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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尝试自学,探究规律
“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小学语文教学要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这节课教学的每一部分都是让学生尝试在前,学生能学会的就不教,确实不能学会的也先学后教。教师让学生尝试朗读,尝试讲诗意,尝试自己解答疑难,学生的积极性很高。这说明小学生尽管年龄小,但也有自学的能力,何况他们已经学过不少古诗,并非“白纸一张”,我们完全可以放手让他们自己学习。对学生的学习潜力估计太低,处处不放心,实在是不必要的。
自学,也要提高“含金量”,这个“含金量”就要让学生从中领悟一些语言文字的规律,受到人文精神的熏陶。拿这节课来说,教师把“虚指”与“倒置”作为古诗学习的知识点和方法,让学生在试讲的过程中感悟学习古诗的方法,就使教材的教育价值得到更深的发掘。
二、自主感悟,多元解读
古人早已认识到“诗无达诂”,也就是说没有惟一正确的解释。一首好诗,正因为可以作多种理解,才让人觉得回味无穷。同时,由于读者的人生经历不同以及文化背景的差异,对作品也会有不同的解释。这一节课上,在“这么冷的天,那个老翁为什么还在江上钓鱼”这个问题上,鼓励学生提出多种假设,就是为了让学生探讨答案的多样性。这种对作品的多元解读,有利于学生从小就形成一种观念:问题的答案不只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这对学生的人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尊重多元解读,又要重视价值取向,这是阅读教学必须注意的两个侧面。拿“这么冷的天,那个老翁为什么还在江上钓鱼”来说,学生有那么多的答案,有好有坏,教师不能简单地全部肯定,而宜加以引导分辨。显然,“养家糊口”的解释不仅缺乏诗意,也有悖诗人的本意。教师在适当的时候才出示柳宗元的简介,然后让学生联系诗人的经历来解读文本,使学生对这首诗的理解达到了新的深度。
三、比较阅读,深入感悟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常识;知识社会学;社会学智商测验
论文摘要: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但当今社会学概论教科书中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却往往存在偏误。本文从学科、专业/常识的角度、教师(研究者)与学习者的角度和专家与大众的角度对社会学与常识关系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评述,指出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不仅仅是对立的关系。只有综合三种不同角度的观点,才可以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这对关系的涵义。
社会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显学”之一。其中,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和社会学家从事专门职业时所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它也是社会学自身发展过程中所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对这个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社会学家们在林林总总的教科书中多少都进行过论述。不过,国内专家在介绍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注意不够,要么三言两语一笔带过,要么是只论述其中一点,而不顾及其它,造成误会甚至偏见。由于教科书面对的对象主要是大学生,他们是未来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教科书的偏误不可小视。本文在以往学界对社会学与常识关系问题的探讨的基础上,从三种不同的角度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进行梳理和综述,以就正于方家,并希望在以后的社会学教科书中能够较为全面的介绍这样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
一、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透视
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透视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是指从专业/学科分类体系中怎么确立社会学自身的立足之地这一点来考虑问题的。社会学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从19世纪社会科学建立和发展起来以后,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逐步建立起来。在已经拥有制度化支撑的社会科学诸学科面前,社会学要有自身的地位,必须拥有与其他先制度化的社会科学诸学科更为独特的地方。
在经典社会学家那里,从孔德(AugusteComte)最先提出“社会学”概念到涂尔干(EmileDurkheim)最先获得法国大学的社会学教职,早期经典社会学家虽然没有明确就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进行说明,但实际上他们有一个似乎不言自明的假设,就是科学自然优于常识。比如孔德,他把人类观念进步的阶梯分为三个阶段,即神学的阶段、形而上学的阶段和科学的阶段。孔德认为,社会学在时间上是最晚出的,在逻辑层次上是最高的,所有其他学科都为它做了准备,而它可以把先前一切学科作为源泉。在他的科学分类里,所牵涉到的问题不包括常识,因为在科学理性的关照之下,没有任何属于常识的藏身之地。
涂尔干则在孔德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涂尔干指出,“孔德这种用历史发展的观念来解释社会的方法,与人们用常识来解释社会的方法没有多大区别。从表面上看,历史提供了社会进化的一个简单程序……因此,对于解释社会进化似乎只能用人的意念了。假如这样来解释社会,不仅是陷入意识形态决定论,而且是将与社会学毫无关系的概念当作社会学对象了。”涂尔干认为,“社会学方法要求人们不要用常识代替科学,凡是未经科学检验的概念,不能随便使用,更不能用来代替事物本身。”在涂尔干看来,由于社会现象的异常复杂性,所以当时的人们就用常识来解释它们。可是,社会学家不能这样,他指出,“社会学者在决定研究对象时,或者在讲授他的研究结果时,都不能乱用科学以外或没经过科学研究检验的概念。社会学者还应该清除常识导致的谬误和前人传下来的习惯中成为科学研究桎梏的部分。即使不能完全清除,也应该明白这类常识和习惯是毫无价值的东西,才不致于让这类东西在学说上占据重要地位。”
涂尔干关于社会学的方法论的主张,在其《自杀论》一书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示。涂尔干挑选了一个常识看来无非是极端个人化的行为,如自杀现象进行研究。通过对自杀率的研究,他否定了常识关于自杀的很多观点(当然也包括当时心理学界关于自杀的很多观点)。通过这样具体的研究成果,涂尔干清楚的表达了他在社会学与常识关系问题上的立场。
