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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谣言;灾难谣言;新媒体时代;传播特点
卡普费雷在《谣言》一书中认为谣言是最古老的大众传播媒介。谣言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通常是通过口语传播的方式进行传播,虽然这样的传播效果与范围是有限的,但还是能传递信息,树立或毁坏名声。大众传播媒介的出现同样没有消灭谣言,反而使谣言以更加专业化的方式进行传播。
近年来谣言借着互联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快速扩散。其影响力不再像先前的口语传播会局限于某一地理区域,它的传播范围更为广泛,传播速度更为迅速,传播路径也更为复杂。显然身处新媒体时代的谣言比起前新媒体阶段的谣言来,危害更为严重,控制也更为困难。
一、灾难谣言的定义以及产生缘由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人就开始系统研究谣言,对各种谣言及其对部队和国内民众士气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G.W.Allport和L.Postman认为,谣言是与当时事件相关的命题,在某些区域的人们之间以口语传播的方式进行传播,但却缺乏相关的资料以证实其确切性。R.Knapp则认为,谣言是一种旨在使人相信的宣言,它与当前时事有关,在未经官方证实的情况下广泛流传。W.Peterson和N,Gist定义谣言是一种在人民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国内学者胡钰则认为谣言是一种以公开或非公开渠道传播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上诉四种定义较为接近,都涉及到谣言与现实的事或人有关联,都是为了竭力使人信服。
灾难谣言作为谣言在灾难时期的一种形式,是针对灾民对于信息需求而产生的谣言,出现在地震、水旱等天灾人祸发生后的一段时期内。但它并未脱离谣言的基本特点,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新媒体时代的灾难谣言的传播方式除了以往人际口头传播外,更加依赖于互联网络、手机等方式,在各个方面上都呈现出极为显著的增强趋势。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G.W.Allport列出了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在这个公式中指出了谣言的产生和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当重要性与模糊性一方趋向零时,谣言也就不会产生了。卡普费雷指出,“谣言永恒的循环再现,证明它是一个深藏于集体意识中的解释系统,通过一个有利的时间而现实化的结果”。
面对灾难,民众个体往往会表现出无能为力,会缺乏安全感,人心思危。即使社会各类组织开始行动救援,但迫于共同体的共同权利意识,民众内心的困惑没有在短时间内消失。灾难谣言正是抓住能够满足民众对于了解不明朗的情况、信息缺乏的高度渴望而产生的,它也能够让在民众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宣泄情感。
例如。1976年,唐山大地震之后滋生了大量灾难谣言,诸如“大地震的发生是因为触怒了神灵”等。尽管这些谣言在事后都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但对当时唐山震区一带还是引起了恐慌。
二、新媒体时代灾难谣言传播特点
1传播渠道多元化
当互联网、手机媒体尚未勃兴之际,灾难谣言的传播通常依靠人际传播。由于人际传播的特点,传播效果与范围有所限制,主要局限于灾难发生地及其周边地区。如唐山大地震后,灾难谣言主要在其震区及周边一带传播,经过近1年的时候,才传播到其他地区。
新媒体时代灾难谣言传播途径主要分口头、互联网络、手机短信三种。除了人际传播外,传播渠道有:(1)通过网络BBS、留言板等进行群体传播。(2)通过电子邮件、QQ、MSN等即时聊天工具进行人际、群体、组织传播。(3)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了人际、群体传播。(4)若谣言在网络上成为热门的讨论议题时,可能成为大众媒体报道的对象。当谣言经大众媒体披露后,不使用新媒体的受众也会得知消息,使得影响的层面更为扩大。
新媒体时代,灾难谣言在虚拟环境与现实世界中同时传播,渠道也从人际传播延伸至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呈现出多元化渠道传播趋势,传播范围更大,速度更快,危害与控制难度随之加大。
