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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促进民生改善、扩大消费需求的宗旨,牢牢把握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把当前家电维修服务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通过清理公布家电维修经营主体、查处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推行家电维修经营规范、开展等级资质评定、强化行业企业自律,实现家电维修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明显减少,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清理家电维修服务经营主体(11月10日前完成)。各地商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督促家电销售企业提供特约维修服务点名录,包括店名、地址、联系电话、授权维修范围等,并抄送当地工商部门。各地工商部门组织对全市家电维修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名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假冒知名家电品牌生产和销售企业维修服务点、特约维修服务点的违法行为。
(二)公示品牌家电维修服务网点名录(11月15日前完成)。各地商务、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家电生产和销售企业提供的维修网点名录,包括店名、地址、联系电话、维修范围等,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途径获取家电维修服务点信息。加强与电信部门的合作,及时更新114查号台的品牌家电维修网点信息。
(三)集中整顿规范家电维修服务行为(11月份完成)。各地商务、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通过市场调查和12312、12315综合服务平台,集中整治业内违法经营行为。各地商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培训,推行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规范,指导家电维修经营者建立服务信息公示、内部管理和消费纠纷处理等制度。
(四)组建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协会(11月底前完成)。各地商务、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要支持、引导家电维修经营者组建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企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推动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市家电行业协会成立家电维修服务质量鉴定中心,为解决疑难复杂消费纠纷提供技术支撑。
(五)开展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等级评定(12月底前完成)。依据《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微型计算机及其设备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和《中国家用电子电器服务维修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由市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协会制定《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等级评定办法》,通过行业协会初评、消费者投票和征求相关部门及销售企业意见,在行业内对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进行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示,作为消费者选择维修服务和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体系的参考依据。
(六)建立市家电维修服务网(12月底前完成)。建立市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协会网站,消费者可通过网络查询家电维修经营者等级和从业人员信息,也可通过网络对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进行评价和投诉,做到明白消费、放心消费。市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数据库日常维护和数据更新,其他单位可提供相应网络跳转链接,方便广大消费者多渠道登陆市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协会网站查询。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家电维修服务业是一个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家电维修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扩大消费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家电维修市场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家电维修市场规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市商务、工商、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共同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
(三)引导各方参与。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门行业管理、工商部门行政监管、消协组织参与监督的作用,更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让社会化的组织发挥作用、靠社会化的机制解决问题、使社会化的资源发挥优势、用社会化的手段开展工作,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化。
(四)营造宣传声势。10月中旬,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性质、任务、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整治工作中,也要通过媒体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展示整治成果,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
一、检点
(一)全县复工复产企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二)新投入使用的复工复产使用的特种设备。
二、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暨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在检验期内使用,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进行自行检查并如实填写各类记录等。
(一)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督促企业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阀门仪表、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和调试,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可靠。
(三)要求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巡查,做好记录,做好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做到设备不带病运行。
(五)检查企业是否有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储备必要应急物资,遇有突况,确保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留有影像,建档保存。
