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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比较少,主要有李国柱、马树才从定性和定量方面研究中国经济体制转轨与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10];侯伟丽从定性角度分析中国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的效应[11];季斌、沈等从定性和定量、尤其定量的角度分析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转轨的生态环境效应[12]等。因此,有必要研究经济转轨带来的生态环境效应,对于区域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体制的基本类型和特征
张春霖认为经济体制是人类为解决资源配置和动力问题而确定的一组机制,包括决策、信息、激励、约束的机制,强调所有制和协调机制并不是经济体制的构成要素,进而又把上述四种机制分为两组,即决策—信息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13]。张仁德认为经济体制是借助于经济体制实行资源配置的一整套经济系统,或者说是对资源配置作出决策和执行这一决策的一整套组织安排[14];樊纲、光认为经济体制是一定的经济制度或者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组织形式和运动方式,包括社会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制度、形式、方法及经济运行机制[15]。上述定义从不同角度揭示了经济体制的特征,笔者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对经济体制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经济体制主要是指资源配置的方式,这种方式也可以认为是在一系列机制运作下的制度安排,不仅仅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和企业所有制结构,还包括整个国民经济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主要分为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两种。计划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政府在整体的宏观调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经济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计划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国家通过指标的方式直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制是经济体制的基础、强调国家利益等[16];市场经济体制是指经济运行主要通过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作用,其主要特征是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高效率地配置资源,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决策的主体,追求个人、企业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17]。
计划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公地悲剧”的产生马歇尔•戈德曼(MarshallGoldman)曾对这个问题有过简练的描述,计划经济形成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经济的偏离,由于不存在资源的私有产权,工厂经济不必为其使用的土地和资源付费,这就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从理论上讲,计划经济体制可以避免外部性问题,只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置资源时,真正的“公地悲剧”才会产生。整个社会或者多个单位共同占有公共资源,公共资源的产权清晰而使用权模糊,经济主体往往可以以较小的成本就可以获取公共资源,最终会使公共资源枯竭[18][19],计划体制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低下和企业将追求利润作为经济业绩,也浪费了大量的资源和污染了生态环境。此外,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生态环境政策、制度、观念不完善,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污染。另外,国家作为社会成本的承担者和强制执行者,仅具有纯理论的意义,企业使用资源和排放污染物不需要支付成本或者支付很小的成本,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运营机制和价格机制也加速了资源的过渡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制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也对资源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重工业为重心的工业建设、和化运动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大三线”和“小三线”建设使得错误的工业布局引发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钢为纲”、“以粮为纲”方针忽视生态规律,造成生态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
(二)重工业优先发展赶超战略的负作用由于当时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和尽快实现工业化,我国采用苏联的工业化发展战略选择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道路,然而重工业这种资金、资源密集型产业并不符合我国的优势,因此重工业的发展必须在扭曲的宏观政策中得以生存和发展。根据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重工业结构是生态环境效应的主要因素,是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驱动因子[20]。纵观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重工业化时期大致分为五个时期,即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重工业优先、“一五”期间的重工业化、“二五”期间的“”对重工业的强化、1961年~1964年对“”的纠正、1965年~1978年备战和三线建设对重工业优先的再次强调[21]。长久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重工业太重,轻工业太轻的畸形产业结构,重工业的发展不仅消耗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使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研究员认为重工业一般具有两大特征:一是高污染的特征,传统的重工业发展模式往往是粗放的、外延式的发展道路,重工业的过度发展造成本来已经很脆弱生态生态环境加速破坏;二是资源的高消耗特征,重工业的加速发展必然使得本来已经非常短缺的水、土、煤、电、油等基本资源高度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群众的正常生活都受到负效应的影响[22]。
