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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石分办〔2019〕6号)结合河北省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室,齐欣为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科室、公共区域及院外按照《河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投放工作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
全年目标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100%。
阶段目标上半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60%,三季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80%,年底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100%,并尽可能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
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生活垃圾分类责任部门,一楼公共区域廖彦坤为责任人,二楼公共区域辛丽娜为责任人,预防接种黄春超为责任人,院外公共区域保洁员为责任人。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1、在医院门诊楼一层走廊、二层走廊、预防接种走廊公共区域分别设置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其他垃圾桶(黑色)。在医院各科室及厕所洗手间分别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其他垃圾桶(黑色)。在就餐室设置其他垃圾桶(黑色)、餐余垃圾桶(绿色)。在院落东南角分别设置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蓝色)、其他垃圾桶(黑色)、餐余垃圾桶(绿色)转运投放点。并在每个垃圾桶位置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标识”。
2、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科室人员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内,科室生活垃圾由本科室每天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投放到转运投放点,公共区域生活垃圾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装运投放点。
四、督导检查
1、每季度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科室及公共区域、院落生活垃圾转运投放点进行垃圾分类督导检查,每月由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对科室生活垃圾分类进行检查。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超过3次以上分类不正确的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自学并考试,学习后仍出现分类不正确活不遵守医院规定的按照奖惩措施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积极主动按照我院制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执行,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医院所有人员均有义务指导就诊居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必要时可对其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健康教育,科室由科室人员负责指导,公共区域由保洁员主要负责指导,责任人监管督导指导效果。
杜北乡卫生院
2020年4月30日
关于建立杜北乡卫生院
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通知
组
长:杜红霞
副组长:武小波
成
员:齐
欣
仵志玲
安建伟
麻欣欣
赵娟娟
黄春超
庞旭荣
靳素兰
领导小组职责:
1.
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垃圾分类工作,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及日常具体工作。
2.
杜红霞全面负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协调工作。
3.
武小波负责医院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等。
4.
齐欣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的日常工作,垃圾分类箱的设置、
5.
安建伟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工作。
6.
麻欣欣负责监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负责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处罚工作。
7.
靳素兰负责人每日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垃圾站点的环境卫生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根据《xxxxx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推进xxx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为统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破解“前分后混”难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xxxxx工作方案》、《xxxxx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对垃圾分类工作逐步进行开展,各科室、社区主抓的工作格局,建立专项工作相应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分工协作,推动行动有序开展,确保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三、工作开展情况
1、为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各院落开展宣传、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xxxxx张。
2、进一步完善辖区内垃圾收集房(桶)、中转房、果屑箱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完成xxxxx个小区xxxxx个生活垃圾分类池的修建工作,覆盖了居民数xxxxx户。
3、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组织了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酒店、餐馆召开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对各单位、商家宣传、讲解了生活垃圾分类和可循环利用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各各单位、商家完善各自区域内垃圾分类的宣传和设施设备的完善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进程。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主导、政策推动、项目支撑、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坚持源头管理、系统管理、长效管理原则;坚持先易后难、循环渐进、先行试点、后续推广;坚持从实际出发、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难点是垃圾分类投放,核心是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要按照系统性、广泛性、有序性和市场运作的要求,由简入繁、注重实效、稳步推进,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年,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30%,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
(二)工作任务:
1、以街为主,推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区3%管理条件好的社区推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往后逐步扩大推行范围。
2、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年底以前,全区所有党政机关要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具体工作为:要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实施垃圾分类投放处置;禁止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在区委、区政府机关综合楼、区公安分局机关大楼等办公人员相对密集场所,配置垃圾生化处理设施,实施垃圾生化处理。
三、垃圾分类和操作流程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分为三类。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金属和纺织物等;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剩余饭菜、瓜果皮壳、烟头,花草、灰土、卫生废纸等;有毒有害垃圾包括荧光灯管、油漆桶、化学品、废旧电池等。
(二)垃圾分类容器的设置。按照绿、蓝、红三种颜色设置垃圾分类容器,绿色为可回收垃圾分类容器,蓝色为不可回收垃圾分类容器,红色为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容器。垃圾分类容器由城管局和各街道安排。
(三)分类垃圾的处置。可回收垃圾由管理责任单位处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作业单位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行垃圾生化处理的小区和单位对有机垃圾实施生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区文明办主任、区发改委主任、区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直机关工委、财政局、房产局、规划分局、环保局、经贸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局。
(二)责任分工。
1、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制定各区垃圾分类收集年底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垃圾分类收集日常组织、协调、检查、推进工作:
2、区城管局负责全区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的规划、宣传、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办。组织全区环卫作业单位落实垃圾分类收集的各项具体措施和规范性要求。组织城管执法队伍依法查处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擅自从事生活垃圾的经营、无准运证件车辆运输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担负起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的全程管理。
3、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社区和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协调。协助房产部门及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负责组织环卫作业单位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4、区文明办负责把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5、区直机关工委:负责落实全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6、区房产局负责组织、督促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要求。
7、区规土分局负责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生化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并将其作为新建小区验收的必备条件。
8、区环保局负责落实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工作,在居民区内配套建设废旧电池回收点,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
9、区经贸委负责落实区内集贸市场以及具备条件的大、中型工商企业的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加强全区废品收购行业的规划、指导和监管。
10、各环卫作业单位结合日常垃圾运输工作,做好与垃圾分类收集单位的工作对接。改革垃圾运输模式,逐步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切实保证不可回收垃圾的日产日清。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顺利实施,分以下三个阶段推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作业单位建立基本情况数据台帐,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作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人员和相应的设施设备,逐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验收巩固阶段。各单位进行自查自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评,定期通报,年终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分析,抓紧规划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方案具体,措施可行,注重实效。各单位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垃圾分类收集领导小组。
2、加大投入,政策引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使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良性循环。要积极筹措专项经费,用于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以及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和生化处理工作的运行补贴。
一、整治范围及重点
本次整治的范围是路(段)、路和顺凤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废品收购站、矿山企业、空心砖加工点、生活垃圾、洗(选)矿堆放点等影响道路环境的各类堆场加工作坊等。
二、整治目标及要求
(一)工业企业环境整治
1.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取缔。
2.对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健全污染防治设施,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责令停产,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依法实施关闭。
3.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改用清洁能源或深化污染治理,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卫生环境整治
沿线、沿河、沿渠无倾倒垃圾现象,沿线村庄有环境卫生保洁员、有垃圾收集池、有垃圾处置场所等。
(三)乱堆乱放整治
清除公路两侧所有矿石堆、建筑垃圾及堆积物,确保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经营场所整治
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空心砖加工点、废品收购点、木材加工场、石碑加工作坊等经营场所应按照要求分别予以搬迁、取缔。
三、整治进度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6日—3月15日)
1.成立县路路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路路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整治要求,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4月20日)
1.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分类整治,每周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进展情况。
2.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两次现场督查会议,对成员单位工作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和工作不力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
3.定期不定期召开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21日—5月10日)
1.各单位形成环境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材料,上报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认真总结路、路和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研究制定跟踪管理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务必将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四月底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