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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范围
本方案争创对象为全区所有乡村,69个行政村。
二、创建标准
“美好乡村”根据创建成效、示范引领等各类效应,将村庄创建目标分为五个等级。
(一)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创建村总数的30%,采用末位淘汰制。创建村超额完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本村具有“可学性、可看性、可复制、综合性”等示范引领区域地位,在乡村振兴方面有引领示范项目、模范做法、独到模式等创建工作内容。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二)美好乡村精品村:创建村达到《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类区考评标准》示范村各项指标要求,产业发展初见雏形,乡风文明得到彰显,乡村治理有效可行,乡村建设美度适宜。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
(三)美好乡村整洁村:创建村全面完成《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大革命”行动方案》《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方案实施要求,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和彩钢棚整治,村庄干净整洁,村容村貌靓丽协调;二是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井然有序,村庄产业有一定发展思路。
(四)美好乡村清洁村:创建村在村庄建设中一是完成“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垃圾革命”,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基本消除“建筑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垃圾乱丢乱倒、污水乱泼乱排”现象,村庄有序。
(五)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美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成功的村庄为进一步提升示范引领效应,将“美好成果”源源不断的转化为“美好经济”,达到增强广大村民获得感为民富,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村强,提升村庄人居环境为景美,形成村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和,可以申请申报创建“美好乡村”经营示范村。
三、准入条件
申报“美好乡村”创建的行政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村庄已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创建策划、环境提升专项设计。
(二)村级组织廉洁务实,村级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高。
(三)美丽乡村经营工作思路明晰,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潜力大,经营有基础,村庄发展规划科学先进。
四、创建名额
2020年度拟评选27个“美好乡村”,其中经营示范村3个,精品示范村4个,精品村5个,整洁村5个,清洁村10个。
五、奖励标准
参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0年2月—2020年4月)。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区振兴办根据当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下达指令性申报村庄目录,各镇(街道)向区振兴办报送指令性申报及自愿性申报村相关资料,区振兴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报的村进行初审,初步确定创建对象。
(二)创建推进(2020年5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定创建对象,各镇(街道)对照创建目标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考核验收(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31日)。区级相关部门对确定的创建对象开展考核验收,形成考核验收结果,报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
(四)资金拨付(按进度)。分阶段拨付创建奖励资金(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度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袁敏为领导小组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详见《市区乡村振兴“美好乡村”创建验收管理办法》(德市旌委办〔2020〕24号)相关责任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振兴办,负责统筹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为确保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效落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王耀东同志、乡长徐晓东同志为组长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各村、站所责任分工;二是制定出台了《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乡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乡“六清一改”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相关制度文件。三是坚持领导包片、站所包村、全员参与总思路,发放宣传单9828份,悬挂宣传标语46条,3辆宣传车流动宣传,11个村大喇叭全天广播,投入资金550万元,雇佣人工12400人次,动用车辆852次,从党委领导到村组干部深入一线,定村屯、定路段、定时限,不等不靠,使狠劲、动真格、下苦工、形成了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的确保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整治,确保任务落实。
按照《县“六清一改”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解决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具体做到7个方面:一是清理道路两侧、房前屋后、公共场所、村屯周边等各类垃圾3789吨,清理柴草垛1019个,规划柴草垛集中堆放点97处。二是清理村内街道两旁、田间地头散乱堆放的粪堆206吨,两个村实现垃圾分类。三是拆除违建设施303处,共计6373平方米,拆除假大棚3个、占道玉米楼72座、圈舍14个,违规旱厕122个、其他违建25个。四是打造“美丽庭院、干净人家”548户,维修围墙1000延长米,安装铁艺围栏19500延长米,粉刷墙面894处。五是贯彻落实“河长制”,三年治理河道46.32公里,人工插柳46.5万株;领导干部每周巡河1次,清理边沟水渠281194延长米,清淤疏浚13公里。六是清理村组道路112.8公里,维护村内公路37公里,清除残垣断壁24处。七是发放村规民约4000余份,5个村已经制定村庄编制规划。
一、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组长由村书记XX担任,副组长为副书记XX彬,其它村委及各社社长为组员。
