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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的《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明确表示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创新活动层出不穷,多方主体共同打造了金融服务生态圈,中小企业成为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受惠主体。在全球化日益加剧的今天,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迎合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实质就是“信息经济+实体经济+金融经济”。在“互联网+”、普惠金融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本质在于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加速信息共享,优化产业链条,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环境下其零距离、低成本、参与的民主性和自由度等特点,决定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
互联网下的供应链金融,是以一种“低成本、便捷性”的信贷模式来实现金融末端的普惠,是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是对传统金融机构借贷作用的有益补充。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具有信息化与虚拟化、高效性与经济性、网络化与一体化等鲜明特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信息化条件下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和最佳推进载体,可以破解我国实体经济与金融经济脱节的难题,特别是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发挥巨大作用,实现产业供应链整体运转效率及竞争力的提高,将成为金融业创新的新蓝海和制高点。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
互联网具有高效、快捷、节约、连接一切的特点,改造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体现了“架构拓展、互联互通、上下一体、风险可控、在线实时、按需融通、资金高效、合作共赢、创新变革”的金融服务新特征。主要有:
(一)平台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不再以银行为主导、摒弃传统的核心巨头企业概念,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是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将每一个企业和客户作为中心、专注中小企业自身交易过程监控的平台化模式。该模式将过去围绕核心大企业的“1+N”模式,拓展为“N+1+N”模式。两边的“N”分别代表供应链上下游各个主体,中间的“1”即为综合平台,其实质是让供应链上的企业集中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商务活动,使之更方便快捷的对接到上下游企业和消费者。
(二)生态圈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更多依赖生态圈的良性循环和共存共赢。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优势主要表现在网络化、精准化、数据化三个方面,以在线互联、风险控制、产融结合的形式,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将打造一个更富有市场力的实体产业链生态环境,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传统电子商务仅通过压缩供应链环节实现交易成本的节约,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四流合一使得平台的盈利方式从撮合交易扩展到提供物流、融资等更深层次服务,通过提升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效率实现了增量的收益。
(三)产业金融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成为目前与产业发展结合最密切的金融形态。在“互联网+”理念下,在线供应链金融不止是线下到线上的延伸,还是一种突破性的转变。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向上游产业延伸与生产系统集成,向下游产业链延伸与仓储物流及终端管理系统集成,充分实践产融结合,使得供应链中各个环节的信息贯穿起来,让供应链金融模式发生颠覆性的变化。通过产融结合,金融机构可以整合供应链中的信息流和资金流,然后充分运用到供应链中,为生产企业、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相对单一,但是实际上在大宗商品领域,如煤炭和农产品这两种不同的产业供应链实际上是很不同的,其对金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四)大数据金融
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共享客户的采购、销售、物流和财务信息,使用云端、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可以对行业特点和用户特征进行全方位的分析,通过数据整合和应用,对用户进行精准定位和主动服务,从而为用户提供量身打造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大数据风控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将融资平台与网上交易、物流等有机结合,可以通过积累用户数据,增强金融风控能力。基于大数据技术,银行可以对供应链基础上的风控模式进行优化,建立起一套更加稳健的风控体系,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和交易安全。
(五)客户体验更好
传统供应链的下真正的借款人在供应链方面没有话语权,在金融上也没有话语权;而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上,上下游是一个平等的地位,客户在网上贷款不需要见银行,只需要根据业务规则发出申请就可以了,完全是可预期,可实时操作,金融与供应链将更加平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办理供应链融资服务,全程无纸化处理,大大提高了融资办理速度,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办理融资服务的体验效果。
三、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已初具成效,但是这一金融模式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种种问题:互联网金融的交易量所占比重较小,还未得到全面普及;当前国内的信用体系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金融市场尚未规范;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各部门普遍缺乏风险意识,风险隐患依旧存在;全国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环境尚未完全建立,使得服务链条延伸受阻。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必须解决信用和风险问题。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开始陆续暴露:有些人带着不良目的恶意诈骗、卷款跑路;也有人由于技术、专业能力和资本的不足,造成经营困难从而卷款跑路。这些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问题。虽然仍有审慎经营、恪尽职守的信誉平台,但是宏观背景和行业变化产生的巨大市场风险,让相对弱小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难以持续抵抗。因此,为促进其健康发展,必须规范其潜在风险。
四、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措施
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突破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在未来经济发展中仍然任重道远。
(一)宏观层面:完善监管、法规、政策支持
1.完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其一,市场准入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批,从企业运营资金、系统安全技术上严格把关。其二,市场运作过程的事中监管: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流动性监管。其三,市场退出的事后监管。最后,组建行业协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自律比政府监管会更为灵活,效果更明显。
