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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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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自查自纠报告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1篇

根据《关于开展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大排查、大攻坚”的通知》(教助〔2020〕7号)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校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扎实开展了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活动。现对全面排查工作总结回顾:

一、自查自纠工作部署情况

1、成立了工作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工作合力。

为全面排查

2016年至2020年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此次工作落实落细,学校成立了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和校长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了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工作进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组员:

xxx、xxx、xxx、各班主任。

2、统一谋划,各部门联动,有步骤开展。

校长作为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谋划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确定进度安排,统筹调配工作力量,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稳步落实。

(1)宣传教育扶贫政策。

我校采用扶贫资助工作小组会议、主题班会,宣传栏,

电子屏幕、家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扶贫政策,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的认知度,激发教师的仁爱之心,推动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担当,激发学生励志图强的理想信念。

(2)开展走访慰问工作。

教育资助工作小组成员利用“五一”假期,深入建档立卡户和送教上门学生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的实际困难,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关爱,激励学生自强自立,并宣传扶贫扶志思想,引导家长担负起孩子的教育责任。同时告知家长2020年春季扶贫资助工作的落实情况,将扶贫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3)自查自纠政策的落实情况。

5月10前,教育扶贫资助主体责任人完成对2016年春季以来9个学期的教育扶贫资助工作资料的整理,系统排查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申请评审认定过程的规范性、资助的人数金额以及发放的形式、受助困难学生的类型、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的落实,通过大排查,建立每个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台账,完成自查自纠记录表的填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月20日前,在自查自纠总结反馈基础上,完成报告的撰写。

二、2020年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

2020年春季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开展,我校按照上级布置,

及时在省建档立卡系统录入学生学籍信息,比对系统确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并与当地扶贫部门核实建档立卡学生信息,确定建档立卡学生xx人。经公示,于4月28日通过农商行打卡完成足额发放,发放金额为xxx元。并于5月1日收讫《致建档立卡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回执。

三、2016—2019年学生资助开展情况

1、政策宣传开展情况

每一学期学校都采用了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学生和家长认真宣传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的变动,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将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告知家长。

2、资助政策执行情况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文件的规定,在相应的时间节点内落实了资助政策,及时足额合规发放了资助资金。

3、评审程序、公示等工作排查情况

我校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摸排、申报、评审、公示、上报的流程,逐步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审认定工作,确保流程规范。

4、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落实情况

我校依托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的摸排,和与当地扶贫部门的对接,核定建档立卡学生数,做到了建档立卡学生统计无遗漏,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

5、资助资金管理情况

经教体局和财政局审批的学生资助资金,学校财务严格按政策执行,管理规范,发放及时。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涉农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央、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20*年度和2008年度农业部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资金”和扶贫部门“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二)20*年度和2008年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和能繁母猪补贴的发放情况。

(三)20*年度和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底一8月上旬)

1.由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根据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

2.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数量、培训人数、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是有无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甚至贪污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三项补贴”的发放情况,重点为是否按照规定兑付给农民群众,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涉农补贴的行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数量、就医农民享受补贴的情况,重点是乡镇以下定点医疗单位药品入口关、参保农民就医补贴兑现及有无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等。

3.各乡镇、华侨农场管理区、涉农部门于8月18日前向县政府纠风办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后)。

(二)抽查汇总阶段(8月上旬一8月中旬)

清理工作期间,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相关单位情况反映和有关群众举报,对部分乡镇、行业、部门涉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专项检查工作在县纠风办统一领导下进行。为使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纠风办牵头,农业、扶贫、卫生、畜牧、物价、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海荣,副组长:陈健,成员:钱伟、赵学富、朱虹昆、罗小平、周洪生、刘茜、崔勇、王惠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茜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具体组织协调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每个阶段定期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这次检查的两年度、6大项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渠道多,结构复杂,使用范围广等特点。从来源渠道看,有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有上级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还有有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从分配使用方面看,有直接对农民个人的补贴,也有对农业生产的补助,还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从涉及部门或领域看,有农业、扶贫、畜牧、卫生以及财政等多部门、多领域。因此,在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到情况的复杂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协调,深入细致,全面推进。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一要抓住自查自纠这个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深入调查,督促各乡镇和涉农部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尤其要在对好账目、核准资金环节上做细致的工作。二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将群众反映频繁,问题突出的资金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抽查。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使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县、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把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专项清查工作既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3.坚持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4.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本次专项清查的范围包括全县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包括农办、发改、粮食、商贸、教体、科技、民政、财政、劳动、建设、交通、水电、农业、林业、文广、卫生、计生、环保、供销、国土、人民银行等部门。

