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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工作要求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易地扶贫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案,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本方案所称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指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监督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3、《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5、《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11〕79号);
6、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7、现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
三、监督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填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报监资料。
2、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后,监督机构按工程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监督组,具体实施监督工作。
3、项目监督组根据监督工作相关依据及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编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要求、监督抽点、频次及相应监督方式,并与工程开工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并下发《工作计划》。
4、项目监督组根据拟定的《监督工作计划》确定的监督抽查内容、频次、节点开展监督工作。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规定下发监督处理文书或上报上级部门实施行政处理措施。
5、按要求填写监督工作记录,收集整理质量监督档案。
6、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监督工作有关规定,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完善监督档案,在规定期限内整理立卷,符合要求后向档案室移交。
四、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内容
1、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3、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4、抽查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及组织形式进行监督。
6、依法对违反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实施处罚。
五、监督方法
1、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监督小组,原则上应到场参与监督验收过程。对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现场管理规范的项目可采用事后核查的方式。重点检查验收参与人员资格、组织程序及行为和重点部位的实体质量。
2、实施重点控制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设置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当施工至规定必检质量控制点部位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前通知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到现场抽查。
3、项目监督小组应对工程使用主要承重结构砌体材料、钢筋等实行现场抽样检测,抽样数量参照市建设工程监督抽测有关文件执行。
4、除对质量控制点实行定点检查外,监督小组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随机抽查。随即抽查内容为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
六、监督措施
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各责任主体应予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并最其真实性负责。发现质量问题,可采取如下措施:
1、对一般质量问题,签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报建设(监理)单位复查后上报监督小组留存备案。
2、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重大质量问题,应下发暂停施工通知,在质量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和监督部门未下发复工通知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恢复施工。
3、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理擅自施工或采用欺瞒手段上报处理结果的,一经查实,监督小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4、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违法法律法规的质量行为及重大质量问题的,将按照市建设工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七、监督要求
1、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参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质量监督工作小组。
4、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
关键词: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质量监督 有效性
作者从明确工作目标与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协作与沟通、提高整体效能、加大宣传力度这几个方面,对于如何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这一问题提出作者肤浅的见解,以期与大家交流沟通。
一、明确工作目标与内容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想提高自身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首先要明确工作目标与内容,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我们对质量监督工作的目标与内容做了如下归纳:
1. 目标: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宗旨、以正确的计量方法为手段、以规范的操作程序为准绳,得出真实准确的结果报告。
2. 内容:质量监督工作贯穿于计量检定的始终,从最初的合同审评到最后的证书/报告这一整个流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属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
二、制定工作方案
要想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就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使所有工作都按部就班的完成。在工作方案当中,要对具体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工作目标、操作方法、监督频率等都有详细规定,使参与质量监督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质量监督工作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在制定工作方案的时候,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1. 要建立完整、详尽、规范的监督记录登记表。在登记表中,针对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监督内容、负责人员、工作方法、工作程序、时间日期、反馈方式等都有详细记载,这不仅能够起到规范工作人员行为的作用,对于最终报告的形成也具有参考价值,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有效性。
2. 要根据具体的质量监督目标以及本机构的实际情况,确定阶段目标,以达到机构内部各个部门的所有成员都目标一致、协同作战。比如,在实际工作中,业务部门经常遇到合同评审记录中客户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困扰,这一问题导致机构内其他工作也产生延滞。针对这一情况,在质量监督工作开始的最初阶段,就可将完善客户信息作为阶段行性目标,全体工作人员都为完成这一目标而努力,那么这一问题很快就会得到解决,接下来的工作也可以顺利开展,久而久之,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使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质量监督是一项对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要想切实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保证量值传递的一致性与监测结果的客观性,就要求不断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监督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法制观念。
四、加强协作与沟通
对于任何一个机构来说,部门间的协作与沟通都是提高工作有效性的关键,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中也不例外。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 隶属不同部门或参与不同项目的工作人员应该掌握共同的“执法”标准,在宽严程度上保持一致,确保报告的公正性。
2. 共同负责同一项目的不同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对于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交流沟通,针对取得的工作成果进行汇报、对于存在的疑问或者困难进行商讨,提高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3. 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明确各自的工作目标与内容,同时还要明确机构整体的工作计划与方案,员工完成本职工作的过程,同时也是执行机构整体计划的过程,不可本末倒置。
4. 机构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对于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工作技巧、发现的漏洞、存在的问题等及时进行交流沟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五、提高整体效能
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说到底是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工作效率以及监督报告的准确性和检测结果的客观性。根据相关规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监控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因此,可以将质量监督工作与实验室比对、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和重复性考核、期问核查等质量活动结合起来,这样可以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六、加大宣传力度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不断完善自身组织结构、提高员工业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的同时,也不能忽略了社会舆论的力量。质量监督工作涉及到医药、食品、环境、贸易、工程建设等各个领域,对于我们日常生产、生活都有重要影响。因此,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质量监督的宣传工作,并树立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为质量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这样更加有利于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结束语:
综上所述,是笔者对于如何提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这一问题的一些肤浅的看法。事实上,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有效性的途径还有很多,本文提到的是比较关键和有效的策略,希望本文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广大同行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于质量监督工作的关注与研究,大家群策群力,共同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史春霞.浅谈如何提高计量检定工作的质量[J].科技情况开发与经济,2008(12).
