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补充协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发包人:**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此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
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04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盖章):
2013年 月 日
承包人(盖章):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词:结算;条款;处理方法
一、结算条款不一致的表现
在审计中经常发现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补充协议、工程签证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之间存在不一致现象,容易造成承发包双方出现一些价款结算纠纷,审计介入往往也难以处理,有时可能引发诉讼。一般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是: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签证,可以相应调整工程量。若调增或调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一致,则保持合同单价不变;若调增或调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相似,则单价可参照合同单价确定;若调增或减项目内容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容不同,其单价可参照有关定额、参照人工单价及取费和材料市场价格由业主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单价。而有的经招标项目,签订施工合同结算条款却是依据定额按实结算,有的补充协议结算条款为变更或增加项目依据定额按实结算,有的签证甚至否定了投标时的人工单价、费率,或直接签好金额多少。总之这些结算条款明显与前期招标时投标承诺的结算条款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二、结算条款不一致的案例
某酒店装修工程,履行招投标程序后,因建设方要求部分材料需要提高档次,中标单位迟迟不愿按原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综合单价签订施工合同,建设方认为仅仅是装饰材料档次提高,施工工艺类似,人工、机械价格及取费还应参照投标单价结算,而中标单位借口方案变更施工难度增大,要求签订按实结算合同,完全原投标报价中的人、材、机、管理费和利润等标准。最终,建设方因上面领导要求工期紧,妥协于中标单位签订了与投标报价完全不一致的“按实结算”合同。
三、结算条款不一致的原因
有的项目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采取非正常手段,恶意竞争,投标单价偏低,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格中标,中标后寻找各种理由,或因招标图纸方案不好材料档次较低,或因图纸不完善不够深化,无法施工等为借口,说服建设单位进行变更,建设单位一旦同意变更方案后,施工中提出新的施工工艺与招标方案或工程量清单描述要求完全不一致,施工难度比招标时大很多,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结算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如按实结算,增加人工单价等,投标单价。
四、结算条款不一致的风险
招投标文件结算条款是公开的,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是公平公正平等的,招标后如果改变结算口径,对未中标人是不公平的,可能会引起未中标人投诉招标人。同时造成后期无法审计,打起官司可能导致多付工程款,造成国有资金损失。另外,施工单位为了签订对自己有利的结算方式,会千方百计行贿腐蚀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导致某些抵御不住诱惑的人员腐败犯罪遭受牢狱之灾。
五、结算条款不一致的处理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对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补充协议、工程签证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不一致,可分为几种,第一种情况是原招标范围以内项目违背招投标文件实质性结算条款;第二种情况是招标范围之外项目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不一致。
对于第一种情况,笔者建议审计人员先按招标文件审计出结果,再按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工程签证结算条款审计出结果。将两种不同审计结果进行比较,找出按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工程签证大于招投标文件审计结果的数额,发现如果不按招标文件结算条款进行结算,把多支付工程款将导致国有资金损失,甚至可能是渎职犯法这个利害关系告知建设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尽快与施工单位就合同、补充协议、工程签证与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结算条款不一致问题进行商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以及《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与中标的承包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发包人、中标的承包人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行订立协议,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另行订立的协议无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
对于招标范围以内项目个别项目工艺变更较大,需要重新套用定额时,人、材、机单价及含量、管理费、利润、取费等应参照投标定额子目同比例口径计算。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好友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公司后花园排水施工,路面维修及坟地清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包括附件和所有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园区基建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后花园庙山、改建洗手台、小猪滑道、玻璃房墙体改建、停车场改建
4、承包方式:后花园庙山、改建洗手台;小猪滑道、玻璃房墙体改建、停车场改建承包。
5、工程期限:30天
施工日期:2020年3月20日;竣工日期:2020年 4月20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保质期1年。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要求施工。
2、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经确认后,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4、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监督。
5、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规程,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生产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7、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程改造,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不予支付工程款项。
