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务员工作安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06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家财务部最新公告:08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07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掌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二、加强规范现金管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个人见意措施
关于设立校园警务特派室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中小学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全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区综治办、公安XXX分局、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的中小学(含企办学校)设立警务特派室。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警务特派室,进一步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学校稳定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工作职责
1、根据所在学校实际,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师生安全,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
2、协助当地派出所处置涉及师生的打架、斗殴及伤害等事件,依法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3、配合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工作,完善管理措施,增强广大师生校园安全防范意识。
4、配合学校,加强保卫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三、任职条件
警务特派员的选调,主要从曾经担任过科、所、队长,目前退居二线或已退休、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安民警中选拔。
1、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2、熟悉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工作经验丰富,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四、组织领导
警务特派室工作由区政法委组织,公安XXX分局具体实施,区教育局、全区各学校配合工作。按照全区学校的数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状况的复杂程度及警力情况,按照消除治安乱点,确保校园安全的原则,确定警务特派室的学校数量,20__年6月底前先完成中学的进驻任务。
五、几点要求
1、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警务特派室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确保警务特派室正常办公;
2、警务特派员正常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负责,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向警务特派元发放适当的生活补贴;
3、警务特派员受原工作单位和学校的双重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日常考勤和年终考评由各学校负责,并享受学校寒、暑假待遇;
关键词: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6―014―02
公务员继续教育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公务员个体素质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公务员进行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训练和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务员培训等关于继续教育的有关内容。近年来,在组织保障、贯彻落实上成绩显著、效果明显。但在公务员主体――基层公务员教育方面,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基层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这座‘金字塔’的基座,是国家意志的具体实施者和落实者,他们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基层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和行政效果的好坏”。所以,认清加强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探索适合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十分必要的。
一、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存在问题
(一)领导不够重视
除了国家规定的培训,领导干部很少主动对基层公务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关键还是领导在思想上不太重视。基层公务员工作较忙、事务烦琐,有些领导认为只要自己参加培训,事后开开会,向基层传达就可以了。
(二)培训内容脱离实际
基层公务员面临的是具体实际的工作,直接与人民群众相联系。但当前培训主要侧重公务员已经具有的理论知识的再培训,其实这部分内容公务员通过自学和讨论就能掌握,而对公务员如何处理工作、如何有效地同群众打交道的策略培训太少,有许多方法要靠公务员在工作中经过长期摸索才能掌握,这样就必然有许多弯路要走。
(三)理想道德教育不够
尽管每次培训都会强调理想道德教育,但不够深刻。公务员中普遍存在官本位思想,“升官发财”在公务员中仍然有一定影响,不是想着如何做好本职工作,而是想着如何“搞政绩”、“搞关系”,为仕途铺路。缺乏社会主义理想,缺乏为人民服务意识。“为领导服务”,凸显基层公务员理想道德教育的缺失。
(四)继续教育流于形式
大多数公务员培训,就是“开会”模式,领导或专家在台上讲,台下没有参与的机会。内容过于枯燥、呆板,听者开小差多,“打盹”现象时有发生。会后以旅游代替考察名曰参观学习,实为旅游谋私。
(五)基层公务员自身学习动力不足
现代社会强调终身学习、终身教育。但部分基层公务员中存在被动学习、被动接受教育。不可否认基层公务员工作事情琐碎,时间有时不固定,加班现象经常存在,学习保障受限。但动力不足是主要原因,有些基层公务员不求上进,工作中看报、上网、喝茶,下班后打牌、下棋、应酬,甚至发生一些赌博等违纪现象。
二、加强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一)国家建设的需要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离不开政府的规划、指导、监督、落实,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执行者是基层公务员。基层公务员代表着国家形象,是政府服务社会的窗口,直接参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各项建设。因此,加强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提高基层公务员服务社会水平,有利于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有利于推动两个文明建设。
(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需要
我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国家的建设者。如何关心群众之所关心,如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真正实现国强民富,才是一个政府真正的事业所在。基层公务员直接来自群众,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能倾听群众的声音,反映群众的呼声。加强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提高基层公务员思想道德水平,提高基层公务员服务技能、服务意识,在当前基层工作存在与群众相脱节的情况下,尤为迫切。
