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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的增长,特别是本世纪以来,表现更是出色。从2000-2007年,中国的GDP年平均增长10.4%,中国的出口贸易年平均增长25.4%。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积累和出口拉动,随着金融危机造成的消费萎缩和世界经济衰退,中国的出口市场会大大缩小,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那些出口导向型的中小企业。
在任何国家,中小企业都是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也不例外。近30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就得益于中小企业的巨大贡献。2006年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数的99.1%,占就业人数的76.6%,占工业总产值的64.5%和主营业务收入的62.9%,占资产总计的60.9%,占利润总额的55.9%。中小企业也是外贸出口的主要力量,仅加工贸易出口就占全部出口的52.7%。
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近期统计结果显示,相当部分中小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等困难,全国约十分之一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在去年上半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率接近30%,较前年同比减少15%。全国去年上半年6.7万家中小企业倒闭。金融危机使中小企业濒临困境。中小企业发展出现困难,必然会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目前我国经济增长趋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小企业的困难所致。
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融资困难。由于经济调整和宏观紧缩,有限的资金主要流向了大企业和大项目,因而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特别困难。08年第一季度,各大商业银行贷款总额超过2.2万亿元,只有3000亿元落实到中小企业,仅占全部贷款的15%。到6月末,广东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0241.11亿元,同比增长14.4%,而小企业贷款余额3831.91亿元,同比下降4.6%。据不完全统计,广东民营加外资中小企业上百万家,潜在资金需求2万多亿元,银行仅能满足40%,95%的中小企业缺乏资金。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帮助中小企业解困,这些办法中既有政策方面的调整,也有体制方面的改善。有的已经显示了效果,有的还需要做出进一步的努力。比如,央行对全国性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调增5%,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对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这些既是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手段。这不仅仅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从发展金融市场来看,中国银行业也应该重视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业务。据世界银行专家估计,中国城镇小额贷款市场潜在客户达数千万,加上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户将有上亿个,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市场空间巨大。
数据表明,小额贷款在中国依然是一个相对新鲜的事物。事实上,小额贷款在中国的实践最早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的,然而,10多年间,银行业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缓慢,并未对中国的小额贷款市场和小额贷款产品产生很大的影响。关于小额贷款为何在中国发展缓慢也众说纷纭: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资金和人力资源不足等等。但其中最主要的限制因素就是小额贷款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的不足。一些金融机构正在开展的小额贷款,由于覆盖面小且缺乏商业性小额贷款最佳实践的相关理念与技术,因此在发展上受到很大限制,大量有金融需求的小贷客户被拒之门外。
当然在过去的10多年的探索中,我们还是总结出了不少宝贵的成功经验的。比如:从2004年始,国家开发银行与世界银行、德国复兴银行合作,在国内率先开展以商业可持续为特征的小贷款业务,先后在包头、台州、九江等地试验,支持的对象主要包括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和个体创业者,还有部分流动人口,贷款涉及的行业覆盖贸易、加工、服务等领域,包括零售商店、汽车修理店铺、医疗诊所、小型批发商、餐馆、成衣店和洗衣店、个体运输、五金店、家具店、小旅店等,截至2006年底试点情况统计证明,小贷款业务不但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而且从金融运作的角度可以实现商业可持续。
小额贷款在国内的成功实践证明,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求特点设计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并且通过金融创新建立减少金融风险,降低操作成本的制度,确保高的贷款偿还率,同时贷款利率能补偿成本和风险。实现小额贷款这项金融服务推广普及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从服务中小、服务个体来看,可以改变目前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从而有助于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带来的震荡。
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由于中小企业的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致使沿海等中小企业地区地下钱庄大量涌现,还有部分非政府组织的小额信贷机构以及商业化小额贷款公司参与其中,虽然这些机构的利率水平高于商业银行,但依然有大量需求。而又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风暴又加剧了这一现状。
1.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业银行是开展小额信贷的主力军。近年来,商业银行为农户、城乡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提供了大量的小额贷款,城乡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大幅度提高,为农业增产、增收和中小企业授信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的关键性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目前的商业银行在推广小额贷款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效率低下、客户覆盖率有限、运营成本居高、风险管理薄弱等制约小额贷款有效推广的关键性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调查数据显示:信息化建设滞后是商业银行小贷业务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之一。信合369网在网上做了一次调查,发现48.78%的调查者认为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是商业银行小贷业务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26.9%的认为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足影响了商业银行小贷业务拓展,20.83%的认为由于是员工素质相对较差,只有3.49%的认为资金实力相对不足是造成商业银行小贷业务落后的主要原因。