总之,在这些经典社会学家的眼里,树立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显然是要把它不仅与常识而且要与其他已存的社会科学的学科相区别,这在他们说来显然不仅是树立学科本身合法性所必须的(我们只要看到孔德、涂尔干、马克思和韦伯在创始社会学时在将她和其它学科区隔上所做的努力,便可略之一、二),而且也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当然,从学科、专业/常识的角度看,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也不仅仅存在于经典社会学家那里,在社会学家作为专门职业的层面,也需要考虑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社会学作为社会学家从事专门职业所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很多社会学家为了求证社会学研究自身对于常识的合法性,往往对此加以说明论证。据美国社会学家的看法,常识性知识和科学知识有三个基本的区别:(1)目标。常识性知识关注的是使用性的活动,是怎样以一种有意义的、可以预料的方式从事这些活动。相反,科学知识的基本目标是为其本身的目的而追求知识。当科学家出于个人的原因而尽力“证明”某种理论时,指引着他的就是常识,不是科学。(2)支持其理论的证据。常识性知识建筑在现行事物的基础上。科学则需要远为广泛的证据,他们是按照明确的规则收集起来的。在积累知识的过程中,科学家们甚至将努力证明其理论之不成立。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科学家们才能向任何一个接受所运用的证据的规则的人提供系统的令人深信不疑的证据,证明其理论之成立。(3)系统性。科学理论就其本性而言是清晰的,并且是做过系统阐述的,而常识性理论则是想当然的,并且可能难以用文字来表达。
常识性知识与科学知识之间的这种区别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上。
二、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透视
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主要是指社会学家作为教师怎样在教学中阐明这对关系。在现代大学教学体系中,社会学概论课程是很多大学生的必修/选修课,对学习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学生来说,则是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在这门社会学的入门课里,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同学们首先就要碰到的重要问题之一。理解好这个问题,可以为同学们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学习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
在社会学最为发达的美国,几乎每一本社会学的入门书都会涉及到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这个问题。其中,一个比较经典的例子是美国社会学家WilliamE.Snizek为美国大学选修社会学概论课程的新生所提出的一份社会学智商测验(SociologicalI.Q.Test)。
这份测验由30个陈述组成,依一般常识来看,进行判断是没有问题的,难度似乎不大。但根据社会学的科学调查或社会实践表现得出的结论是,所有这些陈述的对错与常识的观点几乎都是对立的。这份测验其具体内容,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学研究成果,其结论不一定还适合已经变迁了的社会情境。但同时,这种测验的思路体现了撰写教材的专家们在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上希望透露给这些专业修习者的理想和信念,即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一种测验,使学生们能够理解,常识的种种观点和看法并不一定经得起社会学研究的推敲和考验。
在大陆,目前很多社会学概论教材里面,也仿照美国社会学教科书的思路,提出了社会学知识可能迥异于常识的观点(甚至在这些教材中,所引用的例证也是与美国教科书所引用的例证相同)。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社会学家刘少杰就在访谈中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进行过评论,其主旨也是与美国社会学概论教材的提法没有什么两样。国内近几年来出版的一些社会学概论教材,如张敦福主编的《现代社会学教程》、风笑天主编的《社会学导论》,朱力主编的《社会学原理》,王思斌主编的《社会学概论》等等,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大体上都是一致的。因此,国内教科书中关于社会学与常识的评论,仍是立足于社会学与常识的对立或者至少是有优越性的地方。也许,在他们的视野里,社会学当然与常识不同,甚至与常识的观点正好相反,否则就没有这门学科存在的必要了!
三、从专大众的角度透视
如果说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和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这还是从知识本身的角度来考察这对关系的话,从专家与大众(门外汉,layman)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则远远超出了知识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更深刻地讨论了社会学与常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从使用的角度来看,社会学知识至少不比常识拥有更多道德优势。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考察,就不是局限于社会学与常识到底有多大的差异,而考察他们各自在社会生活中所应用的范围、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具体的作用机制等等。
20世纪70—8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社会学进步的重要障碍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有能力探究人类的所有实践,包括象科学、哲学、法学、艺术等实践,因而具有“元”科学的性质;社会学家这门专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元”科学性质,“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这样就能消除由于无反思所引发的各种偏见,努力探寻各种机制的知识,一方面推动科学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反思的条件。
此外,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也对社会学知识本身以及社会常识做了建构论的解释。比如,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把常识定义为行动者关于社会生活的陈述性信念和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他认为主流社会科学——惯以纠正常识为己任,这就是偏见。在吉登斯看来,正统共识的支持者“设想社会科学的实践内容具有一种技术形态。社会科学纠正行动者关于社会行动或制度的虚假信念。如发生在自然科学中的情况一样,随着我们对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我们就可以改变它。”但是,这样一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的确包含了对常人行动者所持的关于社会世界虚假信念的批判。但这些批判的概念和理论得以构成的背景、其实践的意涵与自然科学的(概念)大为不同。社会科学关注持有观念和创造观念的行动者,他们会对他们的行动以及如此行动的条件做理论概括。社会科学涉及一种双重解释,因为在那里发展出来的概念和理论,理论要发生效力的那个世界,是由进行概括和理论思考的个人的各种行动构成的。社会科学不必向身处其中的行动者解释社会世界的意义。正相反,社会科学的技术观念必然是寄生于常人观念之上的。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的概念是被制造来分析社会世界的,却又反过来被纳入这个世界。因此,社会科学的实践影响并非主要是技术的影响,而是通过社会科学的概念被吸纳到社会世界中并成为它的构成内容来发挥作用。当社会科学概念为常人行动者所接纳并融人社会活动中,它们自然成为社会例行实践中人人谙熟的要素了。这从社区、社区建设、社会指标、社会发展、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等等社会学的专业词汇逐步推广到变成大众的日常用语的一部分这样一个过程中可以清晰的看出来。所以说,社会科学的概念不可避免地为常人行动者的理论和实践所熟悉,它不会局限为一种专业的话语。
