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中韩贸易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韩国;中国
“贸易便利化”泛指货物跨国界移动时,如何在确保在实现合法管理目标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控制,从而减少相关的成本,使效率达到最大化。“贸易便利化”一词在理解和运用上迄今尚无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该词通常被一些旨在提高政府机关和贸易商处理越境管理效率的组织所使用。
①贸易不平衡。中韩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双方贸易逆差规模连年增长,以2008年1-5月为例,中国对韩进口466.4亿美元,出口291.8亿美元,双边贸易逆差达164.4亿美元。据相关数据统计,自1992年两国建交到2008年底,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额累计已达2900多亿美元,韩国成为中国对外贸易逆差最多的国家。如此巨大的贸易对中韩贸易的合理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隐患。
②贸易商品结构不合理。由于中韩两国经济发展及产业重点的差异,韩国向中国大量出口的商品主要为资本及知识密集型产品,如技术附加值较高的通讯设备、高档家电、精密仪器、以及汽车机零配件,而中国向韩国出口的产品却主要是初劳动密集型产品,如钢铁原材料、化工原材料、农业机械、重型机械以及诸如农矿产品、纺织服装、皮革等。据统计,2008中韩贸易中,韩国对中国出口电子产品142.2亿美元,中国对韩国出口电子产品仅86.9亿美元。正是由于双方这种产业结构的差异带来了贸易结构的不合理。
2WTO贸易便利化规则对中韩贸易的影响
①促进中韩贸易的发展。我国贸易便利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简化了贸易程序,减少了贸易往来中的纠纷,为我国赢得了许多商业机会。韩国是中国第六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则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之间强烈的贸易往来需求为两国的贸易往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但是,由于中韩两国贸易政策和经济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两国的贸易在近年来出现了较大的波动性。贸易便利化进程的推进,可以贸易往来中降低税务执行费用、服务费用、处理程序的时间成本、商业机会成本等各项交易成本,为韩国在中国的投资以及出口,关税等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并可降低贸易成本,提高效率。
②促进中韩贸易结构改善。贸易便利化下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则、新标准,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的产业结构,面对便利化的国际市场贸易环境,必须对产业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新规则、新标准制定新的企业战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我国经济才可能获得相应的发展。目前韩国企业对华投资目的正在并且已经发生了相应的转变,投资领域不断拓宽,以内销为目的的服装加工业投资比重也在增加,中间产品也已成为中国对韩出口的主体。2008年中国对韩国出口的产品中中间产品位居第一位,占57.4%,增长2.4%,根据统计,我国从韩国进口的产品中中间产品由占2005年对韩进口产品的82%降到2008年的71.1%,同比下降了10.9%。可见,贸易便利化的实施对中韩贸易结构的改善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3贸易便利化条件下优化中韩贸易的对策
①改善双方贸易结构。要优化双方贸易结构,首先要拓宽贸易范围,实现出口商品的多元化。对中国而言,要注重加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对韩国的出口,二是要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打破“中国制造”的廉价印象,实现以质取胜,在复杂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乃至扩大市场份额。②扩大双方相互间的直接投资。由于国际贸易环境的恶化,相对于2007年,2008、2009年韩国对华投资件数、规模和比重都有所下降。2008年韩国对华投资项目个数下降19.01%,实际投资下降7.89%,致使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收到了较大的影响,在2009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环境下,我国国应该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韩资根据产业结构和地区发展的需要,到东北地区、西北地区投资,加快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升级,中国有实力的企业也要响应党的号召,全力实施“走出去”的策略,走到海外建厂,促进中韩贸易均衡发展。
③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对于中国这样的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强大比较优势的国家而言,要对参与国际分工做出战略上的调整,积极准备产业升级,大力提高科研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与交流,致力于开展利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葛晶.中韩贸易中的互补与竞争[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6).
[2]赵云龙.中韩贸易发展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7.