2传播效果最大化
随着灾难谣言传播渠道多元化的发展,传播效果呈现出最大化。其一,现代化的通讯手段直接导致灾难谣言传播速度空前快速,以往较长的传递时间段极大地缩短。技术的保证让社会成员能在相近时间段内参与到同一事件中,增大了谣言传播的信源基数。唐山大地震后的部分谣言历经一年多才从周边地区扩散开,而汶川地震后,仅仅在几天时间内,大量灾难谣言通过各类媒介传递至各个地区,甚至于境外部分国家、地区都有所耳闻。第二,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大了人口的流动性,社会信息获知途径不再是笔下“乡土中国”中的长者口述信息的单向传递模式,社会成员间的社会联系复杂化。面对灾难,彼此会更积极地依靠各样的信息途径来进行联系,这样就导致谣言传播面较之以往更广泛。第三,同样因为通讯手段的发展,谣言内容没有了旧时口耳相传时以讹传讹的夸大化与变异性。这种高度的信息保真性使社会成员获取的信息内容也大致相同,从而间接地增加了谣言的可信性,加大了传播效果。
3传播目的多样化
灾难谣言传播的目的性呈现出多样化。(1)满足宣泄情感。在传播谣言过程中,传播者能够消除因灾难带来的无助、危机感等抑郁情感,体会到灾难涉及到了全体民众而非一个人。在灾难谣言传播过程中,能够宣泄人类面对自然灾难时所表现出的渺小与无能为力,是其快速传播的目的之一;(2)满足信息渴望。灾难的发生导致的信息闭塞,加重了人们对所处环境的探知欲和危机感。灾难谣言往往涉及一些人们感情或地理上感到亲切、关心的人或事,而且其自身也具有一定的信息量,能够满足当时人们信息缺乏的求知欲。(3)娱乐。或许并非所有人都相信灾难谣言。但是这些谣言有趣的一面成为了这些人传播的目的。同样有一部分仅仅为了转发信息而传播这些谣言,并没有明确的目的性。(4)蛊惑人心。
灾难谣言传播目的的多样化加大了对谣言控制的难度。如果传播目的仅仅是前三类的话,谣言会因民众的兴趣减弱而在较短时间内遭到淘汰、消失。因政治目的而进行的谣言传播则是需要防范的难点与重点。
4传播主体年轻化
新媒体时代灾难谣言呈现出传播主体趋于年轻化。首先,技术手段决定主体年轻化,年轻人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其次,年轻人的生活与李普曼提出的“拟态环境”紧密相连,网络生活是其生活的一部分,手机短信交流是最熟悉最常用的交流方式之一。最后,大多数灾难谣青的传播都是出现在年轻人集中的网上论坛、社区、QQ群等处。这些因素使得年轻人在灾难谣言的传播过程中,成为传谣信谣,甚至制造谣言的主体。
5传播内容自我消亡化
正如卡普费雷所言“所有的谣言都是注定要消亡的”。谣言具有的一些娱乐性质能够吸引公众,但正如同新闻所具有时效性,谣言自身也具有一定的时效周期。一旦公众获取了官方权威信息,失去了对谣言的兴趣,那么谣言将消失于大量的新闻信息量中。
为了能够引起民众的兴趣与好奇心,灾难谣言通常夸大其辞。一旦好奇心过去了,消退的兴趣就需要更多的刺激与夸张性来弥补。灾难谣言需要为一个小细节而夸大整个事实,这样反而导致了谣言不堪一击。
充满夸大性的灾难谣言过了时效性,一旦没有新的内容补充,其将自行消亡。
三、新媒体时代对灾难谣言的控制防范
灾难谣言在新媒体时代传播过程中体现的特点,为我们研究如何控制防范提供了依据。
1政府主流媒体加大报道力度,加快报道时间。
首先,政府主流媒体应该重视报道新闻信息的及时性。在新媒体时代,主流媒体的报道应该在灾难谣言传播之前,第一时间消除民众对于相关信息的需求。其次,主流媒体应该在民众关心的话题疑问上提供解惑答疑的功能。这样就减小了灾难谣言产生的空间。最后,主流媒体在报道新闻信息内容上应该更详尽,选取面更广泛,消除民众对于灾难认识的模糊性。根据G.w.Allport的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的公式。减小事件的模糊性将降低谣言产生的几率。
Web2,O时代是一个“自媒体”的时代,以往较高的入门门槛不复存在,人人都能在网络中信息,报道新闻。大量的灾难谣言正是通过网络这个渠道快速地传播,甚至部分门户网站成为了灾难谣言传播的阵地。网站编辑的把关人作用需要加强,不能片面地追求点击率而忽视所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即时聊天工具与手机短信传播限于当前网络管理的局限性,对于谣言内容传播的管理方式和办法有待于日后网络管理法制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3民众媒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作为谣言传播的主体,民众尤其部分年轻人在新媒体时代的媒介素养有待提高完善。在主流媒体官方信息之前,民众应该对所接受的信息进行甄别,在如今科学昌明、技术发达的年代,民众尤其年轻人应该拥有证伪谣言的意识。
一、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公民、法人名誉权冲突的现状