[关键词]土建工程;过程控制;质量监督与管理
土建工程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基础,备受关注和重视。笔者作为一名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建设土建工程专业的监督,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质量问题,通过整改、补救等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为今后大型炼化工程土建专业过程监督,控制施工质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1 工程质量监督
1.1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及监督程序
1.1.1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并进行质量信誉管理;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对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审查;对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1.1.2 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对建设、勘察、设计、总包、施工、检测、监理等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符合性检查;
核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与施工和监理的检查结果一致;
核查报验单和相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检(复)验报告、质量控制资料、技术资料等相关质量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按规定对发现的质量行为问题、实体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1.2 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就是需要承担的责任单位、组织或者部门,也包括自然人(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1.3 监督方式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采取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巡监和对关键部位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停(必)监点监督检查。
2 常见质量问题
2.1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监督注册手续滞后,建设项目的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建设工程合同质量与验收标准条款内容没有针对性;交工技术文件管理不完善,特别是土建工程类;石油化工行业出台许多专业性验收标准,如:设备基础、储罐基础、道路、竖向等,在有些项目设计中没有得到执行;各类工程检测、勘察设计合同中与质量相关条款内容不完善。
2.2 勘察设计单位
详勘报告不详,勘察点不能反映地质结构实际情况,有的报告在施工平面内无勘察点;勘察人员多数采用直接观察法进行地基验槽,没有相应辅助手段;设计深度不够,白图、电子版图施工,外埠设计代表不能及时到现场服务;重大设计变更处理随意,工程联络单代替设计变更单;设计图纸过于筒化,无剖面,有些结构无图示,大量使用标准图集;勘察设计人员不参加工程验收。
2.3 监理单位
现场检查仪器、设备提供不满足要求;监理人员流动较频繁,造成工作不能连续;对施工所需试验室考核、签认不及时;对实体质量和过程资料检查不全面;不按监督计划规定进行报验,或不掌握报验时机;总监兼职项目情况较普遍。
2.4 检测单位
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向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工程报验;检测机构现场作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全面、检测机构交工技术文件整理归档不规范;
2.5 总包单位
项目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执行不到位;总包单位质量管理较弱,过多依赖于施工单位管理;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总承包资料整理情况滞后。
2.6 施工单位
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方面质量三检,成品保护执行不到位;现场使用技术规范、标准、图例资料不全;验收规范标准等更新不够,施工方案经常出现过期标准;监督准备情况不好,缺少必要检查条件;实体施工低标准、与设计不符或不满足规范要求。
2.7 过程资料与交工文件
施工过程资料整理与实际不同步;验收资料和施工记录照抄设计说明、规范要求,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监理、总包单位对过程资料签认不及时;技术文件不严格执行归档要求,相关方责任主体单位检查不到位;执行验收标准不明确,行业与地区验收交工资料归档用表同时使用。
3 监督管理
3.1 日常管理
日常监督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重点,按照监督计划中设置好停(必)监点,开展针对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2 引入第三方监督抽查机构
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引入第三方监督抽查机构加强管理。第三方监督抽查指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一定的覆盖比例进行的随机抽检,它独立于承包单位直接归属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体系。
3.3 专项监督检查及质量大检查
定期或不定期由项目监督机构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目的是对普遍发生的土建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研究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掌握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情况检查。
4 结语
虽然按监督程序对工程建设的土建工程进行监督,尽管做了大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主体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也做了积极认真整改,但每次检查都会发现一些质量,有些是重复出现、低标准施工还较普遍。土建工程监督管理涉及责任主体较多,质量控制过程贯穿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需要所有参建的责任主体单位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时刻注意每个环节的质量要求,才能提高施工质量。
5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探讨
随着质量监督管理事业发展,根据炼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的特点,开展了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了工程质量。面对石化企业发展需要,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上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建管分离、建监分离,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相对独立,职能相对独立,体现出行使政府的执法监督活动权威性和严肃性。
从以工程施工阶段为主监督方式,转变为对整个建设过程各阶段进行监督;以对总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督为主,要向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备案制,所有责任主体,均应到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推行停(必)监点报监工作计划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推行监督档案管理标准,以手工填写资料为主,向全部电子模板化转变。
参考文献:
[1]中国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
作程序指导手册.石油工业出版社(2008).
[2]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管理
规范.Q/SY 1476-2012.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0****年质量监督站的各项工作以党的****和市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乌昌经济一体化,创建宜居城市战略需要,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以维护公众利益、公共安全、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为主线,坚持监督工作的与时俱进,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实现质量监督站全面工作的新局面。