吉登斯的学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平也认为,与自然不同,在社会一人文环境中,每一个被专家视为“外行”的社会成员作为具有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行动主体都在时时处处参与着社会的建构过程;并且,这既是行动的过程,也是阐释的过程,而他们对在自己的行动参与下建构起来的社会生活的阐释,若照专家看来也许无非是“常识”而已。不过,情况也有正好调转过来的时候,所谓的关于社会一人文的专业知识,倘依常人的(或外行)看来,也不过是用某种学术语言讲述的常识。而最重要的问题还在于,由于常人也是知识者和阐释者,任何一种关于社会一人文的专业理论都是在被常人从自己的眼光和角度不断进行再阐释着。正是这种“双向阐释”构成了社会不同于自然的基本品质。
因此,从反思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等角度来看,常识与社会学的关系就不像前人所认识的那样是简单对立的。这些方面的认识,也使我们更加关注社会事实的主观方面,注意到常人的理解与生活,因此,实际上也是对我们社会生活的更深刻的认识。
四、结语
总的来说,从以上的三个角度考察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学知识与社会常识的关系,我们可以更全面的考察社会学知识与常识性知识二者之间种种变化的关系。从这种知识社会学的考察结果来看,我们基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社会学与常识之异
社会学包括的不仅仅是社会学的知识,还包括社会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思考方式。常识也包括常识性的知识、直接经验的获取知识的方法、直觉从众的思考方式。社会学与常识的区别关系也可以参照前述的常识性知识和科学知识之间的区别来看待。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是凭个人经验和普通常识来处理日常事务与解释社会现象,这种方式也可以发展出知识来,就像传统社会以经验累积与传承来建构知识一样。“社会学”不必也未必能“导正”所谓“偏颇”的想法(因为“正”与“偏”是相对地),但至少能提供我们对社会现象的”解释”,而这个解释通常是经由实证资料的搜集来支持或是经由理论逻辑的推演结果。由于现代知识的建构方式,通常强调“系统”而不是零散,重视“累积”而不是秘方。因此,具有“系统”与“累积”的知识成为现代学术的特色。“社会学”的特色就在强调“系统与累积”,主要能提供我们一般性(即大数法则)的知识。当然这并不能说是“正统”知识,只不过是能透过现代“科学”技术或程序的“实证资料”来加以支持的说法而已。透过社会学研究所得到的结果,有助于我们了解“一般”现象(而不是和一个人的想法),这或许可以帮助一般人跳脱出以自己经验为主的“认知”与视为当然的“常识”。同时,熟悉(常识)使我们“视而不见”,“去熟悉化”则是社会学式思考(think—ingsociologicaly)的第一步,打开我们的社会触觉,让我们“见人所不能见”,看清楚这个世界,也更了解自己。
其次,几乎是命定的必须以“常识”为探讨对象的社会学让人们往往以为社会学并无举足轻重或者对实际人类社会贡献——甚至有些人直觉地就去质疑(或者否定)社会学的科学地位。但其实,社会学的知识具有强烈批判品格(尽管社会学之中的某些说法被视为是保守、静态且倾向于维系“现状”(htestatusquo)的),社会学的这种批判品格也是常识所不具备的。
另外,在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早期的社会科学家在其研究和理论中,也使许多他们那个时代的相当普遍的常识性假设成为理所当然(take—forgranted)的东西。社会学最近几十年的进步,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就是对常识性假设进行再考察,对它们做出批判性评价,在必要的地方以经过科学的证据严格验证的观点来取代。
因此,现在也有一些关于“社会学庸俗化”的批判文章,它把“社会学庸俗化”问题提出来,希望使社会学学科的特性更加凸显。在这些论者看来,对社会学家而言,常识只是他们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题目,而不是社会学理论的源泉。这种提醒显然是必要的,由于社会学家们都生活于常识的世界里,他们对自己所利用的常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这样一来,他们在自己的社会学研究工作中才不至于把常识当成了社会学知识(当然,反过来说,有些社会学家不是从学科、专业的角度出发做出的社会评论,我们也不能把它看成是社会学的知识或者社会学的理论成果)。
2.社会学与常识的联系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学对社会的介入越来越广泛、深入,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也由原来的似乎理所当然的“社会学与常识相对”的态度要变得不那么肯定了。在社会上,一方面,社会学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书籍等等媒介传播自己的思想观念,似乎什么样的情况下社会学家都可以发言且常有惊人之语,另一方面,有些舆论把社会学家的工作称为“花大量的钱财去发现尽人皆知的事实”,把社会学家在大众传媒中传播的很多“从社会学的角度”、“以社会学的视角”所作的分析称为“庸俗社会学”。社会学家对社会现实的全面介入与社会舆论对社会学的讥讽之间的张力使得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又重新成为社会学家反思的对象。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社会学危机”,更是促进了人们对社会学与常识(实际上从更为宽泛的角度来讲也可以说是社会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作出反思。
如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香港的社会学家张德胜在其著作《社会原理》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评论。张德胜的基本观点是“道不远人”,社会学的规律来自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因此,它自然不会与人们的常识认识太过疏远。
20世纪40年代开始,学者们开始自觉地对公共管理学的方法论进行反思,先后经历了三波反思和争论,经过这一系列的争论,公共管理研究已经进入了方法论的多元化阶段,但是目前中国大陆关于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探讨却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