加快发展小额贷款是金融危机席卷,中国产业结构急需调整这一大环境下商业银行所应承担的不容推辞的历史使命。同时,小额贷款在国内国际的成功经验也表明.小额贷款并非传统观念中无利可图的业务,正是因为小额贷款市场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才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小额贷款机构及非法民间借贷,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缺位留下的真空,在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此发展小额贷款是不仅是商业银行的历史使命,也是商业银行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2.“健康可持续小额贷款管理运行体系”是发展小贷业务的前提和保障总体来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扩大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瓶颈,而建立健康可持续小额贷款管理运行体系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瓶颈问题,从而增强商业银行小贷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使商业银行为优秀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手段与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研究表明:小额贷款客户市场有着巨大的融资需求,但是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目前贷款所需的基本财务信息;(2)偿还贷款的责任分担很难明确划分;(3)无法提供目前银行习惯接受的抵押品;(4)当前可供选择的产品不能满足需求;(5)复杂耗时的贷款流程降低了贷款企业贷款意愿;(6)缺乏长期有效的融资渠道;(7)无法及时获取银行产品信息,对银行融资缺乏了解。
与此同时,即使是有着积极开展小贷业务的银行机构也面临着诸多阻碍。究其原因,是习惯于开展高端业务的银行机构对于开展小贷业务存在水土不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无法详细理解中小企业运营情况及还款能力;(2)没有渠道或手段去了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3)缺乏定制化的产品提供给中小企业;(4)当前营销模式不能支持面对中小企业的产品推广;(5)缺少小贷业务模式的专门人才;(6)缺乏适用的中小企业的风险评估及信用评价体系;(7)当前管理体系无法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进行有效控制。
面对上述小贷业务开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笔者认为,应建立三位一体的思想体系用于解决上述关乎风险,效率与收益的困扰,即建立人、系统与制度的有机结合以解决推广小贷业务所需攻克的难关。同时,这一有机结合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小额贷款业务的初期,由于种种限制,人与制度的因素在解决方案中所能发挥的影响要大于系统的因素,但随着业务的逐渐发展,环境的不断改善,经验与信息得到不断的积累与总结,在伴随着数据不断积累,在未来发展阶段,系统将会在控制风险、改善效率、降低成本、提高收益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最终,人,制度与系统有机结合的微贷业务解决方案将形成稳定的平衡,以保证小贷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和国际环境变化,我国银行信贷机构应尽快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信贷风险及营运风险管理,即以先进的小贷管理理念为导向,结合有效科学的小额贷款电子化管理系统平台,以市场拓展、流程再造、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细分市场、产品开发、利率定价、客户管理等为主线,建立减少小贷业务风险,降低操作成本的制度,提高市场覆盖率的管理运营体系,从而实现支持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目标。
农户小额信贷是为贫困农村人口提供持续的、小规模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制度化和组织化的金融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不需抵押担保、服务于低收入群体。其主要内容如下:
1.农户小额信贷的发放范围
农户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村地区的中低收入人群,这些人具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经济状况的愿望,但由于其贷款具有数额小、风险大、信誉差且无法提供担保等特点,因而通常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的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处于信贷市场中的边缘地位。申请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户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居住在信用社的营业区域之内;第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信良好;第三,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第四,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农户小额信贷的期限和偿还方式
农户小额信贷的贷款期限一般是在一年之内,最长不超过三年。我国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不必在每单位时间内还部分贷款。但在实际操作及归还本息方面还有一定的缺陷。因此,我国也要加快这方面的改革,采用国际上较先进的整贷零还的偿还方式,即农户每隔固定的时间如一个月就要分期还款。整贷零还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减轻了农户的还款压力从而降低了还贷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农户培养理财意识。
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第一,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第二,小型农机具贷款;第三,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第四,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类贷款。
二、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分析还款来源
