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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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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要点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宣传教育

1、突出抓好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十精神紧密结合,充分运用法制学校、普法微课堂、法制宣传等阵地载体,广泛宣传十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引导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十精神,增强广大群众对党的十精神的认识。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使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粮食系统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3、重点学习宣传与粮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是粮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粮食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等专题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4、加强对粮食质量安全、粮食质量监管和典型事例。粮食应急保障等重点事项的宣传,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学习宣传,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强化粮食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增强全县粮食系统处置粮食应急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5、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保护种粮农民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重点宣传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科学储粮技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粮食,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开展粮食健康消费理念和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做好放心粮油宣传和推广活动,增强消费者和青少年爱粮、节粮和科学消费粮油的意识。不断推动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科学发展,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观念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着力抓好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1、切实加强粮食行业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粮食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定期法制培训制度,每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不少于两次,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粮食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专题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2、深入开展粮食经营者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粮食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履行法定义务的宣传,增强粮食经营者质量安全首责意识、诚信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意识和能力。组织粮食企业干部职工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涉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3、深入开展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相关法律的宣传活动,在粮食生产者所在地讲解宣传粮食收购、储粮、节粮和售粮等方面的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切实保护好粮食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相关法律和“放心粮油”活动,利用社区普法广场、普法宣传栏、法制长廊、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向广大消费者普及粮油消费知识,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粮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三、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推进我县粮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

在粮食系统全年工作中,坚持把法治工作纳入总体工作目标,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基层粮食购销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1、坚持依法治粮,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为重点,落实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粮食流通的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粮食市场价格,保护好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完善权责分明、规范有序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公开制度,确保应予公开的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的公开率达100%,能够告知的法定告知义务的履行率达100%,按照规定应予公开的执行结果、收费事项和监督措施依法公开率达100%;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公开促公正。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

1、突出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全面落实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平台、普法载体等,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和法治交通建设,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布置、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突出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宪法精神和宪法意识,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助推参与宪法进万家等专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突出抓好服务社会、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强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全面公开交通各项政务,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交通行政管理政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行政复议参与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通过宣传和坚持不懈的努力,树立“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形象。着力规范案件复查(复核)审核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深化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4、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贯彻执行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工程。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必修课,组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切实增强以考促学的实际效果。建立完善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强化青年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以年轻人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青年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夯实青年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根基,为交通事业培养懂法守法的合格后备人才。

6、强化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把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总结推广企业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开展中小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上级考核文件精神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

7、组织“六五”普法工作在交通系统全面实施。

按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制订本系统考核方案。全面部署“六五”普法工作,通过“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的多方式,督促指导交通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建全台帐,确保期终考核顺利过关。

8、在交通系统全面落实全覆盖工作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推进会议精神,学习推广扬州全覆盖工作模式,在交通系统形成机制完善、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协同推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运行体系。

9、继续组织交通执法部门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

按照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普法新模式,培育新亮点。组织交通执法部门走向基层,走进群众,送法到船头、送法到车头、送法到地头,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四、强化交通系统法治宣传建设,进一步扩大法治文化渗透力和感染力

10、加强交通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每年各单位要积极参与上级布置的法治征文、法治新闻、法治作品征集活动,抽调有水平、有素质的专业人才,给予充足的时间,投入足够的经费,创作、挖掘一些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有机统一、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

11、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进一步推进交通法治文化阵地的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建设,做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工作。精心打造先进富有特色的行政法治文化品牌,重点加强窗口服务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

12、开展交通法治文化惠民活动。

建立健全交通法治宣传机制,“12.4”国家宪法日、春节、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老年节等节日和6月安全月,组织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通过在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营造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加强交通法治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构建普法人才储备体系

13、加强交通普法专业队伍建设。

引导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人员齐、素质高、结构优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于职责、勇于创新、善于协调、精于落实的普法专业队伍。

14、加强交通普法骨干队伍建设。

抓好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通过集中教育、跟班带训、岗位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普法骨干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活动

1、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把教育“当家法”作为学习重点,深入宣传。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做好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完善依法行政体系,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水平。

2、着力做好教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工作。坚持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教师上岗培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做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搞好教育法律普及,做好与社会公共利益,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培训、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教体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3、扎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设法律常识课、专题讲座和利用政治课、思品课、社会课等途径和渠道,落实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坚决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校园法治文化活动,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案例分析会、知识竞赛、学法征文、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手抄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开展“成人礼”宪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治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法治意识,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4、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邀请法治副校长为学校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多提建议、多出主意。切实做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进教室、上讲堂,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为学校师生讲好法治课,通过典型案例,搞好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帮助青少年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每学期法治副校长给师生上法治课不少于2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1、努力转变行政职能。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贯彻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快推进办事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2、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置和疏导相结合,积极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合理的处罚原则,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3、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政务专线电话和电子信箱,搭建经常稳定的沟通平台,及时听取公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加快依法治教步伐

1、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尊重教师权利,加强教师管理。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实施的奖励与处分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依法治校是构建和谐教育,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转变观念,认真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普遍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3、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和强化社会监督。

四、强化保障措施

1、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校要切实承担起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落实领导责任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方法与载体,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按照《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依法治省宣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及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制定依法治州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州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要求和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总体部署,结合全州民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着力提高民政工作依法管理水平,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方案

(一)突出抓好学习宣传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会同组织、司法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率和行政透明度;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抓好集中学习的同时,领导小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自学,为便于学习,将《省依法治省纲要》、《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州依法治州2014年工作要点》等学习资料上传局门户网站,让职工做到边做边学,学以致用。

(二)步调一致,强化宣传和信息公开

借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局党组带头学习有关政策法律知识,每季度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通过局党组带头学法,引领其他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选送干部职工参加各级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营造单位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周”等活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重点做好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确保依法治省氛围浓厚、家喻户晓,印制学习资料、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做到标语醒目、内容丰富。

法制宣传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个重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贯彻工作要点为重点,做好验收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加强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律七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县(区)至少各确定3个拿得出、叫得响的点。--以开展法治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法治县(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组织并推荐“全区法治县(区)先进单位”的表彰。打造特色亮点工程,进一步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以全面落实规划为重点,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对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和区、市《实施意见》规定,积极动员部署,拾遗补缺,攻坚克难,充分弘扬六盘山精神,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迎检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认真研究制定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检查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确立目标责任制体系,采取分片包干措施,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通过全区、全市验收。--以“六五”研究制定为重点,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加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研究,研究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理论研究,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以创新宣传形式为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以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为抓手,建立法制宣传的长效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加强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发挥传媒作用。在主流媒体积极创办法制宣传专刊、专栏、专版,广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格局。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依托各级党校、学校、培训中心(基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开展法制宣传。借助已有的各类手机宣传平台、公交车载移动电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新的宣传渠道和信息平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组织保障机制为重点,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各级人大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五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经费保障作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法治建设专题理论研究,为领导干部及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办法制讲座,参与重大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大众传媒的法制宣传工作,每年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开展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