(二)内容。本次专项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强农惠农资金清理和检查两个方面内容。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着重检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特别要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检点为:

1.涉农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住房保险保费补贴、早稻订单奖励资金。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重点包括农田水利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改造资金、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

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下山脱贫专项资金)、农民健康体检资金、农村医疗救助资金、领雁工程资金、书香校园资金、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资金、文化大省(农村基层文化)资金。

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供销社扶持资金、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费、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费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今年6月开始至今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成立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阶段(7月上旬-7月31日)。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并视情将自查自纠工作延伸到乡镇(街道)等项目实施单位。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填报。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财政部驻浙专员办及纪委、审计、财政监督、绩效评价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及时通报给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同期开展县级重点检查。

(三)迎接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从8月1日起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市县的重点检查面达到所在片区县(市、区)数的50%以上。省级重点检查工作除省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外,继续采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核查,并对重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从9月1日起,财政部对我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省、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省级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各有关部门于9月5日前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在汇总各有关部门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我县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于9月10日前将我县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为做好本次专项清查工作,县里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做好本部门专项清查的同时,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及时开展县级重点检查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清查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综合协调,相关单位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一是统一领导机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分级负责机制。本次清查工作以专项资金为线索,按照“谁使用谁自查自纠,谁主管谁牵头把关,谁监管谁负责审核,领导小组重点检查、汇总上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做好每一环节的工作。三是??他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予以解决。四是定期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清查情况和相关数据,各个环节都要签字确认,落实责任,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瞒报,确保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在认真组织整改的同时,要加大查办力度,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依纪依规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4篇

一、工作落实

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

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

二、自查结果

扶贫自查自纠报告范文第5篇

    一、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省水利扶贫项目及资金一经省水利厅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要求各县设立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使水利扶贫项目资金做到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

二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在农村安全饮水方面,2016年全市解决贫困人口中存在饮水安全人数6.8061万人,2017年全市解决贫困人口中存在饮水安全人数17.7921万人; 在防洪抗旱减灾方面,近两年实施了涉及十几个贫困乡镇的应急水源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在农田灌溉方面,实施了国家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涉及各县贫困村一百多个;在水保生态建设方面,实施多个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向贫困村倾斜。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是个别基层水利部门违规收取贫困村项目设计费。例如:团风县水利勘测设计室已于2001年被吊销营业执照,仍两次收取贫困村水利项目设计费共计2.7万元,且出具的发票未盖发票专用章。

二是个别贫困县水利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费。例如:红安县水利局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41人共1.96万元、以工会慰问名义发放购物卡80人共8.2万元。

三是个别地方水利扶贫项目落实不力,实施进度缓慢。例如:红安县安全饮水项目落实不力,其中城关镇云台村有3户贫困户靠挑水吃,永佳河镇有11户贫困户靠手压式水井吃水,上新集镇60户未享受安全饮水。

四是个别县将不属于整合范围内的资金纳入整合。例如:英山县将正在施工的水利工程项目资金1671万元纳入统筹整合。

三、整改的措施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由市水利局扶贫领域项目监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市水利扶贫项目统筹规划,建立统一的体制机制,整合资源资金,对水利项目实施情况、扶贫效益等进行全面评估,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措施。

二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督促各县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不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三是坚持突出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已经发现的问题,我局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县(市、区)明确责任领导,限时完成整改,每月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其中,红安县水利局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值班补助及工会购物卡,相关责任人(徐乐平、程时胜、曾光)已由红安县纪委作出处理;针对安全饮水项目存在的问题,红安县水利局成立了10个督导检查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团风县水利勘测设计室已迅速停止了相关业务的开展工作,并已向县纪委作出了情况说明;英山县财政局、水电局对整合的水利项目资金1671万元进行了整改,明确水利项目资金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