(三)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但基层公务员对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基层公务员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导致一些社会矛盾出现。如公款吃喝、变相旅游问题,公车私用问题,暴力执法问题,行政不作为问题等,直接影响了公务员形象,影响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度,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加强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有利于预防腐败,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的稳定。
总之,加强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对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关于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的六点建议
(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理论如果不与实践相结合,就是一种空洞的理论,实践没有理论指导,就会失去方向。对于基层公务员而言,学习什么样的理论,参加什么样的实践,这是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应该弄明白的问题。在理论上,要对公务员进行社会主义理想道德教育、指导思想教育、民主法制教育,这些教育应贯穿于公务员日常生活工作中,绝不是仅仅依赖开个会、做个培训就可以完成的。由于公务员都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可采用督导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如一周或两周一次,绝不能一年一次)撰写个人学习经验和思想汇报,时刻自我检查,培养成学习型公务员。在实践上,除了必要的专业技能操作,基层公务员要从细小的工作生活做起;经常走访群众,特别是与自己工作相联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调查研究;观摩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等等。
(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观教育
我国社会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许多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使社会道德观念发生了变化,而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还不到位。而基层公务员的思想道德状况直接反映整个社会的精神面貌。目前就是要在基层公务员中,持续大力地开展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基层公务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要在基层公务员中加强为人民服务教育,树立正确的服务观、政绩观,改变封建官僚思想,真正落实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领导服务”,改变以经济利益为主的政绩观,贯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的政绩观。
(三)开展基层公务员反腐败教育
腐败主要指掌握公共权力人员通过滥用权力或不作为获
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必然激化各种社会矛盾,动摇国家统治根基。近年来,基层公务员中的腐败现象有上升的趋势,由于基层公务员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腐败现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直接降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因此,加强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就要在基层公务员中广泛开展反腐败教育:一方面,促使基层公务员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另一方面,鼓励基层公务员勇于同腐败行为作斗争,在基层公务员中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开展基层公务员创新教育
当前,在基层公务员工作中普遍存在得过且过,只为不犯错误,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安排就不做。政绩也只是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因此,基层公务员工作的创新性不强,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在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中,要根据公务员工作特点,培养基层公务员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使基层公务员能够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克服思维定式的消极影响,结合本职工作和服务对象实际,运用新思路去思考问题,不断创新。
(五)开展对基层公务员的心理健康教育
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新情况不断出现,作为社会的一员,基层公务员同样会面临工作压力、家庭压力、社会压力,基层公务员的精神负担越来越重,心理问题越来越多。因此,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内容。给基层公务员提供缓解工作压力的方法,学会如何处理工作与家庭关系、如何解决家庭内部矛盾,如何面对社会各种期望与要求。对基层公务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既是搞好公务员工作的要求,也体现了对公务员的人文关怀。
(六)对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要给以保障
我国的《公务员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培训作了明确规定,使公务员继续教育有法可依,但在具体落实上,领导干部优先占有培训资源,而从事具体工作的基层公务员的继续教育还没有完全落实。因此,政府要认识到加强基层公务员教育的意义,切实保障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给基层公务员时间保证、财力保证,把继续教育与基层公务员工作、晋升结合起来,提高基层公务员自身的学习动力,使基层公务员继续教育制度化、常规化。
参考文献:
[1]张国安,我国公务员继续教育途径新探[J]。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08,(2):84
2008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8]10号),并决定在5个省市开展公益类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但改革一直处于迟滞状态。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存在使人们对于社会公平产生了质疑,引发了社会矛盾,而众多年轻人一门心思加入国家编制的做法也影响了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
1.公务员养老改革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缓和社会矛盾,保障社会稳定。
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的目标是并轨,即公务员与企业员工一同按规定缴费基数缴纳养老金,退休时按标准领取养老金,享受平等的养老保险权益,以此缩小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让付出同等劳动的劳动者获得相应同等的劳动报酬,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才能保证社会稳定,从而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2.公务员养老改革有利于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使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同时有利于保障公务员的自身利益。