一、指导思想和方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积极的民政政策,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二)根据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服务质量为核心,大力提高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为基础,从整体上为提高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达到新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三)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相结合的方针。
二、建设目标及任务分解
建设目标:各镇(场)人民政府作为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要把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全面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其目标:从至20__年,新建30所标准化乡镇敬老院,新增入院五保对象30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达到50%,每所敬老院平均入住100名以上五保供养对象。省民生工程分配我县700张床位,全县新增980个床位(扩建280张床位列入20__年民生工程上级配套资金),集中供养率达35%以上。同时,建成内部设施较齐全,服务功能较完善,管理较规范,五保对象较满意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体系。
新建任务分解:新建980张床位任务分解到10个镇,石弓30张,曹市100张,标里120张,临湖106张,公吉寺80张,义门172张,新兴124张,店集68张,林场80张,高公100张。
改造任务分解:陈大、青疃、楚店扩建大门等,院内适度绿化;马店、龙山、丹城、牌坊、高公、公吉寺、城东、城西改造厨房、餐厅(各新建6间,长3.3米,宽9.5米)。
三、建设原则和形式
原则:坚持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完善功能,确保需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
形式:一是以新建敬老院院民住房为主;二是整合资源,对撤并乡镇后能置换的办公室、学校等适当进行改扩建;三是经济薄弱的乡镇,对原有的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尽可能地增加床位数;四是添置设备和附属设施建设。
四、投资规模及建设标准
(一)投资规模:计划投入资金823.2万元,按省规定标准进行建设,新增980张床位,每间2张床位,宿舍350间。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完善辅助设施,购置宿舍生活用品用具980套。
(二)建设标准:
1.布局。原则上应临近镇(场)人民政府驻地或集中居住区,交通便利,环境安全、卫生。
2.占地面积。新建或扩建100人的乡镇敬老院,院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亩(含生产基地),要保证人均菜地0.1亩。
3.床位数量。新建、扩建或改建的乡镇敬老院,居室每间入住2人。
4.居住房标准:五保对象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通风透光。新建为平房,房长3.3米,宽5.74米(另挑檐走廊1.2米),墙檐高3.3米,砖木结构、砌二四墙、沙灰口、一门两窗(含纱窗、纱门帘、吊顶及室内外灯饰)。有条件的可建符合老年建筑设计要求的三层以下楼房,建房质量标准符合审定图纸要求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三)设施功能标准: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经济实用、环境优美、服务周到的要求建设。做到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
1.基础设施。辅助用房床均建设面积4平方米,设置值班(办公)室、厨房、餐厅(文体娱乐室)、储藏室、衣物储备库、医疗(康体保健)室、适度活动场地、洗碗池(棚)、洗浴室和公厕及一定规模种养殖场地。家具用品齐全、统一,卫生设施清洁、方便,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生产基地配套。
2.院容院貌。经济实用、生活方便、环境适度美化绿化、生活区与生产区分设。
3.院办经济。做到蔬菜、肉、禽、蛋实现生产自给有余,年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上。
五、建设资金筹集
敬老院建设所需资金:一是由省、县通过财政预算按比例承担;二是省、市、县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三是开展向城乡孤老爱心认建认助等社会捐资活动解决。根据省、市民生工程文件按平均每张床位8400元的定额测算。具体测算补助标准为每张床位建设面积14平方米(居住房床均建设面积10平方米、辅助用房床均建设面积4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含土建、装潢、供电系统和给排水系统等)600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内部设施、设备等基本配置经费,由县财政另行安排解决,不在8400元的补助标准之内。
六、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
县人民政府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建设的组织领导、规划制定以及配套资金、优惠政策。项目建设以镇(场)政府为主体,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县财政部门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工程进展监督拨款,工程启动时拨付资助额的50%,土建工程完成后拨付资助额的30%,竣工验收合格、决算 审计结束后拨付15%,预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七、实施步骤
第一季度,一月布置任务,镇(场)申报;二月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落实镇(场)承诺,进行项目选址,编制长远规划;三月确定今年床位数量,对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进行资金测算,细化实施方案,进行申报立项,进入招投标、聘请监理和质检人员。
第二季度,四月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做好开工前的检查和安全管理,4月份要开工建设,4-6月为紧张的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分阶段验收达标,进入下阶段工期,镇(场)要配备专职工程质量和进度督察员,认真进行现场督查,施工、监理等有关人员要到岗到位;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三季度,七月对照标准,全面验收,做好决算,进入审计阶段;八月做好入住老人的摸底工作,选聘敬老院管理人员,采购、落实附属设施、设备、生活用品用具,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入住前准备工作;九月完成入住任务。
第四季度,十月及时开展入住老人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十一月开展集中居住检查评比考核。十二月工作总结,谋划20__年工作。
八、敬老院运作体制和管理模式
(一)农村敬老院的管理责任主体是乡镇政府,政府投资新建的乡镇敬老院所有权归乡镇政府。镇(场)政府要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按照院民与工作人员10:1的比例招聘敬老院院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各地应采取公开招聘的形式,聘用有文化、懂管理、对服务对象有爱心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同志到农村敬老院任职,并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民政局和各镇(场)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称职的继续聘用,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二)农村敬老院的管理经费,按照实际集中供养床位数年人均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全年分两次按实际床位数划拨到乡镇敬老院专户,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和敬老院维护发展经费,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员生活和补助标准,50人以下规模的敬老院,院长月工资600元,其它工作人员月工资500元;50人以上规模的敬老院,院长月工资800元,其它工作人员月工资600元。
(三)小额临时医疗救助资金按实际供养床位人数年人均不低于360元的标准,于年初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拨到敬老院专户,作为集中供养人员小额临时医疗费;患大病住院治疗,按新农合报销分割部分,由乡镇民政办审核报民政局审批从城乡医疗救助经费中解决。
