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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音乐教学中一般是通过学生的“听”.“看”“悟”来增强教学的效果。而这些必须以激发学生的兴趣为前提,否则是难以完成的。因此摆在我们教师面前的现实问题就是“激发兴趣”。若教音乐仅仅让学生依赖于课本上的文字、符号、乐谱等内容的学习,那只能把学生带入枯燥无味的文字怪圈当中,使学生逐渐失去想象中音乐对他们心灵的启迪和感情的抒发。随之就会产生乏味、厌烦、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态度涣散的可悲现象,而教科书只能记述文字、符号、乐谱这类可看、读的内容;而不能表现出这些文字、符号、乐谱所代表“音”的实质性东西,也就是“听”的内容,我们只有解决好“看”和“听”这两方面的问题,使“看”和“听”有机的结合起来,让学生经常处于一种声、韵、义融为一体的兴奋状态,加强对乐音的感受,曲艺的理解,乐境的体验,以乐激情,动情生悟,才能达到增强教学效果的目的。那么,怎样才能把二者结合呢?
前人已在实践中尝试过各种辅助方法,运用了如,幻灯机、投影仪、CD、VCD等各种手段来为教学提供帮助,并且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为我们的教育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随着高科技的发展,电脑已成为我们社会各领域主要运用工具,它也毫不例外的成为我们音乐教学中的“得力助手”,它能包容大量的信息,对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起到很好的桥梁作用。
诸如此类的教学工具和教学设备,我们都概括为“多媒体”,怎样更好的把多媒体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成为我们音乐教学中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了解多媒体的特殊功能,对运用这些功能为音乐教学更好的服务十分有益。
一、幻灯机、投影仪的运用。
在经常的教学中,要引入大量文字、歌曲、乐谱、图片和相关的辅助资料,仅仅依靠板书,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会直接影响到教学的进度和接受的效果。
如果我们在课前把需要板书的内容以幻灯片的形式精心设计制作出来,在课堂上适当时机用幻灯机、投影仪放出来,那么,在课堂上就能节省更多时间去讲授更丰富的相关内容。
另外,由于“新、奇”可以有效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利用幻灯机、投影仪可以将鲜艳的图片,新颖的谱面、重点突出的文字说明,引入学生的视野,这将给学生在视觉上产生大的刺激,从而把“教”与“学”推向一个较高的境界。
二、CD、VCD的运用。
教学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情况,我们在对一首乐曲进行情绪方面的讲解和调动时,教师在讲台前讲得精精乐道,而学生则可能听得无精打彩,并没有和老师达成共识,这就是“教”与“学”的脱钩,学生经常处于旁观者的位置,没有积极,主动参与。教师只是“讲”,学生只是“听”,讲与听不能融为一体,这就不能产生很好的教学效果。为了解决这种脱钩现象,我们必须设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践证明,让他们参与其中,如采用CD、VCD配合教学,就会让学生在听课的同时,更能在音乐的情绪、节奏上受到深刻的感染和教育,例如:我在给学生分析《二泉映月》这首乐曲时,便采用了CD、VCD辅助教学。一边让学生了解阿炳《华彦钧》坎坷遭遇和当时历史背景的同时,一边让学生聆听乐曲的演奏,努力使学生体会乐曲表现出的那种痛苦、忧伤、、愤恨的情绪,使学生被作者在乐曲内所表现出的对封建统治的反抗和对光明的追求所打动,并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对作品的分析探讨中,这样,长此以往,学生就会不断提高对乐曲的感受和理解,提高音乐鉴赏力,为学生更加深入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另外,CD、VCD与磁带、录像带相比,在音质、音色、画面上更有优势,在选曲方面采用数码编辑系统,灵活快速,十分方便。快进、快退、定格、慢速播放,可随心所欲,大大方便教师的操作。
三、电脑的运用。
当今电脑已运用到社会的各个领域,都为其强大的功能所叹服,同样,在音乐领域也毫不例外的运用到它。现在有很多关于音乐制作的软件,如《世界乐器大百科》就较全面的介绍了乐器外型、音响效果,代表的文化习俗,《震撼2001》大量的记载了各国作曲家及其作品和生平介绍,这就大大方便了我们的教学。另外《Encore》为我们作曲、写谱、制卷提供帮助,它可显示多种谱表,可随意改动,点动音符的同时,实际的音高也会随之发出。能和《Cakewalk》配合使用那就再好不过了,它具有丰富的音色储备和方便的制作程序,能使作曲家的想象充分得以发挥,原来由几十人演奏的曲子,现在只需要一个人坐在电脑前独自完成,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中国民族戏曲艺术与民族文化的发展相伴相生,儒家、道家思想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影响横贯古今、已触及到文化生活领域的各个角落。这些影响在戏曲艺术中也是随处可见的。