二、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巩固近年来质量监督及其它工作中取得的工作成果,加大力度修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深入研究我站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着力解决监督工作基础薄弱,工程实体外观粗糙,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落实不好等问题。积极探索、总结日常质量监督实行巡查的新模式和监督过程实行动态管理的新方法。加大站内工作人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营造职工舒心工作、积极向上的条件和氛围,全面完成好市政府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赋予我站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今年我站要实现的工作目标是: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监督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工程质量通病和工程外观粗糙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廉政、作风投诉降到最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有一定提升;职工福利待遇得到充分保障;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市级综合治理模范单位;争创自治区级卫生合格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具体措施
(一)坚持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巩固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今年质量监督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监督方式、监督机制的改革完善,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立足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现状,以完善提高为目标,力争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目前普遍存在的质量通病、工程外观粗糙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促进整个地区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1、进一步加大监督方式的改革力度。
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实行巡查是建设部近期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质量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在总结20****年日常监督巡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凡属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单体个数3个以上),日常监督必须实行巡查。其它工程原则上仍按照定人(小组)、定位的监督方法实施监督。在此基础上,有条件或通过实行巡查可以提高监督效果的工程,应积极大胆实行巡查监督。这是我站建站二十年来监督方法的一次重大改革,全站职工应以积极的态度、主人翁意识,实践、完善新的监督模式。有关科室要按照《市质量监督站巡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好日常监督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除坚持日常监督科室领导统一安排,随机组成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抽查作业层施工质量外,科室还应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制定每周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资料整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切实把“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落实”的要求落实到实处。
2、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质量监管。
根据近年来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管情况,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对大型公共建筑、使用过程中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特别是工程中含有钢结构、网架的工程增加监督频率。重点监督影响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二是采取主动服务与严格监督相结合、现场办公与督促报监相结合的方法,协调解决城市拉大骨架过程中,部分工程长期脱离政府质量监管,“先斩后奏”、“斩而不奏”等问题;三是强化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督,认真落实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工程监督导则》,加强主要工序的检查力度,强化竣工验收监督检测,坚持用数据说话,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积极争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领导的支持,充分协调好各方关系,努力把质量监督工作计划落实到建设活动过程中。
3、对质量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治理。
针对目前施工现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明显存在的薄弱环节,今年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始治理。一是加强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全面贯彻落实。针对部分单位落实“强条”意识差,工程质量问题多的现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予以纠正,维护执行强制性条文的严肃性。二是加强工程外观质量检查。充分认识提高工程外观质量的重要意义,大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工程外观质量粗糙问题。按照《导则》的要求,今后要把装饰装修、安装工程阶段的质量等同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监督一样进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不得安排竣工验收监督。同时要督促、引导企业逐步完善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品牌意识,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在树立典型的基础上,计划第三季度召开一次现场会,促进整个地区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对现场质量技术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在岗情况、质量控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隐蔽工程施工纪录进行监督抽查。
4、加强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根据《导则》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今后要把监督检测列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要逐步淘汰过去惯用的榔头敲、眼睛看,凭着经验作判断的传统监督方法。坚持用数据说话,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要认真落实《市质监站监督检测工作管理规定》,并将监督检测结果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凡经我站监督检测的工程,发现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应责成有关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对于脱离政府监管正在建设或已投入使用,必须进行强制性检测鉴定的工程,监督科室可通过监督检测的方法,对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的真伪性、数据的可靠性进行判断,防止漏检、少检,杜绝假冒伪劣检测报告的出现。监督人员应认真学习检测常识,掌握仪器性能,总结监督检测规律,不断提高使用仪器的技能,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5、进一步加强质量通病治理和质量投诉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战略构想,我站要把治理质量通病作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予以高度重视。在总结质量通病治理经验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屋面、厕浴间渗漏,门窗与洞口的软连接,楼板裂缝及使用功能缺陷实施重点监督。监督人员应把质量通病治理列入监督交底内容,明确各方责任,强化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认真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并把质量通病列为日常监督、阶段性验收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到事前有交待、事中有检查、事后有落实。