市场经济的生态环境效应分析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市场机制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市场经济最重要特征就是市场机制或称为价格机制,市场机制在反映资源稀缺性、提高资源更有效率的利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微观层面上,企业对于市场上的价格信号能够做出灵敏的反应。市场价格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出市场对各种产品的需求,以及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通过企业的自发行为,促使生产要素流动,经过一定的过程,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23]。宏观层面上,由于坚持了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价格信息真正能够在资源配置中起导向作用,市场经济体制资源配置实现较计划经济体制高的效率。以水资源为例,研究表明,市场发育程度越高,水资源配置效率越高,反之越低[24]。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无偿供水或者低价供水,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的价格也是严重扭曲,极为严重浪费水资源[25]。由于水资源的无价或低价,使用者很难通过技术创新来减小成本,据调查灌溉农田比喷灌、滴灌分别多耗水30%、70%,粗放使用不但加剧了水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土地盐渍化和地面沉降等生态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下水资源有偿使用法律、办理办法等明确规定了各类用水全面实行有偿使用[26],不仅使供水单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对节水工作的开展,提高用水利用效益,均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另外,市场机制促进了非国有企业的发展,集体、三资、私营等各种产权类型的企业大量出现,这些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在能源、原材料的需求上展开了竞争。市场机制的引入建立了资源市场,在价格机制的引导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扩大。
2.市场化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全要素增长率和产出增长的贡献率远高于传统经济时期,这将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10]。高投入、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前苏联、东欧国家及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由来已久,政府多次强调转变经济方式却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其原因何在?[27]著名学者樊纲认为归根结底这不是认识、管理、政策问题,也不是发展战略问题,而是体制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国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28]。刘国光学者也认为,相比较而言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经济增长方式制约性更大,这种制约性不仅反映在微观层次的企业经营机制上,而且体现在宏观层次的经济调控体系和调控手段上[29]。刘传江学者认为传统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因其忽视个人利益和经济激励、排斥市场制度与市场机制,因而不仅会因为缺乏技术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激励和动力机制而内生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而且还决定了这种增长方式的锁定状态[27]。上述观点表明,经济体制转变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应该是同步的,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市场化可以通过三个渠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第一,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形成灵活、准确反映各类自然资源相对稀缺性的价格体系,逐渐替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从而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提供前提[10],目前价格几乎全部决定市场上供需变动的产品,受指令性价格影响的工业品占工业总产值的份额较低;第二,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市场调整,形成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高度化和协调化的产业结构;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促进企业研发和采用新技术以在竞争中保持优势,以增进资源配置效率和降低生态环境污染程度。
3.市场化有利于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生态环境政策是协调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手段,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延伸和实现其发展目标的重要调控手段[30]。生态环境政策包括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生态环境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目前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排污收费、排污权交易、生态补偿、资源生态环境税收等方面,生态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对于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政府补贴、扩大财政收入以及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诸多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渐进的改革时期,这些带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生态环境政策与市场经济手段相结合,比较有效地缓解、控制了污染排放[3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手段,一种是政府干预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环境资源税、环境污染税或排污收费、环境保护补贴、押金退款制度等。