新闻媒体名誉侵权主要是指行为人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刊登、播出有损特定人行象的行为。“公民或法人的社会活动是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而名誉权与之密切相联,所以,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构成对公民或法人名誉权的伤害。”新闻媒体名誉侵权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因此给相对人造成的侵害也较其他的侵权行为更加严重。从法理上说,新闻报道行为的违法性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新闻媒体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的存在可以证明新闻媒体没有违法,这是新闻媒体自我保护的一道防线,是平衡公民的表达权、知情权与公民或法人的人格权的产物。正当的新闻自由凭借它的保护而得以存在和运作,不至于因为与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的冲突而动辄得咎。新闻舆论侵害名誉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民事侵权,因此除了具有普通民事侵权的抗辩事由外,新闻媒体还享有一些特殊的抗辩事由。我国对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公民、法人名誉权的平衡还没有系统化和完整化的规定,目前学界比较认同的新闻媒体侵害名誉权的抗辩事由主要有新闻报道的内容基本真实、公开的权威消息来源、当事人的同意和客观公正的评论。
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公民、法人名誉权平衡的比较法考察
新闻自由与名誉权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公民、法人名誉权的边界以化解矛盾,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也是宪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笔者引入比较法研究的方式,以美国等四个国家为例,为解决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公民、法人名誉权冲突的立法、司法实践提供指导。
1.美国。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的任何法律……”并规定了四种适用的理论标准,即绝对主义、“明显的和即刻的危险”标准、各种利益的特别权衡、定义上的平衡。在诽谤诉讼中,法官并不逐个案件就具体情况决定名誉或言论表达的重要性,而是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情形进行权衡。在此基础上,他们制定了不同的规则,适用于公众人物与一般人提出诽谤诉讼的权利,在平衡名誉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时区别对待公众人物与一般人物。当某些利益的重要性超过宪法修正案所载利益时,保护前者;否则,理所应当地保护后者。可见,特别权衡法具有实用主义的优点。在适用利益衡量理论解决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人格权的冲突时,考虑人格权主体的不同十分必要。
为了使公众能更广泛地收集政府的信息,美国于1966年制定了完备的《信息自由法》,该法广泛地赋予大众对其行政人员的监督权和知情权,是美国法律保障政务公开和舆论监督权的重要体现。 “公职人员就公共事务以名誉权他人,则必须证明言论者有现实性的恶意,如果仅证明被告属于疏忽或过失,名誉侵权不成立。”所有与公众有关,足以引起“公众兴趣”的人因批评而受到伤害时,除非他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言论是出于“真实的恶意”,否则便无法以“诽谤罪”或“名誉受损”。
2.英国。英国的名誉侵权法可以追溯到1275年制定的《高级官员名誉侵权法》,当时不论叙述事实是否确凿,发表言论者都要被追溯。现行的英国名誉侵权法制定于1952年,这部法律为名誉侵权所下的定义是“公布使普通人评价下降的言论”,而并不考虑是否有使原告评价下降的意图,英国法律也采取了判例和特别法相结合的方式处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公民、法人名誉权的冲突。为确保信息的公开和一般民众的表达自由,20世纪80年代,英国相继制定了《数据保护法》、《地方自治法》、《个人资料法》。90年代提出了“市民”政策,以便于人们评价公共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其实行相应的舆论监督。
