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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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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

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范文第1篇

电子化招标投标因其具有的优势目前正被普遍使用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但是要想实现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只有同时具备了这几个条件才能真正发挥电子化招标投标的作用。首先,必须要为投标者建立一个统一的服务平台,使投标者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投标工作。目前常见的建立的服务平台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招标投标项目的计划管理和网上运行管理、投标参数(包括档案管理、计算机辅助指标在内的评价等)。其次在进行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必须对招投标制度进行规范,保证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范进行。要根据招投标规范制度对投标者进行定期审核,绝不允许不符合招标资格的投标者参与,并及时招标信息和招标结果,保证信息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开性。再次,还要做好第三方CA认证服务,认证过程必须遵循信息化部认证,保证投标者的身份信息和投标数据的隐秘性,避免因信息被他人窃取而造成的损失,实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安全有效。目前比较常用的保密方法就是采取SSL数据传输加密方案。最后,要采取稳定可靠的技术体系和架构设计,保证招投标体系的稳定高效。

二、电子招投标形式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应用研究

1.建立统一的全过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

在对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进行创建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绝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除此之外,创建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必须可以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的全程电子化、规范化以及较好的集成能力,这样才能为招投标人、监管部门、评标专家及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信息,保证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还应该使税务、工商等服务管理平台与电子招投标系统联系起来,保证投标信息能够在创建之后得到多次利用和共享,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还要提供必要的信息,保证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的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能够顺利进行。此外由于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具有信息集成化较高、更新速度快的优点,对于建立完备的招标企业信息和招标项目信息数据帮助很大。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这些优点,对数据进行充分挖掘,便于数据的查询、分析和共享。这有这样才可以使招投标信息资源与交易功能得到交互共享。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在完成互通电子信息任务的同时,还可以作为完成共同交易的服务区来为招标采购人、投标人及监督机构的身份认证、信息、资信验证及行政监督通道等提供帮助,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共同交易功能。目前常见的电子招投标网上历程通常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标书网上下载、制作投标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此外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平台,而是仍然属于一个网络服务体系之内,在建设过程中也必须有多个部门或单位合作开展进行,绝对不可以有一家单位或部门垄断平台建设。结合我国当前经济体制以及招投标体制中存在的特殊因素,在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时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严格遵循相关的规范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交易平台之间能够互相连通。目前的电子招投标交易管理平台也没法按照简单的市场化模式进行建设,这点必须特别注意。

2.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电子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对于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电子信息系统也己经实现了统一有效、规范全面的结合。而且对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步骤也进行了妥善布置。目前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的主要步骤有开标方式、密封解密、送达时间、投标签字及评标隔离等。此外为了保证电子招投标子系统之间的较好的联系整合以及高效安全的运行,必须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给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每一个环节,避免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在对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建设的时候,必须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以符合各层次、角度、主体对招投标活动信息功能的需求,实现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及整个工程过程的了解和控制。在对招标信息的进行及时开放和更新的同时,电子招投标系统还要对投标和评标的信息安全进行保障。目前采用较多的方法就是对电子文件的阅读、修改的操作时间与权限进行限制,使电子文件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阅读修改,这样也可以有效减少因某些投标者抵赖、篡改或者销毁电子文件而产生的纠纷和经济问题。

3.逐步完善与推进电子招投标的发展

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发现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水平、电子信息化水平以及招投标从业队伍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水平都会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适用范围、效果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完善要逐步进行,绝对不可以急于求成。在进行全面建设的同时也要保证适当的建设速度。这就要求电子招投标系统既要具有满足现代建筑工程招投标需求的能力,同时还必须为电子招投标系统预留出发展空间,保证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在以后也得到不断更新发展。目前我国并没有对实行电子招投标进行强制要求,只是在创建低碳和谐的社会环境的要求下对电子招投标系统给予了鼓励。因此在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同时存在电子招投标和原有的招投标形式两种形式,在实际建筑工程中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仍需要采用纸质招投标结合电子招投标的形式,并由专家进行评标工作。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不断探索研究这项技术,并使它得到进一步推广。