1.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单一化,无法回应公共管理实践的多样性。目前国内相关文献在介绍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时候,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仍是主流,通论性教材往往侧重介绍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中“科学”研究的部分,主张公共管理研究的任务在于寻求公共管理客观事实中的经验性因果联系,通过变量之间关系的寻求,发现公共管理的一般规律。[1]与此相关,目前国内的公共管理硕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MPA)教育亦以“社会学研究方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社会研究方法”等作为核心课程或主干课程,这些课程的主导方法也是实证主义,难以凸显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多元性。事实上,公共管理研究是科学发现、技术设计(政策设计、制度设计、组织设计、机制设计等等)、公共评估、诠释和批判的统一,需要实证的、诠释的、批判的多元方法论的合理使用和组合,阐明多元方法论单独使用和组合使用的逻辑,才可能有效地反映公共管理实践的多样性。
2.程序性方法与实质性方法之间存在鸿沟。公共管理实质性方法是形成公共管理理论的哲学基础、逻辑和价值观,是公共管理知识成果中蕴含的,形成公共管理知识的途径。公共管理研究的程序性方法则是公共管理研究过程中设计和实施研究、收集和分析资料的程序、步骤和技术。公共管理实质性方法和程序性方法没有截然的界限,但是侧重点是不同的,前者侧重研究的逻辑,后者侧重研究的操作性程序和技术。在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文献中,程序性方法的研究文献较为丰富,体系也较为成熟,比如:盖尔•约翰森(GailJohnson)[2]等人所著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著作。这些著作以选题、文献综述和理论建构、研究设计、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报告撰写为经线,以定性和定量研究为纬线,共同编织起公共管理学的程序性方法论体系。不过,很少有文献探讨实质性方法和程序性方法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导致了公共管理研究者的很多困惑,比如:当我们从事一些属于技术设计类、诠释类、批判类、评估类的公共管理问题研究时,大多数公共管理研究方法的著作难以提供有效的指导,甚至用实证主义的研究规范和标准衡量这些公共管理研究成果,造成了研究的方法论标准“缺位”和“越位”的现象,形成了方法论标准的单一化和有些研究没有有效方法论指导的尴尬局面。
3.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实务和咨询方法脱节。公共管理研究作为使用科学方法探讨公共管理问题答案的活动,包括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公共管理实务、公共管理咨询三种基本形态。但实践中,三者脱节的状况较为严重:从事公共管理学术研究的学者们撰写大量的论文,充斥着繁杂的统计数据和生僻的词语,往往被束之高阁。公共管理咨询提出的政策建议,往往与学者们的高深研究难以接轨。造成这种脱节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对三者统一的“公约数”缺乏坚实的理论共识。事实上,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公共管理实务和公共管理咨询的“公约数”是解决公共管理问题。公共管理学术研究重点关注科学发现类、评估类、诠释类和批判类问题。公共管理实务是公共管理实践问题解决的过程,其本质是公共管理者运用适当的途径———诸如战略设计、政策制定、机制设计等———弥合公共管理主体需求与现实之间的差距。虽然公共管理实务以公共管理学术研究提供的相关知识为基础,但是公共管理实务的方法论框架是技术设计的方法论框架,与公共管理学术研究的方法论框架存在本质的差异。公共管理咨询所使用的方法论框架并不是单一的方法论框架,往往通过综合运用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和实践问题解决的方法论框架,为顾客提供知识、技术、理解等方面的知识和服务。
4.公共管理方法的学术关注度失衡。“公共管理方法”一词可以做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广义的公共管理方法是公共管理领域中思维方法、行动方法、研究方法的总称。狭义的公共管理方法则指公共管理实践或公共管理实务活动的方法,属于行动方法的范畴,即公共管理主体进行公共管理活动过程中使用的认识工具(比如战略管理中SWOT分析模型、钻石模型、利益相关者分析)和行动工具(全面质量管理、合同外包、凭单制等等制度、机制、程序、手段和技术等管理手段)的总称。目前国内已经出版了一批侧重研究公共管理行动的技术、手段和工具的著作。但目前关于公共管理学科方法和研究方法的著作仍然较少。公共管理“思维方法”的著作更是少见。这导致了公共管理思维方法、行动方法和研究方法学术关注度失衡的局面,有必要从新的角度入手,寻求公共管理方法的共同基础,提高公共管理学科认同度。
5.公共管理知识生产缺乏合理的标准和规范。20世纪80年代以来怀特(J.D.White)[3],佩里和克雷默(J.L.Perry&K.L.Kraemer)[4],斯托林斯(R.A.Stallings)[5],斯托林斯和费里斯(R.A.Stallings&J.M.Ferris)[6],贝利(M.T.Bailey)[7],亚当斯和怀特(G.B.Adams&J.D.White)[8]等人开展了对公共管理博士论文和期刊论文的主题、研究方法、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评估研究。中国台湾学者孙同文(1986)[9]、江明修(1986)[10]、詹中原(2003)[11]、吴颖年(2006)[12]等学者对台湾地区的公共管理论著亦做了文献评估分析。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内陆很多学者开始从不同角度反思和探讨公共管理知识生产的规范、标准和方法论问题。比如:张成福(1996)对中国公共行政合法性危机的关注。[13]周志忍(2004),郭小聪、肖生福(2006)等人探讨了中国行政学学科和学科整合问题。[14]袁达毅(2002)、马骏(2006)、刘亚平(2006,2008)、何艳玲(2007)等人对中国公共行政“危机”进行了分析。[15]张梦中和马克•霍哲(2001)[16]等人对公共行政期刊论文或博士论文进行了内容分析,尝试提炼出已有公共管理研究成果的学术规范。总之,公共管理知识生产尚未形成兼顾多元方法共性和个性的标准和规范。实证主义的学术规范,只适合于对部分公共管理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还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并不能纳入实证主义研究的方法论传统,需要深化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认识,在公共管理多元方法的框架下,建立多样化、合理、适宜的公共管理知识生产标准和规范。上述五个问题可以归结为:公共管理多元方法之间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是什么?怎样才能有效整合公共管理研究的多元方法论,从而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逻辑合理性?随后本文将从问题类型学入手,阐明基于问题类型学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以期对这两个问题提供合理的答案。
二、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学