“本虚而实”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及根本。众所周知,儒家学说的兴盛皆因其所具备的教化功能而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青睐,而戏曲文化在古代也充当着统治者宣扬自我权威、教化百姓的重要工具。传统戏曲文化与儒家“本虚而实”的思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传统文化对戏曲的影响除戏曲本身之外,还在于戏曲的动作姿态、语言表达等。在此,道家文化的影响可谓深远持久,除戏曲自身含义及上面所提及的语言、动作等方面,其思想还渗透到戏曲的结构形式之中。例如,道家思想所宣扬的“,将欲转之,必故折之;将欲掣之,必故顿之;将欲伸之,必故屈之”就恰恰应验了许多戏曲中主人公一波三折的命运安排。同理,如今的许多大陆剧或者大陆电影的故事情节也多如此,先是让一个人饱受磨难,生活中处处都是障碍,然后峰回路转,命途顺畅。从虚实的角度上讲,对于戏曲故事里主人公充满波折的人生履历,在我们看来是“虚”,而故事的起因开端及结尾则属于“实”的东西。因此,传统戏曲中“虚实相生”的语汇表现手法处处都折射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虚实哲学关系内涵,而这种相伴相生的虚实关系哲理对戏曲的语汇手法的影响至关重要,另外在社会的教化方面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音乐创作中适当地植入戏曲元素的语汇表达技巧
随着音乐形式风格的不断丰富,音乐创作也不再拘泥于单一的创作方式及题材,多数创作者以生活为范本,从生活中发现和挖掘新的创作资源,使音乐创作与时俱进。音乐作为一种以流行元素为主的文化,其创作创新上都有着特定的要求。如今音乐创作“快餐”化,真正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原创音乐却为数不多,大众对不断兴起的音乐潮流已产生审美疲劳,流行、摇滚、通俗等音乐形式已逐渐失宠。音乐创作的创新不仅是内容,更是形式、风格,甚至是审美视角上的大革新。音乐亦属传统文化范畴,在音乐创新面临发展瓶颈期的时候,创作者把视角转向传统文化,从传统戏曲文化精华中探寻音乐创作的灵感,将其植入现代音乐之中。像吴琼的《对花》、魏晨的《少年游》以及李玉刚的《新贵妃醉酒》等均属于此类音乐作品。为此,我们将对传统戏曲的语汇运用方式进行具体探究:
1音乐创作之不可或缺的因素———自然的语汇表达
所谓自然的语汇表达即语言表述简明而富有内涵,语句轻快流畅并且在意境意蕴方面具有相当高的想象力以及逻辑思维。但是,目前现代音乐的创作过程中,这种意境意蕴的表达往往不被创作者关心,他们集中更多的精力在歌词及曲调的创作上,这么一来,创作出的音乐就明显觉得韵味不足、不够自然。以日本音乐为例,天地、日月、星空、星球、星光、季节、山、水、木以及风、雨、雪等一些天文现象、自然景光往往是其原创音乐中的高频词汇,由此可以看出,日本人始终将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他们这种天人合一、对大自然无比热爱的情怀在其民族文化、哲学观念、思想及宗教之中随处可见。与此同时,中国传统戏曲中也不乏此类借助自然语汇进行戏曲创作表达的方式,而较之于地方文化往往同其地方语言不可分割,所以这些自然语汇大多是各地的地方方言。各地方言语汇的独特之处在于我们可以透过它看到这个民族在慢慢历史发展长河中所形成的经济体制、家庭构成、婚姻体制甚至风俗习性。如一些戏曲形式中的能够引发观众笑点的表演部分。在清末著名戏曲演员刘赶三的经典戏曲《南庙请医》中,他被狗咬到之后,借机嘲讽卖国贼时,与仆人有这么一段经典对白,仆人道:“先生,这可到了,留点儿神,别叫狗咬了!”刘赶三手指台下观众亮嗓子叫道“:这门里头,是没有狗的。不过,有的都是走狗!”如今,将地方特色方言融入到现代音乐中去,这一创作手法被许多创作者模仿,即为大家耳熟能详的原生态音乐。
2现代音乐创作中融入传统戏曲语汇音乐艺术形式与内涵日渐丰富
对于传统戏曲而言,在语汇表现力上用些夸张的色彩非常普遍,而对于音乐而言,将传统戏曲的具有夸张色彩的语汇植入其创作之中,所带来的效果就会远远超过戏曲所表现出的作用,音乐中运用不同语汇表达技巧的效果更多地体现在情感表达方式上对民族文化以及民族情感的传承和发展,像现代音乐中出现的一些转化、夸饰、类迭、譬喻、转品、倒装等表现手法都属于传统戏曲中常见的几类修辞手法。传统戏曲以黄梅名剧《天仙配》为例,其中就经常涉及到譬喻、转化、转品、类迭、倒装等修辞语汇的运用。现代音乐中像许嵩的《千百度》、汪苏泷的《桃花扇》等也有较多的地方运用到了譬喻、类迭、倒装、特写、排比、夸饰、等戏曲中常见的语汇表现手法。因此,戏曲中丰富的语汇表现手法在音乐创作中的合理使用不仅丰富创新了音乐的风格更加充实了音乐的内涵,同时提升了音乐的美感,使之更加具有韵味,即有古色古香的气息,又有现代化的乐感。
摘要:声乐表演具有较强的艺术审美价值, 通过现代音乐美学研究, 分析音乐中的文化内涵和艺术表达, 能够更好的表现声乐表演带给观众的审美价值。鉴于此, 本文拟通过分析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影响, 分析声乐表演艺术发展趋势, 以明确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启示。
关键词:现代音乐美学; 声乐表演; 艺术;
一、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对声乐表演的影响分析
(一) 音乐美学的现象学理论对音乐创作的理论指导
