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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57号)、《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鲁教语字〔2013〕1号)、《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文明办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聊教字〔2018〕234号)和《莘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2018〕2号)要求,我校必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确保我县迎评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为指针,以加强语言文字综合治理、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社会用字管理为重点,以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全面优化我校语言文字环境,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文明素质,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
二、迎评工作范围
全校各年级、科室。
三、评估内容和标准
1.凡是教师有不说普通话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有学生不说普通话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满10分的年级、科室记为不合格。
2.学校校园内有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的,每发现一处扣综治办5分,扣满10分记为不合格。
3.推门听课,发现有教师普通话不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学生回答问题不用普通话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满10分为不合格。
4.检查教师的教案、试卷、写字本、作文、周记等作业批改有错别字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满10分记为不合格。
四、评估办法
(一)听取汇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年级、科室关于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
(二)查阅资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查找有关文件、资料文书档案。
(三)召开座谈会。学校领导班子与师生座谈,了解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四)现场抽查。按照《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进行现场抽查。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日—11月9日)
1.召开莘县实验小学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对迎评工作进行部署。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2.在全校各年级、科室进行发动,明确分管负责人,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人员,建立联络网络,制定各自迎评工作方案。
3.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4.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5.组织“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二)自查、真该阶段(11月10日—12月15日)
1.认真参加全县组织的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2.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3.各年级、科室对照《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指导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
4.学校综治办对校园用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校园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三)自评完善阶段(12月16日—12月18日)
各年级、科室在整改基础上进行自评,完善自评报告及有关印证资料。
(四)迎接学校初检(12月19日—12月20日)
对各年级、科室迎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限期完成并跟踪落实。
(五)迎接县评估验收(12月21日—12月25日)
以学校名义向县语委提出书面评估申请,根据县语委的工作安排,迎接省、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六、主要工作安排
(一)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1.成立“莘县实验小学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柴林亭任组长,潘清华、赵淑华、庞同才三位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任组员。设立莘县实验小学迎评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日常工作,并统一指挥、协调全校迎评工作,贺增鹏任联络员。
2.组织教师参加全县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报名工作。
3.各年级、科室的负责人负责本年级、科室的迎评工作,年级、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二)召开动员大会
召开莘县实验小学迎接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动员大会,制定《莘县实验小学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迎评工作实施方案》对全校迎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在校园内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师生学习语言文字法规。以“推普周”为主题开展文艺表演、主题班会、课本剧、手抄报、小手拉大手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学校网站、广播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校园醒目位置放置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的宣传标志。
(四)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根据国家语委规定,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为了实现人人达标的目标,要求教职工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五)清理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
学校综治办对校园内的不规范用字进行检查整治,杜绝使用繁体字、错字、异体字等不规范用字现象。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六)认真做好档案资料建设
各年级、科室要对照《山东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试行)实施细则》的标准。对照建档目录和整档规范的要求,以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像资料为主要形式,全面收集、整理近三年的各类文字工作档案。
一、加强消防安全的思想性建设,提高师生员工素质。
“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又是安全工作的重心。《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三条也指出: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是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经验的总结。消防工作的基础在于预防,预防的根本在于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素质。
(一)高职院校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不完善的安全制度、无效的安全教育是校园安全事故产生的土壤。根据调查,在校园消防案例中,有的起火的宿舍是用泡沫板和保温板建成的简易平房,有的里面既没有灭火器材,也无消防栓,有的学校教室的窗户有铁质的防护栏,出现险情学生不能及时逃离。这些都暴露了消防意识在不少学校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高职院校(特别是原来的旧校址),消防安全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难题,主要是: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等设施(设备)老化,防火、防盗、防震、防爆功能差,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的问题;外来人员、车辆多,学院内居住人员复杂,管理上存在出入把关不严,日常巡查制度不落实等等。
