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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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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经济论文

演化经济论文范文第1篇

虽然棉花这种植物从古代起就为西域绿洲的居民所熟悉,他们又是从其近东的邻居那里获得这一切的。棉花丝毫未引起古代汉人的注意,他们的衣着方式受丝与麻这一对基本对衬物支配。丝绸这种珍贵的织物出自蚕对桑叶的加工,当时就已经被比定为一种植物产品。它仅限于供贵族和上流社会的人穿戴,从而确保了它的一种特殊地位。与生产或制造丝线有关的所有技术操作(养蚕、采摘供幼虫食用的桑叶、缫丝、纺纱和织绸布)均属于“女红”的范畴。从仪礼观点来看,这是非常明确的。纺织丝绸是于座落在封闭院落中的作坊里完成的,对绸匹要实施非常严格的质量监控。平民百姓只能仅满足于比较粗糙的纤维织物,诸如线麻或芝麻,其加工和纺织相反却属于可以由男子完成的“农”或“工”的劳动范畴。因此,用于制造麻布的粗纤维属于一种不受法规条律控制的农村手工业之范畴。这些织物并不被计算在由古代社会稽核家们制订的“标准预算”之中,因为这些稽核们首先将农民视为谷物种植者。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很早就进入了商品流通系统,这种特征便意味着纤维植物是做为“经济作物”而种植的,以供应自给自足的手工业生产活动。考古学家们已经发掘到了一件被断代为后汉的文书,其中提到了商贩包裹中的麻布的存在,这些商贩能在不同程度上自由地往来并于市场上销售他们的产品。相反,我们只掌握很少一点有关使用动物原料做为制作衣服的原料的资料,诸如褐布和毛皮等。

织物的地位于公元5世纪左右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也就是当以“均田法”之名而著称的土地制度建立时,将它们纳入到一种直到那时尚仅仅由粮食和贷币组成的财税收入的范畴中。我们没有必要在此于有关确定使“粮民”获得可耕地的程序问题上过分耽搁了,同时也无须在需要知道这些条例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确实落实的棘手问题上长篇大论了。反之,最重要的却是要强调从此之后被接受交纳第三种税(调)的布帛那几近于货币的地位,这里确实是指生丝绸帛,但同样也有诸如线麻和芝麻那样的粗纤维织物。除了暂时分配给农民的谷物田(露田)之外,他们还会分到种植纺织原料的田,根据地区不同而分别称作“桑田”或“麻田”,它们形成了“永业田”。养蚕业当时在比当代要辽阔得多的土地上实施,因为它明显能大大升值。线麻和苎麻的较粗纤维仅仅在那些已证明无法生产丝绸的地区才做为替代品而被接受。用已被接受的织物来纳税,同样也获得了官方事实上的承认,它们从此之后被确定了一种法定的价格。在家庭基本经营内部,种植粮食作物、纺织纤维和织物生产的结合,使中世纪的中国农民变成了“农民一手工业者”,这与西方社会所熟悉的农民一牧民则大相径庭。但我还必须指出,当时是植树才使农民的所有权合法化了。其它某些目前则很难提供明确答案的问题,则涉及到了中世纪农村社会内部的性别地位问题。一方面,如果大家还记得养蚕女工在其中嬉戏的野生桑林与耕田距离较远的话,那么在耕田中种植桑树的新技术则将养蚕业与谷物种植业更为密切地联系起来了,可能有助于将女子们置于一种更为直接的社会控制之下。此外,大家于上文已经看到,与纺织业有关的生产活动在古代就已经变成了在性别间进行劳动分工的对象,它们被人深信不疑地视为女性劳动。这就导致女子们获得了对男子们的某种经济平等地位,她们在一种布匹几乎具有货币地位的经济中成了织物独有的生产者。

中世纪的中国人绝非是对棉花一无所知,他们可能从汉代起,在后来成为丝绸之路的道路沿途进行开拓的第一阶段时,就已经发现了棉花。他们后来利用赴佛教圣地方向朝山进香的机会,与南亚和东南亚的关系日趋密切起来时,又在这些地区重新发现了棉花。由于经常往来于唐朝那国际性大都市的大客商以及在东南港口的胡族骆驼队商人贩运的货物,棉织品传到了中国。这些布匹织物被视为具有异国情调的珍异物,可以达到很高的价格。但在仍是高质量的丝绸大批流向西方的时代,这些布绝不会引起消费者们的注意。早在晚唐,棉花这种作物就已在福建省被引种成功,但棉织品的首次风靡只能断代为宋元两朝。当时生丝的生产和丝绸的制造又缩退到了某些地区,而这些地区在这段时间内又变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

由棉逐渐取代麻的过程首先应被重新置于一种广泛的经济和体制的背景中。正如陈钟毅和赵同于其《中国棉业史》中所指出的那样,麻被取代的过程大致开始于北宋时代,当时的中国人口首次突破l亿大关,而进入了一个人口增长达几个百分点的阶段。考虑到人均耕地拥有量的减少,但由于引入占婆早熟品种的水稻以及推广双季稻,粮食产量不断增加。这样一来,农民们便被迫用很大比重的耕田种植谷物以及他们更喜欢的油麻品种。相反,其用途仅限于生产纤维的苎麻却开始衰落。因此,从麻向棉(一种直到当时始终在荒芜得难以改良的沙土地上种植的植物)的过渡。在早期的一段时间内,可以使人收回部分麻田,并且将之改造为粮田。因此,对于一个已经是人口集密的农民阶级来说,棉花的种植从此之后将代表着一次实施收益要大得多的商品农业的机会,因为在同样的土地面积上,棉田收获的棉花纤维数量要明显高于麻田所提供的纤维量。最后,棉花的种植可以使人不必去忧患麻田所特有的那些生态条件的限制。因为在沤麻劳作时,泡制麻杆则必须在炎热的气候中进行,同时还必须拥有活水。由此而产生了移植棉花的颇有意义的可能性。做为一种当年生植物,棉花适应了北方比较干旱的地区。