1.将种植业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是农户,农户贷款的用途为种植业,其第一还款来源是种植业收入。而我国目前的种植业主要还是靠天吃饭,抗风险能力不足。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农业生产将受到很大影响,投入资金将无法收回,贷款风险不可避免。中国每年约有3千万公顷农作物受灾,占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25%,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在40%以上。目前农民在受到自然风险威胁的同时,又面临巨大的市场风险。我国现阶段农村以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生产技术和水平落后,容易造成低水平重复投资和结构雷同,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较高,农户小规模、分散化的个体生产经营常常无法与变化莫测的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在不了解市场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盲目的生产,因此,就算在风调雨顺,收成好的情况下,也不能将手中的农产品进行市场销售转化为资本,因而存在着相对较大的市场风险。无论是自然风险还是市场风险,一旦发生很容易超出农民的承受能力,从而不可避免地提高还款风险。
2.将养殖业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虽然是“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但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从养殖业贷款农户角度考虑,随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传统的农村种植业信贷市场呈现萎缩趋势,养殖业贷款的需求越来越大,调查结果显示,农户小额信贷规模明显扩大,且多用于养殖业。但是养殖业作为新型的农户产业经营模式,由于其生产周期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一些附加值高的养殖业及周期更长,有的甚至要三至五年。因此从贷款用途角度分析,农户小额贷款将养殖业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性较大。
3.将劳务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目前,有占很大比例的农户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利用每年的农闲时间或将土地转承包后外出打工。其中一部分农户的生活所需同样需要信贷资金支持。据县农调队资料,2007年新宾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24元,增长14%,其中农户工资性收入贡献3个百分点且呈逐年上涨势头,这对于解决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要是一个较大的补充。但在我国信用社会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时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较为严重,而且农民工的自身安全问题很少有保障,因此单纯将劳务收入作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其风险性也不容乐观。
4.消费类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
由于我国农村收入来源的单一性,农户还款的主要途径仍然是农业生产,由于农户小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对于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类贷款来讲,农业生产的还款来源在贷款期限内归还贷款的可能性较小。
三、结论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前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由于第一还款来源的不稳定性,造成农村信用社的普遍亏损2004年改革后这一问题有所改观,但还存在着问题。这跟农户小额贷款的还款机制、农户的信誉程度、农户小额贷款的还款来源等方面有着直接的关系。在还款来源方面,农村信用社在信用社贷款实际工作中,普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质押等担保物品,当借款人不能以第一还款来源偿还贷款时,需要启动担保等第二还款来源,但这类担保物品多为房屋、建筑物、机器、厂房、土地使用权等专用性较强的资产,制约其变现的因素较多,风险较高。而且一旦还款风险超过了农户的心理承受底线,并且由于我国贷款信用考察制度的不健全将会产生再次贷款还清欠款的恶性循环,产生农信社的不良贷款情况。
四、解决途径
1.更新机制
农村信用社在贷款过程中,可以采用联保的形式筛选贷款申请人并设置较小的初始贷款额,随着时间逐渐增加贷款额,并设定一个贷款上限。这样可以减小贫困贷款者的信用风险,间接提高贷款者的还贷能力。
2.向贷款农户提供保险服务
根据农业生产的风险因素考虑,向农民提供普遍的财产保险服务,帮助农民提高应付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能力,并借以强化农民的第一还款来源。用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在农村的发展有三种途径:一是对农民投保进行补贴;二是对商业性保险公司在农村开展业务进行补贴;三是在农村建立政策性保险机构,以低廉的保费向农民承保财产险。
3.深化改革现行的农户小额信贷制度
对现行的农户小额信贷制度在时间和范围上进行改革,目前我国农户小额信贷制度中主要实行若干农户组成联保小组,在相互担保的前提下对其发放信用性贷款,在还款方式上以延长贷款时间并分期还款的方式,但制度设计上还有一定的缺陷,不能适应农村实际情况与新的形势发展。为提高贷款使用效果,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改革以确保农户第一还款来源的效率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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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发展 财务问题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小额贷款公司的知名度远远及不上银行和农村信合,但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或需要借贷的个人而言,这种手续便捷,机制灵活的借贷公司在很大时候都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但是这种便利的贷款公司也有着自己的财务问题,那么困扰着它的财务问题究竟有哪些,我们又该如何解决呢?根据实践调查终结,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问题主要有筹资问题、税负沉重问题和财务内控管理问题。下面让我们一一分析这些问题并找出解决的办法。
一、融资渠道有限,后续资金不足
小额贷款公司和所有的企业一样,只有具备一定的规模竞争力才会增强。评判小额贷款公司实力的主要标准,就是其可以用来借贷的资金的多少。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都有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成立,公司在成立之初,客户的可选择性不多,为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风险和收益上,收益导向起了决定作用,对一些经营基本面不佳,信用度较低的客户也办理了贷款业务。同时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只能向两个银行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但由于受诸多政策限制,银行融资非常困难,所以很容易出现后续资金不足的情况。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填补,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客户流失而毫无办法。
