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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动安排
(一)大排查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排查全覆盖。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实行“日更新”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及时向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二)大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措施并督促继续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况于7月5日下午18:00前上报县安委办。
(三)攻坚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整改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报送县安委办予以销号。县安委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
(一)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报备等内容和程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应急处置等能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方面
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理县乡道路积雪。全面排查乡级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是否完整、山区道路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强化客运汽车站、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检查。
运管局:全面排查客运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客运线路牌及副卡等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是否配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货运企业车辆是否持有效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建立车辆及设备维护管理的技术档案;车辆是否存在私自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人员上路运营,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车站安全措施。
公路管理局:加强S303、S228、Z917、Z904、S327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对国、省道路积雪清理的监督,执行公路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公路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大队:严查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路段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消防大队:深入排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对未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停。
文广局:全面排查各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经营场所应急通道、应急指示标识设置情况。
经信委:加强对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大宗批发市场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环节安全检查。
公安局:严格落实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实名登记和流向信息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销售、运输危化品行为,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运管局: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条件、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投入和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环保局: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环节安全检查。
农业局:全面排查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安全措施及农药销售经营、使用情况。
经信委:加强危险化学品物流寄递环节安全检查。
4.煤矿安全管理方面
煤炭局: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严格检查各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加强煤炭开采危险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局:严厉打击煤矿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对不按设计要求、乱采滥挖、越界越层开采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建筑施工、城市市政安全管理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燃气、热力、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的积雪清理。
6.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开采现场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7.民爆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车运输数量、武装守护押运措施等落实情况。
经信委:全面排查民爆公司和爆破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冬夏两季限量储存等情况。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等各项安防措施,各涉爆企业在发放、领取民爆物品环节,落实登记制度,保证发放、领用、清退登记等情况。
8.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机关、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经营摊点等餐饮场所燃气、燃料的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餐饮场所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检查。加大对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液化气钢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在火锅店使用5公斤以下小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工商局:配合做好餐饮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10.花岗岩矿区安全管理方面
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检查花岗岩矿区留守人员冬季取暖、生活设施等方面,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1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生产企业、冬季燃煤取暖和防火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道路积雪,积极应对极寒、大雾、降雪等恶劣天气,防范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忧患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及《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奇安生〔2015〕7号)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既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十三冬”、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平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各类安全生产人员的法制观念,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省长“6.14”关于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汲取“5.24”食品厂中毒较大事故、“6.13”较大事和“6.13”天然气爆炸重大事故等事故教训,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力有效控制一般事故,推动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建党100周年全街道安全稳定。
二、整治时间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3日前
(二)全面整治阶段:6月24日至7月25日
三、整治分工
1.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安全隐患和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2.交通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超载超限、非法运营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交通建设项目安全隐患。
3.城镇燃气、住房建设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4.非煤矿山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问题。
5.烟花爆竹、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重点消防单位场所、其他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烟花爆竹销售点安全问题。
6.农业农村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器具违法违规问题;畜禽养殖场粪便排污问题;农村沼气池及沼气使用安全隐患;其他涉农企业安全生产问题。
7.水利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河道、水库、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问题。
8.工业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工业、电力、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隐患。
9.校园安全、文旅安全
责任领导:
工作任务: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场所安全和文化企业、旅游场所、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关于集中开展“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目前已进入夏季,为严格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维护暑期这一特殊时期的社会稳定,根据抚综治[2012]7号文件精神,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集中开展为期35天的暑前“两大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联合综治、公安部门,深化涉校矛盾、问题监管,发现、控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与稳定,营造暑期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保证
为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县教育局成立“抚宁县教育系统‘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两大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和指挥。各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民办学校为活动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学安办。