对于声乐表演来说, 优秀的音乐作品是声乐表演价值的一种体现, 因此, 也就强调了在声乐表演艺术中音乐创作的重要性。如何更好的进行音乐创作, 积极的利用音乐美学理论作用明显。上世纪初期, 现象美学开始萌芽, 自此现象美学理论被提出, 该理论一经提出就得到了音乐界专家的普遍关注, 且针对现象美学的研究也逐渐深入, 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现象美学的研究发展, 也进一步丰富了现代音乐美学的理论体系。从哲学角度上来说, 每一项事物都是两面性的, 因此现象学美学的研究同样遵循了哲学上的这一观点, 并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研究:从客观角度上来说, 其研究的重点主要是针对事物的本身特点;而从主观的角度上来说, 主要是针对人的主观意识为研究对象, 进而通过对人的感官体验和审美需求进行研究, 具体到声乐表演艺术中, 其研究的对象则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艺术的观众, 通过对声乐表演的创新和技术提升, 达到声乐表演与观众之间的统一性, 满足观众视听审美, 这也是现象美学研究对声乐表演艺术质量的一种重要的衡量标准。那么对于声乐表演艺术中的衡量标准是什么?笔者认为应该是在对声乐表演作品、表演形式等方面实现与观众的共鸣, 满足观众角度的感官、心理、精神上的审美需求。
纵观我国声乐表演的发展, 从传统单一的声乐表演形式, 到经过不断的创新与发展逐渐成为一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声乐表演艺术, 另外在现代美学研究中现象美学不断的进入我国的音乐艺术中, 东方音乐艺术与西方艺术实现了结合, 不断的丰富了我国声乐作品内容, 其创新发展的理论价值也更加增强。由此可见, 对于声乐表演艺术来说, 现代音乐美学中的现象学理论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观赏性、审美性具有较强的影响价值。
(二)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同一性”的解释
现象学美学的研究已经近一个世纪, 可以说现象学美学的研究也为音乐艺术带来更多的理论价值, 尤其是从音乐作品的创作以及声乐表演这两个方面, 其中在音乐作品创作中, 现象学为其提供了创作理论基础, 而在声乐表演方面, 现象学则为其提供了表演的艺术效果和表演目的。具体到对声乐表演的“同一性”问题上,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进行了特殊的解释, 具体如下。
众所周知, 声乐表演艺术主要是由表演者、乐谱、剧本三个部分组成。可以说, 这三个部分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具体来说, 声乐表演的表演者根据乐谱的内容进行歌唱和表演, 但是不同专业水平的表演者对于乐谱的演绎也会呈现出不同的表演风格, 因此观众的审美享受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同一性”问题, 针对声乐表演中的这一问题, 现象学美学理论进行了解释, 现象学认为在声乐表演中, 表演者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对乐谱的创新, 用一种独特的方式演绎出来, 突破一成不变的乐谱演唱, 将乐谱的符号和音节进行创新, 编创过程中融合表演者的特殊风格, 而“同一性”问题也能够很好的避免。现如今,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的“同一性”问题的解释, 已经被广泛的认可, 并通过表演者进行编创展现。可以说现象学美学理论的这一解释, 促使声乐表演艺术更加具有生命力, 表演形式也更加鲜活。
(三) 音乐美学中的释义学理论对声乐表演的美学影响
释义学是现代音乐美学的重要理论之一, 且对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也是不断促进现代音乐美学发展的主要动力。释义学美学理论的研究, 主要是从客观的角度对历史进行解释, 在声乐表演中, 则主要是针对声乐表演的发展历程, 释义学于19世纪正式的融入到声乐表演中, 在声乐表演的过程中, 融入对音乐艺术历史的编创, 通过表演者、乐谱的演绎反映出某个阶段的音乐艺术, 可以说, 释义学在声乐表演中的运用, 促进了现代艺术和传统艺术的完美结合, 尤其是在传统音乐形式逐渐淡化的背景下, 释义学美学理论在声乐表演中的运用, 更加具有历史价值。
总之, 现如今, 很多优秀的音乐作品都多多少少受到了释义学理论的影响, 可以说音乐作品对于时代的表现力越来越强, 但是还需要注意的是释义学理论过于注重对事物表面的研究, 其研究深度不够, 对此20世纪初期伽达默尔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并挖掘了音乐作品中更加深层次的艺术内涵, 例如某个音节和旋律所展现的音乐历史和年代, 进而更好的丰富现代音乐作品的创作符号。由此可见, 释义学理论对于声乐表演中音乐作品的内涵、历史等研究都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二、现代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启示
(一)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引领声乐表演的艺术延伸
从现象美学理论来看, 其注重对事物的全面发展, 因此声乐表演艺术的研究, 能够从现象美学理论中得到一些在客观和主观上的启示。