这种或然性在许多方面都是新颖的,明显受到了出自近期演变的启发。在这种演变之中,经济作物(首先是棉花)是一种将重点放在粮食自足上的农业政策的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这种比较不会使研究当代农业问题的经济专家们感到惊讶。但它也只能不深不透地解释这种形势的复杂性,因为它似乎是低估了与农具有关的各种技术状况。棉花在中国社会中获得成功的缓慢程度,确实应与涉及到加工纺织纤维而使用的“土工具”的落后程度有关。两种操作技巧显得特别棘手:脱棉籽壳和纺纱。因棉纤维要比中国女子(由她们完成主要任务)所习惯的那种纤维短得多。意味深长的是,我们发现了加工棉花工艺的两条主要传播渠道:“南路”自东南亚起,经云南和海南岛;“西路”则取道于河西走廊。由于棉花传播的重要时代恰恰相当于元朝由蒙古人入主中原的时代,所以也由此而引起了一系列的工艺借鉴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由一名女子黄道婆在长江三角洲地区传播棉花加工工艺的“神话”传说,可以被视为由赐婚于当地内附政权的汉公主在西域和吐蕃传播丝绸以及与缫丝织锦的故事记述(无疑也是神话般的)之对衬。有关黄道婆的故事,在传播一种“外来”工艺方面很明确,她是种植和纺织棉花的倡导者,可能是从海南岛黎族那里学到其技术的。黎族是一个接近于东南亚的“南岛人”的土著集团。

然而,我们应该指出,与蚕丝和线麻的加工相反,对棉花纤维的加工仅仅需要有一种轻巧的工具,而当时的纺麻则是以纺车来完成的,甚至有时要装上叶轮并以水力传动。经济史学家吴承明津津乐道地将这种方法比定为工业化之前的机械化的初始。弹棉花纤维时使用的器械相反却要简单得多,一般仅由一人操纵。轧棉机主要是由两根木辊子或铁辊子组成,安装在一个木框中,其中的一个辊子固定而另一个则要由一根手柄转动,专门弹棉花纤维的弓子之末端是一根装在木架上的具有弹性的木杆,甚至还固定在操纵者背部的腰带上。带有一根或两根轴的纺车以脚踏而传动,窄织布机则分别带有或者根本没有梭子。此时,颇有意义的是,我们甚至可以说这些器械在数世纪期间从未发生过变化。与这些机器颇为相近似的模型被雕刻在做为已断代为自元至明的多部农技论著的插图中了。这些设备一直使用到20世纪中叶。虽然棉织品的生产是一种要比做为养蚕或种麻业之特征发达得多的劳动社会分工化的对象,但我们也只能说它仅有很少的专业特征。相反,在纺纱方面,生产率确实很低。吴承明估计,平均需要4天的劳动才可以纺织一匹约3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布匹,平均需要结成一组的两个男工(或女工)一整天的劳动。布匹的后整理(染布和缩绒)只运用于上乘质量的棉纺品,形成了一种“工业”劳动,于此当然是使用了该词的现代之前的意义。这两种最后的工序一般都是在城市中由专业工人在动用资本的专业化作坊中完成的,特别是由用来采购缩绒的巨石的资金,这些巨石的重量可以多达两吨并代表着一种真正的投资。

有关加工棉花的手工业之地理分布的研究,导致我们更倾向于注意另外一种真正是社会制度的因素,它们似乎未引起上述作家们的注意。由我根据吴承明辑录的各种记述而复原的那些地图清楚地说明:一方面是优质棉织品的生产集中到了少数地区,另一方面是丝绸和棉织品的生产中心之间的互补性。这种专业分工绝非是偶然的结果,也不是自主经济机制的产物,而完全是出自于对“调”(布帛税)的分配。正如崔瑞德(D.Twitchett)曾指出的那样,生丝和丝绸的生产地域从唐代后半叶起就开始收缩,最终集中到了“江南”以及某些得天独厚的地区,诸如成都(四川)盆地和广东(珠江)三角洲等地。我们由此便可以得出结论认为,大部分省份从此之后就只能生产“劣质”的纱或布了,无论是指丝线还是麻布都一样。明初的税制改革沉重地打击了苏州和松江诸府,因为这些府曾因在中国东南要寒支持朱元璋的主要对手张士诚而获罪。由于这一事实,松江地区植棉业的发展,被普遍地与该府的沉重税务负担联系起来了,或者至少是与允许将部分税收改用棉花交纳的做法联系起来了。明朝政府一举赋予了这种纺织纤维一种与丝绸并驾齐驱的地位。