过高的退休金等因素引发了畸形的公务员热,大批优秀毕业生、优秀人才,无论喜欢与否,无论人生规划如何,一门心思千方百计地进入公务员系统,甚至出现富家子弟开豪车办公务的现象,而许多企业的高科技人才却在退休后领着为数不多的养老金,过着简朴的生活。长此以往,编制内人员累积过多,甚至会出现大材小用现象,必定会影响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转与社会的正常发展。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缩小社会人员收入差距的途径之一,有利于改进年轻人的择业观念,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开放,使更多合适的人才流向市场,推动社会进步,同时也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和自身发展。经过改革,公务员将建立自己的个人账户,即便公务员调动工作也不会影响自身养老金的发放。自1995年国家广泛推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已有数万名公务员因为各种原因被辞退。由于他们并未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因此无法将自身养老基金随同转移,其待遇无法与社会接轨,自身权益未能得到保障。有些公务员想重新择业,却因为养老金问题不得不继续留守在原本岗位上,而制度外的员工若进入了公务员系统,那么其先前所缴养老金无法得到合理安置,以至于形成制度内外的相互流通性不足的状况。因此,通过个人账户的建立,有利于解决公务员及企业员工调动工作的后顾之忧,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实现人生价值。再者,由于公务员的养老金独立于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外,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离退休公务员不能按时发放养老金的状况时有发生,而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建立将使该问题得到有效的改善。
3.公务员养老改革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
2013年,我国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人数为32045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人数为49513人。2008年至2012年,国家公务员人数分别为659.7万、678.9万、689.4万、702.1万、708.9万人,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群团机关与事业单位人员。为如此庞大的队伍缴纳养老金必定是政府的一大重担。通过改革,公务员将逐步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实现与企业人员同步缴纳养老金,按规章制度领取养老金。以2012年为例,若中等城市公务员实际平均月工资以3000元计算,政府每月约可收缴708.9*3000*0.08=170136万元养老金,如此庞大的数据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
二、弊端
我国公务员的的主要激励途径是职位晋升和级别晋升,而养老金是公务员人人可得的福利,其激励效果大大降低,已经成为其薪酬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掌握并行使公共权力,养老待遇滞后将会影响其积极性、清廉度等,因此养老金的改革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改革处理不当,后果不堪设想。
1.打击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影响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目前,中国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包括工资收入、非工资货币收入、实务收入、无形收入,即工资+福利。长久以来,作为公职人员,我国公务员都被要求多做贡献不求回报,而忽视了其追求自身合理利益的需求。许多研究者经过具体数据证明,公务员的纯工资收入处于社会中下水平,因此其它的福利收入成为其综合收入中重要的一部分。很多高消费城市的普通公务员同样面临房贷车贷,同样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层,工作任务繁多,接二连三的检查应酬,其压力之大不亚于企业职工,换来的却是不够对等的微薄工资、有失公正的晋升机制、健全不足的内部管理机制。今年网上已频繁曝出公务员违规经商,甚至“弃甲归田”的事件,政府公务员中屡见不鲜的“灰色收入”和“58、59现象”都从反面证明了物质利益对公务员的重要性。如果公务员养老金改革不当,在本已不富裕的基础上每月再多缴纳养老金而无补偿措施,人为抑制公务员对物质回报的合理需求,那么,公务员的工作热情会受到严重打击,不务正业的公务员会越来越多,甚至会造成更多的非法牟利现象,导致很多优秀公务员的流失,严重影响公务员的队伍建设,影响社会发展、政府形象和国家利益。
2.无法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务员的生活水平。
企业员工多劳多得,弹性工资制度可使其积极性十足,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对稳定,如果再让其每月按规定缴纳养老金,无任何其它弥补措施,长此以往,只会影响该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动摇其在此继续工作的信念。相比于发达地区的公务员,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作艰苦,生活水平低下,环境相对恶劣,尤其对于等高原地带,公务员更是用生命在工作。因此,在公务员养老改革中势必要关注此类公务员的收入状况,让其付出与收获持平,才能保证基层队伍的稳定,才能源源不断地纳新,吸引优秀人才的到来,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出谋划策。
3.容易滋生腐败,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公务员养老改革将导致公务员与企业员工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按比例缴纳、领取养老金,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增大了公务员的支出,对于大部分公务员而言其经济压力有所增加。如果保持公务员原有工资不变,那么势必会在公务员内部引发不满,滋长其通过其它途径获得收入的想法,从而有可能导致其变相受贿、利用职权获取利润等,滋生腐败,降低政府的公信力。总之,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处理不当的直接结果是激励不足,而激励不足会导致很多不良后果:影响公务员自身职业发展;影响政府运作效率;滋生腐败,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社会发展。再者,考上公务员的人员大多拥有高学历高文凭,寒窗苦读数十载,仅仅简单地要求其缴纳相同的养老金也定然会造成公务员内部的“军心不稳”,因此必须出台相应的措施来解决此问题。
三、措施
1.关注并理解公务员的物质需求,利用媒体向社会灌输正能量。
公务员虽为公职人员,但与企业职工一样,承担着家庭的重任。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谈到,“没有人性的自私,社会便会失去发展和进步的动力。人们更愿意用一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与组织规则相适应的,同时也是正大光明的、体面的方式来获得自己的利益。”我们生活在物质世界,对物质的追求是无可厚非的,公务员也不例外。他们也更多地希望在服务和付出中获得自己的应得的利益。而媒体作为社会发展的记录者,应该对正直、尽责、清廉的优秀公务员多一些理解、尊重,对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予以报道,以期让更多地民众了解此类公务员的付出与尽职。其次,媒体的正面报道能引发民众的共鸣,也能引起改革推动者的注意,在实施改革中更多的考虑基层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务员的切身利益,确保在改革后他们的生活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再者,媒体应对改革中的每一步、出现的每一个问题都如实报道,让民众了解改革中的困难,了解决策者的矛盾所在,了解改革的进程,决策制定者也应通过各种媒体手段解读每一步改革措施,前因后果面面俱到,真正做到透明、周到,从而能促进民众积极地为推动改革献力献策。