一方面, 有利于提高表演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对于表演者来说必须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例如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等, 不断的扎实表演者的专业技术, 以便对音乐作品和乐谱进行创新, 更好的发现音乐作品的内涵魅力, 创作符合演唱者自身且独具特色的音乐作品。与此同时, 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还强调对音乐的历史、文化内涵研究, 因此, 表演者在进行声乐表演中, 还可以提升自身的文化修养, 更加准确的表达音乐作品的历史性和审美性, 达到音乐作品、表演者与观众之间的审美协调。
另一方面, 有利于丰富声乐表演艺术的作品形式。同一种音乐曲目, 进行不同的演绎, 所展现出来的艺术形式也是不同的, 通过现象学音乐美学理论的启示, 可以不断的丰富声乐表演艺术的形式, 民族、美声、流行等音乐形式相互融合与创新, 对于丰富声乐表演艺术作品形式, 完善声乐表演理论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
(二) 释义学音乐美学理论对声乐表演艺术的理论支持
声乐表演艺术不同于一般的语言艺术, 因此音乐作品所表现出来艺术内涵也具有其独特性。在某个音乐作品的演绎, 所要传达的音乐内涵往往不仅仅是音乐表面的意思, 还包括音乐作品创作、演唱者以及欣赏者的情感, 因此, 从现代音乐美学理论角度来看, 声乐表演对于音乐符号的呈现, 就不能够机械化的进行乐谱演唱, 还应该从释义学理论出发, 深度挖掘音乐作品内在的价值, 通过表演者对音乐作品的理解, 注入相应的情感, 这样演奏出来的音乐作品才更加能够走进欣赏者的内心, 赋予音乐作品从内而外的生命力。可见, 声乐表演艺术需要释义学音乐美学理论作为支撑。
三、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下未来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一) 加速声乐表演艺术历史文化与时代的结合
随着音乐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 需要越来越多的音乐界专家和声乐表演者不断的开拓创新, 运用现代音乐美学理论, 创作出符合新时展需求的音乐作品, 提高新时期音乐美学的审美价值。现代音乐美学的研究, 不仅是对声乐表演艺术全面的创新, 同时也是对音乐历史文化、艺术内涵的一种全新解释, 可以说, 现代音乐美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声乐表演艺术历史与时代的融会贯通, 无论是音乐作品、历史文化、表演形式, 都让音乐作品拥有历史和时代的双重角色, 这也是新时期、新思想、新理念的一种结合, 不仅丰富了声乐表演的理论基础, 而且强化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
(二) 全面客观的看待声乐表演艺术
在未来的声乐表演艺术发展的过程中, 必须要针对现代音乐美学中提出的现象学、释义学等理论基础, 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认识声乐表演艺术, 这也是声乐表演艺术未来发展的必然需求。具体来说,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认识:一是全面客观的认识声乐表演的主体。声乐表演者作为声乐表演艺术的主体, 其不仅是单纯的将音乐内容表达给观众, 更重要的是能够利用现象学理论, 充分的发挥表演者自身的专业知识, 不断的进行艺术创新, 满足观众的音乐审美需求, 达到情感艺术、审美艺术与音乐艺术的统一。二是注重声乐表演的实践过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才能够更快的推进声乐表演艺术的发展, 因此, 在声乐表演过程中, 必须要紧密的联系实践, 将现代音乐美学理论融入到表演中, 突出作品的现代化风格和历史文化气息, 并在实践的过程中, 发现和补充音乐作品的不足之处, 并积极的借鉴西方先进的音乐理论, 用实践促进艺术发展。
(三) 充分的认识音乐作品的时代性和艺术性
时代赋予了音乐不同的艺术魅力, 因此, 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 就需要充分的认识不同时代背景下的音乐作品需求不同的角度对于音乐作品的需求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这就需要全面的认识到音乐作品中的创作思路和音乐作品所要表达的情感。综合多个角度和层次需求充分的认识音乐作品的时代性和艺术性, 正确的演绎和表达音乐作品。
充分认识声乐表演风格的时代性和艺术性。表演风格是音乐作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不同的表演风格能够表达不同历史内涵的音乐作品, 而且通过历史角度对音乐作品进行诠释, 然后再结合表演者的风格, 演绎音乐作品的内涵。需要注意的是在现代音乐美学研究下声乐表演的风格, 不仅要体现音乐的历史文化艺术, 同时还要融入时代的表演风格。
(四) 不断的追求声乐表演的创造性
在未来的声乐表演艺术发展中, 需要不断的追求声乐表演的创造性, 这种创造性也必须要充分的运用现代音乐美学理论, 并敢于对音乐美学理论进行深层次的研究, 例如现象学理论对声乐表演中观众需求的挖掘, 结合对现代音乐美学理论的认识, 进行艺术创新等。
一、引遵国外音乐学研究的新成果,为中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提供借鉴