论文摘要: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越来越大的份额,如何提高我国服务贸易水平,促进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做为同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韩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一、中韩服务贸易的现状
1 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中国服务贸易近年快速发展,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91.9亿美元,进口额达100亿美元。中国的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到2005年增长了35.5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是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的两倍。但中国的服务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虽然近10多年来发展速度增快,但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2 韩国服务贸易现状
韩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世界服业经济升温的影响。在服务贸易方面,韩国发展速度很快,1993-2005年间,韩国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为超过10%,高于货物贸易8.42%的增长速度。2006年韩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225.1亿美元,其中,进口518.7亿美元,出口706.4亿美元,逆差187.6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4.9%,20.2%和37.4%。
二、中韩两国服务贸易比较
1993-1999年,韩国服务贸易总额略高于中国,但相差不多。1999年以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总额超过韩国,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是韩国的1.54倍。1993-2005年中韩两国在服务贸易上均表现为逆差,但可以看出韩国的贸易逆差远小于中国。1993年韩国服务贸易逆差是中国的3.9倍,而到了2003年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却是韩国的1.11倍,2005年韩国逆差明显加大,为中国逆差的1.53倍。1993-2005年中韩两国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表现为韩国高于中国。1993年韩国为14.08%,中国为10.33%到了2005年韩国为18.6%,中国为11.7%。
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的速度快于韩国,所以中国在服务贸易总量上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中国要想在未来的世界贸易中取得突破,必须加快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升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发展地位,提高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
三、影响比较优势的因素
目前关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的理论分析较为零散。概括起来,这些因素有政府的管理体制即制度安排;自然资源、文化传统;公司策略与服务基础设施等。
1 政府管理体制
韩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从韩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韩国政府的扶持政策是成功的。韩国的服务贸易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在于政府制定了积极的服务业政策和规划。
在中国,尽管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但中国特色的体制性困境,仍严重制约中国服务业发展。当前中国服务业的问题在于政府监管过多,并且没有独立统一的管理机构。由于管理机构过多,手续办起来也太麻烦,盖章太多,程序太复杂。这种没有独立统一管理的机制,造成了我国服务领域的管理混乱、不利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通过借鉴韩国的经验能对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有所启发。
2 健全法律法规
韩国服务贸易领域,金融服务,国际租赁业务,个人休闲文化服务及信息通信是其主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些领域韩国都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调整。韩国政府1999年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提出振兴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为适应数字化信息时代的发展需要,近些年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等原法进行修订,被废止或修改程度达70%左右;为保护主要IT基础设施,使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免于网络攻击,10个政府部门的96项设施被确定为核心战略IT基础设施,范围涵盖了金融、通讯、交通、能源及社会保障等部门。
而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近些年,在政府的推动下,出台了《著作权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由于中国建立现代版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还不丰富,现行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飞速发展的社会各项事业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各种侵权盗版活动普遍存在,严重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更为严重的是将会阻碍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3 人才的培养
为了满足服务业专门人才的需求。韩国决定自2000年至2005年共投入2000多亿韩元,抓紧培养复合型人才。重点抓好电影、卡通等产业的高级人才培养。同时,加强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扩大文化产业与纯艺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构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
