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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履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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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履职调查报告

经信局履职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深入分析查找我县旅游服务质量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我县游客满意度,力争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大见成效,早日进入全国、全省游客满意度指数第一梯队”的目标,着力推进乃至闽台粤港澳地区休闲养生度假后花园和全国著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

1、完善旅游咨询和标识系统。建设旅游咨询中心及其配套设施,在火车站出入口、高速公路口、汽车站附近增设至景区标牌,完善景区公交站台。(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公路局)

2、抓好各类住宿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度假型酒店及度假设施。加快高星级酒店建设,规范和引导各类连锁酒店、商务酒店、家庭旅馆的发展,指导和引导现有酒店的加快更新改造建设,最大限度满足游客住宿需求。进一步加快我县星级农家旅馆发展,推进乡村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农粮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抓好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特色街区建设。加强研制和生产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抓好餐饮购物场所,城市休闲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建设。充分挖掘地方餐饮特色,形成集聚效应,开发旅游“夜经济”,建设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旅游特色街区和夜生活聚集区。(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文广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抓好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在旅游大项目周围和交通干道及客流密集区增设星级旅游厕所,加强旅游景区内的星级旅游厕所建设,更好满足游客需求。加强现有的旅游景区厕所和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和维护,按照星级旅游厕所的标准对景区现有厕所进行改造和完善。(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旅游局)

5、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搭建高性能旅游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做好智慧旅游基础工作,着力推进智慧型景区、智慧型酒店、智慧型旅行社、智能交通和智慧旅游网站等建设,为游客提供导航、导游、导览、导购等智慧旅游服务。(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工信局)

6、加快休闲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休闲农业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将休闲农业的电力、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区域的农户改厨、改厕、改水、通信等“三改一通”硬件设施条件。加大休闲农业发展及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开展清洁能源,提升休闲农业企业服务水平。同时,坚持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着力打造一批休闲农业精品示范点,进一步丰富我县旅游产品,充分满足游客的需求,建设市城郊休闲旅游基地。(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努力提升旅游服务软环境水平

1、在全县开展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系列活动。旅游、文化娱乐、商贸服务、交通运输、市政环卫、涉旅执法、社区环境等相关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联系实际,深入调研,全面查找旅游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努力提升旅游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促进旅游服务规范标准的落实,逐步形成覆盖旅游行业、交通运输、商贸服务、文化娱乐等旅游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局)

2、全面推进旅游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引进酒店管理、营销策划、商务会展、电子商务等旅游专业人才,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每年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外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我县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人保局)

3、全面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定期公布调查报告,进一步促进旅游行业全线服务水平提升。开展旅行社、星级饭店评先创优活动,通过明察暗访、社会评价等方式对星级饭店、旅行社的运营、管理情况及服务质量和社会贡献度进行考核,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开展游客对旅游企业的满意度调查,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旅游服务企业进行暗访。(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统计局)

(三)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1、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治“脏”,尽快清理城区、郊区、城市河道、火车站、汽车站、重点景区等游客集散地垃圾死角;开展沿街容貌集中整治活动,治理乱摆地摊行为,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对汽车站、火车站及站外广场进行多部门联合整治,着力优化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2、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打击“黑导”、“黑社”、“黑车”、“零负团费”,依法严厉查处旅行社及导游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取缔查处无证无照联合执法行动中履职到位,重点打击各旅游景区(点)、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欺客宰客、强买强卖、制售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定期对餐饮、住宿、购物等旅游相关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净化旅游市场环境。建立由工商、城管、质监、公安、旅游、卫生、物价、文广、交通、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的全市旅游市场监管和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质监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县食药监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局)

3、完善旅游投诉网络建设机制。成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投诉管理中心等机构,公布旅游行风监督、投诉电话,实行热线电话、信函、网络联动,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形成旅游投诉全方位受理联动机制。设立专门的旅游投诉网页,增加旅游投诉处理的透明度,实行旅游投诉处理台账制度,及时公示和反馈处理结果。建立旅游投诉大调解的工作机制,相关行政部门各司其责,积极受理、处理职能范围内消费申诉、举报,并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工作机制,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编办)

4、定期开展景区门票检查。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推行景区联票、套票和通票;严格控制景区门票及游览场所、交通工作等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上涨。(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县工商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游客满意度提升工程是推动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大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推进。

经信局履职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数据 反洗钱 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1-173-03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随着数据管理技术的快速和深入发展,各种数据正在迅速膨胀变大,大数据概念孕育而生。作为产生大数据的典型领域,金融业留存的客户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构成了其大数据的基础。2012年以来,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反洗钱国际标准及其评估手册做了大幅度修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被提到前所未有的突出位置,FATF对各国的下一轮评估将采取合规性指标与有效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判一国反洗钱体系整体运行情况。对反洗钱监管部门而言,如何将大数据技术运用到反洗钱监管中去,通过对已有数据收集、处理、分析方法的改进,进一步提升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亟待我们开展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关于大数据技术在反洗钱监管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李新安(2014)认为,通过大数据技术对交易信息进行分析,不但能够有效监测和识别高风险客户和可疑交易,而且可以节约在甄别工作中的人力付出,有助于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整体成效。谢坤(2014)认为,反洗钱监管工作的现状要求引入大数据技术,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引入给反洗钱监管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对于如何构建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反洗钱监管系统,李正河(2013)提出了“多维度实时数据采集”、“大数据分析和挖掘算法”、“可疑交易行为跟踪追溯”等三步骤方法,配合直观易用的数据呈现给反洗钱监管人员提供可靠的决策信息。谢坤(2014)提出要加大对反洗钱监管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加快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尽快出台相关办法和制度,确保在利用大数据的同时,不会造成信息泄漏的风险。李新安(2014)认为要完善大数据安全及风险管控机制,实现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和大数据技术的有机融合,避免“大数据”演变为“大风险”。