3.德国。在德国,当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人格权冲突时,也是通过利益衡量方式解决,依公法学上比例原则,个案决定何项基本人权在何种范围内需作何种程度之让步,何项权利优先受保护。德国甚至为避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其他权利的冲突,把权益衡量义务与履行谨慎义务一起规定为新闻媒体的从业义务,要求媒体在传播报道各种具体事件前就进行权益的考量,以决定行使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还是保护人格权。
4.日本。日本属大陆法系国家,和德国、法国一样,没有相对独立的名誉侵权法,但日本在法律中对名誉权予以明文规定,并根据民法对侵权行为给予救济或通过刑法保护名誉权。当然日本法中名誉侵权也有抗辩事由:(1)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实,即有关政府及公职人员的报道,即使他们的私生活也与公共利益有关;(2)公共目的,即排除敌意情感和人身攻击;(3)真实性证明;(4)真实性误信,即记者对事实本身和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合适,但最终仍然错误地认为是真实的事件;(5)公正评论;(6)证明责任,即被告出示证据证明自己可以负责。在日本,当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公民、法人名誉权冲突时,主要有两种学说。一种是“个别比较衡量论”,即当宪法上两种价值发生冲突时,根据个别案例,分析新闻报道的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蒙受到的损害,将两者比较衡量,当确定保护前者利益较大时,承认新闻自由;如确定保护后者所获利益较大时,尊重个人名誉权。另一种理论是“界限确定衡量论”,不对个别事例进行利益衡量比较,而从宪法原理出发,承认表现自由的优越地位,因为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是绝对价值,保障国民对国家政治信息知情权占首要地位,而名誉权是相对价值,其自由可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限制。根据这个原理决定适用原则,不同案例适用同样原则。
【关键词】报纸消亡 新媒体产品
一、“报纸消亡”研究缘起
“报纸消亡”的话题发轫于20世纪90年代。1994 年,美国未来学家迈克尔・克莱顿(Michael Crichton)就将报纸称为“媒介恐龙”;华盛顿邮报的媒介批评家霍华德・库兹(Howard Kurtz)则称报纸产业正弥漫着“死亡的气息”。1997 年,报业经济学家罗伯特・G・皮卡德(Rob-ert・G・Picard)认为“报纸产业整体印刷数量”已经下滑,“许多观察家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报纸正在走向死亡”。2004 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的菲利普・迈耶教授明确提出:“到2043 年第一季度末,日报的读者将归零”。他的依据是全国民意研究中心(NORC)的数据和他制作的“日报读者数量变化趋势图”。2005 年,纽约时报发行量下滑和逐年裁员引起了业界的恐慌。接着,美国报纸出现“倒闭潮”。2014年,上海报业集团相继关张了《新闻晚报》、《天天新报》和《房地产时报》,引起了媒体业界的轩然大波。世界范围内的报纸行业风声鹤唳,有关“报纸消亡论”的讨论再次成为热点。
二、“报纸消亡”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
本文基于“报纸消亡”论争研究,以“报纸消亡”为主题词,以2000-2014年为时间段,以新闻传播学科核心期刊为搜索范围进行高级检索,剔除重复、不符合主题的论文,涉及“报纸消亡”的论文有47篇。
(二)研究方法
本文基于文献资料,对样本进行定量统计和内容分析。此外,本文以“篇”文献为单位进行“被引用量”的引证统计,即某篇文献被引证次数的多少。对文献资料进行统计,统计依据CSSCI和CNKI两大数据库。
三、“报纸消亡”论争研究文献描述性分析
(一)研究阶段
大体上,我国“报纸消亡”研究经历了“寒冬论”、“两分论”和“拐点论”三个发展阶段。观点上针锋相对,时间上两相交替(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报纸消亡”论争研究近年来热度波动上升,大体上经历了数量的反复增减,呈现W形变化。从研究视角和学科背景来看,除了新闻与传媒热衷讨论“报纸消亡”话题外,出版学、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等多个学科也开始涉猎相关议题。