4 加大资金投入
目前韩国在加大对服务业研究投入的力度,对服务部门的研发支出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超过10%。我国服务业由于长期得不到重视,相关投入较低。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因此,资金支持能为服务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奠定基础,增强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近三十年来,国内学界研究金丽关系的论著逐渐增多,主要围绕着关系史的梳理、重点事件的考述等展开,研究领域逐渐拓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对高丽遣使金朝问题的深入研究,对韩国文献资料的挖掘不够深入、运用不够充分等。本文综述学界近三十年来相关研究成果,企望对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有所帮助。
关键词 :近三十年;高丽;金朝;遣使
中图分类号:K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3-0004-04
高丽遣使金朝的研究是金丽关系史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然而,学界对金丽关系的研究尚属薄弱,对金丽宗藩关系下的遣使问题,学界关注不够。有鉴于此,本文以国内学界的研究为主,试对近三十年来高丽遣使金朝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概述,既是求教于方家,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领域的研究动态,以期唤起学界对该课题的重视。鉴于笔者个人学识和收集资料的局限,难免有所遗漏,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金丽关系研究总论
国内金丽关系的研究,大多散见于中朝(韩)关系研究的相关著作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关系史的梳理上,间或涉及贸易、外交制度、礼仪的探讨。
20世纪80年代,黄宽重《高丽与金、宋关系》[1]一文,是较早专门论述高丽与金关系的文章。该文运用丰富详实的史料,对高丽与金的关系做了爬梳整理,对金丽关系的研究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另外,黄宽重《高丽与金宋关系年表》[2]广泛搜集史料,把高丽与金关系按年月日顺序做了整理,将金宋关系与金丽关系对照,便于结合相关背景全面分析金丽关系的变化,是金丽关系年表的初步展现。王崇时的《十至十二世纪初女真与高丽的关系》[3],则对金建国前女真与高丽的关系做了系统全面的梳理。
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界涌现出一批致力于研究中朝(韩)关系的优秀学者,在中朝(韩)关系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涉及金丽关系研究的有杨昭全、韩俊光的《中朝关系简史》[4],其中第六章为“辽、金与高丽之关系”,从政治、经济、文化等角度对金丽关系进行了梳理,对金丽间遣使次数做了初步统计。另外,本书还对金与高丽的官方贸易往来,即所谓贡赐贸易做了简单介绍。刘永智的《中朝关系史研究》[5],第六编第六节“金代与高丽争夺大同江以北的领土”,主要考述了金与高丽的九城、保州等领土之争。
这一时期,主要运用《高丽史》与《金史》对不同时期金丽关系进行梳理的还有杨通方的《五代至蒙元时期中国与高丽的关系》[6],何适之《论十二世纪初金与高丽的外交》[7],《中朝关系通史》编写组编著的《中朝关系通史》[8],蒋非非、王小甫《中韩关系史(古代卷)》[9]等,这些论著大多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基本关系史实进行梳理论述,故多有重复。此外,还有朴真奭等编著的《朝鲜简史》[10],陈尚胜的《中韩交流三千年》[11],这些著作由于体例限制,对金与高丽关系的介绍都非常简略。
进入21世纪,随着中朝(韩)关系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相关研究成果日益增多,金丽关系的研究也有所发展。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魏志江的《中韩关系史研究》[12]一书,上编“辽金帝国与高丽之关系”其中第四至八章按照时间顺序,对金丽关系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对金与高丽的和战、保州问题的交涉、双方朝贡关系的确立、金丽间经济文化的交流诸问题进行了论述,为我们清晰地梳理出金丽关系的发展脉络。杨军的《东亚封贡体系确立的时间》[13],从东亚封贡体系的角度,对金丽外交使节往来的制度化特征进行了初步研究,对金丽使节往来进行了量化的分析。杨教授指出,辽金与高丽已经确立起封贡体系内的册封朝贡关系,标志着东亚封贡体系的确立。这一全新的观点,为金丽关系、东亚朝贡体系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付百臣的《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14],以中朝宗藩关系研究为基础,论述了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的确立、发展、完善和瓦解的历史过程,作者力图总结出中朝朝贡制度的特征与规律,并阐述其在东亚国际关系中的影响,该书可谓中朝朝贡关系研究的补缺之作。其中涉及金丽关系的方面,作者从高丽对金朝朝贡、金朝对高丽遣使两个方面,详细梳理了金丽朝贡关系的史实,列出了《保州问题解决后高丽向金朝朝贡活动一览表》以及《金朝遣使高丽一览表》等。另外,还有孟古托力的文章《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15],也有涉及金丽之间外交往来、使节礼仪等具体问题。
这一时期还有一个特点,开始有学者对金丽关系之间一些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取得的成果是可喜可贺的。魏志江的专文《辽金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16],将辽金与高丽的经济交流形式分为:朝贡贸易、使臣夹带贸易、榷场贸易和密贸易四种。本文虽主要侧重辽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作者指出,由于金丽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史料匮乏,故依据高丽对金朝贡“一依事辽旧制”而加以推断,得出金丽间经济文化交流当不会逊色于辽与高丽的规模的结论。周峰的《论金世宗时期的金丽关系》[17],以金世宗时期的金丽关系为研究对象,考述了金世宗对郑仲夫之乱、赵位宠之乱的对策等问题,指出金世宗始终在维持金丽宗藩关系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干涉高丽内政。赵永春,玄花的《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18]一文,针对辽金与高丽间的“保州”交涉这一重大问题,对史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述,并从“保州”交涉这一问题上总结出辽金对高丽“仁者”“友善”,高丽对辽金则“智者”“事大”的不同的外交政策。