另一种是市场机制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的经济手段,如自愿协商制度、污染者与受污染者的合并、排污权交易制度等。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环境价格和收费改革、绿色资本市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排污交易市场的试点、绿色贸易和绿色保险的实现、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绿色信贷和银行绿色评级、企业环保债券等体现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市场手段更加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日臻完善,注重市场机制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作用。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市场经济相对于传统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但市场经济体制的调节有以下缺点:①只能解决微观经济平衡问题,不能解决宏观经济平衡问题;②市场机制只能反映现有的生产结构和需求结构,而不能反映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的目标和结构;③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是以充分竞争为前提的,而现实条件下由于信息不透明和垄断等因素下难以实现充分竞争;④许多社会消费的公共产品难以通过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加以分配[17],以及生态环境资源本身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市场经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相反有些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变得更加恶化。一方面生态环境和资源往往属于公共财产,破坏生态环境、浪费资源将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但却可以降低生产者的边际私人成本和增加消费者的边际私人效应。换句话说,对于外部性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来说,市场机制是不起作用的,另外市场机制往往只能反映眼前和局部利益,难以解决长远和整体利益,因此市场经济难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32]。另一方面,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变仅仅30年的时间,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体制转变却用了上百年的时间,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制度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由于生态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往往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外部不经济性,却能给企业和消费者带来眼前与局部利益,然而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不规范就表现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恶化。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随着水产品价格不断升高,以及资源保护、维持水产品资源再生能力的意识极为淡薄,缺乏资源持续利用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渔业市场的迅速发展,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海捕捞过度,水产资源严重衰退,传统的底层鱼类资源衰退最严重,形成了“见有就补,越捕越少、越少越捕”的恶性循环[33]。又如农村资源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的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中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这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由于生态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断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者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缺乏资金吸引力。同时由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利用率较低,有限的农村环保资金没有产生出最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目前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现象,资金分散到多个部门,难以达到协调统一效果[34]。综上所述,市场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由于资源生态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市场体制也有不能企及之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作用。
(1)对地表地质的破坏
在建设中,必须对地表进行挖掘,让水利设备牢固地安置。因此地表植被破坏,蓄水能力降低,如果在风沙大的地区则会导致水土流失。另外,地表植被破坏,土壤碎石于外,如果在雨量充沛的季节里还会引起泥石流。而水利水电的建设,对地表的破坏是最初的,而后紧接着的是对地质造成的影响。大坝的修建最体现着地质破坏,大坝需要在险峻狭小的山口修建,此过程中会对山体进行挖掘建基,如果遇到断层或者岩性松软的山体时,对其进行开凿则是致命性的。而顺利开凿成功的山体随着时间的推逝,加上风沙等外力因素的压力,岩体会逐渐磨损,到一定时期后出现崩塌、滑体等现象是很有可能的。在建设前期,对地质的勘探和对建材特征的把握一定得是专业严谨的。
(2)对湖泊河流水位的影响
水利设施中的水坝建设,具有拦截泥沙的功能。在进行泥沙拦截时,河道内泥沙减少,流速增快,对大坝的发电具有一定利处。而另一方面,水库的修建,原本流动的水因为水库的围栏,水流变缓,水温上升,水质变差,引起水库内水污染现象,甚至出现水体富营养化。并且水库修建后,由于流速减缓,区域内的水面起伏小,水面扩大,蒸发量增加,致使水蒸气聚集,空气内湿气增大,降雨量增大,河流水量增大,容易引起水库内的泛洪。