我下面的看法将涉及到棉织品所获得的成功,它做为一种摆脱了在高贵纺织品丝绸与仅供穷人使用的由麻或苎麻纺织成的布匹之间平分天下的织物。众所周知,粗棉布特别受到农民的喜爱,尤其是在夏季闷热而潮湿时更以其轻薄而受青睐,在冬季严寒时又以其保暖性而倍受钟情;它们以其莫列顿双面绒呢(Mole—tonne)服装的形式出现,既比传统的褐布(毛织布)舒适便利,又比皮袄价格便宜。同时,细棉布的出现可能形成了丝绸的一种取代物,原则上严格地供上层阶级的成员享用。然而,我们饶有兴味地针对这一问题而指出,中国在很长时间以来就奠定了其丝绸手工业和瓷器的优势,这是该国维持着几乎是一种垄断性的出口产品,其生产程序(至少在瓷器问题上是这样的)始终严加保密。中国人在18世纪期间已开始发展出口“印花棉布”(细棉布,原产印度,在中国则一般均以“南京花布”之名而著称),以至于中国工匠于1780年左右缺乏原料,而广州的商人便通过西方贸易公司(特别是英国东印度公司),而开始进口数额巨大的印度纤维和纱。

此时棉花这种作物远非仅供应地方市场并向农民提供现款的经济作物。虽然继19世纪的历史大转折时代之后,棉花在很大的一部分国土上变得很普遍了,加工棉花的劳动可能会确保五分之二的家庭获得额外收入,其纤维可以为大部分平民提供衣着。但却存在着一种地理性的专业化生产,同时在或致力于种植或从事纺纱织布的两种地区之间形成了一种明显差别。大家都会发现,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植棉能确保一种比种植粮食作物高数倍的收入。棉花最早种植于包括长江三角洲不适宜种植水稻的沙土高地的地区,其种植区沿一个圆形弓带延伸,从京城地区北京一直延伸到中原的东北端、山东与河南省,甚至还到达长江的中游(武昌盆地、江西省北部与湖南)。于此同时,来自西域的棉花逐渐地征服了中国西北边睡的绿洲,特别是黄河河套与鄂尔多斯地区。

如果大家参阅吴承明的复原,那么加工棉花的手工作坊于清代则形成了帝国经济经营业务的第2个分支,面对当时只占国内货币收入7%的养蚕业来说,相差甚远。这位作家认为,在前夕,棉布的总产量已增至3.15亿匹布,也就是说每个居民占约3/4匹布。然而,当养蚕业成为一种主要是转向市场的生产行业时,与棉花的生产和加工有关的业务却首先在于满足个人的需要。大部分农民都保存其皮棉以用于缝制粗布衣。加工棉花棗去籽脱皮和弹花一般都是由流动劳工就地完成的。他们携带其工具于秋收后前去上门服务。纺纱以及有时还可能包括织布在内的劳动,同样也于村庄中就地完成,它们在那里占用了部分女性劳动力。各种年龄的人混杂在一起,甚至包括幼童。当地利用窄织机织布,所生产的3/4的棉纱都供当地农民消费,大部分农民都不利用其土布经商,而仅仅是出售他们多余的皮棉或以棉套或棉线的形式出售。这第2种选择仍然是首先涉及到居住在由吴承明的论著中统计到的l0个主要织布中心之一周围的家庭。对于以布的形式而获得的产品,唯有质量上乘的棉布才得以跻身于国家级市场。它只代表尚不及全部产品半数的数量,也就是说可能有1.5亿匹布出自江南织造厂,那里的松江、常熟和无锡的三大中心(围绕着本身却在致力于丝绸生产的苏州)形成了豪华手工业企业的一条带状地区。在中国民族经济的轴心之一,以及与世界经济建立了直接联系的极少数地区之一苏州,集中了浆布车间,当时的主要纺织品批发商均居住在那里。我们还将指出,所有这些城市均位于最古老的单一棉花种植区附近。在吴承明著作中已经考证清楚的其它7个中心,则分布在最新发展的棉花种植区之间。它们在当时只具有一种区域性的意义。然而,那里存在着来自北方和中原地区棉纱的大量流通,其最终目的地是由南方沿海谙省组成的,那里本来都不适宜种植棉花,但却拥有纺织劳动的大量熟练劳力,其经济越来越转向世界市场。从18世纪末开始,广州地区便开始摆脱国内的流通渠道而储备(可能是很便宜地)进口的印度棉花,它们是由与英国东印度公司有联系并从事“从印度到印度”的贸易船舶运载而来的。总而言之,我们的这位作家始终认为,在之前的数十年间,与棉花有关的交易始终占有对外巨额贸易1/2的份额,这与丝绸和茶叶相比较,则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多年来,数倍增加的工程,清楚地证明了棉花的手工产品(土布)是一种非常强的抗磨损的产品,从而导致史学家们思考这种生产模式的有效性。据此认为,中国于签订的翌日,遂向西方贸易开放,可能会引起家庭手工业的破产并促使农村社会的解体,于是便加速了该国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依附关系。在18世纪时,中国仍以先进的经济强国的面目出现,既出口其侈奢手工业的成品(丝绸、瓷器、漆器和细棉织品),又出口它几乎拥有垄断权的物品(如茶叶或生丝)。它同时又仅仅进口有限数量的“异国”舶来品,以进口白银而结算其外贸。中国在20世纪时,在其移民地区的范围内失去了贸易平衡,于是便出口原料和进口成品。有关棉花的研究导致我们使这种景象变得多姿多彩了。大家于上文已经看到,广州的商人从18世纪末起就已经开始进口印度棉花,利用了出自运输费用的价格差。通过海路进口外国纤维,要比以江河小艇沿湘江和赣江逆流而上地运输中国棉花更为便宜一些。毫无疑问,在国门开放之后,商业潮流在某种程度上开始反向流动。因为19世纪的统计数字确实向我们清楚地表明,出口原棉,进口制成品、棉纱和棉织品。曼彻斯特的工业家们早在1830年就生产普通的棉织品,其效益要比中国的手工业主们好得多,所以他们自认为以其商品充斥中国市场处于很有利的地位。然而,如果大家注意由陈钟毅和赵冈提出的论证的话,那么其演变实际上要更为复杂得多。与英国人的期待相反,1840年之后的中国在数十年中继续进口印度棉花和出口棉织品,这种形势仅仅从1880年起才开始颠倒过来。在此以后和在尚未因此而出现古老潮流之枯竭的时代,中国的对外贸易趋向于接近印度的殖民地模式,其特点是棉花纤维生产过剩、出口原棉等与进口棉纱和棉纺品的重大发展相联系,从而弥补了当地棉纺品生产的逆差。这种新的局面却仅仅持续了20一30年。从20世纪的转折时期起,更具体地说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在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期间),中国利用国内外资本而取得了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以至于该国在1930年左右又重新变成了一个棉花进口国和棉纱出口国,而外国棉纺品的进口商业都崩溃了。