孙建权的《金丽交聘路线考》[19],是针对金丽交聘路线考查的专文,作者利用金、高丽、宋三方史料来推断高丽与金的交聘路线,主要考述了由高丽开京至金中都这一条金丽交聘的主要路线,同时兼及金初由高丽开京至金上京,金末由高丽开京至南京开封府等两条路线的叙述。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国内高校硕博选题开始关注金丽关系研究,如朱晓乐的《高丽与我国辽金王朝外交关系略论》[20],将辽金时期的高丽外交与东亚局势结合起来,进行了细致分析。玄花的《金丽外交制度初探》[21],从金丽外交制度的研究入手,对金丽外交制度的形成、外交制度的内容、外交使节的使命及派遣,以及金丽间外交的礼仪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吕士平的《金丽使节贸易研究》[22],将金丽使节贸易划分为萌芽、发展、繁荣三个阶段,指出金丽间贸易类型为贡赐贸易、私觌贸易、自由贸易和走私贸易,对金丽之间的贸易进行了深入研究。延边大学博士林国亮的《高丽与宋辽金关系比较研究——以政治外交为中心》[23]一文,将丽金封贡关系分为发展、成熟、终结三个时期,按照分期梳理了丽金封贡关系,并对丽宋、丽辽与丽金的外交关系做了多方面比较,通过比较,作者指出丽金对封贡关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已有明确规定,这种制度化的封贡关系是对前代封贡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除此之外,还有麻铃的《辽、金与高丽的战争》[24],曹中屏的《高丽发动争夺曷懒甸的战争与丽金关系》[25],孙希国、宋俊成的《试论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之间的战争》[26]、《金与王氏高丽的贡赐贸易》[27],黄纯艳的《宋代朝贡体系研究》[28]等论著在不同程度上论及金丽关系。
总的来说,金丽关系的研究虽然受史料缺乏的限制而无法深入,但近些年,学者们通过广泛搜集中外文献和碑刻资料,逐步将金丽关系的研究推向完善。
二、高丽遣使金朝研究
关于朝贡关系,韩国学者全海宗在《韩中朝贡关系概观》[29]中将朝贡关系划分为典型朝贡关系和准朝贡关系两种类型,高丽对金朝朝贡属于典型朝贡关系。张博泉先生在《金史简编》[30]里也指出历史上有两种性质的藩属国,一是属于中国国内的藩属,即地方民族政权;一种是中国国外的藩属,但是在政治上同中国王朝有一定的君臣关系,高丽就属于后一种。高丽遣使金朝是其维系与金朝宗藩关系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现在的金丽关系研究中,这一方面的研究尚且薄弱。下面按几个重要问题进行综述。
(一)金丽朝贡关系的确立时间
高丽与金朝的朝贡关系何时确立,由于以不同的标准作为朝贡关系确立的标志,故学界存在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丽仁宗四年四月。此种观点以高丽仁宗四年(1126),高丽遣郑应文、李侯入金上表称臣为金丽朝贡关系的开始。这是学界的普遍观点,通史著作和大部分学者都持此说。如陈尚胜、孟古托力、杨昭全、周峰、麻铃、付百臣、汪高鑫、张维华、曹中屏、玄花、黄纯艳等。
2.高丽仁宗七年十一月。此种观点以高丽仁宗七年(1129),高丽遣卢令琚、洪若伊入金进纳誓表作为金李朝贡关系的真正开端。
杨昭全、韩俊光[31]指出,1129年高丽遣使入金进誓表之后,双方关系转为君臣之间的朝贡关系。此后高丽经常以贺正、贺节、进方物、贺登极以及告奏、告哀、吊唁等名义使金,金则经常以册封、贺生辰、横宣、告哀、吊唁等名义使高丽。蒋非非、王小甫[32]认为,虽然1126年高丽已向金朝称臣,但迟迟未上誓书,也没有行金朝年号,直到1129年进誓表,才标志着高丽正式成为金的属国。魏志江[33]进一步指出,在金人看来,进纳誓表是其行使对高丽宗主权以及由此确立金丽以贡关系为主要形式的宗藩关系的凭证。朱晓乐[34]、林国亮[35]持同样观点。同样,吕士平[36]认为,高丽1126年上表称臣,与金朝君臣关系虽已“既成事实”,然而朝贡关系只是初步确立,直到1129年高丽进纳誓表,金丽外交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3.高丽仁宗二十年七月。此种观点认为直到高丽仁宗二十年(1142),金正式册封高丽王,以及高丽正式使用金朝皇统年号,金丽朝贡关系才算正式确立。
黄宽重[37]指出,即便是1129年高丽向金进誓表,实际上高丽并未诚心事金,在其国内民间的资料中,仍有并记宋金年号的,甚至有只记宋年号不载金年号的现象。作者认为,直到1141年,宋向金称臣纳贡,金的东亚盟主的地位亦定,高丽于1141年4月,遣使至金贺上尊号,1142年,金正式册封高丽王,高丽正式奉行金皇统年号,高丽与金的封贡关系才正式确立。何适之[38]同样认为,在1136年,金熙宗“颁历于高丽”之后,高丽于1142年7月始行金皇统年号,才标志着以高丽对金朝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金丽宗藩关系全面确立。
(二)高丽遣使金朝的次数
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的次数问题,学者们因掌握的史料、视角和统计方法的不同,也存在不同的统计结果。
杨昭全、韩俊光[39]统计了1115-1234年高丽遣使金朝一共174次。陈尚胜[40]、汪高鑫[41]皆采纳。对此,孟古托力[42]指出,杨昭全所统计的174次是不准确的,并根据《金史·交聘表》粗略统计为272次,同时指出仍然存在大量遗漏,应远不止此数。
另外,杨军在其专著《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43]中统计了1115-1214年高丽一共遣使金朝350次,平均每年3.5次。林国亮[44]统计了1127- 1212年为359次,平均每年4.16次。玄花[45]则统计了1142-1213年共197次。
(三)高丽遣使金朝的特点
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的特点,限于史籍记载的缺乏,目前学界尚未有对这一问题专门研究的文章,只散见于中朝关系研究的论著中,下面介绍几种代表性的论著。
孟古托力在《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46]一文中指出,高丽作为金朝的藩属国,依据传统承担一些义务,其中,按特定礼仪定期朝贡、国王接受册封、使用金朝正朔等尤为重要。高丽常将多种使团同时派往金朝,这些使团各有专项任务和名称,不能混淆,不可兼代,但可搭伴而行,同时被接见。正常情况下,高丽使节的专一性很严格。同时,作者对高丽使臣出使金朝的过程,如时间、贡道、贡品等做了简单叙述,遗憾的是没有进一步展开研究。至于高丽对金朝的遣使臣服,作者强调,高丽不仅仅是慑服金朝的军事威力,而且也信服、崇拜金朝文化的发展和成就,所以高丽藩属于金朝,进入以金为首的天朝体系,不断遣使赴金。朱晓乐[47]在其硕士论文中采纳此种观点。最后,作者强调,对于金丽使节的研究,应该将《金史·交聘表》与《高丽史》关于使节的记载互补。
杨军在《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48]一文中将金丽之间使臣往来分为两类:一种是常规性的遣使,即高丽每年按惯例遣使4次,贺正旦、贺生辰、进奉使、谢生日使,同时指出,自大定以后,此种出使已经制度化。双方间常规遣使的比例多为高丽4、金朝1,或高丽5、金朝2。一种是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遣使,如对国丧的遣使,高丽要派出奉慰使、祭奠使,金朝则派出敕祭使、慰问使、起复或册封,同时高丽针对金朝的遣使需要逐一派出回谢使臣。因此,杨教授指出,金与高丽之间不仅保持着稳定的朝贡关系,而且,双方朝贡关系已经呈现出制度化的特点。
