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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示和条例规定,在院领导的组织下重点就全院医疗器械、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管理、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配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规,能够履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职责,有效承担本我院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收集与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产品质量信息等,实施动态管理,并建立档案,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审核医疗器械供货者及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资质,负责医疗器械的验收、采购及维护维修,检查医疗器械的质量情况,监督处理不合格医疗器械,组织调查、处理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报告工作,建立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二、对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入库的自查
为保证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我院建立了《医学装备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制度》、《大型设备招标采购制度》以及《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整理了我院的采购验收记录,和医疗器械相关资质的档案,并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号进行核实,杜绝无证购入、假证购入、无合格证明购入、进口医疗器械无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示、中文标签的购入、过期使用,保证医疗器械安全、合法使用。
三、对医疗器械库房存储条件的自查
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我院对材料库库房,检验科库房以及各科库房进行了检查,包括储存的温度、湿度和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在库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四、对三类医疗器械的自查(重点植入性医疗器械)
植入性医疗器械属于高风险医疗器械,为了保证人民群众使用植入类器械安全、有效性,本院特制订了《植入性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严格的规定,对植入性医疗器械所提交的一系列资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核审验。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植入性医疗器械采购、入库、出库、使用、报废等审查制度,详细记录产品信息,所有信息归入患者的病例档案进行管理。
五、对可疑不良反应事件的医疗器械的检测管理
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我院特制定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
六、对医学装备的维修、维护与售后服务的自查
为了使医疗设备处于安全使用状态,以及符合技术要求标准,我院制定了《医疗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按照规定制作了《医疗器械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对设备的故障原因、需要更换的配件,维修后的状态都有记录。我院还对急救类医疗设备做了《急救、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检查记录》,要求各科室每天做好急救类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设备处于待用状态。
七、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自查自纠,我院的医疗器械管理变得更加正规化,但是从中也存有一些问题,例如:库房过期、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能及时销毁,库房的分类、分区摆放不合理,还有未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八、我院今后医疗器械工作重点
切实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使用医疗器械安全,今后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定期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技术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为全面贯彻和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来凤县统计局严格按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6]84号文件和湖北省统计局鄂统办文[2006]13号文件的决定,组织专人对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和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基础工作
2006年,是国家统计基础工作年,为适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尽快使全县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各乡镇均按照《恩施州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开展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县8个乡镇均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合理设置了统计岗位,确定了统计人员,有办公场所,配备了统计专用微机,并成功实现国家、省、州、县、乡镇五级计算机联网。各乡镇制定了有关统计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制度、报表报送制度、报表审核制度、考核评比制度,等五个制度。全县所有乡镇农村统计调查核实数据均以村级上报,所有乡镇的2005年报实行了计算机处理。有6个乡镇建有《畜特水产蔬菜季度台账》、《夏收作物播种面积核实台账》、《夏收作物产量核实台账》、《春夏播种面积核实台账》、《农村统计年报台账》、《乡镇基本情况台账》,有2个乡镇建有部分台账。同时各乡镇统计人员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还积极开展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因此,我们认为现行农村统计调查方法是比较科学的,数据来源较为真实可靠,基本上能够反映客观实际。
二、查数据质量
一、落实组织机构、强化领导责任
为确保我局质量安全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县商务局创建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指定了专门的质量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有效的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为质量工作的开展和提高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做到了质量工作有人抓,质量事件有人管。
二、狠抓质量管理,改善经营环境
