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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住建局等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本着务求实效、群众自愿、公开公正、优先改造最困难群众的最危险房屋的原则,我镇我镇危房改造及“小黑屋”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从根本上改善了大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为了加强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XX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由分管镇长为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和调度等工作,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织,由村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和下乡工作队具体负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工作进展情况
2019年,经旗危改办鉴定危房改造对象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已开工建设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未开工建设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建立特殊档案X户,其中低保户X户,一般户X户。
“小黑屋”改造完成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五保户X户,低保户X户,残疾人家庭户X户,一般户X户。
三、坚持公平、公正,走正规程序,加强质量监督。
农村危房改造和“小黑屋”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及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我镇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要事,是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精准脱贫的实事。我镇危房改造及“小黑屋”改造工作从摸排调查、评选、公示到上报的全过程,都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到目前为止无一人上访。同时加强督促检查,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及“小黑屋”工作专项推进方案,成立督查组,随时对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一、农民自建房建设工作
制定和规范农村村民自建房审批手续流程,对于符合规划的申请,做到尽快审批,解决群众所难。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镇共审批17户自建房。
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东风村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市级中心村进行建设,安排100万元建设资金,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
三、危房改造工作
为努力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今年我镇共2户扶贫户危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我所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流程,从摸底公示到现场勘查确定,村级会议评议公示等。现全镇2户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
四、其它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的总体要求是: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848户危房改造任务,D级危房拆除、农户搬迁入住、水电路基本到位。具体做法是:核查档案资料,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检查五项内容。在年12月29日以前完成验收工作,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验收内容
按照总体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分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两个部分,具体内容有:
(一)资料检查:
1、查验并收取各乡(镇)危改办机构成立的相关资料。
①各乡(镇)成立本乡(镇)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并专门进行发文,有公文材料;
②各乡(镇)有专门危改小组的成员名单,并配备了危改专职工作人员(在公文材料中有体现);
2、查验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资料:
①是否填写《县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要求:有乡镇公章,填表人、负责人签名;
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否公示。公示内容要求:1、房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危房危险程度,乡(镇)主要领导电话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公示期为一周;2、公示相片清晰度要达到能看清监督电话并在8月20日前已张榜公示;
③是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鉴定材料。要求:每户的鉴定报告书、危房情况统计表、危房情况汇总表三份材料齐全;
④是否提交整体验收申请书。要求:填写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⑤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存档资料是否齐全,要求:一式三份,资料规范、三张相片齐全、印章和签字等情况俱全,证明材料与收入情况相符,时间相符,面积符合规定,无明显错误;每户现场验收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
⑥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⑦所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档案信息是否录入互联网。要求:录入完整,特别是三张相片要齐全,且无明显错误,面积符合规定。
(二)实地核实、查看补助对象建房情况:
1、清点建房数量:
清点建房数量是这次验收的主要工作。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数量,核查建房竣工(房屋封顶,门窗安装完成)和维修房屋竣工的总数与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数是否一致;核查有无以旧代新,以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的房屋抵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维修)房屋的情况。
2、核实维修对象:
随机抽查10%的农村危房改造维修户,对照花名册、户口或身份证,询问住户,核定是否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3、检查五项内容
(1)现场验收:
在清点房屋数量的同时,对每户建房户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现场验收,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维修)户验收表》(见附件),并安装“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要求:验收人员现场签字,乡镇出具验收意见及加盖公章;标识牌应在补助对象住房的显著位置进行悬挂,做到每户必挂。
(2)规划执行情况:
①新建房屋选扯科学,是否遵循村庄规划要求;
②是否做到“四避开”,即:一避,就是避开山体滑坡、泥石流、土质松软地段;二避开水道、风道;三避开高坡、高地、高台上建房;四避开高压电线,地震断裂带;
③集中建房点是否按规划进行建设,是否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土地确权资料;