朴云龙的《高丽与宋朝交聘问题探讨》[49]一文,对高丽遣往宋朝的使节的选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总结,对分析高丽遣往金朝使臣问题具有借鉴意义。玄花的硕士论文[50],运用前辈学者所使用的常使与泛使的概念,对金丽使节及其专任使命做出了分析。作者列出了高丽常使和泛使的类型,在高丽使臣的选任问题上,作者借鉴发展了朴云龙的观点,认为高丽使臣的选派和金朝使节的选派一样,无专任使节之官,皆临时委任,且高丽多选能文知礼的人充当使节。作者指出,从使节个人角度而言,其与统治中心的关系越近,越易被派遣出使。遣使特点方面,作者认为双方遣使已经制度化,有一系列象征金丽君臣关系的使节,且这些使节的派遣存在制度性的对应关系,高丽必须回应金国的使节。另外,该文还对金朝接见高丽使的礼仪做了介绍。
付百臣在《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一文中指出,高丽与金朝除保州投入人口问题外,并无太大矛盾,双方礼尚往来朝贡表明了宗藩关系的象征意义。作者论及,由于金朝对高丽朝贡的钥匙是求名不求利,在这种情况下,高丽大臣争当朝贡使,遗憾的是,作者并未对使臣的特点与选任等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另外,林国亮的博士论文[51],将高丽对金遣使与高丽对宋、对辽遣使做了比较研究,其中涉及遣使的频率、使节的品阶地位等问题。黄纯艳在《宋代朝贡体系研究》一书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高丽与金朝朝贡关系的建立、高丽与金朝的使节交聘、受册封与行年号、朝贡礼仪及文书格式等几个问题做了叙述,是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研究的最新成果。
综上所述,由于学者们的辛勤笔耕,近年来国内金丽关系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许多文章视角新颖,论述缜密,极具启发性,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内学界对高丽遣使金朝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一方面多散见于中朝(韩)关系史研究的著述中,只是在梳理史实时附带提及;一方面仅仅关注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问题,缺乏系统性的分析与研究,故学界对于高丽遣使金朝的研究还比较分散,未能做到系统而深入。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学界对韩国方面的资料的挖掘还不够深入,或者说还没有充分利用所掌握的韩国资料,对史料的运用仍停留在《金史》《高丽史》《高丽史节要》,对韩国碑刻墓志资料的运用不够。笔者相信,随着资料的不断发掘以及学者的不懈努力,今后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中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37〕黄宽重.高丽与宋、金的关系[J].韩国学报,1985(5):155-179,162-164.
〔2〕黄宽重.高丽与金宋关系年表[A].南宋史研究集[C].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389-410.
〔3〕王崇时.十至十二世纪初女真与高丽的关系[J].北方文物,1986(3):49-60.
〔4〕〔31〕〔39〕杨昭全,韩俊光.中朝关系简史[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92.176~185,179,180.
〔5〕刘永智.中朝关系史研究[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247-250.
〔6〕杨通方.五代至蒙元时期中国与高丽的关系[C].韩国学论文集,1994(2):15~44.
〔7〕〔38〕何适之.论十二世纪初金与高丽的外交[J].江海学刊,1994(4):118~125.
〔8〕中朝关系通史编写组.中朝关系通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164-178.
〔9〕〔32〕蒋非非,王小甫.中韩关系史(古代卷)[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179~207.
〔10〕朴真奭.朝鲜简史[M].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1998.
〔11〕〔40〕陈尚胜.中韩交流三千年[M].北京:中华书局,1997.28.
〔12〕〔33〕魏志江.中韩关系史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57-134.
〔13〕杨军.东亚封贡体系确立的时间[J].贵州社会科学,2008(5):117~124.
〔14〕付百臣.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
〔15〕孟古托力.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J].满语研究,2000(1):64~76.
〔16〕魏志江.辽金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J].社会科学战线,2000(5):181~188.
〔17〕周峰.论金世宗时期的金丽关系[J].当代韩国,2004(4):30-33.
〔18〕赵永春,玄花.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1):81~97.
〔19〕孙建权.金丽交聘路线考[J].东北史地,2011(6):38~41.
〔20〕〔34〕〔41〕朱晓乐.高丽与我国辽金王朝外交关系略论[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4.
〔21〕〔45〕〔50〕玄花.金丽外交制度初探[D].长春:吉林大学,2007.
〔22〕吕士平.金丽使节贸易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9.
〔23〕〔35〕〔44〕〔51〕林国亮.高丽与宋辽金关系比较研究——以政治外交为中心[D].延吉:延边大学,2012.
〔24〕麻铃.辽、金与高丽的战争[J].东北史地,2004(12):7~9.
〔25〕曹中屏.高丽发动争夺曷懒甸的战争与丽金关系[C].韩国学论文集.2009.62~68.
〔26〕孙希国,宋俊成.试论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之间的战争[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6):8~11.
〔27〕孙希国,宋俊成.金与王氏高丽的贡赐贸易[J].兰台世界,2014(4):12-13.
〔28〕黄纯艳.宋代朝贡体系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29〕全海宗.韩中朝贡关系概观——韩中关系史鸟瞰[A].中韩关系史论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130~163.
〔30〕张博泉.金史简编[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196.
〔36〕吕士平.金丽使节贸易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9.
〔41〕汪高鑫,程仁桃.东亚三国古代关系史[M].北京: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109.
〔42〕〔46〕孟古托力.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J].满语研究,2000(1):72.
〔43〕〔48〕杨军,王秋彬.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60.