2.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互联网环境下供应链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对其组织形式、准入资格、经营模式、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处罚措施等进行规范。加快技术部门规则和国家标准的制定。
3.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对支撑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平台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扶持:此类企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对传统行业的规则和需求有深入了解,但此类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尚不能有效起到支撑产业转型和升级的作用。国家应该积极引导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如减免税收、倡导银行利率市场化等,以此来扶持一些管理规范、发展预期较好的企业,使之能在较短时间内成长为行业内的核心企业。
(二)微观层面
1.商业银行。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型业务,银行现有管理方式实现变革与创新,打破原有信贷业务的风控运营模式和制度限制,积极建立互联网模式下新的交易监控和风险管理体系。
2.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应做好信息技术支持平台的升级工作,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紧跟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实时处理效率,使供应链金融发挥出最大效益。加大投入自主研发互联网系统,完善企业本身的风控管理体系、技术安全体系。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自身的投资行为;通过建立一批经验丰富的专家管理团队,可以有效地规范操作流程与加强风险管控,使供应链金融服务更安全、可靠。
3.一定要重视大数据,但不可只凭大数据。电商平台所掌握的大数据确实可以控制一定的风险,但并不意味着风险完全可控。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基础数据的取得,十分不易。真实的交易额、吞吐量、货运量、仓储设施、投资额、销售额都可能有水分,因此在办理供应链融资线上化业务时,仍需要通过对增值税发票的核查,物流运转过程中的核库、应收账款的买方确认等手段,来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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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paper studies the correlation of supply chain finance,and defines the basic concept and financing function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through the collation of literature. It analyzes the elements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and its core competitiveness, and discusse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development model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Under the premise of innovation driven and industrial upgrading,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prospect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based on Internet.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发展历程;融资模式;展望
Key words: supply chain finance;development process;financing model;prospect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5-0230-04
0 引言
供应链金融是全球化贸易体系和经济发展下发展起来的全新企业融资模式,它以供应链生态为依托,以信息化和互联网化为加速器,正迅速成为现代企业融资的一种利器。英国的财经杂志《Euromoney》(2008)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当今“银行交易性业务中最热门的话题”,并预测该业务的需求在未来将持续增长[1]。根据中国社科院2012年的统计数据,我国非金融企业供应链金融可融资资产总量已达到68万亿,供应链金融拥有巨大市场亟待发展。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企业的发展需要积极有效的融资手段,研究供应链金融具有积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1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对其研究也不断深入。学术界和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一般从商业银行业务扩展、企业融资服务多样化以及企业运营资金优化等三个方面对供应链金融进行了阐述。从商业银行业务扩展的视角分析,胡跃飞、黄少卿(2009)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业务在企业间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为供应链各方提供多赢的融资解决方案[2];胡跃飞(2009)提出了商业银行依据供应链上上下游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信用水平,以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开展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3]。从企业融资服务多样化的视角分析,杨绍辉(2005)认为供应链金融将机构的资金有效分配到企业的产业链管理中,为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提供贷款融资多样化服务[4]。闫俊宏(2007)提出,供应链金融是为产业链中的企业提供新型融资模式,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畅顺[5]。从企业运营资金优化的视角分析,MichaelLamoureux(2007)指出供应链金融是对企业融资来源和财务成本进行合理优化的过程,其中以核心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生态圈发挥了重要作用[6]。王晓东,李文兴(2015)从产业整合的角度,提出供应链金融是把供应链上所具有的金融资源进行有效提炼整合,并且为供应链金融中的特殊组织方提供完整的能够有效解决供应链资金流管理问题的策略方案[7]。纵观这些研究成果,不同研究者对供应链金融提出不同的见解,综合诸多学者以及实业界的理论和观点,在此把供应链金融定义为金融机构或相关资金提供方在对整条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商业交易监管和信用评估的基础上,围绕核心关键企业,打造针对核心企业和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的一系列一整套的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
2 供应链金融的要素和生态分析
2.1 供应链金融的构成要素
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金融机构、核心企业、供应链关联企业和物流企业,它们在供应链金融中扮演的角色如表1所示。
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公司和相关资金提供方,是供应链金融中资金的供给主体。它们将资金和信用注入到整个供应链体系,通过对融资项下的资产的控制,给予供应链上企业以授信支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了“1+N”模式,这里的“1”是指核心企业,“N”是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群,其中核心企业的信用和声誉是供应链金融信贷风险的关键安全节点,核心企业的信用关联到整条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群中,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深发行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结算、理财等综合融资服务。