演化经济论文范文第2篇

本文作者:王维冰、韦文杰 单位: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创意产业研究所

动漫产业发展过程中,赋予传统文化要素新的形式,主要是赋予传统动漫文化要素新的载体形式和新的内容形式。一是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赋予传统动漫文化要素新的载体形式,把文学、戏剧、传说、神话、雕塑、风俗等所包含的动漫文化要素直接融入动漫作品,使传统动漫文化要素以影视、漫画、游戏、衍生品等多种形式展现出来,创新了传统文化的展现形式。二是运用创意手法,赋予传统动漫文化要素新的内容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运用传统艺术手法展现传统文化,赋予传统文化要素传统的内容形式;运用现代艺术手法展现传统文化,赋予传统文化要素现代的内容形式;运用传统艺术手法展现现代文化,赋予现代文化要素传统的内容形式;运用现代的艺术手法展现现代文化,赋予现代文化要素现代的内容形式。

动漫产业发展过程中,运用创意手段,赋予传统文化要素新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是对传统动漫文化要素与现代动漫文化要素进行结构重组。在传统文化要素为主的动漫作品中植入现代文化要素,或在现代文化要素为主的动漫作品中植入传统文化要素,促进传统文化要素与现代文化要素相结合,赋予传统动漫文化要素新的内容。二是对传统动漫文化要素与现代动漫文化要素进行内容融合,把传统文化要素融入现代文化要素的外壳,促进传统文化要素与现代文化要素相融合,赋予传统文化要素新的内容。三是在传统文化要素的外壳中,融入现代文化要素的价值理念或涵义,赋予传统文化要素新的主题或意义。四是对传统文化元素进行剥离划分,扬弃传统文化元素中过时的文化元素,保留传统动漫文化要素中的普世价值和通用价值内核。

国外文化是构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条件和外部资源,动漫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把引进国外文化与促进民族文化走出去相结合,借鉴国外文化的展现形式和设计手法,改造使用国外文化的外壳,融入民族文化的内核,助推民族文化走向国际市场;运用创意手段,在民族文化的外壳中融入国际文化价值内核,促进民族文化与国际文化的融合。1、赋予民族文化要素新的形式动漫产业发展过程中,赋予民族文化要素新的形式,主要是赋予民族文化要素新的载体形式和新的内容形式。一是赋予民族文化要素新的载体形式。动漫作品创作过程中,运用国际上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对民族文化要素进行动漫创作,使民族动漫文化要素中融入国际领先的技术表现手法,符合国外受众的心理需求,进而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播,扩大民族文化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二是赋予民族文化要素新的内容形式。动漫作品创作过程中,借鉴世界上优秀的动漫文化要素,对其他民族动漫文化要素中对本民族充满敬意、对其他民族充满敌意的狭隘民族观念进行剥离,在世界动漫文化要素的外壳中融入本民族文化要素的普世价值内核,或在民族动漫文化要素的外壳中融入代表世界普世价值或通用价值的动漫文化要素,创作出受众心理上容易接受的动漫形象,传播民族文化。

动漫产业发展过程中,赋予民族文化要素新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是动漫作品创作过程中,促进民族动漫文化要素与世界动漫文化要素相结合,在民族动漫文化要素为主的动漫作品中植入世界动漫文化要素,或在世界动漫文化要素为主的动漫作品中植入民族动漫文化要素,进而创作出民族动漫文化要素的新内容。二是动漫作品创作过程中,运用替换等创意手法,剥离民族文化要素中不适合国际化传播的狭隘民族观念,保留民族文化要素的外壳,并融入世界文化要素中的普世价值内核,创意出新的动漫文化内容,促进民族动漫形象的国际化。三是动漫作品创作过程中,促进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相融合,产生新的主题或意义,促进民族动漫文化要素新内容的产生。四是对民族动漫文化要素进行剥离,保留民族文化要素中的普世价值和通用价值,融入世界动漫文化要素的外壳,产生民族动漫文化要素的新内容。