通过对刊登47篇样本论文的期刊进行归纳统计,根据刊登“报纸消亡”研究论文的篇数多少进行排序(见图2)。《新闻与写作》成为刊登“报纸消亡”研究论文最多的期刊,该刊物也成为研究“报纸消亡”的重要阵地。
(二)引证分析
在借鉴多篇引证分析论文关于被引论文的影响力测算公式的基础上,本文对“报纸消亡”研究文献及核心期刊进行分析。计算公式如下:被引论文影响力=CSSCI被引用综合分+CNKI被引用综合分,其中被引用综合分按被引用数从高到低排序,被引用数排序为第一的为100分,接下来按被引用排序依次打分,同时分配不同的权重。由此本论文计算出排名前10的被引文献,见表1。
这10篇文献均以“报纸消亡”为核心论点,观点涉及“寒冬论”、“两分论”和“拐点论”等多个方面,大多采用质化的个案研究法或量化的内容分析法,结合具体论文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可以看出研究者不同的研究视角和范式。
四、“报纸消亡”论争研究视角与主要议题
(一)“寒冬论”:报纸走向消亡
2005年,京华时报社原社长吴海民断言“整个报业的冬天”已经来临,并预言:“具有400年历史的传统报业,作为工业化时代的产物,将在信息化时代一步一步走向深谷。一个时代就要结束了。”与“寒冬论”相呼应,2005年7月,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刘建明提出了“报纸消亡论”。同年11月,他根据报纸读者的代际老化规律,做出了“大约在2025-2035 年间报纸就要消亡”的预测。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匡文波教授在《纸质媒体还有明天吗?》一文中指出,纸质媒体永远不可能具备新媒体在阅读习惯、便携性、经济性等方面的优势,纸媒会在50年至100年内消亡。
(二)“两分论”:报纸不会消亡
“报纸消亡”的论题一经提出,立即遭到了密集的质疑和批评。纽约时报执行总编比尔・凯勒(Bill Keller)、瑞典地铁报业集团前CEO派里・汤恩伯格(Pelle Tornberg)都表示极不认可,默多克则对此报以嘲笑,并表示:“与报纸末日论者和失望论者不同,我相信报纸将在21世纪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朝日新闻前总编中马清福认为:“正因为出于多媒体时代,报纸才应该继续存在下去。报纸不会消亡。”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陈力丹教授在《报纸印刷版停刊不等于“报业消亡”》中,列举了全球报纸发行量上升的事实,提出《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印刷版的停刊只是媒介形态的改变,中国报业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拐点论”:报纸转型发展
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基于对北京报业广告收入下滑趋势,提出著名的报业“拐点论”。他在《“拐点”的到来意味着什么》一文中,认为中国报业并非进入衰退期,可以通过机制创新、赢利模式再造、数字化表现形态等迎来新发展。
部分学者从报纸自身出发,分析了在媒介融合的新语境下,报纸的劣势、经营模式、生存现状和困境等,提出报媒未来的发展应注重发挥自身的内在优势,在内容、公信力等方面下功夫。例如,刘琴、张金海的《传统报业的价值回归与现实判断――基于价值论的分析视角》从报业价值论的角度出发,提出传统报纸核心价值回归是使其成为舆论性媒介的精英报,并对报业的数字化变革提供了指导与借鉴。另一部分学者从媒介融合的新语境对报纸的冲击这一视角出发,提出报媒的发展应充分借鉴新媒体的经验和优势。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章有:吴辉的《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试论新媒体时代报纸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文章分析了新媒体在互动性、用户群以及传播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并提出报纸应与新媒体互动融合,在生产和传播模式上进行创新。
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G・皮卡德、杰弗里・H・布罗迪.美国报纸产业[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崔保国.走进日本大报[M].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
[3]刘建明.关于报纸消亡的对话[M].新闻界,2006.