进一步加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质量投诉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紧密关系。要认真落实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和程序。本着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则,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好投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扯皮,讲究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努力提高预期结案率。凡不属于我站受理范围内的质量投诉问题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认真予以转办,并完善有关手续。超出我站处理能力的质量投诉应及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确保质量投诉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
6、加强对外墙保温工程的质量监控。
从控制建筑物围护结构质量入手,把外墙保温体系变更、保温材料质量复检、工程外观质量列为监督重点。认真研究容易产生热桥的薄弱环节质量控制方法,严格落实外墙保温图纸审查意见,对建设单位自行变更保温体系、保温材料以次充好、以薄代厚的违规行为应坚决予以纠正,达不到设计保温要求的工程不得申报竣工验收监督,更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7、做好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我站制定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根据预拌混凝土工艺流程特点,质量监督可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行为监督与实体(实物)质量抽查相结合,定期出具《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评价报告》等方法。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可实行专项治理。监督过程中要把企业内部岗位质量职责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拌和场试验室提供的检测数据是否真实有效、进场材料的复检情况列为监督重点,必要时可进行比对试验。有关科室要努力克服监督工作开展初期遇到的困难,积极总结、丰富、完善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方法。认真落实科室负责、小组监督、个人落实的工作要求,力争年内在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管工作上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
8、加强不良行为记录,提高行为监督效果。
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监督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突出三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情况的监督。对于工程施工前期有意逃避政府监管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强制性检测规定》认真处理。二是加强对重大设计变更图纸重审情况的监督。凡列入重审范围的变更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报送图纸审查中心复审,未经审查严重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应责令停工整改。三是加强对影响质量的违法分包行为的监督。要严格审查工程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经营范围,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肢解工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监理机构的质量行为监督,要把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持证上岗情况,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对其它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也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综合业务科应建立监理人员工程监理信息库,发现监理人员身兼多职、违规操作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要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监督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责任单位存在不良行为,均应按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有关科室每月末要向综合业务科报送当月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由综合业务科汇总定期上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9、对服务单位和工程实行差别管理。
根据质量监督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要求高的实际,整合监督资源、突出监督重点,对质量主体责任单位逐步实行差别管理已成为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全站人员必须创新意识,树立差别管理的理念,力求在解决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要对近年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手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员信誉档案。根据所辖区域内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每半年区分一次重点和一般监控对象,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凡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项目经理施工的项目,要作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对工程项目着重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中小学校舍、人员密集场所、住宅等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以及技术风险较大的深基础、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幕墙等工程的监督检查。
10、进一步做好工程竣工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主要手段。在近年来工程竣工备案率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加强备案文件的审查,凡是不符合竣工备案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进行备案。要继续积极主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产籍管理部门联系,采取对策研究解决某些房地产公司的开发项目和绝大部分市政工程长期不备案的问题。同时,要完善内部有关科室之间的协作联动机制,通过进一步落实《乌鲁木齐市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备案实施细则》,促进备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档案工作今年重点要抓好有关制度的落实,在严格审查资料,严肃工作流程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信息平台,及时进行资料送审信息的采集、传输,畅通查阅渠道,为监督资源共享及时提供基础资料。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档案资料分值细化考评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管理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二)强化监督队伍素质教育,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建设高素质的监督队伍是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的基础。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监督队伍的建设工作。根据我站目前的实际情况,今年要从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加强作风廉政建设入手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
