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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质量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 “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聚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二、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1、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
工业的发展让农村环境受到污染,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许多有毒、有害物质渗入土壤中,饮用水中含菌量高、重金属含量高。由于污染,很多地方的粮食、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受到影响。而农民喷洒化学农药等被认为现代农业必不可少的手段也大大降低了农产品消费安全性。如今,既使是家禽家畜排泄的“有机肥”,与我们先辈时代的有机肥营养成分相比也早已大相径庭。有数据显示,每万头猪每年排泄物中就含有机砷类残留物3 吨,这些有毒的“有机肥”常常是未经任何处理,就被用以施肥或排入溪流,造成污染。
2、加工工艺存在问题
目前国内的农业生产工艺落后,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农业还是小农经济的模式,农业设备极其落后,生产工艺非常粗糙。许多农民不能科学使用先进设备进行种植、加工,只能是在现有条件下,生产出他们自认为没有问题的农产品,忽视了质量安全,甚至根本没有质量安全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一是食品加工企业未能按照工艺要求操作。二是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甚至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三是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原料带来的问题。如转基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益生菌和酶制剂等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等。
3、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在农产品质量出了大问题或造成事故之后,政府主管部门才介入调查。这种“亡羊补牢”的方式根本不可能消除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而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包括有工商、质检、卫生、农业、林业等" 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执法力度不到位,个别机关中长期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使食品监管工作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监管能力薄弱。一些地方政府存在打假不力、假打、暗地里默许甚至公开支持制假售假,这些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大隐患。
4、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带来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食品法规存在许多盲区,尚未出台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现有法规分散、零乱,且标准过少。如农药残留问题,我国只规定了62种农药在食品中的最高残留量,而美国规定了115种,日本、加拿大分别有96种。由于法规不完善,对于农产品农药残留造成的人体伤害,尚无法追究法律责任。
5、企业由于利益驱使带来的信用缺失问题。
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信用缺失是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最直接原因。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个别人把勤劳和智慧发挥到了不该发挥的地方,惟利是图的人层出不穷,尽干伤天害理的缺德事。他们何以敢冒险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制假、造假、售假的风险成本太低,往往是遇到问题交点罚款就可以平安无事。有时我们的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之间好象是处于猫鼠同眠的状况,监管部门需要生产企业交罚款以完成任务指标;生产企业交了罚款就可以继续生产谋取暴利。在这种情况下,食品问题自然屡禁不止
三、食品的监管
1、建立健全食品监管法。
为了有效保证监管部门以及人员能够很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当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食品监管法。 从我国的法律体系看,针对规范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而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监管人员的素质及适岗条件,跨地区、部门之间的协调,规范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的程序,包括信息披露和商品召回制度等只在相应的法律法规有规定,而没有详尽地规范要求,特别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造成一定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得简单、过轻。
这也是造成监管部门和人员行政监管缺位的一个重要原因。 所以我国应该建立完善食品监管法。 通过法律规定监管体系中各监管部门的职责, 促使监管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 加强每一个环节的执法监管。 形成对被监管者强大的监管力量及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2、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
为进一步优化政风行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廉政效能,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需要建立起行政权力运行监管体系。 通过该体系建设,明确各部门各岗位权力监管事项, 找到在具体监管工作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真正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并对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监管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宣传教育。
通过组织学习有关对规范监管人员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使监管人员明确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对警示教育材料、案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其遵纪守法、依法执政的水平。
4、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
以公众放心和满意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职能定位,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能够依法行政,增强监管工作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服务态度,加强作风建设,完善监管制度,做到勤政廉政。
5、整顿和规范检测机构和行为,制定全面的检测标准。
检测工作整顿应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大量各个方面的高级科技人才和先进仪器设备、手段日趋完善、覆盖全国的实验室体系。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适时、动态地调整食品检测标准和项目,规范检验标准与行为。 加强组织对有资质检验机构的认定,对监管机构的质检中心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查找的问题,制定或修订相关的管理制度。 以有效堵塞以往的监管漏洞,提高工作水平。
6、完善责任追究体制。
针对一些地方和监管部门制度形同虚设, 食品安全事故和干部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状况, 监管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一批案件,依据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食品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不仅要从上至下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还要视案件影响的程度,追究其刑事责任,真正落实“在其位,谋其政”管理理念,杜绝监督管理缺位的情况。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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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监管;食品监理
1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的必要性
1.1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力度不够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现有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已经无法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要求,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的力度不大,特别是对于初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中间验收环节,以及食品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不够。另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短缺,且监管经验不足,监管人员自身的综合监管素质比较低下。为了追求较高的经济利润,甚至会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损害顾客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相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必须要加强监管力度,意识到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1.2 食品安全问题处理不当