“GRE重题门”风波尚未平息,又出现了一个 “大学泄密门”。近日,复旦大学EMBA校友鞠川阳子公开指责复旦大学将其“绝密论文”泄密,并在网站上销售。
昨天,复旦大学在学校网站主页发表声明称“泄密门”事件不实,同时澄清,该校向社会公开论文无任何营利行为,与鞠川阳子也没有签署过保密协议。与此同时,鞠川阳子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并没有授权给复旦可以。而据记者向复旦了解,鞠川及其导师在2009年10月提交论文时,在所有论文上均亲笔签署了《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同意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目前,“泄密门”事件越发扑朔迷离。据悉,鞠川阳子已聘请了律师,并向复旦和“中国知网”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复旦方面则表示,将积极应对。
事件
校友称绝密论文被公开出售
鞠川阳子之前是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学生。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于2009年10月1日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民营养老院的商业模式研究——以上海为例》,与复旦大学签订了10年保密期限的《保密协议》——属“绝密”级论文。
鞠川阳子说,按照学校要求,她将论文提交给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然而,今年7月27日下午,她在网上搜索信息时发现,Google、Ya-hoo、Baidu等各大搜索引擎上都有中国知网、论文天下、经理人文库、管理资源网等网站销售(付费下载)该论文的链接。她才知道自己的保密论文被泄露并且被公开销售。
据报道,事情发生后,鞠川阳子与复旦大学联系,复旦大学通过邮件的方式承认将她的论文出售给网站,目前已经撤下,但拒绝向作者道歉并作出解释。同时,校方人士在接受采访时称,鞠川阳子是与学校图书馆签署的保密协议,而不是与学校保密办签协议。
该事件发生后,复旦大学一时被推向风口浪尖。网络舆论纷纷为鞠川阳子声援,不少网友对复旦大学出售学生论文进行了指责。
有网友认为,无论是校方图书馆还是保密办,与研究生签署保密协议具有唯一性,不存在某一种协议的效力要服从于另一种,或者因为只签署了所谓效力较弱的图书馆保密协议,学校其他院部就可以将论文出售或另行利用。如果校方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成立,那么学校图书馆在明知自己没有充分授权代表学校签署保密协议的前提下出面签订,是恶意欺诈。
进展
复旦发表声明称未出售论文
昨天,复旦大学发表了“关于部分媒体指责复旦大学出售绝密论文的声明”,称近日有多家报纸和网站刊发、转载“复旦大学被指售绝密论文”的不实报道,并澄清复旦向社会公开论文无任何营利行为,同时该校也并未与鞠川阳子签署绝密协议。
复旦在声明中表示,2007年,该校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签订协议,加入《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建设。该电子杂志社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成立、教育部主管的电子与网络出版单位。《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的电子期刊,由该社“中国知网”实施网络出版。复旦完全出于学术公益服务的目的,按稿件录用发表要求选择投稿。录用出版论文的稿酬由作者直接向杂志社领取。
当事人鞠川阳子是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2005秋季班学生,毕业论文题目为《中国民营养老院的商业模式研究——以上海为例》。她在向学校提交论文时申请“绝密”密级,未获涉密认定;在向复旦提出论文泄密申诉后,学校经调查研究,仍不能认定该论文涉密。
与此同时,鞠川阳子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她并没有授权给复旦可以。而据记者向复旦了解,鞠川及其导师在2009年10月提交论文时,在所有论文上均亲笔签署了《论文使用授权说明》,同意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分歧
问题聚焦在“有无签保密协议”
记者注意到,此事件中,鞠川阳子的所述内容和复旦声明中,双方最大的分歧实际上在于鞠川阳子到底有没有与复旦签署过保密协议。
复旦大学新闻发言人告诉记者,在接到鞠川阳子给学校的申诉后,复旦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门调查。调查结论认为,没有发现涉密管理违规。在此次事件中,实际上是论文作者所签保密协议程序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流程,论文要获得密级,需要学校或上级保密机构的正式批复,进入相应的保密程序。