二、大数据的概念及特征

大数据(big data),是指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大数据的数量级一般达到几十TB甚至数PB(注:1TB=240Bytes,1PB=250Bytes),远远超过传统的数据处理和存储设备的承载能力。大数据与过去的海量数据有所区别,其基本特征可以归纳为体量大、类型多、价值密度低、处理速度快。

目前,大数据技术已在商业、经济、气象、农业甚至政治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企业通过对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可以对营销方式、营销对象和销售网络进行优化;政府部门通过对公共大数据的分析及利用,为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事实参考;保险公司利用更加多维全面的数据样本,提高对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的估算精准度,强化风险管理能力。随着金融业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也将全面、深刻地影响着金融业的发展,将不断推动金融机构在经营理念、产品设计、营销策略、服务理念等方面进行创新,提升服务水平,强化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实现科学化、现代化经营目标,反洗钱监管同样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撑。

三、大数据给反洗钱监管带来的机遇

1.构建多维度的银行客户形象。大数据可以摆脱由银行客户提供证明文件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改变银行机构通过被动接受客户提供的信息来了解客户背景的尴尬局面。通过数据交换和共享,监管部门可以掌握银行客户对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交易时间、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偏好,将银行客户变得更加生动和具体,呈现出一个立体的、饱满的银行客户形象。

2.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大数据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使得监管部门能够充分利用各行各业的大数据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洗钱风险预警能力。反洗钱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实时修订风险评估指标参数,构建风险模型,有效监测和预测不同行业、不同机构、不同产品的风险程度,提高对风险掌控的敏感性和精确性。

3.完善风险管理。“大数据”的广泛性和全面性可以对日常监管中了解的信息形成有效补充,完整、准确地反映出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状况,有利于监管机构实现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制定出务实、高效的监管计划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实现FATF组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原则目标。

4.实现监管资源的高效利用。大数据背景下,各级反洗钱监管机构可以共享监管资源,及时了解全国范围内的监管信息,通过比较、分析某一金融机构所辖不同地区分支机构的监管结论,找出不同地域风险表现的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节约监管成本。

5.提升反洗钱调查效率。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扫描和关系连接,运用数据智能处理和全面搜索技术锁定可疑交易和客户身份信息。同时挖掘和提取出的业务规律和交易模式,也可以为洗钱行为的确定提供依据。大数据技术中的关联分析、神经网络技术、决策树算法等各种分析和挖掘方法可以使反洗钱调查变得方便、快捷,有利于在第一时间锁定犯罪线索。

四、大数据在反洗钱监管中的运用

1.反洗钱监管大数据的内容。

(1)反洗钱监管涉及的数据信息。大数据包括收集、管理和处理等过程。反洗钱监管“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例如金融机构掌握的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及交易明细、反洗钱调查资料、金融机构向反洗钱监管部门报告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记录等;此外,还包括反洗钱监管部门在反洗钱监管过程中获得的数据、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或个人信息以及其他行业产生的对反洗钱监管有用的数据。

(2)反洗钱监管运用的大数据技术。大数据分析与挖掘是反洗钱监管中普遍运用的大数据技术,也是在大数据浪潮的推动下,分析与挖掘技术的又一次延伸。比如当需要寻找相似度高或者关联性强的目标账户、个人或机构时,可以利用利用聚类技术将已经确定为洗钱的行为做“标本”,进行聚类分组,从而获得的其他目标也有可能属于洗钱行为;当需要在大量不同种类目标(人、银行账户、业务、交易、资金等)中寻找关联性、辅助识别可疑的交易行为时,则可以通过关联分析来整合不同来源的数据;神经网络技术是通过一组相互关联的元素来模拟神经元生物网络处理信息的方法,结合反洗钱专家知识,能对观察对象的一个输入集(如交易金额、收款人),推理出结果(是否可疑交易)。此外,反洗钱监管数据单机处理方面的主要分析工具有Access、Excel和SQL数据库,主要的数据库分析工具有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RDBMS)、并行处理架构(MPP)以及Ma pReduce等。

2.目前反洗钱监管中涉及大数据运用的主要领域。

(1)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接收的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数据是目前反洗钱监管中涉及到的最大的数据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研究、分析和甄别报告数据查找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

(2)日常监管信息的采集。目前监管部门通过“反洗钱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监管信息进行归集、共享,该系统为反洗钱监管部门内部系统,不对被监管部门及外部单位开放。该系统收集的数据包括监管报告、监管档案、被监管机构的相关报表、调查报告、调查案例及各类工作信息,目前该系统还不能提供数据的横向查询和上行查询,各项功能还在进一步优化。

(3)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行政调查是《反洗钱法》赋于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时的权力。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时需要全面、准确掌握调查(协查)对象的身份信息、账户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手、交易方式、交易IP地址等内容,随着网上银行、手机银行、POS机等新型支付手段的产生,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中更需要大量的背景数据作支撑。

3.运用大数据开展反洗钱监管的难点。

(1)数据来源多,采集难。数据源是大数据技术运用的前提,反洗钱监管“大数据”涉及对象众多,除了金融机构间资金流动数据外,来自工商、税务、海关以及消费、娱乐、社交及人们生活领域多个源头的数据均应纳入数据采集范畴,如何协调与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关系获取对反洗钱监管有用的数据,极大地考验着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智慧。