8、乙方按照协议期限按期完工,如超过竣工时间,每日扣除工程款300元。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付款方式
工程项目结束并甲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工程费用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后,予以支付全款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工期
1、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的停工,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30天内验收,工程验收完成后30天时间内保证工程项目中位置不脱落、开裂等(人为原因造成除外)。如验收不合格,已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七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协议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协议,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照实赔偿。如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耽误工期的应按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给乙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解决不一致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协议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业主):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乙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签定本合作协议。甲、乙双方愿意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一、 总则
1、乙方在 区域内和甲方合作成立招生辅导点,从事建造师考前培训的招生和培训。
2、甲方在xx网上,列明乙方地址和电话,以证明乙方的合作身份。
二、 利益
1、远程辅导学员(签约高通过学员除外):按当前甲方公布的对学员收费价格为指导价格,并以此为乙方 折的结算价格的计算依据,。乙方每次结算开通尽量保持课程卡总数不低于10张(保过班除外),以节省费用。汇款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a:网络精讲班
课程 指导价格
一级建造师公共课 300 /科
一级建造师专业课 500/科
一级建造师报4门全科 1200/4科
二级建造师公共课 300元/科
二级建造师专业课 500元/科
二级建造师报3门全科 1000元/3科
b:网络串讲班
课程 辅导时间 指导价格
一、二级建造师公共课 约考试3周前 200元/ 科
一、二级建造师专业课 约考试3周前 300元/科
一级建造师全科 约考试3周前 800元/4科
二级建造师全科 约考试3周前 600元/3科
c:模考串讲强化班费用:
课 程 辅导时间 学费
公共课模考串讲强化 约考试3周前 900元/科
专业课模考串讲强化 约考试3周前 1500元
全科模考串讲强化 约考试3周前 3000元
注:①网络精讲和串讲不收取资料费,教材由学员自理,可以代购,邮寄费自理,请提前联系。
②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培训同时参加网络精讲和串讲班的,一级学员合计指导价格1600元/人;二级学员合计指导价格1400元/人。
③乙方在一级建造师开始报名以后一个月内结算额低于3000元,本协议自动解除。
④乙方精讲和串讲班的最低结算额度为人民币15000元,考前20天为计算日期。否则甲方有权不与乙方合作高通过班。
对于强化学员按培训函明确的条款给予单退考试没有通过课程的强化费,并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额退出获得的相应强化费。
d:网络高通过班:
按当前甲方公布的对学员收费价格为指导价格,并以此为乙方 折结算价格的计算依据。
课程 指导价格 资料费
公共课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设工程经济》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施工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专业课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xx元/科 150元/科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xx元/科 150元/科
全科 一级建造师全科 6000元/人 600元/人
二级建造师全科 5000元/人 450元/人
注①.资料处理费:每科150元交给甲方,教材由学员自理,可代购,邮费自理,请提前联系。
②.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协议样本以乙方名义和学员签定培训协议,对于考试没有通过的学员按样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额退出获得的相应培训费。学员培训协议的样本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③.网络高通过班培训总科目数不得低于20科,提供学员真实资料(姓名、电话、身份证号、学习科目等详见报名表)。
2、面授学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面授学员收费标准的 折和甲方结算。
3、甲方不承担开票税收,乙方在学员报名时负责消化税收费用。如需甲方开票,乙方按照开票额的5.55%承担税收。
4、 甲方的新项目,乙方可以优先合作,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
5、合同期结束后,可以解约或续约。
三、 付款
1、付款方式:乙方将学员电子报名资料发送给甲方,并把实际的约定结算费用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甲方收到后必须在4个工作日内把开通的学习卡帐号、密码给予乙方,不得延误。
汇款指定账号:,户名:;银行卡号:
2、远程培训是电子虚拟服务产品,学习卡帐号开通后,不办理退学。
四、 学员收费
乙方直接向终端学员提供服务时,必须按照约定指导价格销售,优惠幅度不得大于9折,集团报名优惠幅度不得大于8折。
五、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对因一方(含一方员工)对协议内容公开而造成的相对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由泄露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被侵权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对方索取由此造成的经济以及名誉损失的赔偿。
2、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执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当事人则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进行仲裁。
七、 协议生效、有效期、续签、失效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xx年3月20日结束。
2、 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期满,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应在协议到期前30天内续签协议;如双方达成共识,结束合作关系之日起,本协议失效。
八、其他事项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 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_______________元 ,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5个月,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