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站在职工教育培训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大胆探索、创新学习方法。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召开研讨会、参观建筑材料生产流程过程等形式,积极营造爱岗敬业、勤奋学习的氛围。除全站集中学习、对难点问题进行辅导外,其它业务学习一般以自学、科室组织为主,原则上年底前应进行一次综合业务考试,并把考试成绩作为职工岗位变动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知识、新材料、新工艺、轻钢结构、建筑节能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同时,要重视专家型技术人才的培养,鼓励职工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技术质量问题,从理论上进行攻关,撰写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专业文章,力争年内出一本论文集。
2、对监督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实现监督过程公开透明是依法行政、“万人评议”活动的要求。建立公正、公平的监督标准是保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措施。今年我站将根据近年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以职工通过努力可以做到为原则,制定质量监督工作的最低标准,并依托新建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对监督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要求监督人员将外业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当天必须及时输入数据库,实现监督工作“阳光操作”和资源共享。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级管理人员应及时予以解决,防止问题积累,确保监督工作在高效、有序的状态下开展。
3、进一步做好工作效能督查工作。
在总结两年来工作效能督查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把效能督查工作做细、做好。首先,要继续完善工作效能督查实施细则,拓宽工作内容,规范工作行为。其次,要提高督查效果,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之一,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第三,加强组织领导。由站领导挂帅轮流担任组长,有关中层领导参加组成督查组。通过对我站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4、加强工作失察责任追究。
以提高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心为目标,制定《乌鲁木齐市质监站工作问责管理办法》,对职工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工作失职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实施不同强度的责任追究。除发生重大失职行为必须给予行政处分外,其它失职行为原则上均进行分值量化,通过累积核减分数反映职工全年工作质量,并与年终发放的精神文明奖、目标管理奖挂钩。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利益分配原则。
5、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落实考核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以本站20****年各项工作安排、规章制度落实和年初签订的各类责任书落实情况为基础,按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扎实有效的做好各项考核工作。科室对个人应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及时上报站办公室归档,站里组织的考核主要以科室为单位,以科室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为对象,以查看施工现场和内业资料为手段,七月份和十二月份分别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室和科室领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增强激励机制方面今年侧重抓好以下几点:一是通过考核树立典型,对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及时宣扬,营造积极向上,追求进步的工作氛围;二是奖优罚劣,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管理先进的科室实施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要及时认真处理;三是优胜劣汰,对不能胜任目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中作风粗暴,有吃拿卡要反映的人员进行轮岗,必要时对某些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争上岗,对问题较多的个人高职低聘。
(三)提高职工精神文明意识,进一步加强作风廉政建设。
1、努力做好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第五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和“共铸诚信,服务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加强“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使全站职工牢固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城建、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促进职工主人翁意识的不断提高。
2、积极探索提高职工文明水平的新途径。以“站兴我荣、站衰我耻”为纽带,以“家庭和睦、团结友爱”为基础,以“万人评议”活动为载体,以“诚信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文明建设工作。根据我站工作特点,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义务劳动、扶贫济困、军民共建、献爱心活动。大力提倡工作生中活使用文明用语,努力营造文明环境,通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充分体现质监队伍的精神风貌。
3、继续开展好“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万人评议活动。根据建委的统一布署,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各族群众”为主题,积极开展创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服务和优化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三创一优”活动。认真制定好活动开展方案,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组织开展好质量监督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认真巩固近年来在工作作风转变和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并以积极的姿态把我站廉政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到建设系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万人评议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4、积极开展纠风示范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一是政务公开。除进一步做好监督交底工作,我站凡属监督方法、监督内容的改革、竣工验收监督情况、工程竣工备案情况均要通过网站或以监督告知书的形式通告有关单位,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服务承诺。各项业务工作必须按规定的时限办理完毕,无正当理由,超过时限应接受投诉和处理。三是聘请义务行风评议员,通过明察暗访,社会调查,日常监督及时发现纠正我站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5、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一岗双责”,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具体要求,把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实处。坚持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为民、务实、清廉为目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结合工作特点探讨质量监督行业容易产生腐败的条件和根源,努力通过完善制度,公开政务,监督检查,堵塞各种漏洞,将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为质量监督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四)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全面加强本站自身建设。