如果学生要申请论文保密,必须是在论文开题时即同导师一起向学校提出保密申请。而鞠川阳子是在论文完成后,向图书馆递交论文时提出保密申请。“对于涉嫌要保密的内容,是有严格规定的。从这张申请单上看,鞠川阳子只是简单地填写了保密缘由为‘公司机密’,并勾选了‘绝密十年’,图书馆在看到该申请后,没有看到学校的涉密认证,认为不符合规范,便没有批准她的‘保密’申请。”他表示,所谓协议,一定是双方共同签字的,鞠川阳子实际上并没有与复旦签署过保密协议。
同时,复旦还对鞠川阳子的论文有无必要保密进行了质疑。据悉,鞠川阳子的于2009年10月1日,但从网上搜索得知,2009年9月起,她先后十多次接受媒体采访时的内容涉及她的论文主题。
反思
将制定专业学位论文保密细则
对鞠川阳子论文未获涉密认定一事,复旦表示鞠川阳子是交了涉密申请,但未获得涉密认证。不过复旦也承认,校图书馆并没有给未获得涉密认定的学生发出通知。
关键词:科技期刊;媒体融合;知识服务;精准传播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步,科技期刊出版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目前,信息技术已呈现出“人-机-物”三元融合的态势,数据分析工具和基于云计算的数据资源成为期刊出版的重要特征[1],期刊出版的数字化和集群化发展成为当下期刊发展的主流趋势,人工智能也将在学术期刊的出版、存取、质量评价等多个环节上得到广泛应用,并推动科技期刊出版方式的变革[2]。目前,在科技期刊界,学者们就如何促进科技期刊媒体融合发展开展了大量的研究,既包括理论层面的探讨,又包括从实践和案例的角度开展的应用研究[3-6]。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全球的科学产出以极快的速度增长,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全球的科学产出相当于每9年就会翻1番[7],读者也更容易被无用的信息轰炸,难以在期刊论文的海洋中高效准确地找到自己需要的内容,科技期刊要想扩大自身的影响力也愈来愈难。信息爆炸时代,科技期刊关注读者“需要什么”比“提供了什么”更重要。在智能技术变革的时展潮流中,科技期刊应如何顺应时展趋势,利用智能技术整合资源,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需求,扩大期刊的影响力,创造科技期刊人、出版商、作者、读者的共赢局面?本文从以上问题切入,尝试从扩展学术搜索的路径、构建个性化的精准推送平台和多元化的传播模式、向用户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方面探索在媒体融合形势下如何提升科技期刊的精准传播能力,以期为我国科技期刊媒体融合建设增瓦添砖。
1借助人工智能,扩展学术搜索的路径
互联网时代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搜索引擎在促进科技期刊的传播、提高影响力等方面的功能逐渐凸显。虽然现有的一些搜索门户网站诸如Webofscience、PubMed、谷歌学术、各图书馆网站、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等搜索引擎可以帮助读者检索科技论文,但是仍不能满足用户多样化的检索需求。Tancheva等[8]针对康奈尔大学图书馆开展的一项调查研究发现受访者“往往既对搜索方法的效率感到满意,同时又对搜索的棘手和费力感到不满……当研究人员无法完成一个特定的搜索任务,他们很可能放弃现有的方法(或工具或技术),而不是找出如何使它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开发新的模式解决学术出版的过量负载,利用智能技术优化搜索引擎的现有功能。目前很多科技公司都在探索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学术搜索引擎和知识服务。例如Springer网络平台不断对其功能进行集成,并提供个性化服务功能;Elsevier等出版商为用户等提供搜索引擎培训课程;微软学术(MicrosoftAcademic)通过在实体之间建立有意义的关联,自动生成可视化的知识图谱,引导学者阅读[2];2014年,Wiley线上图书馆为用户提供了增强型HTML文章服务(AnywhereArticle),它将可读性、交互性和可移植性设为用户体验的核心,使读者能够在页面中快速找到最重要的信息[9]。一些关于科学出版的新模式和平台被相继开发,如Chorus[10]通过集成服务和开放APIs,优化了科技论文被搜索的路径,并为政府机构、出版商、研究人员、图书馆员和作者提供可持续的解决方案。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些专业的期刊集群,一部分学术期刊数据库平台也开始进行语义出版形式的探索,对科技期刊内容进行深度加工和挖掘。不同的科技期刊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学术期刊的数据库平台建设过程中需要平台开发团队与期刊编辑充分交流[11],发挥编辑的优势和主导作用,凸显本学科的学科特色。