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存在着业务素质不高,缺少懂业务、会管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对消防安全认识不够,甚至存在“无所谓”的态度,广大师生缺乏主动防范意识和火灾防范及扑救技能,不懂得预防问题,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更不会解决问题。
(二)加强消防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美国文化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给文化下的定义是:文化由外显的和内隐的行为模式构成……,它代表了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它的核心部分是历史的获得和选择的观念及其所带来的价值。由此笔者认为,校园消防安全文化就是在一个学校内形成的,由全体师生认可并遵守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理念极其安全价值的标准。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思想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就容易得多,消防安全更是如此。只有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普及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能,才能做到防消结合。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消防安全教育需要有耐心,急不得,更不能产生厌烦情绪,要常抓不懈,一刻都不能放松。
二、努力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海恩法则是德国人帕布斯&8226;海恩提出的一个在航空界关行安全的法则,他通过研究发现:每起重大飞行事故背后都有300起征兆和上千个隐患,只要把握这些特点和内在规律,事故就可以预防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高职院校的消防安全重在做好防范工作。
“海恩法则”说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时说明安全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这就为我们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一种管理方法——即发现并控制征兆。
高职院校消防安全管理中,在对安全事故的处理上普遍存在一个“误区”:只重视对事故本身进行总结,也会“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却往往忽视了对事故征兆与发生事故的苗头进行排查;而那些未被发现的征兆与苗头,就成为下一次火灾事故的隐患。
在消防安全中,海恩法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预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头,预先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事故本身就不会发生或者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它警示人们,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好的经验技术和完善的制度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它虽然说明了飞行安全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必然联系,但这种联系不仅仅表现在飞行领域,在高职院校的消防安全中也同样具有指导作用。
(二)落实规章制度是校园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
做好校园消防安全的预防和防范,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要保证校园消防安全,必须充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特别是消防安全的重点区域,宿舍楼,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更应建立定期的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的隐患,保证消防设施和标识的完好,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以培育人文精神,提升人文素养,建设高格调、高水平、高质量校园文化为目标,积极创建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特色化、和谐化、多样化的精神家园、学习乐园、生活公园。
二、建设目标
到2012年,全区80%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要达标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到2015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达标建设成为人文校园,师生人文精神和人文素养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校园人文教育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师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着力建设充满人文气息的“人文课堂”,寓人文教育于学科教学中。开设系列人文选修课,拓展人文教育领域,实现其健康的意志品格塑造、广博的文化知识滋养、高雅的文化氛围陶冶、优秀的文化传统熏染和深刻的人生实践体验。把加强学科教学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人文教育作为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科研和校本教研的重要内容,加大素质教育推进力度,促进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结合传统节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专题教育活动,将人文教育渗透、融合于典礼文化的养成教育中。
(二)加强以“唱读讲传”四位一体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校园文化建设
着眼于建设高品味、高质量的校园文化,深入推进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唱、读、讲、传”融入课堂教学并作为艺术节、传统节日和纪念日活动、班团队主题活动、社区实践活动和家校活动的重要内容;组建师生红歌合唱团,每月坚持开展活动;积极为师生订阅《读点经典》,把《格言碑》等本地经典纳入地方教材,建立创建市、区经典诵读实验、示范学校制度和特色文化学校创建制度,开展特色文化学校和经典诵读课题研究,探索经典育人有效模式;继续深化“传箴言”活动,认真开展优秀箴言创作传播活动,推动校园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实现“唱读讲传”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精品化,使之成为弘扬主旋律、提振精气神的有效载体,成为学校塑魂工程和素质教育创新工程。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活动的号召力、感染力、影响力。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坚持和不断完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文化素质。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艺术的资源与人才优势,开展文艺创作,培育文学精品和文艺品牌。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建设丰富、健康、干净的校园网络文化。
(三)加强艺术、体育教育
开齐、开足学校艺术教育课程、课时。从年春季学期起,在中小学适当增加音乐、美术(书法艺术)课时;年始,在师范学校开设公共艺术课,逐步在其他中职学校开设公共艺术选修课。深入实施中小学体育、艺术和科技创新“2+2”项目计划,让每个中小学生具备一项艺术爱好特长。切实加强师资配备和培养工作。根据中小学、中职学校艺术教育课时增加的实际,逐年适当增加学校专兼职艺术教师。到2012年全区学校艺术教师配备率达到75%以上。加大艺术学科骨干教师市区级培训力度。培训和培养区、校级艺术骨干教师队伍100名,进一步发挥艺术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以文明学校和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巩固和提高文明学校创建水平
从年开始,实现全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评选活动全覆盖,通过抓细胞建设、档案建设、基本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到2012年,全区100%建成区级以上文明学校。结合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实施校园文明风尚引导工程,以“八荣八耻”为标尺培养师生道德风尚,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社会责任心和家庭责任感。着力推进“百万学生文明行动”。要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以“讲礼仪、讲卫生、讲秩序、讲诚信、讲爱心”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学习礼仪知识,争做文明公民”、“人人是形象,师生做表率;文明促发展,基础是教育”、“人人是形象,文明礼仪伴我成长”、“小手牵大手,共做文明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学生•家长文明互促”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文明素质。
四、创建规划
采用边建设边评估、以评估促建设的办法,从到2012年,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规划设计阶段(年1月——年3月)