2.出台配套法律措施。
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一项基本原则,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公务员养老保险改革很难强制性开展,规范性也不够。我国目前的实践主要依靠行政机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这种状况不仅无法使新的制度走向定型发展,而且因政策多变使制度失去稳定性,没有相关立法,便意味着这种制度还缺乏法律认可,人们便无法准确把握。①必须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法》,制定出台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及征缴条例、配套规章,建立完善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起统一的、规范的、强制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考虑到公务员的特点和国际惯例,它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法定组成部分,须依法强制实施。②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对补充养老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实行定位,对其运营和管理更要有配套的政策法规支持,特别是资金的来源要做出法律保证。③相应的配套措施应顺时出台,尤其是针对贫困地区的基层公务员,在要求其缴纳养老金的同时,加大对其工资制度的改革,弹性增加其福利制度,以鼓励其在基层尽职尽责,为贫困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3.改进工资考核制度。
关键词:西方;中国公务员社会保障;问题分析;启示
"社会保障"一词最初出现在美国1935年8月14日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案》中,而世界上社会保障的雏形却是出现在英国,英国1601年《济贫法》的颁布和实施,以及"斯品汉姆制"的普及,使英国最早出现了社会保障的雏形。19世纪以来,社会保障事业在各国获得空前发展,国际社会保障的格局越显成熟。我国也在1985年9月首次提出"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拉开了中国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序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的探索,社会保障事业也在改革中不断的开拓与发展。于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障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
公务员保障机制主要是给公务员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保障公务员的各项基本权利,使公务员安于其职、乐从其事。我国自1993年开始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保障机制。李和中在其《21世纪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对公务员的社会保障进行了这样的定义:"公务员的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规定,对公务员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实施的物质帮助,包括津贴制度、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等内容,公务员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都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相应的物质帮助。"
公务员保障机制作为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中不可缺少的运行机制之一,它的完善与否,对于能否吸引以及留住优秀人才,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促进管理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务员社会保障机制发展之完善,我国现有的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规定都是散见于单行条例、法规、办法和通知之中,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规范公务员社会保障行为,没有形成完善统一的公务员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因此即使对国务院的社会保障作出了规定,也会因为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化导致实施的困难。
一、 西方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况
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制度来看,公务员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工资福利保障、社会保障、身份保障、工作条件保障、申诉控告保障、培训保障等内容。20世纪80年代以前,多数国家公务员实行的是独立的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西方国家对文官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将公务员特有的社会保障纳入国家社会保障大系统、大体制内,希望在社会中建立单一的社会保障体制,以便于统一管理。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比较悠久,在公务员的社会保障方面也给予了非常充分的法律和物质保障,对公务员的各种保障措施也比较完备,甚至有的国家形成了一种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如瑞典、英国、挪威等,这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全民普遍保障模式,它主要且鲜明的特点就是保障对象的普遍性以及保障项目的全面性。
总体上说,发达国家对公务员保障的内容都比较全面、系统,涉及公务员生活和工作的诸多方面,为公务员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其安于其职。同时通过立法将各项保障内容和机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使保障机制依靠法律的效力而得以协调运行。另外,在保障制度设计的理念上体现出公务员工作的特殊性,始终保障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私营部门相比略高,使公务员生活无忧,实行身份保障以维护工作的稳定性,以保证公务员对复杂工作的适应性等。
二、 我国公务员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0世纪 80年代后期以来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得到全面推进。自1993年我国建立公务员制度以来,公务员的保障机制得到不断的完善,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公务员素质培训日益得到重视,公务员的医疗保险、住房改革有了新的举措,多层次且内容比较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己经初步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独立的公务员保障管理系统。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也因公务员制度实行的时间不长,正处于探索之中,公务员保障机制的问题还大量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建设程度不高
