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1.1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处置邮政储蓄银行系统发生的火灾事故,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1.2主要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省消防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邮政储蓄银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应急管理工作规定》、《邮政储蓄银行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1.3术语及定义

1.3.1本预案中火灾事故是指受自然灾害影响、生产运行设备故障或人为因素引起的重大突发性火灾事故。

1.3.2邮政储蓄银行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主要包括:

邮政储蓄银行各办公场所、各网点及所在区域周边火灾事故:指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各办公场所、各网点及所在区域周边区域发生的火灾事故。

1.3.3根据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对火灾事故分类并定义如下:

特大火灾事故:指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重大火灾事故:指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一般火灾事故: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事故。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应对和处置系统内发生的火灾事故。

邮政系统各单位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现场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建立各级应急组织、应急指挥体系,组织开展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2.2自救为主,反应迅速。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牵头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要主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义务消防队、专业消防队在处置火灾事故中的突击队作用,辅之以外部一切可利用资源,做到自救为主,反应灵敏迅速。

2.3坚持“救人第一”、“积极抢救保护财产”的原则。在实施灭火的同时,当火场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抢救人员,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同时保护公共财产和个人财物,尽力减少火灾损失。

3组织机构及责任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系统各级单位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负责在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办公室的领导下,协调、组织开展消防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下级单位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接受上级单位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决策和部署。

3.1.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国家邮政银行、**省邮政银行、**市邮政银行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接受上级邮政系统应急组织机构的领导;领导、指挥公司系统各类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3.1.3根据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各级单位可建立本单位应急工作组、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物资供应应急工作组等,并及时启动其它相关应急工作组,配合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做好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2公司应急工作组成及职责

3.2.1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副组长: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工作部、财务部、物业公司、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评估和修改;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会同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实施事故调查;负责与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助新闻。

3.2.2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

组长:根据火灾事故发生部位及造成的影响,分别由安全监察部、办公室、物业公司、客服中心、思想政治工作部、财务部、工会负责人担任

成员:根据火灾事故发生部位及造成的影响,分别分别由安全监察部、办公室、物业公司、客服中心、思想政治工作部、财务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职责:指导事故发生单位或直接组织实施火灾现场公共财物的抢救、人力调度、通信或电力运行设备的抢修或更换。

3.2.4物资供应应急工作组

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基建部、财务部、物资配送部门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组织应急响应备品备件等物资供应。

3.2.5根据需要,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申请,经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办公室批准,启动新闻、通信保障、交通运输、治安保卫等应急工作组,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3应急指挥体系

根据发生的事故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将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同时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及其它相关应急工作组。指挥部总指挥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担任或委派其他副组长担任。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变为应急现场指挥部,接受公司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及其它应急工作组相应接受相关应急工作组的指导和监督。

4事故预防

4.1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及各单位要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消防宣传,建立消防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措施,重点强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强化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等关键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定预案,严防火灾事故。

4.2根据有关规定在各部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安装消防栓,定期维护和更换,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为及时扑灭火灾事故提供保障。

4.3加强消防培训和演练,确保所有员工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火灾自救方法,熟悉逃生路径。

4.4增强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处置火灾事故的敏感性和忧患意识,超前防范次生、衍生事件,防止事件升级或影响扩大。

5应急响应分级及定义

5.1根据邮政储蓄银行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将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三级:Ⅲ级、Ⅱ级、Ⅰ级。

5.2参照公安部《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界定如下:

Ⅰ级:对应于特大火灾事故,或涉及2个以上单位的重大火灾事故。

Ⅱ级:对应于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对应于一般火灾事故。

6应急处置

6.1事故应急先期急救控制

6.1.1在火灾发生初期,事故发生单位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尚未启动就位时,起火部位所在机构的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报警,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根据火势发展及时组织人员疏散。

公安消防机构到达后,服从公安消防机构指挥。

6.1.2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等关键部位应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尽力解除或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

6.1.3采取措施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尽可能收集证据,并尽力控制肇事人员。

6.2信息报告

6.2.1报警: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负责报警。

在发生火灾事故或有一般火情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火灾的情况下,有关工作人员和赶到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消防电话“119”报警,并立即向本单位火灾应急办公室通报火情,说明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等。

应急办公室应接到汇报后,会同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判断事故情况,立即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上级应急办公室和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报警。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先期预防控制措施,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6.2.2接警: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负责接警。接警后,经与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综合分析,判断事故等级,并立即向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同时按照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6.3事件等级确认

6.3.1邮政储蓄银行系统火灾事故等级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组长提出初步意见,报上级公司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