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但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究其根源,主要是对食品安全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的。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相关食品监管部门没有严格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对其进行严查,往往表现处罚滞后,或者是以经济形式进行罚款,处理问题方式不严谨,没有意识到食品安全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的严重危害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可能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但是当问题出现时,仅仅只是处罚主要人员,而不是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进行排查,没有找出真正的原因,对生产操作人员不做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这样就形成惩罚不严,力度不够,相关食品安全法规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效果,最终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没有从根源上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3 食品监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食品监管人员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占有关键性地位,对食品监管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然而,现阶段我国的食品监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没有坚实的监管理论知识基础,没有充足的监管经验,食品监管行业的技能型人才相对比较缺乏,监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比较低,人才严重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食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另外,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传统的监管观念、工作方式,以及监管技能等已经不适应现代化社会的发展,监管人员没有创新工作方式,延续使用传统的工作模式,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甚至是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2 建立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体系
2.1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全过程监理
食品行业要想有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首要任务就是要建立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理体系,并要求监管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监理制度。首先,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全过程监理,且在实施之前,根据食品加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多种切实可行的食品生产方案,利用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科学合理且具有经济效益的生产方案,为食品行业创造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在食品加工期间,对食品加工生产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管,严格控制食品的加工质量,以食品加工工艺质量为核心,并辅以严格的检查、监督、检验等手段,为食品加工全过程质量提供保障。
2.2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全方位监理
对食品质量与安全实行全方位监理,监理内容比较复杂,不仅要对食品生产的相关事宜进行监理,还要对与食品生产过程有关的人员进行监理。对于食品生产人员而言,必须要进行健康检查,只有检查结果合格,且具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才能上岗进行生产操作。而食品监管人员要具有充足的工作经验,具有监管职业资格证书。此外,食品加工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在加工生产之前,要进入实验室进行检验,只有检验结果适合食品加工生产的要求,才能正式投入食品生产。同时,对基础设施进行监理,具体操作手段为定期对食品加工的各种硬件设施进行维修和养护、更新,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加快食品生产速度,为食品行业赢得更大的效益奠定设施基础。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在加工过程中要制定食品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规定质量控制点以及关键程序,根据食品加工的具体流程编制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食品生产质量以及卫生安全,为消费者提供健康保障。
2.3 食品质量与安全应实施多手段监理
2.3.1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检验与验收
我国食品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完成后,监管部门必须要对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进行检验和验收,确定食品质量与卫生安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食品原材料质量的检验,以及食品运输销售质量的抽检等等。是对食品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对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某一环节的产品或者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只有自行检验合格,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检验,即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对产品进行专业检验,也称一般抽检。对于食品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材料,在正式进行加工之前,要进行初检,检验其生产及加工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符合的前提下,还要经过监理人员的抽检。食品在出厂运输销售之前,要进行多次的验收和检验,且各种检验必须均在监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按照国家的食品质量与安全规范进行各个环节的抽检,在每个环节的验收结果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正式进行食品销售环节,在极大程度上满足消费者日益提高的需求。
2.3.2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交底与控制
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交底与控制也是食品质量与安全实施多手段监理的方式之一。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理交底与控制主要就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的透明化,生产一线逐层交底,明确生产工艺和流程,严格按照相关生产规定对原材料进行控制,注意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点,在食品生产之前制定加工计划,确定控制措施的可实行性,确保监理要求的科学合理性。另外,交底与控制环节还有利于明确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职责范围,明确岗位责任,避免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出现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食品质量以及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并使得食品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奠定坚实的前提条件。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论述可知,虽然我国的经济水平以及科技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在食品行业中,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相关监理人员要不断分析食品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制定出科学规范的食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监理制,有效解决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生产提供安全机制,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参考文献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J].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2012(7):20-23.
