体之间通过“传”与“承”两个并存、继起的环节实现有机的整合,促使文化在传承过程中呈现出稳定、延续、再生的特征,最终形成模式化发展。
一直以来,传承一词常出现于民俗学研究中,是最先用于民俗学研究的一个基本概念,“传承性”也被看作是民俗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而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提法转变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强化了传承观,这使得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传承”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由此,关于“文化传承”的概念使用开始普遍并向加速发展,有关“文化传承”的著述和论文也接踵而出。
笔者对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关于文化传承的研究进行了梳理,认为近年围绕着文化传承的研究,可以总结为对文化传承概念的再认识、文化传承机制的探寻、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探讨、文化传承人的研究、文化传承途径的创新探索五个议题。下文择要阐述其中的研究情况,以期对今后的文化传承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一、文化传承概念的再认识
在学术界,“文化传承”一词出现已久,是早已为人们所用的一个名词。从19世纪中叶起,就有学者对文化传承问题进行研究。然而,很少人论及文化传承的内涵和本质,也未确切地予以概念界定。祁庆富教授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与传承人》一文中指出,在汉语词库中“传承”不是古语,而是新词。在古代汉语中,“传”和“承”分离,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语词。只有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的《既代汉语词典》有简短的“传承”词条,即:“传授和继承”。在他看来,传承是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但是文化传承的现象绝不仅仅局限在民俗学范畴,而是传统文化的根本性特征。因而也是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对“传承”概念的认识,应当从更宏观的“大文化”视野拓宽、加深理解。而正确理解传承语义与内涵,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及保护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在目前关于文化传承的著述中,学者赵世林给出了一个文化传承较为广义的理解,认为:“文化传承是指文化在民族共同体内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的过程。这个过程因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约而具有强制性和模式化要求,最终形成文化的传承机制,使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具有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等特征。也就是说,文化传承是文化具有民族性的基本机制,也是文化维系民族共同体的内在动因。社会成员正是通过习得和传承共同的民族文化而结成为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笔者以为,对民族文化传承作这种定义性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传承”以及全面的认识传统、把握文化,从而能更好的理解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二、文化传承机制的探寻
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研究这一议题的学者,分别从两种不同的路径探寻文化是如何在传统生态环境中得以传承的。
第一种路径是寻找文化传承的渠道或媒介。晏鲤波认为民族文化典籍的保存与流传是实现民族文化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迟燕琼在炒数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一文中指出,节日是人类社会各个族群普遍传承的一种重大的显性文化事象,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是最具地方特色、蕴含丰富意义的文化符号。它总是更集中、更充分地展示着多彩多姿的民族习俗风尚,传承着民族的精神和文化。并以一种显性而独特的方式承载、传递着民族的传统文化艺术,是各民族多样性文化得以集中表现和传承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功能。也有学者从的角度看待文化传承。陈瑞琪就认为以宗教为载体,不仅使民族的民俗情结、传统文化情结、民族认同感、群体的内聚力得以加强,也使民族文化传承得以为继。李志清通过对桂北侗族抢花炮仪式性体育的“深描”,同样得出信仰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这一结论。基于符号学的角度,祁庆富教授认为文化传承是以象征符号为最基本的运载工具和传递手段的。他指出,社会的文化体系是由社会的象征性的符号,如语言及其结构、事物及人物的称谓、事物或社会关系的表述形式、神话及社会文化中的标志等等表现出来的。象征符号,是约定俗成的,为本民族成员所认同。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象征符号过程,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才得以展现、传承。传统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又一渠道也进入了学者们的视野。孙丽婷以阿昌族的家庭教育为例,认为家庭教育使阿昌族的民族语言、传统生产劳动方式、风俗习惯等得以代代相传。其中牢固的婚姻制度,以及重视母亲在儿童教育中的作用等是阿昌族文化通过家庭教育有效传承的原因。由此得出结论,家庭教育在各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对本民族成员的成长、民族文化的传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此以外,更有学者从宗族制度对文化传承的影响进行探讨。吴尔泰先生以赣傩为例,指出,赣傩无论作为一种民俗事象,还是一种文艺形式,历时二千余年风雨沧桑而不绝,这在中国文化史上都不多见。创造这一“奇迹”的原因很多,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封建宗族制度在赣傩的传承和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和制约作用。