(2)数据格式杂,整合难。大数据通常由某类机器自动生成,而且其格式通常并不是所有用户共享的,在运用大数据开展反洗钱监管过程中,只能是先收集所有能收集到的数据,然后再考虑其中哪些是重要的。因此,必需对大量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的数据进行沉淀、整合使其变成可用于分析的结构化数据。这就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工具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数据范围广,保密难。在大数据背景下,反洗钱监管部门获取的数据往往面广量大。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对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等相关信息均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如何在数据获取、数据处理和分析过程中保证数据不外泄,避免相关数据处理人员产生泄密风险,都是反洗钱监管部门需要重视的。

五、大数据背景下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

1.当前反洗钱监管面临的主要困难。

(1)新业态、新产品和新业务不断涌现,给反洗钱监管工作带来挑战。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型金融业态,不仅对传统金融业务模式产生了一定影响,也使洗钱活动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实际情况看,当前与互联网金融和跨境资金交易相关的洗钱活动大幅增加,风险防控滞后的金融机构尤其容易被利用,甚至部分员工还利用专业优势和职务之便,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或协助不法分子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

(2)金融服务政策与反洗钱政策缺乏协调整合,反洗钱监管受到阻碍。一是反洗钱监管政策的日益严格与金融服务政策的放宽存在冲突。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规定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移资金不受限制,而现实情况是,当单位资金转移到个人账户后,大部分都会通过现金方式将款项转移,导致反洗钱资金监测工作无法有效开展。二是各项政策未能有效整合。如目前涉及账户管理的制度规定很多,主要有《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个人存款实名制管理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各项政策时间不同、制定部门不同,对账户管理的要求也存在很大差异,政策的制定部门在政策的解释上也不尽相同,因此,金融机构在执行中觉得无所适从,反洗钱监管也因依据各异而力不从心。

(3)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利用价值不高,制约反洗钱监管效能。各级金融机构可疑交易信息发现途径单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有效对可疑交易进行分析和判断。日常工作中,金融机构一线柜面人员简单判断,对照已公布的可疑类型特征,填写可疑交易报告,传递到该机构的反洗钱情报收集人员,而情报收集人员对所得信息通常不加分析判断就直接上报,致使反洗钱监管部门接收的可疑交易数据大部分情报价值不高,形成垃圾数据,浪费了反洗钱监管部门的工作资源,降低了监管部门工作的有效性。2014年度我国反洗钱监管部门共接收可疑交易报告1772.53万份,经监测分析,全年依法对外移送可疑交易线索仅282份。此外,目前反洗钱监管部门中大额、可疑交易数据接收与应用的脱节,使基层反洗钱监管部门难以对重点可疑交易进行对比分析。更令反洗钱监管部门困惑的是相关金融机构一线业务审核完全依赖于个人身份识别系统,让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业务的可疑交易难以追责真实嫌疑人。

(4)反洗钱力量配备不足,整体工作呈弱势化。反洗钱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全国地市以下基层人民银行未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反洗钱监管人员多为兼职,而精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外汇、法律、计算机知识的反洗钱专业监管人才更为匮乏,基层人民银行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高质量的完成现场监管工作。

2.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的紧迫性。

(1)FATF新一轮互评估工作,对我国反洗钱监管提出了更高的标准。2013年FATF启动了各成员国新一轮互评估工作,互评估采取合规性指标与有效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判一国反洗钱体系整体运行状况,我国将在2016―2017年开展自评估并接受其他成员国的互评估。要做好迎接新一轮互评估的准备工作,不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而且要在国家层面构建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体系,积累一系列反洗钱统计数据和具体案例,围绕有效性目标调整现行监管政策。应该说,新一轮互评估工作,对于我国的反洗钱监管部门和反洗钱义务主体,都是前所未有的挑战。

(2)有关国家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处罚力度,使我国金融机构在境外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以银行业为例,目前按总资产排名全球前十名的银行,我国独占四席。据统计,2009年以来,排名前十的非中资银行陆续受到有关国家严厉的反洗钱监管处罚或正在接受类似调查。美国自2012年以来,三分之二的反洗钱执法行动最后都施以了罚款,而2002年至2011年期间,这个比例只有不到二分之一;并且,罚款的规模不管是从绝对数额来看,还是从罚款占资本的比例来看,都增长迅猛。这向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我国金融机构拓展涉外业务和跨境经营的外部环境越来越复杂,发展压力非常大。

(3)国内外恐怖袭击及其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对反恐怖融资工作提出了更紧迫的要求。当前,国内外恐怖组织的活动能力和影响力有增无减。2015年1月7日巴黎《查理周刊》杂志社遭武装恐怖袭击,其死亡人数成为法国40年来之最。同时,国际的极端思想不断向境内渗透,对境内“”人员起着较强的示范效应。有大量证据表明,境外敌对势力为国内提供活动资金,助长了恐怖势力的嚣张气焰。因此,加强反恐怖融资工作,切断资金来源,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反洗钱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3.如何运用大数据提升反洗钱监管。

(1)全面收集数据,为监管提供信息准备。目前反洗钱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数据主要来源于自身日常监管工作、金融机构的工作报告以及反洗钱行政调查(协查),数据来源单一、内容贫乏,远不能满足反洗钱监管工作开展的需要。虽然《反洗钱法》第十一条已明确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从其他政府机构获取所需信息,但目前相关数据信息均处于割裂状态。公安部门的案件信息、海关的进出口及走私信息、工商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信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监管信息;其他政府部门掌握的财产、收入信息等等都是开展反洗钱监管时需要收集、利用的数据信息。

(2)准确分析数据,为监管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大数据深度挖掘处理技术,反洗钱监管部门可以综合分析掌握的数据信息,建立数据间相互关系,全面反映被监管对象的经营状况、履职水平、风险程度,对被监管对象进行行为预测、行为评估,为监管部门确定监管重点、选择监管工具,实现分类监管、差别监管提供参考。