(3)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以江河内的淡水洄游鱼类为例。每到秋末,它们要到江河中下游度过季冬,而次年的春天它们再原路返回,到中上游产卵。而水利工程的建设阻碍了洄游生物的正常运动,它们的生命活动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更对鱼类繁殖造成迫害,这就是生物物种越来越少的原因,以致生物的灭绝。
(4)对降雨量的影响
降雨量的增加,是由于水库修建后,库区大面积的蓄水,蒸发量会增加迅速。降雨在地区分布上的变化,水库蓄水后会对库区和周边地区的降水量有着一定影响。一般来说,库区和近库区的降雨量会有所减少,在库区的地区降水量增加。在地势高的地区,且是迎风,降水量会增加。相反的情况,降水量则减小。
(5)对气温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建设,让下垫面有所变化,使原本的陆地变为水面。而之前陆地比水的比热容小,再将陆地变为水面后,比热容上升,所以气温总体上来说是升高的。
(6)对湖泊的影响
湖泊对生态的调节起着非常有利的作用:净化空气、防沙除尘、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提供氧气等,在生态系统中如一个净化器,对周围的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对湖泊也有着两面性的影响。一方面,在湖泊区建水库,能够加大对湖泊内泥沙的拦截,为湖泊周围的农业生态发展提供着大量的肥料来源,间接促进着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湖泊内本身流动性较差,水电设备在此建设,继续减少了湖泊水流动性,泥沙沉淀后也为湖内有机生物的繁衍提供饵料,如果不及时清理这些生物,久而久之会对水体造成富营养化现象。
(7)对人群生活的影响
人群的居住地成为水利水电工程实施地点时,大量的人群移民状况也是十分严峻的挑战。人类长期的居住,用时间和生态系统构成了一个较为和谐稳定的体系。而水电设施取而代之,人类不再成为此生态系统中的生产消费者,这些设备也对生态系统的发展构成了新的威胁。而人类作为生物中的一类,对环境的依耐性也是靠时间来磨合的,人类迁移也对迁入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威胁。两者的融合也需要花费很长时间。
2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水利水电的建设过程是一个耗时长,任务重,范围广,参与人员多,参与设备种类繁的庞大工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各个细节都会制造出污染。在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都是亟待注意的问题。除此之外,机械占地、土料占地、废物堆积、建设营地等活动再次对地表进行了破坏。这种形式的地表破坏也是大气污染的直接原因,加上其施工时间之久,对地表的损害程度远远超过了环境自净能力程度,所以尽管在搬除机械设备、恢复好植被、清理掉垃圾后,环境的承载力也会大大降低,对整个生态系统仍然会造成巨大损失。施工中,废水渗漏、油污的产生、生活废水的排放,加上生产中烟尘、灰沙的侵蚀力度进一步扩大,也大大加重了整个施工区域的土地、空气、水质的污染。废料在堆砌时,随着时间的长远,有些金属、碱性物质和空气产生的化学反应制造出的一系列有害气体,不仅给大气造成染污,也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基于这些,施工过程造成的不利影响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水利工程工程量巨大,且施工时间长,施工人员也较多,对整个施工系统,不管是操作还是人员生活,都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考验。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要严格把关,不论是施工还是施工滞泄物,都得做到生态环保。在施工人员的管理方面,也要做到以人为本,人员的专业素质不仅要提高,生活质量也要有所改善,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再考虑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实践。
3结束语
1)政府人员与大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政府部门的内部人员尽管做着环境治理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进行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做到充分的理解,也没有在实际中践行。这样就导致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越发严重。此外,我国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课程,缺乏环境教育,造成大众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也是导致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一直以来,各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还处于喊口号的状态,并没有真正的采取措施去保护环境,导致我国城镇化的环境保护工作远远落后于城镇化的发展建设。现阶段,我国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人才非常少,现有的人才在生态保护经验与生态知识积累方面普遍较差。
2)法律法规不健全。
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西方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起步较晚,治理经验不足,在法律法规方面还需要改善与健全。一直到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之后又出台了十多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措施、法律。尽管如此,但在法律法规等方面仍存着很多问题:首先,在范围上。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范围过小,对于一些需要重点保护的领域,没有提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界定尚不清晰。缺乏对违法企业进行惩治的处罚标准,执法难度较大。其次,在数量上。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数量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第三,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已经落后。目前,我国很多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与法规都是在很早以前制定的,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下的社会发展要求,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很多盲点。第四,对政府环境行为规范方面,缺少具体的法律法规,造成政府下级单位应付上级单位现象越来越严重。第五,现行的环境法律过于宽泛,没有具体针对性。大多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都是针对城市的,没有具体针对城镇化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当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环境问题越发严重,完善法律法规已经势在必行。