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金融机构融入的不超过资本净额50%的资金。设立之初,它的资金来源于股东的初始投入,和公司有限的利息收入。规定一方面有效防止变相吸存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公司的自有资金在很短的时间内被借贷出去,银行的融资因为诸多的限制性规定和银行对小贷公司的不认同而难以获得,目前以纯民营资本发起小贷公司,获得银行融资的寥寥无几。限于资金问题,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不长时间,就把自有资金全部放完,无款可贷只好关门歇业,极大地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同时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不畅通,很有可能带来私下融资等违规操作的问题。
资金不足是小额贷款公司先天的不足之症,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带来很多的制约。
二、法律地位不明,税负过重
在社会上小额贷款公司被冠以“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但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在法律层面仅属于一般工商企业法人,而不是金融机构。从事金融贷款业务,却不能取得金融许可证,正因为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没有确认,小额贷款公司被排除在正规的金融体系之外,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难以享受与金融机构的同等待遇。
在盈利方式单一且盈利能力一般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所承担的税负实际上还高于一般的工商户。在目前没有任何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全部利息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营业税及附加5.5%,印花税0.5‰。税赋高是制约小贷公司发展的主要瓶颈,小贷公司的收入约有30%以上都拿去交了税,这主要是由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资金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由于小额的贷款公司并没有金融许可证,所以这些公司虽然从事贷款业务,但是国家有关金融部门并没按金融企业的管理方式对其进行管理,所以,在没有新的政策规定之前,是不能执行这些文件的。也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在税前扣除贷款损失准备金。
三、股东结构差异大 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
财务内控是引导公司进行正确投资决策的一种十分重要的管理手段,然而不幸的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本身困难重重的情况下,原本对公司发展极其重要的财务内控制度也不被公司的管理者所重视。主要表现为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缺乏战略方向,在商业上不可持续,片面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与外而言,违规经营,缺乏社会责任,政策上不可持续;公司内控制度缺失,部份小贷公司的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公司内部没有相应的贷款决策机制,财务变成只是简单的记帐工具,对财务管理中的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熟视无睹,贷款的发放只凭个人的主观臆断,这样很显然会造成贷款的风险加大,发展更加艰难。
四、相关财务问题的解决办法
(一)拓宽融资渠道,统筹规划,提高资金利用率
公司成立之初,要认真分析市场,按照相关建议合理发放贷款,使得资金能够细水长流。公司在成立时,虽然需要扩大影响力,但是一定要根据资金的多少规范发放。在进行贷款业务时,要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审查,保证贷款可以及时收回,及时填补后续资金,以免影响日后工作的开展。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制定每个季度的工作计划,确定该季度可以贷出的资金比例和可以收回的资金比例。同时可以采取约定按月结息,推迟利润分配,扩大资本净额,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延缓缴税的时间来增加放贷业务的资金需求量。
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应当制定适当具有“正向激励”机制的发展途径,在持续经营期间,允许公司定期增资扩股,对合规经营,贷款质量高,经营业绩好,诚信记录好的小贷公司扩大其融资来源,通过放大融资比例,可以通过向大股东借款,资产转让,同业拆借,甚至允许面向自然人发行大额债券等扩大资金来源,运用资金杠杆来提高盈利能力。
(二)节税降负,政策扶持
面对小贷公司的高税负,进行合理税务筹划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司要积极应用税收政策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个方面进行科学筹划以实现节税的目的,减轻公司的税务负担。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对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支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所以对于国家而言,应该在政策上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一定补贴和扶持,参照国家对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金融机构的相关政策,在税收减免方面给予适当扶持,使其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在补贴上,将地方政府给予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三农”、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政策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使其享受同等待遇。
(三)完善内控,科学发展
公司的管理者对公司的管理应当采取现代管理手段,要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的财务内控制度,使公司的相关经营活动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在进行财务内控时,各个部门应当合理分工,做好预算管理,采取滚动预算的方式,合理调配资金,实现资金的充分利用和费用的最小化。
制度化管理,流程化操作,履行公司内控职能,建立科学有效的信贷风险防范机制,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节约成本,提升利润,对于盈利较为困难的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财务内控势在必行。
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建设和企业文化塑造,注重培养员工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提高风险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增强专业技能,最大程度地减少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五、结语
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国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面对小贷公司的融资窘境,国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关政策的调整,毕竟,小贷公司的发展可以带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参考文献
[1]封艳.论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若干财务问题[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03).