④新建住房面积是否符合规定。
(3)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①水到家,解决建房户生活饮水用水;
②电入户,装配规范,无乱搭乱接现象;
③道路平整,排水顺畅;
④检查附属用房,即猪牛栏、禽舍与住房是否分离。
(4)工程质量情况。
现场入户查验: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是否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质量情况。
(5)拆旧还基情况。
现场查验旧房拆除情况:查验D级危房是否全部拆除;异地建房户的旧房宅基地是否交回;集中建房点是否办妥用地手续(如手续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复印件)。
三、验收办法
验收按《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行打分。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按百分制计,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评分表》中档案资料情况占30分;建房数量完成情况占20分;检查其他五项完成情况(补助对象、规划执行、水电路、建房质量、拆旧还基)占50分。
对验收不合格的乡镇,要限期整改,并进行补验;验收合格的,原则上不进行补验。
四、方法步骤
(一)验收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原则上成员单位挂点哪个乡(镇),就负责哪个乡(镇)的验收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各验收检查组组长由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二)验收组到达各乡(镇)后,先听取各乡(镇)关于本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后查阅文件、档案资料、有关表格等,并深入村、组逐户清点建房(维修房屋)情况,对建房(维修)农房进行验收。
(三)各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由负责该乡(镇)验收检查的单位将有关材料(含汇报材料、档案资料及相关资料、评分表等)汇总,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安排在年12月24日开始至12月29日结束。具体安排为:
(一)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于12月23日以前完成验收资料、档案资料准备和自查自验工作,并于12月23日以前将本乡(镇)的《二OO九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花名册》等材料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年12月24日开始,各验收组人员将分赴各乡(镇)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组长单位与受检乡(镇)商定,但必须在12月29日以前结束验收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情况报告,于年12月30日前报送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此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是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个总检验,具有政策性强、任务重大等特点,各乡(镇)和各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此项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作,受检和验收的单位务必相互配合、协调,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严格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对受检乡(镇)的要求
1、各乡(镇)要对照验收的内容先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完整、真实地提供本乡(镇)的验收档案资料和工作总结;
2、为验收工作组配备相应的能到达各农村危房改造现场的交通工具;
3、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及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数据要求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数据失真,将按照误差率翻倍的原则扣除该乡(镇)工作考核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4、对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将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验收工作人员的要求
1、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参加验收工作;
2、要充分认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不怕艰苦,不厌其烦,实事求是地进行验收检查;
3、验收实行验收组组长和组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对核点的建房(维修)数量、拆旧还基和其他验收事实负责;
4、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严格公正,严格按照县验收方案要求和县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对因、马虎了事或不实事求是而造成情况不实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5、往返各乡(镇)的交通工具由各成员单位自行安排。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区2018年村镇建设管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学习贯彻方面
严格贯彻执行港区工管委、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决定及文件精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2017年度265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进一步核实危改户信息资料,处理好群众举报、投诉或上访等问题;组织完成工程竣工评估验收、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材料收集及农户信息系统核实录入工作及补助资金发放等。截止2018年7月份,县级财政已拔付各级财政补助补助资金467.486万元。由于各镇不按时提交危改户信息资料,仍有部分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激励资金未发放。
(二)完成2017年“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农村改厕改厨共计6000户任务的收尾工作,组织完成工程竣工评估验收、农户“一户一档”纸质材料收集工作等。根据各镇上报改厨改厕资料,至2018年11月份,对改厨农户发放62.104万元补助,对改厕农户发放补助资金68.636万元补助资金。
(三)制订2018年度第一批1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方案,并报经管委同意后将任务落实到三镇,具体分解为:犀牛脚镇88户,东场镇10户,龙门港镇2户。由于三镇划回钦南区管理后,现由钦南区统一管理实施
(四)指导、督促各镇完成2017年村镇建设调查及数据汇总报送工作,并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核对,并于3月份完成上报工作。
(五)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公厕调查的通知》要求,部署三镇组织村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开展公厕调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调查任务细化到各镇村委,各村有专门负责的调查员,并于5月初完成了统计上报任务。
(六)针对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对钦州市扶贫领域机动巡视反馈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开展联动大巡防活动等对农村危房改造等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逐一对照、立行整改。.