3)治理方式单一。
在城镇化建设中,人口多、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条件不足等因素严重影响着我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我国在城镇化环境治理方面经验不丰富、研究不充分,治理方式单一又落后,且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一方面,政府直接控制治理模式虽然具有行政优势,但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不但要发挥主导作用,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且治理的长期性决定了政府主导的长期性和资金投入的长期性,这将给政府带来沉重的工作负担和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主要采取的手段是单一式的行政手段。虽然行政手段具有效果快、无偿性、权威性、以及强制性等特点,但政府关注的重点还是效果快这一特点。很多政府官员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或是提高自己的政绩,采用行政手段在短时间内取得治理效果,忽视了生态环境需要长期治理的特点。比如,汽车的单双号限行、高污染企业搬迁或是暂时停止生产等,这些都是短期的环境治理手段,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二、解决的对策
(一)提高政府人员与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我国政府人员与普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不足,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提高与加强。第一,教育部门应将环境保护学习纳入教学内容中,在幼儿园、小学、中学中加设环境保护课程,从小培养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让其了解环境保护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进而树立环境保护观念,通过实际行为真正做到保护环境。同时,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还可以影响到其整个家庭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第二,我国成人人口占总人口的74.0%,占据了人口数量的大半部分。成人群体是环境保护的主力军,同时也是需要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主体。因为成年人的观念已经形成,要培养其环境保护意识具有一定的难度。可以通过开设免费环境保护课堂的方式对成年群体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或者在网上专门开通环境保护资源下载渠道,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环境保护学习资源。
(二)完善法律法规
通过完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在立法上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措施有:第一,用法律形式明确企业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义务与权利,采用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自己的力量,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第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第三,国家应制定详细而又严格的处罚条例,加大对环境违反行为的检查与打击力度,健全环保部门的责任制度,对于环境违法情况,既要处罚违法人员或单位,还要对环保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从而有效的减少环境违法现象。
(三)改善环境治理手段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还主要依赖政府的行政手段。政府通过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强行进行环境治理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强制性的方式不但很容易引起群众的反抗心理,还会导致企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大大降低。结合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经验,在未来,我国可以采用经济手段来进行环境治理。比如,采取污染税制、自愿协议等。加强激励手段的运用,充分调动企业环境治理的热情,让更多企业自发的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来。
三、结语
所谓低碳经济指的是以可持续发展这一理念为指导,通过新能源开发与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制度及技术创新等途径,以达到减少高碳能源的使用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低碳经济”是一个先进的概念,有助于减缓和控制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对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具有相当积极的现实意义。农业金融生态环境是为农村经济生存和发展提供包括资金融通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服务的所有金融机构,和农村经济有关联的诸多因素彼此作用和相互交融而产生的一种具有动态特点及一定均衡性的综合系统。
二、低碳经济时期河南省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现状
1.农村金融机构稳健运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现阶段,河南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等),另一类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各种农村资金互助社等)。2013年,河南省农村金融机构无论在资产规模方面,还是在利润方面,均呈持续上升趋势,银行业机构体系被注入了新的活力,机构个数明显增多,从业人员也稳中有升。2013年,河南省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为8078亿元,较2009年上升3730亿元;河南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411亿元,较2009年上升253亿元。