第一,近年韩中经贸往来不断加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韩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国,韩国对中国的投资也大幅增长,由于韩中两国在产业结构上的互补性等原因,韩中两国开展自由贸易是现实的发展要求,这就决定了加快两国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第二,本文通过研究韩中两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带来的经济利益,以及随之产生的波及效应,本文认为fta的签订能进一步刺激贸易量的增长,实现自由贸易协定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第三,通过分析韩中两国间目前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方向上存在的分歧,本文认为,如果两国在事前通过共同研究对敏感的硕士论文部分进行充分的讨论,确认彼此的立场而准备解决方案,特别是在实际fta的协商过程中,加强相互协商,往双赢(win一win)的方向推进,这时fta的推进可能性会有提高。
第四,通过分析韩中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对两国具有代表性行业的影响,本文认为制造行业中,韩国的资本集约型部门和中国的劳动集约型部门将进一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而农水产品的开放由于会进一步刺激其对韩国的出口数量,因此成为自由贸易协定中韩方的谈判重点;服务业等部门的开放有利于维护两国各自的比较优势,因此将有可能成为双方商谈成功的有利突破点。
韩中自由贸易的不断加强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建立韩中自由贸易区仍存在一定的障碍,需要双方进一步的努力和商谈。在目前双方的一系列关于韩中自由贸易协定的商讨方案中,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通过有秩序、有选择、有重点的签订相关协议,进一步切实推动韩中两国贸易往来的发展。
首先,以政府政策为导向,推动两国企业经济、技术交流。
建立两国自由贸易区一方面需要政府的力量的主导和推动,从政策上提供导向和保障,另一方面,还需要大企业、跨国公司的参与、推动与合作。产业结构的差异使得贸易结构存在着互补性,两国企业应加强文化等多方面的交流,跨越交流障碍,突破传统观念的制约和束缚,在多元化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中寻求更为基本的共性,,进一步增加相互之间的投资合作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这样不仅可以使双方合作更加深入,也能促进双边贸易的均衡发展,在两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信任和理解,为解决两国的纷争和分歧创造有利的条件。
其次,寻求共同利益平衡点,对敏感问题进行特殊研究和处理。
韩中自由贸易协定的推进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是两国对各自敏感产业和部门的保护。因此,两国在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过程中,可以从减少摩擦的角度出发,在初期阶段首先将敏感产品目录排除在外。但是,随着自由贸易程度的加大,应该逐步减少除外产品数量。具体而言,在协议签署的最初阶段,通过排除敏感产品目录给与对方敏感产业缓冲和调整的时间,然后逐渐阶梯式降低甚至取消关税,调整到双方的利益均衡状态,并减少由此产生的国家支出。这个结构调整的过程中,两国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职业培训,保证社会安定,并制定补偿措施、地域开发措施等系列措施,以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
关于海洋的人文研究中,海洋史方面的研究占据了重要位置,研究成果也最为丰富。海洋史的研究又细分为经济社会史、海洋交通史、海洋科技文化史等方面的研究。国内这方面的研究非常丰富。早在1961年中华书局出版了《中外交通史籍丛刊》,该丛书成为研究亚洲各国史和中外交通史的宝贵史料。在海交史方面,197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创办了《海交史研究》,成为国内该领域唯一的全国性纯学术刊物,发表了大量海交史方面的论文。郑和研究也成为学术热点之一。
对外经贸交流方面,近年来涌现出很多研究成果。如晁中辰对明初封建专制的强化与实行海禁的原因、措施、朝贡贸易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述;①王慕民从区域史的角度出发,对明初海禁政策下浙江与日本、朝鲜等国的交往、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②陈炎对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生、发展及由此对世界文明的贡献展开了充分的研究探讨;③此外部分学者从海外贸易的视角出发,对海禁政策下我国对外贸易的状况进行了综合性的研究论述。④宋正海则从科技文化发展的角度,考察海洋文化。⑤此外作为系列丛书,江西高校出版社自1998年开始至2007年陆续出版了《海洋与中国丛书》,从海洋观、渔业、渔民、信仰、贸易、经济、海港、移民等领域阐述了海洋与中国、世界的关系。日本由于其地理位置的关系,对海洋文化的研究起步较早。在二战前便开始进行朱印船贸易史等方面的研究。①1970年代开始,日本史研究逐步克服国别史的约束,在历史研究中导入对外关系、地域研究、周边海域的视点。②1990年代以来,超越国家范畴的地域史日益受到日本学界的青睐,成为学术研究的主流。