由于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是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背景下开始的,其学科建设的理念、理论基础、架构模式、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及其分支学科的设置和建构等都需要从欧美地区的音乐学学科建设中引进范式、经验,以资借鉴,所以在上世纪前半叶,中国音乐界或者是有大量的留学生赴欧美留学,学成归国,在实际研究、教学工作中传播欧美各国的音乐学学科理论,或者是大量译介欧美学者的音乐学研究成果,运用在教学、研究工作之中。人民音乐出版社于1954年成立以来,在译介欧美学者音乐学研究成果方面的贡献是显著的。
建国初期,在“一边倒”的政治背景下,人民音乐出版社主要译介的是苏联和欧洲社会主义国家如: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东德等国的音乐学理论著作,如苏联的A.康津斯基等《西洋音乐通史(第一、二册)》、IO.凯尔第什《俄罗斯音乐史》、克列姆疗夫《音乐美学问题概论》、玛采尔《论旋律》、加拉茨卡娅等《外国音乐名作(1-4)》、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曲式学》、斯克勃列科夫《复调音乐》、瓦西连科《交响配器法》、阿拉波夫《音乐作品分析》和匈牙利的B.萨波奇《旋律史》、波兰的丽莎《音乐美学问题》等。为对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作曲技法理论、旋律学的研究提供了参照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i为音乐史和作曲技法理论的教学提供了相关的课程教材,有利于专业音乐学校和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交流的扩大和频繁,人民音乐出版社对国外音乐学名著的译介不仅地区、国家增多,而且领域、品种也日趋丰富。出版了美国的H.朗格《十九世纪西方音乐文化》、P.汉森《二十世纪音乐概论》、E・索森《美国黑人音乐史》、N.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乐》、D.柯克《音乐语言》、萨姆・摩根斯坦《作曲家论音乐》、佩尔西凯蒂《二十世纪和声――音乐创作的理论与实践》、莫・卡纳《当代和声――二十世纪和声研究》,米盖等《理解后调性音乐》、艾伦・帕・梅利亚姆《音乐人类学》、约翰・布莱金《人的音乐性》、贝内特・雷然《音乐教育的哲学》及《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克尔曼《沉思音乐――挑战音乐学》、格劳特・帕利斯卡《西方音乐史》(第六版);奥地利的E.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E.托赫《旋律学》;法国的郎多尔美《西方音乐史》、R.罗兰《贝多芬传》、查・柯克兰《对位法概要》、TH.杜勃瓦《赋格与对位教程》、维多尔《现代乐器学》、科尔托《钢琴技术的合理原则》:德国的H.迈耶尔《音乐美学若干问题》、F.魏因伽特纳《论贝多芬交响乐的演出》;英国的D.F.托维《交响音乐分析》、温奈斯特朗《二十世纪音乐精萃》、布克《音乐家心理学》;匈牙利的Z.柯达伊《论匈牙利民间音乐》、魏纳・莱奥《器乐曲式学》;日本的岸边成雄《古代丝绸之路的音乐》、星旭《日本音乐简史》、属启成《音乐史话》、林谦三《东亚乐器考》;加纳的J.H.克瓦本纳・恩凯蒂亚《非洲音乐》;朝鲜的文河渊《朝鲜音乐》;埃及的哈菲兹《阿拉伯音乐史》等。这些译著从不同视角介绍了音乐学的学科理论、作曲技法理论、各相关国家的音乐发展历史,为中国的音乐学研究者开拓了思路,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其中,《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教育的哲学》的翻译出版,对中国音乐学术界了解、理解和研究该两门学科及其理论、方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并推动了该两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对西方现当代作曲技法理论的译介,开阔了我国音乐创作界的视野,引起了音乐界的普遍关注,有利于音乐创作界打破思维定势,追求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不断创新。
二、大量出版高质量的中国学者写作的音乐学专著,大力支持中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
在中国音乐学的学科建设过程中,许多有识之士从一开始就立足于中华民族音乐的基础,借鉴国外的科学方法,致力于中国人的音乐学术研究工作,已经和正在出现一批优秀的成果。在这60年来,人民音乐出版社对这些成果是十分珍惜、爱护和支持的。