演化经济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态经济伦理;藏族;传统文化

近年来,关于人类的另一种伦理——生态经济伦理受到广泛关注。这种伦理既是对传统伦理的继承和发扬,也是一种被时代赋予新内涵的伦理观。这种伦理有其产生的行为根源,是人类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反思的结果,同时也体现了人类对人口、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渴望。藏族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生态经济伦理,对保护青藏高原藏民族的繁衍、生存具有一定导向意义,从藏族传统文化的视野剖析生态经济伦理,对于更深刻理解生态经济伦理及其内涵有一定的意义。

一、生态经济伦理及内涵

自美国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RachelCarson)《寂静的春天》一经问世,便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人类关于发展观念上的争论。而其后的《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等著作,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形成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类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反思,是对“理性经济人”、“帕雷托最优”、传统发展观的挑战和革命。

针对全球性生态危机的频频发生,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求,始终处于对自然的“主宰”地位,而无视自然的生存权利,直到人类受到大自然的报复,人类的环境意识才被唤醒,生态运动由此兴起,并不断发展壮大。生态经济伦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生态经济伦理。

早在1923年A.施韦兹曾提出尊重生物的伦理学(《文明的哲学:文化与伦理学》),在他的伦理学中,道德的基本原则:“善就是保护生命和发展生命,恶就是毁灭生命和妨碍生命”;人对其周围的所有生物负有个人责任。后来,A.莱奥波尔德从生物伦理学发展并提出《大地伦理学》(1993),提出了两个决定性概念:第一,伦理学正当行为概念,应扩大到对自然界本身的关心。第二,道德权利概念,应扩大到生命和整个自然界,赋予它永续存在的权利。

生态经济伦理是适应当代人类发展的生态经济的新时代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新经济伦理。这种新经济伦理熔铸了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生态经济学、环境学、生态学、环境文学、环境社会学等诸多人文社会—社会科学学科的丰硕成果,代表了当代人类从道德视角审视和关注人—社会—环境关系所达到的一种新的道德视角境界:它立足于追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三重价值的有机统一、协调和平衡,把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它的终极道德关怀,体现了人类在生态危机咄咄逼人的形势下不断追求道德文明的执著和智慧。生态经济伦理基本特征是:生态经济伦理意识的特殊性,生态经济伦理关系的独特性,生态经济伦理实践的特别性。生态经济伦理具有导向、调节、效率、教育、激励的功能。生态经济伦理的深刻内涵是:第一,生态经济伦理强调环境忧患意识的重要性。第二,生态经济伦理追求平衡、和谐的道德境界。生态经济伦理的平衡是指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处于协调、统一的状态。具体来说,首先,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尊重和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其次,生态经济伦理呼吁人类在经济活动中自觉维护人类经济系统的内部和外部平衡;最后,生态经济伦理要求人类在经济活动中有效地平衡各种经济协调手段。第三,生态经济伦理的根本价值观是可持续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说,生态经济伦理对传统农业经济伦理思想和工业经济伦理思想的继承和超越可以归结到一点上,这就是它崇尚一种全面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德理想。其实,生态经济伦理所关注的本质是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作为一种经济伦理,生态经济伦理既具有一切社会道德现象共有的一般本质、特征和功能,也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道德现象的特殊本质、特征和功能。

二、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经济伦理思想

藏族传统文化的体现主要是表现在藏传佛教文化上。文化的功能在于保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功能,知识传承的功能,对人教化的功能,及建构民族心理,塑造民族性格,形成民族传统的功能,以上这些功能都集中体现于藏传佛教文化中。

佛教十善法规定:不杀生、不偷盗、不邪、不妄话、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基本囊括了人类的美德。松赞干布根据佛教十善法,制定了第一个法典,即二十法规,二十法规对规范、提高藏民族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藏传佛教文化看世界的视角是在普度众生的前提下,世间万物在无贵贱、高低、优劣中平等生存、发展,根据你在前世的修行进入轮回。藏传佛教的核心在于“善”,这种信念遏止了部分人的贪欲与非理,缓解了社会冲突和阶级矛盾,追求一种社会和协、稳定的发展。正是佛教文化的精髓与传统文化的相溶性,构成独特的以精神世界为依托的藏族传统文化。这种藏族传统文化对人的经济行为的影响,是通过经济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下转第189页)(上接第190页)认同过程和外在行为习惯重复过程实现的,是自觉自愿的无形过程。如在藏族传统文化中,“三因说”作为认识论与思维方式的基础,奠定了藏族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三因说”体现在藏族传统文化的诸多方面,但最根本的是指自然、神(佛)与人的三因相统一。藏传佛教认识论强调的是:“自然生存环境与生命主体依正不二,相依相融;宇宙万物诸法无我,自他不二;自然万物依据各自业力,互为轮回转生,同为一体生命链上的环节;物质生命与精神生命互为融合,心色不二。”突出宇宙万物的统一性、同一性和整体性。在藏族传统文化中,人与其他生物是同生共存的,人与环境是共同发展的。古代藏族人反对对自然的损害,反对挖掘草山,污染泉水,侵犯野生动物。在藏族人眼里,没有任何动物是绝对坏的,由此出现“羊要放生、狼也可怜”家畜与野生动物共生存的景观。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同生共存的现象不胜枚举,但本质是人类要尊重自然。