(二)、大力宣传,提高普遍认识。我村党员、社长及村民代表XXX余人对农户进行入户宣传讲解,发放一封信XXX,让村民了解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不仅是对农村环境卫生的整治,更是对农村多年陋习的一次彻底革命,是改善居住环境的民生工程。
(三)、以身作则,带动全民参与。召开全村动员会议,村委、党员、社长、村民代表参会,要求以身作则,从自己家开始带动全村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主要解决村庄“八乱”、“九清”,全面开展“三清一改一建”专项行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从XXX通往XXX的XXX桥下涵洞积水严重,往年雨水过后就可以抽干净,但是由于今年雨量过大,地下水饱和,在涵洞的雨水抽出后,隔两天涵洞的水又涨了上来,不进行抽水,小型车辆无法通行。
二是村屯环境卫生整治,有部分村民对环境卫生遵守存在差距,有乱倒情况及存在卫生死角等问题。影响了地域的整体观感、降低了整体卫生效果。建议加强居民教育、宣传、协作。
三、下一步思路及举措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村的市容环境卫生,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以形成齐抓共管关注环卫工作、参与环卫生工作的强大合力,让三胜村更加流光溢彩,形象更加洁净秀美,使百姓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舒心、美好。
(一)合力推动,强化责任落实。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环境意识,同时加大投入,确保环境整治实施效果。
——落实好五项机制:
一是落实好“三级书记”责任制。严格落实县委书记负总责、乡镇党委书记抓落实、村支部书记抓实施的分级责任制,在方案设计、项目规划、整治实施、督导检查等关键环节,“三级书记”亲任“指挥长”,全面夯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
二是落实好干部包保责任制。按照上级“三级干部包保农居环境”工作要求,我们8000名干部对口包保10万户农户,包保比例达到56%。我们从组织发动、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安排,确保收到成效。另外,进一步压实市级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屯工作责任制,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落实好村规民约。坚持以自治为基础,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积极参与订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规民约,做到有章可循、有约可守,积极构建教化与引导、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全面提高村民文明意识,真正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目前,全市316个村全部建立了村规民约,达到100%。
四是落实好保洁机制。我们立足实际,因乡因村因地建立保洁机制。比如,有的乡镇通过工资补助由社主任担任保洁员;有的乡镇设立保洁员岗位,优先安排贫困户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劳动力从事村庄保洁工作;有的乡镇雇佣专业保洁队伍保洁。通过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全覆盖。目前,全市各乡镇已配备保洁员12100名。
五是落实好垃圾分类机制。我市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方法,对可堆放的生活垃圾(包括厨房余物、菜叶、渣草、畜禽粪便等),由村集体处置,或集中自行堆肥处置;对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旧包装物、废金属等),由农户分选、出售,进行再利用;对惰性垃圾(包括煤灰、渣土、废弃砖瓦、水泥块等),用于铺平道路、填方等,逐步建立规范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
——开展好五项行动:
一是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按照市里开展“九清”、治理“八乱”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村庄清洁行动。当前,重点是组织好夏秋季村庄清洁战役。通过阶段性攻坚,全面“突破六个难点”(突破垃圾清理的难点,实现“清仓见底”;突破粪堆粪坑清理的难点,实现随产随清;突破庭院清理的难点,杜绝脏乱差;突破沿线清理的难点,实现干净整洁;突破柴草垛迁移的难点,杜绝乱堆乱垛;突破塑料清理的难点,使其不见踪影),推动“净起来”的目标基本实现、“改陋习”的习惯逐步养成、“常态化”的机制全面建立。
二是开展好垃圾整治行动。大力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模式,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而不治的问题。目前,我市已累计投入资金9100余万元,配置压缩式垃圾运输车39台、各类清运车辆820台,设置垃圾箱和收集池8200个,17个乡镇建立了正规垃圾中转站,出动清洁人员51万人次,出动清洁车辆近万车次。目前,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初步建立、收储设施趋于完善。
三是开展好污水治理行动。按照污水排放量,分别制定各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对排放量较大的,建厂处理;排放量中等的,建站处理;排放量较小的,建池收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目前,我市总投资5.28亿元的“三厂、三站、十二池”污水治理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计划年底前全部竣工,有力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能力。
四是开展好农废利用行动。今年,我市将在152个规模养殖场新建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已陆续开工建设,已经启动6个有机肥厂建设,力争年末建成4个。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和积极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贯彻“产业富村、科技兴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民主治村”的理念,力争用三年时间将我区村庄建设成为“经济发展、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社会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结合*区农业发展规划,系统规划我区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和改造方案,做到村庄改造与区域整体规划相结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结合,管理理念与现代产业经营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和农村的风俗习惯,保证规划切合实际,符合民意。坚持改造与保护并举,重在保护与修缮。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做到风貌各异、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多姿多彩。