关键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意义;策略
校企合作指的是学校和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目前,社会上的人才竞争非常激烈,社会对人才的要求非常高。各大高校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开始加大和企业合作的力度,狠抓教育,以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升人才质量。如在学校内部,由教师讲授理论知识,企业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全新教育方法,可以给教育行业带来发展机遇。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融入校企合作有必要性和优势,更能为社会培养全面型人才。
1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意义
1.1有利于更新传统的教育理念,培养新时代人才
校企合作是近年来各个高校培养人才的新模式,改变了传统的以高校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也是教育理念、教育方法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真正的转变。传统的高校教育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上比较落后,比如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育,以单纯地传授学生知识为主,学生只需要在每学期通过学期测验、在最后一个学期进行社会实践、提交论文即可毕业,该教育模式下的人才培养质量较差。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融入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符合该专业的本质特征,也有利于实现对传统高校教学模式的彻底转变,为社会培养更多技能型专业人才[1]。
1.2有利于在实践的过程中提升学生的社会化水平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需要学习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比较多,主要集中在生物学和食品工程学等方面,包含食物生产技术质量检测、食品安全检测、卫生监督等相关管理内容。这些内容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仅靠一些理论知识的学习完全不够。通过校企合作,学生可以进入企业内部开展实践活动,比如参与一些社会化服务,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对食品进行检测和分析,或者进入食品生产和研发等企业,了解生产和研发的过程,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将知识活学活用。同时,通过接触社会中的人和事,培养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和他人沟通的能力,提升大学生的社会化水平。
1.3有利于达到校企双赢的目的
校企合作指的是学校和企业两者合作,为社会培养更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都处于一种双赢的模式。通过校企合作,学校和企业之间的信息和资源可以共享,比如学校可以通过对企业平台或是设备的利用,提升学生的实践水平。在此过程中,企业可以直接和有潜力的学生谈判,让其留在企业工作,这也省去了重新挖掘人才的时间,可以实现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2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
随着高校的扩招和发展,各种各样校企合作培养模式的建立,为社会输送了很多优秀人才。从合作的深度进行划分,校企合作模式分为3种。(1)较浅层次的校企合作。这类合作通常是学校在企业内部建立实训基地,邀请企业专家作为实训环节的指导员,构成一个产学合作的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由于双方对人才培养目标和需求的认识不足,很难达到训练学生实操能力的目的,效果甚微。(2)中层次的校企合作。通过建立一个多元投资联合体,建立和实际利益相关的实训中心,在投资建设、创办教学工厂的过程中,校企双方均需参与[2],自分工明确,如企业为学生提供场地和设备,学校为企业开发项目、培养与之匹配的人才。(3)较深层次的校企合作。这一模式是学校和企业之间已经融合,学校直接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调整科研方向,并将科研成果提供给企业,企业会主动为学校建立人才培养中心、提供实训机会,提升学生的综合技能。目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校企合作仍然停留在较浅层次的校企合作层面,任重而道远。
3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困境
3.1缺乏完善的合作机制
在高校内部,校企合作是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机制。由于产生时间比较短,校企之间并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合作模式。比如在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校企合作过程中,由于彼此之间缺乏沟通,学生未能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处于一种较为松散的状态。加上没有专门的机构处理校企合作各项事务,极易出现学生在企业进行食品检测或研发的过程中不听管理、态度散漫等不良事件,影响实习效果。
3.2合作的深度不足
在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中,校企合作的最佳状态就是深度合作,达到学校和企业的共赢,为社会培养全面型人才。但是在实践过程中,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校企合作仍然停留在表面。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对等,学生难以获得一些较好的岗位实训机会[3]。
3.3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的支持力度较小
在校企合作中,政府起到政策扶持和引导作用。虽然政府已经在相关文件中表明校企合作对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也为两者的合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但实际上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开展校企合作时,仍然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根本原因是企业很难从校企合作中获得经济效益,一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政府要加强税收和保护性政策的扶持,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保障校企合作的深度。
4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施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
4.1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制度
在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中,要想落实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就必须建立较为完善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制度,以规范校企合作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保证校企合作有章可循。首先,明确校企合作的负责人,包含制定教材的负责人、企业负责管理学生的人员等。其次,要通过制度规定不同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各自的考核和责任机制。最后,要建立校企沟通平台,定期根据学生的学习以及实训状况进行交流,及时优化教学以及实训方法,为达到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供保障[4]。
4.2编制校企合作专业教材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在高校内部的发展已趋于完善,对专业知识的覆盖不仅广泛且有深度。为了能更好地适应校企合作,要适当调整高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教材体系,以更好地满足校企合作对人才知识体系的要求。首先,在校企合作中,企业有明确的知识架构和技能要求,学生可以参与的岗位训练也比较具体。比如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可以参与食品的制作、研发、检测等工作,目的性比较强。高校在开展教学时应该以此为基准,适当优化教学内容,提升教学内容的专业性和实用性,以保证学生可以在课堂上学到和岗位实训相关的知识,实现知识和岗位之间的快速转换。例如“食品生产质量检测”课程,教师可以设置关于食品生产质量检测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编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材。其次,在校企合作环节应安排专门的教师进行对接,将企业涉及的质量检测技能、食品生产工艺等编入教材,可以将其作为案例,便于加深学生记忆。最后,教材审编应由专业审编人员、校企合作相关负责人员共同完成,保证所编制的校企合作教材能满足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生的心理、技能以及生产工艺等实际需求,提升教材的应用性和专业性。