在核心企业的主导下,供应链长期合作的上下游企业群能友好合作商定融资条件和融资计划,并建立起高效成熟的信息交换平台,而核心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运作能力,能有效控制和承担自身产业与金融业的双重风险,有些核心企业本身拥有实力雄厚的财务公司或金融子公司,既能提供较低的融资利率条件,又能保证盈利的要求。
供应链金融中关联企业在贸易中,由于有时候单笔交易金额较大、发生频率较低,融资困难,买方一次性付款难度较大,而且还对买方的自有资金和订单数量造成影响。关联企业依托核心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租赁、设备租赁、存货代持等服务,帮助它们在有限的资金流下尽早开始业务运营、偿还货款和融资费用,同时拓展市场规模。
在供应链金融中,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为供应链关联的企业提供物流、信用担保服务的同时,还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是供应链服务的主要协调者,也是对整个供应链交易信息的实际监管者。物流企业通过其在供应链中掌握的贸易信息优势、客户关系优势和监管优势等,利用在赊销贸易中抵押货物的精确信息,给低风险的赊账客户提供应收账款的短期资金融资服务,从中获取贷款利润。
2.2 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竞争力要素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大量使用,供应链金融开始实现了“互联网+产业供应链+金融”高度融合,根据供应链的上下游关系、资金来源、风险把控、业务形态、产融结合等角度出发,供应链金融的核心竞争力可以归纳为五大要素。
一是上下游企业规模较小且数量庞大,核心企业对应的上下游企业规模越小、数量越庞大,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空间就越广阔。传统金融视角下,小型上下游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从银行渠道难以融资,才有可能转向以产业链角度考察企业风险状况的供应链融资。
二是互联网深入渗透,基于互联网的智慧供应链金融平台,帮助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中风险定价(第三方平台等)与资金来源(P2P等)两大难题,可通过较少的投入对接供应链体系并深入渗透其中,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归集与整合,构建垂直电商也成为传统行业公司纷纷跨界迈入供应链金融领域所广泛采取的途径。
三是资金成本低、融资杠杆高,自身的较低的融资成本可带来更丰厚的利润,例如利用通畅的海外融资渠道往往可以获得更大的息差;融资杠杆方面,运用杠杆比例较高的金融工具可以拓展更大的业务空间,例如10倍杠杆的保理或租赁要优于2倍杠杆的小贷。
四是强关联性、强风控能力,供应链金融业务得以运转的根本基石在于资金提供方可以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对产业链中发生的真实交易进行风险评估。作为主导方,牢牢把控产业链的核心企业以及对于交易双方具有较强黏性的第三方平台需要提供上下游企业多方面的信息数据,帮助资金提供方把控风险。基于风控的考虑,线上业务需要具备第一手且真实的交易数据,条件允许的话,还可借助征信系统做辅助支持;线下业务以物流仓储做监管配套也将为风控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背靠大垂直行业,支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产业链需具备大体量的特点,所处行业必须具有较大空间,否则金融业务容易触碰到天花板,影响甚至限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长性。
2.3 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构成
供应链金融的生态圈包括宏观环境、中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等三个层面,宏观环境主要包括政策、制度、法律和技术手段等;产业环境主要为平台提供商与交易风险管理者之间交叉融合的产业情景;微观环境为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等四流合一的产业链环境。具体详见图1供应链金融生态系统示意图。
供应链金融的宏观环境,是指国家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手段之间环环相扣。国家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层面主要包括产业政策、物流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供应链金融的技术手段层面的业务或产品创新体现在对整条供应链不同环节设计各种各样的融资产品,并科学评估其融资风险水平;在供应链金融1.0时代,由于金融机构、企业、物流的信息化程度和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供应链金融的技术应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进入供应链金融2.0时代之后,随着互联网技术、云平台和现代各种大数据技术手段的全面应用,实现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及各参与方的无缝对接。
供应链金融的中观环境,也可称为供应链金融的各类行为主体,也就是各类平台提供商、交易风险管理者、流动性提供者和风险承担者间存在交叉融合的产业情景。作为供应链金融支持服务的提供者,交易平台提供商为风险承担者、流动性提供者提供诸如电子账单呈现等信息传递及开票、支付、融资等金融操作的基础和载体;在供应链金融中交易风险管理者发挥着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分析工具,支撑交易与信用保险、整合物流数据、推动融资行为等作用。平台提供商与交易风险管理者之间存在交叉融合的产业情景,承担着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方案设计,并共同提出融资解决方案;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直接提供金融资源的主体,风险承担者和流动性提供者也是最终承担融资风险的主体,他们承担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提供资金和信用增进、后台风险管理等职能。
供应链金融的微观环境,主要指供应链金融涉及参与运营活动的所有部门涵盖商流(采购、生产)、物流(仓储、分销)、资金流(融资、投资)、信息流(互联网平台和电子信息技术)的“四流合一”。供应链金融通过了“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合一,构成面向供应链中所有上下游企业的系统性融资解决方案,从而有效提高整个产业链和关联企业的融资效率和运营管理水平。
3 国内外供应链金融模式比较
3.1 国外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核心企业主导模式。在核心企业的主导下,供应链长期合作的上下游企业群能友好合作商定融资条件和融资计划,并建立起高效成熟的信息交换平台,而核心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运作能力,能有效控制和承担自身产业与金融业的双重风险,有些核心企业本身拥有实力雄厚的财务公司或金融子公司,既能提供较低的融资利率条件,又能保证盈利的要求。供应链金融核心企业主导模式主要存在于大型机械设备制造业中,单笔交易金额较大、发生频率较低,融资困难,买方一次性付款难度较大,而且还对买方的自有资金和订单数量造成影响。核心企业基于自身设备提供相应的融资租赁、设备租赁、存货代持等服务,不仅能帮助买方在有限的资金流下尽早开始业务运营、偿还货款和融资费用,同时还能帮助自身拓展市场规模。比如通用电气信用公司(CECC)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作为通用的子公司,主要提供设备租赁、融资租赁和存货代占等三种供应链金融服务[8]。
商业银行主导模式。商业银行开设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主导确定融资条件、制定融资标准,建设信息平台,规范风险管理。这种模式的运作过程是,供应链中的买方企业在收到采购货物后,根据卖方企业提供的货物提单和有效发票在开通保理业务的银行办理承兑汇票,将此作为“货款”支付给卖方企业,卖方企业向相应商业银行支取款项,买方在到期还款日内支付货款和融资款项。这种模式中,商业银行与客户企业处于双向选择中,企业可以选择融资比较优惠的银行,银行可以选定实力强的风险低的企业。由于这种模式比较标准化、流程化和批量化,能广泛用于供应链中的企业群[9]。
物流企业主导模式。实力强大的物流企业通过其供应链中掌握的信息优势、客户关系优势和监管优势等,利用在赊销贸易中抵押货物的精确信息,给低风险的赊账客户提供应收账款的短期资金融资服务,从中获取贷款利润。在这种模式中,物流企业实际上承担的是金融机构的角色,并主导融资方案、融资利率和融资规模,同时主导供应链融资的物流企业本身实力强大,其财力雄厚、规模庞大,有大量的客户群,具备分散、规避融资风险的能力[10]。物流企业主导模式比较典型的是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该公司与全球最大零售商Walmart公司合作,Walmart在商业合作中,往往要求供应商预垫全额货款,货物到岸后1-3个月才能结清货款,为此给供应商造成巨大资金压力和财务困难,而UPS提供的供应链融资灵活解决了这一难题,即供应商把货物交付给UPS后,交付物流费用、清关费用和相关融资费用后,UPS把货款先支付给供应商,剩下的工作就由UPS与Walmart进行交割和结算。