以上研究是从单一的渠道进行探讨论述的,然而,文化传承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过程。由整体性出发,索晓霞在对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运行机制进行动态分析后得出结论:制度和法规形成的社会强制,民族社会生活中的潜移默化,道德和禁忌形成的心理约束,正是潜藏在各种文化传承现象背后的“看不见的文法”。赵世林将民族文化传承的社会机制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以家庭为中心的亲亲强制、以村寨为单位的社会监督、特殊状态(战争)下的高强传承、族际交往中强化的自我意识、意味着义务延续的祖先崇拜、宗教意识。这些从整体进行的研究,让我们得以窥知文化传承的不同渠道。从另一种路径研究传承机制的是解读文化传承的方式。索晓霞在研究了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方式后,指出了几种具有普适性的传承方式。(1)一对一的方式。这种方式偏重于民族物质生产文化。(2)一对多的方式。传承的是宗教意识、民族意识,可概念化为文化模式、文化观念,偏重于精神文化的范畴。(3)多对多的方式。这种传承方式主要体现为通过规范文化在社会生活中进行无形的调控,客观上达到文化传承的目的。这些都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李灿松、周智生通过对鹤庆新华村民族手工艺的田野 调查,认为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互传授、开放式的学徒招收等形式构成了传统手工技艺的主要传承方式。马春莲教授也从口耳相传、心领神会等角度论述了音乐的传承方式。除此以外,不少学者也对文化不同门类的传承方式有所关注。
上述研究都是从传统生态环境的视野中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学者们或从总体上把握文化传承的机制,或就影响文化传承的某一方面进行论述;或查阅文献记载并在一定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某一文化对其传承的生态环境及其方式进行综述。其中所获知的途径与方式都可给当代生态文明下的文化传承以重要启迪。
三、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探讨
在传统社会中,人文、生态环境的相对稳定,使得文化承传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与延续性。如同赵世林教授所说,在这种环境下,文化传承具有社会强制性和不可选择性。燃而,在现代化进程中,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众多学者也充分意识到了要从变异性来看待文化传承。正如祁庆富教授所言,对于文化传承的研究,不仅要充分注意到传承文化的“民间性”,还要重视其民族性、群体性以及传统性与现代织在一起的文化变迁性。因此,在当前的文化传承研究中,从文化变迁角度探讨“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关系成为焦点。国内研究这一命题的学者,更关注文化传承与当前社会转型的关系,常采用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动态分析路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门类划分,冠以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文化空间、民间文学等名目,结合相关的田野调查,针对某一民族的文化进行个案分析,探讨影响某一文化样式传承的因素以及导致变异的原因。
纵观文化传承与变迁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视角,第一种视角是从社会环境的角度侧重讨论社会环境对文化承传的影响。李红英以滇西德宏地区的傣族为例,论述了傣族文化的传承由原本稳定的寺庙宗教等场所,转变成为学校教育传承的方式。在她看来,寺庙中的文化传承,更能在一种共生共存的文化空间中形成一种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民旗隋感之链,而当前的学校教育则使傣族新人更多的成为了失去民族文化个性和民族文化认知的一代。这是由于汉文化与现代商品文化的涌入,冲击着傣族传统文化传承空间而造成的文化变迁与传承方式的变异。史江洪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一个传统的土家族村落为个案,分析了民间信仰在村落生活中的传承情况,认为较之其过去的形态,个案民间信仰的当前状况已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现实生活中的信仰事象主要是一种行为层面上的重演,已失去了其所产生的原始观念基础――神圣性和神秘感,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外来文化的影响、医药知识的普及与进步、经济生活的变化等。这种视角的着眼点在于文化受到来自体系之外的刺激而产生的变化,略有强调文化传承的变迁是外来的、被动的感觉,从而显得人和文化在社会变动中处于一种被动地位。 第二种视角是从文化自身的角度侧重探究文化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与影响力。徐英博士以萨满教传承模式为例,向我们阐述了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萨满教文化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动摇,萨满教文化的发展在由盛变衰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灵活多样的生存策略,其宗教的功能淡化,而其他文化功能加强,在民俗、艺术等领域曲折地生存下来,这种经过碎片化、变异、整合的过程,再次展现了文化传承变异性的规律及文化所具有的适应能力。齐琨博士通过对中国近百年的社会转型过程的阐释,描述了南汇清音这一传统乐种经由乐人有意识或无意识综合运用一些方式、手段、技巧、途径等音乐文化内应机制,既适应了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又延续了音乐文化传统。在她看来,传统音乐文化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能以自我调整、自我运作、自我创造的方式在社会实践中持续发挥着影响作用。[21]这一视角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在面临新的环境时,人们总能从传统习惯和文化惯例之外去寻找适应环境的方式,从而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推动文化的传承与文化的变迁。
采用这种视角对此议题进行探究的还有陈曦的《从侗歌展演文化功能的变迁看侗族民歌文化的传承》、刘晓真的,《从乡俗仪礼到民间艺术――当代山东商河鼓子秧歌文化功能的变迁与传承》、孔培培的《从拉魂腔到柳琴戏――个剧种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变迁》、杨艳的仁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乐的传承、创新及其表现特点》等论文。
四、文化传承人的研究
在过去常见的民俗学专著中很少有学者提及传承人,然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国家开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命名的工作,传承人的地位越发凸显,日益得到广泛的关注。