6.3.2判断属于Ⅲ级事件,要求事故发生单位自行妥善实施应急处置,同时要求有关应急工作组给予必要的指导。

判断属于Ⅱ级、Ⅰ级事件的,应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命令其他相关的应急工作组待命。

6.4应急响应

邮政储蓄银行所属单位发生火灾事故,根据事件等级按照6.4.1至6.4.3款执行响应程序;公司本部发生火灾事故,执行第6.4.4款。

6.4.1Ⅲ级事件响应

6.4.1.1应急状态通告

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事件等级属于Ⅲ级后,应急办公室立即用电话、电传等方式向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发出应急通告,提出应急处置要求。

6.4.1.2应急通告接受和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接受通告,迅速向本单位应急办公室主任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相关事故预案。

6.4.1.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单位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工作组。由一名副总指挥带队,赶赴事故发生单位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理。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发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情况、政府、上级和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动态等情况,随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

(2)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与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处理,做好记录,并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报告。

(3)根据事故应急处置需要,由应急办公室主任决定是否组织人员赴现场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6.4.1.升级

根据事故发展态势,由应急办公室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Ⅱ级事件响应程序。

6.4.2Ⅱ级事件响应程序

6.4.2.1应急报告和通知

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事件等级符合Ⅱ级,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建议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启动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同时向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准备指令。

应急办公室将应急办公室主任的指示分头通知相关应急工作组,并做好记录。

公司本部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回到本职岗位接受应急指令。

6.4.2.2应急决策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应急响应会议,参加人员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应急工作组有关人员。

会议主要内容:(1)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汇报事故简要情况及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等,并提出处置建议;(2)应急办公室汇报事故已经产生的影响、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处置情况等,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其他应急工作组汇报伴同火灾发生的安全生产、基建或其它事故情况;(4)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并提出应急工作安排与要求。

6.4.2.3应急响应

(1)成立指挥部

由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将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并确定总指挥、副总指挥。如决定暂不启动应急指挥部,则由应急办公室暂时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2)各应急工作组主要工作内容

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保持与事故发生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情况、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反应情况,随时接受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应急任务;组织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事故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抢险抢修组: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实施受损设备调度、通信或电力运行设备的抢修或更换。

物资供应组:组织应急响应备品备件等物资供应。

6.4.2.升级

事件进一步恶化,由应急办公室报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Ⅰ级事件响应程序。

6.4.3Ⅰ级事件响应程序

6.4.3.1应急报告和通知

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事件等级符合Ⅰ级,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建议召开应急领导小组会议启动Ⅰ级事件响应程序,同时向应急办公室下达应急准备指令。

应急办公室将应急办公室主任的指示分头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邮政储蓄银行本部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回到本职岗位接受应急指令。

6.4.3.2应急决策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召开应急响应会议,参加人员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应急工作组有关人员。情况紧急时,可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直接决定进入Ⅰ级事件响应程序。

会议主要内容:(1)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汇报事故简要情况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并提出处置建议;(2)应急办公室汇报事故已经产生的影响、事故发生单位应急处置情况等,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其他应急工作组汇报伴同火灾事故发生的安全生产、基建或其它事故情况;(4)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级事件响应程序,并提出应急工作安排与要求。

6.4.3.3应急响应

(1)成立应急指挥部:

邮政储蓄银行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组长和副组长转变为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转变为指挥部成员。

应急办公室及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负责传达应急指令。

(2)应急指挥部派出一名副总指挥带队,带领相关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直接指挥、协调应急处理。必要时,直接调用系统内其他应急力量加入应急工作组。

事故发生单位各相关应急工作组整体划入公司各对应应急工作组,接受统一指挥。

(3)各应急工作组主要工作内容:

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快速建立现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和通讯联系清单;及时掌握现场火场遗留物资情况、人员疏散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情况、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反应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协助应急指挥部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根据应急需要,随时接受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应急任务。

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受损设备调度、通信或其他物资设备的抢修或更换。

物资供应应急工作组:组织应急响应备品备件等物资供应。

6.4.4邮政储蓄银行本部火灾事故响应程序

6.4.4.1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办公大楼发生火情,起火部位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扑救,控制火势发展,并联系物业公司一同扑救。

6.4.4.2火势蔓延或一时无法扑灭,应立即拨打公安消防机构“119”火警电话,同时报告公司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主任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相关应急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置。

6.4.4.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将应急领导小组转变为应急指挥部,明确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如决定暂不启动应急指挥部,则由应急办公室暂时负责协调、指挥应急工作。