(3)充分运用数据,为监管提供工作捷径。数据处理结果的运用是监管部门对数据需求的最终目的,对海量数据的模型筛选、清单筛选,帮助监管部门在风险预警、风险管控、线索调查、线索研判等工作中进行规律探索,为监管部门在现场检查、可疑交易甄别、风险评估等方面节约监管资源。

(4)严格管理数据,为监管提供信誉保障。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安全管理是不容回避也是必须慎重对待的问题。监管部门的数据来源于不同系统、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其数据的多源性、广泛性不可避免地涉及归属权、隐私权。敏感数据信息一旦被非法窃取利用,将让监管部门面临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声誉风险。

六、相关建议

1.以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多方共同建立数据平台。数据充分性是大数据分析和预测技术在反洗钱监管方面应用的前提,反洗钱监管部门在做好本系统内部数据收集的基础上,除做好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海关、税务等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的数据信息的共享和交换,还应打破传统数据源边界,有重点地与其他行业如电信运营商、社交网络、数据服务商等进行数据方面的共享和连接,多渠道、全方位获取社会关系、市场资讯、舆情等背景信息。

2.构建反洗钱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反洗钱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是大数据背景下提升反洗钱监管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反洗钱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应具有完整强大的系统架构、数据存储、智能数据挖掘与分析及查询与处理算法,既能集成反洗钱监管部门内部各类业务信息,处理传统结构化数据,又具备处理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非结构化数据的能力。

3.加大大数据领域反洗钱人才培养。大数据的战略意义不仅仅在于掌握海量的数据信息,而在于能对这些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这就要求大数据的分析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数据挖掘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培养兼具金融业务、信息技术和管理等多种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专业、高效、灵活的大数据分析团队是反洗钱监管部门的一项紧迫的、长期的任务。

4.完善大数据安全及风险管控机制。大数据的多源性对反洗钱监管部门的信息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保护自己的信息外,要积极推动政府和相关机构尽快出台管理制度,共同推动数据安全标准,规范信息整合与使用,加强自我监督和技术分享,建立主动事前防御的信息安全整体架构,确保在利用大数据的同时不会产生因信息泄露、不当使用、非法获取等所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 赖娟.经济学视角的中国反洗钱分析.金融经济,2006(10)

[2] 邬贺铨.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求是,2013(4)

[3] 谢坤.大数据时代给反洗钱调查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华北金融,2014(10)

[4] 李新安.大数据技术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应用探讨.时代金融,2014(7)

[5] 李东荣.大数据时代的金融人才培养.中国金融,2013(24)

经信局履职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值得说明的是,19世纪萌芽时期的近代化中文报刊,是介于“报纸”与“杂志”之间的一种传播媒介,所以有人称之为“报纸杂志混合型”,亦有人泛称之为“报刊”。尽管当时的宗教报刊在出版周期、版式设计与传播内容上与今日之“杂志”颇为接近,但从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的角度来看,它们却是近代化中文报纸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先驱[8]。所以,《台湾府城教会报》也应被视为一份真正意义的报纸。为行文方便,本文一般以“报刊”指称该报,有时亦简称其为“教会报”。

一、巴克礼与《台湾府城教会报》的诞生

谈到报纸的问世,必然要涉及印刷事业;因为没有印刷活动,就不会有报纸的出现。目前有关台湾印刷活动的最早记载,出自《中国印刷史论丛》(史篇)。书中称,1807年(清嘉庆十二年),台湾镇总兵官武隆阿曾刻铜活字印《圣谕广训注》。但该书并未明确《圣谕广训注》是否在台湾刊印。如果该活动发生在台岛,则应是台湾最早的印刷出版记录。但据考证,清道光年以前,台湾鲜有中文印刷的记载[9]。台湾第一部新式印刷机出现于1881年6月,是由基督新教英国长老会(Foreign Mission Scheme of 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England)传教士提供的,目的是“以备印刷罗马字印刷品之用”[10]。而《台湾府城教会报》的诞生,正是归功于这台印刷机。

创刊于1885年7月12日的《台湾府城教会报》,乃是台湾本地编辑、印刷和发行的第一份近代化报刊。因为它采用闽南语罗马拼音“白话字”刊行,而非使用汉字出版,所以我们称其为台湾最早的大众传播媒体[11]。而它的诞生,则肇始于英国长老会的入台与“白话字”的传播。

1.英国长老会台南开教

19世纪至20世纪初的一百多年,是基督新教宣教史上的空前拓展时期,基督的福音被传播到几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对人类生活的许多方面均产生了重大影响。1807年9月4日,英国伦敦传教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抵达澳门。他不仅是第一个进入中国大陆的新教传教士,而且被喻为该教在华传教的“开山祖”[12]。之后,英国长老会对在中国传播福音的兴致与日俱增,遂派遣威廉・伯恩思(William C. Burns,1815―1868)于1848年前往香港。伯恩思1851年7月抵达厦门,成为该会在厦门地区开展传教活动的第一个传教士[13]。随之,英国长老会便以厦门(1851年确立)和汕头(1858年确立)为中心从事宣教活动。

1858年,中英签订《》,将台湾南部的淡水开放为通商口岸。不久,打狗与基隆两个港口也开埠通商。1860年9月,英国长老会驻厦门传教士杜嘉德(Carstairs Douglas,1830―1877)及驻汕头传教士马查肯(H. L. Mackenzie,又名金辅尔)二人访问台湾的淡水及艋等地,宣传福音并分发圣经及基督教宣传品。他们发现闽南语在岛上通行,也遇见一些在厦门听过福音的人。而且,当地人对他们表示友好,乐于听道。于是,他们便极力建议本国教会海外传教部,让其将台湾发展并纳入厦门传教区[14]。这便是基督新教入台宣教的契机与初始。