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打击与帮扶并重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方式,我们积极协同公安、农业、工商,质检,卫生,文化、环保等部门深入开展生猪屠宰、酒类及各类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8份,各相关经营者均按期限完成了整改;发放责令停止销售通知3份。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目的,县商务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我县的文化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发放宣传品1000份,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质量安全和维权意识,为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积极协调处理12312咨询服务热线所反映的各种商品纠纷问题,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动,不仅给群众一次安全消费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更主要的是净化了市场,改善了经营环境。为提升总体质量意识,我局根据省上相关政策,制发了《县商务局关于推进生产业功能示范区建设和组织认定省生产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机构)的通知》,引导相关企业质量提档升级。继续鼓励县内江口醇、小角楼等企业创建“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等质量品牌。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到位,宣传声势不够大;二是流通领域索证索票制度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兴县”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质量安全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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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关于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资料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交叉互查工作的通知,农质管函〔2020〕189号文件要求,按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团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注重宣传培训,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气氛
今年开春按疫情防控要求,不允许开展集中培训,为推动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发放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一八七团转变培训方式,采取到种养殖户家中开展现场培训,并通过团大广播、小喇叭、微信进行宣传培训。培训人员达230人,让每一位种养者都能够充分了解到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 量安全的重要性,并自觉为消费者出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二)建立主体名录
对团辖区内的种养殖户、种养合作社等生产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试行主体名录,今年将我团的17户种养殖户列入了生产者名录。
(三)加强宣传引导力
为大力推动食用农产品合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印制农产品合格证,送合格证到种养殖户家,发放和张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告知书、 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农业、畜牧知识的宣传单120份,并通过微信群进行宣传,对食用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等开具主体进行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台帐管理,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多次到团农贸市场和种养户家开展监督指导工作,对他们开具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进行检查,增强种养殖户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确保了农产品的安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生产过程方面
在我团种植过程中,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可避免地要向农作物使用一些化学药剂和肥料,由于农业生产者对药物缺乏了解,对农药残留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施用过量,施用方法不当等现象普遍存在,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薄弱,我团专业人员少,缺乏必需的监管设备,致使工作比较困难。
(三)社会公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多年来人民群众的饮食观念还停留在吃饱、吃好的层面上,没有意识到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加大宣传,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有了新的认识,但是相关知识却掌握的不够,没有对食品安全产生足够理性的认识,还需要加强舆论宣传,使整个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足够的认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继续加大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地开展科学经营、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农产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从法律、经济、文化、道德等层面提高农业各层次从业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觉生产销售安全达标的农产品。
(二)在今后的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要多深入种养殖户家中,进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常识的宣传,使生产者清楚掌握合格证、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内涵和意义,营造试行合格证制度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浓厚氛围,强化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总之,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也得到了一些好的经验,但离师市、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缺,对部分合作社监管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等。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尽可能加大监管的力度,逐步摸索长效的监管办法,为农业安全、人民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们于2月16日至17日,对全县粮食企业-财政性补贴资金的收支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数据
1、调控粮补贴。最低价收购粮食费用利息补贴由中央储备粮a分公司分年按季拨补给县储备库。-共计收到费用补贴342.08万,由储备库按储备量分拨给各收储公司,其中:xx33.14万元、xx30.16万元、xx30.66万元、xx16.74万元、xx18.25万元、xx32.8万元、xx14.42万元、xx6.87万元、储备库159.04万元,各企业已列补贴收入;利息补贴460.48万元,已全部偿还银行收购贷款利息。
2、军供粮食补贴。军粮差价及维修费用补贴由市粮局按年度结算拨给县储备库。至共收到军粮价差补贴7.1万元,维修费用补贴2万元,企业已作补贴收入;价差补贴用于弥补军粮供应价差亏损,维修费用用于维修仓库、门店,在列帐。
3、仓库维修拨款。至共收到县财政拨入省分配仓库维修资金32万元。由县财政拨入县会计核算中心粮食局帐户,再由粮食局帐户拨入各收储企业,已列补贴收入。其中13万元,分拨xx0.3万、xx0.25万、xx0.3万、xx0.2万、xx0.4万、xx1.25万、xx0.2万、xx7.8万、储备库2.3万;19万元,由储备库分拨等8个单位各0.3万计2.4万元,储备库16.6万元,全部用于维修和改建粮食仓库。
4、县级储备粮补贴。其费用利息补贴由县财政拨入县储备库。-共收到费用利息补贴188万元,已列补贴收入。其中:费用补贴60万元,利息补贴75万元,其它补贴3万元;轮换储备粮费用补贴30万元,价差补贴20万元,全部用于储备粮轮换工资、费用开支。
5、雪灾补贴资金。由省粮局拨入县农发行粮局帐户后转入储备库雪灾补贴款5万元,企业已用于仓库改建开支。
6、企业改革资金。县财政拨入省安排改革资金53万元,已全部用于购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支出(全部上交地税局),并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列支。
7、其它补贴资金。至由县财政拨入储备库其它补贴资金27.1万元,企业已列收入,跨年度13.7万元,在入帐,其资金全部用于仓库维修和改建粮食仓库开支。
二、意见与建议
1、要求及时拨补到位销售最低收购价粮食价差补贴。销售调控粮差价补贴191.28万元,未及时拨补到位,企业承付衍生利息11.91万元(至底)。
2、要求解决仓库改建资金。储备库由于上世纪70年代所建仓库上漏下潮现象严重,危害储粮安全,改建仓库一栋700万斤624平米,投资52万元,峻工决算资金缺口20万元,后向社会筹资偿付。
通过自查,企业在财政、政策性资金收支方面,未发生违规操作问题,收到补贴已全部列收入无截留现象,开支做到专款专用,无损失浪费和挤占挪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