6.4.4.4根据起火部位,启动相关应急工作组实施应急处置。

普通办公场所火灾事故: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会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员工疏散,并扑灭火灾。

计算机房火灾事故: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和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会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员工疏散,并在办公室专业人员的配合下隔离起火部位,扑灭火灾。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尽力抢救设备,减少财物损失。

档案室火灾事故:启动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和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由人身事故类应急工作组会同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员工疏散,并扑灭火灾。抢险抢修应急工作组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尽力抢救档案资料,尽力减少损失。

6.4.4.5根据需要,组织医疗救护组,联系、组织有关医疗机构或有关专家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

6.5应急结束

6.5.1应急响应状态的解除条件

(1)火灾已经扑灭,并消除了复燃的可能;受损设备已经更换或进入正常的检修阶段。

(2)重、特大事故由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处理的,已接到有关指挥机构的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的指令。

6.5.2应急响应状态的解除

Ⅲ级事件由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指挥部确认满足解除条件,经事故发生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指挥批准,宣布解除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并向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汇报。Ⅱ级、Ⅰ级事件及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发生的火灾事故由邮政储蓄银行应急办公室主任确认响应状态解除条件,经邮政储蓄银行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指挥批准,宣布解除紧急响应状态。

7信息

7.1消防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由邮政储蓄银行新闻小组负责,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事故信息。

7.2应急办公室和各应急工作组应在应急处置的同时,注意收集、保留事故信息及应急处置情况,并及时提供给新闻组。

8后期处置

8.1善后处理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邮政储蓄银行和事故发生单位根据需要成立善后处置小组,负责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事故调查,并开展保险理赔、肇事责任追究等工作。火灾发生单位和部门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应急结束后,应将各类消防设施和力量恢复到应急前的状态。

8.2总结改进

事故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应逐级填报火灾事故报告和报表,并举一反三查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应急处置相关单位和应急工作组应根据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相关预案。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9.1.1火灾应急队伍主要包括办公室各部门一线广大职工及义务消防员,和外部救援力量,如公安消防、医院救护等。

9.1.2各单位、部门要制定火灾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各专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要在一线职工中组建义务消防队。事故发生时,在场的运行、检修、施工人员是先期处置队伍。现场指挥部启动以后指挥后续处置队伍(应急专业队伍)开展应急处理和救援。

必要时组织好应急队伍的轮换或留有预备队。

9.1.3平时要掌握现场周围地区外部救援力量。应急救援中随时联系,请求场外增援队伍。

9.2现场救援装备保障

9.2.1火灾事故中主要的应急装备有:消防设备(车)、器材、工程抢修车辆、起重设备、各类抢险抢修专用工具、流动发电车、应急照明设备、安全工器具、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救护设备(车)等。

9.2.2各单位应在现场处置方案中,掌握现场可调用的应急装备资源,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现场应急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要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应急调用等制度。

办公现场可能不具备的一些特殊应急装备,如消防车、救护车、大型起重设备、专用设备和工具、防护服等,应明确应急需要时向外部(本单位其他生产部门和场所、友邻单位、周边消防队和急救中心、上级公司等)获取的方式求助。

9.3其它保障

应急所需通信、交通、治安等保障,遵照统一规定执行。

10培训和演练

10.1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负责宣贯本预案,确保本部各相关部室熟悉本预案内容,明确自身职责和工作流程。各基层单位要将本单位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纳入日常安全学习教育内容,并对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0.2本预案的演练由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组织策划,重点检验邮政储蓄银行本部和邮政储蓄银行系统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之间应急响应联动情况以及通信系统。本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负责制定,并负责日常的滚动修改,时间为每年或事故应急响应结束之后。

11.2监督检查与奖惩

本预案的实施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纳入邮政储蓄银行综合业绩管理考核,执行邮政储蓄银行有关奖惩规定。

11.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邮政储蓄银行安全监察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预案实施与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12附表

12.1重要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式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煤矿井下火灾事故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救灾困难的特点,集中煤矿和社会各部门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井下重大火灾事故救灾应急处理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井下重大灾害事故救灾处理工作,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报告灾情原则。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向煤矿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简要说明矿井的地理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及入井人员等情况。

(二)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本矿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事故抢救,通知矿山救护队、煤炭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

(三)迅速抢险原则。指挥部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订救灾方案,本矿参加救灾抢险的人员要配合救护队等有关部门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性透水事故后首先考虑到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防止烟流逆转,防止 引起瓦斯爆炸,最大限度把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基本情况

