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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组织、强化领导
交通法制工作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社会形象。市交通局领导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根据局人动和分工调整,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重新确定章行远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纪委苏达生书记分管法制工作,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上半年,针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年度法制工作计划,为保证计划的实施,市交通局召开了一次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总结了半年来法制工作,布置了下半年工作任务,并根据5、6月份省交通厅和交通部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布置了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迎接执法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了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坐客行风政风热线,市交通执法机构领导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队伍还在电视台先后进行了2次为期两周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市运管处与延平区运管所针对城市出租车管理召开了听证会,并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车辆集散地,逐车逐人进行广泛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确保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我局还在全系统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提高广大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积极性。先后通过规范武夷山市运管所、延平区路政所行政执法典型资料和图片,展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风采。同时,充分利用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对违法行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制约机制。
三、抓教育,提高素质
搞好法制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交通队伍。我局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交通队伍,今年初,市交通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南平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从思想品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行为规范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此规范约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提高道德情操。上半年,结合交通部执法检查,我们要求各级执法机构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每个执法人员牢记交通部规定的执法忌语和七条禁令,把服务车主,奉献社会做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同时深入开展“温情服务”活动,杜绝了“话难听、事难办、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二是抓培训教育,制定了干部职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举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市交通局还举办了“南平发展我知道”知识竞赛,将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等相关知识纳入竞赛内容。三是抓廉洁自律教育,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我局印发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制度》、《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6项制度。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要求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树立了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
四、抓规范,依法行政
执法严格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执法部门的形象。基于这种认识,我市交通系统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作为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来抓。
1、严格资格认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和执法标志的管理。全市763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省政府行政执法资格;20*年全市683名执法人员通过了省交通厅培训考试,重新换发了新版交通部行政执法证,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与此同时,我们结合"十五"交通教育扶贫任务,狠抓干部职工队伍文化水平的提高,鼓励大家通过自考、函授等方式参加全国高等学历教育。截至目前,全市交通系统执法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达66%,另有21%在读大专或正在参加学历教育,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认真依法办事。为了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和审批环节,增强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今年7月1日起,随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设立,市交通局以及所属的各交通机构将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和核准项目均按规定进入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目前,除地方海事局设立分窗口外,其他执法机构包括交通局机关、道路运政、公路路政、交通质监许可审批项目均已采取授权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人员办理。
3、规范执法行为。20*年结合交通部行政执法证换发新证和新版法律文书启用,抓好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市交通系统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6期,有752人参加执法考试,真正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知识,掌握本领,提高水平。通过今年上半年执法检查看:执法队伍在办案过程中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实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尤其是通过规范教育,都能按省厅统一规定,使用规范的新版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有的执法机构还开发行政处罚电脑制作软件,把行政处罚纳入信息化管理。上半年来没有发现超越权限和职能的处罚行为,没有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撤销案件。
4、执行罚缴分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绝大多数行政执法机构与当地银行签定了罚缴分离协议,但个别县(市、区)与银行在罚缴协议上存在分歧,银行收缴方感到交通处罚量小,工作量大,开户难,有交通执法机构代缴现象。
5、完善档案管理。我们把各级交通执法机构的建档立卷工作,作为检查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的重要内容来抓,把每年的执法案卷析作为考核执法机构的重要依据,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材料齐全、字迹清楚、表述准确、文书规范,档案健全。
五、抓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及兽药经营户共计36家,其中GSP的兽药企业5家兽药经营个体户31家,并且与他们签订了《兽药经营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检查规模养殖户246户,取得《动物防疫各种合格证》有27户,并县与签订了《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246份,发放养殖档案246份。
(二)利用农资打假宣传月活动,举办1期兽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765份,对5家GSP经营兽药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检查15次,取缔2个无证经营生物制品的兽药经销户,货值金额达1.6万元。罚没金额达2.1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经营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
(三)健全基层的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并把入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综合执法,达到上下联动,上级处罚为主,下级宣传,巡查为主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分片落实兽药监管责任
近年来一些违禁兽药的经营滥用,动物产品安全责任越来越大,兽药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具体负责。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使得每位执法人员及官方兽医人员均有监管范围,有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全覆盖,常态比。
(二)大力宣传狠抓落实
1.对经营兽药人的企业负责人,技术员以及兽药经销的个体户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各种法规知识和违反相关法规要追究责任严重后果,在心理层进行宣传。
2.通过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给农户饲养户及相关企业。
3.通过官方兽医现场检查巡查现场指导,让养殖户科学合理购置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制度。四是重点对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整治检查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责任原则》来做其相关记录和各种档案是否健全。有无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兽产品行为,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
1.建立健全兽医官巡查制度,每位兽医官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片区企业规模户每月巡查到二次一上,并有专门的巡查记录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相关的兽药主管部门。
2.利用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对全县的兽药经营企业及经销户,共查处了2起无兽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生物制品,货值达1.6万元,没收罚款共计2.1万元,并给予取缔。
3.开展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使用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专项检查工作,全县规模养殖户,兽药经营企业无一使用,经营海联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
4.集中开展“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213个规模养猪场养牛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地毯式的普查,无一例为阳性。
2011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法制科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从严治政、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内容,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监督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为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宽松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完成,我们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张东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局及公证的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王秋玉负责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副局长石英负责律师、两劳行政执法宣传工股股长关雅贤负责汇总上报各种报表及其他工作。机构的完善,责任的明确,确保了工作的有序性、准确性。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我们建立了法制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复议法》,由于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以身作则,积极参与加学习,使得全局上下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新上岗的同志,我们结合“双学”,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对他们进行了岗前培训,重点学习了常用法律、法规;对于在岗的同志,我们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证件年检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从事执法工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有关监督制度。