从藏族传统文化中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层面上看,藏族传统文化已经原生性的含有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并且这种伦理并非由于外力所致,藏族先民也从未曾经历过现代工业文明的冲击,而是藏族传统文化代代传递和积淀的结果,这种传统文化中含有原生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正是这种思想的引导,使以藏族为主体的青藏高原千百年来能保持较好的生态环境。

法国社会学家佛·佩鲁指出:“经济体系总是沉浸在文化环境的大海之中。在此文化环境中,每个人都遵守自己所属共同体文化的规则、习俗和行为模式,尽管未必完全为这些东西所决定”。藏族在青藏高原创造了一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生存文化,这种生存文化与自然环境高度适应,其生活方式都是这种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藏族传统文化中存在一些禁忌以示人类对自然的尊重。这种对自然的禁忌,构成藏族文化中的生态经济伦理理念,如对神山的禁忌:禁忌在神山上挖掘;禁忌采集砍伐神山上的草木花树;禁忌在神山上打猎,禁忌将神山的任何物种带回家去……对神湖的禁忌:禁忌将污秽之物扔到湖(泉、河)里;禁忌在湖(泉)边堆放脏物和大小便;禁忌捕捞水中动物(鱼、青蛙等)。还有对土地、对家畜、对鸟类、兽类的禁忌,及打猎的禁忌。这一切禁忌是建立在人类在追求自身的生存时,也必须考虑到对自然权利的维护;其核心是不能触动自然界,保护自然的完整及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平稳发展。这种文化的价值观念决定了其生活方式不是纯粹为牟利的经济活动方式,而是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基础之上的节俭、适度的生活方式。

正是藏族传统文化中的节制、适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活方式,能使生活在生态脆弱、地质复杂的高原民族繁衍至今,创造了灿烂的文明。

从藏族传统文化中的禁忌和生产方式中可以看出,藏族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经济伦理思想在于: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主张保护自然,爱惜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经济伦理思想是追求人与自然协调生存,和谐共处的一种境界,藏族的祖先千百年来依据其生存环境,形成青藏高原藏民族独具特色的游牧文化及农耕文化,但这两种文化的表现方式却统一在藏族传统文化的具体内涵中,即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人类应爱护它们。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人类的生存需要,是一种万物皆有平等生存权利的境界。藏族传统文化中的这种珍视自然生命的内涵,是人类尊重自然的结果,在此人类只充当适应自然的角色,而不是“主宰”自然的主人。当然,这种境界并不是我们今天所关注的生态经济伦理,但其中包含这种元素的存在,并且影响着每一个藏族人的生存、生活方式,尽管从这点上来看,这种思想对于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起到积极的作用,但从产生作用的面上来看,却是关乎我国长江、黄河中下游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1]刘成武,黄利民,等.资源科学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演化经济论文范文第4篇

一证券经纪人的界定

最新颁布实施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首次对对证券经纪人的概念做了界定。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以外的人员作为证券经纪人,其进行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公司应当与接受委托的证券经纪人签订委托合同,颁发证券经纪人证书,明确对证券经纪人的授权范围,并对证券经纪人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证券经纪人应当在证券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业务,并应当向客户出示证券经纪人证书。由此可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经纪人受证券公司的委托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公司之间是一种关系。第二,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过程中证券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一些服务,但法律没有规定证券公司必须雇佣证券经纪人来开展证券业务,而是证券公司可以按照经营方式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委托公司之外的人员做证券经纪人。第三,法律规定证券经纪人首先要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其次,要和证券公司签定委托合同,在证券公司授权范围内来开展业务,不能超越授权。

从目前市场实际状况看,证券经纪人就是在证券经营机构中专门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产品销售业务,其薪金所得与其所招揽客户资产额、交易量或产品销售量挂钩的市场开发人员。证券经纪人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作为证券经营机构正式员工的证券经纪人,通常称作客户经理;二是非证券经营机构正式员工的证券经纪人,一般称作居间人、经纪人、营销代表。但他们不是所聘用机构的正式员工,管理松散。其中,第二类证券经纪人未被纳入证券公司员工管理,数量多且规模庞大,存在诸多管理问题,应当首先进行规范。因此,本文所探讨之证券经纪人,在无特别说明情况下,专指各证券公司未纳入员工管理的自然人形态的证券经纪人

二我国证券经纪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券商经纪业务竞争的日益激烈,经纪人制度作为争取客户与占领市场的一种竞争手段被越来越多的证券公司所采用。国内大部分券商都拥有了自己的经纪人队伍;通过经纪人开发客户、为客户提供信息咨询、根据客户的交易量给予经纪人一定比例的佣金提成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经营模式。经纪人制度在我国证券市场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经纪人制度实施以后,通过人员转岗、效益与业绩挂钩等方式使普通员工逐渐向经纪人转变,员工收入直接与交易量挂钩,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忧患意识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经纪人制度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发展的确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不少证券公司在起用证券经纪人时,短期目标太明显,与证券经纪人自身业务水平、道德素质相比,更多地注重证券经纪人的客户资源,使得证券经纪人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当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经纪人制度的具体运作方式较不规范,呈现多样性。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证券经纪人相对来说又是一种较新的事物,对于证券经纪人尚无统一行为规范。这就使得各家证券公司在经纪人制度的具体实施中采取了各种形式,甚至在同一证券公司内部也不尽相同。具体而言,这些差别主要体现在:经纪人与券商是否为隶属关系;经纪人是否享受或部分享受原有工资福利待遇;经纪人佣金提成比例的高低;券商对经纪人的业务支持程度;经纪人之间是否存在分工与协作等几个方面。