1864年,杜嘉德与同会另一名传教士马雅各(James L. Maxwell,1836―1921)及三位助手抵达台南,进行为期三个星期的开教调研。1865年5月,马雅各作为第一个正式前往台湾履职的传教士与其助手陈子路、黄嘉智、吴文水等至台,并于6月在台湾府城(即今台南市)开始宣教工作,成立台南教区[15]。

应该说,英国长老会在台湾的宣教事业“是19世纪基督教大宣教运动的支流之一” [16]。

2.巴克礼与《台湾府城教会报》的创刊

1875年,也就是英国长老会台南教区成立10年后,该会年方26岁的巴克礼博士(Thomas Barclay,1849―1935)远涉重洋来到台湾。巴氏在台宣教长达60年,酷爱府城,死后亦选择长眠于斯,葬于台南市基督教墓园。他是台湾教育现代化的先锋,其一生除创立台湾第一所大学――台南神学院外,还将基督教圣经由原典翻译成闽南语罗马拼音字,并推行“白话字”运动,加强教民文化素养的普及与提高[17]。《台湾府城教会报》的创刊,更是他对台湾文化教育事业的重大贡献之一。

台南教区创立近20年,传教区域逐渐扩大,教务联络也随之日趋困难。当时来华传教士人力有限,所以前往教区各地巡视教务的时间自然越来越少。另外,最初本土受洗的教徒大多为生活迷茫之人,本身对基督教义认识肤浅,极易在受到挫折时重新回复到原来的。因此,交流教会内部信息,坚定信徒耶稣信仰以及阐释介绍基督教义,便成了燃眉之急的事。据后来创办的“教会报”第81卷(1892年1月)载文回顾描述当时的情形:“教会愈设愈广,教徒愈来愈多,每人境遇不同,所结的果实也各异,信徒见闻只限于附近地区,较远教会的情形,要看教会报才能明白。凡是登在教会报的,均属重要且需让信徒明白者。如某处教会热心兴旺,有何好规约,有何好榜样,或增设教会,尽力捐献,增聘牧师,人数增长,值得别处教会学习。此外,教会有何毛病烦恼诸事,值得让别处教会预先防患。再者,教会报会提供有才德者言论的园地。未有教会报之前,讲经论道的传教先生虽满腹经纶,但只有附近的信徒能得到教训,远处者无法得到。”[18] 由此可见,当时的教会特别需要出版发行一份报刊,以联结远近各地教会,稳固教会组织,使信徒互相勉励;同时,教会也需要提供一个灵修园地,让对教义有深刻体会者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心声[19]。

另外,西方传教士入台初始,使用的圣经、圣诗等传教读物均在厦门印刷。这对当时台湾的传教工作造成诸多不便。1880年5月,马雅各返英,表示愿意提供一台小型印刷机给台湾教会。1881年6月,印刷机(包括附件,如排字架、铅字等共11箱)运抵台南。但是,当时无人知道印刷机的使用方法。同年10月,巴克礼利用首次返英度假的机会,入格拉斯哥学习捡字、排版等印刷技术。1884年1月,巴氏假毕返台,即于台南新楼前门附近兴建一间印刷厂,并将之命名为“聚珍堂”,俗称“新楼书房”[20]。

1885年7月12日,《台湾府城教会报》创刊号面世,周期为月刊。创刊号为4面,从第二期起至以后数年均维持8面[21]。该报之所以在印刷厂建成后很久才诞生,主要是受当时法国军队攻击台湾的影响。虽然该报的创办工作一直是在巴克礼的主持下完成的,但台南教会直至1885年8月26日的教务会议才正式决定由他来主理社务[22]。巴克礼此后为该报的运作与发展奉献了毕生的精力。

3.“白话字”的传入与传播

由于《台湾府城教会报》自创刊至1969年3月的八十余年皆以本土化的“白话字”刊印,所以我们研究其创办,还必须了解“白话字”产生的背景及其在台湾的传播。所谓闽南语罗马拼音“白话字”(peh-oe-ji),即基督新教传教士在厦门、台湾一带推行的一种以罗马拼音来标识闽南语语音的文字。它在教会中一直流行,是最重要的传播福音与教育信徒的语文工具,至今已有一百好几十年的历史[23]。

“白话字”传入台湾,主要归功于西方传教士。基督新教传教士入华后,为了更好地接近本地民众,一般采用当地的语言作为传教工具。19世纪初,为方便外国传教士学习本地语言,英国传教士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erst,1796―1857)、美国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1812―1844)等先后于1837年和1842年用罗马拼音来标记闽南语,并出版学习用书。而将罗马拼音法推行于实际应用者,则是驻厦门的传教士,尤其是美国传教士打马字(John Van Nest Talmage,1819―1892)。打氏于1852年在厦门刊印一本罗马拼音字的初学指南,并翻译刊行《路得书》[24]。当时,入台的外国传教士大都学习过“白话字”。而且“白话字”也是他们学习本地语言的良好工具,普遍使用于传教事务之中。他们不但习惯用这种文字书写,还以它来翻译圣经和编纂字典[25]。

另外,台湾开教之初,入教的信徒中妇女几乎没有识字者,男子中能读解汉字者亦不过十分之一左右[26]。当时的汉人信徒“大多属于低阶层,未受教育者居多”,“略识或不识汉文”乃早期汉人信徒的共同之点[27]。由于最初的信徒少有识字者,加上学习汉字相当困难,非三五年的时间无以为功。所以,想要信徒在短暂时间内具备阅读能力,传教士只得另辟途径。这样,他们学习本地语言的方法――即识读闽南语罗马拼音“白话字”之法,便成了最佳选择,而且“白话字”容易学习,只需几个月的工夫即可[28]。