炉房沟煤矿建于1996年6月,20xx年3月投产,年生产规模6万吨。设计能力9万吨/年。登记注册经济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

采用斜井开拓,开拓方式:斜井开拓。矿井有三个井口:主斜井:井口标高+1850m,断面为2.8×2.8m,用于进风、运输煤、矸和辅助材料;副斜井:井口标高+1850m,用于进风、行人。风井:井口标高+1860m,断面为3×2.8m,用于回风;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风,由主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回风井回风。风井安设两台主要通风机,型号均为FBCZNO.14/2×45,功率为2×45。一台运行一台备用。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井田范围内水系不发育,无溶洞与暗河。矿山范围及附近无常年性地表河流,矿山为基岩裂隙、溶隙充水矿床,大气降水或岩溶管道水为主要的充水水源,但外围有季节性溪沟存在,故地表水体对矿坑有潜在充水影响。煤层顶板无明显的隔水层,不存在承压水,矿井投产后开采的一采区位于矿井浅部,无自身老空积水;与相邻煤矿因留设足够的隔离煤柱,故不会遇到他矿的采空区。矿井浅部过去虽有零星小窑开采,因其条件制均在地表附近开采,且历时较久,均已填平夯实,故对矿井开采不会构成重大威胁,矿井设计正常涌水量10 m3/ m,最大涌水量仅30 m3/m。

根据矿井地理环境,煤层赋存状况及开采条件确定,矿井属于低瓦斯矿井。

四、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救工作指挥系统

成立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

组长:秦紹崇(指挥长)

副组长:李徳育(副指挥长)

成员:康波、王维田、崔同问、何有昌、秦紹林、秦紹峰、王玉派、

五、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的人员召集

1)井口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时,必须由矿长及时通知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的成员迅速到矿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2)由矿长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援助。有必要时召请就近大矿的救护队支援。

3)井下火灾事故发生后,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知井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能采取直接灭火措施的必须要及时灭火,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

4)及时通知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作业人进行紧急撤离到安全地点。

六、及时召请医疗部门到矿准备开展急救工作

矿长请求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召请就近的医疗机构到矿做好伤员的急救,以保护井下作业人员出井后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检查和及时治疗,确保人员身体健康。

七、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的临时处置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在能采取直接灭火措施的必须要及时灭火,防止火灾事故的扩大,不能采取直接灭火时,电气火灾发生时要及时想办法切断电源,在电源未切断以前严禁用水直接灭火,要及时将作业场所受威胁的全体人员进行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方,并及时通知地面调度室报告矿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情况危急时将井下全体作业人员全部撤到井外。在井下受伤的人员要及时送出井外进行急救。

八、应急部门人员的职责人分工

(一)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由矿长、工程技术负责人、跟班矿长、安全员、瓦检员、电工及地面管理人员组成。矿山救护队指导和协助本矿救灾指挥部的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制定出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对灾区遇险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提供救灾必备的技术资料,主要有矿井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井下消防洒水、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标明井口位置、标高、公路、水井、储水池等)、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同时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情况,查清入井人员的人数和姓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救护队营救方法。

(二)后勤保障组。由王玉派负责,矿井救灾所需各类物资、器材的筹备和调运,解决好救灾人员的食宿等问题。

(三)保卫组。发生重大事故后要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同时本矿治安人员要负责治安保卫,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严格监护爆炸物品,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非救灾人员逗留、围观和入矿。

(四)医疗救护组。本矿发生事故后要立及报告县(区)医疗卫生部门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伤员转运工作。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家属的安置及社会稳定工作。

九、井下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处理措施

(一)井下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应首先切断火灾电源,尽可能直接灭火,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说明事故地点、性质、范围、程度等情况。

(二)立即通知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先撤出灾区受害人员,并通知井下受火灾威胁区的人员撤出地面。若实情危急,一时难以撤到地面,可就近进入避难所避灾待救。

(三)救灾人员必须弄清发火地点、受灾范围、有毒有害气体和巷道完好情况,迅速确定灭火措施。若发火点在进风口附近时,现场指挥应使采掘回风短路后,立即命令主要通风机反风;若火源点在采掘区,应尽快使风流断路,让烟流直接从回风井排出,严禁瓦斯进入火区引起爆炸。

(四)处理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火灾区时,必须加强通风,防止瓦斯积聚,以免引起瓦斯、煤尘连锁爆炸事故。

(五)对于一般火灾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对于电源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只能用干粉灭火器和砂子灭火,当井下火灾发展到不能直接扑灭时,应迅速采了隔离法灭火,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建筑密闭墙,停止向火区供风。