3.2 国内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商业银行主导模式。在我国,银行业最早涉足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发展银行是第一家开展此项金融服务,随后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也先后启动供应链金融服务。银行业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模式比较粗放,主要是以产品为中心的贸易融资策略,采用信用证和托收的结算方式,主要业务是在贸易过程中处理电子支票和汇款。这种模式现在认为是供应链金融1.0时代,其短板是,与客户的关系比较疏远,业务增长点低,风险识别成本较高,操作手续比较复杂,对于小额、高频的融资需求难以保障。
上市公司主导模式。随着互联网在各个行业的综合应用和全面渗透,供应链金融进入了2.0时代,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和交易平台能够提供比较全面的用于风险评估的关键性数据,面对供应链金融丰厚的利润,截止2015年末沪深30多家上市公司进入供应链金融市场,他们的用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大部分资金是自有,但有限的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需求,他们通过设立财务公司或自建P2P融资平台来筹资。比如瑞茂通公司,随着保理业务的迅速,公司的财务费用水平和短期借款规模也随之猛增,2014年前三季度公司财务费用总额达到1.19亿元,占营业利润46%。
电商巨头主导模式。供应链金融进入了3.0时代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极具市场潜力,电商巨头阿里巴巴、苏宁和京东等公司也都已布局供应链融资业务。由于凭借着强大的数据掌控能力和完善的场景化金融,电商巨头在供应链金融领域拥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和有利地位,他们充分利用销售的核心平台,积极提高用户的商业粘性,把用户紧紧吸引在现有的融资平台上。比如京东公司,京东金融提供“京小贷”、“京保贝”等供应链融资产品,利用用户在销售平台上商品情况、交易记录和消费者评价等相关重要数据,掌握用户的信用和经营动态,为用户提供浮动利率的融资业务。
P2P主导模式。近年来,随着P2P的兴起,部分P2P网贷平台也进入供应链金融业务,P2P供应链金融的模式是凭借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与供应商交易过程中所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介入供应链体系,P2P网贷平台与核心企业、供应商(渠道商)签订三方认可的契约,供应商以核心企业开具给自己的应收货款债权进行质押,便可向P2P平台申请融资,P2P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面对中小微企业。据统计,P2P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涉及的行业主要以零售业、制造业为主,此时出现的P2P供应链金融业务能满足8%~18%融资区间的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4 基于互联网背景下的供应链金融未来展望
4.1 “互联网+产业供应链+金融”大融合推动供应链金融金融3.0时代
受益于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蓬勃发展,在风险控制和管理方面,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继续发展发扬传统业务优势,发挥其数据来源的优势,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综合利用了ERP云平台交易信息、O2O贸易交叉数据、电商平台交易数据、财税数据、仓储物流数据、深度分销平台线下终端数据等,实现了便捷获得与高效使用;基于供应链关系而实现风险可控的融资需求,在资金来源方面,小贷及无理论杠杆上限的P2P等作为新兴的资金来源,商业保理的嫁接关系积极发展中,将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与P2P携手发展,从而真正实现智慧供应链金融3.0时代“互联网+产业供应链+金融”三大要素的高度融合。
4.2 互联网时代下的供应链金融资金来源多元化
供应链金融1.0时代以商业银行融资为主导,但在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机制方面比较呆板,难以覆盖海量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迈入供应链金融2.0时代后,掌握大量客户资源的第三方平台以及对上下游掌握能力较强的核心企业开始利用自身优势搭建综合平台,除了小贷公司作为资金来源外,各种社会闲散资金通过互联网的平台综合起来,为丰富资金来源渠道提供了新的选择,推动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的扩展。
4.3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将成为供应链金融主要业务形态
在长期的供应链金融实践中,由于应收账款相较存货拥有更好的流动性,因此在供应链金融的三大业务模式中起步较早。作为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事前的资信调查、事中的融资和分账户管理、事后的应收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于一体,风险控制和管理贯穿全程。根据提供服务机构的区别,保理业务可分为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其中商业保理的资金来源涵盖小贷公司(自有资金)、P2P等。在信息技术渠道应用方面,可以基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和互联网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数据作为主要来源。
4.4 大型电商将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主要提供者
大型电商依托B2C电子商务平台,积累了数亿网购客户和数万供应商的行为和信用分析数据。基于这些大数据和资金,大型电商具备了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能力和基础,可以面向电商所有供应商和平台商家提供一整套综合金融服务,包括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委托贷款融资等形式。在物流方面,大型电商基于其强大的自建物流体系也拥有了最完整的供应链基础数据,除了对其自营产品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之外,也将服务对象扩展到了开放平台上的非自营供应商。因此,以大型电商供应链数据积淀为基石,向供应商与平台商家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5 结语
综上所述,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已进入佳境,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着的重要作用,在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常态时代背景下,要积极发挥供应链金融的巨大效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大潮,推动供应链金融3.0建设,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提供大量急需资金,促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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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供应链金融;条件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12-0077-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12.22
一、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向客户(核心企业)提供融资和其他结算、理财服务,同时向这些客户的供应商提供贷款及时收达的便利,或向其分销商提供预付款代付及存货融资服务,即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变把握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为供应链整体的可控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融资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二、上海发展供应链金融的有利条件
(一)内外贸迅猛发展为供应链金融提供需求潜力