我国现有的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规定都是散见于单行条例、法规、办法和通知之中,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规范公务员社会保障行为,没有形成完善统一的公务员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尽管《公务员法》中有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的原则规定和大体框架,但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化,不尽详细,实施起来有困难。而在企业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正稳步有序地开展,企业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已逐步完善,而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工资保障水平不高
公务员最重要的保障就是工资福利保障。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并不低,可以达到当时社会的中等水平以上,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增长,公务员的工资增长相对较慢。低薪导致了一些不良后果,一方面政府难于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不利于公务员队伍的稳定,造成公务员心态不平衡。另一方面诱发了灰色地带的存在,使腐败行为有了生存的空间。此外,公务员工资无法按时发放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无疑侵犯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不能免除其后顾之忧,使其安于其职,更严重的是影响了政府及公务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
(三)社保体制机制内容不健全、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 ,虽然经过多次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但由于传统惯性的影响和多方面的原因,加上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时间并不长,公务员社会保障机制的运行存在很多问题。在管理上,主要表现在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缺少综合规划,职能交叉、错位或不到位,政策不一致、标准不统一,极大地影响了社保工作的开展和社保基金的征缴。党政机关实行"国家保障"制度,不仅使机关形成了对社会各方面人才的强大吸引力,也强化了"官本位"观念,使机关人才流动困难,冗员过多,效率下降,高技术高层次的人才难以进入社保领域;在资金方面,由于我国公务员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家财政,没有建立公务员个人和国家共同筹资的保障经费来源渠道。同时,基金运行效率低下,社保基金管理松散及现金拨付上中间环节过多 ,公务员社保资金虽然投入高但效益差,严重影响了社保工作的开展。在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上,除国家政策性工资外,由于地区差异,地方越权出台的津、补贴项目较多,各项津、补贴所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尤其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津、补贴超过基本工资的现象,国家通过工资政策的调控力被削弱,严重影响了工资政策作为社会保障调节机制的作用。还有,对公务员的权利救济、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建设上没有法制化,对公务员控告处理的期限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诉控告制度形同虚设,公务员的权利保障难以落到实处。
三、西方发达国家公务员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1)健全公务员社会保障机制,完善公务员的各项保险制度。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方面的经验,将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规律与国情相结合,积极创新。一是实施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要将公务员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在待遇上与企业职工一致,其差别通过补充养老保险来体现。二是建立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虽然公务员的身份和职业依法受到保障,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并不等同于身份的终身制,少量的公务员失业仍会存在。在公务员失业后,为解决因中断收入而面临的生活困难,政府不仅要提供经济上援助,同时还要积极提供就业机会。
(2)借鉴发达国家工资制度,改革我国公务员的工资结构。在清理和规范工资以外各项津、补贴,控制工资以外收入过快增长的同时,严格按照正常的增资机制,保证制度内基本工资的合理增长。同时,可以考虑按照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地区津贴制度,允许地方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生活费用价格变动情况,以及当地企业工资水平,自主决定调整地区津贴标准,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手段进行宏观调控。
(3)推动服务社会化。通过实行公务员养老保险,公务员缴纳一定养老保险费,国家只需按照固定的比例为在职公务员缴纳保险费,这样财政为此安排多少资金是确定的,便于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国家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公务员社会保障资金由社会保险事业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和运作,可用于特定行业投资,或参与基金运营,突出基金的升值。公务员原来享有的作为单位福利和服务的各种事务一律由社会组织承担,将社会工作者引到公务员的养老和其他事务中来,减少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4)加快公务员制度法规建设,拓宽公务员的社会保障渠道。只有建立健全公务员的法规体系,才能使公务员保障机制的运行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在公务员法规体系的建设上,发达国家一般都是先制定公务员制度的总法或基本法,然后根据总法和基本准则制定各种单项法规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培训制度等公务员管理的一系列内容,规定了公务员的地位、权力、责任和义务。
参考文献:
[1] 李和中. 21世纪国家公务员制度[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1.
[2] 朱庆芳. 初尊贤主编.公务员法概论[M].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2: 89.
[3] 李得志编. 人事行政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1.
[4] 宋晓梧. 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发展报告[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25.
[5] 梁裕凯. 中国人事管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1990: 124
[6] 刘俊林,姜士林.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1998: 150.
[7] 王式亮. 汲取国外经验规范我国公务员培训机制[J]. 中国公务员, 2001: 1.
[8] 岳桂贤,刘红霞. 独具特色的法国公务员培训[J].中国公务员,2001: 2.
[9] 颜莉. 英国公务员培训的新发展.中国公务员[J]. 199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