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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根据《全县“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精神,我镇对五年来的“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回顾,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落实有力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
为抓好“七五”普法工作,XX镇成立了“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负责“七五”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专门联络员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
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及镇情实际,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XX镇“七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对象和要求等,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提供了路线图。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
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镇党委、政法重要议事日程,推行“谁执法谁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有力促进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依托重点工程,法治文化建设有力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利用3-5年的时间,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通过集中培训、送法下镇、法律明白人网校培训等方式,我镇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培养骨干“法律明白人”248人。
二是加强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微信、宣传栏、横幅等载体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同时在各村书写法治宣传标语、建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维护宣传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了学法、
用法的平台。
(三)紧扣重点对象,普法宣传深入有力
我镇积极紧扣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和促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引领作用。
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会议和镇党政联席会议学法制度,实现党政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重点在机关、站所干部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将镇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坚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谢凤香同志为镇政府及各村常年法律顾问,为镇党委、政府、村委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学法、守法好习惯。
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学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完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开展校园欺凌现象专项治理,加大对校园暴力犯罪的惩处力度,坚决维护学校稳定,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存在的问题
我镇“七五”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开展普法工作的主动性不足。二是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宣传形式以传统手段为主,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研究一些让群众更易接受、更喜闻乐见的宣传手段。三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队伍力量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邀请专业法律人才进行专业授课,提高集中培训效果;
丰富培训形式,通过开展普法进课堂小手拉大手、送法进村、流动法治讲堂等活动,吸引群众兴趣,提升培训效果。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锡林郭勒盟林业局从实际出发,为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了工作实施计划。
一、“七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林区矛盾化解、林区治安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传播法治思想,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扎实推进法治实践,为我盟林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七五”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促进林业法律体系完善,广泛传播林业法律知识;增强林业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质;努力实现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治理体系目标,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的学习宣传宪法,着力提高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以及林业工作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局的法治执法水平。围绕平安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对象要求
(一)普法对象
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林业系统领导干部、林业职工、林业执法人员、林业企业等。
(二)工作要求
1、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发展、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能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建立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确保权力在法律的阳光下运行。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行为,按照程度不同承担相应责任。
2、推进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探索建立林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严格实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进林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执法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信息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治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林业企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引导林业企业处理好自身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林业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林业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重点加强林业企业市场经济和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扎实推进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引导职工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实际需求,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涉林典型案件,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五、普法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我局各项工作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职工素质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展板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根据本部门实际,建立“七五”普法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七五”普法事项,制定可行性的普法规划和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法制教育的领导。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各分管线领导和科室站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行动,抓好分管业务线上的普法工作。“七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后,要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