在建设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的指导下,上海作为全国内贸中心和外贸口岸,对内已形成覆盖全国的销售市场网络,对外已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贸易关系,逐年增长的贸易额无疑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需求潜力。目前,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模式已成为企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和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供应链单个贸易环节的银行融资模式已无法满足企业一体化融资需求;企业一体化经营和管理的最集中体现就是B2B形式电子商务。因此,上海B2B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对供应链金融等一体化融资模式的配套服务产生巨大需求。
(二)中小企业云集为供应链金融奠定需求主体基础
上海是长三角地区经济的桥头堡,以建立“四个中心”为目标,凭借良好的基础设施、发达的科技教育和日趋完善的政策环境,使长三角地区成为中国最具经济活力的城市带,云集一大批优质集团公司、跨国企业,同时在这些集团公司下有成熟的供应链,凝聚着众多企业。据调查,我国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以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作质押的供应链融资市场潜力巨大,即上海发展供应链金融具有巨大需求主体基础[1]。
(三)大型企业发展为供应链金融提供核心企业基础
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弱势的上下游配套的中小企业。因此,核心企业的发展程度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关键。“十一五”期间,上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态势良好,企业规模和利润总额持续增长,经营效率逐步改善,大型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明显高于工业总体、中小型企业,表明上海企业发展层次明显,即大型企业可担当核心企业而为所处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为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核心企业基础。
(四)发达的金融业为供应链金融奠定供给基础
“十一五”期间,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战略的引领下,上海金融业获得巨大发展,必将从多方面为发展供应链金融奠定坚实的供给基础。2010年,上海金融业增加值达1932亿元,近3倍于2005年,占全市GDP比重达20%,比2005年提高5.5个百分点,为供应链金融发展奠定供给业基础。近年,上海的金融专业服务业营业收入、机构数量、执业人数等都保持高速增长,已发展成为仅次于北京的全国第二大行业集聚地。其中,金融业单位数量,特别是银行业单位数量的逐步增加,为发展供应链金融奠定供给主体基础。
(五)物流业的发展为供应链金融奠定供给配套基础
“十一五”期间,上海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15%左右,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为13%,高于7%的全国平均水平,占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5%,高于16%的全国平均水平。长三角地区物流联动发展政策的出台,上海物流业发展环境的完善,为物流业发展提供广阔前景,如随着物流业政策不断深化、细化,上海近百家物流企业成为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企业。物流园区、城市配送物流、制造业物流、物联网技术应用等重点领域先后获得国家国债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引导资金及上海服务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累计资金达亿元,这些政策有力地推动物流业技术创新、管理升级,充分体现出上海物流业发展前景。
(六)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高度重视显示政策支持
为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银监会出台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指引,从建立六项机制的角度引导商业银行做大做实,做好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正是通过将中小企业纳入供应链体系,以其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作为质押,以核心企业作为中小企业的信用保证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大大降低融资门槛,如发展顺利,能极大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极大的政策机遇。
(七)上海初步积累大规模发展供应链金融的经验
银行积极探索集团所属物流公司与银行合作的供应链金融组织新模式,建立操作平台,形成集中化的供应链金融管理模式,明确专业经营机构,建立专业化经营队伍,并通过与大买方、大卖方、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管理公司等合作营销渠道,为供应商和下游客户融资提供解决方案[2]。这些业务的探索与开展,已为上海企业、银行大规模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丰富的经验。
三、上海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不利条件
(一)物流综合服务功能亟待增强
动产融资或仓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第三方物流的监管服务,银行只有与有实力的大物流公司合作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但上海物流业发展水平、物流运作现代化程度以及作业效率还难以充分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要[3]。
1.物流企业经营效率较低。2010年,我国货物运输成本比发达国家高3倍,物流费用占货品总成本比重高达30%;全国物流成本占GDP比重仍超过18%,两倍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8%~10%,均表明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和运行效率相对较低。
2.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低。上海虽在建设“三港、三网”、发展电子商务方面取得很大进步,但物流业的信息化建设和经营效率一直没有较大改进,先进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技术和货物跟踪系统等尚未得到普遍应用,商流、物流、信息流不能实现及时、准确传达;网上交易、通关、、保险、银行支付、信息反馈等都未广泛应用,极大地影响企业运作效率和行业竞争力的提高。
3.物流企业信用度亟待提高。供应链金融中,物流企业是链接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多方参与主体的纽带;物流企业的引入旨在加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4]。但在物流企业准入不严的情况下,供应链金融的货押监管可能转为一个新的风险隐患,如监管方渎职、与中小企业的合谋诈骗或与核心企业发生纠纷等,必然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有序循环,使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得不到无缝衔接,严重时将使整个供应链金融中断或崩溃。
4.物流标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目前我国物流用语、计量标准、技术标准、数据传输标准、物流作业和服务标准等基础标准的制定工作还未完全开展,特别是没有形成一个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这种状况导致物流成本上升和服务质量降低,影响物流活动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以及国际物流活动的通畅,此将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二)中小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化程度相对较低
1.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发展相对滞后。受电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我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环境仍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到位,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企业上网需求正在迅速提高,由于大多数企业通过宽带主干网接入互联网,互联网接入带宽直接影响数据传输的速率,间接影响着企业信息化的实施效果。