在科学研究中只有那些专业共同体和整个人类的知识积累都尚未解决或无法回答的疑问才算是研究问题。问题可以定义为:“某个给定过程的当前状态与智能主体(人或机器)所要求的目标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17]问题是一个反映了主客观矛盾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概念。科学研究从何开始?一直是哲学和方法论研究的一个关键主题。波普尔在《猜想和反驳》一书中总结道:“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愈来愈深化的问题,愈来愈能启发新问题的问题。”[18]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几乎每个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和发展,都是从特定的公共管理问题开始的。问题作为一个认识论的概念,反映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认知矛盾。虽然诸多科学家和不同流派的哲学家持有不同的方法论,但是科学史和哲学史的发展历史表明,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从方法论层面上开展对“问题”的研究,探究什么是问题、问题的重要意义、问题的结构、问题的类型。“问题”成了不同流派科学哲学家交锋对话的聚焦点,他们对问题认识的深入,逐渐形成了以问题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哲学分支领域“问题学”。[19]目前“以问题为导向”进行研究已经成为公共管理学界的共识:解决问题是公共管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核心;问题为公共管理研究定向;问题是制定公共管理研究计划的依据;问题指导公共管理研究的观察和资料的收集等等。但是公共管理问题包括哪些类型?每种类型公共管理问题对应的研究方法是什么?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无一个完美的答案。类型学(typology),或称作分类学(taxonomy),指研究者结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一维度的简单概念,然后由简单概念的交叉形成新的概念。本文从问题的定义———“某个给定过程的当前状态与智能主体(人或机器)所要求的目标状态之间存在的差距”———出发,根据“差距”的本质特征对问题进行类型化的划分。按照近代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DavidHume)揭示的事实和价值二分的原则,我们可以将问题中所含的“差距”分为“事实性差距”和“价值性差距”两个维度。可以用如下的坐标图定位公共管理问题的各种类型。在图1的二维坐标中:(1)纵坐标所示的纯粹涉及价值差距的问题属于诠释类问题,对诠释类问题的解答,往往使用诠释主义的方法,形成诠释类知识。诠释类知识通过挖掘、阐发、建立和确证一种价值,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沟通。(2)横坐标所示的那些纯粹涉及事实差距的问题是科学发现类问题,科学发现类问题往往使用实证主义的方法,探索经验世界的状态、发展、变化,寻找经验世界中存在的联系。(3)横坐标和纵坐标构成的平面中的问题既含有价值因素又含有事实因素,可将这些问题分为技术设计类问题、批判类问题和评估类问题。
1.科学发现类问题。科学发现类问题是人类主观认知与经验事实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主观认知之间、客观事实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疑问。对科学发现类问题的回答,往往使用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框架,最终将产生对客观世界描述、解释和预测的知识。提出科学发现类问题的途径包括:寻求经验事实之间的联系和一致的解释,证实假说和现象的可靠性、寻求理论体系内部的不一致性,解答多个理论和假设的不一致性,学科理论方法的移植等。
2.技术设计类问题。“实现特定目标的最优化方案、手段和措施是什么?”属于技术设计类问题。技术设计类问题包含事实前提和价值前提两个基本因素。技术设计类研究的目的是在既有事实前提下,确定合理的价值前提;或者在既定的价值前提下,寻求实现特定价值的优化方案。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往往需要在时间(时间段、历史、现状等等)和空间(国别、地区、部门等等)中进行目标比较、约束条件比较、环境参数比较、手段比较找出当前问题的特殊性,并“有的放矢”地提出战略与政策、体制与机制、措施与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3.评估类问题。该类问题与科学发现类问题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是对事实、行为和态度的描述和解释。但不同的是,评估研究在对事实、行为和态度进行描述时,是建立在与特定标准进行比较基础上的描述和解释,比较的标准可以是客观的标准也可以是主观的标准。评估至少包括三个要素,即标准(criteria)、证据(evidence)和判断(judgment),评估类问题的本质是根据经验证据,寻求特定标准和经验证据之间的关系,并对这种关系进行评判。
4.诠释类问题。诠释类问题是阐发、确立和建构社会现象背后的价值和意义的问题。诠释研究尝试回答文化、价值和精神领域的“应该怎么样”的价值问题,与人的目的、自由和人际之间的共识和规则紧密相关。公共管理领域,人们一般通过公共管理的历史诠释、文本诠释、话语诠释和行动诠释来获取诠释类问题的答案。
5.批判类问题。在批判研究者看来,现实社会并不是实证主义所谓的纯粹的经验的堆积,而是主体被“异化”的世界,需要改变客观世界,将主体从“异化”中解放出来。批评研究以矛盾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看待和分析现实,其目的是改变世界。批判问题的提出本身具有很强的社会行动取向,批判研究本身就是改变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公共管理问题类型的划分,是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基础和公约数。
三、以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学为基础的研究方法体系
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是对公共管理研究中使用的各种、各类、各层次方法以及他们之间的联系的系统化梳理。
1.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维度。可以借鉴亚瑟•霍尔(ArthurD.Hall)提出的系统工程三维结构(时间维度、逻辑维度和知识维度)对研究的方法体系进行刻画。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时间维度即公共管理研究依次进行的过程,包括选题、文献综述、研究设计、研究实施和研究成果发表等环节。公共管理研究的逻辑维包括方法论、研究方式和研究工具三个层面。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知识维度是提出和解决公共管理问题的思维背景、认知背景和实践背景。凡是对公共管理问题解决有启发的知识都可以纳入这一维度,而不论该知识的学科界限。
2.问题是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公约数。从问题学的角度来看,在研究方法体系中,问题是连接研究逻辑维度、时间维度和知识维度的共通点。首先,不同的方法论流派对问题的性质、问题的地位、问题结构看法不同,就会形成研究过程的差异。比如:诠释主义将问题看做是意义呈现的过程,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交互作用贯穿在研究过程的始终;实证主义将问题看做是归纳和证实的过程,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中立观察是研究的起点,对结论的证实或证伪成为研究的终点;批判理性主义将问题看作是主观和客观的不一致,研究过程是始于问题,提出探索性答案,然后验证,再提出新问题的过程。其次,不同的问题类型对应不同的方法论框架。(1)对于科学发现类的公共管理问题,通常使用实证主义作为主导的研究方法论框架。(2)对于技术设计类的公共管理问题,通常运用技术设计所特有的最优化方法的逻辑,这种逻辑是“一种特别的命令逻辑。”“首先,考察满足外部环境限制的所有可能状态,然后,从此集合中找出满足目标的其它约束条件、又使效用函数最大化的特定状态。”这相当于把目标约束条件及最大化看作新的“自然法则”并把它加到其它自然法则上进行逻辑运演,运演结果中的值被看成“应当”取的值。[20](3)评估类公共管理问题会同时涉及价值因素和事实因素,在实际评估中,对事实和价值因素的处理方式不同会导致评估研究中实证主义、诠释主义和批判主义的分歧。(4)诠释学、现象学、建构主义、女性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非实证主义方法论是解决诠释类问题的常用方法论。(5)批判类问题则主要使用批判主义、批判实在主义、女性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最后,研究知识通过研究问题与研究逻辑紧密相关。研究知识只有与特定的研究问题相联系,才有可能纳入特定的研究活动。(1)背景知识驱动问题的产生,各学科知识为问题解决提供可能的答案,并促进新知识的产生。(2)既有的理论引导研究的进行。既有的理论在研究中不仅仅对问题的产生和问题的解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还以理论框架、研究途径、研究范式等形式引导资料的收集、资料分析、假设检验、分析性归纳等过程。