巴克礼曾回忆说:“甫抵台湾,我便确信三事,而且五十余年来的经历让我坚信此念。第一,若要建立一个健全而又富有活力的教会,所有信徒,不分男女,都必须自己研读圣经。第二,使用汉字永远无法达此目标。第三,使用罗马拼音的‘白话字’便可达到目的。”[29] 此外,巴克礼还在《台湾府城教会报》的发刊词中清楚表明:“我们所传的道理都是神的教训,假使不是神的道理,我不敢讲。所以,我要请大家来看神的圣经,假使你们都能懂,以后就不必一定要外国牧师来讲道理给你们听。”“因为你们若自己可以看得懂圣经,受神的感化,虽然没有人来解释,你也可以知道上帝的旨意。可是,你们国家文字真好(意指深奥),很少人看得懂,所以,我们要另外用一种办法,即写白话字(指罗马拼音的闽南语),来让你们看,使容易认识。这种文字同音很少,我希望大家都愿意来学这种白话字,以后我印的东西,你们都可以看得懂,不要因为已懂得孔子的文字,就不来学白话字。同时,也不应看不起它,这两种文字都有用处。不过,这种白话字看起来更容易明白,所以,我们要读它,对以后再读孔子的文字也大有帮助。”“总之,白话字要先学,假使你不读的话,你便看不懂以后所印的东西。所以,我要奉劝各位,教徒或教友,男女老幼,识字或不识字的人,都要快快来学。”[30] 综上所述,巴克礼认为,教徒要理解教会的教义,就一定要经由圣经入门,所以希望他们能自行阅读圣经;而中国的文字很难学习,且甚少人懂,因此无论男女老少,无论识字与否,都要学识“白话字”。所以,创办《台湾府城教会报》选择使用“白话字”,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为鼓励信徒学习“白话字”,1884年,驻厦门英国长老会牧师佟献理(Tong Hian-Li,音译)发起以“白话字的利益”为题的有奖征文活动,邀请厦门和台湾所属教会的会友参与讨论学习“白话字”的好处。翌年,《台湾府城教会报》创刊号中公布了评审结果,并将第一、二名的文章连载于后来的“教会报”上[31]。

二、《台湾府城教会报》的历史沿革

《台湾府城教会报》自1885年7月12日在台南创刊后,就始终肩负着神圣而顽强的历史使命,不断开拓发展。尽管历经清朝统治、日本殖民以及民国治台等政权更迭,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停刊3年8个月(1942年4月至1945年11月),以及由“白话字”版改为中文版的准备期间停刊8个月(1969年4月至11月)之外,一直持续发行至今,被称为台湾发行历史最悠久的报刊[32]。不过,虽然该报始终以台南为基地(今社址仍在台南市青年路),但其名称却是经历数度变更。下面我们通过考察该报名称之更易来考察其历史发展轨迹。

1. 1885年7月――《台湾府城教会报》

马雅各医生初抵台湾之时,台南乃台湾首府。当时的台南是台岛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不仅人口繁多,而且商业昌盛,所以被长老会首选为传教中心。因教会以台湾府为据点创办报刊,故该报命名为《台湾府城教会报》也就不足为奇。虽然1887年原台湾府改名台南府,但该报名称却并未更改。

2.1892年1月――《台南府城教会报》

“教会报”的第一次改名是1892年1月,也就是从第81卷起。其改名的详明原由至今仍不得而知,因为既没发表任何更改名称的声明,也未见其他相关史料记载更名之因。据吴学明博士推测,当时的台湾府已易名台南府,所以,该报改名为《台南府城教会报》乃为当时政治现实之需要[33]。

3.1906年1月――《台南教会报》

1895年中日结束,《》签订后,中国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日治时期,虽然台湾地方行政机构数度变革,但“教会报”仍沿用旧名,未加变更。直到1906年1月,也就是从第250卷开始,该报才易名为《台南教会报》。此次改名与上次一样,理由不详,而且改名时连刊头设计也未加更易。也许如第一次改名那样,是为了迎合当时的政治需要。

4.1913年7月--《台湾教会报》

1913年7月以前,“教会报”主要以台湾南部地区作为报道和发行的对象。而此前的台北长老会,也一直期待创办一份属于自己的教会报刊。1911年9月12日召开的台北长老中会第十三次会议,曾决议由陈清义研讨创办教会报刊之详细事宜。陈氏通过市场调查,发现有意预订该会欲出版之教会报者,仅250人左右。加之,当时南北教会合并之事已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商议,故1912年2月27日举行之台北长老中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待日后望南北教会合成之后再行设法”[34]。于是,台北长老会创办教会报刊的构想便告暂缓。1912的2月、4月,台北与台南教会分别通过“南北教会联合章程”,并于同年10月24日在彰化西门教会礼拜堂举行两会联合的“台湾大会”。1913的5月22日,“台湾大会”决议将教会改为“台湾基督长老教会”[35],并共同使用一种教会报刊。这样,征得台南教会的允诺后,“教会报”自1913年7月,也就是从第340卷始,易名为《台湾教会报》。

5.1932年5月――《台湾教会公报》

1932年3月1日,台湾南部教会大会决议,将原属长老会台南会的《台湾教会报》、高雄中会的《教会新报》和台中中会的《福音报》合而为一[36],遂自1932年5月起,亦即第566卷始,“教会报”又更名为《台湾教会公报》。但随着日本对英美仇视敌对程度的加深,该报至1942年3月发行第684卷后,迫于台湾总督府的压力,不得不停刊。