2.我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相对较低。截至2010年末,我国中小企业仅有15.85%经常应用电子商务,48.78%偶尔应用,28%还未应用过;即使已应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也主要集中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而在原材料和中间产品采购阶段、生产阶段、中间品与产品库存阶段、物流配送阶段等环节则运用的相对较少,此将制约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空间[5]。
3.上海信息技术产业软件基础和综合应用相对滞后。供应链金融涉及银行和企业两个层面,而连接两者的信息技术发展却很难同步,进而影响信息传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业务衔接的流畅性,往往还会引致风险发生;此外,由于供应链管理信息库承担对整个供应链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需要以良好的信息技术作为基础。因此,信息技术创新就成为供应链金融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
(三)上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征集系统、信用中介机构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信用信息得不到有效归集和准确评估,平时缺乏对失信情况进行有效记录和公开,如上海企业信用信息入库量由2005年60万家增至2007年98万家后即出现停滞。
(四)上海金融业难适应供应链金融发展要求
自提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后,上海金融业发展迅速,成就巨大,但还远落后于纽约、伦敦、东京等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这些城市的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都已达20%左右,而上海2010年仅为11.45%,2011年1―6月下降为11.24%,低于香港2009年的15.2%和新加坡2010年的11.95%。发挥国际金融中心功能的诸多软件基础设施严重制约金融业国际化程度,也会影响银行进行创新的能力,进而制约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同时,金融制度建设层面约束较多。从银行方面来说,银行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管制,不可能从整体上为供应链管理提供财务融资的服务,加上业务的运作与管理必然存在盲区和不易控制的环节。从企业方来说,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物流公司不能以其自有资金为企业垫付款项融通资金。
四、上海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对策
(一)促进物流业发展以提供优质配套服务
1.推进物流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以提供综合服务能力。建立兼顾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国际标准体系的物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并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不断改进物流技术,实现物流活动的合理化;采用多种途径加快建设物流业信息平台,如通过鼓励国有、私营企业、外资和个人等多重投资主体参与物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共建、共享信息基础设施,推广EDI、GPS技术系统在物流业的应用,加速上海物流业与现代信息技术的结合。
2.加强物流业仓储管理水平以降低银行风险。物流业要积极改善仓储设备,提升配套服务质量,及时做好质押物的仓管工作;为增加仓单质押业务对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扩大市场影响,力求在保证货物安全的情况下,简化质押物的出入库手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实时跟踪检测货物价格,一旦发现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要及时与银行、质押方联系;正确引导中小企业关注上游原材料的价格变化趋势,适当引入中远期交易行为,为企业成本锁定、套期保值等提供有力的操作工具;积极利用各种风险控制手段,提高风险保障,特别是寻求专业化的物流保险产品,转嫁风险损失,这已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6]。
(二)增强社会信息化建设力度和效率
1.提升信息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商业化运用能力。建议制订有助于提升信息企业创新能力、培育信息产业新增长点的政策,促进建立以产业链为纽带的研发和创新联盟,以及以同行业技术前沿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争取在下一代互联网、基础软件、智能信息处理、物联网系统应用等关键领域取得创新突破,以为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服务基础。
2.构建参与方共享的信息平台。建议由政府主导、银行和各企业共同参与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如建立客户资料收集制度、资信调查核实制度、资信要案管理制度、信用动态分级制度、合同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防范制度、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客户进行全方位信用管理,形成互动的监管和控制机构,最终实现核心企业、物流企业与银行间的信息共享与充分合作,并加强信用管理[7]。
(三)金融机构要提升经营和管理能力、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1.建立信息收集和监控机制。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行情正确选择质押物,并与物流公司设定合理的质押率、贷款成数和利率水平,同时应建立市场需求及价格变化趋势的预测机制,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还(下转第88页)
(上接第79页)可考虑对质押品进行套期保值,规避市场风险对货品价值的冲击。
2.建立健全社会信用评估体系。一方面,建立起一个配套的、适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如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注重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能力、注重考察主要管理者素质、注重现金流分析等,特别是变静态评估为动态评估,评估方法由传统的单一授信主体评估制度转变为“主体+债项”二合一的新型评估制度[8]。另一方面,引入专业信用评级公司,尤其是偏重于中小企业市场的评级公司,因其业务需要和专业性,掌握着更多行业内的企业信息和精准的评级技术,能为商业银行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
(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保障
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的特点,加快修订《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包括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准入资格、行业管理办法、操作指南等做出相关规范,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防范奠定法律基础,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五)政府应制定相关支持政策
政府应设立专项基金,以为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提供担保,降低其风险系数;对开展供应链金融的金融机构适度给予税收优惠或财政支持;如果部分物流企业亦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亦可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或财政支持。
参考文献:
[1]佚名.供应链金融:在产业链上发掘信用空间[N].第一财经日报,2010-10-15.
[2]谢卫群.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强心剂”[EB/OL].东方网,2011-3-11.
[3]王志平.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的战略与途径[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5:245.
[4]郭清马.供应链金融模式及其风险管理研究[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2):2-6.
[5]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研究报告[R].2011.
[6]郭治.浅谈物流银行业务开展的问题与对策[J].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8):25-27.