3.以问题类型为基础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总体特色。以公共管理问题类型为基础,将问题作为沟通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的公约数,这种新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体系具有以下特色。
第一,公共管理问题形态差异决定了公共管理研究表现形态的多样性。公共管理学术、实务和咨询从本质上讲它们都是一种解答问题的活动,只是三者所解答问题的类型、问题的难度、问题的指向等方面存在差异。从难度上来讲,公共管理实务活动中的问题可以使用已有的常识,或者对已有的知识进行简单地综合就能加以解决。如果问题的难度超出了常识和已有知识简单综合的范围,那么就需要诉诸公共管理咨询或公共管理学术活动加以解决。公共管理咨询提供一个或多个可供选择的较为固定的答案,公共管理学术研究则对问题进行探索性的回答,提供阶段性的答案。从问题类型来看,公共管理学术研究活动侧重解决科学发现类问题;公共管理实务工作者侧重解决技术设计类问题;公共管理咨询则重点阐明将公共管理一般原理转换为具体操作政策条文的基本原则。总之,在问题解决这一点上,公共管理研究的三种形态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存在有机的联系,它们在知识生产体系中司职侧重不同,共同构成了公共管理知识深化的递进序列。
第二,公共管理问题类型的划分是公共管理研究的第一步。公共管理活动中同时包含了事实因素、价值因素和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因此公共管理研究可能是科学问题亦可能是技术问题、评估问题、诠释问题和批判问题。不同问题类型在问题结构方面存在根本的差异,因此对这一问题求解的方法论框架也会存在根本的差异。如果用解决诠释类问题的方法去解决科学发现类问题,应该无法获得求解答案,因为他们的求解目标和应答域都不一样。因此,准确地定位公共管理问题类型是公共管理研究的第一步,制约着公共管理研究的方向和路径。
第三,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方法论的选择。研究方法论的差异是研究哲学层面的差异,不同的研究方法论以不同的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为基础,不同的方法论产生不同属性的知识,不同属性的知识亦需要通过适当的方法论获得。比如要获得诠释类的公共管理知识,就需要以诠释学的方法论作为研究的哲学基础,使用现象学、人类学、民族志等质性研究方法展开研究。如果要获得规律性的实证知识,则需要使用实证主义作为研究的哲学基础,使用实验法、调查法等实证方法展开研究。如果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去解答诠释类问题,就犯了研究问题和方法论不匹配的错误。总之,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方法论的选择。
第四,公共管理问题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研究设计。公共管理问题的类型,决定了公共管理问题的结构,并进一步决定了公共管理问题的解决思路、求解路径、求解方式、求解结果以及对求解结果的评价。公共管理研究设计作为研究的蓝图和规划而言,需要对问题的结构、问题的求解和问题求解结果的评价加以详细的阐述。按照问题类型的差异,可以将公共管理研究设计分为科学发现类的研究设计、技术设计类的研究设计、评估类的研究设计、批判类的研究设计和诠释类的研究设计。总之,正确的定位公共管理问题类型是选择相应公共管理研究设计类型的前提。
第五,公共管理问题类型的划分沟通了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鸿沟。公共管理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在美国的教育学科分类中,就将公共管理类学科划入职业性的应用性学科范畴。尽管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者和公共管理实务者往往是不同的群体,但是并不意味着,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可以分离,并不意味有纯粹的公共管理理论,或者纯粹的公共管理实践。实际上,将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融合起来的桥梁就是公共管理问题,对公共管理问题类型进行深入的分析,就能寻找到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沟通的具体的、历史的、特殊的通道。无论是从事理论研究的工作者,还是从事实务的工作者,都需要有问题意识,根据问题的类型采用不同的方法,获得问题的答案。从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寻求问题解决的方案、问题最终解决的过程来看,理论工作和实践工作是紧密连接、相互渗透、相互启发的过程,问题及其问题的类型是沟通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桥梁。
关键词: 科技期刊; 质量; 学术论文; 审编校
中图分类号: G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1-0121-02
当今,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科技期刊所处的发展环境正在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极大地影响刊物的社会地位、编辑手段、出版发行、传播方式和读者群体。怎样在这种环境下进行期刊审编校工作,严把审编校质量关,是直接关系到科技期刊的生存与发展。
审编校人员作为期刊编辑出版活动的主体,需要对繁杂的信息进行整理、加工,从选题策划到组稿,再到审读加工、再到编辑校对出版等等,每一个环节无不渗透着编辑人员对期刊质量控制所花费的心血。审编校工作质量是期刊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面对当前发展迅速的网络技术,期刊网络信息化势在必行。本文笔者从实际工作出发,结合《高速铁路技术》期刊具体情况,对期刊的审编校质量控制谈几点体会。
1 审稿
1.1初审