(六)撤退通路堵塞时,应立即进入避难所,进行自救或等待救护。

(七)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的效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常采取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不论采取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

(1)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杨而造成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进入火区。

(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扑灭源的条件。

(5)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烟的逆转。

(6)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八)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于井巷的火烟排除。

(九)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浆和注砂、均压、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灾地点、范围、强度等情况具体确定。

(1)用水灭火时,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间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 ,使火烟和水蒸气能顺利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

(2)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惰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当不能接近火源或用直接灭火方法具有很大危险或不能获得应有效果时,可用惰气灭火。惰气灭火的优点是既能使火区气体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涌出,在火区内的抢险和恢复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设备损坏率小;惰性气体的缺点是火势强,灭火时间长且易复燃。其冷却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3)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必气体,无助燃和自燃性,注入火区后,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烧和爆炸的作用。

(4)干粉有冷却、窒息、隔绝,切断燃烧的化学作用和产生冲击力,打乱燃烧物的位置使其熄灭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灭火的较好物质。

(5)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气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异、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于扑灭井下火灾。

(6)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者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

(7)注浆防灭火是一种简单的综合灭火方法,即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产生的压力,加上泥浆本身的压力,把事先搅拌好的泥浆注入火区,以达到灭火的目的。注浆灭火兼有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的优点,取材方便,经济有效,因而被普遍使用。

(8)均压通风灭火是通过改变通风系统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区熄灭,均压通风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较困难的场合。

(9)、分段启封直接灭火是救护队经常采用的灭火方法,当火源范围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闭了的火区火势减弱之后,可采用逐段启封直灭火的方法。

十、发生井下火灾事故时人员撤退路线

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各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沿进风巷道向外撤至安全地点,不得往回风巷道撤离人员。

十一、矿井火灾事故应急设备与设施的管理

1、在井下各机电硐室进风侧巷道中设置灭火器和灭火沙、钢铲,灭火器必须专人进行管理,灭火器失效的要及时进行填充,电工和通风队的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灭火器的气压情况,气压不足的要及时取出井外由专业部门进行充气增压,保证灭火器随时能正常使用,以便达到随时灭火的目的。灭火器上的开关销子不得有人随取掉。

2、各机电硐室必须要备有灭火沙,灭火沙的数量不得少于一立米,保持随时备用,灭火沙不得挪作它用。灭火沙要用口袋装好,保证随时用来灭火。

3、加强消防灭火及防尘水管的管理,防尘水管可以兼作灭火水管,井下防灭火水管(防尘水管)应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接头,保证随时都能接上水管进行洒水防尘或防灭火。消防灭火(防尘水管)的水压水量必须符合井下的消防灭火及防尘的要求,水质要符合要求。通风队要加强防灭火(防尘)水管的管理,发现漏水的管道要及时修复,保证水管畅通。(电气火灾不得用水直接灭火)

4、在地面保管室要有备用的高压喷水枪,必要时采用喷水枪灭火。

十二、井下火灾事故的报警程序

当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在能够直接灭火时尽可能采取直接灭火,在不能及时灭火时,要及时报告井下就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措施进行灭火,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灭火时,要及时撤除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同时要报告矿长或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报告程序:火灾地点的作业人员报告就近的管理人员 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矿长或工程师 报告矿长或主管部门。

报警信号:当井下各作业地点发现有不正常的烟雾时首先要想到井下发生了火灾事故,必须及时想办法撤除人员。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查明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

报警电话:地面值班电话要让井下职工都应知道,当井下发生任何灾害时以便任何人报警。在值班室必须有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煤管所的电话是:0874-7802097

煤矿矿长秦紹崇电话

煤矿技术负责人电话

十三、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防灭火工作的责任

井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随时都有防灭火的意识,要采取积极防止火灾的措施,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加强对井下易燃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管理和爆炸物品的管理。特别是在进行爆破作业时,不得用煤粉或炸药纸当炮泥使用,井下作业必须杜绝明火明电,当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积极主动想办法进行灭火,不得拖延,更不得让事故扩大。井下灭火重在于一个“早”字。

十四、防灭火指挥系统

井下发生火灾事故时,当地面值班室接到报告后必须及时报告矿长或工程师即时组织进行火灾事故的抢险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矿上参加抢险。抢险时必须在矿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不得盲目灭火。严格按灭火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灭火。工程师及时提供防灭火管道布置图。抢险时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直接灭火。

火灾事故后,在井下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清点各作业地点的作业人员,集合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按统一避灾路线进行紧急撤离。