2.创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以农村金融创新示范县(市)争创为代表的诸多活动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地方政府投身农村金融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不仅打开了创新思路,而且改善了县域范围内的金融生态环境,使得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不断上升,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本省“三化”协同发展中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截至2012年末,河南省农村金融领域的8大类产品等获得了全方位的推广,在省内的1874家和农业金融有关的网点中得以尝试,不仅实现了金融产品多样化,而且实现了服务对象层次化,同时还实现了参与主体多元化等基本目标。值得一提的是,涉农贷款余额稳步增长,为2008年的2倍。
3.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2011年,河南省颁布和实施了《河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办法》,选取以行政服务环境为代表的诸多视角对辖区内的109个县(市)所取得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予以全面且客观的评价。2012年,河南省初步建立了省辖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县域评价制度予以进一步完善,使得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前进了一大步。截至2013年末,河南省的征信系统初见规模,已经为本省4554万自然人建立了与之对应的信用档案。
三、低碳经济时期河南省农业金融面临的低碳困境
1.农村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偏低
河南省属于传统农业大省,在推进现代农业的进程中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旧以家庭式自给性生产模式为主,因而在农业生产和发展中缺乏足够的竞争力。就农业生产条件而言,缺乏和现代化农业有机匹配的基础以及保障性设施,所以,农业生产表现出极为显著的弱质产业特征,甚至可以认为农业风险无处不在,上述问题将会给农民贷款带来直接且严重的阻碍。最近几年,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在支农工作中,将支持重心放在了“大户”(如种养业大户等)身上,然而相当一部分地区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较晚,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大部分农民仍旧从事着分散形式的农业生产活动。这种家庭式小规模农业经营模式很难获得当地金融机构的资金和政策的倾斜。
2.法律环境有待完善
对于农业金融生态环境而言,法律制度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保障,同时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现阶段,农村金融法制环境尚存在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基础薄弱问题尤为严重,给农村金融生态的正常运行和高效运行带来了诸多不利的影响。首先,农村法制建设起步较晚,以农户这一群体为主的债务人由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制约法律观念较为淡薄,因而人为逃废债等不良状况屡见报端,如此一来,给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债权保障问题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其次,与农村金融组织相关的立法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组织的建立和进一步发展。
3.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
对于农业金融环境建设而言,“诚信”是其基本内容与核心内容。而在河南,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在速度上还无法跟得上经济发展的脚步,伪劣产品、虚假广告以及价格欺诈等诸多不讲信用现象层出不穷,给市场的正常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干扰,一方面有损河南的健康形象,另一方面对全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严重制约。究其根本在于信用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信用评估程序不严,社会整体缺乏足够的信用意识。社会信用的严重缺失,在很大程度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运作风险,使其有钱不敢贷,与此同时,企业和农户缺钱借不着,并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给全省农业金融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阻碍。
4.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调
农村金融产品相对偏少,金融服务种类仅有少数的几种,部分地区甚至只有存款业务和贷款业务,中间业务少之又少;农民贷款难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最近几年,农村信用社虽然在积极尝试诸如小额农贷发放办法,然而受当前管理体制的制约,贷款程序仍旧十分复杂和繁琐。与此同时,受农村融资渠道狭窄的制约,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甚至处于垄断经营地位,因而在审批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处理农户贷款业务时经常采取利率上浮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获取贷款的成本;农户很难获得大额贷款。农村资金需求规模不断增大,现阶段的小额度贷款越来越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如此将会对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产生十分不利的负面影响。
5.业务和管理人才缺乏
对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诸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而言,由于起步相对较晚,仍旧属于新兴事物的范畴,因而人们对其了解还不够全面与深入,所以,这一类金融机构在引入人才方面仍旧面临一定的困难,如目前急需的业务以及管理人才很难引进,因而更多的情况下,仅能通过内部培训或者以老带新等方式来暂时缓解和应对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由此可见,业务以及管理人才的缺乏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此类金融机构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诸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日常业务的处理中,没有人手和时间对本机构的长远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导致其发展之路堪忧。