目前国内大部分科技期刊实行的是“三审”审稿制。初审是保证期刊学术水平的“第一道关口”[1]。从国际上很多名刊的实际运作可以看出编辑初审工作的重要性。例如:《Nature》的编辑权限很大,半数的稿件未经送审就直接退回;《Science》稿件首先分给熟悉该领域的编辑,大约3/4的来稿在初审过程中就被淘汰;《美国医学会杂志》有54%的稿件由编辑初审时直接退稿[2]。重视对文稿内容创新性及总体学术价值的初步评判,就要制订具体化的编辑初审工作内容:(1)形式审查,就是对论文的表现形式,也可以说是基本要素的审查,包括题名、作者署名、作者单位、单位所在地区及邮编、作者简介、基金项目、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项目进行审查。这些内容虽然大多无关于论文的质量,但可以方便进行期刊论文的统计与分析、明确著作权归属,或方便联系作者等。另外,还要参照本刊的稿约审查论文的拟定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如摘要的内容及字数、插图绘制软件、论文篇幅、参考文献数量等。形式审查是编辑收稿时需及时进行的工作,在进一步审理稿件前就请作者作相应的补充和完善。(2)适用性审查,作为我们《高速铁路技术》科技期刊,编辑初审时要对来稿是否符合本刊的宗旨和报道范围进行审查。需要指出的是,对于符合本刊宗旨和报道范围但近期不能安排刊登的稿件应及时退回作者,建议作者另投他刊,而且一定要告知作者原因,争取作者理解,做到“退稿不退人”。(3)学术质量的初步审查,具体是指对论文的创新性、学术性和应用性进行初步判断。作为科技期刊的编辑一般具有本门学科的专业知识背景,或自学或多参加一些相关专业的技术交流会,而且对相关专业学科也有相当的了解,具有对论文的学术质量作出初步判断的能力,同时利用现代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查新,编辑可以在初审时就对论文的学术质量有一个基本的或概念性的认识和评价,为决定是否进一步送专家复审提供依据。(4)规范性审查,概括来说就是要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对论文的编写格式,图表表述的规范性,量和单位的规范性,评议表达的规范性等进行审查。
在审稿阶段还要注意时效性原则:编辑初审时注意审稿时滞,尽可能缩短初审时间,给下一步专家复审留有充足时间,因为我们所请专家多数是生产第一线的骨干,最不好控制的是专家复审的时间,因此,编辑在收到稿件后,要立即投入到初审工作中,尽快对稿件作出初步的评价,该退、该修改还是该送复审,都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稿件在编辑部的滞留时间。这对缩短期刊的发表周期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理应在成为编辑初审时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1.2专家复审
审稿专家是同行评议的主体,同行评议是科技期刊审稿的程序,是保证和提高期刊质量的重要途径。采用双向匿名制进行审稿,使评审的意见对稿不对人,使专家有针对性地审稿,不损害其学术形象。在科技期刊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同等专家审查机制奠定了科技期刊在学术交流中的“把关人”地位,国际上通常将是否有同等评议作为衡量期刊水平高低的一个标志。审稿态度对审稿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与审稿专家的常识水平同样重要。专家审稿时须一丝不苟,力争审稿质量高,审稿时间短,做一名优秀的审稿人。审稿专家是稿件科学性的把关者、创新性的鉴定者、刊物质量的支撑者,把好学术关是专家审稿的主要责任,审稿专家应对稿件作出总体评价,包括学术内容评价(创新性)和研究规范评价(科学性),以及实用价值评价,并充分解释评判的依据,为终审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不能忽视分项评价,包括题名、结构布局、图片、表格、参考文献、语法与标点等等,提出稿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的修改建议[3]。如果稿件涉及多个专业,就要请多个专家,从本专业角度进行审查,最后给作者一个综合意见。审稿也是一种学术交流活动,尽管范围十分狭小,对丰富科研经验和开阔学术视野都会有很大帮助。
概括来说,编辑是联系作者与读者的桥梁。编辑这一特定的职业群体就是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严谨、科学的治学精神。当今社会的评职、获学位、科研课题等都需要发表文章,编辑作为信息传播的“把关人”,“为他人做嫁衣”是编辑工作的真实写照,编辑在履行自己的职责行使修改权力的时候,对稿件字斟句酌的修改需要耗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这种“枯燥无味”“简单重复”的繁杂、琐细的修改是日复一日的工作内容。编辑加工过程中,在文字性的修改上,特别是内容性的修改,可谓绞尽脑汁。如“的”、“地”、“得”、“了”属文字性的,这很清楚;但当碰到一段专业性很强,又比较生疏的术语时,就要不断查阅资料、规范、咨询专家,使文字、符号等都要表达准确,不能直接用口语或不准确的词句出现在文章中。因此,对编辑工作没有奉献精神,就不可能保持保量地完成这些繁琐的、复杂的工作任务。这就要求编辑具有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和诚心诚意为作者服务的强烈意识[4]。就会从文章题名至参考文献著录层层把关,一丝不苟;就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5],包括对研究设计、参考文献著录等进行全面的审核、修改和完善,最终使稿件的主题思想更加鲜明、逻辑结构更加严谨、字句使用更加规范、数据材料更加准确,使其符合编辑出版各环节的要求,为科技期刊高质量的出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校对工作看似一项简单、平凡的工作,对能力的要求不高,实则在编辑工作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它是一项相对比较枯燥,却又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工作,因为它是整个编辑服务流程中的最后一道“关口”,因此,我们采用“四校制”,第一、二、四校由编辑部完成,第三校由作者完成,这样可使作者和编辑人员同时再次把一次关。
在校对工作中,从事文字工作的同志大都也有同感,有时陌生的东西反而出现差错较少,而较为熟悉的东西却容易犯错。就不想咬文嚼字了,就像看小说一样一目十行进行校对,就达不到校对的效果。那么,怎样克服这种思维定势,更好地开展文字校对工作呢?笔者认为,管理学中的“哥顿法”值得提倡。“哥顿法”是管理学中管理决策创新思维方法中的一个,它是由美国学者哥顿发明的,其中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变熟悉为陌生”,即抛开对事物性质原有的认识,在“零起点”上对事物进行重新认识,从而得出相应的结论。在文字校对工作中,也要提倡“变熟悉为陌生”,在校对时,把所有熟悉的东西当成陌生的东西,对每段话、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都保持高度的警惕,带着疑问的心态,抱着学习的态度去校对,然后把"学"到的东西与自己所了解的情况相比较,看有无出入,这样就能跳出固有的思维定势,减少出错的可能,确保文字校对工作的实效性。
4 加强期刊网络化信息化建设
当今,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期刊网络化是发展趋势。期刊网络化可以实现期刊的网上组稿、收稿、审稿、编辑、排版、校对等,既快速又便捷。利用网上专家数据库实现在线审稿,既省时,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编辑、作者、读者之间提供了一种信息交流和沟通的平台。由于网络期刊在信息检索、缩短出版周期、节约成本、市场经营、创立品牌等许多方面,与传统的印刷型期刊相比表现出明显的优势和互补作用,因此,应该正确地认识网络期刊时代的到来,促进我国铁路工程科技期刊网络化。
5 结论
建立制度化的编辑学习制度:由于科技期刊涉及的学科和专业较多,涉及面很宽,而且学科分支越来越细,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这就要求编辑不但要及时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而且要及时了解其他学科的前沿动态,具备识别、鉴赏稿件学术质量的能力,才能更专业、更准确地对论文学术质量进行评判。另一方面,由于要与国际接轨,国家对学术期刊编排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越来越严,随时掌握国家颁布的编辑相关规定,编辑如果只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而不懂编辑出版专业知识,也是无法进行编辑工作的,只有熟悉、掌握编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灵活运用编辑学方法和技巧,才能在审、编、校过程中发现来稿的闪光点及存在的问题。因此,建立自学的终身学习计划,是保障期刊质量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现实要求。在学习的过程中,除了定期参加常规的各层次的培训班、学术研讨会等以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加强学习。