1、以执行规章制度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在我站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的基础上,狠抓工作的落实,是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的根本前提。各级领导、全站职工必须树立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坚决克服“花拳绣腿”、得过且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虚伪作风和“懒汉”思想,以脚踏实地、雷厉风行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的意识完成好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2、建设节约型的质量监督机构。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构建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深入做好勤俭节约工作。全站职工要增强增收节支的主人翁意识,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勤俭办事、艰苦创业的思想。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滴水的良好习惯。要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挖掘、利用好现有的资源,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低质易耗品的采购、发放。充分利用好办公自动化系统,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有关科室要加强对车辆、电话的使用管理,确保我站每一分钱都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加强科室管理,确保政令畅通。上有千条线,科室一根针。强化科室管理工作,是我站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要认真落实逐级负责制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各科室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要做好本科室的工作,也要积极配合相关科室把工作做好,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在我站发生。要认真研究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经常出现的不良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各级领导应身先士卒、为人表率,除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外,还必须树立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思想。把做好监督事业,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落实请示汇报制度,畅通信息渠道,防止、主观片面、擅自主张造成工作失误。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要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凡是涉及到方向性或全局性问题,都要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研究,防止决策上出现失误。凡属领导交办的工作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
4、关心职工利益,争创自治区级卫生合格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把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生活、工作、成长进步过程中需要帮助的问题妥善解决好。在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市级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市级卫生合格单位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创建自治区级卫生合格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楼内消防保卫、职工人身安全、车辆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继续做好网站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工作。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宗旨,做好“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管理工作,完善上网内容审批程序。按照建立“便于操作、内容齐全、适度超前、具有本站特色的计算机监督管理系统”的总体要求,抓紧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力争四月底以前完成编程、调试工作,五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通过不断完善,真正实现严格工作岗位权限,方便上下日常管理,满足监督数据传送,便于相互工作沟通,增强内部制约机制的效果,极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6、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每个职工都是我站形象代言人的观念。全年工作中要不失时机地利用好各种宣传途径,特别是新闻媒体,将我站的监督工作动态和监督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具有影响作用的人和事及时向外宣传,同时,要认真落实本站制定的《关于加强信息管理工作的规定》,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及时将我站工作动态向有关部门反馈,努力实现既要做好本职工作,也要得到社会认可的良好效果。
关键词: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 FIDIC体系; 实施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5-0144-02
1前言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20世纪末,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主要模式是三部到位核验,即在基础、主体结构阶段必须由质量监督机
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竣工阶段必须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质量等级,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明书”;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原有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模式的诸多矛盾逐渐显现,这些矛盾集中反映在工程质量监督的运作方式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的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社会过于依赖质量核验,造成质量的责任错位,市场经济体制下,用户在市场上购买任何一件产品,“合格证”都是由产品的制造者签发,但是,作为建设工程,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它的“合格证”却由政府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完毕,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核验,签发的“工程等级证明书”已成为社会有效力的法律文本,“谁核定,谁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用户矛头直指“政府机构”,政府不得不被动给予解决,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
2.2 “三部到位”监督方法与政府管理机制改革走向的不和谐,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等级核验,把政府管理推向了陷于事务的误区,政府体制改革后,政府管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如果政府质量监督运行方法不改革,客观上就造成了与政府体制改革发展相矛盾的状况。
2.3单一的实物监督无法实现对市场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设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的区别在于工期长、质量缺陷的隐蔽性及事故后果的危险性,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检查、检验,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地正确评定,实践证明,政府的监督必须舍末就本,抓住建设工程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龙头[3]。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的改进