(二)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对不同区位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村庄,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在改造中,要以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为前提,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同时,必须考虑区、镇财政和村级集体经济的实力,量力而行,控制标准,节约土地和投资,讲究实效,不大拆大建,不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
(三)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地位、政府引导扶持与农民积极参与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引导、协调和服务功能,调动好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好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二者的有效互动。要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农民家园农民建”、“建家园、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兼顾全面
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改造重点,做到统筹兼顾。村庄改造要与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理复垦、违法搭建整治、“清洁家园”建设及设施粮田、设施菜田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打好基础,夯实产业基础,发挥特色优势,在认真总结后全面推开。
(五)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三、*区村庄改造的条件、内容和要求
(一)条件和重点
1、实施改造的村庄,原则上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属区城乡规划体系中确定保留的中心村或规划保留的农村居住点;二是农民居住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50户;三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农民有参与改造的愿望,能自觉配合工程建设;四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群众中有威信,组织动员和协调能力较强,管理民主,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2、重点改造的村庄为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村庄。
(二)要求与内容
1、重点村庄改造(列入市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公建配套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民宅村容整洁、农村特色浓郁、居家安全文明”;一般村庄改造(列入区计划改造范围)的总体要求是“自然、整洁、舒适、安全”。
2、村庄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内道路及桥梁改修建、村内河道清淤整理、村内污水治理、村公用公共设施完善、村庄绿化景观建设、民宅房屋墙体外立面整修、宅前屋后环境改造等。
3、村庄改造的具体标准要求:
(1)村内道路改造:道路改建要节约用地与投资,按村交通需求确定道路宽度。一般自然村落的主要道路,有条件的可实施道路绿化、设置路灯。村内主干道、通往自然村和进农户的路要硬化。
(2)村内桥梁修缮和改造:相关桥梁应按道路宽度及负载要求实施同步改扩建,现有无法满足通行负载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桥应全部实施改造;对桥面、接坡、护栏破损的桥梁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修缮。
(3)村内河道疏浚:基本消除河道黑臭淤积,疏通水系;清理河岸垃圾,加固岸坡;清除岸边违章建筑和河道阻水物;岸旁基本覆绿,根据河道实际可修建生态岸坡、河岸边设置护栏和亲水平台等。
(4)墙体外立面整修:对于破旧房屋的外立面,按规划方案及多数村民意见实施修缮粉刷;村主要道路和景观附近的建筑物可实施一定的美化处理。
(5)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理破败空心房、空闲宅基地和其他空闲地;清除民宅前后乱搭乱堆杂物。
(6)生活垃圾处理:配置垃圾箱和垃圾运送设备,生活垃圾收集率和清运率达到100%;引导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农户使用有机肥、探索有机垃圾资源化途径。
(7)生活供水设施改造:自然村落的现有供水管网破旧或口径过小、供水水压不足的,可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对供水管网实施标准化改造;在供水质量达标的前提下,可采取局部调整、改造的办法给予解决。
(8)生活污水处理:村庄雨、污水完成分流,有条件的村庄应促进雨水循环利用;农户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新设管道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有条件的可实施污水纳管工程,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暂不具备条件纳管的,可采用区自然村落改造试点单位经验处理达标。
(9)村内绿化:在村庄道路和河道两旁、民宅及单位前后的空地中,保留原有树木,并利用体现农村自然气息的经济作物和本土植被实施因地制宜的绿化,做到村庄及房前屋后无空地荒地。
(10)农宅改厕:配合污水纳管工程粪便排入化粪池,通过新设管道进行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11)村内照明装置:根据村内道路和河道两旁实际,因地制宜设置路灯。
(12)其它:在改造过程中,经确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应严格加以保护,破损的按原貌整修恢复;村庄内的古树名木不得砍伐;林地、湿地、水面等不得随意填挖更改。
四、*区实施村庄改造的措施和资金的筹措
(一)措施
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委政研室、区农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建管局、区房地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行政负责人参加的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镇成立由镇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的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
2、落实工作职责。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政研室负责村庄改造的组织协调;区农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方案上报及环境绿化;区财政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资金安排、使用与监督管理;区发改委负责村庄改造的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区规划局负责村庄改造的规划与设计指导;区建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区房地局负责改造区域的用地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区水务局负责改造区域的村宅河道整治。浦江镇、马桥镇、华漕镇等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镇的村庄改造方案。