区教委、各级各类学校分别开展研究和规划设计。
(二)试点示范阶段(年4月——年12月)
区教委选择2所幼儿园、5所普通高中、2所中职学校、8所初级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小学先行一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标识文化环境建设实施30所学校。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设人文校园。对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工作进行过程督导。52所学校实施标识文化环境建设。
(四)验收评估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50所学校实施标识文化环境建设。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对申报评估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达标综合评估,即进行达标水平评估和特色评估。力争80%的学校通过评估验收。
五、考评验收
考评验收由一、二级指标、测评标准和测评方式所构成,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条件保障、人文教育、校园文化建设、音乐体育艺术教育、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创新与人文关怀、人文校园标识环境建设、特色项目、总体效果十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考评采取打分制,学校得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对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分类指导,各有侧重。
六、工作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人文校园建设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学校人人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总牵头,区文广新局、区委外宣办、都市报、区广播电视台、区科委、团区委、区文联全面配合。下设区人文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开展检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具体工作。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
(二)落实投入保障
建立以区财政投入为主、学校自筹为辅的人文校园建设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人文校园建设专项资金,并逐年提高。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将人文校园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统筹安排,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督导与评价考核
建立人文校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从年起,将人文校园建设纳入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绩效考核和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内容。加强对人文校园建设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教委要定期和随机对人文校园建设进行过程性督导、阶段性评估和终结性验收。对特色突出、成效显著的学校,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
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配置为主线,坚持专项治理与惩治和预防腐败相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与行业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相结合,着力解决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配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配置市场体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治理重点
1.规避招标拍买挂牌出让制度,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围标串标等行为。
2.在协议出让中低价出让、未按规定审批;借实施项目名义圈占土地、套取资源,造成土地和矿产资源闲置浪费的。
3.违反规定改变土地类别和用地性质,擅自变更容积率,违反规划设置矿业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4.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审批、供应和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和工程验收谋取私利等行为。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及探矿权和采矿权。
6.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土地出让和矿业权出让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7.矿业权转让过程中偷税、漏税的问题。
三、治理措施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平台。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土地审批、供应、使用等管理和矿业权管理的综合监管平台。将分散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出让和转让全部纳入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所有的交易行为实行统一的模式化管理。
(二)推进“阳光作业”。实现阳光作业,增强工作透明度,实行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开、立项和审批公开、出让信息公开、资格要求公开、办理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工作人员公开、咨询电话公开、出让结果公开、信息反馈公开的“十公开”制度。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土地、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各种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全面检查土地出让价款、采矿权出让收入收缴和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三)从严执行纪律和规定。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从严落实“八个严禁”:严禁隐形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矿产资源配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一律向社会公开;严禁大矿小开、占而不开、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矿产资源转化和配套项目应得到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必须按协议确定的条件开工建设,且建设进度要达到规定的要求,未如期建设或不能开工建设的,一律依法收回资源;严禁闲置浪费土地,土地闲置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一律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额不足概算投资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依法进行处理,闲置满两年,但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值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严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凡非法转让土地的,一律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规避招标拍买挂牌出让制度,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擅自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一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在矿业权转让过程中偷税、漏税,坚决打击各种偷漏税行为,并对监管不力的公职人员进行问责;严禁违反规定改变土地类别和用地性质,擅自变更容积率,违反规划设置矿业权,凡因特殊情况改变土地类别和用地性质,变更容积率的,除按照法定程序审核批准外,一律向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备案,接受监督;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审批、供应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对违反规定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监督委员会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监管、交易市场程序监控、纪检监察机关纪律监督的多层次联合监管体系。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区公安局、监察局配合,开展打击倒卖土地专项工作;由区煤炭局牵头,区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开展打击煤炭资源转让偷漏税违法行为专项工作;由区规划局牵头,区建设、发改等部门配合,开展治理违反规定改变土地类别和用地性质,擅自变更容积率等违规违纪行为专项工作;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区规划局、发改委、建委、煤炭局、工商局配合,组织开展清理土地、矿产资源闲置浪费问题专项工作;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监督委员会在统筹组织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建委、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招投标工作专项检查;区纪委监察局要组织协调各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审批、供应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等行为,从严监督、从严查处。