一、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模式
由于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以及发起人的企业性质和组织形式不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电商主导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与商业银行相比,电商平台具有先天的互联网优势,基于其平台的交易沉淀了大量客户行为和交易数据。一方面,电商平台可以利用其自有资金,借助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向其平台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另一方面,电商平台也可以利用自身的信用作为保证和银行合作,为平台企业提供融资保证。比如京东金融的“京保贝”业务为例,供应链金融产品,门槛较低,只要与京东有3个月以上的贸易关系就可以申请融资,贷款时无需额外抵押和担保。京东金融会根据平台供应商的产品库存情况、销售情况和合作期限等指标作出信用评级,从而确定融资额度。
(二)商业银行主导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
如前所述,最早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是商业银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商业银行弥补了其传统供应链融资领域的不足。商业银行通过对整个供应链环节中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结构性授信,通过控制交易中的现金流,能够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同时也提高了流动性,为整个供应链带来了运行的稳定性,同时也可以通过增值服务增加金融服务收益。随着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为了抵消对电商平台的依赖,通过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向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
(三)物流企业主导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
物流公司是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重要参与者,其通过仓储管理系统和运输管理系统掌握了供应链上企业的物流信息,有时还承担代收代付货款的功能,因此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有着天然的优势。此外,随着创新的进一步深化,物流企业开始为融资方提供更综合的服务,如通关、物流、仓储和报税等,同时还承担着监控质押品和抵押品状态的责任。大型物流企业可以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立金融子公司或者和金融机构合作跨界进入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行业。由于考虑到货物的变现能力,物流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集中在IT、电子通信和医疗器械行业。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的兼容性问题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有银行、互联网平台和实体企业,而不同企业使用的管理信息系统不尽相同,不同企业的数据接口往往不一致,兼容困难,特别是企业内部的独立操作系统,要使相关信息与互联网平台和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对接,实现数据的实时交互还存在很大困难,这就降低了整个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效率。
(二)信息的不对称问题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共享信息主要来自于各节点企业,通过内部息系统提取或集成的,但是,出于多种原因,参与企业很可能会把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以及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进行隐瞒,或是通过伪造数据等方式骗取授信额度,产生道德风险。
(三)信息的统一性问题
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大数据平台,全国的大数据处于分割状态,除了工商、司法数据较容易从市场获得外,其他数据并不容易取得。而互联网金融,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却是基于大数据完成的。单一平台往往拥有一维和几维的数据,数据的不完整加大了风险控制的成本和难度,也阻碍了整个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结论与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在我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相关的法律政策还待完善,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制定监管条款,完善互?网法律体系,市场准人和退出机制,防范信用缺失、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二)加强对信息平台的投入建设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因此,信息平台的建设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一方面要提高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数据收集能力、数据处理能力、数据存储能力以及数据安全防范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快信息整合步伐,将处于不同部门的企业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
关键词:物流金融;物流企业;供应链
本文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0年院级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KY068)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随着全球竞争环境的巨大变化和信息技术的进步,产业经济的发展已经从企业与企业的竞争转向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供应链中任何一个环节的不顺畅都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优化运作,因此集成化供应链的管理思想要求供应链上相关企业能够提供对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集成管理的综合服务。而物流金融使物流和资金流集成成为现实,使相关企业、物流公司和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多方共赢。
我国对物流金融的研究曾经有不同的概念。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罗齐、朱道立和陈伯铭(2002)提出了融通仓。“融”指金融,“通”指物资的流通,“仓”指物流的仓储。融通仓是三者的集成,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使其融入中小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为其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
邹小、唐元琦(2004)首次提出了“物流金融”的概念,将其定义为“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动”。并进一步解释到“这些资金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提出现代物流金融的职能主要体现在物流设施的投融资、物流保险和结算支持方面。
我们认为,物流金融是企业以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物流金融的核心思想是对供应链管理中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二、物流企业与物流金融协同发展必要性
1、物流企业提升利润空间的需要。近年来,我国GDP保持高速增长,外贸进出口增长强劲,第三方物流迅速发展起来。物流与经济发展呈现很强的正相关性,我国物流的年增长率在25%左右。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经济、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又需要物流企业提供较高的服务水平,即保证物流质量的同时又要求及时、准确、成本低廉,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背景下,物流企业蜂拥而起,市场鱼龙混杂,很多物流企业为了占有市场地位不惜降低物流服务价格,致使总体盈利空间在不规范竞争中越发有限,因此物流企业急需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及开展其他一些增值,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我国物流企业多数是从传统的运输和仓储企业转型而来,运输、仓储仍是其主要业务,企业整体缺乏战略意识,资本实力较弱、物流网络特别是国际物流网络的规模远不及外资跨国企业、专业化程度不高、先进物流技术的利用率较低。显然这已不能适应目前物流市场对第三方物流的需求。而且在物流市场上,物流企业的市场份额普遍较小的情况下,采用低成本战略只能陷入“价格战”。物流企业靠资产、设施、关系来立足和竞争的时代已经过去。要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物流企业必须不断进行业务创新,超越单一的物流服务,转向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以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和金融机构的竞争压力,使得物流企业结合自身优势,为客户提供集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一体的物流金融服务成为可能。物流金融业务使物流企业控制供应链全程,即一方面银行监管质押实物,进行监管服务,保证质押物始终处于银行的有效控制之中以及一些特殊产品的运输质量;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物流、信用担保及其他配套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保持客户的稳定。在供应链管理模式下,顾客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管理也从物的处理提升到物的附加值方案管理。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为其争取客户资源、提升服务价值,有助于物流企业摆脱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提升竞争的层次,形成竞争优势。
2、金融机构降低自身业务风险的需要。在物流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为了控制风险,需要了解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信息。而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市场拓展等信息的核实过程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对企业的还贷能力、经营水平等方面也很难准确、全面地评估。正由于流动资产监管困难,信贷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开展基于动产的贷款业务。因此,金融机构不得不放弃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但随着金融业的逐步对外开放,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金融机构必须在更新服务、控制风险等方面进行创新。