摘 要 经过2008-2012四年的实践,小额贷款公司已取得了跨越性的发展,至2013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555家,贷款余额6357亿元。然而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发展真如金融监管当局设想的那样缓解或解决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吗?本文试图从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实践中典型小额贷款公司类型两个方面分析小额贷款公司在实践中是否真正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并进一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时自身拥有的优势和面临的困境,最后给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 小额贷款 中小企业 小贷公司分类 融资难 可持续发展
一、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9年初,我国共有中小企业1000万个,占企业总数的90%,从业人员1.74亿;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已占全国GDP的50%以上,所解决的就业量占全国城镇总就业量的75%。
与此同时,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特别是无法获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银行贷款条件,融资难一直是限制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发展的最致命的因素。苏志鹏(2010)对我国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作了一个统计,统计发现企业主要融资方式(主要融资方式不唯一)中自身积累在企业总数中占到86%,银行贷款占到76.7%,非正规信贷占到52.9%,发行企业债券占到3.5%,发行股票占到11.4%。另一组数据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0.8万亿元,同比增长25.8%,占全部贷款的19.6%。
显然我国传统金融制度的设计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设置了一道道难以逾越的屏障,即使中小企业愿意承受更高的利率水平和更高的费用,也难以从传统融资渠道获取资金。2008年我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带来了金融领域概念上颠覆性的变革,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被允许进入信贷领域为中小企业扶危解困。试点近四年来,小额贷款公司蓬勃发展,截至2013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555家,贷款余额6357亿元,全年新增贷款434亿元。然而,来自媒体及学界出现一些声音质疑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作用,如洪正(2011)便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因需要全部自有资本运营,对民营资本监督效率提出了过高要求而难以在农村地区普遍设立。本文余下部分拟从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和小额贷款公司实践现状两个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作用进行探讨。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
(一)中小企业自身原因
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特点有三:第一,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能力较差,产品品种较单一,科技含量低,市场核心竞争力不强,经营风险大;从资产上看,部分中小企业自有资金占比低、资产负债率高,达不到银行授信的基础条件;从管理上看,部分中小企业缺乏健全的财务制度,运作不规范,不能提供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第二,融资信用不佳,中小企业本身规模较小,承受经营波动的能力较差,其一旦进入经营困境,银行就很难回收贷款本息。此外,一些中小企业还款意识淡薄,在交易和融资关系中不讲信用,往往故意拖欠贷款。第三,缺少担保措施。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原则上都需要担保,但现实中中小企业有效担保措施缺乏。
(二)外源融资渠道不畅
企业外源融资包含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为何我国中小企业外源融资中的直接融资比例如此低下?黄毅(2010)认为我国直接融资门槛过高是中小企业不能通过直接融资来筹集资金的主要原因。在2007年以前,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对企业规模有着严格的限制,这相当于阻断了我国中小企业通向债券市场的道路。2007年监管层首次允许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形式在债券市场上融资,但数量十分有限。我国资本市场对于企业同样有着严苛的要求,即使要求相对较为宽松的创业板,对于企业上市的基本盈利要求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积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这只是基本条件,实际上市发行审批要比这些条件严苛得多。这些要求将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拒之门外。
企业的外源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银行贷款,在我国企业是否又能够很顺利在银行得到贷款呢?封丹(2009)阐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大型银行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很不情愿向中小企业贷款。一方面,银行为了了解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往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甄别,因为中小企业并不像大企业那样拥有雄厚的资产和规范的报表等“硬信息”来展示自身实力,而银行信贷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又不能很好地将调查的信息有效地传达给银行的贷款审批部门,因为有关企业的市场、品格等“软信息”在向上传递过程中会发生耗损。徐忠和邹传伟(2010)的研究得出了同样的结论,“硬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更不容易失真,可以脱离其产生的特殊语境而存在,而“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则容易失真,信息耗损量很大。中小型金融机构由于审批层级较少,更容易识别和接收企业的软信息,而大型金融机构由于审批手续发展,层级过多,更多地依靠识别企业的“硬信息”进行贷款的风险控制。史晋川、黄燕君(2003)早就发现了这一现象,其在研究温州、台州的实证分析中便指出中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有着长期互动关系,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必须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三、小额贷款公司实践效果
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是我国金融监管当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那么小额贷款公司是否能够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难题。若能够缓解,则效果又是如何呢?杨虎锋、何广文(2012)对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惠及三农和微小客户进行了考察,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倾向于服务微小企业和农村大户。现阶段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可以概括为关系信贷模式、信贷工厂模式、产业链模式及信用贷款模式等,以下具体分析这四种经营模式的特点和典型代表。
(一)关系信贷模式
关系信贷模式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是针对地域严格划分,针对该地区进行深度挖掘。这类贷款公司对客户的硬信息要求相对偏低,而更重视客户的软信息,并通过对客户的不断接触来提高对客户的熟悉度,来确保对客户风险敞口的把控,四川南充美兴小额贷款公司是关系信贷模式的典型代表。
四川南充美兴小额贷款公司是中国首家外资小额贷款公司,于2007年10月注册成立,截止2012年6月底,南充美兴公司贷款余额超2亿元,有贷款客户8550户,平均贷款金额3.7万元。在获取客户真实信息上面,南充美兴小贷公司十分重视社会化的软信息(非财务指标),要求客户经理和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和熟悉度,甚至需要和客户周边建立熟悉度,并以了解到的真实信息作为评判标准;针对小微客户,南充美兴小贷公司将注意力集中在第一还款来源,并且不把还款来源建立在未来的收益上,而只关注现在的收益,重视产品与经营周期的一致性,重视现金流与还款计划匹配等。这些举措都显示南充美兴小贷公司针对小微客户的特点量身打造了自己的信息采集机制和创造了个性化的信贷产品。
(二)信贷工厂模式