三、电子招投标形式在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应用现状与趋势

在目前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电子化招投标,电子化招投标不断得到应用也成为了必然的发展趋势。目前许多建筑工程企业已经开展了电子化招投标应用,许多先进的招投标电子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已经开始了,并在网络招标的过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电子化招投标是一项新产生的事物,许多招投标单位并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反而是在传统观念的作用下认为网络上的东西都是不靠谱的,不信任新生的电子化招投标,因此也就有很多单位并不关心这种招投标形式,建立统一的服务平台的单位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国家也没有对实行电子招投标进行强制要求,这就使电子招投标的推广受到了很大影响。因此还必须对电子招投标进行大力推广,转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同时还要不断提高电子招投标的网络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这样才可以使人们逐渐了解电子招投标的益处,使各项资源的利用率得到很大提高,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而在招标投标不断实践发展的过程中,目前使用的招标投标制度必将会逐渐无法适应实际发展的需求。由于完善的监督机制的缺乏和法律责任的缺失,许多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着,这就导致人们逐渐对这些招标投标制度失去信心。而电子招投标可以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的影响,因此电子招投标必将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在建筑工程电子招投标实际使用的过程中会有下面几点好处:首先,可以对招投标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避免违法违规现象的出现,可以有效提高人们的积极性,节省时间、交易透明,效率得到大幅提高。其次,还可以使招标成本得到大幅降低,对节能减排、创建节能环保型社会作用明显,提高了建筑工程的社会效益。招投标的工作效率也因网络比较及时的审批回复而得到提高,工作流程也得到简化,减少项目招标投标的周期,节约时间。最后还可以使招投标过程得到监督与检查,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现象。

四、结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招投标;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Abstract: in the present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engineering bidding work exists some non-standard problem, has caused a lo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ttention, if not timely solve, will directly cause chaos in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In this paper, the current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the bidding work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are analyzed, and in the light of how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project bidding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words: bidding;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 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建筑业市场先后制定了各项法律法规,规范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整顿了建筑市场秩序,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加大了监管处罚力度。然而,由于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痼疾,一些建设和施工单位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工程中私招滥雇、规避招标、假招标,以行贿受贿手段承揽工程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所有这些,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影响了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的建立,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阻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如何建立起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模式,推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向前发展,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新问题。

2 招投标现状分析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驶入正轨。《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招标投标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招标投标领域不断扩大,招标投标行为逐步规范,招标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2.1 招投标运作不够完善

有的建设单位没有法律、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不熟悉,制定评标细则时考虑不够全面,导致标底不准确,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现象,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同时因施工企业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2.2 建筑工程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

近年来,我国的招标业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些机构的出色工作对保证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益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建设市场机制尚未成熟,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淡漠,从业行为缺乏规范。一方面,业主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制约、压价,回扣、垫资、拖期、拖欠款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另一方面,非法转包、资质挂靠、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现象发生在承包商身上屡见不鲜,从而使招标投标缺乏公平和公正,使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所有这些,已成为导致工程建设质量低劣,建设市场行为混乱的根源。

2.3 评标定标工作缺乏科学性

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办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科学有效的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价小组成员中绝大多数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人员,有失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作为评标工作的主体,其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等因素直接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招标。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这样,就给招投标过程带来很大的风险。

2.4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滞后

工程造价不能反映竞争机制的要求。在市场经济范围内,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竞争市场体系,建筑领域内的竞争集中体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而竞争的核心必然是价格。但事实上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有碍公平竞争局面的形成。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对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严格区分,使竞争性费用无法从造价中分离出来。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方法的目的在于通过专家的评审选择不低于其成本而报价的投标人,其前提是专家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内容的企业成本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但各企业的成本为其商业秘密。因此,专家在评审某投标单位的报价过程中,很难保证有充分理由肯定某家企业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价。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投标单位在报价中有明显错误,否则很难确定报价是否真正意义上的低价合理。