在供应链一体化的物流金融管理模式下,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融资业务的评估者、监管者和物流业务的实施者,在融资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在进行质押物的评估和保管等工作中,物流企业对市场熟悉,能充分了解客户信息,掌握库存的变动情况。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上物流企业运作的资金流、物流中的资源的充分利用,可以减少与借款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还款能力进行科学判断,使信贷资金的运用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风险控制方式由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贸易流程的风险判断与控制,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收益性,真正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规模与效益共同发展。
3、供应链上资金需求方融资的需要。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融资时,因其信用等级较低,可抵押资产少等原因面临着风险大、成本高的困扰。物流企业通过库存管理和配送管理,对借款企业的信息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可以作为借款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桥梁,在金融业务中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供应链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基于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特殊地位,能清楚地了解到商业银行不易掌握的有关信息,如企业库存产品的动态信息等,使得物流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为可能。物流企业可以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者由金融机构授予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代表金融机构同借款企业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借款企业签订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向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企业寄存的质押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申请贷款和质押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提高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效率,满足了中小企业获得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的实际需求。在这种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实现供应链上各个主体多方的“共赢”。物流金融的运作中,由于物流企业既是银行的委托方,又是中小企业的物流业务伙伴,因此通过中小物流企业和银行将建立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从而使双方利益关系也由短期、临时转向长期、固定。中小企业盘活了流动资产,金融机构降低了业务风险,物流企业稳定了与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
三、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现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物流业务开始的较晚。十余年来,我国的物流金融业务从无到有,从简单到复杂,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有快速的发展。20世纪九十年代末,物流金融业务在国内逐步兴起。最初是一些外资银行与国际物流公司的中国机构合作,为跨国公司及部分中资企业提供仓单融资业务。在1999年以前,我国物流仓储企业很少参与基于存货的质押业务,商业银行因此对质押物的价值、品质、销售状况等缺乏足够的信息,对质押物的运营控制缺少专业的经验和技能,于是出于信贷风险的考虑,银行开展这一业务较为谨慎,造成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没有形成规模,企业丰富的存货担保资源被大量闲置。1999年,中国储运集团与银行联手开发第一笔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物流金融服务伴随着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而生。2005年以来,物流金融业务出现了一个快速发展期。国内大型的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目前,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如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多家客户提供质押监管融资等业务,抵押产品涉及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与国内多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与国内金融机构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四、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服务中的风险
1、客户资信风险。在担保的模式下,物流企业作为核心,承受的风险无疑是最大的。物流企业充当质押物监管者的同时,还作为担保人。如果融资企业出现违约,无法按期还款,同时质押物变卖、拍卖后尚不能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时,物流企业将承担担保责任。在直接融资模式下,由于物流企业为提货人代垫部分货款,提货人若发生采购违约,物流企业将遭受直接的财务损失,若提货人向国外采购,还会产生汇率等方面的风险。在经济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各国汇率变化增大,针对出口产业链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风险将加大。
2、质押物评估风险。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是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专业从事仓储工作的企业,特别是一些行业倾向性明显的企业,长期从事某些行业商品的仓储物流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相关商品的经验数据,在对商品进行价值评估方面具有优势。但即便如此,质押物价值评估仍存在一定的风险。质押物的品种比较多,不可能有统一的价格评估体系。有些质押物的保值能力较强,而有些质押物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当前的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质押物的品牌或质量如出现重大负面影响事件,也会严重影响其销售。若质押物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在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借款时,变卖、拍卖该质押物的价款可能无法偿付银行贷款,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作为质押物价值评估机构的物流企业可能要面临评估不当的风险,其与银行的合作关系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现在物流系统多以入库单作质押,它和仓单的性质相同,但仓单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凭证,而入库单和仓单相比其对外的可信性大打折扣,加之有的物流企业无法保证仓单和入库单的唯一对应性和可靠性,这就给仓单质押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3、商品监管风险。质押物在库期间由物流企业负责质押物的监管,物流企业必须保证质押物的安全,要对质押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责任;在质押物循环进出库的过程中,物流企业负责质押物的安全库存控制,质押物信息在仓库与银行之间传递,信息失真或信息滞后都会导致决策的失误,造成质押商品的监管风险。
五、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的建议
1、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为规避出质人给质押监管业务带来的风险,必须谨慎选择客户。物流企业可借鉴银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的方法,针对客户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进行重点考察,可以通过了解存货人的历史业务情况、信用情况,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信息。具体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第一,客户偿还债务的历史记录;第二,分析客户在以往的业务中的履约能力;第三,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拒绝合作。对融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只有在客户资信良好、融资项目风险较低或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才对客户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对长期合作的客户,重点在于调查融资企业是否对质押物有合法的物权。
2、加强对质押物的评估管理。第一,严格确认质押物的所有权。一般可以通过审核融资企业与上游企业的贸易合同(包括贸易方式、贸易品种、结算方式),以及调查上游企业的合法性、经营规模、信用情况等来鉴别动产的来源;第二,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流动性好、质量稳定、容易储藏保管的商品作为质押物。物流企业要建立起灵活快速的市场商品信息收集和反馈体系来准确评估质押货物的价值。通过调查行业内人士、了解市场容量、价格变动趋势、产业产品的升级等情况,物流企业能把握市场行情的脉搏,掌握商品的市场价值和销售情况变化规律,及时获得真实的资料,以利于质押货物的正确评估和选择,避免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质押物价值评估失真;第三,通过控制贷款期限的长短、质押贷款比例,设立风险保证金等方法尽量避免货物的市场价值波动风险。当市场价格下跌到预警线时,通知融资企业增加质物和保证金。
3、加强对质押物的过程监控。质押物监管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办理质押物出入库时的风险控制手段。要对质押物进行科学的管理,制定严密的操作规程。对质押物提货、换单及解除质押的存货,都要经过认真审核,保证质押物的真实性、唯一性和有效性。
4、加快物流企业信息化建设。当传统储运企业向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延伸和拓展时,信息化管理就成了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保障。运用信息化手段,才能对物流过程、客户运营状况等方面做充分的了解和监控,才能降低整体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在合作共赢中实现稳定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淮.关于物资银行的设想[J].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