信贷工厂模式的小额贷款公司追求规模化,通过风险分散原理,把客户群体分散到不同区域以及不同行业,达到风险分散的效果。此种模式更要求在贷款产品、评级授信体系上的标准化,以及业务流程化,对小微贷款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以及贷后管理等业务流程按照工厂“流水线”作业模式进行批量化的操作。富登小额贷款公司是该类小额贷款公司的典型代表。
富登小额贷款公司是一家面向年营业额在6000万人民币以内的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业融资服务的外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它在重庆、四川、湖北均有机构。它在信贷工厂的模式上结合了关系信贷模式,在标准化复制扩张的同时提出以社区银行模式。富登小额贷款公司整体操作基础是信贷工厂模式,在产品设计和审批流程上严格强调标准化;而对客户管理上以社区银行模式,强调客户经理与客户大量接触,形成良好的关系信贷模式。
(三)产业链模式
产业链类小额贷款公司是依附某行业龙头企业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此种小贷公司针对龙头企业产业链上下客户提供融资服务,通过上下企业资金流动形成价值链:第一,依附龙头企业建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对其产业链上下游贷款客户熟悉程度高,能够有效判断客户的经营状况,把控第一还款来源;第二,龙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都存在很大程度的掌控权,产业链贷款通过龙头企业对贷款客户货物以及资金的把控以及提供一定贷款保证等方式形成有效的风险把控措施,能够有效把控第二还款来源。龙马兴达小额贷款公司是这类模式小贷公司的典型代表。
龙马兴达小额贷款公司是由泸州老窖集团发起组建,该公司针对产业链企业主要进行了三个创新:第一是流程创新,真正实现调查与风险审查双轨并行,重点对泸州老窖产业链及酒业园区企业等的信贷审批流程简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二是信贷担保创新,针对产业链企业土地所用权和使用权分离的情况,龙马兴达把握实质风险,实现泸州老窖酒业园区内企业无产权证厂房承诺抵押,提货权质押贷款等;第三是信贷产品创新,为解决企业生产、建设、储备等不同时时段的资金需求,为产业链及园区客户量身定制了一份信贷产品套餐。
(四)信用贷款模式
信用贷款模式的小额贷款公司主张要高度体现客户自身的信用,所有的贷款均不要求资产抵押。它们认为:一方面中小微客户一般难以提供资产抵押;另一方面,小额贷款机构若追求资产保障,不利于与银行、典当行等竞争对手细分市场。因此更多地尝试信用技术的运用,在选择客户时,以其自身的经营状况为主要评判标准。
瀚华信贷便是一直坚持信用贷款模式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典型。瀚华信贷于2008年9月创立,以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城市贫困人员等为主要客户群体。瀚华在日常的经营活动走以无抵押、小规模的客户为主要群体的专业化经营道路,不断地尝试信用技术的运用,在选择客户时,以其自身的经营状况为主要评判标准,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和学习研究,找到了一条以坚持“小额、分散”为业务特点信用贷款模式之路。
四、小额贷款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优势与劣势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优势
1、贷款额度小,审批流程快
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资金金需求表现出规模小、时间急、频率高的特点,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条件,贷款可得性很低,小额贷款公司对这部分不具备抵押担保能力但有未来偿债能力的客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满足了有发展潜力的困难客户融资需求,并且贷款审批程序短,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者对当地经济情况、产业状况、风土人情都比较熟悉,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短则一两天,长则三五天,很好地解决了中小微客户对资金“短、频、快”的需求。例如四川南充美兴小额贷款公司平均贷款金额在2-3万元之间,通过对客户信用情况、经营历史及经营资产的评估,每笔小额贷款的发放时间一般控制在2天以内;广东万穗小额贷款公司有专门微贷部,专门为小商户、小生意人、农户提供全信用的微型金融服务,他们平均0.78个工作日发放一笔小微贷款。
2、依靠地缘优势或者产业链优势,能够有效识别软信息
与外生性金融组织相比,内生于产业集群的小额贷款公司有其先天优势:
第一,小额贷款公司根植于产业集群内部社会网络,信息获取准确、及时,具有优势。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基本上都是本区域知名企业和个人,区域经营,借贷各方之间比较熟悉,加之“血缘”、“地缘”和“业缘”的关系,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人品及资信程度、经营状况、借款用途和偿还能力等较清楚,交易成本下降,交易效率上升。
第二,小额贷款公司与产业集群内企业建立起重复博弈机制,违约风险小,交易稳定且持久。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是当地的骨干企业,贷款客户许多是主发起人的上下游企业、产品用户等,主发起人不仅能获取银行等外部机构难以获得的信息,而且对这类客户的还款还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3、选择差异化竞争策略,市场潜力大
小额贷款公司针对市场格局,看重客户的未来偿债能力,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找准市场切入点,服务对象以无法满足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不能得到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的农户、微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避免了与金融机构直接正面竞争,成为正规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
4、风险控制模式更符合中小企业
中小微企业有效担保不足,因此很难获得银行亲睐,加之传统商业银行很少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即便发放也大多数是抵押贷款,这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一大原因。而现有小额贷款公司中,由于经营机制灵活及基于对当地经济状况、产业状况的熟悉度,通常可以随时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制订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且多数担保方式为保证及信用,这恰恰迎合了现在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的现实需求。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劣势
1、后续资金来源不足
由此受制于“只贷不存”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只能来源于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0%。无论哪一种形式,在民间融资需求量巨大而贷出去的资金短期内无法全部收回的情况下,贷款公司最终都将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严重影响贷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税负较重,收益偏低
小额贷款公司虽不属于金融机构,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但按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规定,只要发生贷款行为,就要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所以小额贷款公司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须缴纳营业税,综合税率超过5%。除上述主体税种外,小额贷款公司还可能涉及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尽管小额贷款公司利率高,但由于小额贷款的额度小、风险大,占用人力多导致其运营成本较高。即使是能获取较高的贷款利息,但如果现有税收政策不改变的话,小额贷款公司在未来1-3年难以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3、身份认定模糊,发展前景不明
当前我国政府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范畴,没有形成完善成熟的监管体制。主要表现为:第一,定位和监管主体不明确。虽然相关政策明确指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转变为村镇银行,但根据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严苛规意味着,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控股或者全资经营。而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其资本几乎全部为私人资本。所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要想将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必须将相应股份转让给银行,这对于很多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同时,这样也必然会改变小额贷款公司灵活多变的经营机制,丧失其本身的优势。而在这样的制度下,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不容乐观。