3 方法与对策

3.1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招投标运作

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是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要建立对建设单位行为的监督制度,对有依法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明示或暗示设计、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行为的业主,严肃查处。同时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情况载人数据库,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以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3.2 完善招标投标信息网,提高信息透明度寻找潜在的交易方,签订并履行合同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商务中的运用可以节省大量交易成本。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网,招标方在网上定期招标信息,投标方在网上公布有关自己生产能力、履约情况、技术水平等信息,减少大量的搜寻成本。借助于信息网,还可以提高招标、投标、评标的效率,提高信息透明度,大大节约签约及相关交易的成本。

3.3 加强企业内部人才管理,提高技术水平促进企业内部定额体系的建立,并把是否具有完备的信息作为企业准入市场的一个条件,由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过程中,政府逐渐开放价格,定价的自落到企业手中,企业理所当然地应该建立一系列可行的报价制度,企业内部定额体系是企业进行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和自主报价的依据。同时也要求企业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并能发挥显示企业实力的传递功能和促进企业对现有水平的提高。

3.4 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薄弱环节监管项目法人招标自依法受到保护,对依法制定招标工作的一切活动,应当依法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任何政府部门、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预具体的招标投标活动。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严格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充实力量,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监管。同时,要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办与建管部门的责任,对招投标工作涉及最多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通过审查、评价、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法犯罪,推进建筑市场法制化管理。

4 结语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核心的商品经济体制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随着国家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问题,对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有效发挥招投标机制的功能作用,实现扩大内需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招投标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改变了我国工程承发包方式,也对我国经济秩序和投资效益产生深刻影响。招标投标是为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快培育市场机制,遏制腐败现象发生,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但由于旧体制的功能与惯性还未消失,新体制的功能尚不完善,致使建筑市场交易成本过高,交易秩序出现混乱,影响了招标投标制度的效率。

一、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分析

1、行政干预仍有较大影响

从表面看,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建筑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串通投标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3、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手段将整个的建筑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配给不同施工单位。国家规定,如果一个建筑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估价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那么这个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有的单位为了不实施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来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干扰了整个建筑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5、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

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6、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施工企业招投标的对策分析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当前,项目业主虚假招标,承包单位“陪标”、“串标”、“挂靠高资质企业”,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对招标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已是习以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标还没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打击不及时。因此,为防止招投标走形式,应积极完善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杜绝不合理的竞争体制,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明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限制业主供材的范围,坚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绝转包。

3、做好找投标工作的保密性

评标专家的抽取是开展评标工作的第一步,若是人为选取评标专家或是评标专家名单泄漏,都会造成评标公正性名存实亡。因此,评标专家的抽取应是随机的,而且要对所抽取到的专家名单进行必要的保密,直至评标结束。在评审专家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判时,可以隐去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名称、背景等内容,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干扰,促使专家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评分工作。

4、合理确定评分方法

尽管评标时间有限,有些专家对经济方面不甚了解,仍然制定了有针对 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过低总价、投资占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求进行比较;不合理低价或过高报价,均将提出质疑,合理废标,有效遏制投标单位无序竞争,哄抬报价、恶意压价抢标、不合理的不平衡高报价等行为的发生。

5、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在建筑找投标过程中,要对建筑市场的竞争机制,规范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竞争机制有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竞争方式,需要国家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规范企业在建筑道路工程建没中的公平竞争模式。首先应为建筑公司提供更为广阔的信息服务平台,采用计算机技术创新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方式,使投标企业能更全面地了解该道路工程招标的相关信息,政府也能从一个更广阔的平台上寻找适合道路工程的企业;其次应完善建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政府和投标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再次应加强政府的指导功能,为招投标工作创造—个良性的发展环境,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