首先,对有突出贡献的老一辈音乐研究家的研究成果高度重视,从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来认识,以出版物的形式对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予以继承,既出版他们自身的研究成果,又出版对他们的研究历史、研究方法、研究贡献的研究成果。如:出版韩立文、毕兴编的《王光祈年谱》、王光祈《东方民族之音乐、东西乐制之研究(二种)》、本社编《中国近现代音乐家的故事》,陈伯吹、沈家英编著《中国古代音乐家故事》、育辉《刘天华音乐生涯》、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河北定县管乐曲集》,杨荫浏、阴法鲁《宋・姜白石创作歌曲研究》、廖辅叔《中国古代音乐简史》、查阜西编篡《存见古琴曲谱辑览》、缪天瑞《律学》《缪天瑞音乐文存》、傅惜华编《古典声乐论著丛编》、邱琼荪《白石道人歌曲通考》、吕骥《吕骥文选(上、下)》、李焕之《音乐创作散论》、李凌《音乐漫谈》、吉联抗译注《古代音乐论著译注小丛书――孔子、孟子、荀子、墨子等论音乐》、李纯一《先秦音乐史》、[明]朱载口撰,冯文慈点注《律学新说・中国古代音乐文献丛刊》、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中国古代乐论选辑》、黄翔鹏《传统是一条河流》《溯流探源――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等,对以上这些为我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前辈音乐家和他们的著作进行出版具有音乐文化传承保存的意义,为后代留下了宝贵的音乐文化财富,成为我国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奠基之作和后人继续推进相关研究的重要的基础性经典性参照。
第二,及时关注各历史时期各研究者的优秀研究成果,通过出版给予支持,使之得以传播、推广,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例如:在音乐美学、音乐批评学、音乐史学方面,出版了于润洋《音乐美学史学论稿》《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何乾三选编《西方哲学家、文学家、音乐家论音乐》、张前《音乐欣赏心理分析》、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中国音乐美学史论》、许健《琴史初编》,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论》、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中国近代音乐史简述》、明言《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导论》、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交响音乐博览》、中国当代音乐学课题组《中国当代音乐学》、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音乐史学研究与音乐史学批评》,刘东升、袁荃猷《中国音乐史图鉴》:在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面,出版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民族音乐概论》、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杜亚雄《民族音乐学》、周青青《中国民间音乐概论》、曾遂今《中国乐器志――气鸣卷》,王同、丁同俊、温和《汉魏乐府新考一汉乐府相和大曲及魏晋清商三调研究》、易存国《中国古琴艺术》、庄裙华《音乐文学概论》、郭树群《中国乐律学百年文论综录》、王耀华《音乐中的中国人》,王耀华、郭小利《文明古国的历史回响》,王耀华、王州、刘富琳《中华民族的心声》等。其中的《音乐美学史学论稿》《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中国音乐美学史》等,代表了当代中国音乐学相关学术领域研究的最高水平,起了树立研究标杆的样板作用,无论是在研究视野或者是研究方法方面都给读者予以深刻的启示,引领着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前进方向。
第三,以深邃的历史、文化眼光,组织编撰多部音乐学系列丛书,进行文化积累。其中,比较重要的系列丛书有:1.祖振声、袁静芳、王耀华总主编《20世纪中国音乐史论研究文献综录系列》,含田青《佛教、基督教、少数民族宗教音乐》、史新民《道教音乐》、王耀华《20世纪新兴学科卷(上、下)》、袁静芳《传统器乐与乐种论著》、肖学俊《传统器乐与乐种论文综录(1901-1969)》、吴晓萍《传统器乐与乐种论文综录》(1970-1989),张伯瑜、谷雅《传统器乐与乐种论文综录》(1990-2000),李诗原、齐柏平《音乐表演艺术与作曲理论》,汪毓和、胡天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1901-1949)》、梁茂春《中国近现代音乐史(1950-2000)》、伍国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樊祖荫《中国民间歌曲(上、下)》、姚艺君《中国戏曲音乐》、杨民康《民间歌舞》,冯光钰、李明正、周来达《曲艺音乐》等,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各种体裁形式、各个历史时期音乐发展状况的研究角度,来总结20世纪中国音乐史、论研究的成果,留下了一份宝贵的综合性历史记录。2.戏曲音乐研究丛书,含:刘吉典《京剧音乐概论》、武俊达《昆曲唱腔研究》、《京剧唱腔研究》、广东省戏剧研究室《粤剧唱腔音乐概论》、武兆鹏《晋北道情音乐研究》、路应昆《高腔与川剧音乐》、黎建明《湘剧音乐概论》,张九、石生潮《湘剧高腔音乐研究》、王基笑《豫剧唱腔音乐概论》、时白林《黄梅戏音乐概论》,刘荣德、石玉琢《乐亭影戏音乐概论》、何为主编《评剧音乐概论》、高鼎铸《山东戏曲音乐概论》、韩溪《唐剧音乐创论》等,各书分别对各剧种音乐、唱腔的渊源、流变、发展、音乐结构、旋律特点及其唱腔创腔规律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论述。