4.3应用工学交替教育模式
在传统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中,学校教育和企业岗位之间的联系并不密切,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食品质量与安全行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生认为在学校学习的知识毫无用处,毕业之后仍然需要到岗位上学习一些新技能。为了实现学校专业知识和技能之间的连接,要将理论知识和实操部分融入其中,建立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机制。在高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中实施校企合作时,可以融入工学交替的教育模式,即边学习边工作,明确划分学校学习、企业实训的部分,制定工学交替的教学计划。首先,教师和企业负责人应建立一个长期的沟通机制,教师定期下发教学内容,企业负责人根据教学内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可以实训的部分。如若存在,在教师讲解完理论知识之后,合理地安排实训时间,以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无缝对接,较好地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比如学生在课堂上学习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食品安全检测方法之后,就可以在企业内部借助现有的技术和手段进行实操训练,较好地掌握食品安全检测方法。其次,可以在工学交替教育中实施师徒制度,就是在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企业中挑选一线技术人员,让其担任学生实训教师,为学生实训提供指导,也可以让学生主动学习和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的技艺[5]。最后,应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以提升校企负责人的合作积极性。例如按月度或季度测试学生理论和实操部分的学习效果,通过笔试和现场测试进行评分,学生的得分将和相关负责人的绩效挂钩。通过建立这一考核机制,强化校企合作中企业负责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心,发挥校企合作的积极作用。
4.4政府应加大校企合作的支持力度
校企合作能否从当下的浅层次合作转变为深层次合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以及各种福利的推动,认识到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企业和学校之间合作的重要性。通过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校企合作有法可依,营造一个良好的校企合作办学环境。例如,政府可以为和学校合作的单位提供政策扶持、税收减免等,提高食品企业和学校合作的积极性,或是鼓励社会投资者为校企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为两者的合作提供基础的资金保障。相关部门还可以建立一个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相关的校企合作协调、监督以及考核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校企合作环境。
5结语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日常生活中的食品种类在不断增加,安全质量案件频发,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把控显得非常重要。食品安全方面的人才缺口非常大,需要高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加强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不断为社会培养专业型、实用型人才,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兴元,郑琰,李茜.以应用能力提升为导向的食品类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与实践[J].科技风,2021(13):159-160.
[2]江凯,刘亮,甄忱.高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社会服务模式的探讨与实践[J].食品安全导刊,2021(10):48-50.
[3]王洪艳,杨延存,李翠萍,等.校企合作模式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实践课程建设[J].现代食品,2021(2):68-70.
[4]冯露雅,汪美凤,罗小芳,等.地方本科院校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以湖南科技学院为例[J].化学工程与装备,2020(8):270-271.
1.1成立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县、乡、村三级兽医人员组成。
1.2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局,把加强农村肉食品质量安全防控工作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桂食安办[2014]10号关于开展肉及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加大对动物检疫工作的执法力度,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制和屠宰生猪企业主体责任制。
2广泛宣传,增强防控意识
2.1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印发“关于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致广大养殖户的公开信”6300多份,由村级兽医防治员在春、秋季防疫期间发放到各养殖户手中,并与动物养殖场场主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2.2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线村屯设立“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和动物死亡“四不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宣传栏。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进行“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水产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检查,排查隐患
重大节假日前,积极配合市、区政府组织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农业、水产畜牧、商务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城区市场、屠宰场检查节日食品安全情况,同时对学校、企业等单位采购进行索证索票和登记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检查工作的重点
由于金城江区基层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基础薄弱,监管人员不足,村级动物防治员知识、管理水平不平衡,技术装备落后,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领导高度重视。
4.1抓好基层建设,重点在乡村,及时配足人员。
4.2坚持抓好源头管控,推行标准化养殖和健康养殖,确保源头安全。
4.3抓好关键环节,重点抓好中、小学食堂、乡镇街道的餐饮业和农村婚宴聚餐管理。
5强化领导责任
明确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协调责任,下设相关部门人员负责管理。
6强化督查,确保实效
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成立“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督查领导小组”,每个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负责各自相应对口乡镇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发现问题督足相关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7小结与讨论
金城江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加强农村肉食品质量安全的防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还必须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7.1以政府为主体,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具体工作中相互协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行业的准入和监管进行分工,各司其责。
7.2加强宣传教育,预防农村群体性聚餐食物中毒。严格执行农村50人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要畅通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7.3在抓好水产畜牧特色养殖业的同时,还要确保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水产牧畜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