郑一民的《保护传承人是“非遗”工作的重中之重》、伍振的《保人保艺齐步走》、海铃的《保护传承人至为关键》等论文都强调了传承人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如前所述,文化传承的方式是多样的,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明确的传承人。刘锡诚先生在《传承与传承人》一文中就指出,对于原本就是家族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人的界定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对于那些原本就是群体性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人的界定就存在争议。针对这一问题,祁庆富教授在全面梳理了世界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后,将传承人定义为,“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能、技艺,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人物。”即便是已开始进行传承人的认定工作,苑利研究员却仍认为:“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群体性拥有的,并非掌握在某一个人手里。一旦只给一个人发钱,必然破坏了社群的关系。”由此,他特别建议我国政府以群体资助的方式去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并认为真正利用经济杠杆来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性的最佳方式,恐怕还是要变“输血”为“造血”,即充分调动传承人的内在积极性,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优势。杨旭东以新野猴戏为例,向我们表现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传承人的个体崛起与民俗文化发展的担忧。他认为,当民俗还是大众的生活常态时,是无所谓传承人的,传承只是个过程,是群体间的代际传递。而当开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身份认定后,传承人开始以个体的身份崛起。而其个人所代表的民俗文化已不再是民俗文化圈中民众的生活常态,无法再次成为民众的共享文化和共同性知识,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民俗文化的衰落。
虽然,在这一议题的讨论中,对于如何认定文化传承人?究竟以个体传承还是群体传承方式支持文化传承的工作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商讨,然而在文化传承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与意义这一方面还是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五、文化传承途径的创新探索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危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从不同学科的角度,众多专家学者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现状及在当下生态环境中的传承进行了理性思考,为文化传承探索新途径,提供新思路。
从宏观的视野出发,汪春燕以民族政策与文化传承的关系为切入点,论证民族文化政策对民族文化 保护与传承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民族政策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民族纲领和总政策是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根本保证。这一政策制定、实施是否科学、有效、合理,直接关乎民族文化的繁荣或衰败。阻一直以来,对于用旅游开发的形式复兴民族传统文化的探讨是最多的。金少萍以白族扎染工艺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开发为着眼点,论述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可以与经济产生协调发展的。其认为随着村庄经济面貌的改变、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进一步强化了村民保护、传承扎染工艺文化的意识和文化自觉,实现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李于昆围绕着生态博物馆的理念,探讨了在对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重视原生态社区的作用和意义,认为将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和有效的途径。并指出生态博物馆在中国乡村社区的开展,是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中架起新的桥梁,并有利于探讨使民间智慧在社区内如何获得世代传承的新途径。覃慧宁运用传播学理论,从人类学文化变迁和文化调适的视角,认为在积极接受、吸取和利用现代电子媒介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将使山歌文化保有与工业文明融合并存的生机和潜力。从布迪厄“文化资本”理论的三个方面,即具体的形式、客观的形式以及体制的形式中得到启发,卢露引出我国应该从家庭、学校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保护制度三个层面来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李磊博士从法律保障制度的角度出发,指出法律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能够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机制和保障武器。除此之外,更有学者从日本无形文化财保护体系下的文化传承中得到启示,认为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和完善的保护体系,既要重视“传承人”的抢救,又要加强“传习人”的培养,才有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下去。
虽然各路专家学者从不同的思路探究了文化传承的途径,然而有学者却认为,过多人为地操纵民间文化的生存反而会造成“保护性破坏”。孙晓霞就呼吁学者们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中,不仅要加强系统理论的探索,更应放低研究的视角,认真反思民间社会的存在意义,去发现民间文化的生存演变规律以避免盲目的保护。胡炳章与胡晨也通过民歌传承的个案指出,自然传承是一种生命的运动过程,是民间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也只有在其自然传承过程中,民间文化才能真正焕发出自身的生命活力,展现出自身独特的文化魅力。
总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语境中的传承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对于非物质文化传承途径的思考,也已涉及到高校教育、大众媒体、法律保障机制、社区旅游开发、生态博物馆等不同的思路。
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的文化传承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五个层面。通过上述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学界对文化传承的研究正走向拓展与深入:就研究方法而言,已从早期宏观而单一的文献收集,发展到文献检索与田野调查的紧密结合。就研究对象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各种门类都已被逐渐纳入研究视野,并倾向于用个案、专题进行文化传承的研究,从而也总结出一些民间关于文化传承的智慧,使得非物质文化传承这一议题得到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就研究涉及的学术领域而言,来自民俗学、考古学、人类学、艺术学、教育学、民族学、文学、法学、历史学等各学科的研究力量都有加盟。不同的研究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并各有所长。这种学术力量的形成,唤起了公众对文化传承之紧迫感及其意义的认识,并突出地增强了学术界对文化传承等社会现实、实践问题的关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