此外,还有《21世纪中国音乐学文库系列》《音乐文集、传记系列》《西方音乐经典译著文库》、建国10周年纪念《音乐建设文集(上、下集)》等,均对相关领域的音乐文化积累起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创办和办好各种音乐期刊,及时发表音乐学学术研究成果,促进音乐学术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民音乐出版社在经过“”的停办于1977年恢复后,共出版7种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期刊,包括:《人民音乐》《音乐研究》《音乐译文》《音乐创作》《歌曲》《儿童音乐》和1980年创办的《词刊》。其中,除《音乐译文》于1983年停刊之外,其余6种期刊一直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到1986年底,1987年初转交中国音乐家协会杂志社出版。至1987年9月,《音乐研究》又再次由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出版,1988年10月人民音乐出版社创办了《中国音乐教育》,1996年2月创办《钢琴艺术》,2011年1月更名为《歌曲艺术》并于2014年1月改为《歌曲世界》,现在人民音乐出版社共有四种期刊,分别在综合性音乐学术研究、音乐教育研究、钢琴艺术研究与声乐艺术研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尤其是《音乐研究》以其所刊载学术论文的高质量水平,审稿、编辑、出版的严谨规范,社会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获得了学术界的高度赞誉和业界的崇高评价,现已成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成为国内外音乐学术期刊的佼佼者,对音乐学学术研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四、重视教材和工具书的编辑、出版,为学校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基础理论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人民音乐出版社从成立开始,就重视对音乐教材的编辑、出版,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版的李重光的《简谱乐理知识》《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五线谱入门》等乐理、识谱教材,几经修订、数10次重印,已经被几代人使用了几十年,成为一致公认基础音乐教材;吴祖强《曲式与作品分析》、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廖辅叔《中国古代音乐简史》、张洪岛《欧洲音乐史》等,已经成为专业音乐院校的基本教材,在音乐教育实践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尤其是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在上世纪60年代集全国民族音乐教育界之力编撰的《民族音乐概论》,成为我国音乐教育中的第一部有关民族音乐理论的教材,具有重要的民族音乐理论学科建设的开拓性意义,几十年来,被全国各音乐学院、师范院校音乐系(科)采用为大学本科、研究生教材,它所创用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五大类分类法,至今仍然被民族音乐界广泛使用,对民族音乐理论的学科建设起了开拓促进作用。此外,还出版了一系列教学用书,如:[苏]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茅原、庄曜《曲式与作品分析》,姚恒璐《作曲的基础训练》、杨儒怀《音乐的分析与创作》、段平泰《复调音乐》、陈铭道《复调音乐写作基础教程》、施咏康《管弦乐队乐器法》、樊祖荫《歌曲写作教程》等。另有:《音乐自学丛书》19册、“音乐赏析”系列丛书、《伟大的音乐》10套、《国韵华章》10套、《罗沃尔特音乐家传记丛书》53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教材》20册等。
人民音乐出版社对中小学音乐教材的重视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并且逐渐往数量多、种类丰富的方向发展,至上世纪90年代,已包括:地方性音乐教材6种、统编的全国通用音乐教材4种、中小学音乐教师用书12册,《全日制初级中学教育小学五六年级课本・音乐》(简谱、五线谱版)及相关配套的教师用书若干册,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学卡片、音乐教学挂图等。