搜救程序:只有经过培训和指定的人员才可参加搜救工作。搜救人员必须沿进风方向进行搜救,在进行灾区人员搜救时,抢险人员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火灾区域。

火灾发生时应及时切断受威胁地点的电气设备的电源,设备操作员应采用就近的灭火设备进行直接灭,灭火要防止烟尘反向。严格控制风流方向。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为应对本社区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扑救与安全疏散工作有序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社区火灾应急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一)当本管辖区集贸市场、幼儿园、居民小区等公共聚集场所;驻区单位、易燃易爆单位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的。

(二)本区域内发生的其它灾害事故,伴随着火灾发生,社会和政治影响较大,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主要任务的事故。

(三)其他没有达到社区特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但影响较大、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火灾事故。

二、指导思想

在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及开发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社区优势,充分做好一切思想和物质准备,坚持“救人第一,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科学指挥,统一行动,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机构和职责

(一) 成立火灾救援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罗晓琴 铁路花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曹志军 铁路花园社区副主任、社区民警

成 员:刘志刚 韩 伟 王瑞波 彭传华 徐 晓 王 雪 叶玉荣 刘自勇

总指挥部工作职责:组织特大火灾事故的救援、现场警戒、医疗救护、各项保障和善后处理。统一指挥调动各行动组按照预定方案进行灭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据火场情况变化,适时做出必要决策;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社区司法警务室,负责人由社区司法警务室站长彭传华担任,成员由社区文体站、党建民政服务站、社区劳动保障站、社区出租房屋管理中心、社区司法警务室等负责人组成。

(二)火灾扑救组

组长:彭传华 刘志刚

成员:由社区义务消防分队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执行总指挥的指令,根据火场情况(即起火部位、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启动防火、排烟、及消防供水等设备,正确使用灭火设施和器材,迅速扑灭初起火灾,或有效控制火势发展,配合公安消防队实施灭火。

(三)现场警戒组

组长:韩 伟 徐 晓

成员:由社区司法警务室治安员、出租房屋协管员负责

工作职责:

1、对火场周围道路各路口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确保参与救援的车辆出入畅通。

2、保护现场、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火场外围的警戒。

3、做好群众的安全疏散撤离工作,开展火场内部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和疏散出来的人员重返火场。

4、协助医疗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

5、加强火灾现场周围区域的治安巡逻控制工作,对现场周围重要目标实施安全保卫,严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6、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人员协助进行火灾事故原因的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组长:叶玉荣

成员:由社区医疗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120的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现场抢救,并将伤员转送到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2、负责协调医院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工作。

4、做好救援工作的医疗器材保障工作。

5、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 :

组长:王 雪

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和火情,发出119火警信号,准确报告起火地点与部位、着火物质、有无被困人员等信息。保持火场总指挥与消防部门及各行动组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五)疏散引导组

组长:曹志军和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

成员:起火部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工作职责: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临时搭建的逃生设施,帮助引导被困人员迅速安全撤离火场。按照“救人第一、疏散优先”的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贵重财物一并撤出。

四、报警、接警及通讯联络的程序和措施

⒈社区居民或工作人员发现火险、火灾应立即向社区司法警务值班室报告,值班室电话为:33xxx9,主任值班室电话为:3xxx,并提供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必要时直接向119火警中心报警。

⒉保卫处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往起火地点,同时向总指挥报告,到场后及时向总指挥反馈火场信息。临时组织在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扑救和救援工作。

⒊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讯联络组组长接通知后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并安排分头通知起火部位单位负责人、各行动组成员及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等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报警,应及时安排人员在大门及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同时携带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到现场,保持现场总指挥与各行动组及公安消防队之间的通讯联络。

⒋总指挥到达现场后,汇总火场各方面的情况,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指挥各行动组进行灭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组织在场人员参与协助灭火、救援和维持现场秩序等工作。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⒈火灾扑救组成员赶到起火地点后,应立刻了解着火物质和有无易燃易爆、化工化学物品等情况,同时调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总指挥的指令,迅速进入火场实施扑救。

⒉火灾扑救组进入火场后,若发现仍有人被火势围困,应按照“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先解救被困人员,并为疏散人员让开通道,以免影响疏散时间,造成人员伤亡。

⒊若为电器设备火灾,或着火部位在实验室、机房等电器设备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断火场的电源,再进行扑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灭火,以防发生人员触电。

⒋着火物质若为油类,可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湿棉被等覆盖,不要直接用水喷洒油面,防止火势流动蔓延。若为可燃气体火灾,应先关闭可燃气体阀门,切断气源。若着火物质为橡胶、塑料等化工制品,进入火场人员应携带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员中毒。