三、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发展趋势

招投标是经济社会的产物,其发展也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招投标的本质属性是不变的,但招投标的模式一旦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时,就可能会影响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利益,同时还会派生出权力干预、虚假招标并滋生腐败等问题。所以,招投标制度应是动态的,其目的就是面对市场进步中的困惑,不断调整机制防止招投标竞争属性被扭曲,滋养公平正义,凝聚市场的和谐发展。因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度的不断有效突破和创新,规范市场。

首先,对国有投资项目,积极探索国有投资项目的“代建制”,按照建设项目投资、建设、使用、监督分离的要求,推行“政府项目代建制、代建单位招标制、代建风险包干制”。 其次,继续打造诚信市场,深化信用体系建设,限制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促进招投标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最后,建立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依据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关于建立 《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 的有关精神,建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由监察、建设、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参加,以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定期研究、制订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重大问题,增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招投标监管合力,这将是我国招投标发展的必然趋势。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核心的商品经济体制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随着国家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问题,对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 有效发挥招投标机制的功能作用,实现扩大内需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昕 蒋晓红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被引用 4 次)[期刊论文] 《浙江建筑》 -2009年1期

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范文第4篇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一门专业技术课,着重研究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以及招标后的合同执行的规律和管理方法,在建筑工程管理领域里应用十分普遍。我国传统的职业技术教育中,学科系统化课程至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适合高职高专教育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材十分缺少,未能提升到理实一体的“教学做”程度,没有体现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与特色。

教育部颁发的《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指导方案》提出要建立具有鲜明特色的课程体系的要求,即打破传统学科课程,代之以与企业的实践密切联系的、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高度统一的、按照工作过程顺序的“综合性”和“案例性”教学项目。方案还提出了两种综合程度不等的课程开发方式,一种是将原有若干科目教学内容按照职业活动的特点和要求进行整合的“整合式”课程开发,另一种是“完全打破学科体系,按照企业实际的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组织课程,形成围绕工作过程的新型教学项目”的“综合性”课程开发。本文结合工程造价与建筑管理专业方向的学生的工作岗位,对基于工作过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进行了初步探讨。

二、 建筑类专业学生就业岗位及其工作过程分析

对于大多数工程造价与建筑管理专业方向的学生来说,毕业后将到招标、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项目施工管理等单位从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所需要用到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不尽相同或侧重点不同,对应岗位及其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与能力可以看出,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所需要掌握的主要知识点,基本上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得以应用和体现,因此该课程的知识传授完全可以基于工作过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得以完成。本文以此做初步介绍。

三、基于工作过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方法设计

在职业教育课程中,与学科系统化课程相对应的是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以学生为中心而设计,以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形成的直接经验,进而促使参与者掌握融合于各项实践行动中的知识、技能和技巧。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先对所学职业内容和工作环境等有感性的认识,获得与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相关的知识,然后再开始学习专业知识。所以基于工作过程教学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教学情境的设计,设计教学情境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精心挑选适合教学的岗位工作过程,必须使所设计的教学工作过程要覆盖到本课程所必须掌握的主要知识点,教学工作过程设计的优良是学生能够进行系统学习的关键环节。

应以过程性知识为主,陈述性知识为辅,即在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中,学生不仅要学习与工作过程有关的程序知识,还要学习与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应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增强学生的理解。

以学生为中心。面向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鼓励学生在行动过程中的学习体验和创造性表现。

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实际的教学中,可分若干组,要求各个小组通过查阅资料、讨论等方式完成比较复杂一些的工作内容,以培养学生将知识转化为应用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与评议一体化。在实施教学中,教师除了指导学生顺利完成任务,还要求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及时对学生的学习进展和状况作出合适的调整和恰当的评价,促进学生不断解决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并最终完成工作任务。