“东海海域”乃至包括印度洋在内的亚洲海域整体成为研究对象,③掀起了海域研究的热潮。在海上贸易体系方面,滨下武志的《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④以西方近代化体系的视角考察东亚内部的体系,指出亚洲区域内各地通过朝贡体系建立起了自律性内在联系。之后日本学者提出了“亚洲间贸易圈”概念,⑤强调近代世界体系中亚洲的相对独立性和近代东亚地区网络重构等问题。在东海海域研究中,除了宏观体系研究外,基于区域视角的研究也较为丰富。如松浦章以明清时代的东海海域世界为研究对象,对以中国帆船为媒介的文化交流作了考察论述,指出这种以跨越海洋为条件的文化交流是东亚航海史上的一笔重要财富。⑥此外还有关于朝贡、贸易、倭寇、华侨等方面的研究。⑦日本关于海域交流方面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摆脱了过去传统的以陆路视角研究海域的方法,注重从海域的视角反观各大陆之间的交流,为研究海洋文化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值得借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日本的海域研究还没有完全超越意识领域中的“国家感情”⑧。日本海域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探明日本文化的根源,确立日本国家文化认同。对包括中国、韩国在内的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和比较研究,也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尽管海域研究的视角扩大到整个亚洲海域,其研究依然是以日本为中心展开。通过突出海域交流的重要性,有意识地淡化中国在东海海域的影响力,以便突出日本在东海海域的主导地位。这就无法正确把握以海域为中心的东海海域文化交流的历史。韩国在历史上与中国有着相似的遭遇,经历了从海上贸易强国到闭关锁国、空岛再到海洋开发的历程。从1990年代开始,韩国学界关注海洋史的研究。其出发点包含着将闭塞、消极的韩国史认识转换为开放、进取的韩国史认识的目的。⑨因此韩国海洋史研究主要着眼于韩国国内,以国别史的形式进行。海洋史研究批评过去以陆地史观观察社会的片面性,强调海洋的重要性,以海洋的视角重新认识韩国史。代表性的著作有尹明哲《韩国海洋史》、姜凤龙《刻在海里的韩国史》等。瑏瑠在海上贸易方面,曾经主导东亚海上贸易的新罗时期商人张保皋的事迹成为研究的中心,进行多次中韩国际学术会议,并出版有科普、学术等方面的多部著作。瑏瑡此外,宋与高丽的贸易及商人的性格问题、海上交通航线、漂流方面的研究也较为活跃。①韩国海洋史方面的研究成果并不是很多。从研究的内容来看,主要侧重于重新探讨与海洋有关的历史事件、贸易活动、英雄人物,重塑与海洋有关的事件或人物形象。通过以海洋史为中心的韩国史的重塑,突出韩国在东亚地区的历史地位,以史为鉴,实现海上强国之梦。曾经活跃于东海海域垄断海上贸易的张保皋自然而然成为韩国海洋史研究的重点之一。由于这种定位,导致韩国海洋史研究在强调海洋史的国际性、开放性、外向性,扩大人们对韩国史视野的同时,其研究内容却局限在一国史观的框架内,无法从东海海域的视角反观韩国海洋史。出于对传统一国史观的反思,中日韩三国海洋史研究导入海洋的视角,在扩大研究范围的同时,试图突破一国史观的界限,重新认识历史。亚洲贸易圈等基于海洋视角的理论,扩大了人们观察历史的视野,有助于我们摆脱西方史观的约束,重新认识亚洲历史。从海洋反观东亚历史的视角,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深化。然而,海洋史研究还未能摆脱一国史观的影响,“国家感情”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海洋史研究。
二、海洋文化研究动向
中国通行的海洋文化的定义:海洋文化,是有关海洋的文化,是人类缘于海洋而生成的精神的、行为的、社会的和物质的文明化生活内涵。海洋文化的本质,是人类与海洋的互动关系及其产物。②韩国学者则从空间概念出发提出了更加细化的海洋?岛屿文化概念。指出海洋文化是关注海的空间性的概念,岛屿文化是关注岛或岛的空间性的概念,另外还有海陆相交的滨海地区的沿岸文化。这些概念都是与海有关的文化,在空间上又有所不同,可根据议论的具体对象,使用不同的概念。③日本学者则指出东海海域内各地居民拥有共同的东海基层文化,提出东亚地中海海域文化的概念。④各地学者所给出的定义和概念出发点不同,但都是围绕着海洋与人的生活展开的。海洋文化是人类在适应海洋环境过程中生成的文化。包括人与物的往来、渔业文化、海洋信仰、价值观等多方面内容。海洋文化的研究不仅需要宏观领域海洋史方面的研究,还需要海洋人类学、水中考古、生态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国内关于海洋文化的研究主要是从文化交流和民间信仰、民俗角度进行的。海上文化交流方面的论著主要以论文集的形式出版。曲金良主编的《中国海洋文化研究》系列丛书目前已出版6卷,从东北亚海上交流的角度探讨中国海洋文化;关注地区海洋文化研究的有《福建海洋文化研究》、《舟山群岛海洋文化论》等;⑤中韩海上交流方面,浙江大学韩国研究所出版了一系列的专著与论文集。⑥在海洋文化研究中,民俗、民间信仰研究占据了重要的一席之地,出版有众多研究成果。如《中国民间海洋信仰与祭海文化研究》①涉及地域与海神崇拜、妈祖信仰与流传、祭海习俗、仪式与传统、祭海文化资源、多元性与综合利用等多方面内容。区域性民俗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出版有反映东海、山东、浙江等地海洋民俗的研究成果,有助于理解各地海洋民俗文化。②海洋信仰方面,以妈祖信仰为中心,发表有大量的前期研究成果。此外也有部分零星的关于东亚海神比较、地方海洋民间信仰方面的研究。③日本作为一个海岛国家,海洋文化是日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海洋考察日本文化成为文化研究的热点之一。《从海上看到的日本文化》、《海与列岛文化》等研究关注海与日本文化的密切关系,从海洋的角度解析日本文化。④在日本海洋文化的研究中更侧重的是作为海洋文化主体的海民及海洋生活本身。