(五)严肃查处案件。要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为着力点,坚决遏制土地出让、矿产资源配置领域腐败现象。要认真疏理排查案件线索,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各镇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负责违法信息的登记和查询分析工作,同时要增强查办案件的主动性,注重在项目稽查、执法监察、上级督办、专项检查和媒体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配置领域的腐败问题。要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纪检监察机关、检察、审计、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完善并严格执行既有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以及刹风整纪等结合起来,促进惩治成果更好的向预防成果转化。
四、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4月28日—5月20日)
建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2年5月21日—8月20日)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年度、年度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转让和审批项目,特别是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按照自纠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制定本级自查自纠方案,提出自查自纠的措施和时限,对在规定的时限内主动纠正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存在突出问题又不主动自查自纠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第一线进行面上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查严究。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将自查情况于2012年8月20日前书面报告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2年8月21日—12月20日)
针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转让和审批行为规范有序。在整改落实阶段,区专项治理办公室要组成工作组派驻各有关部门,对集中治理工作进行不间断监督检查,确保集中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保证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治理不到位的部门,工作组不得撤回,直至验收合格。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于2012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告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2年12月21日—12月31日)
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进一步从制度和机制入手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2012年12月30日前书面报告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配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配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主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重申已有的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基础上,认真对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做到责任与职权相一致、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进行问责。要强化考评激励,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实绩考核之中,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抓好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国土、发改、财政、建设、规划、煤炭、工商、审计、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对审批、供应、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全覆盖的链条式监管机制。对专项治理中做出的各种处理决定,要明确责任人予以督促落实,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整治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并予以落实。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和党务政务公开、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关键岗位干部轮岗、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三)加强督查指导
要把督查指导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每一阶段的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指导、有检查,逐项抓好落实。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具体指导。要注意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增强工作实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暑降温工作领导小组。
2、认真组织学习关于防暑降温的有关文件,及时通报情况,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部门职责:
(一)政教处、教务处
(1)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安排。
(2)如果出现高温天气需要临时停课的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各班主任。
(3)做好高温天气因停电,停课时学生的活动安排。
(4)在高温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安全等知识的教育工作。
(二)总务处
(1)在高温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学校所有降温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在高温季节正常使用,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各部门。
(2)做好防暑降温的细致工作(购买防暑降温的必要物品,如绿豆)。
(3)做好学校用电、用水(饮用水)、冰块等防暑降温必要物品保障工作。
(三)班主任
(1)各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级的饮用水,确保学生饮用水的质量。
(2)班级的地面要及时洒水,学生要准备一条干净的毛巾,必要时用水浸湿伏在头上或颈上。
(3)在炎热时一定要勤观察学生的身体反映情况。
三、其它工作:
防暑降温是一项全面性工作,全校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随叫随到。各部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防暑降温工作和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学校防暑降温领导小组的调遣,共同努力,通力协作,把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好。
四、具体措施:
一是做好防暑宣传。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防暑降温常识,教育学生积极应对高温天气。积极引导师生在高温天气里保持平和心态,团结和谐,稳定学习工作。
二是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小卖部卫生检查,必须进行消毒,必须打开门窗,保证通风。保障学生饮水卫生,防止感染胃肠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