6.1945年12月――《台湾教会月刊》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高金声牧师自筹经费,利用原《台湾教会公报》的设备,以个人的名义申请复刊,同时将该报刊更名为《台湾教会月刊》,并于同年12月发刊。但《台湾教会月刊》仅出版一期(即第685卷)后,就被台南长老会所接管[37]。

7.1946年2月――《台湾教会公报》

1946年2月,《台湾教会月刊》发行仅一期后,也就是从第686卷起,即恢复旧名《台湾教会公报》出版,沿用至今。但期间亦有过几次大的变化,如1962年将月刊改为半月刊;1969年3月出第1049、1050卷合刊后,由于受推行“国语运动”的影响,宣告停业,直到1970年1月(即第1051卷)放弃使用八十余年的“白话字”,改以汉字复刊;1973年12月(即第1088卷)又将半月刊改为周刊,直至今日[38]。

三、《台湾府城教会报》的现代报刊特征

《台湾府城教会报》虽是以传播教会信息、沟通信徒灵修、开阔教友视野为主旨而创办的,但其所刊载的内容却异常丰富,所反映的文化也相当多元,而且充分显现出现代报刊的特征。

1.“教会报”的主要内容

吴学明博士通过细致分析,将“教会报”的主要内容概分为以下几个部分[39]:

一是报道教会内部信息。“教会报”具体报道的内容包括各地教会的信息,中会、大会及传教士会议的信息,主日学、小学、中学、女学及大学等各级教育机构的信息,英国宣教师或牧师巡视教会、问道、施洗的信息,各教会牧长的信息,以及本地和外籍传教士所撰游记与见闻的报道,等等。这也是早期教会报刊的共同特色。

二是刊载信仰灵修知识。这主要表现在对教义的介绍和对民间传统的批评。“教会报”创刊的首要目标,就是发展增强教会势力和坚定信徒灵修信仰,所以刊发了大量此类文章。如为增进信徒圣灵,刊载“主日神粮”、圣诗、查经等灵修文章。再如1887年发行的“教会报”,每张均印载有“主日神粮”;一些还刊登有“论弥赛亚”(第174―177卷)、“论祈祷”(第179卷、第230卷),或连载有“庙祝问答”、“辩神主论”、“天路历程”等翻译的传教作品。这些文章可提供传道或长老作礼拜讲道用的参考材料。另外,台湾民间是传教士在台所遇到的最大阻力,因而教会对之予以了不遗余力的批评。传教士对本土宗教神明十分鄙视,对各地的迎神活动也多以其自身的价值标准加以评判,所以,“教会报”在所谓“破除迷信”上着力甚多,如刊登“北港妈的新闻”(第8卷)、“迎佛吵架”(第22卷)、“玉皇、天后、城隍的来历”(第75卷)、“论偶像”(第178―191卷)、“禁“(第185卷)等文章。

三是宣导教会观念主张。鉴于基督教义与台湾传统社会价值的差异,所以“教会报”刊载了大量相关论文,借以引导本地信徒建立正确的信仰观念。特别是当时长老会禁止信徒吸食鸦片、缠脚、养媳、娶妾等行为,因此“教会报”在此方面予以了深入的讨论。如“论丧事”(第57―62卷)、“缚脚的要论”(第75卷)、“论绑脚”(第186―189卷)、“劝人溜脚”(即劝人解放小脚,第154卷)、“台南天足会”(第183卷)、“论鸦片的危险”(第49卷)、“论吸食鸦片”、“论救吃鸦片的人”(第31卷)、“论鸦片”(第217卷)、“论养女”、“请教婚姻的事”、“论利害孩童”、“劝戒嫁娶的条规”(第155卷)、“论风俗”(第180―181卷)、“酒、茶、槟榔”(第327卷)等文,就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四是扩展信徒知识。这些知识包括时事报道、天文地理与科学技术。时事报道方面,如“皇帝登基”(第14卷)、“台湾要改做行省”(第11卷)、“”(即中日,第232卷)、“清国战争”(即1900年与八国联军之战,第233卷)、“日俄交战”(第233卷)、“欧罗巴洲的交战”(第332卷)、“女王过世”(第191卷)、“英王即位”(第209卷)、“撞破大船”(即1912年4月14日铁达尼号首航在大西洋沉船事件,第327卷)等。天文地理方面,如“苏伊士运河”(第423卷)、“死海”(第515卷)、“世界最大间的旅馆”(第517卷)、“吕宋”(第344卷)等。科学技术方面,如“铜线信”(即电报,第40卷)、“对时钟的方法”(第134卷)、“如何看罗马数字”、“火车的起因”(第189卷)、“飞行机”(即飞机,第315卷)、“蚊子毒的病”(第211卷)、“鼠疫”(第216卷)、“狂犬病”(第219卷)、“伤寒论”(第305―307卷)等。

另外,“教会报”还以精美的铜版画,图文并茂介绍各种动物,如狮子、驴、骆驼、鹰、刺猬等,介绍造纸厂、制糖厂、煤矿等,给读者以赏心悦目之感。

2.“教会报”的现代报刊雏形

由“教会报”所刊载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该报虽然是为了传教事业而创办,但其所传递的信息却远远超出了宣教的宗旨,既有记录当时台湾社会生活百态与重大事件发生过程的文章,又有类似文艺创作评论之类的作品――前者有如新闻报道,后者形同副刊小品,其功能与综合性报纸无异[40],可以说是台湾现代报纸的雏形。