我国建筑业正面临世界市场的挑战,应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通过一系列的过程来实施的,产品实现(施工)只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过程,其它还有勘察设计、过程控制等不同的子过程,为了支持产品实现过程还需要检测、提供资源(人力、物资、设备、资金、技术、方法)等过程,这些过程之间有联系,也有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过程网络。GB/T19000族标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网络,即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和改进。提高工程质量应该重视过程网络的每一个环节。质量监督也应该以系统的方法、过程的方法来实施,才能收到应有的成效[1]。
FIDIC合同体系极其严密和完善,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包括质量问题),都将面临合同赔偿,还可能引起法律诉讼。而且同一问题可能面临多方面赔偿和诉讼。因此在监督方法的改进中,FIDIC管理体系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它的管理思想――用制度进行管理,尽量消除人为因素。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进我国的质量监督方法。
3.1 完善制度,确定责任人
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首先应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预防性监督的基础),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在计划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做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因此,制订监督计划时,监督人员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了解合同文件关于质量条款的内容,因为一些条款的内容是针对工程具体实际的。制定监督计划要求监督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3.2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应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在FIDIC条款中,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上的权利和义务予以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承包商人员的到位、机械设备的配置、试验室的状况,质量行为的检查,即对这些承诺的核实。业主是建筑市场的主体,其行为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工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技术力量的水平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承包商建立完善的自身质保体系,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行为的规范,是质量保证的基本要素。
3.3 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除了要计划以外还要突出重点,有检测试验手段。所谓突出重点,就是要抓住问题的关键。特别是那些影响使用安全性、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例如:在各分部工程中,重点应放在基础、主体、燃气等分部工程。在各类建筑中又要特别注意高层建筑、公用建筑等人员密集、技术难度较高的建筑。质量检查要凭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因素,做到“阳光监督”。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看一下工程外观、查阅技术资料就做出质量上的判断,而是强调试验检测,尤其是对工程质量有关键影响的项目检测、检验[3]。
3.4建全对监督人员的制约机制
制约机制不健全,就如同汽车刹车不好。仅靠监督员的道德修养是不够的。FIDIC合同条款可以建立建设、监理、施工等建设主体间完善的相互制约机制。对监督员的制约机制可以实施“集体监督”,但“集体监督”不能简单的局限为“到场人员不少于两人”,更要体现出它是一个完整的运作集体。有些监督员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建议对那些违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分情节轻重(事先制定并公布)予以扣分,最后计入年度考核结果。扣分太多,达到一定程度,可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做到防患于未然。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
质量监督机构不是工程建设的参与方,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不承担实物质量责任。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实物质量是以上这些单位的共同的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综合地反映了他们的水平、能力。质量监督的实施则是一种宏观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对于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监督就形成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工到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是由很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博弈过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检测单位等都根据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策略,需要通过博弈分析来为质量监督机构寻找一个合适的监督力度,使建设各主体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概率趋向于0[2]。
由此,为了充分发挥有限监督的作用,需要分析建筑监督双方的利益关系,以恰当的基准点构建赢得矩阵,确定监督机构效用最大化的策略。质量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各个建设主体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来确定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并且建设主体单位采取违规概率的大小还和罚款以及质量监督机构被发现应该监督而未监督所得的负效用有关,且随着负效用、罚款的增大而减少,增大负效用可以使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督工作充分重视,对工程项目加大监督力度,而罚款的增大自然也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
另外,一个质量监督机构在面临较多工程项目的同时,势必会造成对某些工程的忽视或者现场监督流于形式,因此,就必须根据分析来制定合理的监督措施和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寻找合适的均衡点。因此众多在建工程中的建设主体单位中,有比例的建设主体单位会选择违规行动,而质量监督机构则随机的重点监督一定比例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效率,另一方面建设主体单位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的查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4]。
5结束语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近20年的历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处于一个探索、发展过程之中。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每一个参与制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将建筑产品制造成合格的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有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才能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陈新孝,张婷.建筑工程质量的专家系统评价[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00,16(6):46~48.
[2] 程夷.博弈论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中的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2002,21(6):77~79.
[3] 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