4、信息化程度不够
现在仍有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没有相对应的会计核算系统及业务操作系统,多停留在手工操作的层面上。各项信贷业务不能实现贷款管理的电子化以及资金的实时代收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能力和发展空间。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尚未接入人民银行信用报告查询系统,对借款人信用查询有所不便。
五、建议
小额贷款公司汇聚民间资本,并开创出多种多样的信贷模式以解决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中小企业融资难,但受政策限制,发展仍然面临着资金来源、税负较高、前景不明、信息化程度低等困境。为此,本文建议从开辟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地位、减轻税负、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和允许小贷公司业务多元化等来实现小贷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一)开辟后续资金来源渠道
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还不宜开办存款业务,主要原因是我国存款市场发展得已很充分,竞争也很激烈。如果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受影响的群体将比较大,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比较大,一旦发生经营困难,容易酿成社会系统性风险。因此,不能让小额贷款公司吸收存款,但在其经营情况良好的前提下,可以循序渐进地开辟后续融资渠道:
一是可以由国家财政、政策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小额信贷基金,由小额信贷基金将资金批发给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则充当零售商,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重点解决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需求问题;
二是建立贷款担保机制,由地方政府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相对应的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政府每年成立担保基金,通过担保基金的杠杆效应扩大小额贷款。
三是引入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并没有转嫁信贷产品的风险,小额贷款公司仍然承担主要的风险,但同时可以对外融资,获得一定的流动性,并且获得一定的利差收益。
四是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按照目前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规模和经营能力,暂时无法跻身主板或者中小板市场,但是有望通过“新三板”实现股权融资。
(二)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地位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主要是依据国家银监会、人民银行、金融办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文件。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经营中存在颇多限制,且税负较重,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常常痛失良机。因此,应尽快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地位,可将其认定为准金融机构,同时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为保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进行有效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三)加大产品创新力度
鉴于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表现出多层次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中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对不同的目标群体制定不同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还款方式,通过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小贷公司担保方式灵活,因此较传统商业银行在贷款产品上创新的局限性更小,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自身要加强信贷产品的创新,积极探索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权益质押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另一方面也可按照贷款的不同期限设计出不同计息方式的信贷新产品,在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同时,规避和控制不良贷款;同时还应加强与第三方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合作,利用他们的优势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拓宽业务空间,进一步提高竞争力。
(四)业务多元化
自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小贷公获得了蓬勃发展,但整体来讲盈利能力较差,一方面是因为税负较重;另一方面却是缘于小贷公司目前业务范围仍十分单一,基本以贷款为主。因此为促升小额贷款公司盈利水平,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可持续发展,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对于经营管理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适当放宽经营范围,经所在地金融办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审批同意,报省政府金融办核准后,可开展保险、信托、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新业务试点工作,拓宽金融服务范围,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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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小额贷款公司 农村金融 风险控制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产生背景和意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背景
我国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是农村金融。长期以来,我国农户和中小企业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门槛过高、程序复杂、抵押物要求严格、担保类中介机构几近空白等原因,“融资难”问题限制了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进而对阻碍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农村金融问题的主要矛盾在于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另一方面政府政策的引导和合理制度的安排可以使农村的民间金融进一步规范,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就是顺应这种背景而产生了。自2008年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由试点向全国推开以来,无论在机构数量还是整体实力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的转变和发展。截至2012年6月末,全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已迅速增加至5267家。
(二)小额贷款公司产生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服务向贫困人口的扩展,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其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70%的资金应用于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借款人,其余30%资金的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5%,坚持为“三农”和城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对促进“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的短缺问题。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直困扰我国经济的难题,特别是在此次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加严峻,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资金短缺,导致经营困难而倒闭破产,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和推广对处于危机中的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来说是一个新的帮手。