从自查情况看,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一是严格执行办证、办案程序规则,依据事实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和律师事务。
二是严格执行审批监督制度,对任何一件公证事项和案件,除承办的公证员、律师认真审查外,还要报请主任审批监督,做到该办理的要按程序认真履行,不该办理的拒不能接受。据统计,全年拒绝办理不合法证件三件。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坚持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将行政执法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五、其他事项
1、由于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截止6月上旬未发现行政执法过错。
2、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规范程序合法并及时备案、归档。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扎实推进我单位的依法治县工作,确保法治创建工作实现预期目标,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拟定法治创建工作任务和实施细则。并根据任务分工,指定专人专责,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坚持学法用法守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参加县上中心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领导综合素质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观念。二是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定期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三是形成“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决策方式。四是严以律己,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规定,做到有法必依、依法行事,自觉守法。
三、开展各项法治宣传专项活动。主要是配合县上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律七进”、“3.15”权益日宣传、“6.26”国际禁毒日等专项活动。一是积极征订各类法治宣传报刊。二是针对园区和联系帮扶村,送法“进园、进企业、进班组”、“进村、进组、进户”。截止目前,已开展4次。三是配合县上有关部门开展“3.15”权益日宣传、“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册。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综治工作职责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坚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并把综治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抓好。年初,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工作要求,制定了计划,层层落实,真抓实管。在工作的开展中,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全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全县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把好矛盾纠纷预防关口。每月深入各村、组、企事业单位以及工程建设区域内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按照“定领导、定人员、定方案、定时间”的“四定”原则,落实责任,逐一化解。开展“三案攻坚”活动,突破化解一批“积案、老案、难案”,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9件,调解成功271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1件123人。
(二)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利用举办培训班、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司法所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二是抓活动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了司法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业务考核、人员培训、所务管理,使司法所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司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化。
三、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开展。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以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2014年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了任务、措施,量化了指标,明确了标准,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有所遵循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在全县公民中重点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旅游法》、《省法律援助条例》等“四法一条例”。三是以“三送”、“六个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县14个乡镇广泛开展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如开展了春节送法下乡活动、全县招工大会法律咨询活动、“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法律咨询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税法》宣传活动以及《土地管理法》宣传活动等。
四、强化宗旨观念,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多项便民服务措施,畅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安排律师工作日轮流坐班,实行解答法律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升了法援便民服务窗口形象。二是强化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及时对14个乡镇法援工作站及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局、残联、看守所等20个法援工作站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同时在教育局、计生委、交警大队、人社局、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部门新设立53个工作站。并在全县各村(居)组建了5至10人的法援明白人队伍,通过他们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各家各户,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放宽了我县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于上年度城乡人均收入的困难群众,根据案情纳入受援人范围;并将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低保户、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等列为了重点援助对象,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还将司法鉴定和公证事项列入了我县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加强了与公检法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制度。提高了刑事法援案件补贴标准,按不同阶段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建立了法援律师轮流坐班制度,加大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办案力度。五是通过采取因案制宜、全程跟踪、疑难会诊等措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六是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发送手机信息公示法律援助咨询热线“8538005”、印制法援宣传年历、印制法律援助服务手册、举办法律援助及相关维权知识讲座、在《手机报》开辟法律援助专栏、在网开通法律援助版块、在电视台《一线关注》做法律援助专访节目等形式,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受理法援案件68件,其中刑事8件,民事60件,受援人数84人。
(二)推进公证质量管理,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一是规范办证程序,严格按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的程序操作,不管公证事项多么简单,都不准随意简化程序,重大复杂的公证事项,一般由两名公证员共同办理。二是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定期开展公证质量自查和检查活动。公证员办理的公证事项,由主任审批,主任申办的公证事项,由公证员审批,疑难的公证事项,由处务会讨论审批.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检查公证质量,及时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严格规范执业活动。经过不断的自查和检查,公证人员的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杜绝了错假证的出现。三是强化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上门办理公证事务。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截止目前,我处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21件,涉台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共计三千多元。
(三)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律师工作实效。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继续加强业务公开透明机制,要求律师事务所将服务内容上墙公示,做到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公开,律师基本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规则公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诚信等级公开,公示率达100%。强化了律师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提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水平,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促进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积极参与县领导与县直部门(单位)领导联合接访,安排律师到局参加接访,及时为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县里的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上半年律师事务所共担任19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107件、刑事案件15件,法律文书53件,解答法律咨询85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件。
(四)实施诚信档案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做到了建档率100%。我局首次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诚信档案,把各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记录、投诉处理结果分别诚信档案,并将诚信考核等级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加大了投诉查处力度。对群众投诉的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问题有专门的投诉处理登记表,建立了违纪违规查处机制。今年上半年,共查处对律师的投诉1件,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投诉1件,基本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因服务到位,查处及时,当事人较满意。
五、进一步规范管理,推进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