家族与亲族组织、社会结构、民间信仰等人类学研究方法同样在渔村田野调查中得到重视和应用。此外,考察渔民社会性格及文化的海洋人类学自1970年代以来得到了普及。⑤海洋文化研究主要集中在渔业技术、信仰传承、渔民三个领域,内容细分为鱼类分布、渔捞组织、渔业权、渔村、渔民信仰、渔业打捞方法、渔具、渔村民俗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研究成果也非常丰富。⑥韩国海洋文化研究中较为活跃的是以岛屿为中心的研究。研究内容集中在民俗文化、信仰、文化生态、渔业等方面。韩国海洋民俗研究的主要对象是韩国渔村,在对渔村进行民俗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民俗学方面的论述。⑦个案研究以民俗信仰为中心展开,研究内容主要关注作为共同体信仰的民间信仰形态、作用等问题。⑧木浦大学岛屿文化研究院从2001年起出版岛屿海洋学术丛书,到2012年底已出版25部专著,内容涵盖了渔捞、民俗、海洋史等方方面面,成为最具代表性的韩国海洋文化方面的研究成果。⑨韩国代表性的海洋文化方面学术杂志有济州岛大学的《耽罗文化》和木浦大学的《岛屿文化》。中日韩三国以民俗、民间信仰为中心的海洋文化研究,通过实地田野调查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在传统的渔业生产、生活方式及渔村日益消失的情况下,有必要进一步进行抢救性的调查研究。在海洋文化的比较研究中,日韩两国由于地理位置相近,建交较早,早在1970年代开始进行学术交流与调查比较研究。日韩比较研究主要考察民俗与信仰的相似之处。渔捞民俗方面的研究主要以渔捞信仰为中心展开,包括船神信仰、海岛堂祭等方面的内容。瑏瑠此外韩国西南海域、济州岛与日本冲绳地区文化方面的相似性受到学界重视,成为比较研究的热点之一,出版有众多的研究成果。①中日、中韩比较研究主要是以观音信仰、妈祖信仰为中心展开,探讨海神信仰在东海海域的交流与传播问题。②在中日、中韩比较研究中,日韩学界往往以舟山作为研究的切入点。舟山作为东海文化交流的中心,成为中日韩学者开展共同调查研究、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典型研究对象。③对舟山地区的关注,反映出其在东亚海洋文化交流与传播中的重要地位。舟山的重要性体现在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与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它是中国大陆先进文化与东海海洋文化接触与交流的中间节点。随着比较研究的深入,日本学界提出了东海海洋文化圈等理念,④成为推进中日韩三国共同合作研究的新的视角。如日本庆应义塾大学组织“东方地中海基层文化研究”(2011-2012年)项目,组成由中日韩三国学者构成的共同研究队伍,对中国泉州—厦门—台海地区、日本冲绳—九州地区、韩国全罗道—济州岛地区的民俗与信仰进行人类学、民俗学方面的比较研究。在探讨东海海域相通的基层文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三、东海海洋文化的再认识
随着中日韩三国东海海域研究与交流的深入开展,区域研究与比较研究的理念成为学界的共识。东海海域研究视角也从传统的由大陆观察海洋的视角,转向立足于东海海域,从海域反观沿岸国家与地区的文化交流的视角。研究视角的转换,需要对东海海域的定位、交流主体、文化传播与共有等方面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以便能够较为客观地看待东海海洋文化。第一,东海海域的定位问题。在封建王朝时期,从各中央王朝的角度考虑,东海海域是一个边缘地带,中央权力对东海海域往往鞭长莫及,权力无法到达海域的岛屿部。于是从山东半岛南下到朝鲜半岛、济州岛、日本群岛、冲绳群岛、台湾岛,再到浙江省的东海海域的岛屿部形成了所谓“倭寇的世界”⑤。各王朝中央政治支配权力的薄弱与海路交往,使东海海域形成了以海洋链接起来的相互关联的整体世界。但是近代民族国家的建构,阻碍了海域世界的交流。民族国家政治权利渗透到东海各岛屿,民族国家意识得到增强,国民文化逐步取代了传统地域文化的主导位置。东海海域相互关联的整体世界随着中央权力的加强而被分割隶属于各个民族国家范畴之内。第二,交流主体问题。海域交流的主体是包括海商、无国界边民在内的生活在海域里的海洋居民。除了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之外,应重视这些处在社会基层的民众的社会史,全面理解东海海域的文化交流与文化资源。以明代东海海域的交流情况来看,明朝在东亚社会占据绝对的优势和中心地位。然而海禁政策的实施导致海域交流的边缘化。正常的贸易关系受到明朝中央政权的打压,转向走私贸易。走私贸易在各地地方势力的保护下得到了繁荣发展。来自中国、琉球、日本、朝鲜、葡萄牙、荷兰等地的边民活跃在东海海域,成为海域文化交流的主体。第三,文化的传播与交流。海域世界通过大海将各地联系在一起,形成密集的交通网络。宽松自由的政治环境,使东海海域各个岛屿在文化传承上具有相对的自律性。丰富的外来文化随着海路交通网络持续流入,并与当地文化交融,形成了既有共性又富有自身特色的海洋文化。东海海域居民共有着关于海的基本知识(如海流、季风、鱼群走向等),①在民间信仰、海上共同作业、劳动分工、生活习俗等生活方式方面具有诸多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除了以海为生的生态知识之外,多元文化的交融与传承起到了积极作用。来自各地、操持着不同语言的海域民众是通过海域世界共有的文化背景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这一点对海洋文化研究,促进当代东亚地区海域交流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在传统东海海域世界,中国大陆的先进文化不断通过海路传播到东海海域世界,在与海域世界原有文化的交融过程中,形成了地域特色浓厚的海洋文化。
四、海洋文化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