(七)认真对照市审计局对区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反馈的疑点和问题进行再把关、再核实。对参加危改申报但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或拥有私家车、购有商品房或在村委担任干部等问题的农户,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整改;2018年10月23日,追回了2016年不符合危改条件的犀牛脚岭脚村委苏愿领取的8000元危改补助款并存入财政专户,严守党的纪律和维护危改政策的严肃性。。
(八)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及“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活动,并按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脱贫摘帽”基础设施建设及“基础便民”活动等相关工作。上半年主要配合扶贫办完成2018年开发区预脱贫村贫困户住房情况调查核实工作,协助扶贫办对建房无启动资金的困难群众进行核实,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炮台洪福有、郑业等领建房奖补的资格。
(九)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户等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存量核实录入和修改完善工作;完成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十)配合做好上级业务部门日常督查、指导的接待工作,做好业务对接、汇报和港区工管委、局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主要工作亮点和成效
基本完成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农村改厕改厨等村镇建设工作,为开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建设“美丽港区·宜居乡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进一步解决了开发区代管三镇期间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对全面改善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重点镇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都起到了促进和推动作用。
五、主要困难和工作建议
(一)主要困难
由于三镇从2018年6月1日划回钦南区管理,对2017年改厨改厕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收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级相关部门反馈不够及时,资料报送积极性不高,影响后期资金发放进度。
(二)工作建议
由管委协调或上级主管部门牵头,多加强和南区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妥善处理完成好区代管三镇期间各项收尾工作。
为了全面准确把握扶贫项目顺利实施,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推进和提升下赵村扶贫开发工作,我村对2016年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回头看”,现将扶贫项目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下赵村有5个自然村,现有农户168户72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241人,其中今年新纳入1户5人,2014-2015年累计减贫37户205人,2016年底剩余未脱贫户9户41人,计划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于2020年底全部脱贫退出,使全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发生率清零。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使用情况:全村实施旱作农业建设项目,落实全膜双陇沟播玉米种植28户,补助0.1176万元;落实扶贫对象收支调查补贴3户,补助资金0.212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户,补助资金16.05万;落实2015年第二学年“两后生”培训9人,每人补助1500元,落实2016年第一学年“两后生”培训6人,每人补助1500元,总计补助2.25万元;落实2015-2016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到户贴息3.53万元;实施了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内道路硬化,落实补助资金49.896万元;落实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补助资金0.54万元;实施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落实资金10万元;落实2016年度农业保险能繁母猪、奶牛保费县级配套项目1.44万元;落实公共维护项目3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清水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一是严格坚持财政扶贫资金“三专”管理,即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截留财政扶贫资金。二是对直接兑付到户的扶贫资金,如产业扶贫资金、危房改造、庭院硬化及旱厕改造等资金,一律通过惠民“一折通”兑现到户。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二是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完工后由村级及时开展验收。
四、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总计落实各类项目11个,其中到户项目7个,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及公共维护项目4个。下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036万元,其中:实施旱作农业建设项目,落实全膜双陇沟播玉米种植28户,增加了农户产业收入;落实扶贫对象收支调查补贴3户,时时监测贫困户收入,保障收入稳步增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户,减轻建房户经济负担,改善了居住环境;落实“两后生”培训补贴,减轻了因学开支人,增加了贫困户就业渠道,实现了劳动力稳定转移;落实2015-2016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到户贴息3.53万元,减轻借款户经济负担,促进了脱贫致富;实施了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内道路硬化,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改善了人居环境;落实精准扶贫“三户一孤”人员大病救助保险全覆盖项目,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实施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提升了贫困村村容村貌;落实2016年度农业保险能繁母猪、奶牛保费县级配套项目1.44万元,保障了养殖业稳定增收水平;落实公共维护项目3万元,扩大了新农村绿化面积,改善了人居环境。
以上项目均已完工,资金拨付到位率100%。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项支出管理,操作阳光透明,实施有序高效,群众满意度高,较好地解决了我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了社会安定。
五、主要做法
一是紧盯农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指标和产业发展,将扶贫项目与其他项目统筹安排,做到长短结合,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论证、统一管理、统一验收。二是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示公告制度的落实,实行“两个公开”即公开扶贫资金计划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项目实施情况。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切实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与效益。在扶贫项目、资金的安排以及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上,保持政策法规的一致性,杜绝模棱两可或相互抵触;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
资金投入难以满足需求。现有的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较差,基础设施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缺口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