四、教学案例分析

根据与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关工作过程的特点,本文设计了“开标评标”的教学情境,并以此例来说明基于工作过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作任务:已知某实际工程招标文件,其中开标程序、评标方法已确定,要求以教学班为单位,模拟投标、开标、评标过程,并给出评标结果、编制评标报告。

背景(借用条件):前导课程建筑施工组织和工程预算的图纸与课程设计。

工作目标:按照招标文件开展评标并做出评标报告。

决策计划:

1)了解投标小组所扮演的企业状况包括企业等级,业绩情况,人员情况,目前施工任务饥饱情况等等

2)查阅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手册

3)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书的组编要求

实施:

1)确定投标小组的投标项目选择

2)确定投标选择成员的主要工作分工

3)制定投标项目的投标方案

4)编制技术标

5)编制商务标及报价

6)可以选做根据给定的条件做不平衡报价的设计

7)编组投标文件

8)对投标文件密封并参加开标会

9)由一个小组主持开标

10)各小组分别对本次开标进行评标并给出评标报告

检查:

1)检查学生对一些概念的理解程度

2)检查学生实施工作任务的进展

评估:

1)对开标程序、标书递交、相关担保、投标报价的调整、评标指标以及评标过程和评标报告等环节理解的评价

2)任务完成情况评价

3)团队合作能力评价

4)项目完成情况演示评价

通过本工作过程的训练,首先可以让学生掌握“投标、开标、评标过程”这一工作过程的程序性知识,并对相应知识点进行讲解,对于基础好、兴趣比较高的同学除了能完成这一工作过程外,可能会对相应的一些概念有深入理解的要求,教师可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比如不平衡报价)相关知识,而对另外一部分学生,由于基础较差,虽然不能对一些概念深入理解,但是能够有兴趣来完成这一过程知识,从而达到因才施教。

五、 结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问题 控制 措施

我国在计划经济和改革开发初期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承包过程采取计划分配任务制度,至2000年后我国颁布了《招投标法》使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自主承揽工程的模式,现在我国的建筑市场已经相对完善,很多建筑施工企业都建立了招投标机构,且积极参加国内建筑市场的招投标项目,促进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顺利完成了建筑行业由计划型像经济型的过渡。但招投标制度运行的同时,很多个别群体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经常进行“违规操作”。使陪标、套标、串标问题多有发生,极大的影响了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所以建设行政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的执行管控,做到规范建筑施工的招投标行为。

一、现阶段招投标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

1.招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

建筑市场的环境十分奇妙,很多单位,在是竞争对手的同时,也可以成为伙伴,这就使很多建筑企业在招投标的同时形成了联盟,通过低价套标、串标的手段降低报价。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投标前就已经暗中选定了施工队伍,并且制定了施工队伍来进行招标,致使其他招标单位就成为了陪衬。还要很多企业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打关系牌,变相控制招标过程,致法律、法规于不顾,在招标过程中讲亲情、关系,这些暗箱操作的问题使招投标管理制度成为了一纸空文,这与建筑市场的公平和公开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2.非法转包

很多建筑公司只是拥有相应的资质,并没有实体施工能力,他们得以生存的来源在于对工程进行二次分包,从中转取差价,另外有的企业在分包过程中还要还搜去相应的管理费,这使工程造价的总成本严重缩水。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材料标准也被降低。而二次承包商一般没有施工经验,所以在施工质量和技术上不能保证。最后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频发。

3.挂靠、租借施工资质

很多施工企业都具备施工能力,但是《招投标法》中对施工企业在承包中必须提供相应的施工资质,才能准许承包,这些单位就在资质审查中做手脚,甚至出现盗用、租借他人证件作为投标资质。

4.招投标机构需要规范

招投标机构在世界各国都发展很快,我国招投标制度执行较晚,多招投标机构在操作行为上需要规范。目前招投标市场没有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使很多机构在工作的过程中缺少合理性,在加上建筑市场中的裙带关系,经常误导业主选择有倾向的中标单位。另外在评标的过程中缺少经验丰富的专家人才,目前我国的评标办法主要依靠企业的实力、业绩、工程报价来进行。但是这些条件都是可以伪造的,在加上评标人员经常忽视定量评分标准,只重视报价,这就使评标质量得不到提高,阻碍了招投标制度的发展。