第二,证券公司员工实际业务水平与证券经纪人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一名成功的证券经纪人需要有全面的证券专业知识与良好的社会关系为基础。而目前国内证券经纪人主要是由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员工转岗而来,在知识结构、信息渠道、社会网络等方面都与证券经纪人的标准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第三,证券经纪人缺乏证券公司有效的业务支持,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发展。证券经纪人制度的实施是一项综合工程,不是只需要一批经纪人与一个分配制度;更需要证券公司从交易支持、专业培训到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以为证券经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很多证券公司对经纪人制度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只要实行经纪人制度就一定会促进经纪业务的增长与发展,而对证券经纪人缺乏有效的业务支持与必要的管理。从而使得证券经纪人只能依靠自身力量开展业务,在客户基础相对薄弱与普遍业务素质较低的情况下发展就极为困难与不均衡。这就使得证券经纪人与券商存在离心倾向,客观上导致了包括全权代客理财在内的一些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如何规范证券经纪人的管理

目前证券市场中经纪人制度实施的现状,亟待改善。但是条例却没有对证券经纪人的隶属问题,以及如何规范证券经纪人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来规范证券经纪人的管理。

第一,纳入员工管理,建立多层次的证券经纪人管理体系

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公司之间是一种关系。也就是说,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的业务合作关系。笔者认为这种界定是存在问题的,应当将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的关系改变为职务关系,即将证券经纪人纳入证券公司员工管理。此外,还要建立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自律组织对证券经纪人进行监管和自律管理的管理制度。通过上述安排,建立起证券业协会负责制定、落实行业内经纪人自律管理要求、证券公司负责本公司证券经纪人规范管理的实施、监管部门对证券经纪人管理进行监督的多级规范体系。

第二,建立证券经纪人资格考试和培训制度

条例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除此之外,各证券公司尤其是证券业协会还应当制定并建立完善、统一的证券经纪人培训制度和培训体系,提高证券经纪人整体业务水平和合规意识。

第三,建立证券经纪人注册管理制度和信用档案

为加强证券经纪人管理,提高证券经纪人业务行为的规范性,应当建立证券经纪人注册管理制度,由证券业协会建立证券经纪人职业档案,对证券经纪人进行注册管理。

第四,建立证券经纪人规范管理的保障机制,维护证券市场稳定

在对证券经纪人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必将打破证券市场现有状态,使证券经纪人和证券公司承担更多的义务。要做好新制度与原有市场状况的衔接和过渡,消除新制度施行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就应当适当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增加管理制度的灵活性。一方面,对各证券公司新聘用证券经纪人的资格、管理方式进行严格要求;另一方面,在允许证券公司和证券经纪人对聘用关系存续与否进行双向自愿选择的基础上,给予不具备相应资格的证券经纪人一定的过渡期,鼓励其取得相应资格,维护市场稳定。

第五,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业协会应当承担更多的监管、管理责任。

证券监管部门和追求将协会应该对整个市场证券经纪人动态进行紧密关注,树立综合监管理念,通过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相互竞争关系建立起相互监督体制,防止违规聘用证券经纪人的行为,特别是无证券经纪人资格的证券经纪人挂靠其他证券经纪人名下从事证券营销活动。

第六,增加投资者的知情权。

证券经纪人薪酬激励机制并不能完全保证证券经纪人与客户利益的一致性。为防止证券经纪人以不正当手段诱导客户进行不必要的交易,证券公司应当对证券经纪人客户进行业务、风险方面的书面提示,使相关客户了解证券经纪人行为权限,知悉自身、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三者间利益关系;同时,证券公司要建立证券经纪人客户回访机制,定期对证券经纪人客户进行回访,增强证券经纪人业务的合规性监督。

【参考文献】

【1】崔勇.证券经纪业务管理[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

【2】吴晓求.海外证券市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演化经济论文范文第5篇

一、金融会计及金融会计风险

金融会计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按照会计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并对于金融机构财务信息进行衡量、加工和传送的特殊的专业会计。它应有助于信息的使用者在经营管理和其它经济活动中作出合理和有效的决策。

金融会计是金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愈发展,会计愈重要。金融会计的重要性,要求其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的核算监督及其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必须绝对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但是,金融会计也面临着复杂的环境和人为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所谓风险,可以根据人们的不同理解而多种多样,如风险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对特定情况下未来结果的客观疑虑;风险是损失出现的机会或概率等等。但是,目前最被人们接受的风险定义是“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因此,所谓金融会计风险,就是金融机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错误或会计信息提供失误而导致的决策失误,以及因为主客观条件恶化或其他情况,使金融机构的资金、财产、信誉等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逐步建立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在防范与化解金融会计风险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切实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对银行的业务经营,特别是对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监控,积极参与银行经营决策,逐步建立起能适应商业化经营特点的管理型金融会计新体系。首先,要尽快建立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积极治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切实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为改善银行经营管理与防范金融风险,及时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相关的会计信息。其次,要尽快实施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杜绝违规经营、账外经营。目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许多风险与损失在很大程度上与违规经营和账外经营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金融会计管理不统一的弊端,影响到会计职能的发挥,使得正常的会计信息难以及时获得,不仅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还容易掩盖问题,延误分散与化解风险的时机。因此,只有尽快实现金融机构内部统一的会计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遏制违规和账外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会计风险。