四、基于低碳经济时期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措施
1.推动农村经济体发展,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奠定基础
河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表现出来的一系列问题中,最为关键的还是农业本身的弱质性问题,而最根本的措施便是推动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核心在于不断提升农民的经济实力,一方面要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要强化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现阶段,国家特别重视“三农”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且有效的措施,包括降低税费负担,提高种粮补贴以及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向城市的输入等,明显提高了农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在不断强化支农力度的同时,国家还积极强化农民抵御各种农业风险的能力。首先,改变农民生产长期存在的分散性问题,从而规避传统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弊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念和模式为农民生产模式的转变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政府有必要在法律、政策以及资金等诸多方面提供帮助,大力推动不同形式的产业化组织模式的建立、发展和创新。其次,为农民生产提供最先进的技术以及最新的市场动向,从而强化农民对市场的适应能力。再次,应建立健全以农业保险制度为代表的相关保障制度,从而为农民的生产活动保驾护航,有效抵御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各类风险。
2.加快法制建设进程,为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工作保驾护航
在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工作中,法律制度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一,应重视并推动与农村经济金融建设有关的立法工作,对以《物权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地修订与完善。以《商业银行法》为基础,结合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尽快制定和实施《合作金融法》一类的法律法规。第二,应积极宣扬依法行政的理念,并真正落实到位。在开展农业金融事务的工作中,应认真履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作为地方政府应积极扭转自身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第三,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违约成本,从而严厉打击以逃债、赖债以及废债为代表的各种失信行为,从而有效维护守信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严肃性和威胁力。最后,应大力推动农村金融市场的进一完善,通过市场机制来惩处那些失信者,从而规范他们的行为,使其自觉遵守相关原则。
3.做好社会信用环境整治工作,构建一个理想的社会信用体系
首先,应重视并加快地方金融立法。不断强化执法部门执行能力,有效落实各类金融案件的侦破等工作,从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进而起到维护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稳定的目的。其次,应重视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健全,积极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文化氛围。大力支持企业以及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和完善,采集企业以及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加以整理,从而有目的且有计划地将质量检验信息、缴税信息以及案件判决信息等详细统统纳入企业以及个人征信系统,为金融机构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更有效的信息支持。再次,应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以及失信惩戒机制。对信用表现良好的市场主体,政府有关部门在诸如项目审批等一系列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金融机构在授信额度、期限以及利率方面予以一定幅度的优惠;对于那些信用较差的市场主体,一方面应借助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曝光,同时联合各金融机构对其进行相应的信用制裁,另若其不讲信用给社会带了损失,司法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4.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积极推出符合农村市场需要的中间业务
首先,创新支持土地流转信贷产品。大力推行国家颁布的惠农政策,选取那些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思路开阔的农村土地流转大户为主要的扶持对象。其次,创新大额支农贷款产品。立足于本省粮油生产等支柱产业,对农村信贷投向进行优化调整,大力扶持粮食生产大户等的发展,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掘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再次,创新小额支农贷款品种以及贷款方式。除去常规的农户联保贷款之外,还可以适当推出一些新型贷款,如大学生返乡创业贷款等,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在贷款方式上,建议采用农户小额贷款“一卡通”的做法,将农户贷款和银行卡有机地捆绑在一起,在授信额度方面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管理办法,如此一来,能够最大程度保障随用随贷,使得贷款更加效率和方便。立足于“三农”经济中“生产供应销售”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提供结算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以及产品,从而满足不同地区以及不同群体的农村金融的实际需求。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农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提供人力支持