二、如何加强和管理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建立招投标公开化

在招投标过程中要想避免暗箱操作、陪标、串标、套标等问题就要实行招标公开化制度,要将控制个别领导的关系单位参与投标放在首位,有的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哄抬或降低标价,这是就要实行重新招标的形式。同时不能缩短招投边中的计划工期,使串标单位在意识上形成危机感,针对投标单位要实行“三证”验证的形式,即找出具相应资质的同时还要,复查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证、税务登记证等。

2.积极开展过程控制

招投标的整个过程是可以采取方法进行控制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最容易出现漏洞的环节,很多人都在定标问题是做手脚,所以在定标评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针对业主在评分过程中要明确评分办法和标价浮动率,其次施工单位之间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报价,招标没有开始前不能透露,包括建设单位,以免出现“关系作用”。投标的总分数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技术标占40%,商务标占60%,商务标由业主制定基线,每偏离基线1个百分点扣减3分。基准线的确定:首先,由业主委托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事务所(建议设立这种机构)按现行预算编制办法编制标底(A)价;其次,把标段的承包商报价扣除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平均价(B)价;第三,把(A+B)/2作为平均标底价(C)价;第四,在C价基础上下浮。作为基准线价。根据基准线确定有效报价,高于C价:x%和低于C价x%,为无效报价。技术标分数和商务标分数相加为承包商总分,根据分数高低现场确定中标单位。采用百分制评标有如下优点:保证建设成本在合理的范围内,不会因为成本过高和过低影响工程投资及收益;能够对承包商串标行为起到一定的控制;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过程的干扰,建设单位可以直接申请避嫌,防止上级领导的直接干预;提高标底的保密程度,有效的控制标底外泄。

三、标书分数划分和控制手段

在标书分数划分的过程中要将分数分为硬性分数和可调节性分数,硬性分数一般为主观分数,这些分数由商务标组成,而技术分数为软性分,属于可以创造的主观条件。所以对于技术标的保密程度要做到最高,这样就能有效的防止个别领导利用关系单位进行“暗箱操作”。

商务标要采取使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的形式进行控制,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进行签署则要委派适当的人携带授权书,进行合同签署,同时授权书要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标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有任何单位的标记符号。开标的顺序为先技术标在商务标,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参加投标单位人员见面和交流,在技术标评分完成后,才可以由法定人进行认证。

四、恶意中标的控制方法

我国正在执行的《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办法实施细则》对低价中标有着强制性的规定,一旦出现参与投标单位出现串标的现象,建设单位有权重新招标。现在很多评标形式都将低价中标作为首选,这样就极容易出现低价中标的现象,但是有两种情况是例外的;投标方有着长期的合作意愿,想打入该市场,通过降低自身的利益,来建立自己的形象和业绩。另一种为投标方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因素十分了解,知道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变更和签证。针对以上两种形式作为建设单位要仔细分析,要对参投单位进行认真的考察和分析,要让其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进行中标,如果一味的看低建造成本将会牺牲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五、加强法律监管力度

进一步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招投标法》仅对违规招标和虚假招投标提出了处罚措施,对邀请招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因缺乏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处罚条款而难以查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研究解决建筑市场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要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增加必要的经费,加大监管力度,对《招投标法》中所详细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真正落到实处,维护法律的尊严。

六、结束语

招投标制度的运行需要一个健全的环境,同时需要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诚实守信,在建立统一、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同时,要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法律和法规来完善,尤其对陪标、套标、串标的现象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在明确招投标双方责任的情况下合理完成机制管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要做到在源头上制止腐败事件的发生,使建筑市场在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放入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证招投标质量,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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