⒌如果火场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确认其尚未着火或无爆炸危险时,灭火组应调集充足的人员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离带,防止火势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蔓延,同时组织力量转移易燃易爆物品。

⒍如果发现或赶到火灾现场时,火灾已发展为全面燃烧,这时应开启附近所有室内外消防箱,迅速向火场铺设消防水带,起动消防供水系统,控制火势发展,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协助进行灭火工作。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311-01

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可知,火灾事故调查,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业务工作,也是消防监督机构展示给社会的“窗口”。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各项火灾消防事故的调查工作,有利于保护火灾当事人利益,维护我国社会稳定。然而,我国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存在一系列问题,对事故调查准确度的提高不利。本文就当前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谈几点认识。

1.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基层公安消防机构装备落后,技能水平低

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因为当前没有相关法规对火灾调查的装备配备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导致我国基层公安消防机构无法依据标准进行火灾调查装备购置,因而,缺乏先进技术装备、火灾调查技术水平低是目前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中存在的重要问题[1]。

基层公安消防结构在调查火灾事故时,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现场勘查,即使用科学调查研究手段,对于火灾现场中尸体、物品等进行实地查找、鉴别,并提取可证实火灾发生原因的物证。其中,现场勘查包括环境勘查、细项勘查、初步勘察及专项勘查,公安消防机构人员需根据观察、分析火灾现场的烟熏痕迹、建筑倒塌情况和火势燃烧范围等,结合火灾变化规律及自身工作经验,判断火灾起火的部位,完成初步勘察与环境勘查工作。然而,在专项勘查与细项勘查中,需要对可燃液体等可能引发火灾的相关物证进行定量与定性分析,并提取送验燃烧的残留物。然而,因为基层消防机构的技术装备十分落后,无法独立完成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导致火灾事故原因的确认存在较强的主观性,无法令人信服。同时,虽然部分基层公安消防机构配置了较为先进的火灾事故调查装备,却因缺乏专业培训与学习,导致使用先进装备调查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意识较差,不会使用装备,甚至不愿意使用装备,导致了装备浪费[2]。

1.2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素质低

因为基层消防部队的体质较为特殊,因此消防部分大都面临着任务繁重而人员较少的问题。比如廊坊市,每个消防大队人员不足5人,甚至仅有2人,却需要需审核和验收建筑工程,进行公众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做好宣传报道、培训教育、信息调研等工作,事多人少,因为不能设置专职火灾调查人员,通常为1~2名工作人员兼职。因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不熟悉调查办案的程序,专业知识缺乏,不具备火灾事故调查权威。即使有专业能力强、火灾调查经验丰富的人才,但因岗位轮换或职务提升的原因,导致人力资源浪费与流失。

1.3 火灾现场的物证鉴定成本高、机构少

随着当前社会的进步,人民法制观念与法制意识逐渐提高,而对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疑问也逐渐增加。然而,对于火灾事故原因的认定,通常需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鉴定物证,并出示鉴定报告作为证据。而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不能运用一般手段认定物证,而只能送往沈阳等消防科研所进行鉴定。如此不仅鉴定费用高,而且检验周期长,对基层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的工作造成影响。在这种现状下,某些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人员更倾向于凭借自身主观意愿和经验进行事故调查。最终,基层公安消防机构不仅不能处罚真正的火灾事故责任人,还有可能导致行政诉讼,对公安消防机构的社会形象极为不利。

2.基层公安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改进措施

2.1 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首先,尽量任命一些接受过专业教育且责任性较强的人员为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其次,火灾事故调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火调经验,才可适应各种各样的复杂火灾调查,因此基层公安消防结构必须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甚至整个火灾事故调查队伍。

2.2 增加物力与财力的投入

与传统火灾勘查笔录及简单火灾现场图相比,现代的数字化技术与计算机技术支持下的火灾勘查现场图能够令人对火灾现场情况一目了然。因此要加大对先进设备、先进技术的投入,提升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技术水平。

2.3 设置鉴定机构,简化物证鉴定程序

在维持鉴定权威性与准确性的条件下,减少鉴定费用与周期。各个消防总队要建立省级的火灾物证鉴定机构,使用科研院设备与技术的优势,使得基层公安消防单位的送检物能够随时得到鉴定服务,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运行。

3.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基层公安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因而需要积极改进,通过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制度,科学的认证火灾事故原因,总结火调经验,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能力,为基层公安消防机构树立良好社会执法形象。