进入21世纪以来,人民音乐出版社组织团队主持、参与《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研制、修订和《“课标”解读》的编写,出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教材》(简谱、五线谱版各18册),并且以居于前列的编撰、出版质量拥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和喜爱,对提高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教学的质量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音乐”作为专门学科,在中国的形成和发展,历经100余年。在当代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对于“音乐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始终没有定于统一:各类音乐学学位,是隶属于文学(学科代码750)门类,但在一级学科艺术学(760)中,也有二级学科音乐(760.1510)类。直至2010年底,国家教育部才将“艺术学”作为独立的学科门类,与“文学”等门类相并列,“音乐”始成为一级学科。
溯及近代,中国“音乐”专科目录的产生和应用,是在当时世界科学化思潮影响下,中国学术分科而治的结果,特别是清末民初,专科目录学发展兴盛,成果丰硕。音乐一科,也相应产生了部分符合当时学术理路的专科书目。
一、近代学术分科及“音乐”在学科中的归属
(一)中国古代文献中的“音乐”
在中国古代,音乐史料主要存见于二十六史乐志、律志和艺文志、会要会典和类书等各类文献中。“音乐”一词的使用,极其有限。
其中零星使用“音乐”一词的,主要有:《吕氏春秋•大乐篇》:“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楚辞•远游》:“音乐博衍无终极兮,焉乃逝以徘徊”;汉应劭《风俗通义•声音第六》:“夫音乐至重,所感者大”;《后汉书•八九•南匈奴传》:“二十八年,北匈奴复遣使指阙,贡马及裘,更乞和亲,并请音乐”,等等。
而带有“音乐”学科分类意识的典籍,主要有:《隋书•音乐志》、《旧唐书•音乐志》;南宋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在经部取消了乐类,在子部增加了“音乐”类;明代董说编《七国考》中的“音乐”门,等等。但从作为古代乐类图书的归目来看,几种主要的志书如《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清《四库全书总目》等,都是以“乐”为类目的。
(二)近代“音乐”一科的沿革
中国近代学术分科意识的兴起和学科体制的形成,是受西方科学主义思潮影响,伴随西学东渐进程而逐步完成的。
1876年,美国杜威的《十进分类表》,其中之第8类为“美术”(FineArts),下列“音乐”目;1897年,美国国会图书馆之分类法,共分20部,其中之第11部为“音乐”(Music),第12部为美术(FineArts);1897年,康有为撰《日本书目志》,按西方学科分类,中列“美术”门;1911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的《涵芬楼新书分类目录》,中列“美术”部,内含“音乐”、“美术”等子目。
与上述西学分科体系相适应,中国近代的学术分科,大致经历了“四部”分类——经世“六部”——“七科”分目——“八科”分类的演变过程,最终在1912年定型为“七科之学”。
但是,晚清及至民国前期,作为学科名词,歌乐、乐歌、乐法、唱歌、音乐、艺术等语汇,在较长时期内,使用领域广泛。如:
山东登州问会馆的乐法课(1872);上海益智书会的音乐科(1877);澳门-香港马礼逊学堂的音乐课(1842);北京汇文书院的艺术科(1890);广州时敏学堂的唱歌课(1898);康有为《请开学校折》中的歌乐课(1898);上海启明女校的音乐专科(1904);上海城东女学的文艺科(1904)等等。
上述这些近代音乐学制史料中的各科称谓,其意义与西方的“音乐”一科大致相似。此段时期,政府颁布的各类有关教育制度的章程、法令、纲要、规则、标准等等,名目繁多,它们对“音乐”一科的归宿和命名,有乐歌、唱歌、音乐等,未成统一标准。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中,并未有音乐科,但在该章程之“学务纲要”释称:“今外国中小学堂、师范学堂,均设有唱歌音乐一门,并另设专门音乐学堂,深合古意。惟中国鼓乐雅音,失传已久。此时学堂音乐一门,只可暂从缓设,俟将来设法考求,再行增补。”
自1905年后,大多数教育机构采用“音乐”和“乐歌”并称,民国开始,基本上统一用“音乐”一称。
同时,晚清民国的学术界,对“音乐”的学科归属问题,也尚未形成共识。如1905年创刊的《国粹学报》,将音乐论文列入“美术篇”;1921年的演说词《美术的进化》中,将美术分为“静的”和“动的”两类。“静的”美术:建筑、雕刻、图画等;“动的”美术:歌词、音乐等。介乎两者之间的,是跳舞。
中国近代学术分科意识的觉醒,得助于20世纪初兴起的“新史学”的推进。1918年,史学家傅斯年发表《中国学术思想界之基本误谬》一文,列论中国学术界之基本误谬计7点,其中之第一点就是谈“分科”问题的:“中国学术,以学为单位者至少,以人为单位者转多,前者谓之科学,后者谓之家学,家学者,所以学人,非所以学学也。西洋近代学术,全以学科为单位,苟中国人本其‘学人’之成心以习之,必若柄凿之不相容也。”
按照西方近代学科分类编目典籍,其学科体制的形成,主要是在“五四”以后“整理国故”的过程中完成的。1928年,北海图书馆的王重民编成五册《国学论文索引》出版,这是当时研究国学的重要工具书。该书中将“音乐”与“文学”、“艺术”并列,使之成为一个独立的科目。自1920年代以后,中国音乐学术的发展,亦开始步入现代分科治学的学术轨道。
二、中国音乐专科目录的近代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