(四)敬老院要积级开展生产自给活动,增加经济收入,改善敬老院五保对象的生活,实现蔬菜、禽、鱼、蛋、肉自给。
八、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镇(场)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确保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顺利实施。要把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镇(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民政办主任为具办人。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面宣传和正确的舆论导向,以团结、稳定、鼓励为方针,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指导思想,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污染整治、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宣传工作,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创业创新,主动提供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为我市企业转型提升、产业优化升级,我市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贡献。
二、服务内容
在“企业服务年”活动中,我局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的服务:
1、加强重点企业沟通
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动态管理档案,对排污企业的治污设施技术状况、运行情况实施实时掌控,对排污企业易发生环境安全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帮助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并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确保环境安全。
2、健全上门服务机制
坚持对企业良好的服务态度,有效控制工业污染,建立领导视查制度,局领导组织技术力量上门服务制度,定期协助企业做好排污设施运行情况的自我检查,对企业在生产、减排方面存在的问题面对面地帮、手把手地教;建立了信息互通制度。坚持每月与重点企业沟通一次,掌握治污染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
3、简化环保审批程序
为方便群众办事,环保审批窗口加强完善“五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五件管理”(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回件、补办件)、“五制办理”(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制度,实施一般项目窗口直接审批,重要项目分管领导到窗口审批。在严把审批关的同时,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环境法制宣传
增强企业的环境法制意识宣传,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环境意识和环保理念。
5、规范公开公正执法
规范环境监察、污染控制、行政许可等部门的执法范畴、执法行为,对执法程序作明文规定,对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罚条款,为确保执法人员文明、公开、公正执法奠定基础。
三、活动方式
1、抓好服务创业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各科室(站、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服务措施到位。自7月份起,各牵头科室在每月月底向市局办公室报送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情况,由局办公室汇总后进行上报。
2、7月-12月集中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针对企业的需求,从7月份开始,全市环保系统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局领导带队走访重点企业,送信息、送政策、送服务,了解企业和行业发展状况,倾听对环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走访的对象是重点企业和拟上市企业。
3、积极开展基层站所为企业服务工作。采取政策快递、排行激励、定期走访、现场办公、座谈会、结对服务等形式,共同抓好对企业的服务,增进环保与企业交流,推动环保与企业和谐互动。
4、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向四套班子领导和相关经济职能部门提供全市环保工作进度,从环保角度及时分析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环境保护法》实施等工作,围绕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热点进行分析,积极为决策提供依据。深入调研,认真做好民营企业上市过程中环保问题的落实。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市环保局成立了以余协献局长为组长,胡修茂、应开荣、朱松强、周建平、郑道福、薛美妹为副组长,李向勇、余成松、陈加强、郑森林、陈宗理、陈耀龙、徐建海、吴利华、南海、潘洪明、林益东、叶学锋、李珏、周庆焱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组,审批服务组设规划综合科,环境整治服务组设污染管理科,综合服务组设局办公室。各科室(站、所)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相关服务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联络员叶凌宇。
一、活动目标
进一步发挥金融保险服务政策效用,增进金融保险机构与基层群众的沟通联系,提高基层群众对金融保险知识和金融保险服务政策的认知度,增强基层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信用观念,培育科学保险消费理念,有效引导民间理性投资行为,提升金融保险机构的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继续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全年农业贷款增幅不低于14%。不断推进信用乡镇、村和信用社区建设,年底前新增信用乡镇1—2个、信用村20个。
(二)在全县1/3的乡镇和百人以上的村庄建立起反假货币工作站,使全县城乡居民反假货币知识知晓率达到65%以上,尤其是农村信用社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发放宣传资料3万册以上。
(三)在县城主要场所增设ATM机和POS机。
(四)农村保费收入增幅不低于15%,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承保率达到95%。
二、活动内容
全县“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分四个专题进行。
(一)金融保险政策送农村
1、介绍金融保险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货币信贷相关政策及存贷款相关政策等。
2、为公众提供外汇管理政策和操作咨询,介绍结汇、购汇、外汇现钞、外汇帐户等个人外汇政策。
3、介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和农村住房保险政策。
(二)金融保险产品送农村
1、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林权低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信贷支农产品和存款(理财)产品。
2、组织保险机构向农村拓展金融保险业务活动,提供财产保险产品和人身保险产品,体现各保险机构的产品特色,加大金融保险支农力度。
3、举行银企、银农洽谈、签约活动。
(三)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
1、大力推进银行卡在商品交易市场、农村集镇的应用;提高县域ATM机、POS机布放数量;继续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支持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尽快开通农民工银行卡发卡服务。组织商业银行、信用社、邮储机构为农村群众办理银行卡。