参考文献

火灾事故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火灾调查 问题 措施

从法律角度讲,火灾事故调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我国公安消防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具有一定的技术性、专业性和政策性。火灾调查过程涉及到经济、社会、法律等多个社会科学领域,是集经验、知识和技能于一体的工作,在整个消防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火灾事故频频发生,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维权意识不断加强,因火灾事故引发的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火灾事故原因调查认定已经成为火灾案件纠纷诉讼的焦点。

1 概述

火灾在我国是各种频发灾害中最常见,最广泛的能够威胁到群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灾害之一,同时对我国的经济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加强对火灾的预防与事故调查非常重要。对于已经发生的火灾事故查明失火原因可以帮助群众有效预防火灾,所以火灾调查时分必要。火灾调查是一门新兴的交叉科学,主要研究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包括火灾事故调查询问、讯问技术、事故现场勘查理论与实践,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图像视频记录鉴定、损失核定及相关仪器研发,案件处理等主要内容。

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对火灾防范和因火灾事故引起的案件纠纷具有重要作用。第一,火灾调查可以查明失火原因,找出发生火灾的关键结症,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落实,利用积累的火灾事件调查资料全面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第二,火灾调查的工作人员可以依据调查事实对火灾发生实施问责,让肇事元凶受到应有的惩罚,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国法律的权威。同时,还能使群众受到教育,提高防火意识。第三,对火灾事故进行及时的调查研究,可以将防火工作更好地纳入科学管理轨道,为国家提供及时准确的火灾事故资料,为今后的政府工作长期决策提供有效的资料参考。

2 火灾事故调查存在问题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正全面想小康社会迈进,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社会全面向法制化过渡。期间,各项工作都需要有新的思路和新突破,面对眼前的形式,我国消防工作开始痛国际接轨,发展进程逐渐加快,消防工作的改革发展迫在眉睫。火灾调查是消防工作中的基础工作,加大力度改革火灾调查工作,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质量是所有火灾调查人员面临的重要课题。但是我国火灾事故调查起步较晚,目前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2.1 观念误区

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中认为火灾事故调查不是基本消防工作,根据情况需求决定是否进行火灾事故调查,甚至还有认为火灾事故调工作可有可无,这种想法对火灾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具有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建立完整的火灾事故调查体系,有些调查工作还没有完全展开,没能发挥真正的调查意义,大部分工作都停留在事故原因调查的初始阶段,还没能达到防范火灾的最终目的,实现消防安全的良性循环阶段。

2.2 事故调查机构设置不健全

在我国,目前只有北京,天津,上海设有专门的火灾事故调查机构,其他省市自治区还没有成立火灾事故调查机构。缺少相应的调查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存在不合理,直接影响到对火灾原因调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我国频频发生火灾事故就不难看出,没有建立完善的火灾调查机构是致使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方面。此外,我国直辖市火灾事故调查机构均设置在防火监督部门,而其他省市的火灾调查没有统一设置部门,有的在消防办公室,有的设置在消防指导处,还有的设置在技术鉴定或者法律部门,非常混乱。

2.3 重视程度不足

首先,消防安全领导对火灾事故调查的认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火灾事故调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平时也不重视,只有发生火灾的时候才觉得重要。在调查人员安排上不严格把关,把适合进行火灾调查工作的人员安排到其他岗位,或将不适合火灾调查工作人员安排火灾调查工作岗位,不能对调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这都影响了火灾事故调查的发展。其次,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本身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消防人员对建筑消防工作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非常重视,对火灾事故调查忽视,而且对火灾事故调查进行处理时不科学,不和法律规定,有些调查为了应付工作,草草了事,还有些为了安抚群众情绪,不找麻烦,尽量减少调查。大部分火灾调查人员不去深入调查研究,不求进取,明显缺乏法律意识和服务进取意识,不能尽责职守。

2.4 调查人员主管原因

2.4.1 执法水平普遍较低

由于火灾事故调查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较短,还没有非常专业的火灾调查人员,火灾事故调查研究学科设置也不完善,很多调查人员都是“半路出家”,没有机会系统学习火灾事故调查的专业知识,只能从实践中一点一点积累经验。所以,我国火灾调查执法水平不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火灾现场勘查不到位,对火灾事故现场不能及时封闭,现场勘查记录和制图不规范,对起火位置认定不准确。二是火灾现场调查方面,火灾发生的第一四件不能对证人进行重点询问,对火灾报警人员有不问或者漏问的现象。三是责任认定方面,很多火灾调查研究都存在一定的“违法不究”现象,调查人员经常同情当事者或者害怕麻烦。