2利用智能算法,构建个性化的精准推送平台
技术是科技期刊创新发展的重要推手,技术应用能力也成为科技期刊发展的竞争资源,充分利用技术强化科技期刊的知识服务和加工能力,创新出版和传播模式,满足数字化时代的读者需求,对于科技期刊的精准传播和融合发展非常重要。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可以借助于算法实现科技期刊出版的智能化。算法的设计程序与设计者的思维密不可分,设计者选择数据样本、赋予数据意义、设计模型与算法,拥有数据并设定算法的智能化平台具有很强的主导性[12],因此设计者需要尽可能考虑并消除算法偏见和利益冲突对精准传播带来的负面影响。日前,腾讯研究院和腾讯AILab联合的人工智能伦理报告指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需要价值引导,做到可用、可靠、可知、可控”[13]。目前“智能算法+学术期刊”已成为创新趋势,学术期刊可构建信息数据基础环境,进一步完成动态精准信息推荐,最后以传受关系交互实现长期有效的黏性连接[14]。一方面可以通过算法整合资源,实现大量科技期刊的数字资源的聚合;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算法分析用户的阅读兴趣、研究领域,基于用户的需求建立相关用户数据信息,从而进一步将数字资源和用户数据相匹配,实现科技期刊的智能化精准传播。如中国知网推出的“CNKI全球学术快报”整合全球文献和超星集团推出的“域出版”超星学习通学术平台[15],用户不仅可以在其App上进行文献检索、分版阅读、专题阅读等,还可以与作者进行互动交流。此外,还可以利用智能算法设计追踪用户的信息反馈,通过学术平台进一步增加用户的体验感,提升科技期刊的精准传播能力。
3创新知识加工,构建多元化的传播模式
在人工智能和融媒体时代,除了运用智能技术构建个性化的知识服务平台,科技期刊也需要充分发挥社交媒体的作用,通过加强期刊网站建设、建立App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可以根据各自领域的特点,对科技论文进行多次加工和编辑,构建个性化的传播方式。如论文编辑平台Kudos为作者提供了一种利用社交媒体使他们的论文更易下载和传播的工具,通过为作者已发表的文章创建介绍并添加简短的标题、易懂的摘要和补充内容,可以使他们的文章对读者更具吸引力[16],学术出版平台也可以通过建立二维码,为读者提供开放增值服务,使读者进一步了解论文的数据、图片等资料,实现与用户的精准对接。如中国煤炭行业知识服务平台为该平台上的每篇论文制作了二维码,用户阅读纸刊论文时,通过扫描其中的二维码可以免费下载PDF、HTML文件,此外读者还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向作者提问或向责任编辑反馈意见[17]。目前,邮件推送也正在成为科技期刊提升精准传播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国内一些期刊在这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例如:《计算机工程》基于语义分析和智能分词等技术,设计了一套期刊内容精准推送系统,将读者—文章—标准关键词进行匹配,通过邮件为潜在读者推送与其研究方向相关的最新研究论文[18];《应用生态学报》通过运用大数据和数理统计方法,构建了科技期刊论文单篇推送客体指标体系,通过邮件对读者进行单篇精准推送,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19]。此外,利用音频、视频、科学可视化等多媒体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表达丰富的科学信息,增加科技论文的广泛传播。如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为读者提供沉浸式的阅读环境,提升读者的体验感,从而吸引了更多读者的关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王国燕博士及其团队开展的前沿科学可视化研究和设计,使科技论文通过图像的形式向读者展现,提高了科技论文的交流和传播,她通过对顶级科技期刊《Nature》《Science》《Cell》的一项实证研究发现,科技期刊封面故事和封面图像的使用可以提高论文的引用率[20]。《上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借助第三方AR展示平台实现了学术期刊的多模式AR融合出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1]。
4满足用户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