2、开展多层面的银行结算、银行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为农村群众兑换残损人民币,培养一批农村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建立一批较为固定的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
4、优化业务流程,简化业务手续,利用网上银行延伸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农民、农村中小企业办理业务。
5、依托主要乡镇,辐射周边农村,建设保险营销服务网络,探索县域保险发展模式,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四)金融保险知识送农村
1、国债知识:介绍国债发行种类、认购方式、到期实物国库券的兑付网点、方式、政策等。
2、人民币、外币反假知识:介绍假币识别技术、货币真伪鉴别、防范外币诈骗知识,开展反假货币法律法规、爱护人民币宣传等。
3、利率知识:介绍利率水平、计息规则,我国利率市场化情况等。
4、结算工具知识:介绍银行卡基本知识、安全用卡常识,常用支付结算工具(支票、汇票、本票、电子支付、电话银行)种类、特点,小额支付系统、结算帐户管理、定期借记业务等支付结算系统的功能,以及如何正确用各类支付结算工具(包括农村群众往外地汇款可用的途径、价格及到帐时间)。
5、征信知识:一是介绍农村及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内容,包括什么是农户及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哪些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农户、中小企业的好处等。二是介绍个人征信知识的相关内容,包括征信的概念、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什么是个人信用报告、如何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如何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报告如何保护个人隐私等问题。
6、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知识:介绍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单位、个人)的种类及功能,如何正确开立各类银行结算帐户,使用银行结算帐户应注意的问题。
7、反洗钱知识:介绍洗钱犯罪行为特征及其危害性,宣传《反洗钱法》涉及公民权利与义务方面的内容,提高包括农民群众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8、民间金融知识:介绍有关民间金融及其风险防范知识,引导合理的民间借贷和投资行为,提高对非法金融活动识别的意识和能力。
9、财产保险知识:介绍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知识,如何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中小企业如何购买企业责任保险等。
10、人身保险知识:介绍如何购买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知识,普及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等险种知识。
三、活动措施
(一)发送宣传资料。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邮储机构面向农村、点多面广的优势,向广大农民发送金融宣传资料。
(二)开展农村现场咨询。根据不同的金融保险产品,选择不同的受众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三)精心制作金融保险知识宣传展板,组织宣传队进镇驻村开展农村金融保险知识巡回展出。
(四)开展金融保险支农调研活动,重点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助学贷款及结算服务的市场调研。
(五)召开林权抵押贷款扩面现场推进会。在总结隆宫乡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在全县范围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切实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题。
(六)搭建银企、银农签约平台,密切银企、银农关系,进一步深化合作的内容和层次。
(七)举办金融保险知识培训讲座和客户联谊会,提高基层群众对金融保险知识和政策的认知度。
(八)在竹口、屏都等主要乡镇举办“中国人寿杯”农村歌手大赛,利用大赛平台宣传金融保险知识。
(九)组织媒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5月份)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和要求,并明确相关单位职责。
(二)组织实施(5—9月)
1、召开全县“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动员会暨林权抵押贷款推进会,全面启动并部署“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的各项工作。(6月)
2、由县农办、人民银行*县支行牵头组织制作金融保险知识展板,用于农村现场咨询和乡镇巡回展。(6月)
3、县农办、人民银行*县支行联合组织金融保险机构开展全县上下联动的农村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展览金融保险知识展板,发送宣传小册子,接受基层群众咨询。(6月)
4、组织金融保险机构上门走访农业企业、农户等了解农村金融保险服务需求;开展金融保险知识培训讲座活动。
5、根据实际,由县辖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银企、银农签约仪式,搭建银企合作平台。
(三)总结、表彰(10月份)
全面总结“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由县农办、人民银行*县支行在评选一批县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基础上,联合审定上报市里参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五、组织领导
1、成立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
为加强全县“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办主任和人民银行*县支行行长任副组长,县辖各银行业机构、保险机构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县支行。
2、职责分工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牵头制定全县“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方案;负责起草相关的材料;负责“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过程中的日常协调与联系;积极配合并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活动;,及时向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报送有关活动情况;会同县农办负责组织评选“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
县农办:会同组织开展全县统一的“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联合邀请县领导参加相关重大活动;协调、引导媒体积极进行采访报道;部署全县农办系统联合组织开展“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会同评选“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先进集体和个人;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活动情况。
县辖各金融保险机构:组织实施系统内开展“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方案,积极配合并参与全县统一组织的活动,及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活动情况。
3、活动费用
按照节约高效、分类共担的原则,由人民银行*县支行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编制全县“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费用预算,根据实际支出由人民银行*县县支行与各金融保险机构共同分担。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金融保险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开展“金融保险服务送农村”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