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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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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范文第1篇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一)制定方案、提早部署。按照省、市、区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制定了《××区××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14号)等相关文件,对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提早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明确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农业投入品及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查找并及时消除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齐抓共管,落实职责。明确了××局执法大队牵头做好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粮、果、菜、及畜禽、禽蛋种、养过程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种、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行为。同时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疫、畜禽产品检疫工作以及畜禽肉、禽蛋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工作;水务科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水产品养殖中违禁渔药、渔饲料、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污染源的专项检查,并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与检疫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好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工作。

二、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

(一)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点)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经调查全区农资生产企业共计6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共计17个: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经对全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的调查核实工作,为确定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搞好了我区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1、种子:以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经营档案为重点,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对“××龙石种子经营部”等3个种子经营网点(其中1个兼营农药)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50%以上,对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100%。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不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经营和推广未经审定的种子、经营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对照《农药管理条例》及《禁用、限制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目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发现经营未登记成份和有效成份不足等假劣农药品种;未发现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3、肥料:对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5个肥料(全部兼营农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4、兽药:对照《兽药管理条例》、《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4个兽药(2个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并加强了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国家禁用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无批准文号兽药、假劣或过期失效兽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兽药、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对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176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普瑞纳(成都)饲料有限公司”等6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2个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全部兼营兽药)经营网点及“龙潭渔需物资门市部”5个渔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个兼营渔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未发现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未发现无证经营及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现配现售的“代加工”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及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了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监管制度化。

1、采取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措施,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将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督促其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果品进行农残快速抽检,并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果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档案资料。经检测我区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本区范围内大型超市销售的蔬菜及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销售的水果等农药残留均无超标情况,并及时向市农质处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了农残速检测结果。

2、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兽药市场专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对种植、养殖场(户)农资产品的现场监管等措施,重点对蔬菜生产基地及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的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在种植、养殖环节中滥用高毒高残留及其它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结合“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了对奶牛养殖户自配饲料的监管力度,在对全区22户奶牛养殖户的饲料来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主要使用自配饲料的奶牛养殖户有无在自配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畜禽养殖环节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范文第2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不仅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生活质量,还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农业如何适应全球化浪潮,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问题。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该项工作,使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所加强,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快建立了18个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生产范围包括蔬菜、水果、竹笋、畜禽、水产养殖等,总面积达到7万多亩。经检测,这些基地的环境包括大气、土壤、水质均符合绿色农产品的生产要求,其中洞桥“八戒”西瓜、集仕港的“金银山”蜜梨、福泉山的“东海龙舌”茶叶已获准使用国家无公害农产品gb标志,占全市的2/3,并同时取得省首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钟公庙“绿由”蔬菜、绿原农业有限公司“绿甸”蔬菜、横街“大雷黄泥拱”毛笋、鄞江“清沅”芋艿及通茂猪肉正在申报省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姜山南联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的冻虾仁、甬兴集团的水果罐头、紫云堂紫菜及湾底果酒等正在申报省市级色绿色农产品。

二是积极组建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我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建工作从今年四月份开始,到八月初完成,总投资80万元,购置了国内较为先进的sp—20xx型气象色谱仪、aa370原子吸收仪、755b分光光度计及农药残留速测仪等主要仪器设备,可以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硝酸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定量测定。中心的职责一是对申报省市绿色农产品的产品进行初检,做到心中有底;二是对已取得认证的农产品开展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心成立后,已对我区部分农贸市场上市的蔬菜开展了一次农残抽检。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范文第3篇

一、儋州市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儋州是海南的一个农业大市,总人口105万,其中农业人口65万。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达50%以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当前,儋州农业(种植业)的主要产品有橡胶、糖蔗、水稻、瓜菜、水果、花生等。09年全年瓜菜种植面积24.59万亩,总产量54.2万吨。其中冬季瓜菜19.1万亩,总产量46万吨,出岛量达38.8万吨。全年各种水果面积6.73万亩,总产量6.8万吨,糖蔗面积35万亩,甘蔗进厂总产量120万吨,民营橡胶面积54.2万亩,全年干胶总产量2.6万吨;水稻面积29.1万亩;年总产量10.7万吨;番薯面积11.2万亩,年总产量3.62万吨,花生面积4.23万亩,年总产量1.07万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当前我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09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农药、种子、肥料案件35宗,结案35宗,结案率100%。抽检农产品样本5500个,合格率97%,其中市级检测2100个,镇流动检测3400个。在今年初的豇豆事件以来,共抽检样本800个,其中送省检40个,合格率96%。全市没有出现农产品安全事故。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管理机制。