第三,有利于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近年来,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商行等行业中金融违法、违规的问题日益严重,非法集资现象。这些民间融资行为具有群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一旦出现就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导致系统性风险,更有可能危及社会安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推广、试点,使得一部分民间金融走上了正规轨道,由地下转到地上,在政府的合理引导下进行规范管理,消除潜伏在民间的金融风险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完善金融环境,使其健康发展。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所呈现的特点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县域经济的资金来源,其经营特点如下:
(一)以服务“三农”及中小企业为对象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以其手续简便,快捷方便的经营特色,立足于本地经济特点,积极为特色产业的中小企业、专业种植户、产殖户等生产经营性微小客户提供三农贷款、临时性周转贷款、个体工商户经营贷款以及个人创业贷款等产品。
(二)主要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
为防范风险,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执行“只贷不存”的原则。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于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机构的融入资金,并且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在现实中由于银行为了规避信贷风险而使得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受限,因此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其自有资金。
(三)融资产品额度小、期限短,手续简便、快捷灵活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要求立足本地经济,不得跨区域经营业务,在贷款额度上,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额的5%,而贷款期限也大多控制在一年以内,对于还款模式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例如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等。针对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金额小、时间急、频率高的特点,小额贷款公,简化了贷款流程,提升贷款办理速度,贷款最快的当天就能到账。
三、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因素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解决“三农”资金与扶持中小企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丰富了农村金融市场,但是在其经营和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其可持续发展。
(一)定位不明
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定位是企业,这与其从事金融放贷业务的性质相矛盾,从而会引致一系列的问题:一是税收负担较重。作为企业,小额贷款公司难以享受政策优惠和支持,其区别于商业银行,要按服务业的标准纳税;二是融资渠道单一。小额贷款公司难以照搬金融机构的资金获取和运用渠道,它不能吸收存款,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其自有资金。
(二)监管虚置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已有4年,但是行业监管制度依然不够清晰,地方金融办、发改委等政府部门都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多头监管会造成监管盲区,同时监管专业性也不容乐观。总之,包括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主体、准入和退出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规范等都是缺位的,这导致整个行业呈现粗放式成长态势,将为今后行业发展埋下较大的风险隐患。
(三)后续资金不足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不能拆借、不能委托,完全依靠自有资金在运作,因此资金来源成为最大的难题。“不能吸纳存款”的政策相当于只能用一条腿走路,导致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资金贷放的回流速度慢,从而导致小额贷款的供给资金紧张。
(四)存在风险隐患
目前,农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抗风险能力较弱,存在风险隐患。按照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只能立足本地开展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其生产经营对自然条件及生产环境有较强的依耐性,农地的产出是农民偿债能力的重要保证,而一旦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整个区域的农作物大面积受损,会直接影响农户的收成,进而消弱农民的还款能力,由此加大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风险;另外,小额贷款公司不完善的内控制度和专业性人才的缺乏也容易造成操作风险。
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准确定位小额贷款公司
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其定位是依照《公司法》的要求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特殊法人,而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虽不吸收公众存款,但也经营货币、发放贷款,履行金融机构的职能,因此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准确定位小额贷款公司。笔者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应被纳入农村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正规金融机构对于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允许其申借资金,以维持发展,待进入成熟阶段,还可逐渐放开其在本区域的存款业务,使其更好的服务农村金融。
(二)明确监管主体,制定相应法律
目前,人民银行、银监会、地方政府、工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都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进行监管。具体的监管主体没有明确,造成了“多头监管”到头来变成“无人监管”的虚拟化问题,严重影响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尽快明确监管主体。笔者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仍应由银监会来承担,因为贷款业务有其特殊性,而对于贷款业务,银监会有成熟的监管手段和经验;另外,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国家有必要制定“小额信贷法”用以统一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行为,促进小额信贷业务可持续发展。
(三)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后续资金充足
资金来源多元化是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基本上是用资本金放款,其资金来源的确定性和有限性,最终必然要面临资金短缺,无款可放的困境。为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短缺的问题,可以考虑允许股东机构多元化以扩大资本金的来源。首先,央行需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一些政策的扶持,如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基金等的参股,给予一些税收的优惠,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的持续性提供可能性。其次,央行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再贷款,从而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坚强的后盾,保障其资金充足。再次,可以考虑在时机成熟时将合法经营、没有不良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以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资金瓶颈,从而更好的服务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