2.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离开了来自银行内部和外部及时、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金融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就根本无从谈起。为此,对来自银行外部借款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就其真实性、全面性和相关性提出相应要求。首先,考虑到目前我国企业虚假会计报表满天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实情况,银行在接受贷款申请时,应强制要求其报送经由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后的会计报表,并要求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次,银行在接受企业贷款申请时,应要求所有的贷款企业必须提供现金流量表,并应将原先着重对企业利润指标和静态财务比率的考核,转变为对现金流量指标以及与现金流量表有关的财务比率的考核上来。第三,鉴于我国企业编制与提供的会计报表过于简化、信息含量低的情况,银行在接受企业超过一定数额的贷款申请时,除要求企业报送主要会计报表以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能详细披露其偿债能力的补充会计信息。

从银行内部来看,全面、客观地揭示银行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及时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会计信息,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强和改善金融会计的信息揭示与披露系统。一是为弥补会计报表项目设置较为粗糙的不足,可以考虑要求银行在现有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单独编制一张能够反映风险资产总额及资本充足率、逾期贷款平均余额及资本风险比率、备付金及备付金比率、贷款风险集中度、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及不良资产状况等内容的补充报表,以便更为集中、全面、真实地披露有关金融风险信息。二是由于银行表外业务仅在业务状况表下以会计报表附注的形式予以反映,故银行表外业务具有自由度大、连续性弱、透明度差、风险性强等特点。因此,要恰当揭示表外业务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完善金融会计信息揭示制度和对表外业务风险防范的信息需要,可以考虑要求银行编制一张“表外业务情况表”,列示表外业务的经营情况,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潜在风险。同时,银行应借助先进的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将每一个借款企业的情况,包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补充会计信息、担保抵押和信用度及开户状况等录入计算机,建立完整和连续的银行信贷信息数据库,从而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完整、连续、动态的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企业异常,防止企业重复抵押、连环担保、多头贷款等不规范行为和高负债经营现象的发生,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

3.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制度,使之充分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1)改进呆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提高计提比例,扩大计提范围,简化核销审批手续。一是可以考虑采用能够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呆账准备金,即将现行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改为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比如1%)全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对出现有问题贷款,应立即按其发生呆账可能性的大小,依据预先确定的计提比例再计提“特别呆账准备金”。当这两项呆账准备金累积到一定的数额,足以完全化解所有有问题贷款可能发生的呆账损失风险以后,可不再计提呆账准备金。银行及金融机构按上述方法计提的呆账准备金应允许其在税前扣除。二是进一步放宽呆账准备金计提的范围,使计提呆账准备金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信用贷款,还应包括同样存在风险的透支、融资租赁和存放同业款等。三是放宽对呆账确认的条件限制,改革现行制度中一些过于苛刻的呆账确认规定,使许多实际发生的呆账能够及时核销,可考虑允许银行将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一律确认为呆账予以核销。此外,还应简化对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赋予银行一定的核销呆账的自。

(2)改进现行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按现行制度规定,银行坏账准备是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计提。此种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它无法反映不同期限和不同性质的应收利息的构成与发生坏账损失可能性的关系,使坏账损失的发生与坏账准备的提取不相协调。为此,可要求银行采用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并按应收账款账龄和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计提坏账准备金的比例。另外,应强制要求银行从每年实现的净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基金,专项用于补偿各种风险损失。

(3)应允许银行对长期持有的金融资产与一些非金融资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规则计价。银行可在每个会计期末对诸如贵金属、抵押贷款、拆放资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等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当这些资产的公允市价或可变现净值跌至账面成本以下时,或有较为明显的证据表明银行所持有的资产可能蒙受损失时,应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将公允市价与账面价值之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着力构建全面有效的金融会计风险监督保障系统。金融会计风险的监督保障系统应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个部分。事前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制定与考核。即反映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如备付金比率等;反映资本不足风险指标体系,如资本充足率等;反映资产风险指标体系,如逾期贷款率等;反映金融市场风险指标体系,如利率风险率等;反映损益状况指标体系,如资产盈利率等;反映贷款对象财务状况指标体系,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产销率、资产收益率等。事中监督,主要应包括对银行稳健经营的动态监控。银行的决策部门应将上述反映金融风险的一系列指标,作为需要考核的责任指标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会计部门要与其它职能部门一道建立起对金融风险实施动态监控的机制,随时将来自各方面反映金融风险的各项指标与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警戒值相对比,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反馈信号,敦促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修正措施,以确保银行经营始终遵循稳健与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减少金融风险所带来的损害。此外,事中监督还应包括对银行业务规范和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维护法规制度的统一性与严肃性,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损失。事后监督、主要应通过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的检查分析,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结果进行全面复审检查,考核各单位有关控制金融风险责任指标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与措施,以进一步防范金融风险。此外,在银行内部还应建立和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以便有效地在银行经营的各个工作环节上堵住金融风险的漏洞,形成防范金融会计风险的有效屏障。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