市级由农委、工商、质监及农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组成。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大楼、流动检测车。镇级有农业服务中心,配有两名专职检测员和一部流动检测摩托车。村级配有信息员,及时向镇、市两级提供相关信息。加强农资市场、生产过程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管。

(二)开展农资市场联合整治活动。

由农委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农技、畜牧、农机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市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一是整顿农药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所有农药销售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高剧毒农药行为。二是对种子、肥料市场进行整顿,打击假帽伪劣产品,杜绝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三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组织力量对

瓜菜、水果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重点检查瓜果菜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使用高剧毒农药的情况,是否有生产技术规程和田间使用农药记录,是否建立产地准出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高剧毒农药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对违法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及销售假劣农药案件,坚决一查到底,从严从重处罚,防止反弹。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09年,我们利用科技下乡的形式,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采用举办培训班、技术讲座和田头现场指导等方式,向农民传授农资鉴别、农药安全使用、测土配方施肥、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等。让农民在提高科技生产水平的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范文第4篇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了深入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下面我提三点意见:

一、认清三大形势,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三品”认证、农业标准化、行政执法等方面成效明显。但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必须清醒地认清到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认清国内安全事件频发的形势。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生猪“瘦肉精”、水产品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等问题,特别是今年海南毒豇豆事件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二)认清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抬高的形势。近年来,国内北京、上海、武汉等一些大中城市相继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欧盟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对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挑战不小。毛坝乡在茶叶农残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年我市的茶叶出口又受到了农残超标的影响,这一方面说明购货方要求越来越苛刻,另一方明说明我们的标准化生产和监管还不完全到位。

(三)认清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忧大于喜的形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不强,由于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投入不足,监管盲区和漏洞仍然存在,从而导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四大监管,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实施“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确保各环节监管的无缝对接。

(一)加强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高毒高残留、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一是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加强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监管,积极开展“三品”认证。三是着重抓好高山蔬菜、茶叶基地以及世博会供沪蔬菜基地监管。特别是对供沪蔬菜基地加强基地和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严格产地准出制度,确保供沪蔬菜生产有记录、质量有检测、包装有标识、产地有证明。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范文第5篇

会议全面总结了第一次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进一步研究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区域合作有关事项,会议对辽宁省举办的首次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会议及会后所做的工作、对吉林省承办2013年北方七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会议所做的筹办工作,给予了肯定。

会上,北方七省(市、区)农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处)负责人充分交流了各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北京市围绕推进北京“安全农业”发展,不断完善“全程、全面、全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坚持顺向推动和逆向监管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干预、应急能力。天津市结合全市20项民心工程的全面实施,重点开展了以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和监管信息化为主攻方向的“放心菜基地”和“放心肉鸡”工程建设,积极探索省外生产基地监管模式。河北省以“农产品绿色提升计划”为总揽,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建设,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快速处置应急事件。坚持一手抓监管体系建设,一手抓执法监管,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各级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加强体系建设、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都做出了有益探索。推进检测机构建设步伐,已有一批检测机构通过了 “双认证”,在加强检验检测、排除风险隐患等方面,正逐步发挥作用。连续两年推行目标量化考核,并实行以奖代补,指导各地明确工作重点、排除安全隐患、弥补监管缺位现象,有效调动了各地的工作积极性。

辽宁省重点在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检测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全省14个市和44个农业县全部实现了工作有机构、监管有人员,全省11个市级检测中心全部通过了计量认证,探索建立了包括农资备案、投诉举报、质量追溯、检测数据管理、舆情监测5个子系统在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并在沈阳等地开展了试点。黑龙江省以“强体系提能力,建机制升水平”为主要抓手,完善了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宣传培训、规范统一、应急响应、经费保障、绩效考核七大工作机制,统一印制了农产品产地准出证明、产地准出专用章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积极探索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吉林省将“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一票否决指标,列入《吉林省县域考评办法》中,积极协调省编办从监管、质检、执法三个方面整体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参茸、农产品和包装材料三个国家级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展相关农产品风险评估工作。与会代表还赴吉林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试点县柳河县现场考察评价了有机稻米、葡萄和人参种植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会议认为,开展省际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合作,是新时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既为我们加强交流、共同促进工作搭建了平台,也为省际间开展协作、共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奠定了基础,对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工作新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会议强调,北方七省(市、区)要把区域合作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坚持“多边合作、互利共赢、务实推进、重点突破”的指导思想,强化省际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合作的针对性、时限性和操作性,力争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制度建设、技术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