组 长: 陈慧卿 抚宁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张继胜 抚宁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春玲 抚宁县教育局副科级督学
成 员: 李铁芳 抚宁县第一中学校长
孟凡忠 抚宁县第二中学校长
张立臣 抚宁县第三中学校长
宋蓬山 抚宁县第四中学校长
赵红民 抚宁县第五中学校长
赵树文 抚宁县第六中学校长
陈余波 抚宁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校长
张玉山 抚宁县长白学校校长
张 丹 抚宁县业余体校校长
柳会国 抚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孙杰华 抚宁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园长
岳 鹏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校长
呼中田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田各庄分校校长
赵国安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下庄分校校长 张明贵 抚宁县骊城学区中心校坟坨分校校长 耿荣春 抚宁县榆关学区中心校校长
聂志彬 抚宁县牛头崖学区中心校校长
张瑞金 抚宁县杜庄学区中心校校长
郎有成 抚宁县石门寨学区中心校校长
董益胜 抚宁县驻操营学区中心校校长
薛 刚 抚宁县大新寨学区中心校校长
张艳红 抚宁县留守营学区中心校校长
汪玉国 抚宁县台营学区中心校校长
周德海 抚宁县茶棚学区中心校校长
三、工作目标
通过活动开展,有效掌控涉校矛盾纠纷,有效解决学校周边长期存在和反复存在的治安问题,有效消除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确保实现暑期安全的“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爆炸、火灾、交通等重大事故。
四、排点
(一)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及周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如闲散人员在校门口寻衅滋事、拦截师生、入校盗窃、伤害师生等。
(二)排查整治危险化学药品隐患。严格落实购货审批、单独存放、双人双锁、使用审批、及时记录等措施。
(三)排查学校治安安全管理环节。严格学校外来人员(车辆)身份查验、沟通准入、来客登记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火种、易致爆物品收缴行动。
(四)排查师生、生生、教师之间、 学生与校外人员的矛盾。发现矛盾苗头,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化解。
(五)排查民办、代课、涉核教师的思想行为动态。一旦发现滋事、上访苗头,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争取支持消除化解矛盾。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2年5月25日至5月30日)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制定措施,深入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2年5月30日至6月25日)
各单位全方位、深层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对所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档(登记在安全隐患排改台账上),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整治活动,力求从根本上使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得到解决。同时要把与工作有关的文字材料、工作记录、隐患台账、影像资料及时归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开展“两大排查”回头看活动,认真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解决情况,做到活动结果底数清、情况明。县综合办、教育局将对“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工作。对于工作不扎实、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没有及时解决的单位和个人,将一律取消综治评先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真正担负起维护暑期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确保我县教育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二)全面排查 扎实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一岗双责”制,切实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深入到每所学校、每个教师、每个班级,扎实开展“暑前两大排查整治活动”,真正做到治安隐患、矛盾纠纷排改的无缝隙,全覆盖,真正确保排查整治活动没有盲区、不留死角。
3、齐抓共管协调联动
针对自身整改不了的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各单位要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推进。
4、信息上报 加强反馈
为全面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医院安全稳定发展。5月15日上午,我院召开安生生产专题会议,对医院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我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6月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院长在会上强调“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全院全员:一是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尤其是值班人员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责任,24小时守岗在位,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全面实行隐患闭环管理,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二是院办重新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申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把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带领各科室负责人从消防、职工宿舍、食品卫生、车辆行车、供应室、楼顶等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务必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能带病工作;四是牵头组织护理组、医疗组对重点部门的医疗安全进行排查,加强对医疗废物和毒麻精神药品的管理,控制院内感染,重点检查科室意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紧急启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尽快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
5月15日下午2点半,院长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全院进行了大排查,重点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消防设施、用电等进行了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坚决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关于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行业
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南海新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栖霞市笏山金矿“1·10”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立即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位市领导、市直各部门密集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从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情况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仍存在不快不细不严不实的情况。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威办发电〔2021〕3号通知要求,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或方案涵盖的行业领域不全,还未行动起来。有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尚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自查活动,行业主管部门也未检查督促,达不到市委、市政府全覆盖、拉网式的工作要求。为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快细严实地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就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全覆盖、无死角地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不打折扣的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要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牢牢守住安全底线。要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要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全覆盖、无死角进行排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停水停电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切实抓好属地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下同)要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导检查。查辖区组成部门方案的可操作性,查辖区组成部门方案的覆盖范围,查辖区组成部门的工作成效,着力发现本辖区各组成部门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快不细不严不实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要明确辖区各组成部门的职责边界,决不允许因职责边界不清导致部分行业企业失控漏管。凡因未排查整治致使企业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行业主管行业监管职责,积极推动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排第一位,是综合监督管理。“三管三必须”本意是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而不是行业主管部门推业务监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推经营管理部门的借口,行业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都必须履职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对照本单位三定方案、市政府文件和上级部门文件,理清理明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决不允许部门利益凌驾于上级工作部署,推诿扯皮导致部分行业领域企业失控漏管,排查整治不彻底、不全面。要学习省、市发改系统主动承接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和粮食安全监管职责,全方位开展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和粮食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迅速在本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清单化管理、精准化防控、闭环式治理,要有“托底人”意识,把好“最后一关”,查细查准查全查深,不漏一家企业。
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