传递信息、监视社会、教化读者、娱乐受众,是现代意义报刊所必备的功能。“教会报”从创刊之日起,便以此作为办报方针,且充分展示了这些特征。

在传递信息方面,“教会报”不仅刊载了大量教会内部的各类信息,还报道了许多台岛内外、国内国外的社会新闻。以1887年为例,就有“厦门火药局”、“香港的轮船”、“府城内”、“汕头”、“东港”等火灾报道;有“黄河决堤”、“澎湖的消息”、“澎湖船难”、“台湾铁路”、“电报”等各类新闻。更难能可贵是,该报的时势报道同样具有相当的灵敏度与时效性。如中日期间,连续刊载两国“交战的消息”、“刘钦差的告示”、“和约的条款”等文,接着又发表“论日本国”、“日本的耶稣教”、“日本话的根底”、“日本的水灾”等介绍日本国情与自然环境的文章[41]。

在监视社会方面,“教会报”始终把握时代的脉搏,注视民众的思想,并进而发表与之相适应的评论。如基督新教入台传教之初,普遍遇到本地住民的抵制,其主要原因在于两者宗教观念相去甚远。此时的台湾社会民间信仰,特别是对宗教诸神的崇拜和对祖先的祭祀,可谓根深蒂固,严重阻碍了外国传教士宣教事工的展开。“教会报”及时发表了许多讨论和批评当时台湾民众宗教理念与宗教行为的文章,虽然其中的言论是从西方的宗教观念出发,不一定获得认可,但报纸主办者的这种办报策略,作为充分发挥传播媒介对社会监视、引导功能的一种手段,还是值得称道的。

至于教化读者、娱乐受众两方面的功能,这是“教会报”创办的根本目的与宗旨,自不在言。本文在阐释该报的主要内容时已做详明介绍,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四、结语

《台湾府城教会报》不仅是“台湾创刊最早的刊物”[42],“台湾新闻史的肇端”[43],“为台湾新闻传播发展开创崭新的一页”,而且“在台湾文化史上也是一件大事”[44]。它透过传教士及台湾本地信徒的书写,在报道台湾基督新教长老会百余年来的发展轨迹之余,也保存了相当部分有关台湾社会动态的记录,抒发出有别于官方文本的民间思想。如登载大量长老会最早在台湾推动西式教育,教会各级学校生源状况、学生数目、师资力量、课程设置、经费使用、教学评估等信息;登载教会所属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的具体情况;登载早期传教士对台湾原住居民社群的宗教、文化以及生活方式的调查报告;登载有关“白话字”好处的讨论以及这种文字在台湾推广、应用的情形;登载台岛民俗民情、对外交往、自然风物、天灾人祸等等方面的记录,均具有弥足珍贵的史料价值。可以说,它是研究台湾教会史、社会史、交通史、语言史、文字史、文学史、艺术史、科技史等的活档案。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深入发掘它的文献价值。

注 释:

[1]戈公振:《中国报学史》(插图整理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73页。

[2]曾虚白主编:《中国新闻史》,台北: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版,第125页。

[3][13]吴义雄:《在宗教与世俗之间――基督教新教传教士在华南沿海的早期活动研究》,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45―57页,第192页。

[4][8]〔新加坡〕卓南生:《中国近代报业发展史:1815―1874》,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32页,第5页。

[5]陈才俊:《基督新教在南洋的对华拓教活动》,载《东南亚纵横》2003年第7期。

[6][19][25][33][38][39][41][42]吴学明:《〈台湾府城教会报〉及其史料价值》,台北:地方文献学术研讨会(2002年10月16日―18日),第10页,第2页,第3页,第6页,第7页,第7―9页,第9页,第1页。

[7][32][43]张妙娟:《〈台湾府城教会报〉标题目录(1885―1895)》,载《台湾神学论刊》第25卷(2003年)。

[9]辛广伟:《台湾出版史》,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10][22]Campbell, Handbook of the 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 in South Formosa,p19, p66.

[11]林昌华:《甘为霖牧师―十七世纪台湾教会史研究者》,载《台湾风物》第54卷第1期(2004.3),第167页。

[12]王治心:《中国基督教史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29页。

[14][15][16][28]台湾基督长老教会总会历史委员会:《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百年史》,台北: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1995年版,第6页,第7―8页,第6页,第72页。

[17]张明兰:《关于巴克礼博士的人与事》,省略.tw/20030524/news/nxyzh/

[18]《论教会报》,载《教会公报》第81卷,光绪十八年一月,第3页。转引至吴学明:《〈台湾府城教会报〉及其史料价值》,第2页。

[20][40][44]王天滨:《台湾新闻传播史》,台北:亚太图书出版社2002年版,第71―72页,第73―75页,第71页。

[21][24]赖永祥:《教会史话》(第一辑),台南:人光出版社1990年版,第17页,61―62。

[23]吕兴昌:《白话字中的台湾文学资料》,台北:台湾文学研究工作室,1994年12月6日,ws.twl.ncku.edu.tw/hak-chia/lu-hen--chhiong/lu-heng-chhiong.htm。

[26] M. Dickson, Letter, Jan. 31, 1872.The Messenger, May, 1872. p113.

[27]陈梅卿:《清末台湾英国长老教会的汉族信徒》,载林治平主编《基督教与台湾》,台北:宇宙光出版社1996年,第79页。

[29]Edward Band, Barclay of Formosa, Christian Literature Society Ginza, Tokyo, 1936, (Reprinted by Ch’eng Wen Publishing Company Taipei ,1972.), p67.

[30]潘贤模:《台湾初期的新闻事业》,载《报学》第2卷第5期(1959年),台北:台北市编辑人学会,第25页。转引自王天滨:《台湾新闻传播史》,第72―73页。

[31]张妙娟:《〈台湾府城教会报〉教育资料选译――白话字的利益》,载《台湾教育史研究会通讯》第4期(1999.5)。

[34]《台北长老中会第十四回聚集之会录(春会)》,1912年2月17日,第2页。

[35][36]黄武东等:《台湾基督长老教会历史年谱》,台南:人光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172页,第2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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