(1)对照专家复审意见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总结专家意见,重点将初审意见与专家的复审意见进行比对,从中找出自身在学科知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进行相应的补充学习。对于这种有针对性的学习,编辑人员要持之以恒,形成一种习惯性的自觉行为。
(2)编辑每年必须撰写一定数量的论文。在写论文和过程中,自然会先去了解相关课题的研究现状,结合自身的编辑实践,深入思考,然后形成自己的独特见解。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和提高的过程。这个要求虽然有一定“难度”,但是有“难度”才会有“高度”,有压力才会有动力。
论文的质量是科技期刊的生命线,审编校质量的提高必然对论文的质量以及期刊影响力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使期刊进入良性循环的运行轨道。
参考文献:
[1] 何洪英,李家林,朱丹等.论科技学术期刊论文的编辑初审[J].编辑学报,2007,19(1):17-19.
[2] 王萍,杨淑珍,于智龙等.科技期刊编辑初审对论文质量的影响[J].编辑学报,2011,23(10):414-415.
[3] 赵文义,王磊,杨琦.学术期刊编辑审稿行为的主体性分析[J].编辑学报,2008,20(5):382-383.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法学思维;培养方法
一、法律思维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重要性
1.思想政治学科中法学思维
法律思维。从广义上来讲,法律思维是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主体包括法律职业从业者,如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等,以及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运用法律时的思维,也应属于法律思维范畴。
哲学是思想政治教育这门学科的理论基础。首先,哲学为思想政治教育奠定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基础。哲学是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性理论反映,它以自己特有的方式反映世界的本质,论证人在世界中的位置,揭示人与世界的复杂多样关系。对人的本质、人生价值、人生目的、人生意义等至关重要的人生问题予以审视、反思和预见,为人们的思想意识奠定理论基石。思想政治教育是塑造人的灵魂的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要以哲学为支撑,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引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创造理想世界。
法律思维蕴含规则性、程序性、平衡性、基准性的特有知识、价值和方法。相对于其他思维形式,哲学思维显现出丰富的抽象性、深邃的独特性、清晰的缜密的整体性和内在的逻辑的系统性。”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不仅要从哲学的抽象性、全局性来考虑问题,还要从具体的现实出发,运用规则、讲究程序、重视证据、建立明确责、权、利的制度,将哲学抽象l生和整体性、系统性和法学的具体性、规则性、适用性结合起来。
2.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法律思维
法学不同于哲学的一个特征,就是前者比后者更具有强烈的适用性。因此,强调法学理论要经世致用,不要变成玄之又玄的经院哲学。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过: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再好的法律,若不服务于实践,就是一张废纸。所以,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从事思想教育工作的人,不仅需要严谨的逻辑思想能力,抽象的哲学思维,也需要法治的理念,以权利义务的角度作为思考问题的基本逻辑线索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如思政专业的学生将来从事中学教育,这就要求教师有一定的法学知识来管理学生。如学生在学校的地位是什么?学生和学校是什么关系?学生在学校享有哪些权利?学生又该承担哪些义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情况该如何处理?有的家长以为把子女送到学校,就把监护人该承担的义务转嫁给学校。一旦学生在学校出了事情,部分家长不管青红皂白,就纠集其亲朋好友到学校大吵大闹。学校为了息事宁人,绝大多数学校的做法往往选择私了,不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学校的权利,往往付出高昂的代价。其实学校应该用法治的思想来治理学校。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划分清楚,看学校这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该不该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将学校的管理制度化、规划化。管理学校如此,企业管理,做其他思想工作亦是如此。
二、如何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加强法律思维的培养
1.从课程设置的角度去解决问题
思政专业课程体系的安排,在以《哲学原理》为核心,《马列原著选读》、《西方哲学史》、《宗教学》、《伦理学》、《逻辑学》、《美学》等各门哲学课程的基础上,再开设《西方哲学史》、《法学概论》、《西方法哲学史纲要》或者《法哲学》,合同法等课程。哲学课程体系既为学生提供了学习其他课程的方法论,又培养了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还锻炼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学生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法学概论》是一门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开设《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思政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求懂得一般的法律规定,并且能够运用法律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碰到的问题。在哲学思维和法学概论知识体系的架构上,培养从哲学的角度和用哲学的方法来研究和思考法学问题的思维能力,这样不仅有利于思政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而且还可以培养学生高层次地思考人与人或集团与集团、个人与集团之间的不公正、不公平,进而解决主体与社会整体间的公平、正义的问题。
2.从教学的角度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