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白洋淀位于华北平原中部的河北省境内,白洋淀总面积366平方公里(大沽高程度10.5米时),是华北平原上最大的淡水湖泊,东西长39.5公里,南北宽28.5公里,淀区由143个淀泊、3700多条沟壕、12万亩芦苇主成,地貌景观以水、芦苇、蒲草、荷花为主,水体约占80%左右。荷塘渔村星罗棋布,荷花芦苇交相辉映,素有“华北明珠”、“北国江南”的美称。
一、白洋淀湿地基本情况
白洋淀的地形地貌是由海而湖、由湖而陆的反复演变而形成的,现在的白洋淀仅是古白洋淀的一部分,古白洋淀是上承九河(唐河、府河、漕河、瀑河、萍河、潴龙河、孝义河、杨村河及白沟引河)下通津门的水乡泽国,史称西淀,到明弘治(公元1488年)之前已淤为平地,因此也称“雍奴泽”。正德十二年间(公元1517年)杨村河决口,形成九河入淀之势,淀水浩淼,势连天际,故改称白洋淀。
白洋淀地处京津石腹地,位置独特,有“九河下梢”之称,丰水季节,白洋淀可大量容量纳上游下泄洪水,按水位8.5米计算,白洋淀可蓄水3.5亿立方米,这对于缓洪滞沥、涵养水源,保卫京沪铁路和华北油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白洋淀水面辽阔,每年蒸发和下渗约2亿立方米,巨大的吞吐能力对于保持空气湿度,调节周边小气候,减轻北京地区的春季风沙意义重大。
白洋淀是华北地区最大的内陆湿地,也是我国北方最具代表性的淡水湿地之一,有着非常典型的湿地特征,物种资源十分丰富,有“物种基因库”的美誉,淀内野生鱼类54种、鸟类193种、浮游植物406种、浮游动物26种、在维持生态平衡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白洋淀湿地管理现状
为了加强白洋淀湿地的保护,2001年11月,经河北省政府批准,白洋淀成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366平方公里,包括四个核心区,,分别是烧车淀、大麦淀、藻榨淀和小白洋淀核心区,核心区总面积97.4平方公里。2004年安新县成立白洋淀湿地保护区管理处,负责白洋淀湿地的生态保护。开展了湿地科学考察工作,联合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对白洋淀进行了湿地资源摸底调查40多次,取得了原始数据200多个,建立了湿地鸟类档案。加强了对生态区破坏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毁苇造田、滥采滥摘的行为。加强生态湿地的宣传教育,使淀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显著提高。
近年来,国家、省、市对白洋淀的生态保护与恢复也非常重视,加快了上游市县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强化白洋淀生态补水等工程。
1991至2007年,国家水利部门先后18次对白洋淀生态补水,总计9.76亿立方米,尤其是2004年实施的“引岳济淀”生态补水工程和2007年实施的“引黄补淀”工程,使白洋淀蓄水量增加,淀区水位提升到6.5——7.5米左右,水面开阔,水质变好,许多鸟类、鱼类重现白洋淀(针尾鸭、罗纹鸭、环颈雉、文须雀、黄腹鶺鸰、中华鳑皮、鳝鱼等),芦苇、荷花等水生植物长势优良,白洋淀生态环境开始改善。
然而,要使白洋淀生态环境完全恢复,生态功能发挥到最好的水平,淀区水位应保持在7.5——8.5米,少量的补水对长期缺水的白洋淀来说几乎是杯水车薪,缺水的问题仍然不能得到根本保证解决。水位的降底使淀底逐年抬高,许多地方淀底已经,湿地变成荒地,村民们把这些干涸的荒地改造为农田,种植小麦、玉米等作物,造成了
湿地面积的减少,据粗略统计,十年来,有将近5万亩的湿地被改为农田,占白洋淀总面积的10%。湿地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三、白洋淀湿地规划与建议
(1)依法补水,保障水源。白洋淀水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然降雨,二是上游补水。1995——2005年,白洋淀流域平均自然降雨量仅为524.9mm,尤其是近几年来,降雨量更是低于平均水平,远不能满足白洋淀生态功能的需要。白洋淀上游的9条入淀河流中多数已断流,也仅有府河和孝义河有少量水流入白洋淀。应急补水可以缓解白洋淀缺水的问题,但由于白洋淀水分耗损巨大,每年仅蒸发和渗漏就达2亿立方米,(照此计算,一年不补水,白洋淀就会干淀),短期的补水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要使白洋淀水位应保持在7.5至8.5米,发挥出最佳的生态功能,应该建立长效的补水机制,实行依法补水,定期补水。每年补水量要达到3亿立方米以上。
(2)加强上游河流污染治理。白洋淀水体污染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上游污水。目前,白洋淀上游主要有府河(保定市生活废水),漕河(满城县造纸厂工业废水),孝义河(蠡县、高阳工业废水),3条河流注入白洋淀。入淀水水质不达标,导致白洋淀水体恶化。
(3)健全机构,强化管理设施。白洋淀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与2市5县接壤:保定市的安新县、容城县、雄县、高阳县,沧州市的任丘市,其中85.6%的水面在安新县境内。各市县政府在白洋淀管理方面,政策不同,措施不一,没有做到统筹规划管理。
(4)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工作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深入保护区周边个乡镇、村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入户宣讲湿地保护区法律法规,宣传白洋淀湿地的重要功能和作用,大力度宣传湿地生态科普知识,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以报刊杂志、新闻媒体为载体,向国内外广泛宣传白洋淀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白洋淀湿地自然保护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实施淀底清淤工程。白洋淀处于华北平原低洼地区,多年来上游大量泥沙流入白洋淀,沉积物逐年增多,淀底、河床抬高,一些河道行船都十分困难,加之水草腐烂后沉淀水底,淀水含磷含氮化合物超标,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日趋严重。
(6)实施人口搬迁,缓解淀区自身污染。白洋淀有水区村39个,人口约10万人,其中纯水区村15个,人口约5万人,这些村庄平均每天生产生活拉圾约12吨,生活废水7吨,大部分直接排入白洋淀,超出了白洋淀的自净能力,是水体污染的一个因素。解决白洋淀自身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实行人口搬迁,首批应该重点对15个纯水区村的5万人口进行搬迁。同时,改变水区群众织席扒篓、打鱼摸虾的传统生活方式,通过转移或输出老动力的方式解决搬迁人口生计问题。
(7)过度开发旅游,破坏生态环境。现在开发了农家乐、鸳鸯岛、白洋淀博物馆、荷花淀大观园、渔人乐园、元妃荷园、休闲岛、民俗村观光景区、白洋淀文化苑、白洋淀码头、明珠游乐园等人工建筑是必对湿地环境保护造成破坏。对白洋淀鸟类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想象的结果。解决白洋淀湿地保护区私搭乱建,严格控制保护区项目的审批,对不符合保护区建设的项目一律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