3、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尽职尽责,努力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是实施村庄改造的第一责任人,要制订好村庄改造的方案和实施计划,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起积极引导村民充分行使民利,鼓励开展村庄改造工作。镇、村要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手续,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村庄改造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村庄改造方案及项目计划须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建立监管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工作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资金运用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社会和农民的监督;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要汇总相关资料,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阶段性集中改造与日常性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形成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改造成果。
6、工作步骤和要求。
(1)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区工作小组开展调研,制定“*区村庄改造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年5月~6月)
(2)工作方案的制订。各镇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制订*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改造方案应详细说明改造项目、建设标准、投资预算等(基本达到可实施操作的深度);工作计划包括基本情况(户数、人数及年龄结构、现状条件等)、改造项目、资金预算和来源、时间进度和有关建议等。(*年6月~7月)
(3)工作方案的修订。各镇在完成工作方案编制后,报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讨论,对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年7月~8月)
(4)工作方案的审批。工作方案经区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各镇和区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镇工作小组根据方案编制项目概算后报送区工作小组评审和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及预算书,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年8月)
(5)项目的实施。项目由各镇按*年政府采购目录组织实施,凡属集中采购项目,统一进入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其余项目,各镇要引入竞争机制,自行招标(即不进入区招投标交易平台),以行政村为标段,按规范程序选择施工单位,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竞标。自行招标必须贯彻招投标四要素,即组建招标工作小组和评标工作小组、制作规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选择价廉质优的投标单位中标,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镇村要与施工单位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明确承、发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期间,要按规定委托施工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现场监督,做好施工监理,确保质量,控制造价。(*年9月~11月)
(6)项目的验收。按照村庄改造工作进度,由区、镇村庄改造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阶段性检查,对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研究解决。村庄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估总结(各镇要委托有资质的审价单位予以审价),由镇工作小组先行检查和预验收,并向区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区工作小组受理后,将组织区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属重点改造的村庄,由区工作小组向市村庄改造工作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在各级验收中,凡不合格的单位和项目,都要及时进行整改。(*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12月上中旬区预验收、12月下旬市验收)
(二)资金的筹措与拨付
1、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在村民房前屋后环境整理、拆除违章建筑、铺设进宅路、改厕改灶和庭院绿化等方面都要体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以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
2、镇政府加大投入。有条件的镇要加大对村庄改造资金投入的力度。
3、实行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庄改造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户(其中还包括项目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价等费用),其中市、区财政奖补70%,镇承担20%,村承担10%(主要以出劳出工体现)。奖补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分三次下拨,即项目开工支付1/3,项目完工支付1/3,出具审价报告后支付1/3。村庄改造中如出现超支情况,超支部分由各镇统筹自负。凡列入城乡统筹项目,按区、镇分担比例列入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
4、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农村公共事业加大投入。村庄改造中涉及的村主要道路、危桥改造、供水与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由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方案并优先纳入年度专项补贴建设计划。项目由区发改委立项审批,资金按区相关职能部门同类项目原负担比例区、镇分级承担。项目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区级资金可按工程进度拨付至80%,待出具审价报告后再支付余款。审价单位由区财政局、区招管办按规定排序确定。
本实施意见由区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